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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年度xx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优秀范文】

    时间:2022-09-25 20:35:13来源:百花范文网本文已影响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2年度xx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优秀范文】,供大家参考。希望对大家写作有帮助!

    2022年度xx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优秀范文】

    xx市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6篇

    第1篇: xx市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x年全县政务公开工作要坚持以x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xx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x〔x〕38号)精神,着力提升政务公开质量,以公开稳预期、强监督、促落实、优服务,为进一步提高政府治理能力,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维护社会稳定发挥积极作用。

    一、围绕重点领域,深化信息公开

    (一)推进行政决策公开。

    1.县政府全体会议、常务会议及各乡镇部门重要会议讨论决定事项、政府及政府部门制定的政策文件,除依法不予公开的外,及时通过政府网站、政府公报、政务新媒体等渠道公开,促进依法行政,推动政策落实。(牵头单位:县政府办公室,责任单位:各乡镇、县政府各部门)

    2.建立企业家参与涉企政策制定机制,县政府及部门出台或者调整相关政策,由牵头负责部门向有代表性的企业、行会、商会以及律师协会征求意见,并在政策文件中设定适当的章节或条款,明确相关政府信息公开的责任主体、内容方式、完成时限等,增强政策文件的科学性、适用性。(牵头单位:县政府办公室,责任单位:各乡镇、县政府各部门)

    3.完善重大行政决策预公开制度,县政府及部门对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和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重要改革方案、重大政策措施、重点工程项目等,除依法不予公开的决策事项外,由牵头负责单位在决策前向社会公布决策草案、决策依据,并通过听证座谈、咨询协商、网络征集等多种方式,广泛听取意见。(牵头单位:县政府办公室,责任单位:各乡镇、县政府各部门)

    (二)推进行政执行公开。

    1.加大督查工作公开力度,围绕x、市x年政府工作报告任务落实情况,加大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保稳定等系列政策的执行落实情况公开力度。(牵头单位:县政府办公室,责任单位:各乡镇、县政府各部门)

    2.加大审计工作公开力度,及时公开审计工作报告和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加大部门预算执行、政府投资项目竣工决算、专项审计等审计结果公开力度。(牵头单位:县审计局,责任单位:各乡镇、县政府各部门)

    3.跟踪掌握重大行政决策执行实施情况,了解社会公众和利益相关方的意见建议,开展决策执行效果评估,根据工作需要,及时调整完善相关政策并向社会公开。(牵头单位:县政府办公室,责任单位:各乡镇、县政府各部门)

    (三)推进行政执法公开。

    1.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全面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重点监管、信用监管等监管机制,检查处置结果通过相关政府网站、“信用中国(xx)”“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x)”、政务新媒体等平台即时公布。(牵头单位:县发改局、司法局、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各乡镇、县政府相关部门)

    2.按照“谁执法、谁公示”“谁监管、谁公示”“谁检查、谁公示”的原则,集中向社会依法公开行政执法职责、执法依据、执法标准、执法程序、监督途径等信息,提高监管和执法的公正性、威慑力和公信力。(牵头单位:县司法局,责任单位:各乡镇、县政府相关部门)

    3.建立社会公众意见反馈互动机制和公示平台管理维护机制,畅通投诉举报、行政复议、利益诉求等渠道,提高行政执法的社会监督力度。(牵头单位:县司法局,责任单位:各乡镇、县政府各部门)

    (四)推进重点领域公开。

    1.深化“三大攻坚战”信息公开。防范金融风险领域,在解决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推动金融改革等方面,依法公开相关信息。精准脱贫领域,公开扶贫政策、扶贫规划及扶贫项目等信息,加强对特定区域、特定群体公开贫困识别、贫困退出等信息。污染防治领域,围绕“蓝天、碧水、净土”三大保卫战,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落实等方面,做好大气污染防治、水污染防治、土壤污染管控和修复等信息公开工作;加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环境保护执法监督、环境投诉处理等信息公开;及时发布重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处置情况,健全生态环境保护信息强制性披露制度。(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x分局、x工业园区、农业农村局、财政局,责任单位:各乡镇、县政府相关部门)

    2.深化“放管服”改革信息公开。围绕“放管服”改革,做好减税降费、“证照分离”改革、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压缩企业开办时间、优化企业注销办理流程、压减行政许可、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动态调整、清理规范基层各类涉企乱收费项目等方面的公开工作。推行市场主体和个人“全生命周期”的办事服务事项集成式、一站式公开,在x政务服务网大厅集中公布“四级四同”政务服务清单目录。继续加大各类证明事项清理减并力度,对确需保留的证明实行清单管理并集中在政府门户网站、x政务服务网和各级政务服务机构公开。(牵头单位:县政府办公室、发改局、司法局、财政局、市场监管局、审批服务管理局,责任单位:各乡镇、县政府相关部门)

    3.深化重点民生领域信息公开。突出做好就业、教育、医疗、养老、征地、公共文化等社会高度关注、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领域的信息公开工作。加大就业信息公开力度,依托政府门户网站、12333便民服务热线等载体,及时公开各项就业创业政策和公益性岗位安置、高校毕业生创业引领计划以及各项就业服务活动,公布相关补贴申领条件、申领程序等信息,努力营造公平就业创业环境。加大教育信息公开力度,全面推进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政策信息公开,要通过各种形式提前1-3个月公开义务教育招生方案、片区划分、学校情况、招生结果等信息,有序公开幼儿园分布、治理等学前教育信息。加大医疗信息公开力度,全面公开分级诊疗、现代医院管理、全民医疗保障、药品供应保障、综合监管等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制度建设的政策、进展等相关信息,重点公开医疗服务、药品召回、医保监管、疫苗监管、公立医疗卫生机构绩效考核结果等信息,建立违规违纪问题处理结果公开机制,改善群众就医感受。加大征地信息公开力度,落实好自然资源部关于农村集体土地征收信息公开的要求,加快历史征地信息补录进度,依托x征地信息共享平台,解决基层征地信息公开内容不全面、公开程序不健全、群众获知信息不便捷等问题,做好征地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责任单位:县教体局、民政局、人社局、自然资源局、市场监管局、文广局、卫健局、医保局,各乡镇)

    4.深化财政信息公开。落实财政部关于加强财政预决算、预算绩效管理领域信息公开的要求,试点推进重大决策和项目绩效目标、绩效自评以及重点绩效评价结果随同预决算草案同步报送政府、人大报告,全面推进绩效信息公开;督导各乡镇、各部门预算绩效目标公开,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自评结果公开,重点项目绩效评价结果公开。县财政局组织全县财政预决算公开专项检查和考核统计工作,及时公布检查结果。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的通知》(x〔x〕209号)要求和x财政厅指导,定期公开县政府债务限额、余额、政府债券存续期使用情况等信息。(牵头单位:县财政局,责任单位:各乡镇、县政府相关部门)

    (五)推进政策解读。围绕“建设美丽新x、共圆伟大中国梦”主题,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三大攻坚战”“三大战略”、优化营商环境、乡村振兴战略和“互联网+教育”示范区、“互联网+医疗健康”示范区为重点,全面公开、精准解读政策措施,确保政策内涵透明、信号清晰。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政策文件与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解读材料于政策文件印发公布后3个工作日内挂网发布。县政府各部门提请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的议题和提请印发的文件,可以公开的,均需开展解读,采取视频、动漫、图解等方式,提升解读的准确性、权威性、贴近性。x年,政策文件解读要达到100%,其中图解达到80%以上。探索政策吹风会、媒体通气会、新闻发布会等制度,在重要政策出台、重点工作推进、重大事件发生时,县政府、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出席相关活动,履行好信息发布、权威定调等职责。各乡镇主要负责同志,与宏观经济和民生关系密切的县政府部门主要负责同志,1年内解读重要政策不少于2次。(牵头单位:县政府办公室,责任单位:各乡镇、县政府各部门)

    (六)回应社会关切。强化政务舆情回应意识,坚持将政务舆情回应作为网络舆情处置的重要环节,落实主体责任,把握回应重点,做好研判处置。时刻关注减税降费、金融安全、生态环境、脱贫攻坚、教育改革、食品药品、卫生健康、养老服务、市场监管、社会保障、社会治安、房地产市场等热点,以及办事服务的堵点痛点,加强舆情监测、研判、回应,及时解疑释惑,主动引导,化解矛盾。加强突发事件舆情风险源头研判,增强回应的针对性,保持正确的舆论导向,特别是在重大政务舆情处置中,让公众在“指尖”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在场、在线、在岗”。(牵头单位:县委网信办,责任单位:各乡镇、县政府各部门)

    二、对标规范标准,加强平台建设

    (七)推动政府网站规范发展。加强政府网站内容建设和发布审核,把好政治关、政策关、保密关、格式关和文字关。完善常态化监管,加大“问题网站”曝光深度和问责力度。抓好机构改革后政府网站新建、整合、改版、迁移等工作和政府网站域名集中清理。推进政府网站部署互联网协议第六版(IPv6),县政府门户网站要全面支持互联网协议第六版。(责任单位:县政府办公室)

    (八)推动政务新媒体有序发展。理顺政务新媒体管理机制,明确主管、主办单位职责,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做好开设整合、内容保障、安全防护、监督管理等工作。按照“谁开设、谁管理”的原则,落实政务新媒体主体责任,严格内容审查把关,不得发布与政府职能无直接关联的信息。县人民政府集中力量做强做优1个主账号,政府各部门及乡镇等根据实际需要开设政务新媒体并做好运维管理。县政府门户网站对本级政务新媒体进行集中展示,推进整体协同、响应迅速的政务新媒体矩阵建设。统筹推进政务新媒体与政府网站的协同联动、融合发展,提升信息发布、解读回应、政民互动、办事服务的整体水平。(牵头单位:县政府办公室,责任单位:各乡镇、县政府各部门)

    (九)推动政府公报创新发展。健全政府公报编校审发等办刊规范和制度体系,严格实行“组稿三审制”“清样三校制”,严把保密审查、筛选编辑、校对审读等关口,确保准确性,提高权威性。办好政府公报电子版,实现电子版与纸质版同步发行,逐步推行政府公报移动端展示。建设政府公报网上数据库,加快推进历史公报入库管理。全面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报送制度、联络员制度和报送刊登情况通报制度,县政府各部门制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印发后5个工作日内报送县政府办公室,供《县人民政府公报》刊登。(牵头单位:县政府办公室,责任单位:县政府各部门)

    (十)加快办事大厅融合发展。结合机构改革职责调整,梳理编制并公布进驻办事大厅的审批服务事项、办事指南、办事流程等。整合优化实体政务大厅“一站式”功能,实现“一个窗口”“一次办理”和“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次”,推动更多服务事项“单点登录”“一网通办”,让企业和群众办事更便捷。继续清理整合政务热线,推动各类政务热线与政府网站互动交流系统互联互通,共享共用政策业务咨询知识库,实现“一号对外”,切实解决热线电话号码多、打不通、无回应等问题。(牵头单位:县审批服务管理局,责任单位:各乡镇、县政府各部门)

    三、强化保障措施,提升工作水平

    (十一)强化组织领导。各乡镇、县政府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理顺领导体制、工作机制,并根据政务公开新任务新要求新职责,加强机构建设、人员配备和经费保障。县政务公开领导小组要定期听取汇报,研究重大问题。继续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效能目标管理考核,所占分值权重不得低于4%。(牵头单位:县政府办公室,责任单位:各乡镇、县政府各部门)

    (十二)推广试点成果。全面推广国家级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经验,县政府各部门结合国家部委、x厅局制定的相关领域政务公开标准指引,尽快制定各自业务领域政务公开落实措施和主动公开清单目录,全面提升基层政务公开水平。(牵头单位:县政府办公室,责任单位:各乡镇、县政府各部门)

    (十三)推动会议开放。完善会议开放常态化机制,对涉及重大民生事项的会议议题,原则上要邀请利益相关方、公众代表、专家、媒体等列席会议。深化政府开放日、政务公开评议监督员制度,定期开展“公民走进政府”“评议政务公开”等活动,发挥政务公开评议监督员作用,定期评议各乡镇、县直部门政务公开情况。(牵头单位:县政府办公室,责任单位:各乡镇、县政府各部门)

    (十四)加强基础工作。机构改革涉及的县政府部门要依法公开本机关的“三定”方案等信息,9月底前完成主动公开基本目录更新。建立行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公开台账,做好与公文管理系统和合法性审核管理信息平台的衔接部署。抓好新修订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贯彻落实,加强政务公开业务培训,切实增强公开意识和能力。(牵头单位:县政府办公室,责任单位:各乡镇、县政府各部门)

    第2篇: xx市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工作要点: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做好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系列部署,坚持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大力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不断提升政务公开的质量和实效,推动转变政府职能、深化简政放权、创新监管方式,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助力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

    一、着力加强公开解读回应工作

    (一)围绕建设法治政府全面推进政务公开。要把公开透明作为政府工作的基本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政府全体会议和常务会议讨论决定的事项、政府及其部门制定的政策,除依法需要保密的外应及时公开,以公开促进依法行政和政策落地见效,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制定出台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的政策文件,要对公开相关信息作出明确规定,使政策执行更加阳光透明。结合政府机构改革和职能优化,做好政府部门权责清单调整和公开工作,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推动政府部门依法全面规范履职。进一步推进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对社会广泛关注、关系国计民生的建议和提案,承办单位原则上要公开答复全文。建立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信息公开机制。全面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多渠道全方位及时公开综合监管和检查执法信息,提高监管效能和公正性,增强监管威慑力和公信力。

    (二)围绕重点领域加大主动公开力度。抓好财政预决算、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公共资源配置、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的贯彻落实,地方各级政府和国务院有关部门要按职责做好有关工作。推动市县级政府及其部门全面公开财政预决算信息。制定地方政府债务信息公开办法。结合实际选取本地区本行业社会关注度高的重大建设项目,突出做好中标结果公示、合同订立及履行情况、征收土地方案、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等信息的公开工作。依法做好公共资源交易公告、资格审查结果、交易过程信息、成交信息、履约信息以及有关变更信息的公开工作。构建以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为枢纽的公共资源交易数据共享平台体系,推动实现公共资源配置全流程透明化。进一步推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社会救助托底保障、食品安全、重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调查处理等信息公开,注重运用技术手段实现公开的信息可检索、可核查、可利用。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把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纳入主动公开基本目录,持续加以推进;
    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中公布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三)围绕稳定市场预期加强政策解读。牢牢把握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根本要求,聚焦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建设创新型国家、深化基础性关键领域改革、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扎实推进区域协调发展战略、积极扩大消费和促进有效投资、推动形成全面开放新格局、提高保障和改善民生水平等重大部署,解读好相关政策措施、执行情况和工作成效,赢得人民群众的理解和支持。国务院部门要加强制度建设,落实信息发布的主体责任,主要负责同志要履行好重大政策“第一解读人”职责,通过积极参加国务院新闻办新闻发布会、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等方式,深入解读政策背景、重点任务、后续工作考虑等,及时准确传递权威信息和政策意图。对一些专业性较强的政策,牵头起草部门要注重运用客观数据、生动实例等,进行形象化、通俗化解读,把政策解释清楚,避免误解误读。重点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三大攻坚战相关政策措施的解读工作,密切关注市场预期变化,把握好政策解读的节奏和力度,主动引导舆论,为推动政策落实营造良好环境。

    (四)围绕社会重大关切加强舆情回应。增强舆情风险防控意识,密切监测收集苗头性舆情,特别是涉及经济社会重大政策、影响党和政府公信力、冲击道德底线等方面的政务舆情,做到及时预警、科学研判、妥善处置、有效回应。做好就学就医、住房保障、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食品药品安全、养老服务等民生方面的热点舆情回应,准确把握社会情绪,讲清楚问题成因、解决方案和制约因素等,更好引导社会预期。建立完善与宣传、网信、公安、通信管理等部门的快速反应和协调联动机制,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联系,提高政务舆情回应的主动性、针对性、有效性。稳妥做好突发事件舆情回应工作,及时准确发布权威信息。开展政务舆情应对工作效果评估,建立问责制度,对重大政务舆情处置不得力、回应不妥当、报告不及时的涉事责任单位及相关责任人员,要予以通报批评或约谈整改。

    二、着力提升政务服务工作实效

    第3篇: xx市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X年政务公开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学习贯彻党的X、X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和X来X视察重要讲话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系列部署,坚持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大力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和结果公开,以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为契机,推进政务公开内容清单化管理、政务公开流程规范化运行、政务公开方式立体化拓展,不断提升政务公开的质量和实效,推动转变政府职能、深化简政放权、创新监管方式,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为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和丘陵地区经济强县提供坚强保障。

    一、深化公开内容,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

    (一)围绕群众关切事项,强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国办发〔X〕94号)精神,省、市、县政府审批或核准的对经济社会发展、民生改善有直接或重要影响的投资项目,要及时通过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征地信息平台、信用信息共享服务平台等渠道,公开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信息。重点做好批准服务信息、批准结果信息、招标投标信息、征收土地信息、重大设计变更信息、施工有关信息、质量安全监督信息、竣工有关信息等八类信息及实施过程中产生的信用信息公开工作。各地、各部门要选取本地区本行业社会关注度高的重大建设项目纳入公开范围。(牵头单位:县发展改革局)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国办发〔X〕97号)精神,积极推进住房保障领域、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领域、矿业权出让领域、政府采购领域、国有产权交易领域、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领域等六大类公共资源配置事项信息公开力度,依法做好公共资源交易公告、资格审查结果、交易过程信息、成交信息、履约信息以及有关变更信息的公开工作。(牵头单位:县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国土资源局、县发展改革局)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国办发〔X〕10号)精神,加大脱贫攻坚领域、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领域、教育领域、基本医疗卫生领域、环境保护领域、灾害事故救援领域、公共文化体育领域等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的决策、管理、服务、执行、结果信息公开力度。(牵头单位:县扶贫和移民工作局、县民政局、县教育科技体育局、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县环境保护局、县文化广播新闻出版局、县级相关部门)进一步推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社会救助托底保障、食品药品安全、重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调查处理等信息公开,注重运用技术手段实现公开的信息可检索、可核查、可利用。(牵头单位:县扶贫和移民工作局、县民政局、县食品药品监管局、县环境保护局)深化全县政府预决算公开,除涉密信息外,及时公开经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或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的预算、预算调整、决算、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及报表,并对本级财政转移支付安排、执行的情况以及举借债务的情况等主要事项作出说明。根据财政部制定出台地方部门和单位预决算公开办法、债务信息公开办法的进展情况以及修订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的安排部署,及时制定出台全县相关具体操作办法,补充完善全县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牵头单位:县财政局)

    (二)围绕推进高质量发展,强化产业转型升级和产品质量提升信息公开牢牢把握高质量发展的根本要求,聚集实施“六大突破”、强化“六个推进”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当前重点工作,加大相关政策措施、执行情况和工作成效解读,积极推广工作经验、工作方法、实际案例,加快推动改革红利尽快释放。多渠道开展招商引资相关政策宣传解读,公开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和政府定价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牵头单位:县政府办公室、县发展改革局、县招商局、县财政局)坚持淘汰落后产能公开公示制度,依法有序引导落后产能退出市场。(牵头单位:县经济和信息化局)依法加强对产业、产品、工程、服务、环境五大领域的质量监管,公开质量动态信息,建立质量违法行为记录及公布制度,鼓励群众参与质量共建共治。严格实施缺陷产品召回制度,公开发布缺陷产品名单及后续处理情况信息,促进中高端产品供给。(牵头单位: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县食品药品监管局、县工商和质量技术监督管理局、县级相关部门)

    (三)围绕抓好“三大攻坚战”,强化重点任务信息公开围绕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主动公开扶贫相关政策,做好扶贫规划、扶贫项目名称、资金来源、实施期限、预期目标、实施结果、实施单位及责任人、举报电话、检查验收结果等信息公开,按规定向特定区域特定人群公开贫困识别、贫困退出、扶贫资金分配使用情况、帮扶责任人、扶贫成效等信息。(牵头单位:县扶贫和移民工作局)围绕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攻坚战,加强金融政策解读和舆论引导工作,稳定市场预期,加大违法违规金融行为查处、曝光力度,防止虚假宣传、恶意炒作,形成有利于经济平衡健康发展、社会大局和谐稳定的良好金融生态环境。(牵头单位:县政府金融办)围绕污染防治攻坚战,加快建设全县生态环境监测网络,逐步建立全县统一的生态环境监测信息发布机制;
    及时发布空气质量预警预报信息,X年底前全面公开县级城市环境空气质量情况和国、省控及以上水质自动监测站水质信息;
    设立“环境违法曝光台”,加强环保督察整改信息公开,以实实在在的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和环境质量改善成效取信于民。(牵头单位:县环境保护局)

    (四)围绕优化政务服务,强化“放管服”改革信息公开认真贯彻落实《X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X省推进“放管服”改革X年工作要点的通知》(X办发〔X〕25号)、《X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X市推进“放管服”改革X年工作重点的通知》(X府办发〔X〕19号),及时公开国家和省关于“互联网+政务服务”有关政策落实情况,加大政务服务事项清理规范、减证便民专项行动、商事制度改革等改革结果和改革成效公开力度,扩大“放管服”改革影响力。深化简政放权,结合政府机构改革和职能优化,根据法律法规修订及国家取消下放等情况,动态调整我县行政权力清单,及时公开发布《X县县级行政许可事项清单(X年版)》。根据国家统一部署,建立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信息公开机制。(牵头单位:县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推进网上办事服务公开,借鉴“不见面审批”等典型经验和做法,清理并及时公布“最多跑一次”清单和“全程网办”清单。加强实体政务大厅建设,推动线下线上融合,推动平台向基层延伸,统一线上线下政务服务事项和办事指南,建立完善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群众留言、咨询的受理、转办和反馈机制。(牵头单位:县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县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优化审批办事服务,及时公开相关工作措施、工作进展、改革成效等信息。全面清X县乡两级涉及群众办事的不合法不合理证明和手续,公开清理结果。规范办事指南和审查工作细则,办事指南之外不得增加其他要求;
    办事条件发生变化的事项,应在完成审批程序后1个工作日内公开变更后的相关信息和具体实施时间。实行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与X政务服务网办事服务信息X管理,确保相关信息准确一致,方便群众和企业办事。(牵头单位:县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县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五)围绕保障和改善民生,强化惠民便民政策措施信息公开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及时公布省十项民生工程及20件民生实事年度实施方案,动态公开工作推进情况,年底公布各项民生项目和资金拨付完成情况,主动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牵头单位:县政府民生办)加大城乡低保、特困人群救助供养、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等信息公开力度,及时发布就业创业政策措施、特殊群体就业专项活动、人员招录和就业供求信息,主动公开公租房租赁政策、租赁补贴发放以及棚户区改造、住房维修等信息。做好教育、医疗卫生、环境保护、食品药品监管和商品质量抽查检验、消费警示、提示等信息公开,推动全面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多渠道全方位及时公开综合监管和检查执法信息,增强监管威慑力和公信力。(牵头单位:县级相关部门)加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政策、成效、资金、项目安排等信息公开,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牵头单位:县农业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进一步推进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除涉密事项外,对社会广泛关注、关系国计民生的建议提案,承办单位原则上要公开答复全文。(牵头单位:县政府办公室)

    二、完善公开程序,促进政务公开全流程规范操作

    (六)及时准确发布信息。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政府全体会议和常务会议讨论决定的事项、政府及其部门制定的政策,除依法需要保密的外应及时公开,以公开促进依法行政和政策落地见效,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发〔X〕37号)和《X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27号),各级政府及其部门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应当在行政首长签发后3个工作日内,通过政府网站或其他公众媒体向社会公开,并对规范性文件的制定依据、主要内容、涉及范围、执行标准等进行解读。未经公布的行政规范性文件不得作为行政管理依据。其他重大行政决策事项除依法应保密的外,应当在行政首长签发后3个工作日内,通过政府网站或其他公众媒体公开决策的事项、依据和结果。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审查。政府信息公开前要依法依规严格审查,特别要做好公开内容表述、公开时机、公开方式的研判,避免发生信息发布失信、影响社会稳定等问题。要依法保护好个人隐私,除惩戒性公示公告、强制性信息披露外,对于其他涉及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公开时要去标识化处理,选择恰当的公开方式和范围。(牵头单位:县政府办公室)

    (七)加强政策解读回应。落实信息发布的主体责任,各地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履行好重大政策“第一解读人”职责,通过新闻发布会、电视广播、政务微信微博、公示栏等方式公开发布解读材料,深入解读政策背景、重点任务、后续工作考虑等,及时准确传递权威信息和政策意图。对一些专业性较强的政策,文件制发部门或牵头起草部门要注重运用客观数据、生动案例等,进行形象化、通俗化解读,把政策解释清楚,避免误解误读。(牵头单位:县政府新闻办公室、县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增强舆情风险防控意识,做到及时预警、科学研判、妥善处置、有效回应。密切监测收集苗头性舆情,特别是涉及经济社会重大政策、影响政府公信力、冲击道德底线等方面的政务舆情,做到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研判、第一时间处置。做好就学就医、住房保障、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食品药品安全、养老服务等民生方面的热点舆情回应,准确把握社会情绪,讲清楚问题成因、解决方案和制约因素等,更好引导社会预期。建立完善与宣传、网信、公安、经信等部门的快速反应和协调联动机制,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联系,提高政务舆情回应的时效性、主动性、针对性、有效性。加强信息发布归口管理,及时准确发布权威信息,确保舆情态势总体平稳。开展政务舆情应对工作效果评估,建立问责制度,对重大政务舆情处置不得力、回应不妥当、报告不及时的涉事责任单位及相关责任人员,要予以通报批评或约谈整改。(牵头单位:县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

    (八)扩大市场主体和社会公众的参与度。深入推进重大决策预公开制度。起草规范性文件除依法需要保密的外,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或者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义务有重大影响的,要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起草部门可以通过政府网站、新闻发布会及报刊、广播、电视等便于群众知晓的方式,公布文件草案及其说明等材料,并明确提出意见的方式和期限。对涉及群众重大利益调整的要深入调查研究,采取书面征求意见、座谈会、论证会或者实地走访等方式充分听取各方面特别是利益相关方的意见。建立意见沟通协调反馈机制,对相对集中的意见建议不予采纳的,公布时要说明理由。尝试对涉及重要民生事项的不同决策方案通过听证会、论证会开展公开讨论、辩论,公开讨论、辩论可探索在网络上进行。在制定市场准入、产业发展、招商引资、招标投标、政府采购、经营行为规范、资质标准等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规范性文件时,应当由起草单位进行公平竞争审查,并在合法性审查时向法制机构提供公平竞争审查结论。围绕政府工作和社会热点开展调查或民意征集,并及时在政府网站公布调查征集的结果。积极推进社会公众参与政府有关会议制度,在政府全体会议、常务会议及政府部门会议审议涉及重大民生事项和社会公众利益的议题时,邀请社会公众代表列席并听取公众代表意见。(牵头单位:县政府办公室)

    三、丰富公开方式,构建多渠道立体化信息供给体系

    (九)强化政府网站建设管理。对标《政府网站发展指引》(国办发〔X〕47号),优化调整网站绩效评估及常态化抽查通报等考评体系,加大整改问责力度,不断提升政府网站管理服务水平。加强政府网站内容建设,强化信息发布、解读回应、办事服务、互动交流等网站功能;
    落实政府网站主办单位职责,严格开办整合审批流程,将政府网站纳入全国政府网站信息报送系统规范管理。完善政府网站之间、政府网站与“两微一端”(政务微博、微信和移动客户端)和新闻网站等媒体之间的协同联动机制,不断丰富信息资源,扩大传播渠道;
    围绕用户体验和信息需求,运用新技术提升网站信息检索、在线互动等服务能力。完善政府网站安全保障机制,做好防攻击、防篡改、防病毒等工作。建立健全政府网站用户信息保护制度,确保用户信息安全。(牵头单位:县政府办公室、县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十)推进政务信息资源整合共享。启动全县非涉密政务信息系统向X市电子政务云平台迁移工作,做好县级政府网站、电子政务外网、电子政务应用系统IPv6升级改造前期工作。加快构建基于政务信息资源目录体系的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目录和公共信息资源开放目录,依托全市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交换平台和数据开放网站,结合自身领域叠加特色服务,积极推动政务大数据专题应用。(牵头单位:县政府办公室、县发展改革局)

    (十一)用好管好新媒体平台。充分发挥政务微博、微信、移动客户端等新媒体平台灵活便捷、互动性强的优势,做好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和办事服务工作,开展二次、多次传播,形成全方位、立体化传播态势,进一步增强公开实效,提升服务水平。按照“谁开设、谁管理”的原则,切实落实主体责任,严格内容审查把关,不得发布与政府职能没有直接关联的信息,信息发布失当、造成不良影响的要及时整改。加强“两微一端”日常维护管理,对维护能力差、关注用户少的可关停整合。(牵头单位:县政府新闻办公室、县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十二)加强传统公开载体运用。要根据各地各部门实际,采取贴近群众实际的公开方式,综合利用广播、电视、报纸、公示栏等传统平台和办事大厅、便民服务窗口等场所,多渠道发布政府信息,方便公众查询或获取。探索打造标准化公示栏,科学设置板块分类,着重公开与群众切身利益相关的事项。对群众关心关注的政府信息,可采取印制办事指南、惠民政策明白卡、宣传手册、典型案例选编等“口袋书”提高信息到达率。(牵头单位:县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

    (十三)整合各类政务热线电话。针对群众反映的政务热线号码过多、接通率低、缺乏统一管理的问题,县级以上地方政府要进行全面清理,推动整合除110、120、119等紧急类服务热线和因专业性强、集成度高、咨询服务量大确需保留的热线以外,包括公安、工商、质监、食品药品监管、物价、医疗卫生、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领域的政务咨询、投诉举报、建议意见等非紧急类政府服务热线,充分发挥12345市民服务热线运行平台作用,建立健全统一受理、按责转办、限时办结、统一督办、评价反馈的工作机制,努力做到“一号对外”“一站式服务”。加强市民服务热线日常值守和督办考核,提高热线服务水平。年底前将清理整合情况报县政府信息公开办备案。(牵头单位:县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县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县级相关部门)

    四、强化试点引领,着力提升政务公开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十四)开展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分别选择一个部门(县教育科技体育局)、一个乡镇(X镇)、一个村居(X镇X社区)开展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牵头单位:县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

    (十五)推进政务公开清单化管理。从群众实际需求出发,根据不同行政层级的职能职责,对照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公共服务事项和群众关切事项,探索梳理形成主动公开基本目录体系。要把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纳入主动公开基本目录,持续加以推进;
    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中公布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接受社会监督。要根据法律法规及行业管理要求,全面梳理优化各项业务工作流程,逐一分解业务工作环节,对应确定公开的内容、主体、时限、载体等,防止公开事项与业务工作脱节、目录实施与实际工作脱节。(牵头单位:县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县级相关部门)

    (十六)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X省政府信息公开实施办法》,严格落实新条例各项规定,调整完善相关配套措施,做好衔接过渡和宣传工作。(牵头单位:县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

    (十七)建立健全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制度。建立健全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制度。教育、生态环境、文化、旅游、卫生健康、住房保障、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等主管部门要探索建立相关领域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制度。(牵头单位:县级相关部门)

    第4篇: xx市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广安市广安区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来川视察重要讲话精神、省委十一届三次全会精神、省委书记彭清华来广安视察重要讲话精神以及市委五届六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系列部署,大力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和结果公开,推进政务公开内容清单化管理、政务公开流程规范化运行、政务公开方式立体化拓展,不断提升政务公开的质量和实效,助力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

    一、深化公开内容,推进政府信息公开阳光透明

    (一)围绕群众关切事项,加大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力度。深入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信息公开,区政府审批或核准的对经济社会发展、民生改善有重要影响的投资项目,要选取社会关注度高的重大建设项目,及时通过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征地信息平台等渠道,做好项目信息、中标结果公示、合同履行情况、征收土地方案、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等公开工作。加强公共资源配置事项信息公开,做好公共资源交易公告、资格审查结果、交易过程信息、履约信息等公开工作。依托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开展集信息公开、交易办理、进度查询、业务咨询于一体的一站式、全时段综合服务工作,推动公共资源配置全流程透明化。强化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决策、管理、服务、执行、结果信息公开,推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社会救助托底保障、食品安全、重大环境污染等信息公开。深化财政预决算信息公开,除涉密信息外,及时公开批准的预算、预算调整、决算、预算执行情况报告及报表,并对财政转移支付安排、执行情况及举借债务情况等事项作出说明。制定地方部门和单位预决算公开办法、地方政府债务信息公开办法,修订完善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牵头单位:区发改局、区财政局、区公管办;
    责任单位:各地各部门)

    (二)围绕推进广安区高质量发展,加大产业转型升级和产品质量提升信息公开力度。聚焦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加快建设川渝合作示范城市、嘉陵江流域国家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现代农业示范基地、红色旅游胜地等重大部署,加大相关政策措施、执行情况和工作成效解读,积极推广工作经验、工作方法。多渠道加强利用外资、境外投资、企业外债、鼓励类外商投资项目的税收优惠等政策宣传解读。公开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和政府定价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实施淘汰落后产能公开公示制度,依法有序引导落后产能退出市场。制定、发布战略性新兴产业(产品)发展指导目录,引导战略性新兴产业健康发展。依法加强产业、产品、工程、服务、环境等5大领域质量监管,公开质量动态信息,建立质量违法行为记录及公布制度,鼓励群众参与质量共建共治。(牵头单位:区发改局、区财政局、区经信局、区工商质监局;
    责任单位:各地各部门)

    (三)围绕抓好“三大攻坚战”,加大重点任务信息公开力度。围绕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加强政策解读和舆论引导,加大违法违规行为查处、曝光力度,防止虚假宣传、恶意炒作。围绕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主动公开扶贫相关政策,做好扶贫规划、项目名称、资金来源、预期目标、实施单位、举报电话等信息公开,向特定区域特定人群公开贫困识别、贫困退出、扶贫资金使用情况、帮扶责任人、扶贫成效等信息。围绕污染防治攻坚战,加快建设全区生态环境监测网络,逐步建立全区统一的生态环境监测信息发布机制;
    及时发布空气质量预警预报信息,年底前全面公开城市环境空气质量情况、省控及以上水质自动监测站水质信息;
    加强环保督察整改信息公开,设立“环境违法曝光台”,主动曝光环境违法行为典型案例。(牵头单位:区发改局、区财政局、区经信局、区住建局、区安监环保局、区扶贫移民局、区政府金融办;
    责任单位:各地各部门)

    (四)围绕优化政务服务,加大“放管服”改革信息公开力度。认真贯彻落实《广安市广安区推进“放管服”改革2018年工作要点的通知》(广安区府办发〔2018〕54号)精神,及时公开国家、省、市和区关于“互联网+政务服务”政策落实情况,公开政务服务事项清理规范、减证便民专项行动、商事制度改革等结果信息。深化简政放权,根据法律法规修订及国家、省、市取消下放等情况,动态调整全区行政权力清单,公开发布《广安市广安区行政权力清单(2018年版)》。建立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信息公开机制。推进网上办事服务公开,探索实施“不见面审批”,清理并及时公布“最多跑一次”清单和“全程网办”清单。提升实体政务大厅服务能力,推动线下线上融合,力争群众和企业办理事项“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次”。加快建设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推动平台向下延伸至乡、村(社区),统一线上线下政务服务事项和办事指南,完善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群众留言、咨询受理、转办和反馈机制。优化审批办事服务,及时公开相关工作措施、工作进展、改革成效等信息。全面清理县、乡两级涉及群众和企业办事的不合法不合理证明和手续,并公开清理结果。按照广安区公共服务事项目录,规范办事指南和审查工作细则,办事指南之外不得增加其他要求;
    办事条件发生变化的事项,应在完成审批程序后1个工作日内公开变更后的相关信息和具体实施时间。实行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与政务服务网办事服务信息同源管理,统一咨询问答知识库、政务服务资源库。(牵头单位:区委编办、区政府办公室、区发改局、区政务服务中心、区政府法制办、区工商质监局;
    责任单位:各地各部门)

    (五)围绕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大惠民政策措施信息公开力度。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及时公布民生工程、民生实事和自办民生项目年度实施方案,动态公开工作推进情况,年底公布各项民生项目和资金拨付完成情况。推进重点民生工作信息公开,加大城乡低保、特困人群救助供养、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等信息公开力度,及时发布就业创业政策措施、特殊群体就业专项活动、人员招录和就业供求信息,主动公开公租房租赁政策、租赁补贴发放及棚户区改造等信息。做好教育、医疗卫生、环境保护、食品药品监管和商品质量抽查检验、消费警示等信息公开,全面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及时公开综合监管和检查执法信息。加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政策、成效、资金、项目安排等信息公开,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深入推进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除涉密事项外,对社会广泛关注、关系国计民生的建议提案,承办单位要公开答复全文。(牵头单位:区政府办公室、区教科体局、区人社局、区住建局、区农业局、区商务局、区卫生计生局、区工商质监局;
    责任单位:各地各部门)

    二、优化公开程序,促进政府信息公开流程科学合理

    (一)及时准确发布信息。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政府全体会议和常务会议讨论决定的事项、政府及其部门制定的政策,除依法需保密外应及时公开,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各级政府及其部门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应当在签发后3个工作日内,通过政府网站或其他公众媒体向社会公开,并对规范性文件的制定依据、主要内容、涉及范围等进行解读。其他重大行政决策事项除依法应保密外,应当在签发后3个工作日内,通过政府网站或其他公众媒体公开决策的事项、依据和结果。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依法依规审查,特别要做好公开内容表述、公开时机、公开方式的研判,避免发生信息发布失信、影响社会稳定等问题。要依法保护好个人隐私,除惩戒性公示公告、强制性信息披露外,对于其他涉及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公开时要去标识化处理,选择恰当的公开方式和范围。(牵头单位:区政府办公室、区政府法制办;
    责任单位:各地各部门)

    (二)量质并举做好解读回应。各地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履行好重大政策“第一解读人”职责,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等方式,深入解读政策背景、重点任务、工作计划等,及时准确传递权威信息和政策意图。对一些专业性较强的政策,文件制发部门或牵头起草部门要注重运用客观数据、生动案例等,进行形象化、通俗化解读,避免误解误读。增强舆情风险防控意识,密切监测收集苗头性舆情,特别是涉及经济社会重大政策、影响党和政府公信力、冲击道德底线等方面的政务舆情,做到第一时间发现、研判和处置。做好就学就医、住房保障、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食品药品安全等民生方面的热点舆情回应,准确把握社会情绪,讲清楚问题成因、解决方案和制约因素等,更好引导社会预期。完善与宣传、网信、公安、通信等部门的快速反应和协调联动机制,提高政务舆情回应的时效性、主动性、针对性、有效性。加强信息发布归口管理,及时准确发布权威信息,确保舆情态势总体平稳。开展政务舆情应对工作效果评估,对重大政务舆情处置不得力、回应不妥当、报告不及时的涉事责任单位及人员,予以通报批评或约谈整改。(牵头单位:区政府办公室、区政府新闻办;
    责任单位:各地各部门)

    (三)扩大市场主体和社会公众参与度。深入推进重大决策预公开制度,起草规范性文件除依法需要保密外,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或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义务有重大影响的,要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起草部门可通过政府网站、新闻发布会及报刊、电视等方式,公布文件草案及其说明等材料,并明确提出意见的方式和期限。对涉及群众重大利益调整的要采取书面征求意见、座谈会或实地走访等方式,充分听取利益相关方的意见。建立意见沟通协调反馈机制,对相对集中的意见建议不予采纳的,公布时要说明理由;
    对涉及重要民生事项的不同决策方案,尝试以听证会、论证会的方式开展公开讨论、辩论。在制定市场准入、招商引资、招标投标、政府采购、资质标准等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规范性文件时,应由起草单位进行公平竞争审查,并向法制机构提供公平竞争审查结论。围绕政府工作和社会热点开展调查或民意征集,并及时在政府网站公布调查征集的结果。积极推进社会公众参与政府有关会议制度,在政府全体会议、常务会议及政府部门会议审议涉及重大民生事项和社会公众利益的议题时,邀请社会公众代表列席并听取公众代表意见。(牵头单位:区政府办公室、区政府法制办;
    责任单位:各地各部门)

    三、拓展公开方式,构建多元立体信息供给体系

    (一)强化政府网站建设管理。优化调整网站绩效评估及常态化抽查通报等考评体系,做好常态化抽查通报,不断提升政府网站管理服务水平。完善政府网站之间、政府网站与政务微博、微信、移动客户端和新闻网站等媒体之间的协同联动机制,运用新技术提升信息发布、解读回应、办事服务、互动交流等网站功能;
    严格政府网站开办整合审批流程,规范网站名称和域名管理,将各级各类政府网站纳入全国政府网站信息报送系统规范管理,杜绝随意下线、“假整合”等问题。大力推进政府网站建设集约化,健全站点建设、内容发布、组织保障等机制,加快政府网站向市集约化平台迁移。推进政府网站部署互联网协议第六版(IPv6),新建的政府网站要全面支持互联网协议第六版。加快构建基于政务信息资源目录体系的公共信息资源开放目录,依托电子政务外网和政府门户网站,建设统一规范、互联互通、安全可控的数据开放网站。完善政府网站安全保障机制,做好防攻击、防篡改、防病毒等工作。(牵头单位:区政府办公室、区发改局、区信访局、区公管办;
    责任单位:各地各部门)

    (二)用好管好新媒体平台。充分发挥政务微博、微信、移动客户端等新媒体平台灵活便捷、互动性强的优势,做好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和办事服务,开展二次、多次传播,形成全方位、立体化传播态势,进一步增强公开实效。按照“谁开设、谁管理”的原则,切实落实主体责任,严格内容审查把关,不得发布与政府职能没有直接关联的信息,信息发布失当、造成不良影响的要及时整改。加强“两微一端”日常维护管理,对维护能力差、关注用户少的可关停整合。(牵头单位:区政府新闻办;
    责任单位:各地各部门)

    (三)加强传统公开载体运用。采取贴近群众实际的公开方式,利用广播、电视、报纸、公示栏等传统平台和办事大厅、便民服务窗口等场所,多渠道发布政府信息,方便公众查询或获取。探索打造标准化公示栏,科学设置板块分类,着重公开与群众切身利益相关的事项。对群众关心关注的政府信息,可采取印制办事指南、惠民政策明白卡、宣传手册、典型案例选编等“口袋书”提高信息到达率。(牵头单位:区政府办公室;
    责任单位:各地各部门)

    (四)高效整合各类政务热线电话。要全面清理群众反映的政务热线号码过多、接通率低、缺乏统一管理的问题,除110、120、119等紧急类服务热线和因专业性强、集成度高、咨询服务量大确需保留的热线以外,整合公安、工商质监、食品药品、医疗卫生等领域的政务咨询、投诉举报等非紧急类政府服务热线,充分发挥12345政府服务热线运行平台作用,建立健全统一受理、按责转办、限时办结、统一督办、评价反馈的工作机制,做到“一号对外”“一站式服务”。加强政务热线日常值守和督办考核,提高热线服务水平。年底前要将清理整合情况报上一级政府办公室备案。(牵头单位:区信访局;
    责任单位:区级有关部门)

    四、健全管理规章,着力提升政务公开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一)加快推进政务公开清单化管理。各地各部门要根据不同行政层级的职能职责,对照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公共服务事项和群众关切事项,精心编制主动公开基本目录,探索梳理形成主动公开基本目录体系。把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纳入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中公布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接受社会监督。根据法律法规及行业管理要求,全面梳理优化各项业务工作流程,逐一分解业务工作环节,对应确定公开的内容、主体、时限、载体等,防止公开事项与业务工作脱节、目录实施与实际工作脱节。(牵头单位:区政府办公室;
    责任单位:各地各部门)

    (二)建立健全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制度。教育体育、环境保护、文化、旅游、卫生健康、住房城乡建设、社会救助等主管部门,要主动对接国家、省、市有关部委(厅局)工作进展,探索建立相关领域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制度。区政府将督促有关部门切实履行监管职责,加强分类指导,组织编制公共企事业单位公开事项目录,建立完善公开考核、评议、责任追究和监督检查具体办法,切实推进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责任单位:区教科体局、区民政局、区住建局、区安监环保局、区文广新局、区卫生计生局、区旅游局)

    (三)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根据修订出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四川省实施办法和广安市实施细则,及时修订完善广安区实施细则,严格落实新条例各项规定,调整完善相关配套措施,做好衔接过渡工作。对照新条例全面梳理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未公开的要及时向社会公开。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健全接收、登记、办理、答复等流程,依法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结合条例实施10周年和新修订的条例出台,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营造社会公众充分知情、有序参与、全面监督的良好氛围。(牵头单位:区政府办公室;
    责任单位:各地各部门)

    第5篇: xx市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2018年县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密切监测收集苗头性舆情信息,特别是涉及经济社会重大政策、影响党和政府公信力、冲击道德底线等方面的政务舆情,做到及时预警、科学研判、妥善处置、有效回应。下面是小编带来的2018年县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2018年全县政务公开工作要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系列部署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8〕23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甘政办发〔2018〕83号)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陇政办发〔2018〕84号)要求,坚持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大力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不断提升政务公开的质量和实效,推动转变政府职能,深化简政放权,创新监管方式,努力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
          一、着力加强公开解读回应工作
          (一)围绕建设法治政府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1.推进政策执行更加阳光透明。把公开透明作为政府工作的基本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推进重大决策预公开,政府全体会议和常务会议讨论决定的事项、政府及其部门制定的政策,除依法需要保密的外应及时公开。制定出台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的政策文件,要对公开相关信息作出明确规定。(责任单位:县政府各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
          2.推进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按照《**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作的通知》(甘政办发〔2015〕138号),依法公开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对社会广泛关注、关系国计民生的建议和提案,承办单位原则上要公开答复全文。(牵头单位:县督考局;
    责任单位:县政府各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
          3.建立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信息公开机制。全面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多渠道全方位及时公开综合监管和检查执法信息,提高监管效能和公正性。(责任单位:县政府有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
          4.做好政府部门权责清单调整和公开工作。今年涉及政府机构改革和职能优化的县政府相关部门,按时做好权责清单调整工作,并在政务服务网同步公开,切实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推动政府部门依法全面规范履职。(牵头单位:县审改办;
    责任单位:县政府有关部门)
          (二)围绕重点领域加大主动公开力度
          5.推进财政预决算信息公开。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要按时全面公开财政预决算信息;
    县财政局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出台全县政府债务信息公开办法。(牵头单位:县财政局;
    责任单位:县政府有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
          6.做好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信息公开。要选择社会关注度高的重大建设项目,做好审批核准、备案等结果公开,做好中标结果公示、合同订立及履行情况、征收土地方案、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等过程信息的公开工作,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做到应公开尽公开,解决公开不充分造成的公众越过公开主体部门向同级或上级政府申请公开相关信息的问题。(牵头单位:县发改局、县国土局、县林业局;
    责任单位:县政府有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
          7.做好公共资源配置领域信息公开。县政府有关部门和各乡镇要依法做好公共资源交易公告、资格审查结果、交易过程信息、成交信息、履约信息以及有关变更信息的公开工作。借鉴外地好的经验做法,进一步提高全县公共资源交易数据共享平台体系建设水平,实现各级公共资源配置全流程透明化。(责任单位:县政府有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
          8.加强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信息公开。县政府有关部门和各乡镇政府要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社会公益事业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中关于脱贫攻坚、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教育、基本医疗卫生、环境保护、灾害事故救援、公共文化体育等领域的公开要求,于2018年8月底前梳理细化应公开事项,逐项明确公开主体、内容、标准、方式和程序,并在门户网站增设公开专栏,做好内容保障与更新。县政府有关部门要编制公共企事业单位公开事项目录,建立完善公开考核、评议、责任追究和监督检查具体办法,年内组织实施,并运用好相关结果。(责任单位:县政府有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
          9.把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纳入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各乡镇、各部门要注重运用技术手段实现公开的信息可检索、可核查、可利用,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中公布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接受社会监督。(责任单位:县政府各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
          (三)围绕稳定市场预期加强政策解读
          10.聚焦重大部署的政策解读。聚焦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打好脱贫攻坚战、抓好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积极扩大消费和促进有效投资、推动生态产业发展、推动“放管服”和国企国资改革、拓展对外开放新格局、提高保障和改善民生水平等重大部署,解读好相关政策措施,赢得人民群众的理解和支持。(责任单位:县政府各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
          11.抓好“三大攻坚战”相关政策解读。切实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三大攻坚战”相关政策措施的解读工作,推动相关政策落地见效。(责任单位:县政府有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
          12.落实信息发布主体责任。各乡镇政府、县政府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要履行好重大政策“第一解读人”职责,年内解读重要政策措施不少于3次。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专题说明、发表文章等方式,深入解读政策背景、重点任务、后续工作考虑等,及时准确传递权威信息和政策意图。对一些专业性较强的政策,牵头起草部门要注重运用客观数据、生动实例等,进行形象化、通俗化解读,把政策解释清楚,避免误解误读。(责任单位:县政府各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
          (四)围绕社会重大关切加强舆情回应
          13.增强舆情风险防控意识。密切监测收集苗头性舆情信息,特别是涉及经济社会重大政策、影响党和政府公信力、冲击道德底线等方面的政务舆情,做到及时预警、科学研判、妥善处置、有效回应。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发生后,应在24小时内举行新闻发布会。(责任单位:县政府各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
          14.做好民生热点舆情回应。要切实提高舆情应对能力和水平,做好就学就医、住房保障、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食品药品安全、养老服务等民生方面的热点舆情回应,准确把握社会情绪,讲清楚问题成因、解决方案和制约因素等,更好引导社会预期。(责任单位:县政府各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
          15.完善协调联动机制。建立完善宣传、网信、公安、通信管理等部门的快速反应和协调联动机制,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联系,提高政务舆情回应的主动性、针对性、有效性。(责任单位:县政府各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
          16.建立问责制度。开展政务舆情应对工作效果评估,对重大政务舆情处置不得力、回应不妥当、报告不及时的涉事责任单位及相关责任人员,要予以通报批评或约谈整改。(责任单位:县政府办公室、各乡镇人民政府)
          二、着力提升政务服务工作实效
          (五)推进网上办事服务公开
          17.不断创新服务方式。按照《文县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政府职能转变的实施意见》(文政发〔2018〕19号)和《文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文县推行“一窗办一网办简化办马上办”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文政办发〔2018〕40号)要求,借鉴浙江“最多跑一次”、江苏“不见面审批”等典型经验和做法,努力营造稳定、公平、透明的一流营商环境,为市场主体添活力,为人民群众增便利,力争80%以上政务服务事项实现“一网通办”。(牵头单位:县政府办公室、县编办〔县审改办〕、县政务服务中心;
    责任单位:县政府有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
          18.加快推动政务服务“一网通办”。结合实际,加快推动政务服务“一网通办”,除公文、资料涉密的审批事项和需要专家论证、技术评审、公开听证的复杂事项外,一般审批事项均应依托**政务服务网文县子站实现申报办理。对尚未实现网上申报办理的事项,要通过优化审批流程、简化办事要件等方式积极创造条件推行网上申报办理,对近期确实不具备网上申报办理的要列明原因。(牵头单位:县政府办公室、县政务服务中心;
    责任单位:县政府有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
          19.及时公开政策落实情况和阶段成果。各乡镇政府和县政府有关部门要及时公开“互联网+政务服务”有关政策的落实情况及阶段性成果,通过政府门户网站、**政务服务网文县子站等各类平台及时发布放管服改革动态信息,并向县政府办公室及时报送。(牵头单位:县政府办公室;
    责任单位:县政府有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
          20.加大宣传力度扩大知晓范围。各乡镇、各部门要围绕群众和企业关注度高的热点事项,及时以发布公告等形式,告知群众可通过**政务服务网文县子站办理的事项;
    并积极会同县宣传、网信等部门,借助网络、手机短信、“两微一端”等新媒体以及报纸、广播、电视等各类传统媒体,全方位向群众和企业宣传**政务服务网文县子站“网上办事”功能,增强知晓率,引导企业和群众通过网上办事。(责任单位:县政府各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
          21.进一步完善网民留言办理机制。完善**政务服务网文县子站网民留言的受理、转办和反馈机制,及时处理答复,为群众提供更好服务。(牵头单位:县政府办公室;
    责任单位:县政府有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
          22.加强信息系统互联互通。要加快政府网站和**政务网文县子站等信息系统的互联互通,加强**政务网文县子站与政府门户网站的前端整合,推动政务服务“一网通办”。(牵头单位:县政府办公室、县政务服务中心;
    责任单位:县政府有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
          (六)提升实体政务大厅服务能力
          23.加强实体政务大厅建设管理。按照《文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推进政务服务中心开展“一窗受理、集成服务”工作的通知》(文政办发〔2018〕102号)要求,加强实体政务大厅建设管理,推动线下线上同步受理办事申请,统筹服务资源,统一服务标准,理顺工作机制,强化部门协调,逐步推行群众和企业必须到现场办理的事项“只进一扇门”、“一窗受理”、“最多跑一次”。制定基层服务事项清单,并向社会公布。(牵头单位:县政府办公室、县政务服务中心;
    责任单位:县政府有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
          24.公布“最多跑一次”事项清单和办事指南。结合实际,及时梳理公布政府“最多跑一次”事项清单,制定发布“最多跑一次”工作规范和办事指南,形成《办事指南参考目录》,明确办理条件、办理材料、办理流程,加快实现办事材料目录化、标准化,让群众办事更明白、更便捷。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办事指南,指南之外不得增加其他要求;
    办事条件发生变化的事项,应在完成审批程序后1个工作日内公开变更后的相关信息和具体实施时间。(牵头单位:县编办〔县审改办〕、县质监局;
    责任单位:县政府有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
          25.推行“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政务服务模式。按照“前台统一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的思路,加强实体政务大厅软硬件设施建设,优化窗口工作力量配置,做好人员、设施、经费保障;
    结合群众办事需求,分类增设或整合设置若干综合性窗口,避免不同服务窗口“冷热不均”现象。(责任单位:县政府办公室、县政务服务中心、各乡镇人民政府)
          26.建立完善激励约束制度。加强窗口工作人员管理,严肃纪律作风,规范服务行为,切实提高服务效率和质量。(责任单位:县政务服务中心、县政府有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
          (七)优化审批办事服务
          27.开展办事服务信息专项检查。重点检查公开的办事服务信息是否准确规范、与实际工作是否一致等,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牵头单位:县编办〔县审改办〕、县政府办公室、县政务服务中心)
          28.及时公开企业开办相关信息。围绕深化“放管服”改革,及时公开企业开办时间、建筑施工许可审批时间再减少一半的相关举措、工作进展、改革成效等情况。(牵头单位:县工商局、县住建局;
    责任单位:县政府有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
          29.清理各类证照、证明。清理并公开群众和企业办事需要提供的各类证照、证明材料,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一律取消。(牵头单位:县编办〔县审改办〕;
    责任单位:县政府有关部门)
          30.实行网上办事大厅与实体政务大厅办事服务信息同源管理。建设和使用统一的咨询问答知识库、政务服务资源库,确保线上线下办事服务信息内容准确一致,方便群众和企业办事。(牵头单位:县政府办公室、县政务服务中心;
    责任单位:县政府有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
          三、着力推进政务公开平台建设
          (八)强化政府网站建设管理
          31.加强政府网站考评和内容建设。认真落实《政府网站发展指引》,优化考评体系,继续做好常态化抽查通报,不断提高政府网站管理服务水平。加强政府网站内容建设,丰富信息资源,强化信息搜索、办事服务等功能。(牵头单位:县政府办公室;
    责任单位:县政府各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
          32.严格规范网站管理。严格政府网站开办整合流程,规范政府网站名称和域名管理。大力推进政府网站建设集约化,建立健全站点建设、内容发布、组织保障等体制机制。(牵头单位:县政府办公室;
    责任单位:县政府各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
          33.开展公共信息资源开放试点。依托政府网站集中统一开放政府数据,探索制定相关标准规范,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完善政府网站安全保障机制,做好防攻击、防篡改、防病毒等工作。建立健全政府网站用户信息保护制度,确保用户信息安全。(牵头单位:县政府办公室;
    责任单位:县政府各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
          (九)用好“两微一端”新平台
          34.充分发挥政务微博、微信、移动客户端灵活便捷的优势,做好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和办事服务工作,进一步增强公开实效,提升服务水平。按照“谁开设、谁管理”的原则,落实主体责任,严格内容审查把关,不得发布与政府职能没有直接关联的信息,信息发布失当,造成不良影响要及时整改。加强“两微一端”日常监管和维护,对维护能力差、关注用户少的关停整合。(责任单位:县政府各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
          (十)整合各类政务热线电话
          35.针对群众反映的政务热线号码过多、接通率低、缺乏统一管理等问题,要全面清理,加快整合,年底前将情况报市上备案。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原则,建立“统一接收、按责转办、限时办结、统一督办、评价反馈”工作机制,做到一个号码响应群众诉求。加强日常值守和督办考核,提高热线服务水平。(责任单位:县政府各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
          (十一)规范有序开展政府公报工作
          36.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公报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8〕22号)要求,在办好政府公报纸质版的基础上,加快政府公报电子化进程,推进政府公报数据库建设,有序开放政府公报数据。县政府各部门制发的规范性文件应及时送县政府办,供政府公报刊登。(责任单位:县政府各部门)
          四、着力推进政务公开制度化规范化
          (十二)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37.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办法。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省政府信息公开试行办法》要求,全面梳理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未公开的要及时向社会公开。积极组织开展对新条例、新办法的宣传活动,营造良好的信息公开工作氛围。(牵头单位:县政府办公室)
          38.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建立健全接收、登记、办理、答复等流程,依法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利。(责任单位:县政府各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
          (十三)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工作
          39.政府信息公开前要依法依规严格审查,特别要做好对公开内容表述、公开时机、公开方式的研判,避免发生信息发布失信、影响社会稳定问题。要依法保护好个人隐私,除惩戒公示、强制性信息披露外,对其他涉及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公开时要去标识化处理,选择恰当的方式和范围。(责任单位:县政府各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
          (十四)全面推行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制度
          40.做好主动公开基本目录编制工作。各乡镇政府、县政府各部门要主动公开基本目录编制工作。目录编制要充分体现“五公开”、政策解读、舆情回应、公众参与等要求。(责任单位:县政府各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
          (十五)建立健全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制度
          41.县政府有关部门要履行监管职责,加强分类指导,组织编制公共企事业单位公开事项目录,建立完善公开考核、评议、责任追究和监督检查具体办法,切实推进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责任单位:县政府有关部门)
          (十六)加强政务公开工作培训、督查、考核
          42.各乡镇、各部门要紧紧围绕贯彻落实新条例、新办法和政策解读、政务舆情回应等,抓好业务培训和督查,县上将继续组织政务公开与“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年度考核,强化对政策解读、政务舆情回应、主要负责人研究部署政务公开工作和参加新闻发布会等情况的考核评估,并通报结果。(责任单位:县政府办公室、县政府各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
       

    第6篇: xx市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自治区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x年自治区政务公开工作要坚持以x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x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x〕x号)精神,着力提升政务公开质量,提高政府治理能力,为建设人民满意服务型政府、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维护社会稳定发挥积极作用。
    一、紧盯重点领域,拓展公开范围(一)推进行政决策公开。
    1.全面落实《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x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工作规则〉的通知》(x政发〔x〕1号)要求,各级人民政府及部门要将本级人民政府全体会议、常务会议及部门重要会议讨论决定事项、本级人民政府及部门制定的政策文件,除依法不予公开的外,及时通过政府网站、政府公报、政务“两微一端”等渠道公开,促进依法行政,推动政策落实。
    2.建立企业家参与涉企政策制定机制,各级人民政府及部门出台或者调整相关政策要主动向有代表性的企业、行会、商会以及律师协会沟通并问计求策,并在政策文件中设定适当的章节或条款,明确相关政府信息公开的责任主体、内容方式、完成时限等,增强政策文件的科学性、适用性。

    3.完善重大行政决策预公开制度,各级人民政府及部门对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和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重要改革方案、重大政策措施、重点工程项目等,除依法不予公开的决策事项外,在决策前应向社会公布决策草案、决策依据,并通过听证座谈、咨询协商、网络征集等多种方式,广泛听取意见。
    (二)推进行政执行公开。
    1.加大督查工作公开力度,各级人民政府及部门要围绕自治区x年政府工作报告任务落实情况,加大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保稳定等系列政策的执行落实情况公开力度。
    2.加大审计工作公开力度,及时公开审计工作报告和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加大部门预算执行、政府投资项目竣工决算、专项审计等审计结果公开力度。
    3.跟踪掌握重大行政决策执行实施情况,了解社会公众和利益相关方的意见建议,开展决策执行效果评估,根据工作需要,及时调整完善相关政策并向社会公开。
    (三)推进行政执法公开。
    1.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全面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重点监管、信用监管等监管机制,将检查处置结果在各级政府网站、“信用中国(x)”“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x)”、政务“两微一端”等平台即时公布。

    2.按照“谁执法、谁公示”“谁监管、谁公示”“谁检查、谁公示”的原则,集中向社会依法公开行政执法职责、执法依据、执法标准、执法程序、监督途径等信息,提高监管和执法的公正性、威慑力和公信力。
    3.建立社会公众意见反馈互动机制和公示平台管理维护机制,畅通投诉举报、行政复议、利益诉求等渠道,提高行政执法的社会监督力度。
    (四)推进重点领域公开。
    1.深化“三大攻坚战”信息公开。紧盯防范金融风险推进公开,在解决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推动金融改革、处理政府债务风险等方面,依法公开相关信息,定期发布金融领域违法违规案件查处信息。紧盯精准脱贫推进公开,公开扶贫政策、扶贫规划及扶贫项目等信息,加强特定区域、特定群体公开贫困识别、贫困退出等信息。紧盯污染防治推进公开,围绕坚决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三大保卫战,推进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落实等内容,做好大气污染防治、水污染防治、土壤污染管控和修复等信息公开工作;
    加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环境保护执法监督、环境投诉处理等信息公开;
    及时发布重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处置情况,健全生态环境保护信息强制性披露制度。

    2.深化“放管服”改革信息公开。围绕“放管服”改革,做好减税降费、“证照分离”改革、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压缩企业开办时间、优化企业注销办理流程、压减行政许可、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动态调整、清理规范基层各类涉企乱收费项目等方面的公开工作。推行市场主体和个人全生命周期的事项公开,在x政务服务网集中公布“四级四同”政务服务清单目录。继续加大各类证明事项清理减并力度,对确需保留的证明实行清单管理并集中在各级政府网站、x政务服务网和各级政务服务机构公开。
    3.深化重点民生领域信息公开。突出做好“就业、教育、医疗、养老、征地、公共文化”等社会高度关注、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领域的政务公开工作。加大就业信息公开力度,依托各级政府网站、12333便民服务热线等载体,及时公开各项就业创业政策和公益性岗位安置计划、高校毕业生创业引领计划、基层成长计划以及各项就业服务活动,公布相关补贴申领条件、申领程序等信息,努力营造公平就业创业环境。加大教育信息公开力度,全面推进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政策信息公开,县级人民政府要通过各种形式提前1个月—3个月公开义务教育招生方案、片区划分、学校情况、招生结果等信息,并有序公开幼儿园分布、治理等学前教育信息;
    加大高职院校考试招生信息公开力度,及时公布奖助学金等政策。加大医疗信息公开力度,全面公开分级诊疗、现代医院

    管理、全民医疗保障、药品供应保障、综合监管等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制度建设的政策、进展等相关信息,重点公开医疗服务、药品召回、医保监管、疫苗监管、公立医疗卫生机构绩效考核结果等信息,建立违规违纪问题处理结果公开机制,改善群众就医感受。加大征地信息公开力度,落实好自然资源部关于农村集体土地征收信息公开的要求,加快历史征地信息补录进度,优化全区征地信息共享平台功能,解决基层征地信息公开内容不全面、公开程序不健全、群众获知信息不便捷等问题,做好征地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
    4.深化财政信息公开。落实财政部关于加强财政预决算领域政务公开的要求,全面公开项目立项依据、实施主体、预算安排、绩效目标、绩效自评结果、绩效评价报告等信息,推动各级人民政府及部门加快项目文本和绩效目标公开进度,确保均有项目向社会公开。自治区财政厅每年组织全区性财政预决算公开专项检查和考核统计工作,及时公布检查结果,并督促各级人民政府部门在本级政府网站专设预决算公开专栏,集中展示财政预决算信息;
    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的通知》(财预〔x〕209号)要求,指导各级财政部门定期公开本地区地方政府债务限额、余额、债务率、偿还率、经济财政状况、债券发行、存续期管理等信息。

    (五)推进政策解读。围绕“建设美丽新x、共圆伟大中国梦”主题,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三大攻坚战”“三大战略”、优化营商环境、乡村振兴战略和“互联网+教育”示范区、“互联网+医疗健康”示范区、x都市圈建设为重点,全面公开、精准解读政策措施,确保政策内涵透明、信号清晰。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政策文件与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解读材料务必于政策文件印发公布后3个工作日内挂网发布。自治区各部门提请自治区常务会议研究的议题和提请印发的文件,可以公开的,均需开展解读,采取视频、动漫、图解等方式,提升解读的准确性、权威性、贴近性。x年,政策解读要达到100%,其中图解达到80%以上。探索政策吹风会、媒体通气会、新闻发布会等制度,在重要政策出台、重点工作推进、重大事件发生时,自治区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出席相关活动,履行好信息发布、权威定调等职责。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与宏观经济和民生关系密切的自治区人民政府部门主要负责同志,1年内解读重要政策不少于2次。
    (六)回应社会关切。强化政务舆情回应意识,坚持将政务舆情回应作为网络舆情处置的重要环节,落实主体责任,把握回应重点,做好研判处置。时刻关注减税降费、金融安全、生态环

    境、脱贫攻坚、教育改革、食品药品、卫生健康、养老服务、市场监管、社会保障、社会治安、房地产市场等热点,以及办事服务的堵点痛点,加强舆情监测、研判、回应,及时解疑释惑,主动引导,化解矛盾。加强突发事件舆情风险源头研判,增强回应的针对性,保持正确的舆论导向,特别是在重大政务舆情处置中,让公众在“指尖”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在场、在线、在岗”。
    二、完善平台功能,提升公开成效
    (七)推动政府网站规范发展。加强政府网站内容建设和发布审核,把好政治关、政策关、保密关、格式关和文字关。强化常态化监测,加大“问题网站”曝光深度和问责力度。抓好机构改革后政府网站新建、整合、改版、迁移等工作和政府网站域名集中清理。推进政府网站部署互联网协议第六版(IPv6),地级市以及新建政府网站要全面支持互联网协议第六版。
    (八)推动政务新媒体有序发展。理顺政务新媒体管理机制,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做好开设整合、内容保障、安全防护、监督管理等工作。按照“谁开设、谁管理”的原则,落实政务新媒体主体责任,严格内容审查把关,不得发布与政府职能无直接关联的信息。推进整体协同、响应迅速的政务新媒体矩阵建设,各市、县(区)和自治区各部门要集中力量做强做优1个主账号。统筹推进政务新媒体与政府网站的协同联动、融合发展,加强县级政

    务新媒体与本地区融媒体中心的沟通协调,提升信息发布、解读回应、政民互动、办事服务的整体水平。
    (九)推动政府公报创新发展。健全政府公报编校审发等办刊规范和制度体系,严格实行“组稿三审制”“清样三校制”,严把保密审查、筛选编辑、校对审读等关口,确保准确性,提高权威性。办好政府公报电子版,实现电子版与纸质版同步发行,逐步推行政府公报移动端展示。建设政府公报网上数据库,加快推进历史公报入库管理。全面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报送制度、联络员制度和报送刊登情况通报制度,自治区各部门要将本部门制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印发后5个工作日内报送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供《自治区政府公报》刊登。确定自治区科技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应急厅等部门探索行政规范性文件施行前刊登制度和行政规范性文件由本级政府公报统一发布制度。
    (十)加快办事大厅融合发展。结合机构改革职责调整,梳理编制并公布进驻办事大厅的审批服务事项、办事指南、办事流程等。整合优化实体政务大厅“一站式”功能,实现“一个窗口”“一次办理”和“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次”,推动更多服务事项“单点登录”“一网通办”,让企业和群众办事更便捷。继续清理整合政务热线,推动各类政务热线与政府网站互动交流系统互联互通,共享共用政策业务咨询知识库,实现“一号对外”,

    切实解决热线电话号码多、打不通、无回应等问题。
    三、强化保障措施,提升公开水平
    (十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理顺领导体制、工作机制,并根据政务公开新任务新要求新职责,加强政务公开机构建设、人员配备和经费保障。各级政务公开领导小组要定期听取汇报,研究重大问题。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要把“将政务公开纳入效能考核体系且分值权重不得低于4%的要求”落实到位,让监督机制发挥刚性约束作用。
    (十二)推广试点成果。自治区各相关部门要全面推广国家级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经验,结合国家部委制定的相关领域政务公开标准指引,尽快制定各自业务领域政务公开落实措施和主动公开清单目录,指导督促各地多出可复制、可推广的案例,全面提升基层政务公开水平。
    (十三)推动会议开放。完善会议开放常态化机制,对涉及重大民生事项的会议议题,原则上要邀请利益相关方、公众代表、专家、媒体等列席会议。推广政府开放日制度,定期开展“公民走进政府”“评议政务公开”等活动。建立政务公开评议监督员制度,选聘政务公开评议监督员,定期评议本行政区域政务公开情况。
    (十四)加强基础工作。机构改革涉及的各级人民政府部门

    要依法公开本机关的“三定”方案等信息,年底前及时更新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建立行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公开台账,做好与公文管理系统和合法性审核管理信息平台的衔接部署。抓好新修订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贯彻落实,加强政务公开业务培训,切实增强公开意识和能力。
    各地、各部门要结合实际,提出落实本要点的具体措施。贯彻落实本要点的情况,纳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并依法向社会公开。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将对落实情况组织专项检查和第三方评估,并通报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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