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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政局个人工作总结 民政局年终工作总结六篇

    时间:2020-02-07 07:41:10来源:百花范文网本文已影响

    【篇一】

    今年以来,**县民政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全面落实市局和县委决策部署,践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工作理念,聚焦“三最一专”职责,全方位推进高质量现代民政建设,有力服务了全县脱贫攻坚大局,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新期待。

    一、**年工作开展情况

    (一)总体工作开展情况

    1.党建引领作用更加明显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贯彻十九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始终把党建摆在首位,同民政工作同部署,党建引领作用更加明显,坚持党管宣传、党管意识形态,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坚决落实县委县政府有关民政工作决策部署,服务大局,推动脱贫攻坚、乡村振兴等工作。深入推进“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将“改”字贯穿始终,结合《问政山东》、《问政济宁》和市县服务热线群众反映民政方面问题的整改,开展专项整治,全面提升民政服务水平。

    2.民生兜底保障更加坚实

    深入推进低保制度与扶贫政策有效衔接,将建档立卡贫困户中未纳入低保的困难群众纳入救助范围,并认定为兜底保障对象,服务扶贫攻坚大局,深入开展低保治理,深入排查重病重残、支出型贫困、低保边缘等家庭,防止“漏保”,取得明显成效。全年累计投入低保救助、临时救助、孤困儿童救助、大学生救助、残疾人补贴、慈善救助等各类民生资金7900余万元,惠及困难群众2.4万人。扎实开展农村留守儿童“合力监护、相伴成长”关爱保护工作,建立**县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落实残疾人生活困难补贴和重度护理补贴。提高补贴标准。

    3.基本社会服务持续优化

    第一,加强婚姻登记服务。登记合格率100%。举行婚姻登记颁证仪式,发放婚事新办倡议书,建立婚姻家庭调节机制,设立婚姻辅导中心和镇街辅导站2处,提供心理疏导、离婚劝和、法律咨询等服务,今年以来,共接受离婚调解1000余件,劝和率达到32%。第二,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研究出台了《**县农村敬老院整合工作方案》,将现有13处敬老院整合为9处中心敬老院,其中含2处医养结合服务中心,集中供养丧失自理能力的困难老人。怡康医养服务中心已正式入住启用,供养失能、半失能老人76人。大力发展民办养老机构,正在运营的4个,养老床位899张,即将投入运营的3个,养老床位650张。与江苏徐州九如城养老服务管理公司签订了运营协议,加快构建养老服务体系。

    4.基层社会治理充满活力

    一是社区治理能力明显增强。扎实开展“城市基层党建集中攻坚年”活动,研究制定了《关于实施城市基层党建“135”工程统筹推进城乡社区治理的意见》,设立网格党支部34个,选聘楼长217人,对接全县物业企业,推广“红色物业”,建设“红帆驿站”48处,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选配社区专职人员95名,组建志愿服务队伍16支、志愿者365名,开展社区服务活动160场次,服务社区居民1400余人,化解矛盾纠纷50余件。二是深化村务公开管理。重新修订了《**县村务公开目录》、《村规民约》、《村民自治章程》,重点把移风易俗、扫黑除恶、乡村振兴等内容加入了《村规民约》。三是推进社会组织健康发展。完成年度报告的社会组织166家,参检率95%。开展全县社会组织培训2期,参训288人次。随机抽取了10家进行了“双随机一公开”实地检查。对45家社会组织实施了社会组织评估工作,评出了5a、4a、3a社会组织2家、3家、5家。引导社会组织参与脱贫攻坚37家,投入扶贫资金686万元,受益困难群众1.2万人。四是慈善事业与社工志愿服务加快推进。全县“慈心一日捐”捐赠总额达3033万元,全县实名注册志愿者99619人,注册志愿团体323个。

    5.深入开展地名普查

    完成地名普查数据库审核入库4017

    条,标准化处理453条,更新地名标志905条,顺利通过国家级验收。整理成果转化业务类档案172盒4017卷、成果类90盒93卷,其他类档案资料共8盒。深入推进地名成果转化,印制城区地图3000份。编纂《**县地名大观》,征集焦城、曾子故里-阿城铺、武氏石刻、青山景区等老地名篆刻文化地名15条。

    (二)存在的差距

    低保信息系统与扶贫开发信息系统衔接不到位,造成救助对象识别不精准。社区基础设施薄弱,人员配备不足,治理能力有待提高。引导社会力量参与不足、新旧动能转换意识不强等方面的不足。

    二、2020年工作思路措施

    (一)总体思路和目标任务

    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生民政工作的思想和重要论述,牢固树立“民政为民、民政爱民”工作理念,进一步统一思想,凝聚共识,担当作为,务实创新,按照县委县政府要求,大力推进全县民政工作落细落实,努力开创全县民政工作改革发展新局面。

    (二)实现2020年任务目标的工作措施

    1、深入推进低保制度与扶贫政策有效衔接。推进农村低保和扶贫开发在政策、对象、标准等方面的衔接,将建档立卡贫困户中未纳入低保的困难群众纳入救助范围,并认定为兜底保障对象,服务扶贫攻坚大局,深入排查重病重残、支出型贫困、低保边缘等家庭,防止“漏保”。

    2、做好社会救助领域“放管服”改革和低保治理工作。在全县范围内推进社会救助审批权限下放,精简救助申请材料,优化简化审批流程,最大限度地方便困难群众办理救助申请。推进低保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在全市应用统一的低保行政文书。将低保、特困供养、支出型临时救助审核审批时限压缩到20个工作日内,急难型临时救助实行24小时内先行救助,并在5个工作日内补齐经办人员签字、盖章等手续。继续做好城乡低保复核和低保“微腐败”治理专项行动,加强社会监督,坚决纠正徇私舞弊、把关不严等违规违纪行为,着力解决好“错保”、“漏保”、“关系保”“人情保”等问题,实现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公平施保。

    3、深入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和城乡统筹工作。主动服务全县发展大局,坚持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原则,聚焦兜底保障,启动养老服务民生工程,推进行政区划调整,激发社会组织活力,深化殡葬改革,为壮大镇域经济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助推全县脱贫攻坚、乡村振兴、新旧动能转换等八大战略,为“走在前列、全面开创”目标作出贡献。

    4.持续提升养老服务质量

    做好敬老院整合相关工作,在转移安置供养对象和撤并敬老院工作中,尽快将设施改造资金拨付到位,理顺中心敬老院产权及人事关系。利用好闲置的敬老院,引进资金及专业人员,举办区域性社会养老院,发展社会养老。招聘专业护理人员,落实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待遇。提高养老机构管理水平和护理能力。加快推进县级社会福利中心建设进度。加强与江苏徐州九如城养老服务管理公司的沟通协调,加快我县养老服务体系的建设步伐,满足老年人日益增长的养老服务需求。根据省、市、县文件要求,加强社区配建养老服务设施的力度,做好配建设施的建设、移交、管理等工作。

    5、加快推进城乡社区建设与合村并点工作

    加快社区服务中心建设力度,认真落实社区服务中心及社区用房建设工作的文件精神,确保新建小区社区服务中心有保障,全面推行网格化管理,加强党建引领社区治理,培育社区社会组织,增强社区活力,提高社区治理水平。加快推进合村并点工作,严格落实有关工作要求,重点合并人口在500人以下的村和村集体经济增收压力较大的村,争取2020年6月底,我县行政村数量减少三分之一左右。

    6、持续深化移风易俗和殡葬改革

    认真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倡导移风易俗推动绿色殡葬建设的指导意见》精神,加快节地生态绿色公益性公墓(骨灰堂)建设。到2020年我县至少建设1处县级节地生态绿色公益性公墓;
    各镇街至少建成2-3处镇级节地生态绿色公益性公墓。坚持堵疏结合,建立健全散埋乱葬集中整治长效机制。深化移风易俗宣传,加强督导考核,提高移风易俗群众满意度。

    7、全面从严治党。全面加强党的领导,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引导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干部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不断强化政治意识和纪律意识,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充分党组领导核心作用,健全党组议事规则,制定完善党建工作责任制,强化党建工作与内部管理深度融合意识,强调党组党建工作主体责任,加强民政作风建设,从严正风肃纪。

    【篇二】

    今年以来,市民政局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主动担当,务实作为,按照发展“现代大爱幸福民政”的工作总思路,认真践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工作宗旨,适应新常态,采取新举措,创造性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现将近期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重点工作扎实有效

    (一)社会救助制度更加健全

    1.进一步完善城乡最低生活、特困供养人员保障制度。1月份印发了《**市城乡低保、特困供养人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启动了城乡低保和特困供养人员专项治理行动。按照“应保尽保,应退尽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分乡镇(街道)和村(社区)随机抽取了30%的城乡低保和特困供养人员开展入户调查,共清退不符合条件的低保户8080户,10368人,其中城镇低保484户、549人,农村低保7596户、9819人。通过核查清理整顿,对不符合低保标准的及时清退,对符合标准的困难家庭纳入低保。真正杜绝了“人情保,关系保”和“错保、漏保”现象。使我市低保制度更加完善,程序更加规范,监督更加到位,群众更加满意,切实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权益。

    2.努力提高救助水平。继续提高“两保”标准,从**第四季度开始,我市城市低保标准每人每月从40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430月,人均补差

    271元,比去年同期提高11%。农村低保标准每人每月从285元提高到每人每月315元,月人均补差217元,比去年同期提高23%;五保供养人员提高到每人每年4914元。截止到7月底,农村低保共有3949户、4746人,共发放保障金共计587.24万元;城镇低保共有369户、410人,发放保障金共计77.76万元。五保供养人员共有2272人,发放保障金411.3万元;发放医疗救助金35万元、发放临时救助金13.38万元,共计救助207人次。残疾人两项补贴7175人,发放救助金343.63万元;
    救助孤儿645人次,发放救助金47万元;
    困境儿童331人次,发放救助金9.3万元。

    (二)双拥优抚安置工作有序推进

    按照争创省级双拥城市相关要求,市双拥办及时制定了《**市争创省级双拥模范城实施方案》,该方案对任务进行了细分,具体任务分解到各牵头单位、成员单位及相关单位,明确了检查验收的范围、内容、时间和相关要求。建立健全各种双拥工作制度,双拥创城工作正在有序顺利推进。退役士兵政策推进落实工作圆满完成,对符合“省11条”人员做到了一人一档、一类一册,实现了“政策清零”。对**年秋冬季退役士兵档案进行了严格审查,确保人员信息无误;
    按照政策要求,将全市优抚对象全部纳入参保范围,并为残疾军人、“三属”、复员军人、“两参”人员、带病回乡退伍军人等部分优抚对象发放春节慰问金,为各类优抚对象发放光荣牌、年画及春联。将我市优抚对象全部纳入参保范围。截止7月底,共组织优抚对象轮流休养120人次,落实自然增长机制,发放各类抚恤金2200余万元、义务兵家庭优待金478万元,帮助优抚对象缴纳参保、发放门诊和住院补助320万元。

    (三)重点民生项目建设进展迅速

    “朱集医养结合项目”,综合楼正在等待验收,康复楼主体已完工,正在进行外墙施工,预计10月份可实现入住。“孔镇中心敬老院项目”和“丁坞中心敬老院(社会养老)建设项目”,已全部投入使用。“社会福利中心老年公寓项目”按照原有时间节点快速推进,并督促项目建设单位在保证质量和安全的前提下,加快项目建设进度,争取早日建成并投入使用。截止目前,全市共建设养老机构15处(社会福利中心1处,中心敬老院3处,乡镇敬老院3处,民办养老院8处),集中供养老人385人,目前全市共拥有养老床位2698张(含民办)。筹资500余万元建设了市中街道井家二期和云红街道忠义社区两处社区养老服务中心。

    (四)农村和城市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接近尾声

    自**年11月,全市启动农村和城市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以来,我局将农村和城市社区“两委”换届工作作为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夯实党在基层的执政基础,专题研究、精心谋划部署、深入调研摸底,认真制定方案,统筹安排,积极稳妥做好农村和城市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截止目前,全市971个村和9个城市社区全面完成了“两委”换届选举工作,剩余难点村换届正在有序进行,预计9月底全部完成换届。

    二、创新工作成果显著

    (一)创新实施开展了“365暖留工程”

    按照市委、市府关于实施365暖留工程的部署要求,全市加强农村留守人员关爱保护工作在**年示范引领带动的基础上,按照“**扩面增效年”的具体安排不断向纵深推进,召开了全市“365暖留工程”工作推进会议,对下一步工作进行了专题部署,联合妇联等相关部门分组到村进行业务指导,确保将“365暖留工程”工作在全市扩面推开的同时,及时总结有益工作经验和做法,改正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强调提质增效,成熟一个推进一个。通过开展“365暖留工程”达到了群众满意、社会满意的良好效果。截止7月底,全市启动365暖留工程村庄522个,启动比例达48%,建成留守人员服务中心467处。其中,四点半开课村庄468个,聘请公益辅导教师455人,覆盖留守儿童7960人。创办留守妇女创业点155处,帮助2487名留守妇女就近就业;
    结成邻里互助对1686对。

    (二)殡葬改革、移风易俗工作得到良好发展

    按照市政府出台的《关于公益性祠堂和集体性公墓规划建设的实施意见》要求,加大了村级祠堂和集体性公墓建设进度。截止目前,全市共新建村级祠堂89处、公益墓地7处,98%以上都已启用,且效果比较理想。同时,坚持移风易俗殡葬改革宣传常态化,积极联合市委宣传部、文明办,不定期的下乡宣传,反对大操大办、套棺重葬等现象,真正让群众感受到殡葬改革带来的“省心、省力、省钱、省地”的工作目的。

    三、基础工作规范有序

    扎实推进婚姻登记机关规范化标准化建设,4月1日起全面停收婚姻、收养登记费,截止7月底,依法办理结婚登记2342对、离婚登记1036对、补发婚姻登记1025对;
    办理收养11对,化尸2492具,完成全年任务的75%;
    销售福利彩票1600万元,同比增长27%,募集公益金80余万元;
    全市共有社会组织148家,其中民办非企业112家,社会团体36家;
    规范标准地名使用证制度(打印门牌使用证900张)和大型建筑及小区名称申报审批制规范(命名9个小区),完成了与商河、盐山、南皮界线联检工作,资料和自查已完成,重新更新印刷**市地图1000张,印刷**市城区图1000张;
    募集定向资金70多万元,用于扶贫专岗、四点半学校、大病救助等定向救助。

    在今后的工作中,市民政局将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大力践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工作理念,坚持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在全面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市委、市政府对民政民生工作新部署新要求上下功夫,切实增强广大群众获得感、幸福感,为全市建设区域性中心城市和助推乡村振兴战略做出新贡献。

    【篇三】

    **年,我局在县委、县人民政府的领导下,在市民政局的业务指导下,紧紧围绕全年各项目标任务,突出新形势下民政工作的重心,坚持工作方法创新,工作理念创新,较好的完成了相关业务工作,为完成全年的工作任务奠定了坚实的基础。按照县政府办要求,现将今年以来主要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工作亮点

    (一)积极探索社会资金参与救灾路径。为更好地保障和改善民生,降低居民应对自然灾害风险,**年为全县常驻人口购买民生保险,精神病人伤人救助保险和重大恶性案件伤害救助保险,参保费2元/人,全县参保金759072元,个人理赔金额10万元。通过购买商业保险转嫁政府对居民的灾后救济、救助责任,调动社会资金实现“事后救济”向“事前投保”转变,“财政民生”向“社会民生”转变。在政府救灾压力过大基础上,被保人在自然灾害及突发性公共事件中造成的人身伤亡,可以获取民生保险赔偿,缓解了政府救灾救助压力,提升了政府救灾救助水平,增加了公众自救能力。

    (二)打通了社会救助最后一公里。建立县、乡、村三级社会救助信息员网络并明确职责,有效保障了遭遇急难问题陷入生存困境家庭的基本生活,打通了社会救助最后一公里。

    (三)创新农村基层监督机制。整合村级民生监督员、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村级社会救助信息员为村级民生监察员,建立村级民生监察员制度。保证和支持村级民生监察员依法行使职权,依规依纪依法监督,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村务监督工作,畅通救助信息渠道,整合提高民生监察员报酬,不仅整合人力资源还提升了工作积极性,对切实保障群众合法权益和村集体利益,促进农村和谐稳定,夯实党的执政根基具有重要作用。

    (四)在全市综合排名靠前。**年10月,我局是安顺市唯一推荐成为全国民政系统先进集体的县局。各项业务工作都稳步推进。

    二、工作开展情况

    经过一年的努力,我局圆满完成市对县各项目标任务,在全市民政系统中位列前三。

    (一)加强社会保障救助制度衔接,形成兜底扶贫合力

    **年我县城市低保标准为570元/月/人,提标增幅为7.14%;农村低保标准为3876元/年/人,提标增幅为9.86%。**年度核查后,我县农村低保对象5700户11550人。目前我县农村低保对象5452户10977人,其中建档立卡户9168人,占农村低保对象的79.3%。城市低保户1228户2200人,其中建档立卡户1142人(易地搬迁和村改居建档立卡低保户),1-11月发放农村低保金3974.97万元(含提标补差200.26万元);城市低保金888.53万元(含提标补差29万元)。结合低保年度核查,对纳入农村低保保障家庭季节性缺粮户实施粮食救助,目前118.86吨救助粮食已发放到位。

    (二)加强特困供养工作,提高供养水平

    出台了特困供养实施办法,全县特困供养对象342户363人,基本生活标准为每人每月915元,照料护理费**年分别为1176元、588元、220.5元,1-11月发放供养金409.3万元。

    (三)加强临时救助工作,补齐制度短板

    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县临时救助实施办法》,进一步推进我县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共救助585户次84.69余万元(其中县级审批122人次54.68万元)。完成搬迁至城镇区域的易地扶贫搬迁对象农低转移城低工作,已经转移262户638人。加大对易地扶贫搬迁困难群众的救助力度,对易地扶贫搬迁移民中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和未纳入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范围的农村低保对象实施每人1500元一次性临时救助,**年搬迁项目**年搬迁的4310人已经全部发放。**年项目**年搬迁的5126人临时救助已经发放4337人。

    (四)完善社会救助工作机制,积极开展“救急难”工作

    建立了县、乡、村三级社会救助信息员网络并明确了相应职责,全县共有社会救助信息员416名,县社会救助局2名,14个乡镇(街道各1名),200个村(居)各2名。有效保障了遭遇急难问题陷入生存困境家庭的基本生活。

    (五)推进医疗救助制度建设,推动城乡医疗救助制度整合

    1.提高医疗救助保障水平,有效遏制因病致贫因病返贫

    已实现县级2家公立医院,所有乡(镇、街道)卫生院,市级6家大型综合医院“一站式”即时结算服务。

    2.资助农村低保户、重度残疾人、精神病人、建档立卡贫困户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或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有效整合资源发挥托底健康扶贫

    做好资助城乡医疗救助对象参合工作。对特困供养人员、40%精简人员,艾滋病人和艾滋病机会性感染者、麻疯病人、极贫乡简嘎乡、深度贫困乡革利乡和沙子乡的农村低保对象、良田镇磨蒿村、陇要村的低保对象按每人120元进行全额资助参合参保;对其他乡镇的农村低保对象按每人35元资助参合,对极贫乡简嘎乡、深度贫困乡革利乡和沙子乡的建档立卡对象按每人80元资助参合,确保建档立卡、低保对象、特殊困难群众100%享受医疗保障。共资助42877人次305.788万元。

    (六)全面提升防灾减灾救灾综合能力

    **年结合灾情下拨受灾困难群众生活临时救助款147.2万元(其中:冬春救助款142.2万元)、建房补助款5.8万元,机动粮22.7吨、各类衣被7520件\套、床。为围绕更好地保障和改善民生,充分发挥保险机制在减灾救灾工作中的作用,为全县居民共379536人购买民生保险,每人保费2元,参保金759072元,为73995户农户提供保额不低于10000元的基本农房灾害保险,**年由人保财险**分公司查勘、定损后理赔到位39户10.468万元。

    (七)营造军政军民团结浓厚氛围

    按时足额发放优抚对象抚恤补助,解决优抚对象二次医疗救助175人10.8万元;解决临时生活补助15人3.6万元。为优抚对象和现役军人家属提供志愿服务和免费健康体检,开展了春节和八一建军节期间的系列走访慰问活动,赢得了广大退役老兵和现役军人的肯定,为双拥创建营造了良好氛围。

    (八)落实社会专项救助无死角

    按月足额发放114名孤儿基本生活费61.14万元。救助生活无着流浪其他人员50人/次,接市救助站护送返乡5人/次。落实5647名留守儿童困境儿童监护责任,签订《留守儿童委托监护责任确认书》。解决留守儿童困境儿童低保531人,临时救助458人,医疗救助1400人,住房救助183人,其他救助2259人。

    二、存在的问题

    脱贫攻坚任务艰巨,兜底保障难度大,覆盖面广。与扶贫标准不统一,两线合一任重而道远。

    三、**年工作计划

    (一)加强社会救助。深入开展扶贫民生领域专项治理工作,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确保工作落实不走样,营造公平公正的氛围。积极开展两项制度有效衔接核查工作,确保贫困户与低保户两线合一。

    (二)加强防灾减灾。着力提升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建立健全防灾减灾救灾工作机制。持续做好防灾减灾救灾工作,按时购买农房灾害保险和民生保险,确保常规减灾与事前预防相结合,提高减灾救灾水平。

    (三)加强双拥创建。按时完成退役士兵信息采集工作,积极开展双拥创建,切实做好退役士兵权益保障和安置工作,巩固双拥创建成果。

    (四)加强基层组织建设。进一步做好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基层民主自治工作新途径,整合村务监督委员会、社会救助员、民生监督员资源,建立村级民生监察员制度,提高村务监督委员报酬,强化村级监督力度。

    (五)完善养老服务机制。进一步完善养老服务事业和产业发展机制,加大养老服务业招商引资力度,加快引导社会资本进入养老服务领域,圆满完成民生实事项目,成立大健康养老投资公司,积极开拓养老服务市场新局面。

    **年,民政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上级要求和群众期望还有一定差距。面对全新的**年,我局全体干部职工将铆足干劲,再接再厉,充分发挥民政职能,推动民政工作再上新台阶。确保脱贫攻坚兜底保障工作落到实处,下真功夫解决“兜住底”“兜准底”“兜牢底”“兜好底”难题,编密织牢“兜底保障网”。

    【篇四】

    **年,我局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对民政工作重要指示及第十四次全国民政会议部署要求,紧扣“三个聚焦”行动指南,不断强化基本民生保障和社会治理,多措并举推动我区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现将主要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工作及成绩

    (一)突出多元发展,着力打造**特色养老服务体系。一是养老服务实现“三大突破”。7月建成我区首家社区嵌入式养老服务综合体翠平日照中心,为我区破解养老机构欠缺、养老床位紧张,提供了可复制、可推广的范本;
    推动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支持养老服务业发展,采用ppp模式建设运营宝丰苑敬老院项目;
    扎实推进长者助餐服务,已建成13家长者饭堂,实现长者饭堂街道全覆盖,建成密度全市最高,并率先开展居家养老消费券结算工作,累计服务辖区老人近5000人次。二是全力保障辖区长者民生。立足6.6万**老年人需求,积极推进多层次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目前全区共有3家养老机构,11家日间照料中心,10家居家养老定点服务机构,114个星光老年之家等养老设施。全年投入养老经费1.2亿元,同比增长18%,共为7200余位长者发放居家养老服务补助,发放高龄津贴2.3万余份。三是持续加强养老设施供给。通过扩建日间照料中心和引导现有养老机构升级扩容,全年新增了养老床位51张,提前完成年度市考区指标(50张)。加强全市首家“省五星级养老机构”社会福利中心的建设,拥有普惠性床位952张,排名全市第一,远超“每千名户籍老人普惠性养老床位达到5张”新标准。推进医养融合健康养老新模式,借助股份公司等社会力量全面建成黄贝岭养护中心,已打造成为集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社康中心、护理院和日间照料中心“四位一体”的复合型养老机构。

    (二)突出精准管理,大力提升社会福利事务水平。一是开展多维度困难群体救助。不断完善社会救助体系,全年共受理医疗、学费、临时救助等专项救助264宗,积极开展节日慰问活动,严格落实临时价格补贴制度,全年共面向4800余名救助对象发放救助资金4000余万元。二是加大特殊弱势人群关爱力度。成立总规模93人的基层儿童救助队伍,建立“一门受理、协同办理”儿童救助保障部门协作机制;
    积极资助民办儿童福利机构,建立困境儿童和困难家庭子女专项辅育机制,发放残疾人两项补贴近1800万元。三是开展多元社会事务管理。牵头重构流浪乞讨救助管理机制,明晰各部门职责,细化分类救助管理环节,初步形成救助管理闭环;
    牵头协调建成市救助管理站警务室,有效破解站内身份核查和安全管理难题;
    引入社会组织“**区绿色出行志愿者协会”参与流动救助,全年出动80多人次,救助流浪乞讨人员100人次。聘请专业人员提供婚姻咨询调解服务,开通4个月内调解成功141宗,成功率达79%;
    严格落实殡葬管理政策,火化率连续22年保持100%。四是撬动社会资源开展慈善帮扶。深化“大爱**”慈善帮扶体系,全年发动110余家企业(单位)和各界爱心人士捐赠善款超过4600万元,支出3600余万元实施危房改造、学校修缮等对口扶贫开发项目,依托企业冠名基金、政协公益基金等项目发放资助帮扶金超过800万元,惠及**困难家庭、学生、重疾患者、环卫工人、养老护理员等群体1400余人次。

    (三)注重提质增效,夯实共建共治共享社区治理基础。一是优化民生微实事质效。**年全区开展民生微实事项目约1300个,金额共计约1.36亿元。创新项目征集方式,引入新媒体、微信小程序等手段扩大问需范围,推介80个优秀项目库供社区点选,挖掘出防灾急救、垃圾分类、心理关爱等新项目194个;
    聚焦群众关切和民生需求,将长者助餐服务、食品安全、健康中国等重点工作纳入民生微实事项目,引导资金正向有效投入;
    全年组织业务培训、警示教育5场次,培训基层工作人员近350人次,有效提升业务水平;
    研发民生微实事oa系统模块,设计“在线审批、实时管理、精准监控”功能,面向全区推广,平均项目录入率超过80%。二是创新社区治理发展路径。今年5月我区“‘一核多方’体系促社区共治”经验获省民政厅评定为“**年度广东省城乡社区治理创新经验提名项目”。创新自治载体促共建,开发社区公益达人、志愿者组织、“美好社区联络员”等载体形式,如黄贝文华社区动员341名居民加入公益达人队伍形成6个社区社会组织的雏形;
    笋岗笋西社区招募社区志愿者60人,服务600人次;
    广泛议事深化共治,吸纳港澳居民、儿童等群体参与议事,如在港人聚居较多的南湖**桥社区试点引导港澳居民参与居民议事会,延伸居民参与社区议事的广度及深度,全区召开居民议事会600场次,审议提案约1300个。

    (四)坚持管培并重,构建合理有序社会组织发展新格局。一是建立保障有力党建工作机制。严格落实党建与登记管理“三同步五嵌入”制度,推动社会组织党的两个覆盖率稳步提升,目前全区673家社会组织党的工作覆盖率100%,党组织覆盖率22.7%。探索“党建”+“妇建”+“社会组织”创新发展新模式,3月建成全国妇联系统首家妇儿社会组织党群服务中心。二是建立规范有序综合监管机制。严格执行社会组织直接登记和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制度,综合运用约谈、审计、年报、评估、抽查、执法等手段,建立贯穿全过程、联通多部门的综合监管机制,形成监管合力。全年处理社会组织投诉举报案4宗,对35家社会组织开展抽查监督。三是建立高效运作服务支持机制。发挥**社会创新空间的孵化服务功能,入驻社会组织21家,支持社组织开展活动近250场5000余人次,组织主题交流8场次。给予25家优秀社会组织和9个优秀项目54万元资金扶持,推动树立社会组织品牌。四是建立有效运行行业自律机制。发挥行业协会商会的桥梁纽带作用,助力营商环境提升。目前全区20家行业协会中已有17家建立了安全生产自律公约和行业诚信自律公约。

    (五)突出党建引领,助力推动综合事务全面发展。一是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认真落实主题教育“四项措施”,开展2轮集中学习研讨,先后27次深入基层调研形成专题报告6篇,主动对照党章找差距,列出“一台账两清单”逐项对照整改。二是党建引领模范机关创建。落实“三会一课”学习制度,精心组织民政系统干部开展培训、读书活动,提升干部履职和服务基层能力;
    三是狠抓安全管理。把安全生产摆在重要位置,纳入业务工作规划同步安排部署、组织实施。每季度召开专题会议专题,定期检查抓整改见效,确保主体责任落实。

    二、存在的问题

    (一)养老服务信息化建设有待提升。当前养老服务与大数据融合度不高、科技化智能化应用不足,尚未搭建全区性智慧养老服务系统。现有高龄津贴、居家养老补贴、长者助餐等养老业务流程较为繁杂、工作量较大,仍以人工操作为主,易出现人员信息管理不规范、津贴发放不到位、业务监管疏漏等风险隐患。

    (二)低保救助核对方式不够健全。现有经济核对系统仅涵盖部分大中型银行,对于在小银行存款或其他隐瞒财产行为难以监控;
    税务系统未向民政部门开放个税核查权限,难以发现不主动申报就业情况;
    今年虽已建立死亡人员核查机制,但存在“先发后核”问题,尚未实现实时核查,错发情况难以彻底根除。

    (三)居民自治参与水平仍有待提高。对标新时期人人参与要求,居委会未能充分发挥其枢纽带动作用,居民小组等下设抓手形同虚设,居民参与水平仍不高,尤其是中青年群体参与不足,如中青年年龄段的居委会班子成员仅占39%,建议市级层面结合当前居民自治难点,更新居委会的组织体系、工作职责、资源配置等规范化建设要点,修订居委会规范化指导意见等政策文件,以便给予基层更有效的指导。

    (四)社会组织综合监管制度亟需加强。当前面临部分业务主管单位以脱钩、许可、审批改为备案制以及三定方案无相关内容等情形,在现有在册登记社会组织办理变更、注销、年报等业务时不予审核,引起相关社会组织不满,更与中央、省委、市委有关强化社会组织登记审查要求明显不符,出现社会组织脱管的风险系数增加,容易引发不稳定因素。

    【篇五】

    今年以来,区民政局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的工作理念,围绕“一三四五”工作思路,坚持“兜住民生”一条主线,突出“项目建设、绿色殡葬、城市脱贫解困”三个重点,抓好“低保专项治理、优抚安置保障、基层社会治理、服务能力建设”四项工作,打造“民生民政、阳光民政、大爱民政、清廉民政、和谐民政”五个民政,做好了以下工作。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改善民困民生。一是抓低保专项治理。出台工作方案,低保对象审核审批严把“七不保”、“四从严”、“五步骤”要求,实行动态管理,做到“应保尽保、应退则退”。**年来,新增城市低保对象503人,农村低保对象2064人;
    清退城市低保对象2067人,农村低保对象3632人。二是落实两项制度衔接。将建档立卡贫困户1100户1840人(全区建档立卡1370户4865人)纳入农村低保,未脱贫贫困户356户1071人中有农村低保对象288户944人,农村五保对象56户75人,重合率达95.14%。三是实施各项救助政策。发放城市保金4222.59万元,农村低保金3863万元,发放特困人员救助金额731.41万元。临时救助累计救助3112人次,救助资金为210.39万元。发放精简退职困难职工生活救助资金33.6万元。医疗救助累计救助22783人次,救助金额1589.5万元。建档立卡贫困户已累计救助1077人次,救助金额60.2万元。发放自然灾害救助资金245万元。四是提高保障标准和补差水平。从今年元月份起,城、乡低保标准分别从去年的每人每月530元、305元提高到每人每月580元、340元,分别比去年增长9.43%、11.48%。城、乡人均月补差水平分别从去年的每人每月350元、225元提高到每人380元、255元,分别比去年增长8.57%、13.33%。农村特困人员集中供养和分散供养标准从去年的每人每年5100元和3840元分别提高至5460元和4200元,分别比去年增长7.06、9.37%。

    (二)巩固双拥成果。一是抓政策落实。发放抚恤补助资金1090.39万元、解三难资金7.95万元、优抚对象春节慰问金42.38万元、重点优抚对象医疗补助资金36.42万元,优抚对象“八一”慰问金60.57万元,发放**年度义务兵家庭优待金447.18万元,发放**年度退役士兵自主就业一次性经济补助184.05万元。二是抓身份认定。对全区60周岁以上农村籍退役士兵审批726人,新增116人;
    发放优待证2200余本;
    已采集退役军人信息8843人次。三是抓涉军控访。接待来信来访236批1233人次,承办网上信访件27件,办结率100%。开展春节、“八一”期间走访慰问驻区部队工作,发放慰问金20多万元。伤残军人落户2人,接收退役士兵94人。组织退役士兵39人参加岗前技能培训,结业17人,发放培训生活补助费2.2万元。

    (三)加强事务工作。一是有序推进地名普查。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已完成省级验收,共普查地名条数4000余条并建立档案。二是积极开展边界联检。完成5条县域界线联检工作。三是做好救助福彩工作。售出福利彩票330万元,救助乞讨流浪人员259人,帮助1名流浪女子返回老家。

    (四)启动脱贫解困。一是完善核对机制。完善和建立信息比对机制,加强与公安等九部门的信息比对工作。二是开展精准认定。认定城镇贫困对象5837户8843人,涉及家庭成员23694人,其中城镇低保对象5711户8716人,涉及家庭成员23552人,城镇特困121户121人,支出型贫困家庭5户6人,涉及家庭成员21人。三是实施精准管理。对纳入脱贫解困的对象对其家庭致贫原因进行分析,分类施策,分类建档。

    (五)稳步推进殡改。一是出台相关制度。制定出台《**区加快推进绿色殡葬改革促进殡葬事业发展实施方案》、《**区殡葬改革奖补激励政策》、《关于充分发挥党员干部带头作用全力推动殡葬改革工作意见》、《乡(镇、街)公益性公墓建设注意事项》等文件。二是推进基础建设。做好区级公益性公墓选址及前期有关手续办理;
    乡镇农村公益性公墓选址112处,已征地28处,已动工平整山岭及路面17处。三是全面摸底造册。摸排到全区“三沿六区”散埋乱葬墓葬983穴,大墓、豪华墓70处并进行整治,已整治182穴;
    全区售卖香烛、纸品等迷信用品店241家,风水先生109名,棺木制作店铺及作坊19处,墓材经营及碑刻店23家。四是广泛宣传动员。镇、村干部深入各村(居)委会、各组进行宣传,张贴宣传公告、利用镇域人员较为集中时段发放宣传资料等措施,多形式、全方位、深层次地开展宣传活动,发放宣传资料2.1万份,做到家喻户晓。

    (六)提升服务能力。一是推进敬老院改造提升。全区投入资金4300余万元,完成7所敬老院改造提升,新建儿童福利院1所,加强了公办养老机构“五统一、十规范”标准化管理。二是保障老年人出行安全。每年免费为全区年满60周岁以上城乡特困人员和重点优抚对象统一购买意外伤害保险;
    为全区112365名50周岁以上的老人购买意外伤害保险,办理老年证673本。三是规范婚姻收养登记。共办理结婚登记2205对,离婚登记884对,补办结婚证1469对,补办离婚证72对,办理收养登记证19例。四是做好社会组织年检办证。为24家社会团体、52家民办非企业单位办理年检;
    新增社会团体5家、民办非企业单位3家。五是开展慈善募捐助学。通过慈善一日捐活动捐助23.5万元,对49位贫困大学生进行慈善助学资助。

    (七)加强基层治理。一是完成村(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全区127个村委会、29个社区居委会全部完成了村(居)委会的换届选举工作及村(居)务监督委员会选举工作。完成156个村(居)委会的信息录入和赋码工作。二是切实推进社区创建。**年滨河社区荣获了全省“绿色社区美丽家园”示范社区。全面铺开全区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工作,推荐了麻山村、竺园村作为市级农村社区建设点。三是保障农村离任“两老”生活。为全区305名农村离任“两老”人员发放生活补助27.3万元,为112名社区居委会工作人员发放生活补助29万元。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群众对社会救助期盼与政策之间的矛盾。由于群众对低保理解上的偏差和误区,认为残疾了就可以办理低保、年老就可以办理低保、生病了可以办理低保、没有固定工作可以办理低保、办了低保就可以享受一辈子等问题,导致在低保申请、清退方面造成了大量的上访。

    (二)涉军人员的信访稳定压力大。在拥军优属工作上,我区各项优抚政策均已落实到位,但这一群体中的参战群众诉求过高,经常缠访闹访,产生新的不均衡、不平衡问题。

    (三)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资金缺口大。虽然养老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离上级要求还有很大的差距,还需要各级政府投入大量的资金。

    (四)殡葬改革推进难。殡葬改革工作是一项革除一切迷信、铺张浪费处理死者遗体和办理丧事的习俗,达到保护环境、节约集约用地的目的的工作。要破除千年陋习,非一时之功,很多老百姓(特别是上了年纪的老人)在思想上难以接受,少数党员干部在推进过程中也存在抵触情绪,导致推进慢。

    三、**年工作打算

    一是积极配合机构改革工作。将优抚、老龄、救灾、医疗救助等工作顺利移交。

    二是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结合“五型”政府打造和“怕、慢、假、庸、散”五种作风顽疾治理,细化措施,量化考核,提升服务。

    三是进一步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全面完成敬老院改造提升,全力打造居家养老点。

    四是积极稳妥推进殡葬改革工作。建设好区级城市公益性公墓和农村公益性公墓,对“三沿六区”和新农村点散埋乱葬现象进行整治。

    五是全面推进城镇贫困群众脱贫解困工作。做好精准识别、精准施策、精准管理等工作。

    六是进一步发挥好兜底保障作用。提高保障水平,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人均补差水平在18年基础上分别提高10%、9%左右,进一步做好临时救助工作。

    【篇六】

    **年,我局紧紧围绕全县脱贫攻坚总体安排部署,始终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牢固树立“民政为民、民政爱民”工作理念,坚持把推进各项民政重点工作落实作为突破口,兜底线、织密网、建机制,持续完善社会救助体系,强化防灾减灾救灾,加强基层政权建设,创新社会治理,提升养老服务质量,推进社会事务发展,统筹做好拥军优抚安置工作,加强困境儿童保障,夯实民政基层基础,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各项民政重点工作取得了新的突破和提升。

    一、各项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一)突出脱贫攻坚,低保制度与扶贫政策无缝衔接。严格按照个人申请—村委会评议排队—乡镇测评审核—民政部门审批的操作流程确定低保兜底保障对象,县民政局成立核查组对拟低保兜底对象逐户进行核查,做到精准识别、精准施保、精准发力,把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因家庭主要成员完全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特殊困难家庭2871户6849人整户纳入农村兜底保障范围,着力推动农村低保与扶贫开发在对象识别上衔接、在优惠政策上共享、在信息平台上链接,健全兜底扶贫政策,提高保障标准,完善分类施保和渐退帮扶措施,扎实推进农村低保标准与扶贫标准“两线合一”,认真履行扶贫驻村“第一书记”职责,落实好干部包扶贫困户工作机制,为全县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有力支持和有效保障。

    (二)突出能力建设,防灾减灾救灾水平有效提升。坚持“以人为本,为民服务”宗旨,把困难群众的呼声作为第一信号,以解决困难群众基本生活问题为第一要务,全力抓好责任、工作、政策、资金四到位,确保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稳步推进。一是修订完善《**县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同时,成立由县政府主管县长任组长,民政、国土、建环、公安、水利等部门为成员单位的防灾减灾工作机构。二是扎实推进宣传教育,提高防灾减灾意识。积极组织开展“5.12防灾减灾日”集中科普宣传教育活动,通过悬挂主题横幅、展出知识挂图、现场咨询等形式发放宣传防灾减灾资料4000余份,向广大群众宣传讲解防灾减灾知识和避灾自救技能;
    通过社区群众大会、板报宣传等积极开展防灾减灾宣传教育,增强全民防灾减灾意识。三是完善救灾物资储备。向市民政主管部门申请救灾物资帐篷76顶,招标采购储备救灾棉大衣1000件、毛毯500条、床单500条、雨衣500件、雨伞500把、雨鞋500双。四是及时核灾、准确报灾、全力救灾。制定汛期值班工作制度并安排工作人员24小时值班值守,各乡(镇)、村配备了灾情信息员,充分利用国家灾情上报系统和移动网络手机报灾终端上报灾情,并按程序及时续报、核报。对受灾乡(镇)的低保户、五保户、重点优抚对象等民政服务对象的家庭生活状况及时开展灾后安全隐患排查,对发现的隐患问题及时采取措施予以解决。五是针对6月10日至11日冰雹灾害天气过程,及时组织人员赴受灾乡(镇)查看灾情,为确保困难群众生活不出问题,严格按照专款专用的原则,及时拨付19个乡镇救灾资金1280万元,用于保障受灾困难群众基本生活。

    (三)突出拥军优属,各项优抚政策得到有效落实。始终把双拥工作作为事关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和服务军队建设的大事来抓,积极探索,不断创新,确保各项优抚安置政策落到实处。一是坚决执行国家各项抚恤优待政策,及时准确发放各类优抚资金。全年共发放各类优抚资金1178.9万元,其中:优待抚恤金630万元,三等功奖励资金1.4万元,医疗救助11.1万元,临时救助8.8万元,自主就业金332万元,现役军人家庭优待金195.6万元。二是努力做好退役士兵服务管理工作,制定印发了《**县军烈属、退伍老兵和现役军人军属优抚解困工作实施方案》(西政办发【**】152号)和《**县军烈属、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直系亲属、参战参试退伍老兵免费体检工作方案》(西民发〔**〕363号)及《关于做好军烈属、退伍老兵和现役军人军属建档立卡贫困户脱贫攻坚工作的实施意见》(西扶组办发〔**〕22号)文件;
    为全县军烈属、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直系亲属、参战参试退伍老兵发放宁夏旅游拥军优属卡131张;
    免费为全县军烈属、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直系亲属、参战参试退伍老兵进行了健康体检,共体检70余人;
    将符合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退役士兵及时纳入最低生活保障。三是认真做好新增优抚对象审核上报工作。今年以来,共审核上报新增优抚对象123人,其中:伤残人员1人,带病回乡1人,参战人员1人,60岁以上农村籍退役士兵120人;
    组织6名重点优抚对象参加了自治区民政厅组织的疗养活动。四是加大退役士兵就业安置力度。**年共接收报到退役士兵67名,其中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的5名,目前已协调自治区级安置部门安置1名,县级安置的4名计划已制定上报;
    对62名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全部发放了一次性自主就业经济补助金。五是加强退役士兵技能培训,提高退役士兵的创业、就业能力。投入14万元委托石嘴山市宏泰职业技能培训学校对40名退役士兵开展了为期7天的创业技能培训;
    开展退役士兵驾驶技能培训,对取得驾驶证的30人每人补助3000元。六是高度重视信访接待工作,切实维护社会稳定。今年以来共办理信访件38件,接待上访人员1000多人次,群众满意率达95%以上。

    (四)突出改善民生,社会救助体系不断得到完善。全面推行社会救助“一门受理、协同办理”工作机制,为困难群众申请救助打造绿色通道,坚持以民政云信息平台为载体,社会救助业务全部实行网上精细化办理。一是不断加大城乡低保规范管理力度,持续实施低保动态管理,利用民政云信息管理系统,协同公安、人社、房产、银行等九个部门对全县低保对象的户籍、财产、收入、授权声明等进行核对,对出现不符合低保政策的对象全部予以清退;
    对重新申请低保的家庭严格按照核查程序经申请、初核、公示等环节后予以认定。今年以来,我局纠错低保对象信息2万余条,清除死亡、无户、串户及拥有营业执照、车辆和财政供养人员家属等低保对象1.3万人,查出不符合低保条件的“政策保”1560人;
    新纳入低保对象2258户2617人。二是实现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按照最低生活保障线与精准扶贫线“两线合一”政策和区、市、县民生计划要求,经提交政府常务会研究同意,将城市低保标准由每人每月440元提高到560元,农村低保标准由每人每年3150元提高到3840元,有效确保了低保制度和精准扶贫政策的无缝衔接。全年累计发放城乡低保资金及补贴19740.61万元,共保障困难群众45848户60066人。三是严格按照“门诊救助、资助参保参合、住院救助、大病救助和慈善救助”五位一体的城乡医疗救助政策,采取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补贴、门诊大病补助、住院补助和重特大疾病住院补助等方式,建立了稳定、有效的医疗救助制度,在全区范围内医疗机构全面实施医疗救助“一站式”服务。今年以来,共开展医疗救助138881人次、3024.98万元,其中,参保参合救助124481人次、900.88万元,门诊救助城乡医疗困难群众150人次、20万元,住院救助950人次、230万元,重特大疾病救助70人次、55万元,一站式医疗救助困难群众13230人次、1819.1万元;
    充分发挥临时救助救急难、托底线的作用,对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或其他特殊原因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的家庭实施临时救助,共救助6512人次,发放救助金1454.53万元。四是农村各类特困人员供养政策有效落实。我县共保障孤儿946人、发放孤儿津贴640.68万元;
    农村五保户1128人,发放五保供养资金379.84万元;
    发放残疾人两项补贴2655.31万元,其中:生活补贴1645.28万元、护理补贴1010.03万元,全部实行专帐管理、封闭运行,采取“一卡通”直付发放到人,五是依法依规开展流浪乞讨人员救助,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和主动上街巡查制度,1-6月份共救助流浪乞讨人员68人次,接收外站送来流浪乞讨人员18人次,累计支出流浪乞讨救助资金12.06万元。协调市儿童福利院安置弃婴1名,临时送医疗机构医治无法查找居住地的流浪乞讨人员(精神病患者)男性2名、女性1名。

    (五)突出超前谋划,养老服务事业得到长足发展。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带来的养老难题,聚焦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向往的新期待,全力推动养老福利事业长足发展。一是积极做好县城中心敬老院二期工程、什字中心敬老院、老年活动中心工程投入运营前期准备工作。二是投入200万元,新建完成农村老饭桌8个;
    投入1220万元,新建完成农村社区服务站61个;
    投入1000万元,配套建设完成农村“儿童之家”200个;
    投入资金26万元,对运营的26个农村老饭桌每个给予1万元补助,全面提升了农村留守老人关爱服务保障能力。

    (六)突出机制创新,农村基层政权建设扎实开展。一是按照第十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的总体安排部署,依法完成村委会换届选举,配合县委组织部开展治理“村霸”专项行动。健全完善“20+x”村民议事清单,全面推行做实村代会“55124”模式,完成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特别法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赋码工作,确保了基层政权建设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二是为有效落实村民代表会议制度、加强村监会和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不断提高村民自治水平,创新推广“村级联合办公日”制度,利用“云视讯”会议系统在各乡(镇)举办村“三委”暨“一约四会”规范化管理培训班。三是根据县委办公室《关于印发<**年全县干部培训计划>的通知》(西党办发〔**〕48号)文件精神,依托县委党校,对全县295个行政村的885名村委会、村监会主任和红白理事会负责人进行了业务培训。四是加强村务公开工作力度,利用固原市涉农惠农资金“331”监管平台,对各类社会救助对象进行全面公开公示。五是扎实推进村民监督委员会建设,切实改变村民自治中监督缺位的现状,在全县村一级形成了村党支部、村民委员会、村民监督委员会“三驾马车”的基层管理模式。

    (七)突出强化监管,积极推进社会组织规范运行。我县共登记注册社会组织169家。其中社会团体18家,民办非企业单位24家,社会团体中农村专业经济协会127家,占社会组织的75%,行业性协会40家,专业性协会、联合性协会81家,公益类慈善协会6家。今年新登记社会团体22家,民办非企业单位2家。我局采取一手抓积极引导发展,一手抓严格依法管理的“两手抓”措施,严格规范社会组织培育发展,稳妥推进“四类”社会组织直接登记。一是完善业务主管单位前置审查,强化发起人责任,规范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加大社会组织扶持培育力度,增强辐射带动作用,鼓励依托街道(乡镇)综合服务中心和城乡社区服务站,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二是开展非法社会组织专项整治活动。积极履行社会组织执法监察职能,联合公安部门开展对涉及宗教、慈善等领域社会组织进行专项清理整治,斩断境外资金和我县宗教领域的联系,坚决杜绝发生新的宗教渗透等违法违规问题。

    (八)突出三社联动,社会治理工作彰显新活力。一是按照“和谐社区”创建工作的总体目标任务,加强组织协调,完成城镇社区重新调整划分后的基础数据摸底、户口变更、社区人员培训等工作,不断规范管理,确保城镇社区各项工作顺利开展。二是充分发挥社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协调职能,推动构建居民群众、社会组织、社会力量、市场主体等多元参与的社区治理体系,通过开展举办社会工作“宣传周”活动,助推“三社联动”参与社区治理工作。三是深化和谐社区创建,推进社区减负增效,深化网格化服务管理,积极拓展社区服务,提升社区服务管理效能。围绕乡村振兴战略,做实村民代表会议制度,健全村务公开机制,规范村监会建设,发挥村规民约的治理作用,提升村级治理水平。四是逐步改善社区办公、服务条件,大力发展社区社会化服务,拓展社区服务功能,社区服务水平得到了进一步提升。

    (九)突出规范服务,专项事务管理取得新进展。一是投入20余万元对县政务大厅婚姻登记处进行了改造升级,分设了候登区、结婚登记区、离婚登记区、档案室、颁证室等,为婚姻当事人提供了温馨、舒适、优质的服务,为下一步婚姻登记集中办理工作打下基础;
    认真贯彻落实《婚姻法》和《婚姻登记条例》,依法办理婚姻登记手续,全年共办理结婚登记和补领结婚登记3461对、离婚登记515对、补发结婚登记1797对、撤销婚姻登记7对,登记合格率100%、档案入库率100%。二是为巩固和深化殡葬改革成果,会同11家相关部门(单位)制定了《**县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召开了专题推进会,印发了5000份宣传材料,多渠道、多形式、多角度对文明丧葬进行广泛宣传,开展了为期三个月的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三是协调联系慈善机构对43名特困家庭患有先天性心脏病儿童进行了康复手术治疗;对12名特困家庭先天性脑瘫患者进行了康复手术矫治和器械配置;
    配合宁夏慈善总会完成了**年底申报的60名重特大贫困疾病患者受"慈善之光"项目救助资金发放工作。四是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取得成效,地名基本情况、基础数据库建设、地名标准化处理、地名信息化服务建设等各项工作实现了跨越式提升。共完成地名普查调查目录9555条,地名调查登记表9742份,录入数据库数据9742条,采集多媒体信息2.8万余条,更新重要地名40余条,全县历史地名文化遗产保护33个;
    完成全县295个行政村和19个乡(镇)以及县城区域的街道门牌设置的大数据收集、编号、二维码的制作安装工作;
    目前,普查成果数据已通过自治区验收,甘宁省界和县区边界联合检查工作顺利完成。

    (十)突出问题导向,扎实开展农村低保专项治理。按照自治区民政厅《关于印发全区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宁民发【**】17号)文件要求,我局以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权益为根本,以集中治理“人情保”“关系保”“错保”“漏保”、查处农村低保经办服务中的腐败和作风问题为重点,起草并报经县人民政府同意,于5月23日印发了《**县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西政办发[**]85号)文件,召开了由分管副县长、各乡(镇)及相关部门(单位)负责人、民政助理员参加的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工作动员会议,对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工作进行了专门安排部署,全县农村低保对象

    “该退则退、该进则进、该调则调”等动态管理措施常态化进行。

    (十一)突出协调推动,扎实做好农村三留守工作。我局会同教体、公安、妇联等部门,研究制定了《**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户工作的实施意见》,挂牌成立了“**县未成年人保护中心”,

    邀请宁夏昊善社会工作发展服务中心专家对全县19个乡(镇)的分管领导和295个行政村的关爱督导员在县会议中心进行了为期一天的集中全面业务培训,有效提升了我县“三留守”关爱保护工作水平,为更好的开展“三留守”关爱保护工作奠定良好的基础。

    (十二)突出主动作为,努力完成全县各项中心工作。按照县委、政府总体安排部署,积极履行民政职能,求真务实,狠抓落实,确保了县委、政府各项中心工作得到有效、全面落实。

    二、全面落实从严治党要求,倾力打造忠诚干净担当、为民爱民的民政干部职工队伍

    (一)加强党的政治建设。我局始终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将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挺在前面,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坚决贯彻县委、政府的决策部署,自觉从讲政治的高度认识、谋划和推进民政工作。特别是在处理和解决民政领域一些社会关注度高、敏感性强、群众期盼的热点难点问题上,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勇于担当负责,全力攻坚克难,真正把党和政府的各项惠民政策落到了实处。

    (二)加强党的思想建设。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把坚定理想信念作为党的思想建设的首要任务,教育引导广大民政系统干部职工牢记党的宗旨,强化党性锻炼,以勇于自我革命的精神,切实担负起新时代赋予民政事业的历史使命。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切实解决民政干部职工党的意识、先锋模范意识、党规党纪意识弱化和党员作用发挥不突出等问题,把党员初心找回来,重塑共产党员意识。持续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三)加强机关支部建设。按照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突出问题导向,采取有力措施,狠抓机关党支部建设。对照学习教育活动开展、“三会一课”制度落实、党组织活动开展、党内政治生活等党建要求,深入开展自查,跟进工作措施,抓好整改落实。扎实做好党员评星定级和承诺等工作,创新推进基层党组织建设。通过抓学习强素质、抓制度强管理、抓落实强作风、抓班子强队伍,有效提升机关党建工作规范化水平。

    (四)加强作风纪律建设。严格按照“干部素质提升年”、“干部作风转变年”相关要求,下大力气整治“慵懒散慢拖”行为,下大力气整治“执行难、变相落实”等问题,在民政系统形成标立新风、正风肃纪、增能提效的良好氛围。对照“五个严禁”,坚决贯彻中央、自治区、市、县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决策部署,把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扛在肩上,加强纪律教育,强化纪律执行,让广大民政干部职工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习惯在受监督和约束的环境中工作生活。扎实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下大力气抓好民政专项资金管理使用,确保专款专用,发挥最大效益。

    (五)加强民政干部队伍建设。教育干部职工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对党的民政事业高度负责,讲政治顾大局、干实事求实效。要做到干净干事,积极作为,勇于担当,遵守党纪国法,加强道德修养,强化廉洁自律,清清白白干事,堂堂正正做人,始终不忘初心,牢固树立为民情怀,深入群众面对面做工作,认认真真访民情,诚诚恳恳听民意,实实在在解民困,真正把责任、能力、心思集中在干事创业上。

    三、存在的困难和**年工作打算

    总之,今年我县民政工作开局良好、进展顺利、圆满完成了全年各项工作任务,但与县委、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期望和要求相比,我们的工作还有一定的差距。一是城乡低保家庭经济状况精准核对面广量大,各项工作进展不平衡。二是社区建设工作相对滞后,社区工作管理有待进一步加强和提升。三是民政基层基础工作比较薄弱,乡(镇)民政助理员队伍兼职多、工作量大、待遇低。**年,全县民政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认真落实县委、政府各项部署要求,努力践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工作理念,兜底线、织密网、建机制,全力主攻脱贫攻坚,夯实民政基层基础,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奋力开创民政事业改革发展新局面。

    (一)加强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将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纳入党组中心组和干部职工学习计划,紧密结合实际,丰富学习实践,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紧密联系民政工作实际,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关于民生民政工作的新要求,抓好结合,突出创新,强化落实,确保党和国家有关民政工作决策部署不折不扣落到实处。

    (二)扎实推进民政服务能力建设。全力推进社会福利和养老服务体系、防灾减灾救灾体系、社会救助体系、双拥优抚安置体系、专项社会事务服务体系、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六大体系建设和基层民政能力建设,使全县民政服务的可及性、公平性得到明显增强,民政服务水平逐步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与人民群众需求相适应,实现全县城乡居民同步奔小康。

    (三)全力实施各项民政民生工程。大力实施民生工程,确保民生工程各项任务落到实处、见到实效。提高农村低保兜底保障能力,对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处于重度贫困的农村贫困群众实施重点保障,依法科学、规范精准、分类施保,助推全县打赢脱贫攻坚战;
    加强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平台建设,加大与公安、人社、公积金、金融、市场监管等信息跨部门互通,扩大核对覆盖面,不断提高社会救助对象数据录入的真实性、准确性,进一步提高救助对象精准识别、精准救助水平;
    全面提高医疗救助保障水平,积极做好医疗救助与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大病商业补充保险制度衔接,继续推动医疗救助“一站式”同步结算服务;
    充分发挥县级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协调机制作用,规范“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机制,完善部门协调、信息共享等机制,切实提高救助水平,确保特殊困难群众应救尽救;
    加强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工作,统筹城乡特困人员认定、标准制定、审核审批、资金管理、供养机构管理;加大农村供养机构资源整合力度,有序推进规模小、能力弱、供养人数少、设施陈旧的敬老院转型。

    (四)全面落实双拥优抚安置政策。按照国家民政部和自治区民政厅部署,提高部分优抚对象抚恤优待标准,做好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政策落实工作,确保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按标准100%落实;
    严格落实符合政府安置工作条件退役士兵接收工作,大力推行“阳光安置”;
    加强优抚信息系统建设,完善优抚信息数据管理;
    完成新形势下健在的城乡退役士兵数据信息登记工作;
    全面做好双拥模范县创建工作。

    (五)全力提升社区治理服务水平。做实村民代表会议制度,推行“55124”工作模式,全面完成基层群众自治组织特别法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赋码工作;
    积极参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全力推进社区网格化管理;
    加强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和村务监督,进一步规范村规民约,助力构建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
    加强基层政权建设,不断完善“一约四会”和民事民议、民事民办、民事民管的基层治理机制;
    深入开展社区、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三社联动”工作。

    (六)努力提升社会事务管理水平。建立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长效机制,加快困境儿童信息库建设,推动儿童福利机构转型发展。加强平安边界创建,完成甘宁省界和县界联检工作,妥善处理各类界线纠纷。稳步推进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成果转化,深化地名规范、地名规划、地名标志和数字地名等公共服务,做好标准地名图录典志编纂和深入推进农村地名标志设置。规范殡葬行业管理,推进节地生态安葬,开展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做好生活无着落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制定婚姻登记工作规范,完善婚姻登记管理信息系统。

    (七)积极争取民政重点项目建设。一是在有项目建设地点、能运行的行政村投入250万元,建设完成10个农村老饭桌项目;
    二是完成汉族生态公墓项目建设,470万元殡仪馆建设资金已争取到位,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完成汉族生态公墓征地任务。

    (八)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始终从讲政治的高度认识和推进民政工作。狠抓民政系统党组织建设,提升党建工作规范化水平。持续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引导党员干部职工强化使命意识、责任意识和担当意识,更加坚定理想信念。健全民政系统反腐倡廉教育和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强化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加强对关键部位的监督管理,管好用好民政资金,提高规范化管理水平,打造忠诚干净担当、为民爱民的干部职工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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