网站首页 公文大全 个人文档 实用范文 讲话致辞 实用工具 心得体会 哲学范文 总结范文 范文大全 报告 合同 文书 信函 实用
  • 汇报体会
  • 节日庆典
  • 礼仪
  • 毕业论文
  • 评语寄语
  • 导游词
  • 口号大全
  • 其他范文
  • 百花范文网 > 实用范文 > 节日庆典 > 学校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应急预案_处置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学校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应急预案_处置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时间:2020-03-21 12:33:51来源:百花范文网本文已影响

    处置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一、总则 1.1目的 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体系,提高天台乡卫生应急能力,做好辖区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与医疗救治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造成的危害,保障人民群众的身心健康与生命安全。

    1.2编制 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国家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预案》、《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决定》等法律法规、政策和预案为依据,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社区(乡镇)应急预案编制指南(试行)》的要求,结合我乡实际情况,编制本预案。

    1.3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分级 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的分级标准执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等级由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认定。

    1.4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乡内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本乡居民身心健康严重损害的传染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食物中毒和职业中毒以及因自然灾害、事故灾难或突发社会安全事件等引起的严重影响公众身心健康的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

    1.5工作原则 (1)政府主导,社会参与 在上级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和指挥下,根据需要,组织协调乡卫生院、6个村卫生站、6个村委会、乡辖各单位、企业及全乡群众共同参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工作。

    (2)预防为主,常备不懈 定期组织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危险因素的调查,及时发现各类危险因素,制定并落实相应的监测预警和预防控制措施;
    普及卫生知识,提高居民自救、互救、避险、逃生技能,开展演练,提高各类组织和居民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防范意识和应对能力;
    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做好人员、技术、物资和设备的应急储备工作。

    (3)快速反应,依法处置 加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系统建设;
    提高基层卫生专业人员对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识别和应急处理能力,做到早发现、早报告、及时正确处理;
    普及法律知识,加强执法监督,保证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措施依法得到严格执行。

    (4)群专结合,科学防控 明确乡村组织与专业防控机构的职责分工,属地管理、条块结合,充分发挥本优势,广泛动员各种力量,培育志愿者队伍,积极配合、协助专业防控机构,依法、科学、规范、有序地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

    二、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 2.1应急指挥机构 在上级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成立天台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领导小组,由乡长任组长,乡分管领导、卫生院长任副组长,成员由村委会、卫生院和乡辖相关单位及其他民间组织等负责人组成。下设卫生应急办、应急处置组、宣传动员组、后勤保障组。

    2.1.1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领导小组的职责:
    (1)组织和动员全乡力量,做好和配合上级职能部门做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

    (2)负责辖区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工作的指挥、组织和协调;

    (3)监督检查本乡各部门、各单位、各村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工作中履行职责情况;

    (4)评估和总结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工作,完善预案;

    (5)组织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知识、技能的培训和演练;

    (6)培育服务民间组织,组织开展志愿者服务活动。

    (7)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2.1.2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卫生应急办:负责本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的日常协调工作;
    组织制订、修改预案;
    组织对辖区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危险因素的调查和隐患排查;
    组织技术培训和演练;
    监督检查各项防控措施的落实情况,重点做好学校、建筑工地等高危场所防控措施的落实工作;
    组织应急物资储备等工作。负责内外联络及日常事务,交流工作情况,开展信息的收集分析及上报等工作。负责协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现场处理和控制过程中的有关工作。

    应急处置组:及时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前期处置工作,根据上级要求,落实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防控、救治工作。

    宣传动员组: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工作的社会宣传、新闻报道、风险沟通、普及防病知识。

    后勤保障组: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工作的需要,做好物资供应、经费筹集和后勤保障等项工作;
    并做好物资和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等工作。

    2.2卫生应急相关机构职责 2.2.1卫生院 (1)能力建设:负责乡、村卫生专业人员的技术培训,提高医务人员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

    (2)技术支撑:参与制订预案,承担技术方案的编制工作;
    指导、协助各单位、村委会制定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工作方案;
    开展“农村卫生诊断”,分析各类公共卫生安全隐患,提出改进意见;
    开展农村居民的健康教育工作,普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知识和技能。

    (3)信息收集:建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管理组织,指定专人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管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报告程序,及时报告本乡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

    (4)措施落实:配合卫生行政部门和专业防控机构,落实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置措施;
    协助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领导小组,监督、检查各项防控措施的落实情况;
    协助上级医疗卫生机构,开展病人的初诊、转诊和应急医疗救治工作;
    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本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培训和演练。

    2.2.2村委会:建立、健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组织及规章制度,明确职责分工,制定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工作方案;
    组织村民参与卫生应急知识的宣传教育、技能培训和演练;
    做好和配合政府各职能部门做好各项防控措施的落实等工作。

    2.2.3乡辖各单位:建立、健全单位内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组织及规章制度,明确职责分工;
    制定并逐步完善本单位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方案;
    组织单位内部的卫生应急宣传教育和应急技能培训;
    配合政府各职能部门做好各项防控措施的落实等工作。

    2.2.4村卫生站、个体诊所:及时发现和报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
    承担卫生行政部门、村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领导小组交办的应急工作任务;
    协助有关部门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相关工作。

    2.2.5其他社会团体与组织:共青团、妇联等社会团体及志愿者组织,应发挥自身的资源优势,组织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知识与技能培训,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相关工作。

    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监测、报告与通报 3.1监测 按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和《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管理工作规范(试行)》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建立、运行、维护好法定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监测报告网络;
    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的日常监测。

    3.2报告 本乡内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的医疗卫生人员、个体开业医生等是本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责任报告人。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向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报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其隐患,也有权向上级政府部门举报不履行或者不按照规定履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职责的部门、单位及个人。

    3.3通报 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领导小组按照上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指挥机构的授权,及时、准确、客观、全面地向全乡各级、各单位和群众通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警信息和应对措施,保障各项应急工作顺利开展;
    充分利用有线电视、电话、广播、公告栏等手段,因地制宜地建设预警、信息通报系统。

    四、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反应和终止 4.1应急反应原则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在本乡内发生,采取边调查、边处理、边抢救、边核实、边报告的方式,确保迅速、有效地控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领导小组接到邻近乡镇或上级部门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情况通报后,要及时通知本乡各相关单位,组织做好应急处理所需的人员与物资准备,采取必要的预防控制措施,服从上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机构的统一指挥和调度,支援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地区的应急处理工作。

    4.2本乡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的应急反应措施 4.2.1镇人民政府 (1)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的需要,广泛动员,组织本乡各有关单位、群众组织、社会团体,协调人员、物资、交通工具、相关设施和设备,参加应急处理工作。

    (2)配合专业防治机构,对本乡内发生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开展流行病学调查,提供相关信息;
    协助卫生部门做好病人的隔离、医学观察工作;
    根据实际需要和卫生部门的要求,建立临时隔离场所,对需要进行隔离的本乡居民、外来人员及外出返回人员,实施家庭隔离观察或集中隔离观察;
    协助做好应急接种、预防性服药等防控措施的组织与落实;
    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疫区的封锁工作及疫区的公路、水路交通管理工作;
    协助开展公共场所的消毒、杀虫、灭鼠等工作;
    配合农业部门做好动物疫病的防治工作。对乡内禽畜和野生动物等异常病死情况,及时报告,并采取保护现场、监督深埋和劝阻食用等措施。

    (3)乡内发生疑似食物或职业中毒时,及时向上级政府和相关部门报告,并协助卫生、安监及其他相关部门做好中毒样品的采集及其他各项公共卫生措施的落实工作;
    及时通知急救中心对中毒病人实施抢救;
    必要时通知公安部门,配合做好现场保护工作,组织群众疏散,协助专业机构开展中毒原因调查。

    (4)根据上级政府发布的信息和宣传要求,做好宣传贯彻和解释工作;
    组织相关单位和个人开展健康教育和应急知识、技能的培训工作。

    (5)采购、接收、分配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所需的相关设备、器械、防护用品。

    (6)配合民政部门做好受灾群众的紧急转移、安置工作,对特困群众进行生活救助和医疗救助,做好死亡人员的安葬和其他善后工作;配合劳动保障部门落实参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工作人员的工(公)伤待遇。

    4.2.2乡卫生院 (1)开展病人初诊、救治和转诊工作。

    (2)指定专人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的报告与管理工作,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报告程序,对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时报告。

    (3)配合专业防治机构开展现场流行病学调查;
    设立传染病隔离留观室,对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采取隔离、医学观察等措施,对密切接触者根据情况采取集中或居家医学观察,对隔离者进行定期随访;
    协助相关部门做好辖区内疫点、疫区的封锁管理;
    指导病人家庭消毒。

    (4)按专业机构要求,对本乡病人、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及其家庭成员进行造册登记,为专业防控机构提供基本信息。

    (5)做好医疗机构内现场控制、消毒隔离、个人防护、医疗垃圾和污水的处理工作。

    (6)开设咨询热线,解答相关问题。为集中避难的群众提供基本医疗服务。

    (7)在专业防治机构的指导下,具体实施应急接种、预防性服药、现场消毒、杀虫、灭鼠等项工作;分配发放应急药品和防护用品,并指导群众正确使用。

    (8)做好出院病人的随访与医疗服务工作,落实康复期病人的各项防控措施。

    4.2.3乡辖各单位 (1)按照本乡和上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机构的要求,落实各项预防控制措施。指定专人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管理与报告工作;
    对本单位的病人、疑似病人进行登记造册;
    落实对人员外出限制等措施,对外来人员、外出返回人员进行登记和及时报告。

    (2)配合专业防治机构在本单位开展流行病学调查,落实现场消毒、应急接种、预防性服药等防控措施。

    (3)执行政府对本单位实施的封锁、隔离措施。在卫生部门的指导下,建立单位内应急隔离场所,做好封锁、隔离期间本单位的生活保障工作。

    (4)做好单位内防护用品、消毒设施的采购、供应、分配和使用工作。

    (5)在单位内部做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知识的宣传解释和健康教育工作。

    (6)开展单位及周边地区的消毒、杀虫、灭鼠和环境卫生整治工作,努力改善卫生条件,保证单位宿舍、食堂及其他公共场所的清洁卫生。

    (7)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在落实上述应急反应措施的同时,还应根据机构的类型和特点,按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领导小组的要求,积极参与病、伤员的抢救与诊治;
    提供人员和技术支持,加强对卫生应急技术机构的业务指导和培训。

    4.2.4村(居)民委员会 (1)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对病人、疑似病人及密切接触者进行登记造册,为专业防治机构提供相关信息。

    (2)发生重大食物中毒或职业中毒时,配合做好现场保护工作,组织群众疏散,及时通知公安部门,协助专业机构开展中毒原因调查。

    (3)根据实际需要和卫生部门的要求,建立临时隔离场所,并对专业防治机构认为需要进行隔离的本辖区村(居)民、外来人员及外出返回人员,实施家庭隔离观察或集中隔离观察。

    (4)接收、分配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所需的相关设备、器械、防护用品;
    为隔离者提供生活必需品、处理生活垃圾。

    (5)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特点及有关部门的要求,对群众做好相应的宣传贯彻和解释工作;组织群众参加健康教育和个人防护知识与应急技能的培训。

    4.3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反应的终止 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应根据上级政府作出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终止决定,确定本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终止。

    五、善后处理 5.1评估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结束后,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应配合上级部门,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处理情况进行评估,同时对本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进行自我评估。自我评估内容主要包括:事件概况、现场调查处理概况、病人救治情况、处理措施效果评价、人力资源的动员与组织情况、各相关组织的协调与配合情况、对上级职能机构开展现场处理工作的配合情况、物资及经费使用情况、应急处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取得的经验。

    5.2恢复与重建 动员全乡各界力量,充分发挥村组作用,调动各类资源,开展自助和互助,加快恢复和重建。

    5.3责任 对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报告和处理过程中,有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等行为的,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5.4抚恤和补助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合有关部门对参加应急处理一线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给予补助;
    对因参与应急处理工作致病、致残、死亡的人员,落实有关待遇。

    5.5征用物资、劳务的补偿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工作结束后,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领导小组负责或协助有关部门对应急处理期间紧急调集、征用有关单位、企业、个人的物资和劳务进行合理评估,给予补偿。

    六、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的保障 6.1信息系统 乡政府应建立健全本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报告系统,完善信息报告、交流与沟通制度,为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医疗救治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与监督机构提供相关信息。乡政府、村委会、各单位应完善电话、广播、公告栏等基础设施,制定并及时更新通讯录,准确掌握居民基本信息。

    6.2疾病预防控制队伍 乡政府要加强乡、村两级公共卫生组织建设。乡卫生院要加强防疫组建设,要培训村级卫生站、个体诊所等卫生服务人员,指导、组织、监督辖区内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的开展。

    6.3医疗救治队伍 乡卫生院应承担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工作,并按照上级政府和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设置隔离和留观病床;
    承担或协助专业技术部门开展相应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理、医疗救治和转运工作。

    6.4建立志愿者队伍 乡政府应发挥各单位和群众性组织的优势,组成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志愿者队伍,按照平战结合、分类管理的原则,形成不同功能的应急小分队,明确管理机构、管理制度及职责,建立人员数据库,加强志愿者队伍的培训与演练。

    6.5培训与演练 乡政府应加强卫生应急培训工作,形成定期培训制度,提高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能力。针对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特点,开展卫生应急知识的宣传教育和自救、互救等技能的培训,重点对安全员、保安人员、村组干部及义务宣传员等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早期征兆的识别和应急反应等知识的培训。积极参与上级人民政府组织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演练,并采取定期和不定期相结合的形式,组织开展模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演练,以检验、改善和强化本乡应急准备、协调和应对能力,并对演练结果进行总结 和评估,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

    6.6经费和物资保障 乡政府应配合相关部门,落实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的财政补助政策。结合实际情况,做好相应的应急物资储备工作。

    6.7应急避难场所保障 乡政府应调查本乡地形地貌、建筑设施、水流风向、各单位等基本情况,制定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避难和救助场所清单,绘制避难和救助场所分布图及标识,并报上级政府和专业防治机构备案。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处置过程中,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应请示上级政府,及时确定公众临时性避难和救助场所,并在显著位置张贴避难和救助场所的地图及标识。被确定为临时避难场所的单位,应服从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领导小组的安排,并提供相应的后勤保障。紧急情况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可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性质,即刻指定公众临时性避难场所,并随后报上级政府批准。

    6.8社会公众的宣传教育 乡政府负责并协调组织各单位、群众组织和民间团体,开展广泛的卫生宣传。充分动员社会和群众的力量,利用广播、电视、互联网、宣传材料等多种形式对群众广泛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知识的普及教育,宣传卫生科普知识,指导群众依法、科学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相关热词搜索:

    • 范文大全
    • 说说大全
    • 学习资料
    • 语录
    • 生肖
    • 解梦
    • 十二星座

    推荐访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