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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火车站站前地区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火车站的一系列问题

    时间:2020-02-08 08:03:25来源:百花范文网本文已影响
    近几年来,我市一直致力于加强建设“三个适宜”现代文明城市。作为城市形象窗口的哈尔滨火车站广场及周边地区(以下简称站前地区)是我市人流、车流、物流高度集中的区域之一,站前地区的管理也因此成为社会各界关注的焦点和热点。特别是近期对这一敏感地区的批评之声不绝于耳,其管理现状成了我市城市管理工作中一块久治不愈的顽疾。为挖掘其存在问题的根源,笔者对站前地区的管理现状进行了深入调研分析,并提出了相应的对策和建议。
      一、站前地区管理现状及存在问题
      站前地区地处市中心地带,按照市政府的规定,其具体范围为:东起颐园街铁路医院围墙外体,西至海关街西侧建筑红线,南起龙运宾馆、龙门大厦建筑红线,北至哈尔滨火车站主楼建筑红线。其中,哈尔滨火车站站前广场位于哈尔滨火车站侯车大楼前,东连一曼街,西接铁路街,南连红军街,北接霁虹广场,日流量达10万人次,最高可达22万人次。
      (一)站前地区管理现状
      作为我市重要窗口的站前地区,其管理工作历来得到了省、市领导的高度重视,具体管理机构也经历了几次调整变化。1986年哈尔滨火车站地区由南岗区站前管理处负责日常管理工作;
    1994年成建制转为哈尔滨火车站地区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综治办),作为南岗区政府的非常设机构,为区代市管理机构,行使政府管理职能[即根据《哈尔滨市火车站站前地区管理暂行办法》,对治安、交通、市政、市容、工商、物价、卫生等方面的工作依法进行综合治理;
    对一个时期哈站前地区的综合治理工作做出部署并督促实施;
    指导、协调、检查、督促各有关部门落实哈站前地区综合治理的各项措施等(哈南编发[2001]第57号)];
    2004年4月成立了哈尔滨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站前分局,行使相对集中执法的“7﹢1”职能(即市容和环境卫生、城市绿化、市政管理、城市规划、环境保护、工商管理、公安交通等七项处罚权和城市噪声管理职能),原综治办实行一套人马,两块牌子,挂站前综治办和站前城管行政执法分局(作为执法机构)牌子;
    2007年3月28日又根据《关于设置哈尔滨火车站站前管理局的批复》(哈编字[2007]6号)在哈站地区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站前分局的基础上组建“哈尔滨火车站站前管理局”,其机构规格、现有编制不变,人事管理和经费由南岗区政府负责。
      除站前综治办、站前执法分局外,在站前地区的执法单位还有站前治安大队、交警站前中队、哈站派出所(铁路)、联合刑警队等。参与站前地区管理的部门还有工商、物价、交通、环保等多个部门。
      (二)站前地区管理存在的问题
      站前地区的管理工作由于各级领导的重视已有所好转。但是,因站前地区位置的特殊性、人员的复杂性以及许多历史的、现实的原因,该地区在卫生环境、交通秩序、经营秩序等方面仍存在着一些问题。主要有:一是治安秩序较差。站前地区“托”影不断,车托、店托、票托、饭托等游离于站前地区的各个角落;
    倒卖车票、票据、欺诈、拐骗旅客钱财,流浪乞讨人员席地而卧,死缠强讨等行为,严重扰乱了站前地区的治安秩序。二是交通秩序较差。作为重要交通枢纽的站前地区交通疏导力度却非常薄弱,无许可的非法营运出租、客运、摩的、电动三轮车等车辆乱停乱放;
    出租汽车在非指定地点停靠载客、拒载、拼座、不打计价器、议价收费等问题屡禁不止。三是消费环境较差。“要想吃饭购物,多走两三站路”,这句老百姓中流传的顺口溜,从侧面反映出了站前地区的消费环境。站前地区中、小餐饮及宾馆、旅店行业卫生条件较差、服务不够规范、硬件不够达标,食品安全存在大量隐患;
    话吧价格欺诈、部分商家短斤少两、以次充好等侵害消费者利益的问题有待解决;
    重要商业场所缺位,商业诚信危机难以化解。四是市容环境较差。站前广场地区废纸、烟头、饮料瓶等废弃物随处可见,有的垃圾桶污物外溢,有的厕所污水横流、恶臭熏天;
    周边街道道路两侧小饭店、小旅店非常多,店前大大小小的落地牌匾,窗口外溢摆放食品,露天烧烤、流动摊贩和饮食摊点等导致站前地区市容环境遭到严重破坏。五是服务功能较差。站前地区的规划建设应当突出服务功能,但是我市站前地区的服务设施均未达到人性化设置和管理。广场步道板部分破损严重,不仅没有供旅客休息的座椅、遮雨棚、道路指示牌等设施,就连供行人过街的地下通道也被商场占用,地下人防工程4万平方米的空间挤进了数以千计的摊床,过街标识不清,有的过街行人采取从地上翻越护栏、横穿街道等。
      (三)存在问题的根源
      站前地区存在上述问题的原因有很多,如规划设计不合理、商家以及群众意识差等等。但是,究其根源应该是执法主体的认识、现行管理体制、机制等方面存在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部分工作人员思想认识存在偏差。从横向比较看,我市站前地区不论从设计、规模、配套设施,还是管理现状都与同级城市存在很大差距。但是最主要的差距还不在这里,而是对待站前地区管理工作的认识、态度上,这直接影响到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在立法调研过程中,我们发现,很大一部分干部同志对站前地区管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还停留在较浅的层面上,没有把站前地区当作我市对外的重要窗口,也未认识到其工作水平直接关系到我市对外形象。有些职能部门,没有把站前地区管理作为职责的组成部分,而是当成负担,在工作中,存在着“不求成绩,只求平稳”的思想,管理者责任心不强,工作懈怠对一些违法、违规的现象,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漠然态度,直接导致管理缺位;
    解放思想,创新意识差,对市政府的一些政策和措施,没有落到实处,未将其并入正常工作轨道。
      二是法律依据不充分,工作难度大。作为站前地区管理工作牵头部门的综治办,虽然“三定”方案明确了其职能,《哈尔滨市火车站站前地区管理暂行办法》也明确规定了相关部门可以委托综治办负责依法规定的本部门权限内的日常管理工作,但在实际工作中,却只有个别部门采取阶段式委托,绝大多数职能部门未对相关管理权予以委托,且缺乏严格的监督保障机制,常常出现“看得见的无权管,有权管的看不见”的情况;
    加之《暂行办法》的规定不够细致全面,如对死缠强讨、非法揽客以及非法营运等影响城市形象和社会秩序的行为没有规定,由于没有执法依据,管理工作中遇到上述行为时,只能采取“撵”的办法,难以硬起手腕实施管理。因为规章制度的不健全,使站前地区的管理无法做到协调一致,缺乏持久性,导致问题久治不绝,严重影响我市的对外形象。
      三是多头管理、责任不清。目前,参与站前地区管理的部门较多,其中仅市直局级单位就有19个之多。公安、交警、交通、工商、物价、城管、环卫、市政等部门对站前地区的管理都有相应的执法权,但在实际管理工作中,由于种种原因,却常常造成管理不到位的情况。职能上的交叉,责任划分不清,有利的抢着干,无利的不去管,各部门画地为牢,各自为战,配合不到位,形不成合力,甚至产生矛盾和冲突的现象时有发生。有的部门利用火车站地区这块“黄金宝地”为本部门谋取经济利益,不仅干扰了管理工作的正常进行,还给管理工作增加了难度。
      四是机制不适应,监督和管理苍白无力。首先,对市政府专题会议精神没有跟踪落实,如在客运交通、地下通道的管理,站前地区电子化管理、以及对“黑车”、“黑店”的打击等方面,市政府专题会议纪要已经明确相应责任部门,但至今,客运车辆进入广场揽客、“黑车”、“黑店”泛滥、地下通道不畅、电子眼设置为零等现象仍然存在;
    其次,问责机制未落实,对在站前管理工作中出现问题的单位和个人没有实行追踪问责,干好干坏一个样;
    加之市区两级管理权限不明确,出现都管又都不管的现象,致使监督管理工作显得苍白无力,直接影响站前地区交通、治安、市场秩序、环境卫生等方面的问题不能得到及时有效的解决。
      五是执法主体不适格,经费开支无保障。综治办作为南岗区政府的非常设机构,现有在编人员23人,其中行政编制7人,自筹机关事业编制16人;
    哈站地区综治办下属有两个事业单位,即交通执勤队和清扫保洁队。交通执勤队现有自筹工人编45人,清扫保洁队现有工人编制8人;
    总计77个在编人员,另有15名离退休人员(离休1人、财拨7人、自筹7人)。目前,综治办大部分执法人员法律素质较低,且不具备执法资格,加之总值班虽然确定为财政补助,但实际上仍然维持经费渠道不变,即相当一部分经费靠综治办收费解决,直接导致执法人员的执法目的由加强站前地区的管理转为“收费”和“罚款”,执法过程中出现的一些违法、违规的现象严重损害了执法队伍的形象。
      二、解决存在问题和难点的对策
      站前地区可以说是省、市的重点地区,这种孕育了所谓“火车站经济”和“火车站特权”的“火车站现象”,正在某种程度上折射出我市火车站站前管理遭遇的尴尬。为尽快形成管理体制完善,管理主体责任明晰,工作机制运转协调,行政行为规范,管理高效的站前地区管理工作机制,形成治疗顽疾的“长效药”,现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几点对策建议:
      1、提高对站前地区管理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要教育各有关部门的领导干部深刻认识到站前地区管理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它作为建设“三个适宜”城市的突破口建设好、管理好,真正把加强站前地区管理提到重要的议事日程。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端正态度,增强紧迫感;
    强化管理者依法行政的观念,保证广场地区安全稳定、秩序良好、环境整洁、服务规范,树立我市对外的良好形象;
    同时,要重视社会监督的作用,充分调动公众参与社会事务管理的理念,切实提高全社会对站前管理工作的重视。
      2、明确责任,理顺站前地区管理机制。建议哈尔滨火车站站前地区管理局除接受市领导小组领导外,以南岗区管理为主,由一名南岗区副区长兼任局长,该区长同时为哈尔滨市城市环境综合整治领导小组组成人员,这样既有利于解决协调乏力的问题,又便于向领导小组反映具体问题;
    整合权力资源,对站前管理所涉及的部门权力进行整合,各相关职能部门要采取委托执法或直接参与的方式,对站前地区实行综合管理。委托执法的,要采取一次性长期委托;
    未委托执法的,由职能部门直接派工作人员参与管理,这些人员在管理局上班,派驻人员由综治办集中、统一管理并负责日常考核。可实行6个月或者1年定期轮换制度,经管理局考核不合格的人员,要求原单位予以更换。实行站前机构执法和直接派人到站前执法相结合的模式,有利于形成站前地区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在管理方面,创新管理机制,领导小组应定期召开例会,通报相关情况;
    站前管理各项工作纳入市直各成员单位的领导班子的目标责任制,与主管领导责任挂钩,出现问题或者超期整改的要实行行政责任问责。


      3、提高执法队伍的整体素质,规范执法行为。实现“文明、整洁、繁荣、有序的站前工作整体目标,执法队伍的建设和管理是关键。第一,建议对站前现有执法人员实行人员进行适当调整,从南岗执法局及有关部门抽调能力强、素质好的骨干力量到站前地区工作;
    第二,经常开展业务培训和思想教育活动,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定期组织执法人员对相关法律、法规认真学习,在工作中高标准、严要求,确保执法工作中的公正性和严肃性,严格规范工作制度,加强对执法人员的监督检查,做到依法规范执法;
    第三,还要注重提高执法人员的服务能力,本着“便民、利民”的原则,着力强化为民服务的意识,精心打造执法队伍的新形象;
    第四,建议理顺、站前综治办的人员经费渠道,保障工作正常运转。建议市、区两级按照比例,从稳定工作人员队伍和工作实际需要出发,足额拨付经费,解除工作人员后顾之忧,充分调动其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消除“重收费,轻管理”的错误做法,认真贯彻“重教育,轻处罚”的执法原则;
    最后,应当加大监督力度。监察、行政执法监督及其他有关职权部门要加强监督,深入贯彻落实责任追究制度;
    同时,对某些违纪违法的行政执法事件,要通过报纸、电台、电视台等新闻媒体予以曝光,充分发挥舆论监督的特殊作用。
      4、抓紧制定完善站前地区管理规章,为车站地区管理提供执法依据。为加强站前地区管理的法制环境建设,弥补执法依据的空白,使站前地区的管理工作“有法可依”,市政府已将《哈尔滨市火车站站前前管理暂行办法(修订)》列入今年政府立法计划。在立法过程中应重点对执法主体的权限划分、监督以及法律责任方面予以明晰;
    同时重新划定站前地区范围,在原定范围基础上,扩大站前地区管理范围,具体为:东起颐园街道路中心线,西至海城街道路中心线,南至建筑街道路中心线,北至哈尔滨火车站主楼建筑红线;
    并对强缠死讨、非法营运、占道经营等行为的管理方面予以规定。


      5、加大对火车站站前地区的投入,做好站前地区的硬件建设。做好站前地区的软环境建设的同时,还要加大投入,对火车站站前地区进行规划改造,规划改造应当以“便民”为宗旨,明确城市形象核心点的定位。为实现综合服务功能,着重解决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一是优先解决动、静态交通问题,使轴线畅通,如停车场设置应当是车流分开,减少车流交叉点,逐步实现智能化停车控制系统;
    设置人行通道,避免人车混行。二是实现广场功能完善、景观优美、提高窗口形象、服务人流集散的要求,站前立面造型新颖,体现时代精神,体现地方特色和传统风貌。三是地下空间利用合理,解决行人跨越中间隔离带现象,充分体现通道的交通功能关键是地下,应当对地下进行合理规划,发挥其应当承担的交通功能,在地下通道、站前广场及周边区域安装摄像头,并同公安部门监控平台进行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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