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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突发疫情应急处置预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方案及应急处置预案】

    时间:2020-04-16 20:16:41来源:百花范文网本文已影响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方案及应急处置预案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上级主管部门关于新冠肺炎防控工作部署,坚决打赢防控阻击战,立足于应对学校开学期间以及学生在校期间严峻复杂的防控形势,提高防控和应对疫情的能力,防范疫情在学校的暴发,保障学生、教职员工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特制订本预案: 一、成立天津市九十六中学新型冠肺炎疫领导指挥部 指挥长:
    第一责任人 负责防控全面工作 副指挥长:
    协助组长负责防控工作 办公室成员: 负责防控工作的日常事务 2.疫情防控组(学校德育处、卫生室) 组长:负责防控应急处理、宣传、家长联系等工作 成员:全面负责学校疫情应急处置的预案制定、任务落实和督促检查等及各班疫情报告、家长联络等工作(各班主任) 刘雅静负责统计日报和上报工作和健康教育宣传工作。

    3.教学教务组(学校教务处、教研组) 组长:
    负责网络学习流程管理、学情监控等工作 成员:
    组织网络教学、学情督促等工作 4.后勤保障组(总务) 组长:
    负责防控所需人力、物力、财力等后勤保障 成员:
    协助组长做好资源配置、后勤保障工作 5.心理咨询组(校团委、心理教师) 成员:
    负责本校教师、学生的心理辅导工作;
    了解特殊学生、特殊家庭的需求,给予特殊关照 二、具体工作:为阻断病毒传播途径,防止交叉感染,有效遏制疫情蔓延,疫情防控期间进一步严格校园出入管理,执行《校园进出管理制度》,控制入校人员,避免疫情进入学校。严格执行教育部的“五个一律”,未经学校批准学生一律不准返校,校外无关人员一律不准进校门,师生进入校门一律核验身份和检测体温,对发烧咳嗽者一律实行医学隔离观察,不服从管理者一律严肃处理。

    学校门口醒目位置应设置健康提示牌。严格学校出入管理,进出人员必须监测体温,严禁发热人员进入校内。疫情流行期间,出入学校人员必须规范佩戴口罩。

    具体制度要求如下:
    1、<师生进出校门规定> ①疫情防控期间,所有师生进校门时必须佩戴口罩,进学校前测量体温,问询有无咳嗽、乏力、呼吸困难、腹泻等情况,无异常方可入校。

    ②学生在校上课期间,一律不准私自出校门。

    ③学生如有特殊情况必须出学校,必须凭班主任批条,并在规定时间内按时返回学校,返校时必须重新测量体温,问询有无咳嗽、乏力、呼吸困难、腹泻等情况,无异常方可入校。

    ④学生翻越围墙进入校内者,一律按严重违纪进行处分。

    ⑤工作期间,本校教师一律不得随意出入校门,如有事需外出办理,必须请假可出校门。返校时必须重新测量体温,问询有无咳嗽、乏力、呼吸困难、腹泻等情况,无异常方可入校。

    2、<外来人员进出校门规定> ①疫情防控期间,外来人员来访,必须佩戴口罩,测量体温,问询有无咳嗽、乏力、呼吸困难、腹泻等情况,安保人员要问清事由,及时与有关人员联络,填好来客登记表,并实行领入制。

    ②外访人员进入学校,必须遵守学校有关规章制度,在学校期间不得摘口罩,严禁校园内吸烟,保证学校工作有序进行。

    ③学生家长到校联系工作或了解学生情况要在传达室等候,无特殊情况不得进入学校。

    a:学校大门口早上6:30开门,学生按照次序分三个年级依次测量体温方可进校,一律从小门进入(人多时大门也可以隔离出一部分通道),期间必须佩戴口罩。检测人:年级组长/主任+教师共2人,利用额式体温枪进行测量并登记表单留存。时间6:30-7:10。

    b: 教师从教师出入口进出,经测量体温后方可进入学校,期间必须佩戴口罩。检测人:值班领导共2人,利用额式体温枪进行测量并登记表单留存。时间6:30-8:00。

    c:学校其他人员进入学校,走教师通道,期间必须佩戴口罩。检测人:门卫保安共2人,利用额式体温枪进行测量并登记表单留存。时间6:30-7:10。

    3、服务人员、安保人员、清洁人员要做好摸底登记,若有湖北等地外出史,须居家隔离观察14天。进入学校前须上交相关证件:身份证,疫情期间的每日体温社区证明,无外出或外出回津后居家隔离观察14天的社区证明。

    工作人员进行测量工作时,须佩戴口罩,并与他人保持安全距离。并认真询问和登记外来人员状况,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

    4、加强全校师生晨午检工作,严格执行《晨午检制度》、《“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并向主管部门报告。

    (1) 每天早晨、中午对全体师生进行身体健康情况调查,即晨、午检,对住宿生要做到早、中、晚三次身体情况调查,做到早发现、早隔离、早治疗。

    (2) 全体师生每天测量体温无异常方可来校,入校前需再次测量体温。以班级、年级、处组为单位汇总上报。无异常也必须零报告。

    (3) 班主任对早晨和午间到校的每个学生进行观察、询问,了解学生出勤、健康状况。检查学生个人卫生状况,有无发热、咳嗽、呼吸苦难等呼吸道症状;
    面部、手口及其他部位有无皮疹;
    腹泻、呕吐消化道症状;
    眼睛有无充血、畏光,有无黄疸等症状及身体其它异常表现。如发现学生有发热、感冒、流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等传染病或其疑似病例,要及时登记,立即告知校医,校医确认信息后及时向体卫主任、校长汇报,并上报教育局卫生保健所,做到一日一报,无疫情也必须零报告。

    (4) 由班主任、处组负责人、校医共同负责因病请假师生的联系工作,即因病追踪工作。对于因病未能到校的师生应及时联系了解原因,并将因病缺勤或有疑似、确诊的师生情况准确填入我校的晨、午检统计表中,按规定的时间上报体卫科、医务室。

    (5) 告知全体师生每天监测体温。如有发热咳嗽、胸闷等可疑症状,应及时就诊,不可在原因不明的情况下带病到校上课。

    (6) 班主任对要求边上课边治疗的学生及家长要做好说服劝止工作,规范治疗休息,杜绝带病上课现象出现;
    在校学习期间如有不适要及时与家长联系,如考虑新冠感染或疑似情况,需陪同学到医院就诊。所有就诊学生要将诊断结果、诊疗经过报告学校,并实行传染病复学医学诊断报告制度。

    (7) 校医对患病师生信息进行统计汇总,上报本校疫情指挥部审核后按要求上报教育局卫生保健所和疫情指挥部。

    5、要加强对消毒产品使用、储存过程中的安全管理。学校成立专门消毒小组:成员由总务处工作人员(检查监督)和物业人员(消毒实施)组成。专门消毒小组成员在消毒过程中操作应当采取有效防护措施,必须穿着规范(防护服、防护镜、一次性手套、一次性口罩、胶皮鞋)。实施消毒处理时,消毒器具:喷雾器。所有消毒剂设专人统一管理,建立台账,严格做好进货、存储、领用及使用登记工作。消毒剂标识明确清晰,避免误食或灼伤。要有针对性的对使用、保管人员进行安全知识培训,使工作人员掌握必要的安全常识和应急处理常识,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

    6、通风开窗通风。教室、宿舍、食堂、图书馆、卫生间等公共场所每日均要开窗通风。每次通风时间不少于30分钟,每日至少3次;
    条件允许,在做好保温的前提下,开启窗户,保持空气流通、新鲜。通风时间:9:50;
    上午最后一节课后;
    14:50;
    下午最后一节课。

    7、加强物体表面清洁消毒。每日要使用含氯消毒剂、过氧乙酸消毒剂或75%的酒精,对公共场所、公用物品、公共接触物品、物体表面和地面消毒,定时用消毒水为办公室设备、门把手和电梯按钮、厕所进行消毒。每天至少1次。各办公室、班级、每间宿舍和食堂一二楼餐厅每天至少彻底消毒一次。洗手间要配备肥皂或足够的洗手液,保证水龙头等供水设施正常工作。

    8、卫生洁具可用有效氯500mg/L的含氯消毒剂浸泡或擦拭消毒,作用30分钟后,清水冲洗干净。卫生洁具做到专室专用,不得混用。

    9、加强垃圾分类管理,及时收集清运,并做好垃圾盛装容器的清洁,可用有效氯500mg/L的含氯消毒剂定期对其进行消毒处理。师生废弃的口罩应投放到定点收集垃圾桶中,不得随意丢弃,不得丢弃在班级、办公室等其余的垃圾桶中。隔离室内的口罩、卫生纸等垃圾不得带出,丢弃在隔离室专用垃圾桶中,由专人消毒处理后方统一收回至定点收集垃圾桶。定点收集废弃口罩的垃圾桶由物业安排专人放置和回收,每天定时消毒 10、手卫生。在校园内配置足量的洗手设施。在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期间,学校配备充足的肥皂、洗手液,督促学生、教师在入校后、离校前、饭前便后、集体活动前后等进行洗手。洗手时采用流动水,按照七步洗手法洗手。在水源不足区域配备含乙醇快速手消毒液。

    严格落实教职员工及学生手卫生措施。餐前、便前便后、接触垃圾后、外出归来、使用体育器材、学校电脑等公用物品后、接触动物后、触摸眼睛等“易感”部位之前,接触污染物品之后,均要洗手。

    11、加强因病缺勤管理。

    (1) 严格执行因病缺课登记制度。做好因病缺课学生、缺勤教职工情况反馈工作。每天统计与登记因病缺课、缺勤人员信息,对于因病不能到校上课的学生班主任要及时与家长联系了解情况。将所有信息告知校医。如有怀疑,应及时追查,以做到对传染病病人的早发现。随后要定期与家长保持联系了解疾病发展情况,并认真填写学生因病缺勤追踪调查表(早期症状、就诊情况、诊断结论、治疗效果及痊愈证明)。

    (2) 一旦发现传染病疫情应及时报告,切实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班主任、校医以及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及时进行排查,并将排查情况立即上报学校疫情防控指挥部。由指挥部研究决定应对方案。

    (3) 晨午检发现学生患病或为疑似病例,需向班主任汇报请假,由班主任向学生家长说明病因。

    12、 传染病学生管理。

    对疑似患传染病或确诊患传染病的学生到校上课时,应及时报告给学校疫情 报告人,并立即与其他学生隔离,通知其家长,专人协助学生家长送医院检查。确诊后严格按照《天津市常见病、传染病病人隔离期限》规定的隔离时间隔离观察治疗。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病愈必须有相关医疗机构出具的检查结果和诊断证明。

    13、 复课及复工时必须携带正规医院开具的复课证明。班主任及学生家长不得随意同意学生复课。因当事人不负责任造成疫情流行严重的,按法规报请上级部门处理。

    14、 学校活动管理。疫情流行期间,禁止组织大型集体活动,集中上课应佩戴口罩。建议错时、错峰上课、就餐。禁止带病上学或工作。集体食堂建议采用分段供应,或自助分散就餐等方式,避免扎堆就餐,尽可能减少人员聚集,保证食堂餐厅通风,并每天做好消毒工作。在坐下吃饭的最后一刻再摘下口罩,避免面对面就餐,避免就餐说话。

    15、 切实开展好师生的健康教育工作。充分利用学校现有的橱窗、LED屏、广播、微信公众号、校园网等各种宣传手段,广泛宣传预防和控制相关知识,提高学生和教职员工的自我防护识,培养良好卫生习惯。指定专人负责了解、掌握各新闻煤体、网站有关信息,并及时向学生和教职员工通报。

    三、出现疑似感染症状应急处置 <疫情划分> (一)一般病例:14天内无外出旅居史、未接触过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疑似/确诊病例的发热/呼吸道症状病例。

    (二)高度可疑病例:14天内有疫情高发地区旅居史,或接触过疑似/确诊病例的发热/呼吸道症状病例。

    (三)确诊病例。

    <疫情报告> (一)学生 1.学生本人出现或发现其他同学有发热、乏力、干咳等可疑症状,应立即报告。

    2.学生在校内出现上述症状,应及时向班主任或任课教师报告,听从教师安排,不能隐瞒病情。

    3.学生在家中出现上述症状,应及时就诊,学生家长应将病情告知班主任。

    4.报告内容包括:症状、发病时间、有无其他人出现类似症状、出现症状后是否与他人接触等。

    (二)班主任或任课教师 1.班主任或任课教师发现有发热、乏力、干咳等可疑症状的学生,或接到学生的报告后第一时间报告学校疫情报告人。

    2.报告内容:发病人数、发病者姓名、发病时间、发病地点、发病情况、已采取的措施等。

    (三)学校疫情报告人 学校疫情报告人接报后要立即向校领导和区疾控中心(电话:)、区教育局(电话:)报告。没有疫情也要实行“日报告、零报告”。

    四、疫情应急处置流程 (一)发现一般病例 1.入校体温检测时发现发热病例 (1)家长送到学校的学生,在入校体温检测过程中,发现学生体温≥37.3℃,立即佩戴医用外科口罩(或其他更高级别的口罩),校医或保健教师应使用体温计进一步排查,体温仍≥37.3℃的,立即通知学生家长带学生就近到市卫生健康委指定的发热门诊就医。

    (2)若学生自行到校,立即通知班主任联系学生家长到校接学生就医。校医或保健教师按规定路线将发热症状学生带到学校临时隔离观察区域等候(一人一室),询问了解学生发病的有关情况,如发病时间、主要症状、有无其他人出现类似症状、接触人群的分布等,密切注意学生病情变化,并做好记录,以供区疾控中心调查时参考。

    (3)班主任及时将情况报告学校领导。经学校领导同意后,学校疫情报告人立即向区疾控中心和区教育局报告。

    (4)学生家长到校后,应立即带孩子就近到市卫生健康委指定的发热门诊就医。

    (5)病例在医院接受治疗时,禁止任何同学、老师前往探望,学校将通过电话、微信等方式联系学生家长进行跟踪了解,掌握相关信息,及时上报。

    (6)病例经发热门诊或经检测排除疑似新冠病毒感染,病例继续治疗或集中隔离观察,其密切接触者可继续上课或工作,无需停课,由家长或学校做好健康监测。

    (7)病例痊愈后,由校医或保健教师根据医疗机构开具的复课证明和隔离期限取消确认后,方可返校复课。

    2.在班级里发现发热病例 (1)班主任或任课教师在班级里发现发热症状学生时,立即要求发热学生佩戴医用外科口罩(或其他更高级别的口罩),报告校医或保健教师,同时开窗确保室内的空气流通。

    (2)校医或保健教师接报后立即到达发热学生所在教室,将发热症状学生带到学校临时隔离观察区域(一人一室),用体温计排查后,体温仍≥37.3℃的,立即通知班主任联系学生家长到校接学生就医。询问了解学生发病的有关情况,如发病时间、主要症状、有无其他人出现类似症状、接触人群的分布等,密切注意学生病情变化,并做好记录,以供区疾控中心调查时参考。

    (3)班主任将情况报告学校领导。经学校领导同意后,学校疫情报告人立即向区疾控中心和教育行政部门报告。

    (4)班主任安排班级其他同学转移至备用教室隔离、上课,在区疾控中心指导下遵循分类处置原则完成处置工作。学校要提前预留出一定数量备用教室。

    (5)消毒人员要对病例教室及所涉及的公共场所进行专业消毒。

    (6)注意加强与患病学生家长的沟通,做好解释工作,尽量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恐慌和不良的社会影响。学生家长到校后,应立即带孩子到市卫生健康委指定的发热门诊就医。

    (7)病例在医院接受治疗时,禁止任何同学、老师前往探望,学校将通过电话、微信等方式联系学生家长进行跟踪了解,掌握相关信息,及时上报。

    (8)病例经发热门诊鉴诊或经检测排除疑似新冠病毒感染,病例继续治疗或集中隔离观察,其密切接触者可继续上课或工作,无需停课,由家长或学校做好健康监测。

    (9)病例痊愈后,由校医或保健教师根据医疗机构开具的复课证明和隔离期限取消确认后,方可返校复课。

    (10)住校学生如在班级出现发热症状,由学校安排专车送到市卫生健康委指定的发热门诊就医。病例经发热门诊或经检测排除疑似新冠病毒感染仍需集中隔离观察的,由学校安排到学校临时隔离观察点集中隔离观察。

    3.在宿舍里发现发热病例 (1)住宿学生出现发热症状时,立即佩戴医用外科口罩(或其他更高级别的口罩),及时报告宿舍长,由宿舍长或者学生本人立即报告班主任或宿舍管理员,班主任或宿舍管理员报告校医或保健教师。期间,同宿舍人员立即打开窗户,带好口罩,严禁离开宿舍。

    (2)班主任和校医接报后立即赶赴现场,校医用体温计排查后,体温仍≥37.3℃的,立刻报告区疾控中心和区教育局,学校安排专车送学生到市卫生健康委指定的发热门诊就医。路途询问了解学生发病的有关情况,如发病时间、主要症状、有无其他人出现类似症状、发病接触人群的分布等,密切注意学生病情变化,并做好记录,以供区疾控中心调查时参考。

    (3)班主任将情况报告学校领导。经学校领导同意后,学校疫情报告人立即向区疾控中心和区教育局报告。

    (4)班主任或宿舍管理员要安排同宿舍其他同学暂时到备用宿舍集中隔离,在区疾控中心指导下遵循分类处置原则完成处置工作。学校要根据住宿学生数量提前预留一定数量备用宿舍。

    (5)消毒人员对病例所在宿舍及所涉及的公共场所立即进行消毒。

    (6)病例在医院接受治疗时,禁止任何同学、老师前往探望,学校将通过电话、微信等方式联系学生家长进行跟踪了解,掌握相关信息,及时上报。

    (7)病例经发热门诊鉴诊或经检测排除疑似新冠病毒感染,病例继续治疗或集中隔离观察,其密切接触者可继续上课或工作,无需停课,由家长或学校做好健康监测。

    (8)病例仍需集中隔离观察的,家在本市的由家长接回居家隔离观察,家在外地的由学校安排到学校临时隔离观察点集中隔离观察。

    (9)病例痊愈后,校医或保健教师根据医院开具的复课证明和隔离期限确认后,方可返校复课。

    4.在校园其他场所发现发热病例参照上述应急处置流程。

    (二)发现高度可疑病例 1.学校要在获取信息后第一时间由学校疫情报告人报告区疾控中心和区教育局。

    2.学校要积极配合相关部门排查本校接触者,对密切接触者要采取隔离管理措施,并做好思想工作。

    3.在区疾控中心的指导下做好病例所在学校场所的终末消毒。

    4.密切接触者应集中隔离/居家观察,学校无需停课。家在本市的密切接触者要按照区疾控中心的要求居家隔离观察,家在外地的密切接触者要在学校临时隔离观察点集中隔离观察。

    5.病例连续两次实验室检测阴性,应继续隔离治疗。发病后第8天对病例和全部密切接触者进行核酸检测,如果检测结果均为阴性,且所有密切接触者没有出现可疑症状,同时血常规和胸部CT检测均正常,密切接触者可以解除隔离,由家长或学校做好健康监测。

    6.学校应对病例和密切接触者进行跟踪了解,积极做好隔离人员的心理疏导工作,排除恐慌心理,配合卫生健康部门做好防治工作。

    7.加强对校内教职工和学生的正确引导,消除不必要的恐慌心理和紧张情绪,避免谣言传播,关注舆情,维护校园稳定。

    8.学校应提醒其他学生留意自身的身体状况,如有不适,应立即报告老师,并及时就诊。

    9.学校应尽量减少学校室内集体活动,增加学生室外活动。

    10.病例和密切接触者经医院诊断排除新冠病毒感染和解除隔离后,由校医根据医疗机构开具的复课证明和隔离期限取消确认后,方可返校复课。

    (三)发现确诊病例 1.学校要在获取信息后第一时间由学校疫情报告人报告区疾控中心和区教育局。

    2.学校立即停课,暂停学校的一切集体活动,停止校内人员相互之间和与外界的往来,等待区卫生健康部门和区教育局的处理意见。

    3.学校要积极配合相关部门排查本校接触者,对密切接触者要采取隔离管理措施,并做好思想工作。

    4.密切接触者全部集中隔离14天,解除隔离前进行核酸检测,如果检测结果均为阴性,且所有密切接触者没有出现可疑症状,同时血常规和胸部CT检测均正常,密切接触者可以解除隔离。其余非密切接触者的教师、学生和工勤人员等先居家(或在学校临时隔离观察点)隔离14天,无症状者可解除隔离观察,由上述人员居住地社区(或学校)做好健康监测。

    5.由区疾控中心对学校进行终末消毒和消毒后效果评估,依据终末消毒效果评估学校是否可以在解除隔离后恢复上课。

    6.学校应对病例和密切接触者进行跟踪了解,积极做好病例和隔离人员的心理疏导工作,排除恐慌心理,配合卫生健康部门做好防治工作。

    7.加强对校内教职工和学生的正确引导,向全体师生员工公布疫情及其采取的防护措施,让广大师生员工了解情况,消除不必要的恐慌心理和紧张情绪,避免谣言传播,关注舆情,维护校园稳定。

    8.学校应提醒其他学生留意自身的身体状况,如有不适,应立即报告老师,并及时就诊。

    9.病例和密切接触者经医院诊断排除新冠病毒感染和解除隔离后,由校医根据医疗机构开具的复课证明和隔离期限取消确认后,方可返校复课。

    (四)疫情突发的处理程序 1、责任报告单位和责任报告人 责任报告单位:
    责任报告人:
    2、消毒工作:物业及保洁人员 3、安抚工作:
    4、护送可疑/感染者:
    5、具体流程 A.班级内发生传染病,班主任第一时间报医务室,上报内容包括患者姓名、性别、年龄、住址及联系方法所患疾病、发病日期、诊断单位、周围有无其他人有类似症状。

    B.教工发生传染病,各年级负责人在第一时间报医务室,上报内容同上。

    五、善后处理 在疫情得到控制后,学校工作组安排人员做好善后处理工作,对疫情防控工作做好总结,将该事件的详细情况和处理结果向上级教育行政部门书面报告。

    **中学 20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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