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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乡村文化建设的调研汇报5篇|乡村文化振兴调研内容

    时间:2020-01-13 07:57:31来源:百花范文网本文已影响

    【篇一】

    根据县政协常委会年度工作安排,9月12日至13日,由副主席普丽、杨廷荣,原副主席廖晓腊带队,县政协文史委、教科文卫体委会同县委宣传部、县委政策研究室、县财政局、县文体广电旅游局、部分政协委员组成调研组,分别深入到王子树乡、清平乡、章凤镇、农场管委、县文体广电旅游局,采取听汇报、查看阵地、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开展农村文化建设调研。

    调研组通过调研认为,近年来,在县委、县政府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总体部署下,我县农村文化事业有了较快发展,农村文化服务设施网络基本完善、农村文化服务效能显著提升、农村文化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建设取得突破、人民群众的获得感不断提升。

    通过调研也发现了陇川农村文化建设存在的问题:一是基层文化场所附属设施建设不完全,文体设备配置不足,利用率低;
    二是文化活动经费不足,乡镇(农场)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内部设施不完善,设备老化,不能满足群众文化娱乐活动需要;
    三是文化阵地作用发挥不明显,农村文化活动形式单一,缺乏文化交流和展示平台,对传统文化的保护利用不足;
    四是乡镇文化干部在编不在岗、“身兼数职”。

    针对存在问题,调研组提出了六个方面的对策和建议。一是将农村文化建设纳入全县乡村振兴战略实施规划中,列入各级党委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加强领导、强化阵地作用,切实发挥政府在文化建设中的主导作用,落实文化经费投入,引导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文化事业。二是强化文化引领,促进城乡统筹发展。深入推进文化惠民工程,为广大农村群众提供更多更好的农村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尝试对图书、音像制品进行整合,成立“中心图书室”或“文化超市”。开展如“文明村寨”、“移风易俗”、“送文化”、“五好家庭”等展示新时代农村农民精神面貌的评比活动。三是强化人才培养,促进人才聚集创新。面向社会招贤纳才,把具有专业特长、热爱乡村文化事业、业务素质高、甘于奉献的优秀人才选拔到文化战线上来;
    同时采取梯次培养、层层培训的方式,加强对农村文艺积极分子、骨干的培训;
    发挥文化人才巨大效应,破解制约文化产业发展瓶颈。四是强化活动内容,丰富农村文化生活。进一步发挥传统文化载体作用,积极培育自发性的群众文化团体,加强对民间传说、民族歌舞、民风民俗等非物质文化的发掘、保护和利用。五是强化文化保护,促进文化传承创新。强化文物保护责任,抓好民间文化的挖掘整理,将当地流传、富有生活气息的传统文化搬上舞台,提高文化活动的吸引力和感召力。六是挖掘文化资源,促进文化旅游产业发展。注重文化与旅游和经贸活动的深度融合,挖掘特有的优秀历史文化资源,精心打造以民族、民风、民俗为核心的农村文化旅游。

    【篇二】

    关于农村基层文化建设的调研报告为贯彻落实市、县宣传文化领域进行大调研的总体部署,为推动文化旅游工作的开展提供有效的决策参考,不断提高服务基层、服务群众的能力,不断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文化需求,对我县基层文化建设情况进行了调研。

    一、当前农村基层文化建设情况。

    近年来,各镇(街道)加大文化阵地建设,全县建成综合文化站处,社区文化中心处、村文化大院处、农家书屋个,并配备了相关的设备和器材,以活动站点为依托,积极开展群众文化活动,部分村还举办了村文艺晚会,群众自编、自导、自演,参与积极性非常高,村民自发的组织了多支广场舞队伍,跳广场舞成为了一种时尚。

    非遗保护工作开展的比较完善,能够积极申报项目。非遗的传承工作有了实质性的进展,传承人先后在中学、小学开设了课堂,省级传承人还被县竞业园中学邀请为学生传授鼓子秧歌,为下一步实施鼓子秧歌进校园工作提供了好的经验。

    二、存在问题。

    1、基础设施比较完备,但利用率不高。虽然各镇(街道)文化站、文化中心、文化大院、农家书屋建成程度比较高,但发挥的作用不大,对群众开放的程度不够,大多数都是大门紧闭,群众有意愿来活动却找不到人,活动场地收到

    限制,活动设备、器材还不是很完备。

    2、缺乏文化带头人。村中文艺爱好者很多,但是能够带头组织活动的人很少,由于没有统一的组织领导,活动队伍规模小,活动地点比较分散。

    3、群众对文化的需求提高,对基层的有关培训很少。群众自发组织的活动很多,但整体水平不高,群众有意愿学习,单没有培训学习机会,很多文艺活动的组织者大多都是通过自学,然后再教授群众。

    4、非遗传承保护工作较难推进。济阳鼓子秧歌被列入国家级非遗项目,但是基层群众参与程度不高,受经济制约,多数年轻人外出打工,传承活动时间非常有限,主要集中在春节期间很短的时间里。

    三、对今后工作的建议和措施。

    1、针对场所利用率不高的问题,应制定相关政策、制度,规范场所的开放情况。确定专人负责,明确责任,加强对责任人的管理,定期进行培训。开展群众文化活动示范点创建活动,并予以扶持奖励。

    2、对涌现出的文化带头人进行表彰奖励,使带头人从精神上和物质上体现荣誉感和成就感,从而更好的为基层群众服务,开展更多、更好的文化活动,以以点带面的形式形成良好的发展格局。

    3、加大对基层文艺骨干的培训。适时举办相关专业培

    训班,印制发放相关辅导教材和资料,让更多的文艺爱好者得到学习提升的机会。

    4、广泛开展群众参与性强的文化活动,让更多的群众参与进来,为群众打造展示自我、成就自我的平台,形成争相参与的文化氛围。

    5、非遗的传承保护工作。积极推进非遗进校园活动,重点打造特色学校,积极与上级部门联系,争取更多的外出演出交流机会。可先在基础较好的村进行,鼓励村组建活动队伍,并予以资金支持。通过企业参与的形式,让职工来学习鼓子秧歌,并挂牌成立传承保护基地,政府和相关部门对企业给以政策支持。对其他非遗项目加大对外宣传,积极申报更好级别的非遗名录。

    6、积极开展文艺工作者下基层活动,通过下基层深入了解基层群众需求,为基层群众提供帮助,了解农村涌现出的好人好事,搜集文艺节目创作素材,创作一批反映农村生活的好作品,为春晚筹备好的节目素材。

    7、尽快推行五个“十佳”活动的评选申报工作,通过申报,评选带动群众组织和参与文化活动的积极性,为十艺节打造良好的文化氛围。

    【篇三】

    主任、副主任,各位委员:

    为推进我市农村环境整治,加快美丽乡村建设,根据市人大常委会2018年监督工作计划的安排,8月份,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方青带领由部分常委会委员和市人大代表组成的调研组,先后深入北白象、磐石、虹桥、南塘、雁荡、智仁等6个乡镇开展调研,实地察看了12个村的美丽乡村建设情况,并召开了由有关乡镇、村负责人参加的座谈会。调研组还听取了市政府及相关部门的汇报。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工作成效

    近年来,市政府对农村环境整治暨美丽乡村建设高度重视,统筹推进,乡村整体面貌明显改善。一是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有序开展。建立健全“户集、村收、镇运、市处理”的农村垃圾长效管理机制,实现农村生活垃圾集中收集、有效处理全覆盖。2016年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试点以来,全市17个村列入省级试点,341个村列入温州市级试点。二是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全面覆盖。2014年以来,开展524个村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建设,连续三年获得浙江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优胜县称号,进入全国百个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示范县行列。三是美丽乡村建设持续发力。2013年制定《乐清市美丽乡村建设总体规划》,对全市乡村进行总体设计和布局;
    制定实施《乐清市美丽乡村建设资金及项目管理办法》,建立“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农民自筹”的资金筹措机制,每年安排2000万元专项资金,全面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建成了一批精品村、示范村。

    同时,2016年以来,组织开展以“一加强三整治”为主要内容的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并初见成效。今年乡村振兴示范带建设强力推进,截至7月底,“雁山溪谷·秀丽田园”乡村振兴示范带已完成总工程量的91%。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规划引领不够。受技术力量、设计经费、编制时间等因素制约,我市乡村规划整体水平不高,随意性较大,特色不突显。许多村庄规划可操作性不强,因地制宜、量力而为的原则没有很好体现,如个别已建成的公园,园大景美,但群众受益面不广、后续维护困难。一些村庄规划编制形式单一,“有新房无新村”,存在“千篇一律,千村一面”的现象;
    一些村庄在自然风光、历史人文和产业元素上挖掘不够;
    个别村庄道路硬化过度,乡土气息和乡村风貌没有得到充分展示。

    (二)创建氛围不浓。由于政策宣传力度不够,对村干部培训较少,农村干部群众对美丽乡村建设政策了解不多,思想认识不到位,主动参与意识不强,存在“干部干、群众看”的现象。个别干部存在阶段任务意识,有畏难情绪和“等靠要”思想,主动性、持久战精神不足。同时由于各地重视程度不一,造成进度不平衡,许多村庄至今创建工作未启动。在2013年至2018年的5年时间里,参与创建美丽乡村的村仅114个,其中培育村57个、精品村48个、示范村9个,创建率只占全市的12.5%。

    (三)农村环境整治成效不明显。农村环境卫生整洁度差,一些村庄甚至卫生保洁工作还未到位,“脏乱差”问题严重,不少村路边及房前屋后垃圾乱堆放,田间垃圾和违章搭建随处可见;
    一些村庄卫生改厕不到位,甚至存在不少露天坑。农村垃圾分类工作推进难,垃圾分类处理运行资金欠缺,垃圾回收处理体系不健全,仍存在将已分类的垃圾又重新倒在一起转运的现象。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不彻底,原污水处理设计排放标准低,住宅雨污合流现象严重,污水处理设施经常遭受破坏,维护难以跟进。小城镇整治工作推进慢,部门对乡镇(街道)开展指导帮扶不够。部分乡镇在环境整治过程中精品意识不强,谋划项目比较被动,我市整治进度目前也落后于其他县(市、区),在温州市排名靠后。

    (四)资金使用绩效不理想。虽然我市专门制定了《乐清市美丽乡村建设资金及项目管理办法》,每年安排2000万元专项建设资金。但由于没有美丽乡村建设考核评定标准,资金只以项目简单会审的形式发放,难以形成资金的导向和聚焦效应,出现“撒胡椒面”现象,导致精品村、示范村打造成效不明显。我市大部分乡镇财力有限,加上村级经济薄弱,难以保证有效投入;
    又因建管长效机制没有完善,持续“美丽”难以保障。

    诚然,乡村产业发展是美丽乡村建设的重要支撑。但我市绝大多数村庄受区位、人才、自然环境等因素制约,招商难度大,产业振兴尚需更多努力。

    三、意见和建议

    农村环境整治是美丽乡村建设的基础,美丽乡村建设是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内容,承载着广大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期盼。建议要按照省委《全面推进美丽乡村建设的若干意见》精神和市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要求,在实践中把握好以下四方面工作:

    (一)强化规划引领。一要突出特色。要根据村庄实际,因地制宜,在保留村落原始风貌、保护山水田林、挖掘和保护古民居、古树名木、民俗文化的基础上,注重空间布局、建筑形式、田园风光和自然景观融合,努力彰显乡土、山水和地方人文特色,做到“一村一规、一村一景、一村一韵”。二要做到与产业开发相结合。可结合生态农业开发、精准扶贫、美丽水乡建设、乡村旅游,通过规划生成项目。鼓励发展家庭农场、休闲农业等产业,打造更多类似大荆石斛田园综合体、清江北塘休闲农业观光示范园区等特色品牌,逐步将传统农村观光产品转变为农事体验、特色民宿、静修康养等新型旅游业态。三要提高规划执行刚性。加大规划宣传与督查力度,切实强化规划执行的严肃性。

    (二)强化环境整治。一要注重生活环境整治。要发挥好群众的主体作用,严格按照“五清楚”①,把要求落实到每一个细节上,真正解决好农村“脏乱差”问题。二要注重生态环境整治。要遵循“六不六多”②原则,加强“四旁四地”③和裸露地块绿化,达到“两特色”④目标,防止简单套用城市化做法。三要注重规范村民建房。划定农村禁建区、限建区和适建区,加强旧房、裸房整治,古建筑、古民居不得随意粉刷,管控好村庄整体风貌,保持好农村的原生态,让农村成为城里人最向往的诗意栖居地。

    (三)强化基础配套。一要加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制订出台《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管理办法》,加快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建设,妥善解决农村污水设计标准不到位、住宅雨污合流、污水处理设施管理保护问题。二要稳步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加大政府经费投入力度,动员村民自筹资金用于村庄保洁。要在“户集、村收、镇运、市处理”模式基础上,以点带面逐步推广农村垃圾分类处理试点经验。三要加强农村“五改”工作。统筹推进农村“改水、改厕、改路、改线、改房”,着力解决农村环境“脏乱差”问题。

    (四)强化机制保障。一要完善投入机制。市财政每年安排的专项资金要逐年增加,对纳入美丽乡村建设的项目严格考评审核,按照创建等次、成效、人口规模实行“以奖代补”。建立政府、社会资金参与的多元化投入机制,引导企业、社会资金投入。设立“美丽乡村”贡献荣誉奖,倡导社会各界捐赠、赞助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二要完善长效管护机制。建立排污、垃圾处理、绿化、护栏、供水等公共设施长效管护制度,做到有专人来管、有制度来理、有村规民约来约束。借鉴“黑土麦田”⑤和大学生村官工作经验,建立“美丽乡村”驻村指导员和志愿服务队伍,助推创建工作。三要完善宣传教育机制。大力宣传先进经验典型范例,营造氛围,使美丽乡村建设家喻户晓,成为村民的自觉。强化村民主体地位,变“要我做”为“我要做”。加大宣传力度,提高我市美丽乡村对外知名度和影响力。四要完善督查考评机制。将美丽乡村建设工作纳入乡镇部门年度工作目标绩效考核,严格实行领导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通过“月通报、季考评”等方式强化督查,强化排名动态管理,扎实推进美丽乡村建设。

    【篇四】

    主任、副主任,各位委员:

    为推进我市农村环境整治,加快美丽乡村建设,根据市人大常委会2018年监督工作计划的安排,8月份,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方青带领由部分常委会委员和市人大代表组成的调研组,先后深入北白象、磐石、虹桥、南塘、雁荡、智仁等6个乡镇开展调研,实地察看了12个村的美丽乡村建设情况,并召开了由有关乡镇、村负责人参加的座谈会。调研组还听取了市政府及相关部门的汇报。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工作成效

    近年来,市政府对农村环境整治暨美丽乡村建设高度重视,统筹推进,乡村整体面貌明显改善。一是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有序开展。建立健全“户集、村收、镇运、市处理”的农村垃圾长效管理机制,实现农村生活垃圾集中收集、有效处理全覆盖。2016年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试点以来,全市17个村列入省级试点,341个村列入温州市级试点。二是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全面覆盖。2014年以来,开展524个村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建设,连续三年获得浙江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优胜县称号,进入全国百个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示范县行列。三是美丽乡村建设持续发力。2013年制定《乐清市美丽乡村建设总体规划》,对全市乡村进行总体设计和布局;
    制定实施《乐清市美丽乡村建设资金及项目管理办法》,建立“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农民自筹”的资金筹措机制,每年安排2000万元专项资金,全面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建成了一批精品村、示范村。

    同时,2016年以来,组织开展以“一加强三整治”为主要内容的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并初见成效。今年乡村振兴示范带建设强力推进,截至7月底,“雁山溪谷·秀丽田园”乡村振兴示范带已完成总工程量的91%。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规划引领不够。受技术力量、设计经费、编制时间等因素制约,我市乡村规划整体水平不高,随意性较大,特色不突显。许多村庄规划可操作性不强,因地制宜、量力而为的原则没有很好体现,如个别已建成的公园,园大景美,但群众受益面不广、后续维护困难。一些村庄规划编制形式单一,“有新房无新村”,存在“千篇一律,千村一面”的现象;
    一些村庄在自然风光、历史人文和产业元素上挖掘不够;
    个别村庄道路硬化过度,乡土气息和乡村风貌没有得到充分展示。

    (二)创建氛围不浓。由于政策宣传力度不够,对村干部培训较少,农村干部群众对美丽乡村建设政策了解不多,思想认识不到位,主动参与意识不强,存在“干部干、群众看”的现象。个别干部存在阶段任务意识,有畏难情绪和“等靠要”思想,主动性、持久战精神不足。同时由于各地重视程度不一,造成进度不平衡,许多村庄至今创建工作未启动。在2013年至2018年的5年时间里,参与创建美丽乡村的村仅114个,其中培育村57个、精品村48个、示范村9个,创建率只占全市的12.5%。

    (三)农村环境整治成效不明显。农村环境卫生整洁度差,一些村庄甚至卫生保洁工作还未到位,“脏乱差”问题严重,不少村路边及房前屋后垃圾乱堆放,田间垃圾和违章搭建随处可见;
    一些村庄卫生改厕不到位,甚至存在不少露天坑。农村垃圾分类工作推进难,垃圾分类处理运行资金欠缺,垃圾回收处理体系不健全,仍存在将已分类的垃圾又重新倒在一起转运的现象。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不彻底,原污水处理设计排放标准低,住宅雨污合流现象严重,污水处理设施经常遭受破坏,维护难以跟进。小城镇整治工作推进慢,部门对乡镇(街道)开展指导帮扶不够。部分乡镇在环境整治过程中精品意识不强,谋划项目比较被动,我市整治进度目前也落后于其他县(市、区),在温州市排名靠后。

    (四)资金使用绩效不理想。虽然我市专门制定了《乐清市美丽乡村建设资金及项目管理办法》,每年安排2000万元专项建设资金。但由于没有美丽乡村建设考核评定标准,资金只以项目简单会审的形式发放,难以形成资金的导向和聚焦效应,出现“撒胡椒面”现象,导致精品村、示范村打造成效不明显。我市大部分乡镇财力有限,加上村级经济薄弱,难以保证有效投入;
    又因建管长效机制没有完善,持续“美丽”难以保障。

    诚然,乡村产业发展是美丽乡村建设的重要支撑。但我市绝大多数村庄受区位、人才、自然环境等因素制约,招商难度大,产业振兴尚需更多努力。

    三、意见和建议

    农村环境整治是美丽乡村建设的基础,美丽乡村建设是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内容,承载着广大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期盼。建议要按照省委《全面推进美丽乡村建设的若干意见》精神和市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要求,在实践中把握好以下四方面工作:

    (一)强化规划引领。一要突出特色。要根据村庄实际,因地制宜,在保留村落原始风貌、保护山水田林、挖掘和保护古民居、古树名木、民俗文化的基础上,注重空间布局、建筑形式、田园风光和自然景观融合,努力彰显乡土、山水和地方人文特色,做到“一村一规、一村一景、一村一韵”。二要做到与产业开发相结合。可结合生态农业开发、精准扶贫、美丽水乡建设、乡村旅游,通过规划生成项目。鼓励发展家庭农场、休闲农业等产业,打造更多类似大荆石斛田园综合体、清江北塘休闲农业观光示范园区等特色品牌,逐步将传统农村观光产品转变为农事体验、特色民宿、静修康养等新型旅游业态。三要提高规划执行刚性。加大规划宣传与督查力度,切实强化规划执行的严肃性。

    (二)强化环境整治。一要注重生活环境整治。要发挥好群众的主体作用,严格按照“五清楚”①,把要求落实到每一个细节上,真正解决好农村“脏乱差”问题。二要注重生态环境整治。要遵循“六不六多”②原则,加强“四旁四地”③和裸露地块绿化,达到“两特色”④目标,防止简单套用城市化做法。三要注重规范村民建房。划定农村禁建区、限建区和适建区,加强旧房、裸房整治,古建筑、古民居不得随意粉刷,管控好村庄整体风貌,保持好农村的原生态,让农村成为城里人最向往的诗意栖居地。

    (三)强化基础配套。一要加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制订出台《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管理办法》,加快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建设,妥善解决农村污水设计标准不到位、住宅雨污合流、污水处理设施管理保护问题。二要稳步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加大政府经费投入力度,动员村民自筹资金用于村庄保洁。要在“户集、村收、镇运、市处理”模式基础上,以点带面逐步推广农村垃圾分类处理试点经验。三要加强农村“五改”工作。统筹推进农村“改水、改厕、改路、改线、改房”,着力解决农村环境“脏乱差”问题。

    (四)强化机制保障。一要完善投入机制。市财政每年安排的专项资金要逐年增加,对纳入美丽乡村建设的项目严格考评审核,按照创建等次、成效、人口规模实行“以奖代补”。建立政府、社会资金参与的多元化投入机制,引导企业、社会资金投入。设立“美丽乡村”贡献荣誉奖,倡导社会各界捐赠、赞助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二要完善长效管护机制。建立排污、垃圾处理、绿化、护栏、供水等公共设施长效管护制度,做到有专人来管、有制度来理、有村规民约来约束。借鉴“黑土麦田”⑤和大学生村官工作经验,建立“美丽乡村”驻村指导员和志愿服务队伍,助推创建工作。三要完善宣传教育机制。大力宣传先进经验典型范例,营造氛围,使美丽乡村建设家喻户晓,成为村民的自觉。强化村民主体地位,变“要我做”为“我要做”。加大宣传力度,提高我市美丽乡村对外知名度和影响力。四要完善督查考评机制。将美丽乡村建设工作纳入乡镇部门年度工作目标绩效考核,严格实行领导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通过“月通报、季考评”等方式强化督查,强化排名动态管理,扎实推进美丽乡村建设。

    【篇五】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美丽乡村建设是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举措。根据2018年工作要点安排,州人大常委会组成以金相镇副主任为组长的调查组,于2018年7至8月深入全州8县市,对全州美丽乡村建设进行了情况调查。

    一、基本情况

    近年来,为深入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我州先后开展了“集中整治村屯环境”“村屯环境提升”“创建美丽乡村”等活动,农村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生产生活条件以及村容村貌、人居环境、民生福祉均得到明显提升和改善。全州已累计创建州级魅力乡村62个、标兵村475个,合计占全州行政村的51%。全州获评中国最美休闲乡村6个、全国一村一品示范村镇10个、中国少数民族特色村寨13个、吉林省最美乡村50个。

    (一)强化项目引领,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显著提升。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自2016年在全州范围内开展“四好农村路”建设以来,全州完成农村公路建设354.31公里、治理隐患里程348.9公里、危桥改造62座,完成总投资4.353亿元。养护农村公路410.5万延米,全州农村道路实现村村通,屯屯通达到80%以上。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2005年以来,全州累计投入资金9.04亿元,建设各类农村饮水安全工程2231处。解决了99.05万农村居民、农林场和农村学校饮水安全问题,基本实现安全饮水全覆盖,全州自来水普及率达到98.1%。自2014年全省推进省级新农村重点建设以来,全州160个村被列为省级重点村,获得省级重点村项目资金1.1142亿元,开展农村围墙、边沟、房屋等基础设施维修和改造,提升了村容村貌。推进农村危房改造。2009年以来,全州农村危房改造共计完成67276户,户均改造补贴15750元,从根本上改善了农民住房条件。目前全州共有农村危房存量2974户,今年全州农村危房改造任务1833户,已开工364户。推进农村电子商务建设。全州有6个县(市)获批“国家级电商进农村综合示范县”,建成村、镇电商服务站点1200余个,有4个镇、18个村获得省级电商示范镇、示范村,全州县、乡、村三级农村电商公共服务体系初步建立。推进农村电网升级改造工程。今年全州农网改造升级工程共进行2个批次9个项目,计划投资1.03亿元,新建及改造10千伏线路255.9千米。

    (二)强化民生引领,农村公共服务建设日趋完善。农村文化广场建设实现全覆盖。到2017年底,全州已完成1004个行政村文化小广场建设,今年又开工建设17个。自此,除纳入珲春国家虎豹公园、图们化工园区、延吉空港经济区建设内30个村外,全州实现行政村文化小广场全覆盖。完成751个农村基层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建设,今年将完成全部建设任务,实现全覆盖。推进农村养老大院建设。目前我州农村老年人达16.41万人,2012年以来,全州共争取下拨省州专项补贴4288.7万元,支持514个农村养老大院新建、扩建和维修改造。目前全州建制村全部设立了“农村居家养老服务大院”。农村基本医疗条件得到全面改善。根据区域卫生规划和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全州设置村卫生室894个,实现全覆盖。今年以来,全州投入2300余万元,新建村卫生室29个,改建、扩建和修缮318个。全州共配备村医835人,村医收入和卫生室运行经费均高于我省最低标准。

    (三)强化生态引领,农村人居生活环境更加优美。一是全面整治农村卫生环境。重点清理“五线一环”地带及村屯周边垃圾。生活垃圾基本采取村集中、乡转运、县处理的方式,全州固定农村保洁人员3443名,落实长效保洁机制,农村环境清洁率达到80%以上。二是推进畜禽粪污综合治理。开展第二次畜牧养殖业污染源普查,加快养殖小区建设,推进人畜分离。加大粪污肥料化处理,全州有机肥年生产能力5000吨以上的企业达到8个。全州畜禽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配套率达41.3%、粪污综合利用率达74.2%。三是推进农村厕所改造。2016年以来,全州共完成农村厕所改造28200户,涉及663个行政村,全部改为水冲厕所。目前全州农厕改造存量35190户。今年全州改造指标9600户,正积极落实改造任务。四是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加强农村排污管网、边沟等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提高污水治理力度。全州计划三年内完成9个重点镇污水处理厂建设工作,今年完成大石头镇污水处理厂建设。五是推进农业生产废弃物治理。全州“十三五”以来共争取秸秆综合利用项目8个,开展秸秆、废弃菌袋综合利用,推广清洁种养殖和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等技术,全州秸秆综合利用率达50%以上。

    (四)强化文化引领,少数民族文化特色更加鲜明。近年来,我州依托少数民族特色村寨建设,促进朝鲜族民族文化传承,提升了美丽乡村建设文化底蕴,一批具有民俗风情、村容整洁、服务配套的特色村寨初步建成。今年全州又投入国家少数民族特色村寨保护与发展资金900万,整合各类资金1亿多元,再建10个少数民族特色村寨,发展乡村旅游产业。推进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命名了22个非遗项目传承基地和12个展示点,公布了134名代表性传承人。弘扬东北抗联精神,打造红色文化,建设珲春大荒沟、汪清红日村等一批红色主题文化园区和红色教育基地,实现美丽乡村建设与红色文化融合。

    (五)强化旅游引领,休闲农业乡村旅游发展迅速。全州重点依托长白山、六鼎山、镜泊湖等5a景区沿线,推进乡村游、民俗游。初步统计目前全州休闲农业主体近千家,农家乐500多个。延吉春兴村通过招商引资打造成为集休闲、度假、娱乐、养生为一体的综合性度假区。目前全州已建成30多个具有较强区域影响力的民俗文化旅游村。通过发展休闲农业、乡村旅游等农业新业态,推动农村一二三产业深度融合,丰富了美丽乡村建设内涵。

    (六)强化宣传引领,载体创建活动内容更加丰富。近年来,全州通过“美丽村官”“魅力乡村”“美丽庭院”等评选活动,形成美丽乡村建设比学赶超的浓厚氛围。自2014年起,累计评选美丽村官40名,打造美丽庭院和干净人家7.1万户。敦化、延吉等县(市)先后启动农村整县美化工程,全州美化村屯894个、打造美化绿化景观带8条。自2012年起,全州已开展了6批“十佳魅力乡村”评选,全州有62个村达到人口产业聚集、生态环境良好、村容村貌优美、文化活动鲜明的魅力乡村标准。

    二、主要问题

    一是农村人口外流严重。劳务输出和转移就业使我州农村空心化、农户空巢化加剧,农村人口外流现象更加普遍,据2016年人口普查数据,全州农村户籍人口705291人,户数229406户。目前在籍实际人口35万人左右。农村缺乏各类人才,劳动力资源普遍短缺,美丽乡村建设与产业发展脱节。村集体经济发展落后,全州475个行政村集体无经营性收入,美丽乡村建设缺少内生动力。(详见附表12017年村级集体经济经营性收入调查表)

    二是乡村建设缺少规划引领。我州乡村建设缺乏统一规划,据统计,目前全州302个行政村编制完成村级庄规划,但规划权限放的过低,顶层设计弱化,大部分乡村规划缺少统筹管理和系统衔接,水、电、路、房等基础设施建设缺少统筹考虑,造成重复建设和资源浪费。部分村屯建设杂乱无章,尚未形成中心镇、一般镇、中心村、一般村屯协调发展的乡村格局。乡村规划的刚性不够,一些地方政府把目光投向凸显短期政绩的项目中,形式大于内容,忽视农村振兴的长远考虑。

    三是环境整治任务压力大。我州农村人居环境基础差、底子薄,各县市财政薄弱,按照国家、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要求,我州农村危房改造、厕所改造、垃圾治理以及生活污水治理等工作所面临的资金缺口、人力物力配备的压力很大。目前还有一些屯道没有实现硬化,部分村道维修保养不及时,破损严重;
    环卫配套设施不全健,农村保洁机制没有落实到位;
    农村养老服务设施简陋,与城镇养老设施差距很大;
    农村贫困户住房改造任务依然繁重,还有1万多户无人居住的破败倒塌房屋由于联系不上房主等原因无法改造,影响整村整治和建设,甚至影响脱贫攻坚任务的如期完成(详见附表2全州农村破败或倒塌无人居住房屋统计表)。我州农村人口多数居住分散,地处高寒山区,目前各县市虽然在积极探索和推进农村室内水冲式厕所改造模式、农村生活垃圾和污水城乡一体化集中处理和ppp社会化运作模式,但是否符合我州农村实际情况,仍需探索。农作物秸秆以及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水平不高,以食用菌发展为主的村屯周边依然存在废弃菌袋乱丢乱弃现象,污染生态系统和环境。农村畜禽养殖污染比较普遍,尚未得到有效治理。大部分村屯缺少标准化养殖小区建设,村内畜禽养殖以及人畜混居现象较为普遍,脏、乱、差现象依然存在。我州大部分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仅限于化粪池和沉淀池,且防渗措施不健全,处理工艺粗糙,存在着环境污染的隐患。(详见附表3全州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统计表)

    四是农民主体意识薄弱。受传统生活习俗观念的影响,我州农村人居环境生活方式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目标之间还存在很大差距。美丽乡村建设基本为政府推动,部分农民存在坐享其成和等、靠、要的思想,自己动手建设美化家园的意愿不强。

    三、几点建议

    今后一个时期,我州美丽乡村建设应继续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建设我州美丽乡村,推进我州城乡融合发展,加快我州农业农村现代化。报告提出如下建议:

    (一)加大返乡创业回引力度,推进乡村人才振兴。鼓励外出劳务农民返乡创业,对返乡创业人员给予金融、土地和产业政策等方面的扶持,最大限度的满足农村产业发展的人才需求。以冬春科技大培训、新型职业农民培训以及贫困村致富带头人培训为载体,提升农民职业技能水平。积极推进农村实用人才、农业专家队伍、农业科技推广队伍建设,加大对基层文化专业人才和医疗卫生队伍建设,最大限度的满足农业生产人力资源、基层文化和医疗卫生专业人才的需求。

    (二)强化规划引领,促进乡村生态宜居。以生态宜居为目标,以县域为单位,前瞻性规划好村镇体系,因地制宜编制乡村规划。加强乡村规划的统筹管理和系统衔接,形成城乡融合、区域一体、多规合一的美丽乡村规划体系。强化各级政府对乡村规划建设的必要管控,解决村庄无序扩展、随意建设问题,按照空间布局科学、功能定位合理、梯次衔接有序、实施落地可行的要求,形成中心镇、一般镇、中心村、一般村屯协调发展的乡村格局。建立农房建设质量与风貌管理制度,注重保留乡村历史形成的自然肌理和历史文脉。对生态环境敏感区以及纯农区小型分散自然村落等区域,优先安排农民集中居住项目。

    (三)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促进农村人居环境改善。明确主攻方向,一是加快推进农村生活垃圾集中处理,严格收集、转运、处理等关键环节,推进城乡环卫一体化建设。二是加快推进农村污水治理,因地制宜,循序渐进改善提升农村水环境质量。三是加快推进厕所革命,落实配套资金,加强政策宣传引导,做好经验技术推广和质量监督,确保建成群众满意、实事求是的民心工程。四是加快推进农业废弃资源利用,严格落实秸秆禁烧制度,加强秸秆、废弃菌袋收储运体系建设。五是积极开展第二次畜牧养殖业污染源普查,加快农村牧业小区建设,推进村屯人畜分离;
    推进高效生态循环产业示范区建设,实现规模养殖循环化,从根本上解决畜禽粪便污染。六是加快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打通农村交通“最后一公里”。七是以点带面,开展“美丽庭院”“干净人家”评比,创建美丽宜居乡村。

    (四)推进乡村绿色发展,促进农村一二三产融合。以农业供给侧改革为主线,进一步优化产业结构和布局,推进一村一品、一乡一业产业发展,促进农民增收。开发乡村农业多种功能,依托村屯生态和资源优势,培育农村优势主导产业,大力实施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精品工程,建设设施完备功能多样的休闲观光园区、乡村民宿、特色村寨。对利用闲置农房发展民宿、养老等项目便利市场准入,加强事前事中事后监管和服务,支持乡村共享经济、创意农业和特色文化发展。加快推进集体经营性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明晰集体产权关系,以产业为依托,发展新型集体经济,通过保底分红、股份合作,利润返还等形式让农民合理分享全产业链增值收益,激发和增强农民建设美丽乡村的内生动力。

    (五)加强农村公共文化建设,促进乡村文化振兴。推进乡风文明,加强乡村基层公共文化内容配送,发挥村规民约的规范作用,移风易俗,开展乡风评议。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引领并激发村民建设美丽乡村的自觉意愿,带领村民建设美好家园。以民族文化保护与传承为切入点,建立农村民俗文化基地,开展传统民俗文化活动,挖掘美丽乡村建设文化底蕴,丰富村民的文化生活。

    (六)提高村民自治水平,增强乡村善治能力。加强农村基层基础工作,健全自治、法制、德治的乡村治理体系,培养造就一批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的“三农”工作队伍。鼓励引导村民自治,明确村民委员会、村集体经济组织职责权限,促进农村基层民主和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建设的发展。强化村民自治组织民主监督,以村民需求为导向,通过实行村务公开、少数服从多数的民主决策机制和公开透明的工作原则,研究解决诸如无人居住的破败倒塌房屋无法改造影响整村建设和脱贫摘帽等事关村民切身利益及普遍关心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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