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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构建城乡一体化基层党建工作新格局的探索与思考_基层党建工作新格局

    时间:2020-03-20 08:10:51来源:百花范文网本文已影响

    关于构建城乡一体化基层党建工作新格局的探索与思考

      党的十七大提出,建立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长效机制,形成城乡经济社会统筹发展新格局,要使党的工作和党的建设更加符合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近年来,汇川区主动顺应城乡一体化加快发展的趋势,认真按照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要求,积极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在统筹城乡党建工作方面进行了一些实践和探索,为进一步提升全区党建工作整体水平奠定了坚实基础。

      一、正确把握城乡一体化党建工作格局的基本内涵

      城乡一体化,就是以消除城乡二元结构为主要特征,通过农村工业化、城市化、现代化,实现城乡经济、社会、生态等方面的融合,从而达到城乡共同繁荣、富裕和文明的过程。构建城乡一体化工作新格局,既包括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建设的城乡统筹发展,自然也包含党的建设城乡统筹发展。

      构建城乡一体化党建工作格局,具体地说,就是适应工业化、城镇化和城乡统筹发展的需要,在全面推进各领域基层党组织建设的同时,积极打破城乡区域界限,改变城乡党建自成体系、相互分隔状况,及时对党组织功能、党组织设置、党的活动方式和党员教育管理等进行调整改革,通过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分类指导、整体推进,整合资源、形成合力,积极推进城乡党建观念、资源、工作“三大统筹”,努力形成城乡共建的组织体系,有效整合城乡党建资源,对城乡党员实行一体化动态管理,实现城乡党建优势互补、相互融合和全面协调发展,切实解决基层党建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使党的建设更好地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形势。

      二、汇川区开展城乡一体化党建工作的实践

      一是推行城乡互助。积极拓宽各级各类党组织和领导干部、党员联系基层、服务群众的渠道,以进乡村、进企业、进社区、服务基层、服务群众、服务发展的“三进三服务”活动和“三创三强”活动为载体,结合“四在农家”创建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明确帮扶目标和措施,积极推进党建集团帮扶,开展“万个支部结对、万名党员帮扶”活动,采取“一帮一”或“多帮一”等方式,在政策、规划、思路、项目、资金、技术和培训等方面采取切实措施,不断推动机关工作重心下移,资源向农村基层倾斜,并将帮扶效果纳入年度党建工作考核内容和党组织评先选优的重要依据,严格实行检查和考核,把结对帮扶活动以制度的形式固定下来,形成城乡互助长效机制,加快“城乡共创”步伐。同时,结合开展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建立了50万元的“村级经济发展专项资金”和20万元的“困难党员帮扶救助资金”,单独投入78万元专项经费解决了各镇村级办公阵地建设欠款,以此帮助经济薄弱村整合集体资源、创办项目和实体,切实增强村级集体经济,并完善了关心、帮助农村困难党员的机制。

      二是创新组织设置。为不断优化组织设置,扩大工作覆盖面,探索建立有利于城乡协调发展的组织体系,全区各级党组织积极适应“三新一强”的发展要求,积极创新基层党组织设置方式,延伸城乡党组织网络,消除空白点、增强渗透力。目前,全区积极适应城郊镇改为街道、城中村变为社区等改革需要,重新调整建立街道党工委2个,建立城市社区党委1个、社区党总支1个、社区支部28个,建立农村社区党总支(支部)7个,成立了新经济组织党委及其业余党校,并建立100个流动党员活动站,辅之以建立临时党支部或党小组形式、开展流动党员协议管理等工作,切实加强对流入党员的教育和管理,使大部分农村进城务工经商党员、外地流动党员在城市有了属于自己的党组织,搭建了适合各自施展才能的平台。一些镇村还将党组织建在优势产业链上,成立了乡村旅游、花卉盆景、蔬菜种植等协会党支部,为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和提升城镇化水平奠定了组织基础。

      三是促进互动共建。按照“党员自荐、党内推荐、群众推荐、素质考试、组织考察、差额直选”的程序,对各镇和街道的村(居)、社区党组织进行了同步换届,通过“三荐两考、差额直选”的办法成功选举产生了新一届村(居)、社区党组织班子,创新了村级党组织换届选举方式,扩大了基层民主,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和创造力明显增强。在城乡都采取了对困难党员必访、老党员必访、返乡流动党员必访,通过定岗、定责、定目标,实行个人述评、群众测评、组织考评的“三访三定三评”办法,结合“无职党员示范户”创建活动的开展,为其发挥作用搭建了平台。在发展党员措施上,在全区试行了发放《说明通知书》、《整改通知书》、《督查通知书》和开展谈话教育的“三书一谈”方式,力保党员质量,今年发展党员近300名,比上一年增长近30%。同时,围绕“党的建设三级联创活动、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组织活动场所和党员承诺”四项工作进社区试点工作,有力推进了农村和城市党建工作内容的协调和交融,进一步加强了社区党建工作,增强了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另外,建立完善了农村、社区、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联系点、示范点制度,形成了城市支援农村、工业反哺农业、干部帮助群众,整体推进城乡党建的合力。目前,区委已把遵崇高速公路和210国道沿线的5镇20村纳入基层组织“示范带”创建范围,着力在全区培植22个农村党的基层组织强、经济社会发展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好的农村精品村,培养220名带头致富能力强、带领群众致富能力强的“双带”型村干部和2200名带头致富能力强、接受新生事物快、带头奔小康的农村党员致富示范户,极大地促进了“城乡共创、成片联动、示范带动、整体推动”工作格局的构建。

      四是双向交流干部。按照城市发展和新农村建设的需要,结合干部工作特点、所学专业和主要经历等情况,将区管机关后备干部、省委组织部选调生、熟悉经济工作或具有一定专业知识的专业干部、有较强工作能力和一定发展潜力的中青年干部选派到镇村挂职,并着力把那些表现好、实绩突出、群众满意的挂派干部优先提拔到领导岗位上,三年来,提拔到上一级领导岗位的干部中,共有60余人参与了区委组织的各类挂职活动,约占挂职干部总数的60%。同时,区直各单位从镇、村抽调人员到机关学习和帮助工作,丰富农村基层干部的阅历,以此提高综合业务素质。换届以来,为加大干部培养力度,区委还将40余名科级干部在镇街之间、镇与机关单位之间进行了交流,培养了一批既熟悉农村工作、又熟悉城市或机关工作的复合型干部,今年还在50%的镇面向全区开展了党委书记公推直选,实现了干部流动双向化的目标。

      尽管我们在工作中取得初步成效,但构建汇川区城乡一体化党建工作格局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个全新课题,在实践中还存在着很多亟待解决的问题。例如,城乡党建二元思维模式没有得到彻底改变,城市与农村在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方面存在“两张皮”的现象,整体上没有形成“一盘棋”的局面;
    农村党建资源相对缺乏,区域之间重复性建设多,人才资源配置不合理,城乡党建资源不能互补,城乡互动没有经常化,城乡资源整合利用难度大;
    党员教育管理面临新问题,还没有真正建立城乡互动机制,造成流动党员管理难度大,等等。构建城乡一体化党建工作新格局,就是要通过创新体制机制,在党建工作的分工上体现城乡统筹,在工作安排上实现城乡同步,在管理服务方式上做到城乡衔接,切实解决在基层党建工作中存在的各类突出问题,以此不断提高全市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的整体水平。

      三、关于构建城乡一体化基层党建工作新格局的思考

      一是发挥优势,总结经验。汇川区是在遵义经济技术开发区基础上设立的城市新区,与遵义经济技术开发区实行“一套班子,两块牌子”的运行机制,下属6镇3街道,具有省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和县级行政区的双重职能和体制优势,目前已在机电、卷烟、医药、食品、化工、机械装备、新型建材等方面形成了产业集群,是黔北综合经济区中的重要板块,也是全市政治、文化中心。2004年汇川区正式挂牌成立以来,区委、区政府积极实施人才强区、开发带动和可持续发展战略,以城带乡、以乡促城、城乡联动、统筹发展,走“工业强区、环境立区、开放兴区、特色活区”之路,经济持续快速增长,基础设施不断完善,城市化进程逐年加快,以工业经济为主导的经济格局基本形成。在全区经济社会快速健康发展的同时,区委及各级党组织努力创新
     

    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对策 

        近年来,区党的建设在中央和省、市委的领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及党的十七大会议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紧紧围绕“抓好党建促经济,抓好经济促发展”这一思路,切实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不断完善党建工作责任制,制定了《区各级党组织党建工作责任制》、《区基层党建工作督导检查和考核激励实施办法》,各级党组织成立了党建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各级党组织书记作为党建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强化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抓党建工作的责任,形成了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尽管我们做了大量的工作,也取得了比较明显的成效,但按照党的十七大提出“以改革创新的精神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要求,还有差距,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过程中的一些问题还有待解决。
        一、存在的问题
        1、思想上“重行政,轻党建”的认识存在。区委常委、组织部长黄亚屏同志曾经说过“一个党委班子,尤其是班子负责人抓不抓党建,是政治上成不成熟和工作能力强不强的表现”。我很赞同这样的评价。在实际工作中,尤其是欠发达乡镇,党组织班子成员多数交叉任职,包括主要领导在内的党委班子成员主要精力都用在抓业务、抓发展上。把抓好党建工作简单地理解为以经济建设成效决定党建工作好和差,以“硬件建设”代替开展活动、以“制度上墙”体现工作成效等等。还有相当一些基层党组织负责人认为党建工作是软指标、软任务,采取“软办法”应付,以会议落实会议、文件落实文件上,思想上没有真正重视党建工作,担负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
        2、党建工作机构“散摊子”的现象存在。根据调查,2006年乡镇党委换届后,撤销了党建专职副书记,削弱了党建工作力量。目前,虽然我们下派了党建副书记,要求乡镇党委成立组织员办,负责专抓党建工作。但,实际上许多下派的党建副书记和设立的组织员,往往都不是专职抓党建,在编制上、业务上都是兼职,甚至思想认识上都是兼职。在机关单位,虽然配齐了党支部(总支)书记,但专门的工作机构和工作人员是没有的,许多同志不愿意做党务工作,主要精力集中在业务工作上,对党建工作只是应付、被动地去做。
        3、党务工作人员“身心疲惫”的现象存在。在机关党组织,抓党建工作的就只有党组织负责人一个人,班子成员大多是兼职,主要精力从事行政业务,党务工作是一项政治性、政策性比较强,比较系统、比较专业的工作,就党组织负责人而言,面对艰巨而繁重的任务,加上得不到单位行政领导的配合和支持,身心基本疲惫,应付心里悠然而生;
    在乡镇党委,下派的党委副书记分管了党群部门的工作,并担当党委书记参谋助手的角色,思维放到了经济发展上,而党建工作的具体办事人员只有组织员一人,作为党委班子成员的组织员,面对党委分工、领导交办,上级组织部门督促的情况,感觉力不从心,抓党建工作显得手软。
        4、落实责任“走过场”的现象存在。党建工作是一项比较宏观的政策性工作,关系到党的路线、方针在基层的实施。近年来,虽然我们采取签订工作目标责任书的形式加以落实,并进行考核。但,目标量化、责任分解只是到单位,难以到人;
    目标考核的实质性指标也不多,意识形态的工作占多数,具体的量化指标和衡量标准难以界定,导致在实际考核评价中,“好与一般差不多,一般和差没两样”的现象,最后皆大欢喜。
        5、追究责任“找不到主体”的现象存在。责任追究是推动工作的一种有效手段,而在实际党建工作中,对哪些情况下要追究责任、相应的责任追究的执行主体是哪些;
    在责任主体的认定上,直接责任人、具体责任人各自所负的责任应如何界定,界定的依据是什么;
    责任追究分为哪几种类型、各种类型对应何种情节和性质、所依据的党内政策法规等,都需要进一步的明确。调研发现,因计划生育、安全生产、综治维稳等工作过失,受到责任查究和党内行政处分的领导干部屡见不鲜,但在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方面发生过失,受到处分的寥寥无几。
        二、原因分析
        1、针对思想上“重业务,轻党建”的现象,其原因是:党委(党工委)主要领导的党性观念不强,没有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在党的方针、政策、路线的执行过程中,简单的把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来作为党的建设成果,对党建工作不熟悉、不理解,在政治上不成熟,没有把思想统一到中央和上级党委关于党的建设的决策上来。
        2、针对基层党建工作机构“散摊子”的现象,其原因是:党建工作与其它工作相比,没有编制、没有专门的机构和工作人员,兼职的人员过多,工作精力过于分散。党委班子主要领导对党建工作不够重视,对党务工作人员的工作安排随意性比较大,过多牵扯了党务工作人员的工作精力,分散了工作人员的心思,导致党建工作谁来谁做,谁来谁应付。党务工作是一种潜移默化的劳动,劳动成果是间接的,其劳动价值有时容易被单位领导所忽视,责、权、利往往不一致,也影响了党务干部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的发挥。从机构、物质上来说,纪检、政法都有专门机构,工作的人员均可享受岗位津贴,而从事党务工作,在乡镇和机关是没有编制的,工作人员享受的是精神鼓励。
        3、针对党务工作人员“身心疲惫”的现象,其主要原因是:在机关行政与党建的关系处理不好,协调不到位,没有形成一荣俱荣、一损俱损的认识。行政领导对党建工作支不支持,都影响着党务工作者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在乡镇,随着党的建设不断深入,党的组织覆盖面不断扩大,党员的教育管理难度加大,党建工作任务越来越繁重,而激励措施与其所从事的工作任务不相适应,待遇没有得到很好的落实,加上党务工作人员没有保障的情况,造成了组织员“一个人抓不好,干脆懒得抓”的思想。
        4、针对落实责任“走过场”的现象,其主要原因是:党的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任务没有很好的融为一体,党建工作任务重在贯彻落实大政方针、政策,经济社会发展任务都是具体的指标,而党的建设除了发展党员有具体的数字外,其他数字都是经济社会发展的一部分,单一的签订党建工作目标责任书,便形成了“责任书落实责任书”的现象,而不是目标分解责任、责任落实目标。
        5、针对追究责任“找不到主体”的现象其主要原因是:建立党建责任制的形式过于简单,就只是面上谈责任,而不是将责任的主体细化。那些工作需要负责任、那些责任需要什么人承担,那些人要承担那些责任,都是一个比较具体的要求。在找不到责任主体的情况下,党建责任制形同虚设,没有一点约束力和震慑力,导致以上现象和问题的出现。
        三、对策与思考
        以上问题比较片面,也是当前我们在实际工作中存在的,要把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到实处,我认为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1、加强干部选拔工作,强化“第一责任人”意识。凡是拟任党委书记的,在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基础上,推行“党委书记任前考试制”、“任期党建述职制”,在任前对拟人党委书记的人选进行考试,考试内容为党的建设、经济建设、社会发展三个方面,三个方面的分值比重均衡;
    在任职期间,每年党委书记向本级党代表进行述职述廉,党代表对党委书记的工作进行满意度测评,对测评反映差的,将予以调查、处理。
        2、健全基层党建工作机构,壮大党建工作队伍。按照各基层党委的党员数,成立乡镇(街道)、机关单位组织员办公室,由区编办划定编制、明确领导职数和工作人员,专门负责抓党建工作。
        3、落实党务干部待遇,激发干事热情。关心爱护基层党务工作者,把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的党员选拔到党务工作岗位;
    把党务工作岗位作为培养复合型干部,输送优秀人才的重要基础,对条件成熟的组织员给予提拔使用;
    会同有关部门,落实党务干部补贴,在生活上关心党务干部,充分调动党务干部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4、科学制定党建工作目标,创新督促考核机制。对意识形态的党建工作要指标化,对指标分解要责任化,要建立健全党建工作量化评比考核标准和办法,明确任务和时限,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发挥离退休党务工作者的余热,组建党建督查组,定期、不定期的通过抽样检查、全面检查、专项督查、重点督查,加大督查力度,改变少数单位把党建工作作为“软任务”,随便应付了事的状况。根据形势任务,不断创新考核评价体系,注重党员群众对党建工作的满意度和公认度的评价,把单一的上下考评变为党内考核、党外测评,兑现奖惩。
        5、明确责任主体,建立监督约束机制。建立《区党建工作过失责任追究制》,各级党组织负责组织开展本级党建工作,上级党组织对下级党组织的党建工作负总责,本级党组织负责人是本级党建工作的具体责任人,对上级党组织负责;
    党组织副书记为党建工作的具体责任人,对本级党组织书记负责;
    党组织班子成员为连带责任人,对涉及到的分管工作负责;
    组织员为工作责任人,对所做的每一项工作负责,进一步明确责任主体。同时,加强党内民主建设,扩大党内民主,发挥党委会、党委扩大会的作用,让党委班子成员找到自己在党建工作中的角色和位置,提高抓党建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加强对责任制落实的监督,把党员监督和群众监督结合起来,把纪检监督与党代表监督结合起来,根据党建工作的内容和自身承担的职责,对造成工作失误的,按照《党章》、《党内纪律处分条例》、《党内监督条例》、《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公务员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追究相关责任,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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