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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学管理制度汇编大全|内部管理制度

    时间:2019-07-14 19:29:25来源:百花范文网本文已影响

    中学管理制度汇编全文 Ⅰ 各级各类人员岗位职责 一 1.校长岗位职责 本校实行校长负责制,学校的行政工作由校长对上级全面负责,对国家负责,在国家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所允许的范围内,校长行使对本校的教育教学和行政工作的决策权和指挥权。

    校长的职责是:
    (一)、全面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努力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者和接班人,按教育规律办学,不断提高教育质量。

    (二)、团结和依靠教职工,充分发挥广大教职工工作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保证教师学习政治,组织教师钻研业务,不断提高教师的政治思想、职业道德、文化业务水平及教育教学能力,注意培养班主任、中青年教师和骨干教师,努力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提高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依靠学校党组织和工会、共青团等组织,共同做好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加强学校民主制度建设,以教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实行民主管理,民主监督。

    (三)、全面负责、统一领导学校教育教学和行政工作。

    (1)领导和组织德育工作,把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放在首位,坚持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的原则,制定德育工作计划,建设德育工作骨干队伍,采取切实措施,坚持不懈地加强和改进学校的德育工作。

    (2)领导和组织教学工作,坚持学校工作以教学为主,认真执行国家及上海市规定的课程计划和教学大纲。遵循教学规律组织教学,积极开展教学改革,建立和完善教学管理制度,搞好教学常规管理,深入教学第一线,正确指导教师进行教学活动,努力提高教学质量。

    (3)领导和组织体育、卫生、美育、劳动教育及课外教育活动,确保这些教育和活动生动活泼、有成效地开展。

    (4)领导和组织总务工作,贯彻勤俭办学原则,坚持总务工作为教育教学、为教职工服务的方向。严格管理校产和财务,搞好校园建设,关心学生和教职工的生活,保护他们的健康,逐步改善办学条件和教工福利。

    (5)配合党组织,支持和指导学校的群众组织开展工作,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在办学育人各项工作中的积极作用。

    (四)、发挥学校教育的主导作用,努力促进学校教育、家庭教育、社区教育的相互配合,协调一致,形成良好的育人环境。

    (五)、安排学校人事,在听取教职工意见的基础上,经与学校党组织共同考察讨论后提名和任命中层干部。

    (六)、学校实行教职工聘用合同制度、校内结构工资制等,学校内部劳动、人事、分配制度的改革和教育教学改革,改革方案和措施在征求学校党组织的意见后,经教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由校长组织实施。

    (七)、主持校务会议和行政会议,研究和决定学校的重大问题,制定学校工作计划,审批学校各部门的工作计划。经常检查计划执行情况,总结经验,指导各部门改进工作,做好学期和学年的工作总结。

    (八)、重视并切实抓好考核工作。建立、健全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保证学校的正常工作秩序,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做好对教职工的奖惩工作,全面关心他们的学习工作、生活和健康。

    2.党支部书记岗位职责 在党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下,按照党员大会、支委会的决议,负责主持党支部日常工作。

    (一)、负责召集支部委员会和党员大会,结合学校的具体情况,传达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的决定。抓好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创设学校蓬勃向上的良好环境。开展职业道德教育,加强教职工队伍建设,保证校长负责制的实施。

    (二)、研究安排支部工作,将支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及时提交支委会和支部大会讨论决定。

    (三)、了解掌握党员的思想,工作和学习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做经常性思想工作,保证党员在群众中的先锋模范作用。

    (四)、组织检查支部的工作计划,决议的执行情况,了解执行中的问题和反映,按时向支委会和上级党组织报告工作。

    (五)、抓好支委会学习,按时召开支委民主生活会,充分发挥支委会的集体领导作用。

    (六)、经常与支部委员和同级行政负责人保持密切联系,支持他们的工作,了解、掌握工会、共青团、教代会的工作情况,每学期召开1—2次支部委员会,听取群众组织的工作汇报,研究各群众组织的工作,平时要对群众组织的工作进行指导,充分调动各方面的工作积极性。每学期召开2次民主党派座谈会,听取他们的意见、建议。

    (七)、及时向上级领导汇报工作,接受上级党委对本单位的领导和检查。

    (八)、团结组织干部、群众。随时完成上级布置的各项临时任务。

    3.副校长岗位职责 (1)分管教学副校长岗位职责 (一)、加强教师队伍的建设,提高教师的业务文化水平,培养各科业务骨干,抓好教学和理论学习,研究教学工作的规律。

    (二)、领导教导主任抓好教学工作,协助校长落实教学工作计划并带领教师完成教学工作的各项任务,坚持素质教育进课堂。注重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三)、抓好教学工作,保证课程方案和教学大纲的实施,深入教学第一线,有目的有计划地了解教师的教学和学生学习情况,从实际出发,提出教学改革的要求和教学研究的项目,并具体加以指导。

    (四)、组织学生开展课外、文体科技活动,发展学生的特长。

    (五)、协助校长做好教师考评工作。

    (六)、搞好其他分管工作。

    (2)分管德育副校长岗位职责 (一)、做好班主任的政治思想工作,使他们热爱班主任工作,树立正确的教育思想。

    (二)、指导共青团、学生会的工作。提高班主任、团队干部的思想水平和业务水平。

    (三)、领导政工教导主任的工作,协助校长落实学校德育工作计划,完成学期、学年的工作任务。

    (四)、领导学生的思想政治工作。认真组织贯彻《中小学生行为规范》,加强对学生的世界观、价值观、人生观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的教育,注意研究教育规律及青少年学生思想的特点。

    (五)、领导学校的卫生工作,认真贯彻上级部门有关卫生工作的规定,加强学生的卫生保健工作,增强师生员工的体质。

    (六)、与教学共同配合,寓教育于教学之中,使教师做到既教书又育人,坚持教书育人一致性原则。

    (七)、搞好其他分管工作。

    (3)分管教科研副校长岗位职责 (一)、协助校长全面负责学校教育科研工作,主持、统筹学校教育科研的计划、组织、协调、管理工作,保障学校教育科研工作高效、有序地开展。

    (二)、在校长主持下,协调学校相关部门负责人,统筹、制定学校可持续发展规划。

    (三)、主持、承担学校办学实验主课题及相关子课题的申报,着力于学校实现学校办学目标的办学理念的研究与办学特色的形成,推进学校办学水平的不断提升。

    (四)、组织学校科研室成员对学校教育科研各级各类课题履行管理职能。做好对科研室所组织的课题申报、评审、立项、中期检查、结题验收的监管工作。

    (五)、从学校内涵发展和教师专业发展的需要出发,定期或不定期开展讲座或组织召开学校教育教学科研工作研讨会,围绕教育、教学科研工作的难点与热点问题开展研讨,推动学校规划的落实,提升教师教育科研水平。

    (六)、在校长领导下统筹做好学校教师培训工作,负责校本培训方案的制定,组织好校本培训的实行,促进教师专业化发展。

    (七)、加强与分管教学副校长的联系,形成合力密切关注学校德育、课程建设、课堂教学的动态,为组织各部门开展好工作提供相关理论研究支持。

    (八)、搞好其他分管工作。

    (4)分管总务副校长岗位职责 (一)、领导总务主任做好职工的政治思想工作,调动职工的积极性,加强责任感。

    (二)、协助校长落实总务处工作计划,并带领他们完成总务处各项工作任务。

    (三)、管理好学校校舍、设备与经费,全面关心教职工生活,搞好学校环境卫生,美化校园工作,保证学校各部门的物资供应工作。

    (四)、努力改善学校办学条件和各项职工生活福利工作。

    (五)、搞好学校的基建、修缮、维修等工作,管好学校的财产和建账登记工作,建立、健全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六)、领导学校的卫生工作,认真贯彻上级部门有关卫生工作的规定,加强学生的卫生保健工作,增强师生员工的体质。

    (七)、搞好学校的防火、防盗、防中毒、交通安全等工作。

    (八)、搞好其他分管工作。

    4.工会主席岗位职责 在上级工会和学校党支部领导下,负责主持学校工会的日常工作。

    (一)、主持工会的日常工作,积极完成上级工会和学校党支部或行政交办的任务。

    (二)、制订学期和学年工作计划,提交工会委员会讨论通过,经党支部批准后落实执行。

    (三)、配合党支部和行政做好教工的思想政治工作、业务学习和教育、教学的有关活动。组织工会小组开展文明班组建设,争创文明单位。

    (四)做好工会的宣传教育、文化业务进修、生活福利、文娱体育工作,抓好思想组织建设、财务等工作,加强对工会小组的领导,搞好“职工之家”的活动,关心退休职工的生活。

    (五)、做好教代会的筹备、会务工作及教代会闭会期间的有关工作。

    (六)、协助行政管好、用好行政福利费。

    5.校长助理岗位职责 (一)、协助校长管理学校的教学工作。

    (二)、协助校长处理其他日常行政事务。

    (三)、协调各职能部门关系,保证正常的工作秩序和教学秩序。

    (四)、接受校长安排的其他工作。

    二 6.校长办公室主任岗位职责 (一)、校长办公室主任在校务委员会领导下,负责承办校长的指示,协助校长协调各处、室、组的工作。

    (二)、负责校长召开的各种会议的会务安排工作。

    (三)、受校长委托,代为召开各种会议或布置工作。

    (四)、做好行政会议、教工大会的会议记录。

    (五)、接待、处理来访和信访,并做好记录,及时向校长汇报。

    (六)、审查和批准在学校网站上发布的各类信息,重要内容向校长报告。负责拟写学校对外的有关宣传材料,并做好对外信息交流工作。会同各部门统筹指导学校的宣传工作。

    (七)、负责学校文书档案的管理工作。

    (八)、负责做好上级来文、电子邮件的收发、传阅工作。

    (九)、拟定学校的工作计划、小结、年鉴及各方面的总结材料。

    (十)、完成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各项任务。

    (十一)、校长办公室主任对校长办公室工作总负责;
    同时可设副主任或办公室工作人员若干名,校长办公室主任可会同校长协商,将部分岗位职责分解到副主任或办公室工作人员。

    7.教导处主任岗位职责 (一)、协助分管校长组织管理教学、教务工作,全面了解教师思想状况、业务专长和教学水平。妥善安排教师的教学任务,努力提高教师的思想政治水平和业务水平。

    (二)、制定学期教学工作计划,抓好教学常规工作,建立正常的教学秩序,确保教学计划的执行,按时作好学期教学工作总结。

    (三)、协助分管校长选配教研组长。审查教研组工作计划和教师的教学计划,并对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指导,定期召开教研组长和任课教师会议,推动教学研究工作的开展。

    (四)、及时检查教师的教学情况。经常听课,检查备课笔记、学生作业布置及批改情况,召开学生座谈会,了解教与学的情况,并针对教学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的意见和建议。

    (五)、领导组织教务工作,落实上级主管部门以及学校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

    (1) 科学合理地编排作息时间表、课程表。

    (2) 组织管理学生的学籍、招生、编班、考勤、成绩考核、升留级、休学、退学、转学、毕业等各项工作,并建立健全学籍档案。

    (3) 负责学校师生教学用书、簿册订购任务,组织落实书簿发放工作,并做好教学参考书和工具书的订购、发放工作。

    (4) 负责安排学校调课事宜。

    (5) 与教研组长共同协调安排代课事宜。

    短期代课:(一周内)教研组长安排,长期代课:(一周以上)教导主任安排。

    (6) 负责图书资料室、文印室的管理工作。

    (六)、完成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各项任务。

    (七)、教导主任对教导处工作总负责;
    同时可设副主任若干名,教导主任可会同校长协商,将部分岗位职责分解到各副主任。

    8.德育处主任岗位职责 (一)、协助分管校长组织管理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领导组织全校性的德育活动,制定德育工作计划,按时作好学期德育工作总结。

    (二)、协助分管校长选配班主任、年级组长。审批年级组和班主任的工作计划,并抓好落实和检查工作,认真做好班主任、年级组长的考核、评定工作。

    (三)、注意掌握学生的思想动态,检查《中学生行为规范》的执行情况。定期召开班主任、年级组长会议,与校团委配合,针对学生思想实际,提出工作建议,做好学生思想工作。

    (四)、组织班主任做好学生品德评定工作,做好“三好学生”、 “优秀学生干部”、 先进班集体等各类先进的评选、表彰工作。

    (五)、做好偶发事件的处理,做好行为偏差生的教育工作,按照上级规定,提出对学生的纪律处分意见,与校外教育机构保持联系。

    (六)、协助分管校长组织管理体育、卫生工作,有计划地组织学生开展各类科技活动。

    (七)、做好学生干部培训工作,组织并管理学生的社会实践活动(如军训、学农、社会实践与社会调查)、寒暑假活动、各类校外教育活动、课外文体活动、科技活动、学生社团活动及春、秋游活动等。

    (八)、抓好社区、家庭、学校三结合工作,开展好社区委员会、家长学校等工作,切实抓好家庭教育工作,推进学习型家庭的建设。. (九)、完成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各项任务。

    (十)、德育主任对德育处工作总负责;
    同时可设副主任若干名,德育处主任可会同校长协商,将部分岗位职责分解到各副主任。

    9.教科研室主任岗位职责 (一)、制订教科研规划及分阶段工作计划,按时作好学期教科研工作总结。

    (二)、实施校内各层次教科研课题的管理工作,负责教科研成果的逐级申报。

    (三)、组织并指导教师开展课题研究、教育实验与探索,做好情报资料的搜集、整理和推荐工作。

    (四)、协助教导处,组织教师的课堂教学研究,积极带领教师推进课程教材改革,提高教师的专业化水平。

    (五)、密切与上级教科研机构的联系,完成上级教科研机构下达的教科研任务。

    (六)、认真总结推广本校教科研成果,定期组织教科研交流,编辑教科研论文集及开展其它各类教科研活动。

    (七)、负责教师职务培训工作,制定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对其进行常规管理。

    (八)、完成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各项任务。

    (九)、教科研室主任对教科研室工作总负责;
    同时可设副主任或助理若干名,教科研室主任可会同校长协商,将部分岗位职责分解到各副主任或助理。

    10.信息中心主任岗位职责 (一)、负责对学校计算机系统的硬、软件以及学校网站进行专业化的管理工作。

    (二)、负责计算机网络系统、学校管理系统、INTERNET接入系统、演示课转发系统、信息录入和查询系统、综合资源共享系统、学校数据库、网站建设、校园演播系统、电子阅览室计算机系统、电视演播厅、多功能厅等以计算机、信息为主要工具和媒介系统的管理与使用工作。

    (三)、负责制定各种计算机系统、信息系统及演播系统的运作规程与条例。

    (四)、负责全校各类信息数据的保存、二次加工和有效利用工作,努力使学校各项工作情况均以记录的形式进行保存,为学校的考核、教学研究和教育教学改革等工作提供必要的依据。

    (五)、负责信息技术与学校各项工作,特别是与教育教学工作的“整合”,使现有的设备“物尽其用”,并发挥出最大的效用。

    (六)、负责学校新建计算机系统的规划、方案论证、系统设计、施工协调、组织验收和运行保障工作。承担学校现代化计算机系统和信息管理系统维护、维修、保养的组织和质量监督工作,制定学校系统的检修计划。

    (七)、为全校的多媒体辅助教学的实施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与服务,负责学校网站的建设和日常管理工作,会同校长办公室主任,确定在网上发布的信息内容。

    (八)、及时收集、掌握现代化教学的各类信息和动态,提出适合于学校的运作方案供参考。

    (九)、完成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各项任务。

    11.总务处主任岗位职责 (一)、在分管校长领导下,负责学校的财务、后勤工作。

    (二)、制订总务处工作计划,并按时做好学期工作总结。

    (三)、组织财务人员正确、及时编报预、决算方案。管好学校经费、专项经费的使用。节约各项支出,少花钱,多办事。掌握好财务政策,遇到重大支出,事先要请示。

    (四)、制订学校总体改造计划和每年的具体实施计划,做好正常房屋、桌椅、教学设备维修,每年向校产站提出重大维修项目及专项设备添置的申请。

    (五)、抓好总务处工作人员的思想工作,制定岗位责任制,建立和健全有关制度并督促执行。

    (六)、管好学校出租、出借场所,严格外来人员进出的管理制度,杜绝一切不安全因素。

    (七)、抓好防暑降温、防冻保暖、防火防盗、防台防汛等工作,负责学校其他安全工作。

    (八)、完成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各项任务。

    (九)、总务主任对总务处工作总负责;
    同时可设副主任若干名,总务主任可会同校长协商,将部分岗位职责分解到各副主任。

    12.人事干部岗位职责 (一)、在校长和党支部的领导下,具体负责教职工人事管理、工资福利管理、编制管理、干部档案管理。

    (二)、必须坚决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人事政策、制度和规定,严守机密,办事公道,平等待人。

    (三)、协助领导参与学校综合管理体制改革、岗位设置、人员聘用、奖金分配等,协助领导做好教职工年终考核、评优工作。

    (四)、负责教职工的调配、借用、聘用、辞职、出国等有关工作,做好人才招聘工作。完成新进人员的报到、转正、定级、晋升职务。

    (五)、负责教职员工的职务资格认定,协助学校领导做好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教职工考核、聘任和干部任免工作。

    (六)、负责教职工工资、基金核算、福利、奖金、津贴、晋级和奖惩的报批和管理工作,及时正确地做好各种报表统计工作。

    (七)、负责教职工的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及公积金帐户建立、变更、转移、接收工作,协助并督促财务人员及时办好交缴手续。协助学校领导和工会,了解和关心困难职工,解决好他们的实际困难和问题。

    (八)、负责承办教职工离退休、退职人员的报批和管理,协助学校退管会做好关心离退休人员的工作,热心为他们服务。

    (九)、负责教职工的档案管理工作,及时归档、装订,并做好保管转接档案手续。

    (十)、负责做好转业技术人员需求预测,协助教科研室做好教职工岗位进修、培训和计划安排。

    (十一)、协助领导做好劳动保护和本单位安全防范和治安保卫工作。

    (十二)、负责保密文件的收发、传阅及相关管理工作。

    (十三)、完成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各项任务。

    13.团委书记岗位职责 在上级团委和学校党支部的领导下,主持团委的日常工作。

    (一)、根据上级团委指示精神,结合学校实际,贯彻学校党支部和行政工作计划,制定学期及学年工作计划,提交团委会讨论通过,经党支部批准后执行、落实。

    (二)、主持召开团委会议,每学期8—10次,做好团委分工,并关心各团委委员的工作、学习、生活、健康,充分发挥学生委员的作用,坚持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定期召开团委会,并做好学生干部的工作。

    (三)、加强团的思想建设和组织建设,做好团的发展、整顿工作,加强各团支部的领导,充分发挥团员在青年学生中的模范带头作用,向党支部做好推优工作。

    (四)、经常深入到学生之中,了解和掌握团员的思想、学习、工作、生活情况,搞好每年一次的团员民主评议。有针对地开展思想教育。加强调查研究,抓好典型,丰富和活跃团员青年的课余生活。开展各项有关的活动。

    (五)、定期向党支部、上级团委汇报工作,做好团员的组织关系收转工作,注册工作,管理好学生团员的档案工作。

    (六)、搞好学校团校工作,指导学生会工作。

    (七)、协助德育处组织开展各项学生活动。

    三 14.年级组长岗位职责 (一)、在校长和德育处主任领导下,结合本年级特点,制定本年级工作计划。组织年级活动,指导和协助本年级各班主任开展德育活动。

    (二)、定期召开本年级班主任会、教师会和学生大会,研究本年级学生的德、智、体情况及教育、教学中存在的问题,协调各科教学安排。

    (三)、配合德育处抓好本年级学生的军训、学农和其他社会实践活动。

    (四)、关心学生身心健康,抓好本年级的早操、眼保健操,积极开展年级体育活动,抓好年级卫生工作。

    (五)、搞好本年级优秀班主任的评比工作。

    (六)、审阅本年级学生的品德评语,组织好本年级的五爱学子标兵、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的评选和申报工作。

    (七)、及时处理学生违纪问题,对有严重违纪行为的学生除及时处理外,应把情况及时报告德育处。

    (八)、做好年级学生干部的培养工作,并受党支部、团委的委托,指导本年级各班的团活动。

    (九)、抓好本年级学生家长工作,组织年级家委会活动,组织召开年级家长会(原则上每学年二次),充分发挥家庭、社会的教育作用,共同做好学生的思想教育工作。

    (十)、协助安排年级各类考试和相应的教学统计工作。

    (十一)、协助本年级拓展型、研究型课程的组织安排工作。

    15.教研组长岗位职责 (一)、搞好教研组建设工作,制定教研组工作计划,定期、定内容组织教研活动,并定期向学校行政领导和教师汇报教研组工作情况,做好教研组工作总结。

    (二)、组织本组教师开展校本研修,学习教育科学理论,提高业务水平,带领教师为推进课程改革、落实学校办学目标作出贡献。

    (三)、组织本组教师学习本学科课程标准,明确教学目标,结合本校实际细化教学具体要求,落实学校教学工作计划。

    (四)、组织本组教师研讨符合课改要求和学校办学特色的课堂教学方案,以及提高课堂教学有效性的具体策略。组织和支持本组教师进行教学观摩和相关评议。

    (五)、组织本组教师开展教科研活动,根据教研组实际情况,确定教研组内各备课组和教师个人每学期的研究课题。

    (六)、实施本学科的各项教学常规管理。

    (七)、深入备课组,检查和指导备课组活动,督促并指导备课组制订各年级教学计划,并经常分析各年级教学情况和学生学习质量,了解教学情况,研究改进教学方法的具体策略。

    (八)、研究和决定考试命题原则,负责本学科的阅卷,督促教师做好试卷分析,做好本学科考试质量分析,制订改进措施。

    (九)、在本学科积极推广现代化教学手段,积极研究实验教学,协助学校管理实验室等专用教室,提高使用效率。

    (十)、研究和落实本学科及与本学科相关的拓展课、研究性课程的教学工作,拟定开设科目和课题,制定相应的课程方案,以及组织教师编写教材,研究教法、学法和评价方法,配合教导处推进学校课程建设。

    (十一)、全面关心本组青年教师的带教情况,制定带教计划和培养目标。

    (十二)、协助教导处安排教师短期病事假的代课工作。

    16.备课组长岗位职责 (一)、研讨并制定本年级学科《课程标准》实施细则,明确所任学科的知识和能力要求,制订备课组工作计划和学期教学进度表。

    (二)、组织好集体备课活动,做到三定(定时间、定内容、定中心发言);
    三备(备教学目标、重点、难点,备教学方法,备学生情况);
    两控制(控制测验次数,控制作业量)。

    (三)、研究并负责本学科的考试及测验的命题工作,按时做好考试的质量分析。

    (四)、加强组内教师的教学交流和研究,组织组内教师开设各级公开课,相互听课,相互探讨教学方法,共享教学信息,分析教学质量,总结教学经验,寻找课堂教学的问题,研究改进措施。

    (五)、探索教学改革的策略,确定备课组教科研课题,研究多媒体教学手段的使用。

    (六)、每次集体备课作好记录,每学期的练习、测验和考试试卷应装订成册,不断积累资料。

    (七)、协助教研组长工作,并完成教研组长委派的其他任务。

    17.任课教师岗位职责 (一)、以学生发展为本,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培养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使学生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一代新人。

    (二)、加强学习和交流,主动参与学校教研、德育、科研工作,开展课题研究,促进专业发展。

    (三)、认真研读和领会本学科的《课程标准》,精通本学科的教学内容,了解教材的内在联系,掌握所任学科教材的深度、广度、难点、重点,了解与本学科相关的社会、生产等实际情况,明确学生实际情况,深入钻研教材,分析分解教学内容,把握教材的知识、能力双向要求以及教学的三维目标,制定每节课教学目标。

    (四)、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学习观,指导学生掌握科学的学习方法,培养学生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启发学生学会科学的思维方法。提高学生用科学的思想和知识分析实际问题、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使学生学会学习。

    (五)、通过言传身教影响学生,使学生学会做人,提高学生的文化思想素质。

    (六)、根据课改要求和学校办学目标,研究教学方法,制定相应的教学计划。

    (七)、课堂教学面向全体学生,教学目标明确,概念准确,重点突出,难点突破,疑点解决,方法得当,精讲精练,讲练结合,不断提高课堂教学效果,使学生牢固掌握基础知识、基本技能,发展智力,培养能力。

    (八)、尽量使用各种现代化手段,尤其是多媒体教学手段,提高课堂教学效率。

    (九)、主动承担拓展型课程和研究型课程的教学,以及参加师生联合社团,以学生发展为本,扩展学生视野,培养学生探究的学习能力。

    附:教师教学常规工作细则 教学工作是学校的中心工作,提出教师教学常规基本要求,加强教学常规管理是建立正常教学秩序,开展教学研究和教学改革,提高教学质量,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的基本保证。

    1、 备课:
    (1)教师要认真备课,每堂课均要有教案,教案中要包含教学三维目标、教学过程、难点和重点、作业布置等方面的内容,老教师可以写略案,但必须有教学目的,能反映出教学的全过程,教案书写要使用规范汉字。

    (2)教案检查:教研组长每学期对组内教师的教案检查两次,对教案的质量和要求给予恰当的评估,教导处随机进行抽查,并作为学期考核内容之一。

    2、 上课和听课:
    (1)教师要按学校安排的课表和作息时间表准时上课,不迟到、不拖堂,努力提高40分钟课堂教学效率。

    (2)在课堂教学中要切合学生实际,突出重点、抓住关键,语言表达条理清楚,并使用规范的普通话,注意培养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和主动性,有效地控制课堂纪律。

    (3)教师在仪表、语言、举止、板书等方面要注意对学生的示范表率作用,不得将手机带进课堂。杜绝对学生罚站、随便停课等体罚和变相体罚的现象。

    (4)教师每学年开一堂公开课。高级教师、青年学科带头人要带头开好示范课。教研组要组织评课活动,填好评课表。公开课的日程应在开学初报教导处备案。

    (5)教师每学期听课不少于10节,其中本学科的课不少于6节(史、地、生、音、美、劳不少于4节),并认真做好听课笔记,教研组组长每学期对教师听课情况进行一次检查。

    3、 作业布置、批改和辅导:
    (1)教师要根据教学要求,精选和设计作业,布置适量的作业, 并对学生的作业有及时反馈,提高批改质量,重视作业的信息反馈,及时订正作业中的错误,提倡对学有困难的学生面批作业。教研组每学期对教师布置和批改作业的情况进行两次检查,教导处随机抽查。

    (2)教师要根据课程目标要求和学生实际,根据学科的特点,有计划地组织课外活动,指导学生开展学科、科技、文艺、体育等活动,指导学生参加市、区各类竞赛。

    (3)教师有责任对学生进行课外辅导,指导学有余力的学生自学提高,帮助学习有困难的学生补差补缺。

    4、 命题:
    (1)命题要完全按照各科课程标准。既反映重点又照顾全面,既检查学生的掌握程度,又考核具体运用,尤其是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2)掌握好试题的难度和区分度,基础题、简单应用题、有一定难度的综合题三部分的比例为7:2:1,试卷难易有坡度,避免起点过高。平均得分应在75分左右,不及格率不应高于10%。

    (3)命题教师要根据课程标准要求,编写命题说明和命题双向细目表。命题要以试卷测试目标为依据,避免知识点过于集中,大题力求自编或改编,不出偏题怪题。

    (4)试题叙述要准确、明了,避免模棱两可或存在歧义,题型要多样,以本试卷考试时间为依据,做到容量适宜。对多数学生来说应留有复查的时间。

    (5)试卷书写要整洁,空位要正确,标准答案及评分标准不与试卷混在一起。

    5、阅卷及试卷分析:
    (1) 评卷教师先做一遍试题,并探究试题的多种解答。

    (2) 认真讨论评分标准,及时研究非标准解答的评分。

    (3) 阅卷实施流水作业,根据评分标准,掌握“客观公正,给分准确,宽严适度,前后一致”的原则。

    (4) 统一给分,非本题批阅教师不得擅自改动学生得分。

    (5) 备课组长做好试卷分析,并交教研组长审阅。

    (6) 试卷分析要有定量分析,利用数量形式揭示质量,精确而又客观地反映质量状况,并能反映出质量上的差异。

    (7) 试卷分析要有定性分析,用文字描述形式概括质量水平。

    (8) 通过对试卷的定量和定性分析,发现教和学方面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

    6、 监考:
    (1)监考人员要服从学校安排的监考场次,不得随意调换场次和缺席。

    (2)监考人员要在考前15分钟到指定地点领取试卷。开考前5分钟进入考场,做好准备工作,以便让考生在开考铃响时即可开始答卷。

    (3)开考后30分钟内不允许考生交卷,对开考30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允许进考场参加考试。

    (4)检查督促学生把书包、书本及与考试学科有关的簿本放到指定位置,如英语考试则要检查教室广播是否打开。

    (5)要求学生按指定位置坐整齐。

    (6)核实应考人数和实考人数,试卷发下后,要求学生核对试卷的学科、张数,正式铃声响后才允许学生动笔答题。

    (7)监考认真负责,忠于职守,不得看书、看报刊并做其他与监考无关的事情,不得翻阅试卷或做试题,不得随意离开考场,防止作弊现象发生。

    (8)考试过程中,如学生发生作弊行为,不要中断考试,考试结束后及时将学生带到教导处。

    (9)考试结束铃响后,要求学生停笔,收齐试卷并进行清点后及时交教导处。

    (10)写好考场记录。

    7、其他:
    (1)教师必须认真参加教研组、备课组、年级组等活动,由组长做好考勤工作。

    (2)在一般情况下,教师有代课义务,以保证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

    (3) 要按时按质完成各项教学资料统计和业务档案的登记工作。

    (4) 教师因病因故请假,需按规定办理手续,涉及代课或调课的,由有关部门安排。禁止私自调课、擅自放课。

    18.班主任岗位职责 班集体是学校进行教育教学工作的主要渠道,班主任受学校委托管理班级。班主任是班集体的组织者、教育者和指导者,是落实学校教育教学工作计划的重要实施者,在学生全面健康的成长中,班主任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具体职责如下:
    (一)、积极开展以民族精神教育和生命教育为主要内容的德育教育活动,根据学校中心工作,创造性地设计班级教育活动,精心组织班会课,努力培养学生良好的道德品质和心理品质。

    (二)、全面关心学生的各科学习情况,教育学生明确学习目的,端正学习态度,掌握正确的学习方法,提高学习成绩,努力培养优等生,抓好后进学生的转化工作。

    (三)、进行班级日常管理,建立班级常规,指导班委会和团支部开展工作,培养学生干部,提高学生自理能力,把班级建设成为奋发向上、团结友爱的班级集体,形成具有本班特色的良好班风。

    (四)、教育、指导学生参加学校规定的各种劳动,协助学校贯彻实施《体育卫生条例》,教育学生坚持体育锻炼,养成良好的劳动习惯、生活习惯和卫生习惯。

    (五)、关心学生课外生活,指导学生参加各种有益身心健康的科技、文娱和社会活动,鼓励学生发展正当的兴趣和特长。

    (六)、要经常与班级学生开展谈心活动,特别要重视、关心有特殊困难的学生和问题学生。实事求是客观公道的解决学生问题,不要随意停止学生上课或中途叫学生离开学校,不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学期结束时,用辩证发展的观点做好本班学生思想评定和有关奖惩工作 。

    (七)、负责联系和组织任科教师商讨本班的教育工作、思想情况。协调各种活动和课业负担。

    (八)、联系本班学生家长,争取家长和社会有关方面的配合,共同做好学生教育工作。

    每学年召开二次家长会;
    新生入学前,家访人数应在1/3以上,第一学期内,需全面家访;
    坚持做到“六必访”。

    (九)、结合学校整体工作计划,从班级实际出发,制订学期班级工作计划,有目标、有重点、有阶段性实施措施,最终完成相应的班级体应达到的规范标准,期末写好班级工作总结。

    (十)、发生偶发事件时,要及时到场。在处理中,要依法循章,做到有情有理,迅速果断,并及时向年级组长和德育处汇报。必要时,应与家长和有关部门及时联系。

    (十一)负责《学生学业水平评价手册》的填写。

    (十二)主动联系、协调本班任课教师的工作。

    (十一)按学校的规定工作到岗到位。

    19.青保老师岗位职责 (一)、作为学校德育工作的一个重要内容,青保教师应在校长、德育主任的领导下,具体分管学生的治安保卫工作。

    (二)、青保老师应忠于职守,作风正派,严以律己。增强依法救治的观念,认真实施《上海市青少年保护条例》和其他有关法规。

    (三)、青保教师应在校行政领导下,依靠年级组长和班主任,积极配合德育处、团委等开展学生思想教育工作,认真抓好校风建设,热情关心特殊学生、后进生和重点帮教对象,并以防为主、防治结合,严肃处理学生中存在的违纪违法问题,加强学校正面教育,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

    (四)、经常与地区青保办、派出所和学校保持联系,积极协助公安部门破案,严守各种秘密,不传阅传说违纪违法学生的材料。

    (五)、对偶发事件除及时采取措施,把危害降到最低程度外,还应及时向校领导、上级行政部门或公安部门报告。

    (六)、认真做好行为偏差学生的教育工作,积极开展预防犯罪工作。积极做好早期控制和降低年犯罪率的科学研究。

    (七)、积极认真完成上级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八)、积极参与对后进生的帮救活动,管理好后进生。

    20.心理健康教育老师岗位职责 (一)、在德育处主任领导下,规划学校的心理健康教育与辅导工作。

    (二)、积极开展心理健康知识的宣传与普及工作。

    (三)、承担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辅导课,切实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四)、帮助有需要的学生作团体或个别的心理辅导。

    (五)、指导和培训教师,提高其心理健康教育的能力。

    (六)、根据学校的实际和需要,逐步建立心理偏差学生的心理档案。

    (七)、协助德育处开展“学习型家庭”活动,为家长提供家庭心理健康教育的指导和培训。

    (八)、在教科研室主任的领导下,积极参与教科研工作。

    21.音乐教师岗位职责 音乐课程是我校体现人文教育特色,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对学生开展美育教育,促使学生成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重要渠道。音乐教师是学校音乐艺术教育和音乐艺术活动的直接组织者和专业辅导者,必须履行《学校教师岗位职责》适用的全部义务,此外还必须担负如下工作:
    (一)、根据课程标准和学生音乐鉴赏力的实际灵活运用现有教材,结合当代学生喜闻乐见的音乐题材和样式,安排音乐鉴赏课教学内容和过程,正确处理个别与全体、普及与提高、传授音乐知识技能与培养音乐鉴赏能力的关系。

    (二)、音乐教师有义务辅导学校研究型课程中与音乐相关的学生课题,根据教导处有关规定履行辅导职责,做好有关记录和考评。

    (三)、音乐教师有义务辅导学生音乐艺术社团活动,根据政教处有关学校学生社团规章履行辅导义务,做好相关记录。在辅导工作中应努力挖掘社团成员音乐艺术天赋和潜质,为他们音乐艺术才能的发挥和发展创造有利条件、提供更多舞台,为其终身业余或专业从事艺术工作奠定基础。

    (四)、音乐教师有义务参与学校艺术节音乐专业活动组织指导和评比工作,并努力在活动中寻找和发现具有音乐创作和表演才能的特长学生。

    (五)、音乐教师还应积极参与组织和辅导除音乐欣赏课、研究型课程中的相关课题、学生音乐社团、艺术节音乐展演以外的其它师生音乐活动。完成学校或上级教育行政管理部门组织的各项音乐艺术活动任务。

    (六)、音乐教师还应根据自己的专业特长和实际,努力辅导我校报考高等艺术院校考生的专业复习应考,积极做好提供考试信息等服务工作。

    22.美术教师岗位职责 美术课程是我校体现人文教育特色,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对学生开展美育教育,促使学生成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重要渠道。美术教师是学校美术教育和美术活动的直接组织者和专业辅导者,必须履行《学校教师岗位职责》适用的全部义务,此外还必须担负如下工作:
    (一)、根据课程标准和学生美术鉴赏力的实际灵活运用现有教材,结合当代学生喜闻乐见的美术题材和门类,安排美术鉴赏课教学内容和过程,正确处理个别与全体、普及与提高、传授美术知识技能与培养美术鉴赏能力的关系。

    (二)、美术教师有义务辅导学校研究型课程中与美术相关的学生课题,根据教导处有关规定履行辅导职责,做好有关记录和考评。

    (三)、美术教师有义务辅导学生美术艺术社团活动,根据政教处有关学校学生社团规章履行辅导义务,做好相关记录。在辅导工作中应努力挖掘社团成员美术天赋和潜质,为他们美术才能的发挥和发展创造有利条件、提供更多舞台,为其终身业余或专业从事艺术工作奠定基础。

    (四)、美术教师有义务参与学校艺术节美术专业活动组织指导和评比工作,并努力在活动中寻找和发现具有美术创作和表演才能的特长学生。

    (五)、美术教师还应积极参与组织和辅导除美术欣赏课、研究型课程中的相关课题、学生美术社团、艺术节美术展评以外的其它师生美术活动。完成学校或上级教育行政管理部门组织的各项美术艺术活动任务。

    (六)、美术教师还应根据自己的专业特长和实际,努力辅导我校报考高等艺术院校考生的专业复习应考,积极做好提供考试信息等服务工作。

    四 23.信息中心工作人员岗位职责 (1)网络系统管理员岗位职责 (一)、负责对校园网络系统的使用进行规范化的管理。

    (二)、具有良好的工作责任心,一切从学校的利益出发,敢于维护集体利益,爱护国家财产,对违反学校规定的行为及时制止。

    (三)、对INTERNET接入系统、校园网络系统及学校网站进行日常维护工作,确保设备正常运行,保证所有设备始终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

    (四)、坚守岗位,做好设备使用的记录工作,保证各类运行数据记录的正确性和实时性。

    (五)、做好网络系统的巡检工作和安全防范工作,防止计算机病毒和人为损害现象的发生。

    (六)、认真做好系统数据记录,做好安全和保密工作。

    (七)、定期检查信息资源,防止与现行国家制度相抵触的和不健康内容的混入。

    (八)、为学校网络化教学提供技术保障,确保资源共享系统的正常运行。

    (九)、及时做好多媒体教学设备的维护工作,保证正常的教学秩序。

    (十)、对各网络点进行检测,及时制止违反网络安全运行条例的现象发生。

    (十一)、对用户的上网情况进行检查,杜绝浏览色情网站和反动宣传网站等现象的发生。

    (十二)、对网络运行中的各种突发事件,及时采取必要的应急措施以保证设备和数据的安全。

    (十三)、做好网络控制中心的清洁卫生,保证网络设备的运行环境要求。

    (十四)、做好外事接待工作,保证随时能够接待上级领导的检查和来宾的参观访问。

    (十五)、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2)网站管理员岗位职责 (一)、具有高度的工作责任心,一切从国家和学校的利益出发,敢于维护集体利益,爱护国家财产,对违反学校规定的行为应及时制止。

    (二)、做好各种信息的录入工作。对各个部门各类信息数据录入的正确性、完整性和实时性进行必要的检查和核对。

    (三)、承担学校网站软件制作任务并做好软件维护工作。

    (四)、做好网站的安全防范工作,保证学校网站的安全运行。

    (五)、负责检查网站的内容,对网站的有关信息数据进行整理与备份。

    (六)、及时充实并更新网站内容及数据库的信息数据。

    (七)、为网站的用户提供必要的服务,对用户的上网情况进行检查,杜绝浏览色情网站和反动宣传网站等现象的发生。

    (八)、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3)演播系统管理员岗位职责 (一)、负责演播系统设备的使用并进行规范化的管理。

    (二)、具有良好的工作责任心,一切从学校的利益出发,敢于维护集体利益,爱护国家财产,对违反学校规定的行为进行及时制止。

    (三)、负责学校演播系统的播放工作,并确保播放的质量。

    (四)、对校园和演播系统设备进行日常维护工作,保证所有设备始终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

    (五)、坚守岗位、做好设备使用的记录工作,保证各类运行数据记录的正确性和实时性。

    (六)、做好演播系统的巡检工作和安全防范工作。防止与现行国家制度相抵触和不健康内容的混入。

    (七)、认真做好系统数据的记录,做好安全和保密工作。

    (八)、做好外事接待工作,保证随时能够接待上级领导的检查和来宾的参观访问。

    (九)、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4)信息采集员岗位职责 (一)、具有高度的工作责任心,一切从学校的利益出发,敢于维护集体利益,爱护国家财产,对违反学校规定的行为应及时制止。

    (二)、做好各种信息的采集、录入工作。对各部门各类信息数据录入的正确性、完整性和实时性进行必要的检查和核对。

    (三)、负责对外信息的交流工作,对校内外的各种信息及时发布与转送。

    (四)、及时充实并更新网站发布的有关信息。

    (五)、及时收集、掌握各类信息和动态,为学校领导提供参考。

    (六)、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5)电子阅览室管理员岗位职责 (一)、负责对电子阅览室的使用进行规范化的管理。

    (二)、具有良好的工作责任心,一切从爱护国家财产和学校的利益出发,维护集体荣誉,对违反学校规定的行为应及时制止。

    (三)、对电子阅览室计算机系统的各种设备进行日常维护工作,发现问题及时与信息部门联系,保证所有设备始终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

    (四)、坚守岗位,做好设备使用的记录工作,保证各类运行数据记录的正确性和实时性。

    (五)、做好设备环境的巡检工作和安全防范工作,防止计算机病毒和人为损害现象的发生。

    (六)、定期检查信息资源,防止与现行国家制度相抵触的和不健康内容的混入。

    (七)、对读者的上网情况进行检查,杜绝浏览色情网站和反动宣传网站现象的发生。

    (八)、负责电子阅览室的清洁卫生工作。

    (九)、做好内外事务接待工作,保证随时能够接待上级领导的检查和来宾的参观访问。

    (十)、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24.教导处教务员岗位职责 (一)、负责全校总课表的编排、调动、抄送、通知,保证总课表与实际上课情况一致。

    (二)、负责全校各类考试的考场和监考入员的安排、调配及负责做好各类考试的试卷收发工作。

    (三)、负责收集教研组、备课组活动记录,收发区教研活动通知。

    (四)、负责学校公开课的登记、安排、公布。

    (五)、负责各年级的学籍管理工作、毕业班的毕业档案以及毕业生参加高考的一切档案准备工作。

    (六)、填写毕业、肄业证书并记录存档。

    (七)、公布和登记各类竞赛优胜名单。

    (八)、订购、分发和管理教师用书,订购发放学生课本。

    (九)、负责各年级学生考试成绩、品德测评的档案管理。

    (十)、负责办理学生留级、转学、休学、退学、注销等手续,及时完成各种有关的上报材料。

    (十一)、根据学校工作需要,完成学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25.德育处教务员岗位职责 (一)、做好德育处档案收集、整理、存档工作。

    (二)、负责学生行为规范检查、登记以及班级每周流动红旗的评比工作。

    (三)、负责德育处各种会议的记录及各种德育材料的收发。

    (四)、检查并记录班主任早操、午会、升旗、班会“四到位”情况。

    (五)、协助德育处主任组织学校各项大型活动。

    (六)、完成学校领导委派的其他工作。

    26.实验员岗位职责 (一)、完成学生实验及演示实验的准备工作。

    (二)、负责维修、保养实验室仪器设备,管理好室内一切财物。

    (三)、作好登记、立帐,做到帐物相符。

    (四)、负责本室的清洁卫生和消防工作,力求整洁、完好。

    (五)、每次实验后的试管、烧杯等器具必须清洗。

    (六)、负责做好实验室的使用记录。

    (七)、根据安全规则,管理好有毒物品。

    (八)、根据学校工作需要,完成学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27.计算机房管理员岗位职责 (一)、负责机房的全面管理工作。

    (二)、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坚守工作岗位。

    (三)、认真钻研业务,对所管的机器设备及系统的工作原理、构造、性能等要有充分的了解,使机器设备运行保持正常。

    (四)、保持机房清洁整齐,布局规范,陈列美观。做到随手清理、及时保养,做好防灾、防盗、防潮、防热、防病毒等工作。

    (五)、根据教学安排做好课前准备工作,协助、指导任课教师严格按照规程操作,及时为教学服务,满足教学需求。

    (六)、建立登记制度,设有专用的设备使用登记册和使用通知单,管理人员应按要求为师生开放。

    (七)、负责供电电源和设备电源的开关工作。课前、课后应及时检查设备的运行、使用情况和使用登记情况,发现问题做好记录并及时处理。

    (八)、未经允许不得擅自拆装机器设备、安装无关软件,不能擅自让无关人员进入有关机房。

    (九)、课间协助任课教师做好学生管理工作,教育督促学生爱护公物。

    (十)、及时完成学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28.文印室人员岗位职责 (一)、严格执行文印室规章制度。

    (二)、打印资料力求字迹清晰、图形清楚,交件按时,如遇急用资料尽量设法抓紧时间满足需要。

    (三)、纸张、资料进出,一律登记入册,管好纸张,减少损耗,防止泄密。

    (四)、管好室内公共财产,经常做好机器维修保养工作。

    (五)、做好清扫工作,保持室内整洁。

    (六)、热爱本职工作,改善服务态度,努力钻研业务,不断提高工作质量。

    (七)、下班关好门窗,切断电源开关,加强安全、防窃意识。

    (八)、根据学校工作需要,完成学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29.档案室人员岗位职责 (一)、集中统一管理全校各类档案。

    (二)、负责全校的档案查阅工作,为学校各部门的档案利用提供方便,并做好利用以及效果登记。

    (三)、及时收集各类档案,做好平时的预立卷工作。

    (四)、每年四月开始收集上半年度全校各部门应归档的各类文件及音像材料,并做好隔年度会计档案的入库工作。十月收集上一学年度全校,各部门应归档的各类文件及音像材料,并及时进行修复、装订、编目、归档和管理。

    (五)、及时向分管领导汇报档案工作情况,及时对各部门兼职档案人员进行业务指导。

    (六)、定期清查档案,及时催讨借出的档案,做到帐物相符。

    (七)、每年年终做好本年度各类档案的情况统计。

    (八)、每天做好档案室的清洁工作和温、湿度记录。

    (九)、做好档案室的“八防”工作,室内禁止吸烟,节假日档案室要上好保险,贴好封条。

    (十)、负责抄写有关行政的计划、总结、各类表格等,做好组长会议记录。

    (十一)、协助做好校内外接待工作和校长、校长办公室主任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二)、完成学校布置的其他相关工作。

    30.图书馆馆长、管理员岗位职责 馆长:
    (一)、负责图书馆的日常管理工作。

    (二)、负责图书馆管理员的日常培训、进修。

    (三)、参加图书馆系统的工作会议,负责图书馆网页的更新和补充。

    (四)、负责图书馆与各部门的协调工作。

    (五)、负责图书的采购、入库等日常工作。

    (六)、负责图书经费的管理和使用工作。

    (七)、负责新书推荐及图书专架的展示工作以及学生读书活动的组织与指导工作。

    (八)、根据学校工作需要,完成学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管理员:
    (一)、热爱本职,工作认真负责,服从分配,认真遵守上下班的作息制度。

    (二)、树立全心全意为师生服务的思想,有计划、有目的地采购书刊资料,按师生需要合理使用经费,严格坚持图书的质量标准,按期征订报刊杂志,并及时做好试卷交流工作。

    (三)、做好书籍验收、登录、分编上架工作,做到帐、卡、物一致。

    (四)、做好新书推荐与介绍,指导学生课外阅读,开展书评活动,培养学生阅读兴趣。

    (五)、及时做好过期报纸、杂志的装订、保管工作。

    (六)、做好图书的修补工作,认真执行图书赔偿等制度。

    (七)、负责教师教学资料的收集和推荐工作,经常与各教研组长互通信息,与外校图书馆保持联系,互通信息,交流各类资料。

    (八)、负责学生阅览室的开放,负责维持阅览秩序;
    做好图书的借还工作和书籍的准备工作。

    (九)、平时注意室内通风,防止书籍霉坏,搞好卫生工作。

    (十)、根据学校工作需要,完成学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责图书馆、阅览室中午开放的馆员,其工作时间为上午8:00至下午16:00)。

    31.卫生室人员岗位职责 (一)、负责全校卫生保健工作,定期检查视力、做好龋齿、肠道寄生虫及常见病、多发病的防治和预防接种。

    (二)、健全学生健康档案,做好卫生室资料档案化的工作。

    (三)、开展对学生的健康教育,定期出好卫生知识黑板报,做好卫生宣传工作。

    (四)、配合学校有关部门加强饮食、饮水、环境的卫生工作管理及偶发伤害事故的处理工作。

    (五)、做好学生学军、学农的医疗卫生保健工作及毕业生体检工作。

    (六)、负责教职工医疗、保健工作以及计划生育、献血组织工作。

    (七)、及时采购药品,并做好保管工作,严格执行卫生室消毒制度。

    (八)、根据学校工作需要,完成学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上、下班时间为7:30至16:30)。

    32.体育器材保管员岗位职责 (一)、积极配合体育教师上好体育课和体育活动课,积极组织各类体育竞赛活动。

    (二)、建立必要的入帐、领用、出借、报废和赔偿制度,帐目清楚,帐物相符,并按要求分类编号。

    (三)、做好体育课、活动课前各项准备工作,确保教师顺利上课、学生开展活动。

    (四)、每节课后及时清点归还器材,定点安放,保持器材完好。

    (五)、每学期对财产进行定期清理,做好保养维修工作。

    (六)、经常打扫卫生,保持室内整洁。

    (七)、不断学习提高业务水平,认真完成学校布置的有关工作。

    五 33.会计岗位职责 负责编制转帐凭证、收付凭证复核,登记总帐和明细帐,编制会计报表;
    负责编制本单位的经费预算、财务收支计划和分析;
    负责财务清查、票据管理以及会计档案管理。

    (一)、按规定编制转帐凭证。对出纳编制的收付凭证进行复核,具体复核原始凭证、记帐凭证是否符合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及预算管理要求,发现差错及时弥补。

    (二)、根据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结合本单位会计业务的需要设置总帐、明细帐和其他辅助性帐簿,同时按审核无误的记帐凭证进行帐簿登记。

    (三)、根据本单位的银行存款管理制度规定,每月末核对银行存款帐面余额与银行存款对帐单余额,并核对银行存款日记帐与银行存款对帐单余额,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

    (四)、根据相关规定,编制本单位会计报表和部门经费预算,在规定的期限内,向上级部门报送。报表及时完整、情况真实可靠。

    (五)、按上级批复的预算规定进行部门经费开支。做好记帐、核算、报帐工作,做到手续完备、数据准确、真实完整。

    (六)、按规定做好收费的入帐工作。对各项收入,及时足额入帐,合理安排和管理好各项资金。及时交纳税款,分清资金渠道、费用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禁设立“小金库”。

    (七)、做好“四金”的缴交工作,做到工作无差错。

    (八)、定期检查、分析单位预算的执行情况和财务状况,定期总结经验,及时提出建议。

    (九)、配合财政、税务、银行等单位做好检查、了解财务会计工作,认真负责提供有关资料、数据,如实反映实际情况。

    (十)、根据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和材料清查制度的规定,定期会同财产管理员对固定资产、材料进行盘点清查,做到帐实相符。

    (十一)、根据本单位的《票据管理制度》规定,保管票据。

    (十二)、负责保管银行印鉴中的财务专用章。

    (十三)、根据本单位的《会计档案管理制度》规定,负责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的收集、整理、装订、立卷、归档工作。

    (十四)、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因故离职,应办好移交手续,并由财务负责人负责监交。

    34.出纳岗位职责 负责学校货币资金的收付、保管,审核原始凭证和编制收付记账凭证以及支票管理的工作。

    (一)、根据本单位财务收支审批制度规定,对批准后的货币资金支付申请进行复核,复核货币资金支付申请的批准范围、权限、程序是否正确,手续及相关原始凭证是否齐备,是否符合规定,金额计算是否准确,支付方式、支付单位是否妥当等。对不符合国家方针政策和财务制度的款项,在做好宣传解说工作的基础上,有权监督、拒付,并对一切挥霍国家财物、弄虚作假、损害国家利益、违法乱纪的行为进行规劝。

    (二)、复核无误后,按规定办理货币资金支付手续,填制记账凭证并按顺序逐日逐笔登记现金或银行存款日记账,做到逐日结出余额。

    (三)、根据本单位的现金管理制度规定,负责库存现金保管。库存现金不得超过人民银行核定的限额。非经银行同意,不得将收入的现金“坐支”,也不得保留帐外公款。备用的现金都要存入保险箱,并妥善保管保险箱钥匙。

    (四)、出纳人员在工作过程中如发生库存现金有余缺情况,应先作暂存或暂付款入帐,查明原因后根据单位领导的处理决定办理。如金额较大,应报上级财务部门审批。对确实无法查明的多余现金应作“应交预算收入”上交国库。

    (五)、根据本单位的《银行存款管理制度》规定,办理银行结算业务。

    (六)、根据本单位的《支票管理制度》规定,使用和保管银行支票。

    (七)、根据本单位的《票据管理制度》规定,使用票据。

    (八)、做好每月的工资报表和学校各种代收、代支的核算工作及学校其他资金收付工作。

    (九)、积极认真完成上级交给的各项任务。

    (十)、认真参加相关的业务培训,持证上岗。

    (十一)、出纳人员调动工作或因故离职,应办理移交手续,并由财务负责人负责监交。

    35.财产保管员岗位职责 (一)、负责学校财产、物资的验收、登记、领发、使用、出借、报损工作,做好日常用品的请购工作。

    (二)、做好固定资产、低值耐久、低值易耗三本帐,并及时将固定资产、低值耐久帐输入电脑,做到帐目清楚,帐实相符,帐表相符,每季向会计交一份固定资产核对表。

    (三)、每半年同会计核对一次财产帐,年终及时进行全面清点,做到帐物相符。库存材料每月清点一次,财产的报废和处理每学年进行一次,对报损物品及时调整帐面。

    (四)、负责对文具纸张等办公用品的采购统计和分发工作,做到合理使用,精打细算。(五)、负责物品的保存工作,库存物资设备按《财产保管室安全制度》,做好防护、防火、防盗工作,保证财产物资的安全和完整。

    (六)、兼做学生代办费帐,每学期做好登记、结算工作。

    (七)、服从学校调配。

    (八)、认真参加相关的业务培训,持证上岗。

    36.事务员岗位职责 协助总务主任具体管理好学校事务工作。

    (一)、安排、检查门卫、修建、清洁等工作,为学校的环境卫生、保卫工作及教学设施的完备做好后勤保障工作。

    (二)、完成好力所能及的维修工作,对大的维修任务及时汇报总务主任,并及时组织力量维修。做好修建人员派工及结算工作。

    (三)、配合学校做好各项突击工作。

    (四)、做好绿化、消防安全,定期检查消防设备,协同做好防火、防盗、防暑、降温、防汛、防台以及防寒保暖等工作。

    (五)、对校区、教室、办公室早晚进行两次巡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和汇报。

    (六)、上班时间为上午7:30一下午4:30。

    (七)、服从学校调配。

    37.三产管理员岗位职责 (一)、负责协调与租赁单位的联络工作。在校长领导下,规范对合同的签订、执行等操作。

    (二)、做好安全宣传工作,定期检查租赁单位各方面的安全工作,对不安全隐患,提出书面整改意见,并事后检查。

    (三)、及时按合同规定收取房租并入帐。按月抄取租赁单位使用学校的水、电、煤、气数字,及时开票收取入帐。

    (四)、对租赁单位的外来人员进行造册管理,督促租赁单位及时办理有关外来人员来沪工作的正规手续。

    (五)、按法办事,公正无私。

    38.外勤人员岗位职责 (一)、熟悉采购业务,根据学校教学等需要,及时采购所需物品。

    (二)、配合财务人员,根据有关财务制度和规定,负责到银行提取或解入现金。

    (三)、配合财产保管员负责向外借物和领回调入物资及采购物品的登记入帐。

    (四)、负责向有关部门送取文件、报表及统计表等。

    (五)、配合学校相关部门做好学生的各项代办工作。

    (六)、积极认真完成学校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39.门卫岗位职责 (一)、必须具备较强的工作责任心,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按时上、下班,中途不得无故离岗。积极配合学生值勤,放学时必须在校门口执勤。

    (二)、认真及时做好报刊、信件的收发工作;
    挂号信、汇款单必须做好保管和收发登记工作,及时做好催领通知;
    负责做好学校内线电话的转接工作。

    (三)、在上课期间、课间及夜自修结束后,不得将学生放出校门。学生因特殊原因需出校门者,应持有班主任开具的证明。

    (四)、为确保安全,自行车进出校门时,应督促其必须下车推行;
    机动车进出校门时,应及时开关校门,并督促其减速行驶。

    (五)、对外来人员一律进行询问,并填写会客单,方可准予入校,出门时应收回会客单。禁止推销、收废品等闲杂人员进入学校。无关人员不得进入传达室。

    (六)、严格遵守有关规定,认真管理报警器,不得向无关人员泄露开关密码,每天按时开启和关闭报警器。

    (七)、保持传达室及校门周围的环境整洁,坚持每日打扫。

    (八)、遵守“门房安全制度”。

    40.设备操作工岗位职责 (一)、认真钻研业务知识,参加专业理论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才能持证上岗。

    (二)、熟悉设备的技术特性、系统结构以及可能发生的事故和应及时采取的措施。做到“四懂三会”,即懂原理、懂性能、懂结构、懂用途;
    会使用、会维护、会排除故障。

    (三)、操作时必须严格按照操作规程,严禁违规运行。

    (四)、做好设备的日常维护工作和检查记录工作。

    (五)、保持设备间及周围的环境卫生整洁。

    (六)、服从学校安排,做好其他后勤工作。

    41.宿舍工作人员岗位职责 (一)、必须具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和认真踏实的工作态度。

    (二)、遵守学校及宿舍的作息制度,应及时开好、关好宿舍大门、小门,夜间就寝后,必须锁好宿舍大门。

    (三)、每天上午对学生宿舍作内务、卫生检查,保持宿舍区内的环境整洁;
    做好学生夜自修的管理,晚上10:00熄灯前检查住宿学生人数,如有缺席及时与家长联系,对违反住宿纪律的学生进行教育并及时向德育处汇报。

    (四)、应经常巡视宿舍区,管好男、女宿舍楼的大门,不允许男、女生串门,不住宿学生不准进入宿舍。每年6月底对住宿学生办理退宿手续。

    (五)、要经常注意宿舍区内的公物情况,如有人为损坏现象,应及时报德育处查处;
    对自然损坏的公物,应及时报请总务处修理。

    (六)、做好宿舍区内消防设施的检查、清洁和保管工作,并做好检查记录。

    42.修建工岗位职责 职责范围:负责全校泥、木、电、油漆、水管、配玻璃等各项日常维修工作。

    (一)、钻研技术、技能,做到一专多能,达到应知应会标准,并严格执行操作规程。

    (二)、主动搞好校舍、设备的日常维修,接到报修任务应及时维修,发现重大安全问题及时向总务主任汇报。

    (三)、做好工作间的清洁卫生和防火安全工作, (四)、协助做好学校防暑、防寒、防汛防台、运输等突击工作。

    (五)、保管、保养好各种工具。

    (六)、服从学校统一调配。

    43.驾驶员岗位职责 (一)、努力提高业务水平,熟悉道路情况,安全驾驶车辆。

    (二)、熟悉汽车构造,学会简单的维修工作,做好汽车的日常保养和清洁工作。

    (三)、严格遵守学校的用车制度,端正工作态度,做好后勤服务。

    (四)、每次出车前后应认真检查汽车状况,确保汽车运行保持良好状态。

    (五)、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对于违章处罚,原则上由自己负责。

    (六)、服从分配,做好其它后勤工作。

    44.绿化工岗位职责 (一)、熟悉全校绿化布局、树种。

    (二)、管理学校暖棚,养护好暖棚内盆景,提供开会、办公室的摆放使用。

    (三)、养护、管理好校内及办公室的盆景、平台绿化、长廊绿化、赏鱼池及凉亭等景观。

    (四)、每日检查校内绿化生长情况,保持绿化区域的卫生。协调和督促养护单位做好学校的绿化养护工作。

    (五)、服从学校安排,积极参加突击性工作。

    45.食堂管理员岗位职责 (一)、认真执行食堂卫生制度,督促食堂工作人员规范操作,确保师生就餐卫生。

    (二)、认真督促制定每日菜谱并提前公布,做到菜谱有营养且品种多样。同时对每日盒饭留样24小时。

    (三)、做好学生餐费的收缴和统计工作。

    (四)、经常征求师生对就餐的意见。

    (五)、完成总务主任交办的其他工作。

    46.清洁工岗位职责 (一)、具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做到不怕苦、不怕脏,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二)、每日至少两次打扫包干地区环境卫生,做到墙上、顶上无积灰,地板上无明显脚印。

    (三)、打扫好学校厕所,做到厕所无臭味、地上无积水,随时保持厕所清洁。

    (四)、打扫场地的清洁工必须每日打扫两次,平时随时打扫,保持地上无杂物、废纸等垃圾。

    (五)、必须服从事务员的安排,参加疏通阴井、粪池、搬运办公用品等突击工作。

    (六)、按时上、下班,不准迟到、早退,有事需请假。

    Ⅱ 管理制度 一、教职工师德规范 (一)、遵纪守法,依法执教。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认真学习和宣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自觉遵守教育法律法规,积极推进素质教育。积极参加学校的各项活动和社会公益活动。

    (二)、爱岗敬业,忠于职守。热爱教育、热爱学校、热爱学生,无私奉献,教书育人,勤奋工作。培养学生良好的思想品德和心理素质。努力实施素质教育,因材施教,注重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科学正确评价学生。不传播有害学生身心健康的思想。

    (三)、爱护学生,循循善诱。关心爱护学生,保护学生合法权益,平等、公正地对待学生,促进学生全面健康地发展。不得体罚与变相体罚学生。要发扬奉献精神,主动帮助学习有困难的学生,无偿地为他们补缺补差。

    (四)、热爱学校,团结协作。关心集体、维护学校荣誉,以自己的工作实绩为学校增光添彩。工作服从分配,勇挑重担。重视团队合作,讲有利于学校团结、进步、发展的话,做有利于学校团结、进步、发展的事,团结互助,共创团结、协作、和谐向上的校园氛围。

    (五)、严谨治学,勇于创新。积极参与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刻苦钻研业务,提高课堂教学质量。积极开展教育教学研究,参与二期课改的探索与实践,努力掌握现代化的教育方法和教学手段,树立正确的教育观、质量观、学生观。提高教育、教学和科研水平,促进专业成长。

    (六)、尊重家长,主动沟通。密切与学生家长的联系,及时反馈学生在校情况,认真听取家长的意见和建议,积极向家长宣传科学的教育思想和方法,形成家庭、学校的教育合力。

    (七)、为人师表,廉洁从教。模范遵守社会公德,自觉抵制社会不良风气,自觉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文明执教,杜绝教学事故。注重仪容仪表,穿着得体,语言规范健康,举止文明礼貌。

    附:教职工参加教工学习、升旗仪式和集体活动的有关规定 (一)、为加强教职工队伍的建设,提高教职工队伍的素质,充分发挥教职工积极参与学校管理的主人翁作用,每个教职工都应积极主动地参加学校的“教工学习”、“升旗仪式”及其他各项集体活动。

    (二)、“升旗仪式”是全体师生接受爱国主义教育的好形式,广大教职工应该为学生作出榜样,集队静、齐、快,精神饱满,唱国歌声音响亮,听发言保持安静。

    (三)、“教工学习”应专时专用,无论大会、小会都应保证质量,不迟到、不早退、不做与学习内容无关的事情,没有特殊情况不接待来访、不接电话。认真学习党的方针政策和有关文件,积极参加业务培训,努力提高自己的思想政治素质、师德修养和业务能力。

    (四)、关心集体,热爱学校,以主人翁态度支持、参与学校组织的各项集体活动。

    (五)、把参加“教工学习”、“升旗仪式”和集体活动的情况作为对教职工师德考核、文明班组评比的内容之一,认真做好考核工作。

    (六)、凡因公不能参加“教工学习”、“升旗仪式”的教职工,要事先向党支部请假。

    (七)、凡因事因病不能参加“教工学习”、“升旗仪式”的教职工,要事先向党支部请假,获得同意方能请假,每次请假扣除当月奖金10元。

    (八)、凡无故不参加“教工学习”、“升旗仪式”,经教育一次扣除当月奖金30元,三次或三次以上,年终考核不得评为“优秀”或“表扬”,并通报批评,酌情处理。

    二、民主管理制度 1.推行校务公开加强民主管理的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民主管理思想,推动校务公开,特制订本方案:
    (一)、明确指导思想:
    推进校务公开,是贯彻“十五大”精神和“三个代表”的思想,落实《关于中小学实行校长负责制的若干意见》精神的重要举措;
    是坚持和完善以教代会为基本形式的民主管理制度,推进学校的改革、发展和稳定的重要举措;
    是加强党风、行风、校风建设的重要举措。要建设有自身特色的现代化的一流学校,必须实行校务公开。

    (二)、畅通公开渠道:
    要真正落实校务公开制度,公开的渠道必须畅通。为此,我们拟定了如下措施:
    1.建立校务公开领导小组,定期研究、协调、部署和指导校务公开工作。校务公开领导小组由党政工负责人及纪检干部等组成,党支部书记或校长任组长。

    2.建立校务公开监督小组,负责检查、监督、测评校务公开执行情况及信息反馈。校务公开监督小组由工会纪检委员,教工代表组成 ,工会负责。

    3.有学期或年度的校务公开计划和落实校务公开的总结。

    4.完善教代会制度:制定教代会实施细则;
    每年召开两次教代会对学校的需要公开的重大问题进行审议;
    不定期召开教代会特别会议,对改革过程中临时需要公开的重大问题进行审议;
    教代会休会期,定期召开教代会主席团和代表小组组长联席会议,对校务公开的落实的情况进行经常性的督促检查。

    5.坚持定期召开校务会议、行政会议、党支部组织生活、工会委员会例会、班主任会议、年级组长、教研组长会议,通过各个渠道分级通报校务公开内容。定期听取各民主党派对校务公开执行情况的意见。

    6.在教工大会上定期报告校务公开执行情况,举办校务公开的专栏和网页,经常公布学校校务公开的内容、进展情况。

    7.学校所有校务公开的内容一律成文归档。

    (三)、规范公开内容:
    1.通过民主程序,制定学校章程、学校发展规划、争创文明学校规划、规章制度汇编、综合改革方案、校务公开方案,并印发给全校教职工。

    2.向教职工公开重大人事安排、聘用合同制的操作程序、各类考核、晋级、评优奖惩程序及结果、重大的建设项目及学校发展规划。

    3.定期公布学校、工会经费的年度预算、决算及大额经费使用情况。定期公布学校、代办费和其它规定收费的收支情况。定期公布学校重大基建和校产添置经费使用情况。定期公布学校、工会的经审结果。

    4.公布学校工资改革方案、“四金”缴纳情况和奖金发放方案。

    5.学生的评优和奖惩情况张榜公布。

    6.其它需要公开的内容和重大问题。

    (四)、完善监督检查:
    1.学校党支部、行政、工会按各自职责对校务公开方案执行情况经常进行监督检查,不断总结经验,逐步完善校务公开制度,自行纠正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2.学校校务公开监督小组定期按“上海市五爱高级中学校务公开测评指标”进行督促检查,并用调查问卷方法进行民意测验,及时将信息反馈给学校行政。

    3.接受上级部门的督促检查,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整改,争取创建区“先进教工之家”。

    2.教职工代表大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五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第三十五条的有关规定,学校应建立党支部领导下的教职工代表大会。(以下简称教代会) 第二条 教代会是教职工群众行使民主管理权力的机构和基本形式。

    第三条 教代会应遵照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在学校党支部的领导下行使职权。要正确处理国家、集体和个人三者的关系,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工的积极性,主动参与教育改革,保证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新人,把学校办成特色鲜明的人才的摇篮。

    第四条 教代会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

    第二章 职 权 第五条 教代会在本校权限范围内行使下列职权:
    (一)审议建议权。定期听取校长工作报告,讨论和审议学校发展、建设、改革等重大问题。包括办学指导思想、发展规划、年度计划、重大改革措施、教职工队伍建设、中层干部和培养任免和财务预算决算等。上述方面在决策前都应提交教代会审议,由教代会提出意见和建议。

    (二)审议通过权。凡是学校内与教职工利益密切相关的规章制度、改革方案、重要机构、如聘用合同制、劳动人事制度改革方案、岗位设置方案、奖惩条例、校务公开实施方案、争创文明学校规划以及聘任工作小组、劳动争议调解小组、献血领导小组、校务公开领导小组、校务公开监督小组的建立,都要经过教代会审议通过,由校长颁布实施。

    (三)审议决定权。学校教职工福利费使用原则及教职工结构工资分配方案、奖励优秀骨干教师方案应由教代会审议决定,付诸实施。

    (四)评议监督权。学校教代会每年对学校党政正副职实行民主评议。

    (1)评议的内容:以干部任期目标和岗位责任制为依据,评议干部的德、能、勤、绩四个方面;

    (2)评议的程序:由评议对象向教代会作述职报告;
    教代会代表对评议对象进行测评;
    将测评结果送交教育局有关部门。

    第六条 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校长应定期向教代会报告工作,认真对待教代会的有关决议和提案,尊重和支持教代会行使民主管理的职权。教代会要尊重和支持校长行使指挥权,教育教职工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出色完成校长交付的各项工作任务。

    第三章 代 表 第七条 教代会代表由各工会小组直接选举产生,凡是享有公民权的教职工均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代表的名额约占教职工的三分之一。代表的构成要兼顾老中青的比例、男女的比例、各工会小组人数的比例,其中教师代表应占百分之六十左右。学校党政工领导、工会委员可作当然提名代表。教代会主席团应公布代表资格审查报告。可邀请若干列席代表。

    代表实行常任制,任期三年,到期改选,可连选连任。因退休、调动、除名等原因代表不能任职的,选举单位可依据规定程序撤换、免职或补选代表,并作出决议备案。

    第八条 教代会代表的基本条件是:
    (一)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拥护党的方针政策,贯彻国家的法律法规;

    (二)掌握一定的业务知识、管理知识、愿意参加学校的民主管理活动;
    且有一定的参政议政的能力;

    (三)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四)热心为教工办事,作风正派,公道公正;

    (五)密切联系群众,正确代表群众利益,如实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

    (六)遵章守纪,胜任并做好本职工作。

    第九条 教代会代表的权利是:有权提出提案和议案;
    有权对各项议程发表意见,进行表决;
    有权对教代会的工作提出批评和建议;
    有权对有关部门提出质询;
    因行使正当民主权利受到打击报复时,有权向有关部门申诉、控告。

    第四章 组 织 第十条 教代会每三~五年一届,每学期召开一至二次全体会议。大会表决必须有全体代表的半数以上通过方为有效。遇有重要问题,可提前召开代表大会。

    第十一条 教代会换届选举时,应建立筹备小组,制定筹备工作计划,确定主要议题,广泛征集提案,充分做好准备工作。

    第十二条 召开教代会时,选举大会主席团主持会议。主席团成员应由学校党政工领导、工会委员和教师代表组成,其中教师应占多数。

    第十三条 教代会主要议题,应根据学校改革发展的目标和中心工作、群众迫切关心的问题,广泛听取教职工意见,由大会主席团审议后提请大会通过。

    第十四条 对教代会的决议和立案的提案,要认真落实,并由大会主席团将执行结果向下次会议提出报告。

    第十五条 大会闭会期间,由大会主席团行使教代会职权,必要时可召开代表小组组长会议,听取意见。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六条 本细则自上海市五爱高级中学第二届教代会第一次全体会议通过之日起实施。

    第十七条 本细则各项规定的修订权在教代会全体会议。

    三、考核、分配及福利制度 3.考 核 条 例 (一)、指导思想:
    为了正确评价教职员工的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并为教职员工奖惩、培训提供准确、科学的依据,特制定本考核条例。

    (二)、考核范围和要求:
    1、考核对象:本校全体教职员工。

    2、新进本单位工作超过半年的教职员工,参加年度考核;
    未超过半年的,不参加年度考核。

    3、工作人员全年病、事假累计超过半年的,也不参加本年度考核;
    接受立案审查未结案的教职员工暂不参加本年度考核,侍立案审查后如无问题,再由考核领导小组确定是否参加考核。

    4、受行政处分的教职员工,可参加年度考核,但当年考核不得定为优秀等次。

    (三)、考核内容和标准:
    1、考核内容,德、能、勤、绩四个方面。重点考核工作实绩。

    德:指政治、思想和道德品质的表现。

    能:指业务知识和工作能力。

    勤:指工作态度和勤奋、敬业、爱岗的表现。

    绩:指工作数量、质量、效益和贡献。

    2、考核标准:以教职员工的职位职责和所承担的工作任务为基本依据。

    3、考核等次:分为优秀、表扬、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五个等次。

    优秀:正确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熟悉业务,勤奋工作,有改革创新精神,成绩突出。

    表扬:正确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熟悉或比较熟悉业务,在工作中有一定成绩。

    合格:正确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熟悉或比较熟悉业务,工作积极、能够完成工作任务。

    基本合格:能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工作责任心欠强;
    业务能力一般,勉强完成工作任务。

    不合格;
    政治、业务素质较差,难以适应工作要求;
    或工作责任心不强,不能完成工作任务;
    或在工作中造成严重失误。

    4、优秀比例:由上级部门确定,一般在12%左右。

    5、表扬比例:由校务委员会确定,一般占“合格”者50%。

    (四)、考核机构方法和程序:
    1、考核机构:学校成立由党政、人事干部及教职员工代表组成的考核领导小组(职务聘任委员会),教职员工代表不少于1/3;

    2、考核方法:采取领导与群众相结合,平时与定期相结合,定性与定量相结合,一级考一级的方法。

    3、考核程序:
    (1)个人总结:被考核人按照考核内容和标准,进行年度工作总结,并填写《年度考核登记表》。

    (2)组内交流评议。

    (3)以一定形式听取学生、家长意见。

    (4)考核测评:主考人根据考核人履行的职位职责及完成工作的情况,并结合平时考核情况写出评语和考核等次。

    (5)初定人选:考核领导小组根据考核测评、组内互评的情况及学生家长意见,初定考核等第名单。

    (6)在一定范围内征求对“优秀”初定候选人的意见,并进行公示。

    (7)汇总分档:考核小组汇总考核情况,确定考核等次。

    (8)复议结果:以书面形式将考核结果通知被考核人,被考核人如有异议,可在十天内提出复核意见。

    (9)归档上报:考核结束,将《年度考核登记表》归入个人档案,作为今后晋职、晋级、晋升工作和惩处的依据。由单位人事干部填好《年度考核结果汇总表》并上报到上级主管部门。

    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优秀的人员,须填写《奖励审批呈报表》,一式两份,一份归入本人人事档案,一份单位留底。

    (五)、考核结果使用:
    1、凡被考核为合格、表扬、优秀者,根据奖惩条例给予奖励。

    2、凡被考核为基本合格、不合格者,也按奖惩条例有关规定办理。

    (六)、本条例解释权在校考核领导小组(职务聘任委员会)。

    附:
    五爱高级中学教学工作评价表 ( )年度 年级________________学科_______________姓名____________ 一、评价指标 总评:优( ) 良( ) 合格( ) 不合格( ) 师德素养 1、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评价:
    教学 理念 1、以学生发展为本,关注学生的全面和谐发展和健全人格形成 评价:
    2、遵守校规校纪,不迟到、不早退;
    升旗仪式、政治学习积极参加,不无故缺席 2、关注学生的学习经历和经验;
    注重提升综合能力,厚实人文素养 3、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 3、有较强的课程意识,重视课程的开发与整合 课堂教学 1、教学目标明确具体,关注学生的知识、能力、情感态度和价值观多维度发展 评价:
    4、重视现代教学技术的运用 2、内容处理得当、结构安排合理,学法指导有效,教学手段适当 课程 开发 1、重视基础型课程的再开发,充分利用教育资源进行教学再设计,开发配套教材或多媒体课件 评价:
    3、能创设师生互动的课堂氛围,注重“五个策略”的实施 2、指导学生开展研究型课程的学习,指导学生运用网络平台开展课题研究或项目设计 4、教师教学基本功强,板书规范,语言准确并有激励性和启发性,课堂驾驭能力强 3、参与拓展型课程开发,编写课程提纲或校本教材 5、教学效果好,教学目标达成度高,不同类型的学生都有自己的收获,学生体验到学习和成功的愉悦 教学 绩效 总评 1、班级学生学习成绩好或进步较大 评价:
    教学态度 1、遵守教学常规,努力做好备课、上课、作业、辅导各环节工作 评价:
    2、指导学生参与各类竞赛活动获得奖项或表彰 2、积极参加教研组备课组活动 3、参加各类教学评比或竞赛获得奖励或表彰 3、积极开展教学反思,努力提高教学水平 二、自我评价(请写出您在教学工作方面的亮点,可另附纸) 三、工作记录 课 程 基 础 型 课 程 拓 展 型 课 程 研 究 型 课 程 校 本 课 程 社 团、运 动 队 等 任教班级 任教年级、班级 名 称 课题小组和人数 (个) (人) 周课时 (节) 周 课 时 活动总次数 每周活动时间 详 案 (个) 自(新)编教材 (字) 每次学生人数 有无备课计划 简 案 (个) 学生作业 (次) 有无手册记录 有无手册记录 教后记 (次) 测验或考试 (次) 展示活动、获奖 展示活动、获奖 公 开 课 时间 级别 课 题 自 我 简 评 获 奖 情 况 教学 常规 工作 参加教研组活动 (次) 听课节数 (节) 命题 期中、期末 (次) 参加备课组活动 (次) 被听课节数 (节) 测验 (次) 监考 情况 一直准时( ) 上班 情况 完全坐班( ) 学生 满意率 上学期( %) 教学 成绩 上学期(± ) 曾有迟到( ) 基本坐班( ) 本学期( %) 本学期(± ) 教学获奖情况:
    五爱高级中学教育科研工作评价表 ( )年度 年级________________学科_______________姓名____________ 一、 评价指标 总评:优( ) 良( ) 合格( ) 不合格( ) 教科研 理 念 1、通过科研促进自身专业成长 评价:
    教科研 绩 效 1、科研成果对教育教学有较大推动 评价:
    2、通过科研解决实际问题,推进教育教学工作发展 2、科研成果在各类评奖中获奖或发表 教育教学研究 1、积极参与公开课、研究课、探究课、观摩课展示与研讨活动 评价:
    2、积极撰写教学课例、案例、心得体会与论文等 3、本人对学校科研课题有较大贡献 3、积极参加各级课题研究工作 二、自我评价(写出您在教科研工作方面的亮点,可另附纸) 三、工作记录 课题实施情况 课题名称 级别(市、市青年教师、区、校级) 负责人或成员 申报课题 立项课题 中期汇报课题 结题课题 参与学校实验项目情况 有关子课题 参与“师生结对,共同成长” 发表文章(包括论文、案例) 文章题目 发表刊物 发表时间 在省市级以上刊物发表 在区级刊物发表 在校级刊物发表 教育科研成果(论文)评选 获奖情况 奖项名称 成果(论文)名称 获奖等第 全国成果(论文)获奖 市成果(论文)获奖 区成果(论文)获奖 校成果(论文)获奖 教育科研校本培训、研讨活动参加情况 活动内容(名称) 参加与否 出勤情况 作业完成情况 带教指导情况 被带教人姓名 带教期限 自 年 月至 年 月 日 带教成果 带教内容 见习带教( ) 骨干带教( ) 班主任带教( ) 五爱高级中学班主任工作评价表 ( )年度 班级________________ 班主任姓名____________ 一、评价指标 总评:优( ) 良( ) 合格( ) 不合格( ) 工作理念 1、关心全体同学的德智体美全面发展 评价:
    工作 能力 1、工作方法科学,思想工作细致有效 评价:
    2、对班主任工作常思考,积极撰写班主任工作小论文或经验总结 2、与德育处、年级组、任课教师、家长、社区沟通配合协调能力强 3、重视学生自主管理、自主发展 3、对学生开展各项活动有较强的指导能力 工作态度 1、工作有事业心、责任心和奉献精神 评价:
    工作 绩效 1、能营造健康向上的班风、学风,班级面貌和谐奋进 评价:
    2、积极参加班主任会议和培训,不迟到早退 2、班级常规执行效果好,在年级、学校有关评比中成绩好 3、坚持做好家访工作,做到六必访。

    3、班级同学获奖表彰率高 工作创新 1、班主任工作有新意、有特色 评价:
    4、重视发挥班委会、团支部作用,学生自主管理较好,为学生自主发展搭建平台 2、班级创特色活动有成效 二、自我评价(写出您在班主任工作方面的亮点,可另附纸) 三、工作记录 班级计划 准时交( ) 未准时交( ) 未交( ) 工作一得或小结 准时交( ) 未准时交( ) 未交( ) 工作手册记录情况 准时交( ) 未准时交( ) 未交( ) 会议出席情况 无缺席( ) 缺席次数( ) 主题 班会 日期 主 题 名 称 效 果 自 我 简 评 家访 情况 总次数 日期 被访学生姓名 日期 被访学生姓名 日期 被访学生姓名 日期 被访学生姓名 日期 被访学生姓名 本学期班级获奖 (包括学生个人) 日期 获奖者 名 称 级 别 本人获奖 (复印件附后) 日 期 名 称 级 别 班级常规执行情况 每周常规检查分值记录:
    获得流动红旗次数:
    班级特色活动 日期 主题名称 效果自我简评 五爱高级中学两处人员工作评价表 ( )年度 部门_________________姓名____________ 一、评价指标 评价指标 评价标准 优 良 合格 不合格 理论学习 1、 坚持党的思想、路线、方针、政策学习;

    2、 坚持教育理论、方针与政策学习;

    3、 坚持学校办学方针、理念与发展规划的学习;

    4、 坚持本岗位所需相关知识学习。

    责任态度 1、 遵守校规校纪,不迟到、不早退;

    2、 升旗仪式、政治学习积极参加,不无故缺席;

    3、 工作积极主动,有责任心和奉献精神;

    4、 服从学校工作需要与岗位安排,努力做好本职工作。

    服务质量 1、 树立以学生发展为本的服务理念;

    2、 主动沟通了解反映师生的需要,提供有效服务;

    3、 服务态度好,深受师生好评;

    4、 不推诿,不拖延,及时解决问题。

    工作绩效 1、 工作岗位的责任度;

    2、 工作量的负荷程度;

    3、 工作性质的复杂程度;

    4、 工作完成的质量水平。

    二、自我评价(写出您努力工作、服务师生方面的亮点,可另附纸) 三、工作记录 主要工作内容 工作完成情况 1、 2、 3、 4、 4.奖 惩 条 例 第一条 为配合学校聘用合同制的实施,褒扬正气,鼓励先进,惩戒错误,鞭挞落后,以保证学校正常教育秩序的稳定、向上,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本校实行聘用合同制后的全体在册教职工。

    第三条 奖励条文分为两款:基本奖和单项奖。

    一、基本奖 1、凡年度考核为合格、表扬、优秀者,除发给基本奖以外,视学校财力,给予不同等第金额的奖励;

    2、凡年度考核为基本合格者,只发基本奖。

    3、凡年度考核为不合格者,不发奖金, 二、单项奖 1、德育工作奖 (1)班主任(含年级组长)钻研班主任工作艺术,认真参加班主任工作会议,了解和关心同学,经常家访,班级学生文明礼貌,遵守校纪校规,学习认真,德智体全面发展,班级风气团结向上,师生关系融洽,认真履行学校班主任工作条例所规定的职责,经考核为优秀者,比例约为班主任数的1/3;

    (2)任科老师注重教书育人,两处人员注重服务育人者,亦可给予此项奖励;

    2、教学工作奖 (1)能使学生生动活泼地学习,进步显著或学习成绩突出;

    (2)教学面向全体学生,尤其注重后进生转化工作,经常义务为学生补缺补差,并确有成效;

    (3) 积极开设公开课、研究课,有明确的研究目的,得到一致好评;

    (4)积极参与课程建设,开设出有质量、高水平的拓展课、研究课。

    3、学生竞赛指导奖 (1)积极组织、指导学生参加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各类学科竞赛;

    (2)凡学生在全国、市、区比赛中获奖的,按不同等级对指导老师给予奖金鼓励,指导老师须由教导处认定,如指导同一学生在一学年中多次获奖,或指导多名学生获同一奖项、奖金发放就高等第而不重复,但适当增加奖额。

    4、教学竞赛奖 (1)每学期或学年举办一次教师教学竞赛,设等第奖,奖给实物或奖金;

    (2)获市、区教学竞赛等第奖的,亦给予一定奖励。

    5、教科研工作奖 (1)认真开展教育研究,撰写教科研论文。优秀者分等第颁给一定奖金;

    (2)凡列为区,市级研究课题,并积极开展工作者,学校给予奖励,若科研成果获市、区级奖励,学校另发奖金,以资鼓励。具体奖励办法见《五爱高级中学教育科研工作与教科研成果专项奖励条例》。

    6、优秀服务奖 (1) 主动、热情地为教育、教学服务,并且工作态度好、质量高、完成迅速及时;

    (2) 在完成份内工作的基础上,发扬协作精神,积极配合他人完成工作, (3)钻研自身业务,不断提高本岗位的服务质量。

    7、以上6项单项奖,由部门负责人拟定名单,交校务委员会审核后发放;
    校务委员会还可按每学期学校的重点工作,另外设立奖项;
    凡对学校工作做出突出贡献,在校内外造成一定影响的,校务委员会可一次性给予重奖。

    8、各单项奖的奖额,均视学校该年度财力酌情制定,分档发放。

    三、基本奖、单项奖,均在年终发放。

    第四条 惩戒条文分两款:惩戒等第和适用范围。

    一、惩戒等第:
    1、警告 2、责令其向全校教职工深刻检查,并作经济处罚。

    3、停职反省以观后效。

    4、辞退、除名、开除。

    二、适用范围:
    1、因严重缺勤,不能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屡教不改者 2、旷工,不听劝教,一学期累计达三天者。

    3、工作态度马虎,严重缺乏责任心,造成工作严重损失且说服教育不改者。

    4、丧失师德,有谩骂、侮辱学生,有变相体罚或体罚行为教育不改者。

    5、不履行岗位职责规定的工作;
    影响学校或处室工作计划的实施者。

    6、工作绩效低下,又拒绝学习进取,不胜任本职工作者。

    7、违反学校规章制度,违反教育局师德规范“五要五不”要求,且教育不改者。

    以上款项凡符合其中之一者,经校务委员会集体讨论,可给予上述不同等第的惩戒。

    第五条 本条例未尽事宜,由校务委员会集体讨论可提出增补条款,呈教代会通过。

    第六条 本条例与上级部门的有关条例不一致时,按上级部门条例执行。

    第七条 本条例解释权属校务委员会。

    第八条 本条例的执行机构为校务委员会,或校务委员会委托的其他机构。

    第九条 凡奖励或惩戒,均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在适当范围内公布。

    5.优秀骨干教师奖励方案 (一)、指导思想:
    1、通过奖励方案的实施,进一步形成激励机制,鼓励优秀教师为学校工作多做贡献;

    2、奖励的重点对象原则上是:①学校的品牌教师(如“学科带头人”等);
    ②工作量较重且有实绩的教师。

    (二)、原则:
    重实绩,兼顾资历;
    重当年,兼顾三年;
    重教学与科研,兼顾其他工作。

    (三)、奖励办法:
    奖励按月与绩效工资同时发放。

    (四)、奖励对象(项目):
    1、教育教学骨干 ①区级学科带头人、区级骨干教师且能够发挥“带头”、“骨干”作用的教师;

    ②在各年级教育教学和教研活动中,能发挥骨干和指导作用,教育教学成绩突出的教师;

    ③在课程改革、德育工作、教学工作及教科研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的教师;

    以上各类对象,分别由教导处、政教处、教科研室听取教研组等各方面意见,负责推选出初步名单(推选时,应适当考虑担任中层干部、组长等骨干工作的因素),然后由校务会议讨论决定最后名单。

    2、其他教师。

    (五)、奖励额度 1、“教育教学骨干”分四档:1200元/月、1000元/月、800元/月、600元/月;

    2、“其他教师”分三档:400元/月、200元/月、100元/月。

    6.优秀骨干教师奖励金额调整办法 《五爱高级中学优秀骨干教师奖励方案》本着“重实绩、兼顾资历;
    重当年,兼顾一贯;
    重教学和科研,兼顾其它”的原则,实施以来在形成激励机制方面起了很好的作用。现对奖励金额调整办法补充规定如下:
    1、奖励的档次及额度照旧:
    2、由外单位调入和引进的职工,进校当年由校务委员会根据“重实绩、兼顾资历”的原则,初定其奖励额度;
    特别优秀的,可以破格;

    3、工作有明显进步或取得显著成绩的教师奖励档次的晋升,由本人提出申请,教研组长、年级组长提出初步意见后,校务委员会根据教导处、德育处、教科研室等部门的工作考核情况作出决定;

    4、校务委员会也可根据工作的实际情况,决定某人奖励档次的下调;

    5、以上晋升或下调,每年进行一次。欲晋升者,每年九月本人向校长提出申请,由校务委员会审核决定。若批准晋升,自当年九月份起补发;
    凡下调者,由校务委员会通知本人并自当年九月份起实施。

    7.教师绩效工资实施办法 实行绩效工资制,旨在强化学校对分配的自主权,强调学校教职员工的现职现岗和工作实绩,最大限度地鼓励全校教师为教育事业、为学校的发展多作贡献。

    (一)、确定校内职级 教师按其职务工资,通过靠级靠档的方法,确定各人的校内职级。依次靠分为:校内特级教师、高级壹等教师、高级贰等教师、高级叁等教师、壹级壹等教师、壹级贰等教师;
    贰级壹等教师、贰级贰等教师和见习教师,共五级九等。(见表一) 表一:
    原 职 级 校 内 职 级 课时津贴系数 高级38~41薪级 校内特级 1.6 高级32~37薪级 校内高级一等 1.5 高级25~31薪级 校内高级二等 1.4 高级16~24薪级 校内高级三等 1.3 一级20及以上薪级 校内一级一等 1.2 一级9~19薪级 校内一级二等 1.1 二级11及以上薪级 校内二级一等 1.05 二级5~10薪级 校内二级二等 1 见习级 校内见习级 0.6 (二)、绩效工资的实施 (1)绩效工资的确定。

    绩效工资保持了原结构工资的组成模式,即:课时津贴加上其他各项津贴。新的教师绩效工资更突出了各人不同的工作量和工作绩效。课时津贴根据教师职级的不同、学科的不同和任教年级的不同,课时津贴系数也不同(见表二、表三)。

    表二:
    年级 课时津贴系数 高一 1 高二 1 高三 1.2 表三:
    学 科 课时津贴系数 语、数、外 1.36 政、理、化、生、史、地、计算机、心理等 1.18 音、体、美 1 每月课时津贴具体计算办法为:课时单价×周课时×4.4×学科系数×职称系数×年级系数。课时单价视学校财力情况,由校务委员会作出适时调整。

    拓展型课程和研究型课程的课时津贴,学校拟采用以下办法:
    ① 拓展课津贴:课时单价为每节40元,双语课等特殊情况由校长酌情调整;

    ② 研究课津贴:待研究性课题结题后,组织课题评审人员对其作合理评估,分课题量与课题质两块给予合理的津贴。

    其他各项津贴具体见下:
    ①工龄津贴按工作年限计算,每年一元,工龄不足十年的青年教师,校拨工龄津贴发10元。

    ②老年教师最后四年开始贴补老年贴20元/月。

    ③职务津贴 A.民主党派负责人 50元/月 B.工会主席(校级副职)450元/月 中层干部正职 400元/月 中层干部副职 360元/月 C.年级组长 240元/月 年级副组长 150元/月 教研组长语、数、外正组长 240元/月 语、数、外副组长 150元/月 其他学科正组长 200元/月 其他学科副组长 120元/月 备课组长 语、数、外学科100元/月 其它学科按备课组人数:1人20元/月 2人40元/月 3人60元/月 4人及以上80元/月 D.工会委员 50元/月 工会干事、工会组长 30元/月 教工团支部书记 50元/月 E.治保老师 200元/月 ④ 特种津贴 体育老师 50元/月 化学老师 20元/月 卫生老师 20元/月 油印人员 20元/月 ⑤ 饭贴 78元/月 ⑥ 班主任津贴 500元/月 对于超工作量者,其超课时部分津贴基数是一般课时津贴基数的150%。对于“跨头”上课的教师,按任教学科的不同,每月分别给予“跨头”津贴(语数外为80元,音体美为30元,其它学科为50元)。对于高三后阶段,无课时任务的教师,在无课时任务的当月,其绩效工资不再考虑年级系数,同时该教师必须接受学校另行安排的工作。考虑到高三年级“3+1”中“1”学科教师其工作量情况在高三阶段等同于“3”学科教师,因此课时津贴的学科系数与“3”学科(即语、数、外学科)教师相同。

    (2)对于在区内有一内知名度,在本学科中有相当造诣的资深教师,校长可以通过特别签约的方式,委以培养青年教师学科带头人的任务,其周课时达规定数50%以上即按满工作量计。

    (3)参与或指导社团活动教师的津贴:指导教师30元/次,参与教师20元/次。

    (4)每月绩效工资的计算日为15日,发放日为20日。

    (三)、本《实施办法》解释权属校务委员会。

    附:代课费支付暂行规定 (一)、外请代课教师代课费,按实际课时支付,主要文化学科为高一、高二每课时50元,高三每课时60元,每月结算一次,学期结束时,代课教师虽不上课,但参加监考阅卷工作(周工作量按该周平均课时计算),则仍发给代课费。此外,每工作日供应工作午餐;
    每月发给交通补贴100元,代课教师不享受在职教职工的各种福利待遇。

    (二)、本校教师代课费支付办法区分三种情况:主要学科与非主要学科;
    满工作量与非满工作量;
    长期与短期。

    1、语、数、外学科:满工作量(任教二个班,下同)基础上,长期代课(二周以上,含二周,下同)者,每课时代课费40元;
    短期代课者,每课时30元;
    非满工作量基础上长期代课者,每课时代课费20元,短期代课者,每课时15元。学期结束时的代课费支付办法,参照“一”有关内容执行。

    2、音体美学科:满工作量(每周15~16节)基础上,长期代课者,每课时代课费20元;
    短期代课者,每课时15元;
    非满工作量基础上代课者,每课时代课费10元,不分长短期。

    3、除语数外音体美以外的其它学科,满工作量(每周13~14节)基础上,长期代课者,每课时代课费30元;
    短期代课者,每课时20元;
    非满工作量基础上,长期代课者,每课时代课费20元,短期代课者,每课时15元。

    (三)、遇有特殊情况,可由分管校长与教导主任研究后另作处理。

    8.总、教两处人员绩效工资实施办法 (一)、对所有两处人员,在重申岗位职责并与分管领导签约之后实行按岗聘用的办法。

    (二)、上岗的两处人员其绩效工资由岗位基数和原结构工资中其它各项津贴组成。

    (三)、岗位基数以每人一定数额为底数乘以下两项系数确定:
    1、岗位系数。不同岗位,因其性质不同、责任不同、劳动强度不同、技术含量不同,设不同岗位系数;

    2、职称工龄系数。不同职称的工作人员,设不同的职称系数;
    与此同时,不同工龄者,在相应的职称系数基础上加上相应的工龄系数。

    (四)、各项系数具体设表说明见下:
    附:表1 岗位 总务主任 人事干部 总务付主任 文档管理员 出纳员 教务员 网络管理员 医务负责人 财产总保管员 事务员 三产管理员 图书馆负责人 实验员 科技辅导员 热网管理员 外勤工作人员 系数 1.5 1.5 1.4 1.4 1.4 1.4 1.4 1.3 1.3 1.3 1.3 1.3 1.2 1.2 1.2 1.2 岗位 驾驶员 文印工作人员 医务人员 图书管理员 宿管负责人 修建人员 校内安保员 体育保管员 门房工作人员 宿舍管理员 绿化工作人员 系数 1.2 1.2 1.2 1.2 1.1 1.0 1.0 1.0 1.0 1.0 1.0 附:表2 职 称 中 级 初 级 科 员 办 事 员 中 级 工 初 级 工 普 工 系 数 1.2 1.1 1.1 1.1 1.1 1.0 1.0 附:表3 工龄系数计算说明 每年工龄系数为0.005,未满10年工龄者,按10年工龄系数计算。

    (五)、绩效工资计算公式:
    一般两处人员:底数×岗位系数×(职称系数+工龄系数)+原结构工资中的各项津贴 后勤修建工:工时单价×派工数(或请工数)×岗位系数×(职称系数+工龄系数)+原结构工资中的各项津贴 (六)、第五条中所说的“底数”可视学校的财力情况有增减。

    (七)、总教两处组长津贴:正组长150元/月;
    副组长100元/月。

    (八)、本《实施办法》解释权属校务委员会。

    9.教职工家属门、急诊医药费报销办法 为了进一步规范学校教职工家属门、急诊医药费报销,根据学校现有财力,特作如下规定:
    (一)、教职工家属门诊应到指定医院就诊(由自己确定住所附近一所地段医院和一所市级医院,并报学校备案),医院一经确定,不得更改,否则不予报销。

    (二)、教职工家属门、急诊一次,医药费用不得超过200元,确因病情需要超出200元的应向学校申请,由校长审批,原则上个人需自理部分费用。每年每位教职工的家属报销费用≤1000元。

    (三)、教职工家属在门、急诊过程中需进行CT等超常规检查发生的检查费用。报销时应向学校申请,由校长视诊断结果审批;
    教职工家属门急诊用药应属公费医疗范围,公费不准用的药,费用自理;
    特殊情况(危重病情,抢救等),报销时应向学校申请,由校长审批。

    (四)、享受家属门、急诊医药费报销的人员,原则上除新生婴儿外不再增加新的成员(根据人事部门备案为准)。

    (五)、教职工家属享受医药费报销的人员因病住院,应报学校备案,由校长审批后,费用按国家规定处理。

    (六)、教职工家属医药费报销范围参照公费医疗范围,有些治疗费不能报销(如;
    牙齿矫正、整形等)。

    (七)、教职工家属门、急诊医药费报销时.应出具病卡,由学校卫生室审核(审核病情、用药是否超出最新国家规定的公费用药范围),经分管财务的总务主任签字后方可报销。

    (八)、本办法解释权属校长室,修改本办法须经教代会主席团讨论通过。

    四、日常工作条例及管理制度 10.教职工上、下班制度 (一)、根据劳动法精神,学校实行每周40小时工作时间和双休日制度。

    (二)、学校目前实行以“坐班制”为主要形式的上下班工作制度,教师实行一定幅度的“弹性坐班制”。

    (三)、上、下班时间:
    1、一般为上午7:30一下午16:00,逢周五教职工学习或工作需要为17:00下班;

    2、教导处、总务处中有的岗位因工作需要,上下班时间可另作具体安排。

    (四)、遵守劳动纪律和学校的规章制度:
    1、不迟到、不早退,遵守上下班制度;
    在上班时间内离校应向所在部门负责人口头请假,部门负责人做好记录。

    2、上班时间应尽心尽责,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不上网聊天,不玩电脑游戏,不做私事。

    3、上班时间需要外出兼课兼职者,应征得学校校长批准。

    (五)、教职工因病因事因公不能到校上班,应按规定办理请假手续。

    1、病事假半天以内(含半天)由年级组长批准;
    病事假一天以内(含一天)由教导、总务主任批准;
    病事假1天以上由校长批准。

    2、教职工请病假应出具医院的病假证明单。教师如有短期病假,但坚持完成正常教学任务,可不作病假统计,但应交病假单,并注明情况。病假满6个月,作长病假处理;
    长病假要求复工,需有医院证明;
    长病假复工须有半个月至一个月的试工,如不能坚持正常上班的仍按长病假处理。

    3、教职工请病假、事假获准后,应填写“请假单”,并通知上级主管,安排好代课代岗,以免影响正常的教育教学工作。事假原则上应事先办理请假手续。

    (六)、认真执行考勤制度:
    l、部门负责人(总教主任、年级组长或组室负责人)应据实上报教职工的每月考勤表(当月16日----次月15日)并附病、事假单,每月16日前交人事部门备案。

    2、人事部门每月底、每学期末汇总统计教职工出勤情况,报校长室。

    3、学校党支部、行政、工会负责人对教职工平时的出勤情况要进行检查了解,掌握情况,开展必要的思想教育工作,并把出勤情况作为对教职工履行岗位职责的考核内容之一。

    4、教职工请病事假或长休假,按规定扣除绩效工资、年度基本奖(病事假超过规定天数要按比例扣除部分工资)等。

    11.教师教学事故处理办法 为了落实教学常规基本要求, 规范教学行为,保障课改的切实推进,全面提升教育教学质量,特制定本办法。

    教学事故的分类:根据造成影响的范围和程度,将教学事故分为一般教学事故和重大教学事故。

    (一)、一般教学事故 1、未经教导主任或校领导批准私自调课或随意找人代课。

    2、上课迟到、早退。

    3、课堂上接听手机或使用手机。

    4、不能很好地履行监考职责,监考中有迟到、早退现象,或做与监考无关的事情。

    5、向学生泄漏考试内容,或随意修改学生考试成绩。

    6、遗失学生试卷或记分册。

    (二)、重大教学事故 1、 罚、变相体罚或辱骂学生的现象。

    2、 在校进行有偿家教。

    3、 无故旷课。

    4、 上班期间私自在外兼职授课。

    (三)、教学事故的处理办法 凡属教学事故,均应由校方告知当事人本人。其中一般教学事故,通过巡视、调查了解,由教导主任认定,并报校长审核;
    重大教学事故需由校务会议认定。

    1、 一般教学事故处理办法 (1)在学校教工大会上予以通报和批评。

    (2)视情节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的不同,扣除当月200元以内结构工资,具体数额有校长决定。

    2、 重大教学事故处理办法 (1)教工大会上通报批评,本人写出书面检查。

    (2)扣除当月全部课时津贴。

    (3)当年不得参加任何形式的评优活动。

    情节特别严重,可由校务会议决定,分别给予调低骨干教师津贴等级、职称降一级聘用、调离教师岗位的处理,直至给予行政处分。

    12.职工违反上、下班制度处理办法 (一)、上下班时间 教导处、总务处工作人员实行 “坐班制”。上班时间一般为上午7:30,下班时间为下午4:00。逢教职工学习,下班时间可延长至下午5:00。

    (二)、处理办法 上午7:30—8:20上班算作迟到,8:20以后上班算作缺席半天。下午3:15—4:00下班算作早退,3:15以前下班算作缺席半天。(教导处、总务处中有的岗位因工作需要上下班时间可另作调整) 迟到、早退每次扣10元;
    缺席半天每次扣 30元;
    一个学期内迟到或早退累计5次以上(含5次)、缺席 3 个半天年度考核不得评为“优秀”或“表扬”。

    13.教职工请假操作规程 为了进一步规范请假手续,根据五爱高级中学推行聘用合同制规章制度的规定,特制定本请假操作规程。

    适用范围:本操作规程适用病假、事假、公假(常规进修、培训之外)、婚假、产假、丧假等所有的请假。

    (一)、教职工请假必须手续完备。教职工请假应填写“请假单”,按规定签字批准后,方可实施。

    (二)、教师请假按规定由年级组长、教导主任或校长签字。请假涉及调课的,一周之内,请假人凭请假单到教务处安排调课(教研组长会同年级组长协助安排);
    请假超过一周的,由教导主任安排教师代课。因公外出需调课的,凭会议通知并经分管领导同意按上述办法处理。

    (三)、教导、总务处人员请假按规定向分管教导主任、总务主任或校长请假,获准后需办好手续,方可准假。

    (四)、教职工因突发事件本人无法办手续的,也应以电话或其他方式与本部门负责人联系,由本部门负责人帮助代办手续。

    (五)、请病假应将医院证明单(急诊除外)交给本部门负责人,事假原则上应事先办理请假手续。

    (六)、教职工若住院,由所在部门负责人代办手续,出院后需凭病假单到人事部门销假。

    14.教职工病事假期间原工资计发办法 根据上级有关文件及按劳分配的原则,对工作人员病事假期间生活待遇,作如下规定:
    (一)、教职工病假在两个月以内的发给原工资。(“原工资”之界定见第十二条) (二)、教职工工作年限不满十年,病假在三至六个月内的,发给原工资百分之九十;
    病假超过六个月的,从第七个月起发给原工资的百分之七十。

    (三)、教职工年限满十年及十年以上,病假在六个月内的,原工资照发;
    病假超过六个月的,从第七个月起发给原工资的百分之八十,书报费发给50%。

    (四)、确定半日休养半日工作的工作人员,基本工资原则上可以照发。

    (五)、大、中专毕业生在见习期休产假、病假,其见习期应相应延长。病假待遇按一、二条规定办理。

    (六)、病假者按规定复工后,因工作过于劳累旧病复发或另患其他疾病需要休养的,其病假时间可以重新计算,如病未愈而故意要求医疗机构开具复工证明提前复工,上班几天后又请假,则应将其复工前后的病假时间连续计算。

    (七)、事假全年累计不超过二十天,或连续事假不超过十天,原工资照发。

    (八)、连续事假超过十天,或全年累计事假超过二十天,超过天数按本人基本工资的70%计发(按天计算)。

    (九)、全年累计事假超过三十天,超过天数按本人基本工资的50%计发。

    (十)、全年累计事假超过六十天,超过天数扣发本人基本工资。

    (十一)、旷工者扣发本人基本工资(按天计算),连续旷工15天或一年累计旷工30天,可解除其聘用合同。

    (十二)、原工资(基本工资)是指岗位工资、薪级工资、职务(岗位)津贴、八类地区津贴、地方生活津贴、医保贴之和。

    (十三)、长病假超过六个月以上不计算工龄和教龄年限。

    (十四)、本规定若与国家、市府有关部门法规有违,以后者为准。

    (十五)、本规定解释权属本单位校务委员会。

    15.教职工献血条例 根据《献血法》和《献血条例》有关规定,为保证教工、市民医疗用血需要,发扬救死扶伤的革命人道主义精神,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特制定本条例。

    (一)、凡本校年龄在十八周岁到五十五周岁的教职工均有依法献血任务;

    (二)、献血后可休息10天,奖励营养费3000元;

    (三)、因工作需要在寒暑假和其它法定假日献血,开学后不能调休并正常上班的,每天发放补贴100元,共计1000元;

    (四)、新进单位的教职工(包括代理人员)五年内未献血者,参加献血体检;
    原单位教职工按献血先后序号参加献血体检;

    (五)、建立献血基金,体现了献血是每个公民(包括55岁以上的在岗教职工)应尽的义务。献血基金每人每月5元,从工资中扣除;

    (六)、无故不依法体检和体检合格不依法献血者,按上级规定进行经济处罚,本人和家属在需要用血时不能用血。遇特殊情况(如怀孕、哺乳等),征得献血小组同意,方可推迟体检和献血时间;

    (七)、成立献血工作领导小组,由党、政、工、团、总务、卫生六名教师组成;

    (八)、本条例解释权属献血领导小组,修改条款须经教代会主席团讨论通过。

    16.保密工作规定 (一)、为了进一步加强本单位的保密工作,特制定本规定。

    (二)、健全和完善保密组织,建立保密工作小组。

    (三)、对有关人员要经常进行保密教育和培训,每学期开展一次“保密法”的宣传教育活动。

    (四)、保密文件要实行”三专”制度,专人收、专人管、专柜(保险箱)存放,传阅文件采用单线(直传)形式。做好保密文件的签收、登记、传阅、清退工作。

    (五)、人事档案、文书档案、考试试卷等按规定存放好,有专人负责保管。查阅要按规定办手续并做好记录。

    (六)、对重要部门计算机实施加密处理,定期做好重要信息、文件等资料的磁盘备份工作,对移交或报废的计算机及时做好清盘工作。

    (七)、负责保密工作的领导、保密干部工作如有调动,应及时办理好文件的移交手续,及时调整其组织机构并上报局保密工作领导小组。

    (八)、妥善地管理和处理好保密废纸。除用粉碎机粉碎以外,每年春节、 “五一”节、国庆节前送区政府有关部门,如有特殊情况可直接送上级指定的部门处理(波阳路16号中国版纸厂)。

    (九)、定期召开保密工作会议,定期检查保密工作,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并做好记录。

    17.档案工作责任制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做好本校的文书、教学、会计、设备、基建、照像、声像档案的形成、积累、整理、归档、保管、利用等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校档案工作在党支部、校务办公室领导下,由分管校长牵头,由校务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全校各部门专(兼)职档案管理人员收集本校教育、教学、教育科研、文体、党政工团组织等活动以及校办厂经营业务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字、图表、声像等各种载体的文件材料,按时整理、立卷、归档、实行集中统一管理。

    第三条:应把本校教育教学等活动中形成材料的积累、整理、归档列入各部门管理程序,列入各部门职责范围,列入各级领导和职能人员岗位责任制。

    第二章 各级领导的档案管理工作职责 第四条:校长的档案管理工作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和有关档案工作规定,应将本校档案工作纳入领导议事日程,纳入学校工作计划,纳入学校管理,从规划上和计划上保证本校档案工作正常进行。

    2、经常教育干部和教职工按时把应立卷归档的文件材料完整地交给有关部门,集中保管,不得据为已有或散失。

    3、在学校经费允许的条件下,配置必要的设备,确保档案完整安全,逐步采用先进技术,实现档案管理现代化。

    4、安排适当的专职或兼职档案管理人员负责档案工作,并教育他们热爱档案工作,关心和妥善解决档案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对本校档案管理成绩显著者给予奖励,对造成损失者,按情节给予处分。

    第五条:分管档案工作的校长职责 1、领导全校档案工作,对本校档案工作进行统筹规划,组织协调,统一制度,以适应教育事业发展的需要。

    2、组织学习和贯彻党和国家关于档案工作的法规、政策,提高干部和教职工的档案意识,对应归档的文件材料及时交给有关部门和有关同志,以免散失。

    3、主持召开校档案工作会议,并经常检查督促各部门档案管理工作的开展。

    4、负责领导学校档案室工作,重视开发档案信息资源的利用,对档案管理工作成绩显著者给予奖励,对造成损失者,按情节给予处分。

    第六条:本校档案室负责人职责 1、负责本校档案室的全面工作,直接领导本校的档案管理日常业务工作的开展。

    2、认真执行档案工作规章制度和上级对档案工作的指示精神,定期或不定期召开档案管理会议,督促检查本校档案工作情况,及时解决档案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3、负责本校档案工作各项管理制度的起草、制订和推行。

    第三章 档案管理人员的职责 第七条:本校档案室管理人员职责 1、在分管校长、档案室负责人的领导下,认真学习和贯彻《档案法》和有关档案工作的各项规定,努力提高档案业务水平,尽力把档案工作做好。

    2、对本校文书、声像、业务、会计、教学、设备、基建等档案的归档工作负责指导、监督、接收、整理。接收时应符合文件材料齐全完整、分类立卷正确,划分期限准确、案卷标题简明确切、案卷整齐规范等要求,并履行交接双方签字手续。

    3、参加本校重要的教育、教学、科研等有关专业活动,全面了解文件材料形成的特点和内容。

    4、参加本校基建工程竣工验收以及重要设备仪器(伍百元以上)的开箱验收活动,确保科技档案的完整、准确。

    5、熟悉本校档案的来源、用途、种类和存放位置,根据统一的分类编号方法,对归档文件材料进行登记、入橱、保管、统计和提供利用。

    6、根据统一规定的档案保管期限,参加对已超过保管期限的档案进行鉴定,做好销毁清册,并经档案室负责人,分管校长审定同意后,上报上级有关部门审批和监督销毁。

    7、对档案要定期清查,保证帐物相符,及时催讨借出的档案,对所保管的档案数量、状况、利用情况及利用效果进行统计。

    8、开发档案信息资源,编制必要的目录、卡片等检索工具,开展本校档案编研和为各方面利用提供服务。

    9、要加强库房的防盗、防火、防虫、防尘、防高温、防潮等的管理,以维护档案的安全。

    10、协助领导做好本校档案的业务建设,负责对各部门兼职档案管理人员的业务指导。

    第八条 各部门兼职档案管理人员的职责 1、认真学习和贯彻《档案法》和有关档案工作的规章制度。

    2、及时收集和保管本部门形成的文件材料,确保材料的完整和安全。

    3、负责整理本部门工作活动过程中形成的各种载体的材料,每年三、十月向学校档案室归档移交。

    4、做好文件材料的安全保密工作,积极参加档案业务活动,接受校档案室的业务指导。

    第九条:教研组长、年级组长的档案工作职责 1、学习和了解档案工作的规章制度,认识档案工作的重要性,做好本组内形成的各类有价值材料的上交工作。

    2、本组和组内教师的学期计划、总结、专题报告、论文、公开课教案、试题分析、学生的品德评语、学习成绩登记、奖惩材料、会议记录以及各种统计报表等,不仅自己要自觉交,而且要督促组内教师及时交给教导处档案管理人员,以免散失。

    3、需归档的材料,一律用黑色或兰黑色墨水的钢笔书写,用纸要用报告纸、八开或十六开白纸。

    第四章 档案管理工作的考核及奖惩 第十条:搞好档案管理工作是干部和各有关人员的职责,应列入考核的内容。

    第十一条:档案管理工作应列为学校表彰项目之一,对成绩显著者给予奖励。

    第十二条:要用经济和行政手段来保证应归档的材料不散失,将其列为年终加奖项目,对造成损失者,应根据情节给予一定行政处分。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三条:本责任制自二000年四月一日起执行。

    18.文印室打印规定 (一)、教师打印试卷或测验卷应填写打印记录单,并由备课组长或教研组长签字同意方可打印。

    (二)、试卷打印完毕应由相关教师负责审核校对。

    (三)、打印其他材料应填写打印记录单并由相关部门负责人签字同意方可打印 (四)、禁止到文印室打印任何未经审批擅自送交的材料。

    19.外籍教师管理人员工作制度 为增强英语教学实力,开展学科双语教学,我校拟聘请外籍教师,以提高学生英语水平,发展学生英语的实际运用能力,凸显我校英语学科的教学特色。除要求教职工在对外籍教师的接触中严格遵守国务院发布的《涉外人员守则》外,为加强对外籍教师管理机构工作人员日常工作的管理,结合我校具体情况,制订以下补充规定:
    (一)、认真学习贯彻国家对外政策,强化组织观念,加强纪律性。重大事件及时请示汇报。

    (二)、与海外人士接触时,我校全体人员应讲究文明礼貌,热情友好,不卑不亢,以礼相待。

    (三)、严格执行保密规定,注意内外有别。不同外籍人士谈论不能公开的科研成果或其他的国家机密。不私自带外籍人士到研究室或其他对外保密的场所参观。

    (四)、维护国家利益和民族尊严。如遇外籍人士发表有损于我国家或学校利益的言论或提出怀疑误解的问题时,应阐明国家、学校的立场或给予必要的解释。不做不利于国家或学校的事,不说不利于国家或学校的话。

    (五)、严禁向外籍人士索取财物或兑换外币,不得背着学校同外籍人士私自交往, 不得为个人的目的主动和外籍人士拉关系,甚至与外籍人员合谋,弄虚作假,欺骗学校。

    (六)、与外籍人员交往时不接收贵重礼品。确实有不便拒绝的,应向校领导及有关外事管理部门汇报登记。

    (七)、不得私自邀请外国记者、领使馆人员来校;
    未经批准,不得参加外国使馆组织的晚会或其他活动。

    (八)、警惕个别外籍人员用各种手段腐蚀引诱、拉关系,刺探我国、我校政治、军事、经济、科技情报,进行非法活动。

    (九)、除工作安排或与外籍人士有预约外,不得随意进入外籍人员住房,影响他们的工作和休息。不主动邀请外籍人士到学生宿舍。严禁与外籍人员发生不正当关系。

    (十)、组织与外籍人士一起郊游或举行晚会、舞会须事先征得批准,坚持勤俭办事的原则,不搞铺张浪费。

    严禁酗酒。须严格控制饮酒量,饮酒不得超过个人酒量的三分之一。

    (十一)、协助做好安全保卫工作,保证外籍人士的人身、财产安全及正常活动。

    (十二)、经常组织学习外事纪律,检查遵守外事纪律的情况,及时处理违反外事纪律的人和事。

    20.外籍教师管理制度 为增强英语教学实力,满足开展学科双语教学的需要,我校拟聘请外籍教师,以提高学生英语水平,发展学生英语的实际运用能力,凸显我校英语学科的教学特色。为加强对外籍教师的管理,我校现拟订以下制度:
    一、管理机构及其职责 (一)由五爱高级中学按照有关规定,申请办理聘请外籍文教专家单位的资格,以使五爱高级中学的外籍教师管理工作能依法按章办事。

    (二)由校长主管外籍教师的管理工作,并建立由教导处、总务处有关负责人员组成的外籍教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

    (三)外籍教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的职责 1. 负责联系外籍教师来源并与外籍教师签定聘用合同(包括解聘事宜) 2. 负责外籍教师来华手续、延期手续及相关证件的办理 3. 对外籍教师进行适当的培训(包括敦促、确认未受过岗前培训的外籍教师接受岗前培训) 4. 帮助、协调外籍教师的教育教学工作 5. 对外籍教师的教育教学水平进行评估、考核 6. 负责外籍教师工资标准评定、工资发放 7. 帮助解决外籍教师日常生活中遇到的其他问题 二、管理条例 (一)聘用规程 1.根据教学的需要,每学期/学年由学校制订外籍教师的需求计划,包括学科、人数、资历等各方面的要求,由外籍教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实施。

    2. 对拟聘用的外籍教师须经过切实的资格审查,尽可能多地把握拟聘教师的背景资料、担任教育教学工作的经历以及对我校教学的适应情况。

    3. 在初步确定聘用教师人选后,由外籍教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派专人按照规定向有关主管部门申办聘用手续。

    4. 在申请获准后,由校方与聘用教师签订正式的聘用合同,明确工作任务、要求、待遇、期限及奖惩办法、权利义务等。

    5. 由外籍教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对聘用教师的入境、住所、工作交接等进行安排。对聘用的教师进行中学教学的培训,以使他们更快地适应中学的教学实践工作。

    6. 经教学实践,确有不能适应我校教学的,应予以辞退并办理相关手续,按有关规定处理好善后事宜,不留后遗症。

    7. 聘期满后双方均感到比较满意的可考虑续聘。任期满后应协助外籍教师处理好回国事宜。

    8. 因上级相关政策改变或学校具体条件变化而采取的其他聘用规定。

    (二)教学管理 1. 切实保证外籍教师按我国的教育方针、政策、法规开展教育教学活动,严禁在课堂上进行反动、黄色或宗教的宣传。如有违反上述要求的情况发生,必须采取有力措施予以制止,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2. 要求聘用的外籍教师严格执行我校教学计划,理解我校的教学理念、教学特色、教学方法的内涵,确保教学质量。

    3. 学校指定专人作为外籍教师教学联系人。

    4. 给予外籍教师应有的教学自由。

    5. 教导处与所聘的外籍教师定期进行交流,听取他们的意见,加强相互间的交流。

    6. 建立针对所聘外籍教师教学工作的考评体系,定期检查他们的备课、上课、辅导等的情况,不断改进教学,提高教学质量。

    (三)日常生活管理 1. 外籍教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专门会议,向他们介绍中国的国情,宣传有关的政策和法律法规,与外籍教师加强沟通,提醒他们遵纪守法。

    2. 定期举办与外籍教师的联谊活动,经常关心外籍教师的工作和日常生活,及时帮助他们解决所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3. 尊重外籍教师的本人习惯及其风俗,按照规定处理节假日活动。

    4. 为外籍教师的工作和生活场所提供必要的条件和设施(参见合同)。

    5. 做好安全保卫工作,注意外籍教师在华期间的人身财产安全。

    6. 遇到特殊情况,应在有关部门的指导下,切实做好外籍教师的稳定工作,采取必要的措施,及时处理好偶发事件。

    附:关于外籍教师安全保卫工作的几点补充说明 (一)、组织涉外人员认真学习上级有关部门关于安全保卫工作的各项规定和要求,并认真贯彻执行。严格遵守我校的有关管理条例。

    (二)、开展群众性的安全教育工作,每年新生入校后对涉外师生进行一次涉外纪律和安全教育。

    (三)、加强对外籍教师的安全宣传,要求外籍教师遵守我国的法规法令。提醒外籍教师注意妥善保管自己的现金和贵重物品,离开寓所要关门上锁;
    安全用电、用水;
    禁止在室内存放易燃易爆物品,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四)、组织外籍教师外出参观、游览等活动,要派专人陪同,负责翻译及安全保卫工作;
    遵守交通规则,注意行车安全,并随时提醒外籍教师注意保管好随身携带的现金和贵重物品。

    (五)、学生不得随意出入外籍教师的寓所。外籍教师不准私自在住处留宿来访人员。

    (六)、学校指派思想政治可靠、作风正派的专人负责服务外籍教师的教学、工作、生活,遇有困难,应及时与有关部门联系解决。

    (七)、学校与保卫、公安部门保持联系,发现问题及时反映解决。

    五、教育教学工作条例及管理制度 21.拓展型课程管理章程 (一)、每学期开学前教师在教研组研讨的基础上,填写开设课程申报表、课程介绍,上报教导处,并制定课程方案,以及相应的教学计划、教学进度和课程讲义。

    (二)、年级组长配合教导处负责本年级的学生选课和编班工作。

    (三)、教师每节课要制定教学目标、教学设计,并有电子文稿,课后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布置学生各种形式的课后作业,要有作业反馈。

    (四)、每位任课教师在开课前要安排好学生座位,学生上课必须按座位表就座。

    (五)、每节课前教师要做好点名工作,记录学生的出勤情况,课程结束进行汇总统计。

    (六)、任课教师对缺席、迟到、早退以及其他违纪的学生有责任及时进行教育,并与学生所在班级的班主任沟通联系。

    (七)、对于缺课三分之一以上的学生,任课教师有权取消其本课程成绩。

    (八)、课程结束对每个学生要有评价,并负责各位学生的学业评价手册的填写,把评价结果上交教导处。

    (九)、课程结束后,任课教师要交上本课程的讲义的电子文稿,汇编成校本讲义,并附上工作总结、学生出勤记录。

    (十)、教导处负责每学期的拓展型课程的学生问卷调查,以及相应的随堂听课评价,和日常管理,以此做出对该课程的总体评价,评选出学校重点课程。

    (十一)、教导处负责每月拓展型课程课时费的统计,并上报学校人事处,对于被评为学校重点的课程,在学年结束给予一定的奖励。

    22.研究型课程管理章程 (一)、每学期开学初,研究型课程教研组(学校课题组)负责高一年级基础知识课的教学内容、教学计划和教学进度,制定课程讲义,上报教导处。

    (二)、教科研室和教导处讨论并选拔研究能力较强的教师专门负责基础知识课程的教学工作。

    (三)、负责基础知识课的教师在课堂中积极引发学生研究兴趣,组织学生成立课题小组,收集各小组的课题题目,上报学校课题组。

    (四)、所有高一、二年级的任课教师在规定时间内向各教研组长提交拟研究的课题题目,各教研组组长整理后上报学校课题组。

    (五)、研究型课程教研组负责收集和整理全校师生递交的课题,进行筛选后融入学校课题库,并向高一、二年级所有班级公布,各课题小组再次挑选并确立课题。

    (六)、研究型课程教研组针对各课题小组最终汇报的课题题目,为每个小组选定指导教师,并确保每位指导教师指导的课题组数量不超过4个。

    (七)、指导教师有责任联系各课题小组,认真指导各小组完成课题研究,按时填写《指导教师手册》,完成“师生联系卡”,课题研究结束后根据课题组成员的表现负责对每位成员进行成绩评定。

    (八)、指导教师必须认真指导各课题小组完成对开题报告、课题研究中期报告以及研究成果报告。

    (九)、研究型课程教研组负责根据各课题小组的开题报告内容挑选重点课题,并组织举行重点课题的开题论证会和结题答辩会。

    (十)、结题答辩会后,研究型课程教研组负责对课题研究的表彰工作,评选出“优秀个人奖”、“优秀团队奖”、“优秀指导教师奖”等奖项,并给予一定的奖励。

    (十一)、教导处根据指导教师所带课题数量和质量统计课题指导费,并上报学校人事处,对于所指导课题被评为学校重点课题、优秀课题的教师,在学年结束给予一定的奖励。

    23.教育科研工作条例 为了更好地促进我校教育科研工作,加强教师科研意识,保证学校教育科研工作高效、有序开展,特修订《五爱高级中学教育科研工作条例》:
    一、总则 (一)、教科研工作目标:
    构建以学校实验项目及相关子课题研究为主体,以新课程实施和教师专业化发展及校本培训为研究重点的广大教师广泛参与的群体性校本科研工作体系。促进学校内涵发展和教师专业化发展,推进课程改革,为提高我校各项工作效益和水平服务,为落实发展规划,实现特色办学和申办实验性、示范性高中服务。

    (二)、指导思想:
    校本教科研工作是教师学习思考、研讨交流、课题研究、专业发展及培训的一体化过程,是日常工作与教育科研工作的一体化过程,是教研、德研与科研德一体化过程。我们将这一思想概括为“科研工作化,工作科研化”,使教科研成为每一位教师本职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积极倡导“科研兴校”。

    (三)、工作策略:
    继续坚持与发展被过去四年实践证明了的一系列策略,科研活动和课题研究相结合,降低起点和积极渗透相结合,广泛发动与重点扶持相结合,“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相结合。积极推进“管理从严、考评从严、分配从优”,抓住课改和申办实验性、示范性高中契机,全员发动广大教师投入教科研工作。充分利用行政、学术、经济等手段。

    二、科研工作管理组织体系 构建“(分管)校长——科研室——教研组、年级组”三级科研组织管理网络。校长是学校科研决策者和实验项目科研带头人和负责人,学校教科研室履行组织、协调、服务等管理职能,教导处、德育处和各教研组、年级组动员教师参与科研工作,以科研深化教研和德研,以教研、德研促进科研。加强对教师教科研工作的考评,严格执行我校教科研工作及成果奖励条例。

    教科研室在继续承担各级科研课题常规管理的同时,还将负责规划的实验项目和子课题研究的组织管理,教科研室应不断加强与校长办公室、德育处、教导处等部门的工作协调和合作。我校教科研室还是管理学校师资队伍建设的职能机构,将以科学研究为先导组织教师校本培训并负责培训课程开发与管理。

    三、课题管理 对于学校教育科研课题实行分级管理。市级、区级重点课题由校教科研室协助上级管理部门按市、区相关规定进行管理。区级一般课题和校级课题由校教科研室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管理,学校和教师个人负责的各级各类课题由科研室备案,教师应主动将自己承担的非校教科研室组织或经手的教育科研课题报学校教科研室备案。

    (一)、课题前期(申报)管理 区级课题申报两年一次,学校教科研室负责将当年区级课题申报工作安排及课题指南及时通过校园网及书面通知告知教师,若区级课题有课题数量限制,学校将组建专家学术小组论证评审,择优申报。余下课题中选出部分作为校级课题。

    无区级课题申报工作的年份,学校自行组织校级课题评审工作,组织专家学术小组论证评审,立项数量,根据工作需要酌情决定。为集中有限力量,及时解决改革和实验中的重要紧迫问题,学校根据实际情况适时开展课题招投标工作。

    (二)、课题中期管理 学校科研室对校级课题每学期进行一次书面检查,对区级一般课题每学年进行一次书面检查,并协助区教科研室对区级重点课题开展中期检查。检查内容包括:课题进展情况、有无阶段成果或调整,课题研究的困难及今后研究工作的具体安排等等。教科研室将反馈检查结果,指导课题研究,对重要课题组织中期论证。

    (三)、课题后期管理 教科研室协助区教科研室做好区级重点课题结题工作。组织有关专家对校级课题成果进行鉴定、写出鉴定意见。每两年举办一次科研成果的评比活动,并对其中优秀者给予各种形式的奖励。获当年区级成果者一般不参与校级成果评比。

    四、教育科研成果推广 教科研成果一般指市、区、学校以上各类科研成果评选出获奖的成果。为了鼓励教师在教育实践中积极推广、应用已有成果,使成果产生更大效益,将在每年举行的教科研会议中开展成果报告或其他推介活动。

    五、课题经费管理 市、区级课题由市、区有关部门按规定下拨,学校根据《五爱高中教科研工作及成果奖励条例》规定另行发放,对校级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给予一定的经费补助,校级课题经费将在课题立项和结题后分期发放。

    六、其他教科研工作 (一)、学校将努力提升教师科研能力,选派教师参加上海市教科研骨干教师培训班学习,安排教师参加区教师进修学院开设的相关课程学习。积极探索教科研校本培训工作,注重在科研实践中提升教师的科研能力。发挥高学历、高职称教师的科研积极性和科研能力。

    (二)、积极开展教科研工作的对外交流与合作,聘请校外专家来校讲学或开展科研指导,积极推进与高校和兄弟学校的合作研究和资源共享。

    (三)、教科研室积极参与或协助德育处、教导处和其他职能处室组织学术研讨或工作研讨活动,努力将科研的思想和方法渗透到学校各项工作中,促进学校内涵发展。

    (四)、定期举办教科研工作会议或课题研讨会,办好《五爱教科研》。

    24.教育科研工作奖励条例 开展教育科学研究,有利于教师探索教育规律,锤炼教育艺术,提高专业水平,改善教学质量和教育效果,有利于学校深化教育改革,加强教学管理,优化师资队伍,培育学术氛围,彰显学校特色,提高办学水平。

    为了奖励在教育科研工作中取得进步和成绩的教师,激励更多教师投入教育科研,特制定本条例:
    (一)、教科研工作奖励级别与金额 级别 金额(元) 发放时间 市级 区级重点 区级一般 (含市青) 开 题 2000 1000 500 中期评审 1500 1000 500 结 题 1500 1000 500 总计 5000 3000 1500 (二)、教科研成果奖级别与金额;

    等第 金额(元) 级别 一等奖 二等奖 三等奖 市级 10000 5000 3000 区级 3000 2000 1000 注:市青年教师基金课题成果奖参照区级三等奖发放。

    (三)、关于本条例的说明及具体发放办法 本方案奖励对象为受聘于五爱高级中学的在职教师。

    本方案的奖励对象为获奖项目的第一责任人。

    “开题”以项目立项批准书或通知书登记为准。

    “成果”以获奖证书或获奖通知登记为准。

    每年3、4月份,择日在教职工大会上举行颁奖仪式,并在颁奖仪式举行后14个工作日内将该年度资金发至奖励对象。

    如果原计划结题时间后的14个月内仍未结题,该课题作废,并从第15个月开始分别在6个工作月内逐月扣发已发金额数(含开题和中期评审已发金额)。

    校级课题将根据具体情况在年终奖中予以适当奖励。

    本条例解释权归属校长。

    (四)、关于学术论文的奖励 每年初,教科研室进行上年度全国或省市级学术刊物上发表的教科研及其他学术论文登记,经学校学术委员会论证审定后,酌情奖励。

    25.班主任工作室工作条例 (一)、目前学校青年班主任比重大,为加快青年班主任培养,促进班主任队伍专业化成长,特设立班主任工作室。

    (二)、班主任工作室导师人选由学校德育领导小组讨论决定在学校资深教师中产生,导师需具备优秀的带班经历,在建班育人上有明显实效,带班风格上有鲜明特点。

    (三)、班主任工作室成员人选原则上由青年班主任自主报名与学校德育处推荐相结合,确定后报学校德育处备案。

    (四)、为便于班主任工作室活动的开展和年级组工作的需要,原则上各年级组各设工作室一个。

    (五)、班主任工作室应定期开展活动,原则上以“问题探究——案例分析——课题研究——学习交流——成果展示”为模式,开展专题学习、问题研讨、科研实践、展示汇报等四大模块的活动。

    (六)、各班主任工作室每学年需进行培养成果的展示汇报,展示汇报的形式可以是成员班级的主题活动展示,也可以是班主任工作科研成果或个案分析展示。

    (七)、学校德育工作领导小组定期讨论各工作室运转情况,对培养成果显著的导师和优秀青年班主任予以表彰。

    26.学生助理工作条例 (一)、为更好加强日常行为规范管理,学校特设学生助理岗位。

    (二)、学生助理共分为三级,自上而下依次是德育主任助理、年级组长助理及班主任助理。

    (三)、学生助理的产生由学生自己报名和老师推荐相结合,助理的工作年限一般为一年。

    (四)、班主任学生助理负责检查、督促班级行为规范,年级组长助理负责巡查、督促年级行为规范,德育主任助理负责巡查、督促全校学生的行为规范。

    (五)、德育主任助理每周召开学生助理例会,通报反馈上周常规检查情况,针对某些较普遍问题不定期召开学生座谈会,商议解决措施,并将相关情况及时通报德育主任、年级组长。

    (六)、如有工作需要,各级助理应协助德育主任、年级组长开展好学校其他重大活动。

    六、人事工作条例 27.人员聘用制度实施方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深化事业单位人事用工制度的改革,建立竞争的流动机制,依法确立单位与职工的聘用关系,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人事部《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的意见》、上海市人民政府《上海市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办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同本单位建立聘用关系的全体人员。

    第三条 聘用关系以聘用合同形式予以确立。聘用合同是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一经签订,即具有法律约束力。聘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职工与单位即不存在聘用关系。

    第四条 本单位成立由校长、工会负责人和教师代表等人组成的聘用工作领导小组,全面领导学校聘用工作;
    并成立以人事部门、工会主席和职工代表组成的聘用工作组,负责聘用工作的具体实施,必要时可以吸收相关专家或者其他有关方面人员参加。工会对聘用合同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

    第五条 实行聘用制度后,对聘用职工建立《聘用手册》制度,《聘用手册》由上海市人事局统一印制,记录职工的聘用信息。职工在职期间,《聘用手册》由单位保管。

    第二章 聘用合同的订立 第六条 人员聘用基本程序:
    1. 公布岗位设置及其职责、聘用条件、工资待遇等事项;

    2. 应聘人员提出申请;

    3. 聘用工作组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初审;

    4. 聘用工作组对通过初审的应聘人员进行考核或者考试,根据结果择优提出拟聘人员名单;

    5. 聘用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决定受聘人员;

    6. 聘用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协商签订聘用合同。

    第七条 聘用合同必须具备下列条款:
    1. 聘用合同期限;

    2. 岗位及其职责要求;

    3. 岗位纪律;

    4. 岗位工作条件;

    5. 工资福利待遇;

    6. 聘用合同变更和终止的条件;

    7. 违反聘用合同的责任;

    8. 其他约定事项。

    第八条 单位聘用新进教职工可实行试用期,也可不实行试用期(不包括军转干部、复退军人)。

    第九条 对由聘用单位提供的特别培训或者其他特殊待遇的,经协商,聘用合同当事人可以就受聘人员的服务期以及违约赔偿作补充约定。

    第十条 聘用合同期限由单位与受聘人员协商确定。对在本单位工作已满25年,或者在本单位连续工作已满10年且距离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已不足10年的人员,提出订立聘用至退休合同的,聘用单位应当与其订立聘用至该人员退休的合同。

    第十一条 签订聘用合同的范围包括本单位原固定制职工,原合同制职工和新进人员(包括应届大、中专毕业生、军转干部、复退军人等)。

    1. 单位党政领导,可按干部管理权限与上级主管部门签定聘用合同,或以上级主管部门的任命、批复作为本单位的聘用合同,任期即为聘期。任职期满后不再连任的,单位可按有关规定与其续签聘用合同。

    2. 选举产生工会主席,其选举结果的批准文件代为聘用合同。

    3. 聘用合同一律由单位法人代表以书面形式与受聘人员签订。确有特殊情况的,上级主管部门可书面委托非法人代表,由非法人代表与受聘人签订。

    4. 单位法人代表可委托人事干部经办聘用合同的签订手续,聘用合同一式三份,当事人双方各执一份,一份存入受聘人员档案。

    第三章 聘用合同的履行、变更、续签、解除和终止 第十二条 聘用合同依法签订后,合同双方必须全面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确需变更时,双方应协商一致重新签订聘用合同,未达成一致意见的,原合同继续有效。

    第十三条 聘用单位合并、分立的,聘用合同由合并、分立后的聘用单位继续履行;
    经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聘用合同可以变更或者解除。

    第十四条 聘用合同期满或双方约定的合同终止条件出现,聘用合同即行终止。经双方同意,可续签聘用合同。续签聘用合同,须提前30日按规定程序签订。

    第十五条 经聘用双方协商一致,聘用合同可以解除。

    第十六条 受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聘用单位可以随时解除聘用合同,并书面通知受聘人员:
    1. 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本岗位要求又不同意单位调整其工作岗位的;

    2. 连续旷工超过10个工作日或者1年内累计旷工超过20个工作日的;

    3. 未经单位同意,擅自出国或者出国逾期不归的;

    4. 违反工作规定或者操作规程,发生责任事故,或者失职、渎职,造成严重后果的;

    5. 严重扰乱工作秩序,致使本单位、其他单位工作不能正常进行的;

    6. 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收监执行或者被劳动教养的;

    7. 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七条 受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聘用单位解除聘用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受聘人:
    1. 受聘人员患病或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聘用单位安排的其他工作的;

    2. 受聘人员年度考核或者聘期考核不合格,又不同意聘用单位调整其工作岗位的;
    或者虽同意调整工作岗位,但到新岗位后考核仍不合格的;

    3. 聘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如布局调整,学校撤并,编制数减少,岗位变化等),致使原聘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聘用合同达成一致的;

    4. 受聘人员不履行聘用合同的。

    第十八条 在聘用期间,如岗位发生变动,应针对变动了的情况,经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可重新订立聘用合同;
    如原聘用合同仍适用的,可继续适用。

    第十九条 受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聘用单位不得解除聘用合同:
    1. 受聘人员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2. 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的;

    3. 因工负伤,治疗终结后经劳动能力鉴定机构鉴定为1至4级丧失劳动能力的;

    4. 患职业病以及现有医疗技术下难以治愈的严重疾病或者精神病的;

    5. 受聘人员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6. 国家规定的不得解除聘用合同的其他情形的。

    第二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受聘人员可以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
    1. 在试用期内的;

    2. 聘用单位未按照聘用合同支付劳动报酬、提供工作条件或者其他违法行为损害受聘者利益的;

    3. 其他国家规定的情形。

    第二十一条 受聘人员提出解除聘用合同,应当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单位。

    第二十二条 解除聘用合同的,按下列程序办理:
    1、聘用单位或受聘人提出书面报告,说明解除聘用合同的理由和依据;

    2、聘用单位聘用工作组调查核实,提出处理意见;

    3、聘用工作领导小组议讨论后做出决定;

    4、凡同意解除聘用合同的,由聘用工作组以书面形式答复 受聘人,并及时办妥解除聘用合同手续。

    第二十三条 聘用单位解除聘用合同的,应当事先将理由和依据通知工会,工会认为不适当的,有权提出意见,聘用单位应当研究工会意见,并将处理结果书面通知工会。

    第二十四条 聘用合同终止或解除的职工,其档案材料转到其户籍所在地的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第四章 违约和解除聘用合同的经济补偿标准与方法 第二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聘用单位应当根据受聘人员在本单位实际工作年限,每工作一年给予其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1. 单位提出解除聘用合同,受聘人员同意解除的;

    2. 满足第十七条第1、2、3款条件的;

    3. 聘用单位未按照聘用合同约定支付工资报酬、提供工作条件和福利待遇的;

    4. 聘用单位以暴力、威胁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工作的;

    5. 聘用单位被撤消、解散,不能安置受聘人员就业或者接收安置单位重新计算本单位工作年限的。

    第二十六条 符合聘用合同约定的终止条件并牵涉经济补偿的,按聘用合同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七条 计算经济补偿的月工资,以受聘人员上年月平均工资为标准;
    上年聘用不满12个月但聘用期限满12个月的,以解除或终止聘用合同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为标准;
    聘用期限不满12个月的,以实际聘用月份计算月平均工资。

    受聘人员月平均工资高于市统计行政部门公布的事业单位上年月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3倍支付经济补偿金。

    第二十八条 聘用单位依据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解除聘用合同的,除按规定给予经济补偿外,还应该按照国家和本市规定给予医疗补助费。

    第二十九条 受聘人员由单位支付过培训、分房等特殊待遇费用的,因个人原因要求解除合同或未满合同约定的服务期,必须按单位规定,或双方签订的协议和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赔偿。

    第五章 工资、福利、待遇 第三十条 在聘用合同期间,职工享受相应的聘用工资及国家、本市和单位规定的其他保险、福利待遇。

    第三十一条 在聘用合同期间,职工享受国家规定的休假、婚丧假、探亲假、计划生育假等待遇。

    第三十二条 在聘用合同期间,职工因工负伤、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和哺乳期的工资、医疗待遇按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三条 受聘人员的养老金、公积金、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等按国家有关规定支付。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四条 聘用合同当事人违反聘用合同约定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五条 聘用合同当事人发生人事争议,应当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的,可以书面形式向单位或主管部门的人事争议调解小组申请调解并由主管部门出具调解书;
    调解不成的,当事人可向区人事争议仲裁部门申请仲裁。

    第七章 附则 第三十六条 本办法经职工大会通过后,方可执行。

    第三十七条 本办法有未尽事宜或与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不一致时,按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八条 本办法由本单位组织人事部门负责解释。

    28.学校岗位聘任条例 为充分发挥和调动本单位教职工的积极性,聘任看实践,上岗看实干,考核看实效,形成平等竞争、优化组合、择优聘任、合理流动的竞争上岗机制,特制定岗位聘任条例。

    (一)、岗位聘任对象:
    凡单位聘用的职工,根据教育、教学工作需要,符合岗位聘任条件者,均属于聘任对象。

    (二)、岗位聘任要求:
    1、受聘任者必须具备应聘岗位所要求的政治、职称、技术等级、上岗资格、业务技能、组织能力、文化等素质;

    2、受聘任者必须接受聘用单位的领导,对聘用单位工作负责,自觉严格履行岗位要求,尽责尽力履行岗位职责;

    3、受聘任者必须身体健康,胜任工作要求。

    (三)、岗位聘任期限:
    l、岗位聘任期限一般为一学年,由聘用单位根据岗位职能要求和受聘任者情况确定。

    2、岗位聘任期限应短于或等于受聘任者的聘用合同期限。

    (四)、岗位聘任办法:
    1、在定编、定岗、定责、定员的基础上,确定各年级组、各部门的职责、服务标准、工作规范;

    2、根据不同岗位实行逐级聘任,正副办公室主任、正副教导主任、正副总务主任、团委书记、人事干部等由校长签订岗位任务责任书;
    主任与本部门员工签订岗位任务责任书;

    3、根据不同岗位的职能要求,在双向协商、选择基础上,实行校长负责制,与教职工签订岗位任务责任书。

    4、因各种原因未签订岗位任务责任书,即列为下岗待聘人员,在半年至一年内由聘用单位提供两次上岗机会,随后仍未能上岗,用人单位委托区人才交流中心代为管理安排。委托管理期为半年至一年内,仍未落实工作岗位的人员,本人可提出辞职或用人单位可办理辞退,最终解除聘用合同关系。

    (五)、受聘任者有下列情况之一,聘用单位可以解除岗位聘任合同:
    1、因本人技术业务水平差或工作态度及其他原因,完不成本岗位职能工作任务的;

    2、经考核不符合岗位职能要求的:
    3、发生责任事故或违纪行为,尚不够解除聘用合同关系的:
    4、不服从本单位工作分配、安排、调动,影响本单位全局工作,经教育仍不服从的;

    5、其他应予解除上岗聘任合同的。

    凡被解除岗位聘任合同的教职工,即视为下岗待聘人员,均按下岗待聘规定办法安置。

    (六)、有下列情况之一,受聘任者可要求解除岗位聘任合同:
    1、经指定医疗机构鉴定,证明因本人身体状况不适宜岗位要求的;

    2、经与校长协商一致,同意解除岗位聘任合同。

    (七)、用人单位根据工作需要有权提出设岗或撤岗,可视情况变化解除或变更岗位聘约。

    (八)、根据本单位岗位要求,行政领导可调动各类岗位的受聘任者,经调动后的人员,原岗位的上岗聘任合同自行解除,重新签订新岗位聘任合同。

    (九)、受聘任者因聘用合同关系终止或解除、到达法定离退休年龄,原岗位的岗位聘任合同自行解除。

    (十)、教职工在聘用合同关系期内,因工作需要由用人单位行政领导派送去脱产读书培训,须签订有关协议。

    (十一)、教职工职务身份,随岗而定,打破原来界限。

    (十二)、本条例解释权属本单位校务委员会。

    29.原固定制职工提前退岗休养管理办法 按沪人(95年)165号文第三十五条规定实行“单位内部提前退岗休养”,以下简称“待退休”,根据我校实际情况出发,制订原固定职工提前退岗休养管理几点办法:
    (一)、按文规定提前退岗休养年龄必须为干部编制男教工满55周岁及以上、女教工满50周岁及以上,属聘用制干部、工勤编制男职工满55周岁、女职工满45周岁及以上。

    (二)、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五年内并且连续工龄十年以上因体弱多病等原因难以坚持正常工作的固定制职工,经医生证明确属无法再返教育教学工作岗位,经本人申请,学校领导同意,教育局批准,方可办理“待退休”。长病假人员不属“待退休”之列。

    (三)、 “待退休”人员待遇按国家规定:本人基本工资按退休人员比例计算“待退休”费,(不包括教育工作者津贴,浮动包干工资、书报费、奖金)房贴物价补贴照发,待退休费作为缴纳养老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费的基数。

    (四)、 “待退休”人员到达法定退休年龄后及时办理退休手续享受国家规定的一切退休待遇。

    (五)、 “待退休”人员在待退休期间的工龄计算、国家调整工资及津贴均按文件规定政策执行。

    (六)、经批准同意“待退休”者在未到达法定退休年龄本人不得提出恢复上岗。

    (七)、本办法解释权在学校行政主管领导及校务委员会。

    (八)、本管理办法与国家规定的待退休办法相抵触时按国家规定办法执行。

    30.人事争议处理条例 第一条 为了妥善处理用人单位人事争议,保障用人单位和受聘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发展良好的人事关系,促进学校内部管理改革的顺利发展,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受聘人与用人单位之间因享受工作(劳动)权利与履行工作(劳动)义务,发生人事争议之日起十五天内,一方当事人应先向本单位调解机构提出调解,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单位调解机构可立案受理:
    (1)因工作单位开除、除名、辞退受聘人和受聘人辞职、自动离职发生的争议;

    (2)因工资、保险、福利、培训、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3)因履行聘用合同发生的争议;

    (4)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应签订而未签订聘用合同的当事人在履行工作(劳动)权利、义务过程中发生的争议;

    (5)法津、法规规定应当由本单位调解机构调解的其他人事争议。

    第三条 用人单位与受聘人为人事争议案件的当事人。

    第四条 调解机构处理人事争议,应当遵循下列原则:
    (1)着重调解,及时处理;

    (2)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公正、依法处理;

    (3)当事人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第五条 人事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应当协商解决;
    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本单位人事争议调解机构申请调解;
    调解不成的,可以向上一级部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上级部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对仲裁机构仲裁裁决不服的,方可以收到裁决书之日起十五天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六条 人事争议过程中,当事人不得有激化矛盾的行为。

    第七条 调解机构由下列人员组成:
    (1)职工代表;

    (2)用人单位代表;

    (3)工会代表。

    职工代表由教职工代表大会或教职工大会推举产生;
    用人单位代表由用人单位法人代表指定;
    工会代表由本单位工会组织指定。

    调解机构组成人员的具体人数由教职工代表大会提出并与用人单位法人代表协商确定,用人单位代表的人数不得超过调解机构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一。

    调解机构的主任由工会代表担任。

    调解机构的办事机构设在本单位的工会组织。

    第八条 调解机构工作人员必须遵循下列规定;

    (1) 不得滥用职权;

    (2) 不得玩忽职守;

    (3) 不得徇私舞弊, (4) 不准收受贿赂;

    (5) 不得泄露秘密和个人隐私;

    (6) 坚持实事求是,公正、依法办事,维护双方当事人合法权益。

    工作人员违反上述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不构成犯罪的,给予行政处分。

    第九条 调解机构组成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当事人有权以口头或者书面方式申请其回避;

    (1)是人事争议当事人或者是当事人亲属的;

    (2)与人事争议有利害关系的;

    (3)与人事争议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调解的。

    第十条 调解机构对回避申请应当及时做出决定,并以书面方式通知当事人。

    第十一条 当事人及有关人员在人事争议处理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调解机构可以予以批评教育,责令改正,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不构成犯罪的,给予行政处分:
    (1)干扰调解活动,阻碍调解工作人员执行公务的;

    (2)提供虚假情况的;

    (3)拒绝提供有关文件、资料和其他证明材料的;

    (4)对调解工作人员、调解参加人、证人、协助执行人,进行打击报复的。

    第十二条 调解机构在处理人事争议时,有权向本单位查阅与案件有关的档案、资料和其他证明材料,并有权向知情人调查,本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

    调解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对调查人事争议案件中涉及的秘密和个人隐私应当保密。

    调解机构有权要求当事人提供或者补充证据。

    第十三条 调解机构调解人事争议。应当自当事人申请调解之日起三十日内结束,到期未结束的,视为调解不成。

    第十四条 调解机构调解人事争议应当遵循当事人双方自愿原则。经调解达成协议的,制作调解协议送达双方当事人。双方当事人应当自觉履行;
    调解不成的,当事人在规定的期限内可以向上一级人事争议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第十五条 当事人对调解机构调解不服的,自收到调解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可以向人事争议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期满不申请仲裁的,调解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第十六条 当事人对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应当依照规定的期限履行,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31.人才流动涉及培训费处理办法 (一)、根据沪人[1993]11号文《上海市人才流动涉及培训费处理试行办法》,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二)、本办法适用于用人单位出资培训未签订培训协议的流动人员。

    (三)、流动人员接受培训结业后,有义务回出资单位服务五年。如果回出资单位服务时间不到五年,单位可按每年递减20%的比例收取培训。如果流动人员培训结业后立即“跳槽”,单位应向本人全部收回培训费。

    (四)、用人单位出资培训范围包括;
    学历培训、各种学科培训、技术等级培训、职称晋级培训等,但不包括单位为调整人员和岗位结构而对人员进行转岗培训。

    (五)、接受培训人员参加培训,事先要经得学校同意,在培训期间需付的学杂费用,凭成绩合格证,按上级有关规定支付。

    (六)、接受培训人员在培训期间,自觉遵守培训纪律和规章制度,勤奋学习。如果达不到培训考试、考核要求,需付的学杂费用均由本人自理。

    (七)、根据《沪教人(93)16号》文规定,大学本科、大学专科、中等学校毕业生,见习期满经考核合格后,实行服务期制度。服务期分别为:本科毕业生的服务期为五年,服务期不满五年的,需赔偿费每年为3000元;
    大专毕业生的服务期为四年,服务期不满四年的,需赔偿费每年为2500元;
    中等毕业生的服务期为三年,服务期不满三年的,需赔偿费每年为2000元。

    (八)、本办法未及事宜或与国家规定不一致之处,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九)、本办法由校务委员会负责解释。

    七、经费、设备管理制度 32.学校设备使用、管理规定 (一)、购进设备必须由财产管理员登记、造册、编号之后,方可由部门领取使用。

    (二)、设备说明书、保修卡作为文书档案存档。

    (三)、部门使用人按设备说明书使用。如遇故障及时向学校相关部门报修。

    (四)、部门使用人应经常检查设备,财产管理员每半年对学校设备进行查对,及时做好设备报损工作。

    33.学校汽车使用规定 (一)、学校汽车由持有行驶执照的专人驾驶。

    (二)、学校汽车隶属校长办公室直接管理。

    (三)、因工作需要使用汽车者,应事先办理好“用车联系单”手续,由总务处视情安排使用。

    (四)、驾驶者应合理、规范地使用车辆。

    (五)、汽车行驶中严格按照《道路安全交通法规》进行操作,确保安全第一。

    (六)、汽车上应配备常用的工具、修车标志及灭火机等。

    (七)、汽车应及时做好日常维护保养和年检、保险工作。

    (八)、学校汽车未经专管人员同意不得私借或开回家中。

    34.现金管理制度 (一)、本单位所发生的现金收支业务必须通过出纳岗位人员办理。

    (二)、根据《现金管理暂行条例》的规定,对不属于现金开支范围的业务要通过银行办理转账结算。购买各种物品领用现金一般不得超过1000元(含1000元),超过1000元的原则上用支票结算。

    (三)、出纳人员按规定设置现金日记帐。出纳岗位人员根据审核后的现金收付款凭证,按顺序逐日逐笔登记。现金日记帐要做到日结月清,正确无误。

    (四)、现金收入应当及时存入银行,不得随意坐支。库存现金的金额应控制在核定的库存限额(5,0 00元)内,也不得保留帐外公款。对于超限额的现金应及时送存银行。库存现金必须存入保险箱,并妥善保管保险箱密码以及钥匙。

    (五)、出纳人员应定期盘点库存现金,按实登记现金结存表,并与现金日记账结余金额进行核对,做到账款相符,严禁“白条”抵充库存现金。出纳人员在工作过程中如发生库存现金有余缺情况,应先作暂存或暂付款入帐,查明原因后根据单位领导的处理决定及时办理。如金额较大,应报上级财务部门审批。对确实无法查明的多余现金应作“应缴财政专户款”上交国库。

    (六)、现金报销或借款金额超过3000元的(特殊情况),需提前一天通知出纳人员,以便做好准备,安排好资金。

    (七)、因工作需要借款的需写明具体借款用途,经校长批准后办理借款手续;
    不允许公款私用。工作完成后,无特殊情况,一般在十天之内向财务结算并按规定报销。

    (八)、购货或其它开支所用现金暂借款,一般于五日内报销,如有特殊情况,应在当月内予以报销。发生现金暂借款应以“借款单”作入帐凭证,归还时由财务室开具收据。

    (九)、严禁发生下列挪用、套用和滥用现金的行为:
    1、私人借支挪用公款;

    2、单位之间互相借用现金;

    3、造假用途套取现金;

    4、用转帐凭证套取现金;

    5、利用银行帐号代其他单位或个人存入或支取现金;

    6、将单位收入的现金以个人名义作储蓄存款;

    7、保留账外公款,私设小金库。

    (十)、出纳调动工作或因故离职,应办好移交手续,并由财务负责人负责监交。

    35.银行存款管理制度 (一)、按照《上海市预算单位银行账户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开立账户,根据《人民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要求办理存款、取款和结算。每6个月检查、清理银行账户的开立及使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二)、按开户银行设置《银行日记账》,出纳岗位人员根据手续齐备的原始凭证逐日逐笔登记银行日记账,日清月结。

    (三)、严格遵守银行结算纪律,按规定使用银行账户。不得签发没有资金保证的票据或远期支票,套取银行信用;
    不得签发、取得和转让没有真实交易和债权债务的票据,套取银行和他人资金;
    不得无理拒绝付款,任意占用他人资金。

    (四)、支票确定专人保管。空白支票由出纳岗位人员保管。支票的管理按照《支票管理制度》执行。

    (五)、银行预留印鉴中的财务专用章由会计岗位人员保管,法人代表名章必须由本人或其授权人员保管。严禁一人保管支付款项所需的全部印章。

    36.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一)、根据学校的实际情况,授权总务处具体负责固定资产的管理。由财产保管员设置固定资产登记簿(固定资产卡片)。

    (二)、固定资产的核定:一般设备单位价值在5 00元以上、专用设备单位价值在8 00元以上,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固定资产;
    或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是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应作为固定资产管理。自制、调入、捐赠的资产符合上述条件的也应作为固定资产管理。

    (三)、固定资产的申报:根据学校各组室的工作需要,须事先就所需添置的固定资产的项目、使用的效益等方面提出书面申请,报校长室审核批准,确定经费来源。经审查批准后方可进入下一程序。

    (四)、固定资产的购置:按区政府采购办有关文件要求,固定资产的购置分集中采购与分散采购,凡属集中采购的设备,按区政府采购办要求、方式,进入规范、严格的招投标程序,中标确定后才能进行购置;
    凡属分散采购的设备,应由校务会、总务处及提出申请的组室等方面人员组成集体评议小组,确定固定资产的购置环节的各项工作。购置的固定资产在接收时,应由财产保管员进行验收,并报总务处负责人审核。经审核同意后,在固定资产登记簿(固定资产卡片)上进行登记。

    (五)、固定资产的领用:使用部门负责人在固定资产领用单上签名,该组室的使用人员也须在固定资产领用单上签名。

    (六)、固定资产的转移:固定资产在本单位的使用部门之间发生转移时,财产保管员应同时调整固定资产登记簿(固定资产卡片)上的相关内容,并做到帐帐相符,帐实相符。

    (七)、固定资产的使用:固定资产必须正确使用,妥善保管。如不慎造成固定资产损坏的,应根据实际情况由使用人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八)、固定资产的修理:使用部门必须事先就所需修理的固定资产的项目提出申请,经过检验、确认、审批手续,才能进行修理。其中,提请修理部门和实施修理的单位或个人应相互分离,或至少应有其他方面的监督;
    修理完工必须办理验收交接手续,由固定资产管理部门、使用部门、修理单位分别验收签字。

    (九)、固定资产的检查:固定资产管理部门原则上每6个月会同会计对固定资产进行清查盘点,保证账、簿(卡)、物相符。如有不符,查明原因上报单位领导及时进行处理。

    (十)、固定资产的核销:固定资产发生报废与核销时,使用部门应填写书面申请报告,根据固定资产报废与核销金额的大小,经财产保管室审核后,分别报总务处负责人、校长、国有资产管理部门、财政部门审批。接批复后,会计人员按规定进行及时账务处理,并通知财产保管员在固定资产登记簿(固定资产卡片)上注销该资产。转出、赠送他人的固定资产手续比照执行。

    (十一)、固定资产管理中的其它事项参照《卢湾区教育局关于核定房产等国有资产的暂行规定》和《卢湾区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国有资产处置管理的补充意见》的文件执行。

    37.财务收支审批制度 (一)、学校的业务收支审批人和权限由校长(法人代表)确定,即由校长(法人代表)审批学校的各项货币资金业务或由校长(法人代表)授权的总务处负责人审批学校的各项货币资金业务,授权书由校长办公室与财务室分别保存。

    (二)、支付申请。学校内有关组室用款时,经办人员应提出货币资金支付申请,注明款项的用途、预算、金额、支付方式等内容,并附有效的相关证明,报学校负责人审核签字。

    (三)、支付审批。审批人应严格遵守审批权限、审批程序的规定,在学校的总预算盘子中支出。对不符合规定的支付申请,审批人应当拒绝。对于大额的、重要的货币资金支付业务,应当实行集体决策和审批。

    1.学校大件成批设备购置,由学校成立购置领导小组,统一管理和操作,单件在3 万元以上报区校产站招标。

    2.常规行政开支(公务费、业务费、修建费等):在5000元以内由部门负责人、总务主任审批,但1000元以上须报告校长。

    3.非常规行政开支(加班费、节日补贴、外出考察学习等):不论数目多少,由校长审批。

    4.教师教学用书由教师提供书目,然后由图书馆统一购置并放在教工资料室,由教师借阅。不得自行购买后报销。

    5.教职工家属各类医药费全年累计报销限额1000元;
    200元以内由卫生老师、总务主任审批,200元以上由校长审批。

    (四)、复核支付。出纳岗位人员对批准后的货币资金支付申请进行复核,主要复核货币资金支付申请的批准范围、权限、程序是否正确,手续及相关单据、凭证是否齐备,金额计算是否准确,支付方式、支付单位是否妥当等。复核无误后按规定办理支付手续,及时登记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账。

    38.支票管理制度 (一)、支票的购买:严格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的制度和规定办理,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程序执行。支票的保管人(出纳)与支票的领用人严格分离。

    (二)、支票的领用:出纳岗位人员根据已审批的购物发票或支票领用单签发支票。

    (三)、支票的签发:签发支票时,按支票编号顺序使用,无特殊原因,支票上的日期、用途、收款单位及金额应填写完整,并在支票领用登记簿上进行登记。

    (四)、支票的领用:支票领取人对支票应妥善保管,不得涂改,并于五日内及时报销。支票付款期限为1 0天,过期作废。遗失支票如发生问题由当事人负责。

    (五)、支票的收取:从外单位取得的支票要及时送到财务室,以免过期作废或丢失。一般情况财务室收到支票,才能出具收据,如遇特殊情况,可由领用人开出借据,由总务处负责人签字后,财务室方可办理。

    (六)、支票的报销:严格按照支票领用单申请、批准的内容予以报销,不得擅自随意变更报销内容。

    (七)、支票的报废:作废的支票必须妥善保存备查。

    (八)、严格遵守银行结算纪律,不签发没有资金保证的票据或远期支票;
    不签发没有真实交易和债权债务的票据。

    39.票据管理制度 (一)、票据的范围:本票据是指财政局监制的各类收费票据和统一收据。

    (二)、票据的用途:收费票据是学校依据国家收费管理的相关规定,在收取各类事业性收费和经营性收费时,向付款单位或个人开具的收款凭证。

    (三)、票据的管理:财务室负责学校收费票据的管理。票据的领用人(出纳)与票据的管理员(会计)严格分离。各组室应严格遵守国家和学校有关收费票据管理的规定,积极协助财务室做好收费票据管理工作。

    (四)、票据的购买:学校所有的收费票据和统一票据,必须由财务人员持《上海市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登记和票据购买证》、《上海市行政事业单位统一收据购用证》到财政部门购买。

    (五)、票据的保管:学校建立收费票据购领、登记、使用、保管、核销、检查、监督制度。

    (六)、票据的使用:收费票据在启用前,应当检查票据是否有缺页、重页、漏号、重号等错印情况,发现问题,要及时将整本票据交回财政部门更换或注销。

    (七)、开具票据时,应使用中文,必须做到按号码顺序填开,内容必须真实并且填写完整,全部联次应使用双面复写纸一次复写完毕,票据开出后需加盖本单位的公章方才有效。

    (八)、收费票据如填写错误,应另行填开,不得涂改、挖补、撕毁,对填错的废票不得撕毁,因故作废时,应在同一号码的全联票据上注明作废,妥善保存,便于核销和备查。

    (九)、票据应当妥善保管,防止空白票据的遗失和被盗用。如票据丢失,应于丢失当日书面报告主管财政部门,并在报刊和电视等传播媒介上公开声明作废。

    (十)、开具收费票据后,如因各种原因发生退款,要严格按照《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要求办理退款业务。其中,退款对象为个人的,必须收回原收费票据,并注明“作废”字样;
    退款对象为单位的,必须收回原收费票据或取得对方单位开具的收款收据(发票)。

    (十一)、收费票据用完后,经办人员必须在封面上注明收费票据起讫号、作废号、收费总金额、使用单位、经办人姓名等内容。

    (十二)、财会人员必须在确认发生收款业务时才能开具收费票据,未发生收费收款业务时,原则上不得先开收据(发票)。

    (十三)、应按照规定正确使用收费票据,各类收费票据不能相互串用。严禁私自转让、转借、代开、销毁。

    (十四)、财务室收费票据管理员应将已开具的收费票据存根联妥善保管,保管期一般为5年。期满需销毁的,应由收费票据管理员负责登记造册,经单位领导批准后,报财政或税务部门核准后销毁。不得擅自销毁空白的票据及票据购买证。

    (十五)、接受并积极配合财政、物价部门对我校收费票据的监督检查。

    40.财务报告和财务分析制度 本单位的财务报告和财务分析,应根据登记完整、核对无误的会计账簿记录和其他有关资料编制。不允许向不同的会计信息需求者提供不同的财务报告。

    (一)、根据会计法、预算法以及行政事业单位财务会计管理的有关规章制度编制月度财务报告、季度财务报告和年度会计决算报告。

    (二)、月度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事业支出明细表、基本数字表、财务分析等。季度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事业支出明细表、基本数字表、专用基金收支表、城市教育费附加收支情况表、财务分析等。年度会计决算报告包括报表封面、资产负债表、事业支出明细表、学校基本情况表、收入支出表、有关附表以及财务分析。会计报表的编制必须以核实后的账簿记录为根据,并做到数字准确,内容完整,报送及时。

    (三)、财务分析,既要说明收入及其支出、结余及其分配、资产负债变动的情况,对本期或者对下期财务状况发生重大影响的事项;
    又要分析单位预算编制情况,分析预算执行情况,分析收入、支出情况,分析资产使用情况,分析人员增减情况等。

    (四)、财务分析一般应采用比较分析法,将本期实际执行与本期预算计划进行比较,将本期实际执行与历史同期进行比较。

    (五)、财务分析应及时、真实、客观,全面反映单位的基本情况,列出主要分析数据,分析主要原因,总结经验,提出工作建议。

    (六)、财务报告和财务分析其它内容,按《卢湾区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预算编制、执行与管理及综合评价的若干意见》中<财务分析报告)的要点执行。

    41.会计档案管理制度 (一)、认真学习财政部、国家档案局联合下发的《会计挡案管理办法》的文件精神,努力提高教育局本部档案业务水平,力求把会计档案工作做细做好。

    (二)、会计档案是指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和财务报告等会计核算专业材料。具体包括:
    会计凭证类:原始凭证、记账凭证、汇总凭证、其他会计凭证;

    会计账簿类:总账、明细账、日记账、固定资产卡片、辅助账簿、其他会计账簿。

    财务报告类:月度、季度、年度财务报告,包括会计报表、附表、附注及文字说明,其他财务报告;

    其他类: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银行对账单、其他应当保存的会计核算专业资料、会计档案移交清册、会计档案保管清册、会计档案销毁清册。

    (三)、计财科会计每年年初按照归档要求,负责将上年度形成的会计档案整理立卷,装订成册,编制会计档案保管清册。

    (四)、上年度的会计档案,由财务室保管一年,期满之后,原则上由财务室编制移交清册,移交本单位档案机构统一保管。

    (五)、保存的会计档案不得借出。如有特殊需要,须经本单位负责人批准,才能提供查阅或者复印,并办理登记手续。查阅或者复印会计档案时,至少应有一名本单位会计人员在场,查阅人不得在会计档案上涂画、拆封和抽换。

    (六)、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分为永久、定期两种。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从会计年度终了后的第一天算起。

    (七)、保管期满的会计档案,需要销毁时,按照以下程序销毁:
    1、由本单位档案机构会同计财科提出销毁意见,编制会计档案销毁清册,列明销毁会计档案的名称、卷号、册数、起止年度和档案编号、应保管期限、已保管期限、销毁时间等内容。

    2、单位负责人在会计档案销毁清册上签署意见。

    3、销毁会计档案时,由档案机构和计财科共同派员监销。

    (八)、单位撤销时,在终止和办理注销登记手续之前形成的会计档案,移交本单位的业务主管部门或移交有关档案馆代管。单位之间交接会计档案,交接双方按有关规定办理交接手续。

    42.学校基建修缮项目的实施管理规定 根据卢湾区教育局2004年2号文规定,合理使用经费,安排好学校的各类修缮工程项目,具体流程为:
    (一)、对修缮工程中20万元以上的项目,按政府采购有关规定操作。

    (二)、对20万元以下的小型修缮工程项目由学校自主安排,但须经过招标程序(或校方内部议标)决定,办妥各类相关手续。

    (三)、图纸设计须有具备设计资质的单位出具,审图后办妥有关手续方可施工。

    (四)、所选的施工单位须具备相应的施工技术等级资质,有关资质证书(复印件)报送校产站备案。

    (五)、开工前须签定施工合同及安全合同,开工时间最宜在学校放假期间,且施工场地周围要做好安全防范措施,尽量减少对正常教学秩序的影响。

    (六)、校方应监督施工单位的施工进度,确保工程如期完成。

    (七)、工程结束须验收合格才能使用,有关图纸资料交校产站备案。

    (八)、工程审计应有政府认可、有资质的的审计部门进行。

    (九)、在实施过程中应廉洁自律,接受上级领导和广大群众的监督。

    43.小型设备采购、小型修缮项目实施管理规定 (一)、小型设备等物品的请购、采购流程:
    1、因教学等需要,由需用部门的主管提出申请,报总务处,由总务处核实,报请校长或校务会批准。

    2、总务处委派外勤人员到正规的商店或政府定点的供应商进行采购,回校将物品交财产保管员进行登记,并做好领用手续。

    3、物品采购的发票由经办人、保管员、总务主任和校长签字后交财务报销做帐。

    4、采购过程中做到货比三家,质量第一,廉洁自律。

    5、价格高且又不在招标范围内的设备,由总务主任会同使用部门相关人员共同议价,并报校长。

    (二)、小型修缮项目的立项和实施:
    1、总务处在日常维护中发现问题或教师在教育教学上有需要,报请总务主任核实,由总务主任将修缮方案报请校长或校务会批准。

    2、由总务处根据方案向二个以上有资质的施工队询价,然后同校长或校务会成员一起确定施工队伍。

    3、 总务处与施工队签定协议,在确保不影响教学的前提下进行施工,施工结束后由总务处验收,合格后结清款项,发票由经办人、总务主任、校长签字。

    4、 实施过程中实事求是,廉洁自律,接受广大群众的监督。

    44.学生代办事宜的管理制度 有关学生校服、保险等的代办,根据市教委要求,以学生自愿为原则,并经由家长委员会通过方能进行。具体操作:
    (一)、校服的式样由学生评选出大部分人喜欢且又符合学校特点的款式,经家委会表决通过后进行订购。

    (二)、联系教育局招标或其他学校使用后推荐的学校服装供应单位,进行放样核算,定出一个合理的、优惠的价格,经校务会讨论决定后进行定制。

    (三)、要求校服制作单位是有资质、质量过关、有良好售后服务的企业。

    (四)、学生保险到红十字会统一参保。

    (五)、实施由德育处主管,总务处协助。

    (六)、具体在实施过程中应廉洁自律,接受广大师生的监督。

    45.关于禁止向学生乱收费的规定 为进一步规范学校教育收费工作,更好地促进教育系统行风建设,根据市教委、区教育局有关规范教育收费规定的精神,特对我校各类收费作如下规定:
    (一)、坚决杜绝一切与入学挂钩的捐赠。

    (二)、学校的各项收费,严格按市教委及物价局的规定执行,并公示收费项目。

    (三)、为学生代办的项目,必须由德育处或教导处有关负责人同意并提交家长委员会讨论通过后方可收费,各班级、年级组、教研组不得擅自向学生收取任何费用。

    (四)、教学用书的征订、选用,须按市教委和上海新华书店联合通知的规定订购。

    (五)、各年级、教研组不允许为学生代购代销各类教辅读物及报刊杂志。

    (六)、代办费应按实际收付情况,在期末开列清单,并将结余及时退还家长。

    (七)、禁止任何形式的收费补课,对个别确有困难的学生,学科老师有义务无偿补缺补差。

    (八)、任何时间不得利用学校场所搞有偿家教。

    (九)、本规定在每学期结束时,由各组室负责人自查。凡违反规定者,按学校教代会通过的《奖惩条例》惩戒条文第二款第七项执行。

    八、安全制度 46.监控值班工作要求 (一)、值班人员应熟悉学校各重要部位所在的位置,以确保发生情况及时应对。

    (二)、值班人员应确保于当日19:00至次日7:00,在监控室通过荧屏监控全校安全情况,不得擅离岗位,在岗时不得关灯,下班后关好灯及门窗。

    (三)、 “110”红外报警器布防:每天21:00开启至次日6:00关闭。有特殊情况与相关科室人员联系后及时做撤防处理,待人员离开防区后及时布防,并做好记录。

    (四)、值班人员在当班日内无论有无情况都应做好每天的值班记录并签字。

    (五)、当发现有刑事、治安案件或火灾等突发事件,应立即报警(包括监控值班室遇袭),并同时向学校有关部门负责人报告。

    (六)、做好室内及设备的清洁卫生工作。

    (七)、严守保安纪律,保护相关密码。

    47. 实验室使用及安全制度 (1)实验室使用规定 (一)、学生进入实验室保持安静,听从教师的指导,不乱动实验仪器和药品。

    (二)、做实验的时候要严格认真,胆大心细,严格遵守操作规则,防止发生事故,如有意外发生,应该保持镇定,立刻报告老师。

    (三)、爱护仪器,节约药品。

    (四)、实验结束后,要清理实验桌,等待老师检查。如有仪器损坏,需作好仪器的赔偿手续,方可离开实验室,不得擅自将实验室的药品,仪器带出实验室。

    (五)、学生离开后,实验员应立即再次清点所有的药品和仪器数量是否正确,发现有任何情况,必须在第一时间内立即解决,以免后患。

    (2)实验室管理制度 (一)、实验室、仪器必须有由专人管理。未经许可,外人不得擅自动用仪器、设备。

    (二)、按配备标准和教学要求,及时申购仪器、设备及材料,保证试验正常进行。

    (三)、仪器、设备入库,要凭单据及时登帐、编号分类存放,做到帐物相符。

    (四)、仪器、药品必须分室贮藏,化学试剂必须分类存放,剧毒品必须安全存放,做到双人双锁保管,领用、回收均有记录。

    (五)、药品、试剂存放室要保持通风良好;
    严格按“三废”处理规定,杜绝污染和中毒事故的发生。

    (六)、严格遵守各项实验的操作规程。严禁吸烟。

    (七)、帐册每年年底调整一次,做到和财务帐相符。

    (八)、经批准报废报损的仪器、设备,按报废报损制度执行。

    (九)、实验室仪器须经教研组长和总务主任的同意方可外借。经批准出借的仪器、设备,按出借制度执行。

    (十)、做好各类仪器、设备的维修保养工作,保持常用仪器、设备完好无损。

    (十一)、按实验联系单要求,及时做好试验准备工作。实验完毕,做好实验记录。

    (十二)、保持实验室、仪器整洁有序,不准存放其他无关物品。

    (十三)、定期检查消防设备和防盗设施,确保其完好性。

    (十四)、有紧急情况发生立即按应急预案组织学生撤离。

    (十五)、做好安全防范工作,下班前关闭水、电、煤总开关和门窗。

    (十六)、若有事故发生由实验员负直接责任。

    (3)实验室药品安全管理制度 (一)、危险药品间配有双人双锁,启用时,必须由教研组长,和实验员同时开启,同时关闭。

    (二)、对危险药品的管理做到帐物相符合,取用,回收必须同时有两人以上,有严格的使用记录。不得擅自领取,借用任何危险药品。

    (三)、其它的库存药品也必须配备帐册,进帐,出帐记录清楚。

    (四)、教师演示实验所需要的实验用品,必须做好出借和回收的记录,随时清点,做到帐物相符合。

    (五)、做好教师演示实验用品的出借,回收记录,不得有任何的实验用品遗留在外。

    (六)、学生实验所需的用品,必须做好出借和回收的记录,随时清点,保证妥善管理。

    (七)、药品间配备安全桶和灭火器,一个月检查一遍,确保绝对安全。

    48. 图书馆、阅览室安全制度 (一)、非本校教职员工不得随便进入书库,必须经该馆工作人员同意后方能进库借书。

    (二)、进书库不得随身带包,图书馆内严禁吸烟。

    (三)、贵重图书须加强管理,有专门书橱要上锁。新书进馆后须专人保管,未经编号,不得出借。

    (四)、下班前必须检查门窗,切断电源。

    49.计算机房等安全制度 (一)、室内严禁吸烟,保持清洁,由专人管理。

    (二)、进入室内必须遵守机房的有关规定。

    (三)、机房使用时教师不得离开并做好上机记录。

    (四)、定期检查消防设备和防盗设施,确保其完好性。

    (五)、下班后有专人负责检查机房,关闭门窗,切断总电源。

    (六)、机房使用时发生突发事件,立即按应急预案组织学生撤离。

    (七)、若发生意外由机房上课老师负直接责任。

    50.门房安全制度 (一)、门房工作人员应在上、下班时做好交接班,并做好当班记录。无关人员不得入内。

    (二)、来人来访,应认真做好会客登记手续,并收好回执。谢绝任何推销。

    (三)、来信应及时做好分发和重要信件等的收、发登记手续。

    (四)、上课期间应及时关好校门,耐心劝阻学生不得出校门;
    并注意校门周围的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向上级汇报。

    (五)、进出校门的物品应仔细查验,必要的话可向有关部门验证。

    (六)、车辆进出校门应验证并及时开、关好校门,防止不法之徒混入校内。

    (七)、安全使用室内的电器设备,发现问题及时报修。

    (八)、当班人员应时刻关注校园监视系统,夜间准时开、闭“110”报警系统,发现情况应果断处理并及时与总值班联系。

    (九)、若因门卫疏忽或懈怠而至校内发生意外的,由当班人员负直接责任。

    51.财产保管室安全制度 (一)、认真办好财物进库发放登记手续。定期核对帐物,做到帐物清楚相符。

    (二)、财产保管室严禁烟火,非本室人员不得入内。

    (三)、保管室堆放货架要牢固整齐,有间距,周围通道应保持畅通。做好物品防蛀防霉工作。

    (四)、定期检查本室的消防设备及防盗设施,确保其完好性。

    (五)、本室内不准使用大功率电器,预防第一,安全第一。

    (六)、离开保管室随手关门,工作结束后做好室内检查,关闭所有门窗和电源。

    (七)、若发生意外,财产保管员即为直接责任人。

    52.财务室安全制度 (一)、财务室严禁烟火,非本室人员不得入内。

    (二)、财务人员提取大额现金要联系用车且有二人以上方可。

    (三)、财务银箱应按每天规定的数目留存现金,不得超过。多余现金要及时解入银行。

    (四)、按照程序开启保险箱,关闭保险箱应及时拨乱密码并拔下钥匙。

    (五)、收取和发放数目大的现金时,本室须确保两人以上才可进行。

    (六)、定期检查本室的消防设备及防盗设施,确保其完好性。

    (七)、本室内不准使用大功率电器,预防第一,安全第一。

    (八)、离开财务室随手关门,工作结束后做好室内检查,关闭所有门窗和电源。

    (九)、若发生意外,室内财务即为直接责任人。

    53.档案室安全制度 (一)、档案室内严禁烟火,无关人员不得入内。

    (二)、做好安全、教学、人事等各类工作的存档工作。

    (三)、档案应按规定的要求和顺序存放,做好防潮、防霉和防盗工作。

    (四)、借阅档案要有手续,有时间,有记录。

    (五)、过期档案应按规定进行销毁和处理。

    (六)、定期检查消防设备和防盗设施,确保其完好性。

    (七)、工作结束后检查室内并关闭门窗和电源。

    (八)、若发生安全事故由负责档案者负直接责任。

    54.多媒体教室安全制度 (一)、班级内有专人负责,班主任直接负责管理。

    (二)、专人定期维护室内设备,确保其能正常运行。

    (三)、保持室内的环境清洁及讲台内的清洁,不堆放无关的物品在讲台内,杜绝易燃物的存在。

    (四)、放学后应检查室内设备并锁好讲台。

    (五)、关闭门窗,关好电源。

    (六)、若发生事故由班主任负直接责任。

    55.广播室、会议室、专用室安全制度 (一)、各室设有专人负责管理。

    (二)、定期维护室内设备,使其能正常运行。

    (三)、保持室内的环境清洁,杜绝易燃物的存在。

    (四)、检查消防设备,确保其完好性。

    (五)、定期使用后应检查室内并关闭门窗,切断电源。

    (六)、若发生事故由各室专管人员负直接责任。

    56.设备操作安全制度 (一)、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二)、必须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严禁违规运行。

    (三)、熟悉设备的技术特性、系统结构以及可能发生的事故和应采取的措施。做到“四懂三会”,即懂原理、懂性能、懂结构、懂用途;
    会使用、会维护、会排除故障。

    (四)、做好设备的日常维护工作和检查记录工作,做好各表头的计量工作。

    (五)、做好各类设备的年检工作。

    (六)、做好设备间内及周围的环境卫生工作。

    (七)、定期检查消防设备,确保其完好性。

    (八)、若发生事故由操作工负直接责任。

    57.食堂安全制度 (一)、食堂工作人员应持证上岗并着装统一整洁,禁止非食堂工作人员入内。

    (二)、食品加工应严格按照从生到熟的食品加工流程操作。

    (三)、进入熟食间应换衣、洗手、戴好口罩;
    每天留存二份样品备查。

    (四)、做好进库食品的验收存放工作,确保生熟食品的安全卫生。

    (五)、使用天然气(删除:煤气、蒸汽等设备)的人员应严格按照安全的流程操作,安全第一。

    (六)、设有专人日常维护厨具(删除:煤气、蒸汽)及水电消防等设备。

    (七)、夜间食堂应做到门窗关闭、除冰箱上锁外的其他不用的设备在停止状态。

    (八)、保持食堂内外的清洁卫生。

    (九)、食堂管理员应严格检查和督促,是发生事故的直接责任者。

    58.宿舍安全制度 (一)、学生宿舍设专职的管理员负责全面管理。

    (二)、宿舍管理人员应24小时保证岗位上有人,夜间有人巡值。严格执行宿舍的规章制度。

    (三)、利用监视系统及巡逻的手段密切注意宿舍内部的情况以及周围的情况,确保安全。

    (四)、定期检查消防设施的安全性,有问题及时报修,确保消防设备的正常使用。

    (五)、宿舍内禁止使用任何加热电器及明火(如蜡烛等),空调使用应按规定的时间内使用。

    (六)、宿舍走道严禁堆放易燃易爆物品及杂物,确保通道的畅通,一旦发生火灾立即按应急预案组织人员撤离。

    (七)、各项值班和检查项目要有记录。

    (八)、学生宿舍若发生意外由专职管理员负直接责任。

    59.危房报告制度 (一)、由总务处组织对校舍建筑、构筑物进行日常的检查和维护。

    (二)、一年小修,三年大修一次,确保校舍完整和整洁。

    (三)、发现问题及时向校长汇报并同时组织撤离有危险的房屋。

    (四)、同时请校产站负责房屋的人来勘查,并报教育局。

    (五)、视问题的大小决定请有关房屋检测单位的专家来查勘。

    (六)、视情况对危险房屋进行维修或更换,并做好防范措施及设置警示标志。

    60.消防安全制度 (一)、认真执行消防安全制度和各工种安全操作流程。

    (二)、重要部门及租赁单位要设立专职或兼职的安全人员 (三)、层层落实,责任到位,发现问题及时自救并上报。

    (四)、不定期对教职工进行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五)、制定火灾发生时的应急预案,发生紧急情况立即按预案进行疏散,确保人员安全。

    (六)、灭火设备和消防设施要定期检查和完善。

    (七)、不定期对义务消防队进行培训和演练。

    (八)、一年至少一次进行全校师生的疏散演练。

    (九)、若发生事故消防主管负直接责任。

    61.用水、用电管理制度 (一)、由总务处负责学校日常的水、电、气的维护和管理。

    (二)、水电工应经常检查校内水管龙头、电路电器及天然气的使用状况。

    (三)、对裸露的水管要做好保温措施,以防冬天爆裂。

    (四)、本着节约的精神,发现问题及时修理。

    (五)、总配电房由高压电工专人负责,持证上岗。无关人员不得入内。

    (六)、对配电房内电器的设备要认真检查和维护,并须通过供电局的年检。做好天然气的年检工作。

    (七)、合理分配各栋楼的电力,确保学生教室的电器能正常使用。

    (八)、不得超负荷使用电器,发现问题及时抢修。

    (九)、配置好各室内消防器材,确保其完好性。

    (十)、若发生意外由水电工和总务处主管负直接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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