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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命、草原与东北:三个文学向度及其再总体化——王怀宇长篇小说《血色草原》的新意

    时间:2023-01-08 13:35:12来源:百花范文网本文已影响

    张未民

    就创作实际而言,王怀宇并不是一个具有话题性的作家。他的小说创作虽说起始于20世纪90年代初,却并无多少先锋的写作姿态,笔下自然晓畅的叙事和朴素的白话语言,在当年并不能引起评论界的关注。在长篇小说《血色草原》出版之前,王怀宇主要写作两种类型的中短篇小说,一是书写都市青年漂泊的苦闷经历,如《都市鸽群》《捕捉爱情》《纯净如水》等,大概取自作者本人自县镇上大学及毕业后初入都市工作的青春体验;
    一是书写“我”源自北大荒草原或科尔沁野狼滩的家族身世与精神史,如《家族之疫》《狼群早已溃散》等,似乎借助于当时流行的“家族写作”之名,实际上则承续着更早的寻根文学的余绪。这个家族史的寻根溯源性写作,对他至今已近30年的小说创作具有某种奠基性意义,尤其是长篇小说创作,一再地回到这个原点再出发。于是,我们在27年后,在《血色草原》中看见了王怀宇所重建的草原家族的生命视界。具体而言,《血色草原》的新意,或新质,可由生命、草原、东北这三个文学维度来看。

    作为叙事长卷,《血色草原》的内容蕴含多方面的解读,但“生命”无疑在奏唱“主旋律”。它是一部有关生命图景与生命力的作品,不但有关人是怎样活,而且还有关动植物和草原是怎样活。而活着的本质,在于生命的始与终,在于生命的持续与活力(即生命力)。除了写人之活,《血色草原》有意识地大写特写了那么多的动物植物,并以生命的视角将人和动植物统一在一起。作品写入了如草原狼、马、牛、羊、猫、鸡、鱼、狗、鼠、鹰、山雀、云雀、雪雀、布谷等大量动物,它们在塔头滩人的生活中又变成了名目繁多的小红马驹、大黑狗、小花狗、毛腿鸡、大红、大黄、小青马、胡巴喇、老鹞鹰、红隼、大白鹤、红靛颏儿、小花骒马、野兔子等。有关章节少则二三百字多则数千字的篇幅专写了20多种动植物,仿佛是在为其作传,每一种都认真铺叙,都有一段本色故事,也都写出了它们给予人的不同体验与感悟。从第11章到19章,作者写了王龙飞在童年与同伴和草原上各种动植物玩成一片,从动植物身上领悟了生理早熟、食色性也、天性、残酷法则、男女情窦懵懂、生存艰辛与恐怖历练等人事,一派烂漫。而且这些溶解在童年岁月的动植物形象,是生活的而非博物学知识陈列方式,以某种原生态的浑然可感,让读者感到亲切。限于篇幅和结构,不可能将草原上万千生灵一一写出,作者也乐于用举隅叙述的补充方式,以显示对草原生命的全景掌握。

    与那些典型的生命小说所显露出来的特征一样,《血色草原》也某种程度上虚化了人类社会历史时间。因长篇作品自身叙事需要,它较之中短篇小说《家族之疫》《狼群早已溃散》的虚化,有意识地标定了一些故事的时间坐标,如祖父的祖父王老黑的抗战烽火背景、祖父王大铁拐的抗美援朝支前担架队背景、老姑讲述的“文革”时期草原生态遭到破坏的背景、父亲王大笨逃出草原后的20世纪70年代后期恢复高考上大学及80年代改革开放后下海创业经商的经历背景等,都被清晰或朦胧地提示出来。然而它们与小说人物的故事、思想面貌结合得并不密切,大多数人物行为并不好从时间背景上找到解释,而只有恒定惯性的生命动机才是真正的原因和理由。即便说家族荣誉的争取是社会性的,但荣誉的内涵、争取的动机和方式,却都是生命力在作祟,都是欲望生命的表现。更不用说那些作为重要内容和描述对象的动植物们,与历史框架的影响关联也非常外在。作者并没有锚定大历史事件来展开描写。那些生命的风云际会似乎有更加恒定的价值,更靠近永恒的主题。于是在这里生命小说更靠近象征和寓言。王怀宇似乎是用血色草原来象征肉浪滚滚的草原上生命生存不可遏止的竞争图景及其生命力,由此解释了血色之所以为血色,正如同生命之所以为生命,绝不仅仅是一时间绿草萌茵,或一时间枯草泛黄。

    除此,《血色草原》还在“家族”和“生命”之间拓展新意,从生命意识的家族史拓展到超越家族的生命史。固然,中短篇《家族之疫》《狼群早已溃散》早已经表现出生命意识,但其以生命意识始,却落脚在家族,正如“家族之疫”这一命名所显示的那样,它们当时即被认为是以生命视角写家族史。《血色草原》则不同,它也是从生命意识始,却没有封闭在家族里,而是以家族为切入口打开了更广大的生命视界。这个更广大的新视界中,有公鸡大红等一众动植物生灵与人生活在一起的生命史,更有祖父王大铁拐、祖母杨树花、胡老五、老胡五奶、胡二勇子、父亲王大笨、王龙飞、二叔、老叔、二姑、老姑、胡小慧、赵干巴、季大鼻涕、季春红、宋踮脚、老胡二宝子、王老黑、胡赛虎、马兰花等家族内外众人一段一段的生命史。这些用长短不同篇幅描述的众生故事,之所以称之为生命史,而不是社会生活史,一是他们大都有与草原动植物生灵交缠在一起的生活过程,生命的强弱与两性关系往往在与动植物的关系中折射出来;
    二是在人与人关系上仅仅涉及这些人物的强者与弱者、男人与女人、生与死等比较单纯的生命关系,而很少涉及他们历史化的权力、财富、时代、知识背景及关系。作品中除了工作队长刘建设父子完全是由权力背景主导的,以及王耀祖、王龙飞有在草原之外生存的知识经历与商业背景外,作者显然将视点聚焦在了生命性因素上,几乎为除刘建设父子以外的每一位人物都书写了一段强与弱、爱与恨、生与死变奏的历史。家族话语始盛而渐稀,不仅王家早已衰败,就连称雄一时的胡氏家族也几乎人去屋空了。然而有关强与弱、男与女、生与死的生命的乡愁,那一段段生命史依然在草原上交缠地展开着。

    当然家族和生命并非对立,家族不过是生命血缘意义上的一个社群单位。作为生命小说的《血色草原》显然是在更靠近生命的理解上使用了家族一词,而不是更靠近历史化、社会化的家族。在这个意义上,作者在“后记”中所说的“以查干淖尔大草原霍林河畔塔头滩上王氏和胡氏两个家族的兴衰为主线,通过对王氏几代弱民呕心沥血执着争当强者、争当英雄艰辛历程的描述,塑造了一个又一个铮铮铁骨、不懈追求的草原人物”,才可以理解。如果说这部长篇突出了生命主题,那么作者在这里所说的家族的主线、争当强者和英雄,以及所谓的铮铮铁骨,就是超越家族直指生命力的价值了,它形成了小说的生命“主旋律”。当然,不仅在“后记”中,在小说文本中也直接使用“强者”“弱民”这种定性概念,比起海明威的“人可以被毁灭,但是永远不能被打败”式的隽永哲理,语言表现上不免概念意味重。然而,这又不单单是语言表现的问题,强者/弱民的意识也使家族书写产生出裂隙。与传统小说不同的是,呈现分裂和引发困惑正是现代小说的自主功能之一,并容易使小说增加矛盾张力和生发新意。如果深入剖析,我们看到《血色草原》标榜以写家族为主线,却在王氏、胡氏两大家族之外,还写了同是弱民的赵干巴、季大鼻涕、宋踮脚等人物形象。以“同是弱民”的名义,将笔触有意识地布局于家族之外,说明作者已不满足于家族书写,进而开始了“弱民书写”。什么是弱民?只要注意一下赵干巴、宋踮脚、季大鼻涕等这些名字,就会明白作品中的所谓弱民,是那些类似具有心理或身体缺陷的被社会学表述为“弱势群体”的特殊人群,其弱势比我们平常所说的普通人、小人物更加卑微而羸弱。如此,作品为了生命草原的整体性而在家族书写主线之外,溢出一条非主线的泛家族乃至非家族书写,家族概念显然不能建立书写的统一格局;
    家族只有打开封闭空间,由同为弱民来重建统一的“弱民书写”。

    《血色草原》如此令人困惑纠结,又为什么给很多人以昂扬的生命力美感印象呢?问题不仅在于其重回了新时期文学的生命力审美,更在于作品在泛家族或非家族“弱民书写”中采取了比家族主线“弱民书写”更积极的姿势。如赵干巴的形象,以一介草根及羸弱体质,赋禀争强取胜之心,抓住机遇战胜巨大狗鱼,虽殒命长河却荣膺了“把头”“汉哥”的口碑赞誉。生命之“弱”的现实使其殒命,而强者的企图心却得以实现。后来的同是“弱民书写”,宋踮脚之于马兰花,包括家族中的弱民二叔之于丑香子,生命强者与狼群、狗鱼等的搏杀已降低变换为爱情的生命之争,同样是明知自己生命之“弱”的身心状况,却都决绝地走向狼群,以命殉情。这些弱民的以“弱”出彩的方式无疑从正面强化了作品强者理想的表达。

    当然,更正向的生命强者的表现,还有赖于对王老黑、胡赛虎、胡老五、胡二勇子等几位真正的草原强者英勇行为的书写。有“弱民书写”,就会有强者书写。如果家族“弱民书写”占据叙事主线,那么强者书写的参照因素也一定是“弱民叙事”的有机组成部分。令人感兴趣的是,我们在作品对强者的形象描写中,也发现了他们沟通弱民的妥协线路。首先是在未成为塔头滩公认的强者之前,这些人谁又不是弱民?王老黑在胡赛虎面前有技不如人的弱势,直到胡赛虎死去之后才得以扭转。其次是到最后,塔头滩的生命强者胡二勇子被破坏草原的势力判刑沉湖而死,资深英雄胡老五则跳湖自杀,实质上表明了他们最终谁都逃避不了某种弱民的命运。

    王老黑、胡老五、胡二勇子这样的命运,已经不能够仅仅用包含人与动植物在内的“生命”一语就可以解释尽,必须引入更大的背景论述,比如草原、历史。在这方面,《血色草原》的更新一层的探索在于,从早年家族开拓者王老黑开始,便触及冬猎队建立后“对狼群形成巨大震慑,草原鼠疫在王老黑辉煌了三年之后悄然爆发”;
    继而追问不是生命伦理学而是生态伦理学意义上的胡赛虎,为个人复仇“单枪匹马杀向狼群,杀红了眼睛,杀红了草原”,最后被野狼咬死。生命的草原进入到生态时代,我们的生命图卷理应在强者信仰之上,更立体和辩证地表现生命的多面样貌,进入更广阔的天地。

    是草原在制约生命。《血色草原》不仅是生命小说,更是一部新颖的草原小说。

    《血色草原》以“草原”命名,一开头便用前三个章节大篇幅书写,摆明了冲着塑造草原形象而去。草原是叙述对象也是创作目的,其他各章的人物、事物、景物也都是为了完成“这一个”草原而作的文学造设。这里,草原不是故事的背景,因此有别于现代文学以来的草原书写,如玛拉沁夫《草原上的人们》自然主要是写草原上的蒙古族牧民;
    郭雪波的《银狐》集中写草原上的银狐,靠近动物小说;
    肖亦农的《穹庐》写布里亚特蒙古族的历史;
    端木蕻良的《科尔沁草原》,标题是草原却不写牧民写农民,不写蒙古族写汉族……然而与这些“背景化”的草原书写相比,《血色草原》的镜头更直接地对准了草原,更突出了草原本身,草原作为一个巨大的主角出场了。生命和草原是小说的两个基本面,互为主题。

    与我们平时习以为常的印象相反,草原在中国古代是一个存在感几乎为零的概念。中国农业文明的传统语境中,可以开垦种植的“草地”才是常规用法。没有开垦的草地也称为“荒”,尤其将边地人烟稀少的地方称为“大荒”,论方位则有“八荒”。《家族之疫》中的草原曾经被称作“北大荒草原”,晚清和民国初期东北当局对东蒙三盟大草原开垦兴农的文书中则将草原通称为“蒙荒”。而“草原”作为一个现代地理学概念,指称一大独特的地理生态类型,则是随着20世纪初西方地理学教科书的引进才逐渐流行起来的。

    《血色草原》塑造了草原形象的“这一个”:查干淖尔草原及其深处的塔头滩。它位于科尔沁草原的东北边缘,是由蒙古高原伸向嫩江—松花江平原的过渡性草原地带,即所谓的“嫰科尔沁”。科尔沁草原与东北平原接壤,土质宜草宜农,在20世纪引发了一波波的农业垦荒潮,使得草原牧业和农田地块混处,原生态草原越来越少,地理景象大变。而草原土壤承载农业的能力毕竟有限,沙漠化一直是20世纪以来科尔沁草原的致命伤。相比起来,嫩科尔沁位于东北中部地势的最低处,松花江、嫩江、霍林河及查干淖尔等江河湖泊密布,土质也相对肥沃,野生动植物异常繁盛,又形成了一方非典型的科尔沁草原风貌。历史上,从蒙古高原室韦过来的蒙古族以游牧为生,从长白山西麓松花江流域过来的女真族以渔猎为生,自兴安岭东麓过来的鲜卑/契丹人则游牧渔猎兼而得之,于此汇聚养育了一方雄奇。中国晚近千余年来的历史和这里有深度关联,历史学家翦伯赞称这里是中国“历史的后院”。追索这里的中华民族生命力密码和基因,揭开积淀于历史深处的生存根底,成了《血色草原》朴素的叙事动机。令人感兴趣的是,王怀宇并没有直接去写游牧民族和渔猎民族如何搅动中国的历史,而是聚焦于这些民族强势生存的空间凭据——草原,是如何塑造了这一切?小说开篇,草原形象便浓彩重墨出场,向人们展示了它的造物价值和生命摇篮景象。尤其是借着“闯关东”和“开垦蒙荒”,汉族人群北上谋生,来到了查干淖尔草原塔头滩,使一个“汉族的草原”得以清晰呈现。那么此时草原对这群农业人口究竟意味着什么?也许由于是生命象征型小说的缘故,叙事中我们看不见塔头滩人的村落形态,也没见多少他们饮食起居的情形,至于劳动生产,只是说最初的那些年“农耕还没有真正发展起来,塔头滩人维持生计还是要以牧业和渔猎为主”。从这些模糊的描述中,可以肯定的是,来到塔头滩的汉族人是定居而不是游牧的,农耕还是要在草原上得到相应的发展。此时,草原上固有的游牧与渔猎方式也开始吸引和考验着踏上草原的汉族人。我们注意到,游牧和渔猎并没有作为具有生计价值的物质生活形态得到作者的重视,他几乎在这方面毫无作为,这当然是历史化的态度;
    但是他对汉族的农耕生活描述也是如此,生计经营等现实情况总体上朦胧不清,只是写到父亲和王龙飞时,才有打羊草(养羊)遇狼和苞米地偷青、割谷子时打狼等涉农事象显形出来,却多半又将叙述重点放在偷青时的惊恐夜行、遇狼脱险等奇观性体验。我想这是由于作品的生命叙事主导取向,以及汉族人进入草原,被游牧或渔猎的强势文化方式吸引了过去,所以倾向于要张扬草原爷们儿的英雄情结,因此作品所致力于打造的草原,起码在最初是一个汉族人视角的被精神化、性格化了血性草原。汉族人在草原上开始奔跑,草原上游牧与渔猎精神及其生存技术赋予了草原民族以健旺的生命力基因,进而塔头滩汉族群体的眼光超越生计钟情于此,合乎情理。于是决胜野狼的“汉哥”与决胜狗鱼的“把头”,就成了他们追慕的行为时尚。这中间由于汉族的文化视角,游牧和渔猎文化褪去了实实在在的生计内容,而只凝练为以争当“汉哥”与“把头”的某种精神性的象征仪式。当然这里边也有与野狼搏斗争取生存空间安全的因素,但显然争当人杰的生命价值取向似乎已压倒一切。草原在塔头滩,是生存之地,但不为生计;
    它是汉族人群的生命力训练场和生命象征,为他们激活生命力、重赋强者基因而存在。所谓“剽悍草原”之“剽悍”,表达的就是自外而来的感受,是汉族人口吻的草原。尤其小说强调了“汉哥”与“把头”要两者兼得才能得到推崇,我们可以想象加上自身的农业技能优势,这种综合的基因重构所能达成的潜质。有了这样的交流混合基因,宋元、明清时期以来的中国人才上演了一出惊天动地的大戏。

    然而维持生命(即“活”)的,却并不在生命本身,而涉及更广泛的“生存”,小说正是在这个意义上将生命的草原扩写到了生存的草原。第三章“共同草原”由此成了全书的总纲,是作者用草原生活经验和形象思维写就的一份草原生命生存的总纲,构成了全书叙述的基本情理及其伦理。这一章和生命雄酋的浪漫书写无关,而和经验性的朴素叙事有关,是感性和理性的掺半。作者揭示了对生存的思考,一是草原生命共同体,作者选择使用了“生灵”这个汉语敬词,来表达草原“是所有生灵的,所有生灵也是它的”这样的思想;
    二是揭示从“人畜联盟”到所有生物的“活命链子”的奥秘,其本质不过是不无“残忍”地“互吃”,是这条“活命链子”上DNA(脱氧核糖核酸)的攫取,乃至一种“血肉之争”,让草原成为“血色草原”;
    三是为强者逻辑寻找根据,“只有弱肉强食,才有生生不息”。“人畜联盟”的鸡鸭鹅狗中包含了很多农耕家畜经验,黄鼠子叼食幼云雀时,云雀妈妈正在去捉食其他虫类,有着啘啭叫声的布谷则是个歹毒的吃食主儿,“说它不是个物儿?它也是个物儿!”不能不说,小说所描绘的来自草原经验家底的真实而令人窒息的生命生存图景,是自然主义和生命现实主义(即“生存”)的混合,令人信服也使人感到残酷,“热爱生命”的诗学正义同时也导致诗学谬误和批判。

    如此充满凶险和竞争矛盾的“生存的草原”之所以能够生存下去,还在于有一个制约生命本能的“文化的草原”的存在。文化是人的规矩,规矩形成传统,一代代传承下来,草原和人们也一辈辈地生存下来,葆有健旺的生命力。草原上的生存规矩,主要是处理人和草原天地(如水和土壤)的关系,和动物植物的关系,和疾病、宗教、恐惧症候的关系,以及人和人、人和社会的关系,这些调整中的关系,构成了人不断适应的、变化着的草原生态。小说对草原生态有两个艺术构思颇可称道:一是塑造了“文化的草原”的代表性人物祖母的形象,她因对规矩的言传身教而成为草原文化传统的化身,成为小说中最具个性魅力的人物形象。她还超越对草原规矩的讲述与示范的使命,进而“坐牛”背着个中药箱子游走草原救治疾患,把仁爱慈悲播撒四方。二是凸显草原文化的生态关怀,将“文化的草原”即草原规矩的讲述、祖母的出场(第二章)优先前置,放在“生存的草原”(第三章)之前铺展交代,体现了对“文化的草原”这一人的主体性宗旨的结构性安排。与此前中短篇创作不同,《血色草原》在书写家族史和生命进取史伊始,就写草原家族王氏最早的开创者王老黑由于带领塔头滩人取得人狼大战的胜利,震慑了野狼群,却造成草原不久即开始流行鼠疫,人的生存受到严重损害;
    另一草原家族胡氏的创业首领胡赛虎,武艺高强使其成为塔头滩头人,但英雄气短,任性逞能,对狼群赶尽杀绝,最后自己命丧狼群。这些从英雄诞生时就伴随着的生态劫数,体现了“文化的草原”对“生存的草原”的一定制约,是作者早早就安排下的生态人设,终使英雄赞歌不免变奏出某些挽歌意味。

    当我们说《血色草原》是一部站在草原立场的小说时会发现,有时草原的文化和生态立场并不总与其生命和生存立场相一致。生命伟力成就英雄,却因卫护自己的理由用力过猛而造成自我悲剧。作品的雄性浪漫主旨于是又有了暗转,因祖母而增加的朴素叙事的草原理性悄然登场。

    看来,王怀宇写出了进化论意义的“人畜联盟”“活命链子”的某种残酷的真实,以此为底色的生命和生存的、文化和生态的草原伦理,以及草原生命共同体本身,便呈现出似乎难以克服的困境。将这种矛盾和困窘情状呈现出来,也是小说的现代性应有之义。但是,他在试图把英雄情结、强者逻辑与文化制约、生态秩序都推向极致且终至冲突的时候,有关“血肉之争”、弱肉强食、物竞天择的残酷一面也随之暴露出来。而所谓“生灵”中间超越的意味稀薄,在制约与规矩的理性星光背后爱的光亮并不强大,类似家犬大黄与祖父母之间的诚信、温暖画面较少并一闪而过,有关和谐理想的处理不免理念化。然而正是这些客观存在的理性的困惑与局限使一个作家左冲右突,终至成为一个趋向复杂表情多变的作家。正如前面所述,当人们感觉是在读一部生命力量之书/英雄情结之书时,会发现我们又是在读一部独特的(这一个)草原文化之书、一部生存之书(当然这生存似乎主要指向生命性生存而非社会生存)。而现在我们又在打开一部有情之书。

    写到这里,王怀宇小说已经回归到了“侠骨柔情”的东北。长期以来,东北文学所表达的最为柔软动人的核心主题,是出自一种中国时空的深刻感受,套用一位哲人名言,就是“怀着乡愁的冲动寻找家园”。《血色草原》无疑也走到了这条路上。20世纪三四十年代的“东北作家群”是如此,50年代之后的台湾东北作家群也是如此,绵绵延延的乡愁成为赤子们无法遏制的家国关怀与冲动。至于有人说几位“80后”东北小说家班宇、双雪涛、郑执等的创作,则是“隐藏在地方性怀旧中的普遍的工人阶级乡愁”。[注]黄平:《新东北作家群论纲》,《吉林大学社会科学学报》2020年第1期。那么对《血色草原》,我们可以说它所表达出来的,乃是一种由生命的乡愁、草原的乡愁引发的现代性的生态乡愁。

    近现代中国百多年来,关于生命的上升和沉降,关于国民劣根性改造,关于故乡大地与文化之根,关于爱的初心与眷恋,一直是文学的重要主题内容,这些无疑也包含在王怀宇的创作中。《血色草原》从生命生存、草原生态、东北文学乡愁等多方面做出了某种综合意义的再总体化的努力,试图提供新的再总体化的认知和审美表达,是值得关注的。正如西方马克思主义理论家卢卡契所提倡的对人类社会的总体性的认知把握和社会实践,也必将会伴随着某种程度的总体化的审美和诗学。但是,《血色草原》的社会历史维度的缺失终究让人感到遗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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