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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人值守机房站所管理制度汇编|

    时间:2021-10-21 13:07:22来源:百花范文网本文已影响

    岚县正利煤业有限公司 机房/站(所)/硐室“无人值守” 管理制度 编制:机电科 二〇一五年一月 目 录 一 总则 1 二 运行管理模式 2 三 无人值守管理机构 2 3.1“无人值守”系统综合管理办公室 2 3.1.1“无人值守”系统综合办公室人员构成 2 3.1.2集控中心人员构成 2 3.1.3巡视运维组人员构成 3 四 工作职责 3 4.1 “无人值守”系统综合管理办公室职责 3 4.2 集控中心工作职责 3 4.3 现场巡视运维组工作职责 4 五 岗位职责 5 5.1 集控中心岗位职责 5 5.1.1 集控中心负责人职责 5 5.1.2集控中心值长职责 6 5.1.3集控中心主值职责 8 5.1.4集控中心值班员职责 8 六 安全管理 9 6.1 消防管理制度 9 6.2 安全保卫管理制度 10 6.3 防小动物管理制度 10 6.4 防汛、防风、防潮、防冰冻工作管理制度 11 6.4.2 防汛管理 11 6.4.3防风管理 11 6.4.4防潮管理 11 6.4.5 防冰冻管理 11 6.5 无人值守机房站(所)应急管理制度 12 6.5.3当发生火灾、水灾、地震、灾害性天气、各类预警发布、重要保运行任务、综合自动化设备通信中断等情况尚未造成电网或设备事故时的处理 11 6.5.4当电网、设备发生重大异常或较大及以上事故时的处理 11 七 集控中心管理 13 7.1 倒闸操作管理 13 7.1.10无人值守机房、站(所)、硐室断路器“远方”、“就地”方式切换开关的操作 13 7.2 设备异常及事故处理 15 7.3 工作票管理制度 15 7.3.1无人值守机房、站(所)两票办理流程 15 八 运行管理 16 8.1 值班制度 16 8.2 交接班管理制度 17 8.2.6 集控中心交接班内容 17 8.3 巡视管理制度 18 8.3.1集控中心巡视管理 18 8.3.2地面无人值守机房站(所)巡视管理 18 8.3.2.1地面变电站正常巡视内容 19 8.3.2.2地面风机房正常巡视内容 20 8.3.2.3无人值守压风机房巡视内容 20 8.3.2.4地面无人值守机房站(所)正常巡视周期 21 8.3.3井下无人值守机房硐室巡视管理 21 8.3.3.5井下无人值守机房硐室正常巡回的内容 22 8.3.3.6井下无人值守机房硐室巡视周期 23 8.3.4特殊巡视 23 8.4 记录管理 23 8.4.1 集控中心应有的纪录 23 8.4.2无人值守变电站(所)应有如下记录 23 8.4.3无人值守风机房应有如下记录 23 8.5 运行分析制度 25 8.5.1集控中心运行分析制度 25 8.5.2 运行分析的要求 25 九 设备管理 26 9.1 设备缺陷管理制度 26 9.2 设备电气试验管理制度 27 9.3 视频设备管理制度 29 9.4 网络和微机管理制度 30 9.5 备品备件管理制度 30 9.6 设备启动与切换管理 31 9.6.1 风机切换的管理 31 9.6.2 中央泵房水泵启、停管理 30 9.6.3 压风机启、停管理 30 十 无人值守站/所停送电管理 34 十一 技术资料管理 35 11.1 集控中心应具备的规程及技术资料 36 11.2 集控中心应具备的图表类资料 36 十二 培训管理 36 十三 文明生产管理 36 13.1 值班人员仪表行为规范,精神状态良好 36 13.2 集控中心环境管理制度 36 一 总 则 1.1 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山西焦煤集团岚县正利有限公司机电系统无人值守机房、站(所)、硐室的运行管理。

    1.2 本制度依据国家电网公司颁发的《无人值守变电站管理规范》、《变电站集中监控管理规范》,华北电网公司颁发的《变电站标准化管理条例》及《煤矿安全规程》和集团公司相关文件规定,并结合现场实际情况编写而成。

    1.3 本制度制定了机电集中集控中心(以下简称:集控中心)和无人值守机房、站(所)、硐室运行管理模式、管理范围、管理职责、岗位职责、安全管理、运行管理、设备管理、技术资料管理、培训管理、文明生产管理等10个方面的规范化要求,其目的是为了保证无人值守机房、站(所)、硐室良好的安全生产秩序,规范正利公司无人值守集控中心、机房、站(所)、硐室的运行管理。

    1.4 各机房、站(所)、硐室管理队组,由技术队长、队技术员和集控中心负责对各设备运行记录参数(电流、电压、压力、流量、振动、温度等参数),进行认真分析比对,分析设备运行状态,发现运行参数变化较大的,立即汇报队组和科室领导,由队组立即组织排查原因,发现并及时解决问题,做好记录。

    1.5 队组和科室管理人员、集控中心及运维组成员应熟悉掌握并严格执行本制度。

    1.6 本制度由机电副总工程师组织机电科和队组有关人员统一审核并报有关公司领导批准后方下文生效执行。每年根据无人值守建设及运行情况进行修订、完善。

    1.7 本制度未涉及的部分,按国家电力公司《无人值班变电站运行规程》、《变电站集中监控管理规范》,华北电网公司颁发的《变电站标准化管理条例》及《煤矿安全规程》和集团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二 运行管理模式 正利公司机房、站(所)、硐室“无人值守”系统运行管理以集控中心+现场巡视运维管理模式为主,队组具体负责按业务范围分工管理,机电科负责对分管队组管理情况的检查、监督和考核。

    机电队分工管理范围:集控中心、地面机房、地面变电站及“无人值守”系统的运行管理。

    机运队分工管理范围:井下变电所、水泵房、局扇远控设备及协助机电队对井下“无人值守”系统的运行管理。

    三 无人值守管理机构 3.1“无人值守”系统综合管理办公室 为利于无人值守系统高效、安全运行和综合有效管理,特成立无人值守系统综合管理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机电科。

    3.1.1“无人值守”系统综合管理办公室设主任1名,副主任1名,成员5人。

    具体构成如下:
    主 任(兼):
    机电科科长 副主任(兼):机电科分管供电负责人 成 员:机电科业务主办、机电队队长、机运队队长、机运队政工队长、机电队政工队长 3.1.2集控中心 集控中心人员按照相关标准及矿井实际情况配置,构成如下:
    集控中心设中心负责人(机电队分管供电技术员兼)1名,值班人员8人(包括值长1名,主值3名,值班员4名);

    集控中心实行“三班制”值班方式。

    3.1.3巡视运维组 按照管理范围,由队组负责合理设置岗位人员,人员设置必须满足工作要求,人员构成报机电科备案。

    四 工作职责 4.1“无人值守”系统综合管理办公室职责:
    4.1.1主任职责:在机电矿长、机电副总工程师领导下,负责 “无人值守”系统总体综合管理工作。

    4.1.2“无人值守”系统综合管理办公室副主任职责:负责“无人值守”系统的分管工作。

    4.1.3 成员职责:执行主任和副主任下达的任务,具体负责落实分管范围“无人值守”系统的日常管理工作。

    4.2 集控中心工作职责 4.2.1 熟悉掌握全矿井上下供电系统、通风系统、压风系统、供排水系统、工业环网系统、通讯联络系统、防越级跳闸系统等。

    4.2.2 按照指令对所辖范围内各无人值守机房、站(所)、硐室的机电设备进行远方停送电遥控操作并做好有关记录。

    4.2.3 开关、电器设备运行技术参数的定时记录。

    4.2.4 开关保护跳闸情况记录(记录内容:跳闸设备地点、用途、跳闸设备名称和编号、保护动作原因、保护动作时间)和汇报(汇报人、汇报时间、汇报内容、接收汇报人)。

    4.2.5 通过监控系统做好运行定时(1小时1次)记录,根据视频动态掌握“无人值守”机房、站(所)、硐室情况并定时记录(2小时1次)。

    4.2.6 经常下现场熟悉并掌握所辖机房、站(所)、硐室设备配置情况,掌握设备运行方式、设备运行状态、辅助系统运行工况。

    4.2.7 发现设备异常及故障情况应根据相关信息做出判断并及时向机电科、分管队组值班队干汇报。

    4.2.8 负责所辖站(所)监控、监视权画面切换。

    4.2.9 负责两票的登记、核对、存档。

    4.2.10 负责本中心各种记录的填写和相关设备资料、报表的编制、管理和报送工作及无人化值守档案管理工作。

    4.2.11 参与所辖站(所)新建、扩建、改造及设备检修后集控中心端“五遥”信息调试验收及相关生产运行准备工作。

    4.3 现场巡视运维组工作职责 4.3.1 按照“设备巡视检查制度”要求,负责所辖机房、站(所)、硐室的定时(每班不少于2次)巡视并做好巡视记录。对巡视中发现的问题做好记录并及时汇报队组值班队干和集控中心。

    若巡视中发现紧急情况时,在现场情况许可的条件下,应首先采取紧急处理措施以防事故蔓延扩大,事故得以控制后再行汇报。

    4.3.2 按规定做好倒闸操作、倒机操作及集控中心远控操作的安全确认工作。

    4.3.3 机房硐室机电设备定期维护检修工作及标准化管理工作。

    4.3.4 设备保护定期修改和保护定期试验并做好记录。

    4.3.5 按规定对所辖机房、站(所)、硐室设备缺陷、隐患及事故进行处理。

    4.3.6 参与所辖机房、站(所)、硐室新建、扩建、改造和生产运行准备、设备启动管理等工作。

    4.3.7 负责履行所辖站(所)的工作票制度。

    4.3.8 负责所辖机房、站(所)、硐室的相关记录的填写和现场设备资料、图纸的管理工作。

    4.3.9 做好设备信息收集和状态评价工作。

    4.3.10 负责所辖机房、站(所)、硐室监控系统、辅助系统、防误装置、安全工器具、仪器仪表、备品备件、消防器材、生产辅助设施等的管理工作。

    4.3.11 配合集控中心做好通信、自动化、现场运行参数与中心参数等相关信号的核对工作。

    4.3.12 负责所辖机房、站(所)、硐室安全和文明生产管理工作。

    4.3.13 机电队运维组同时还具有以下职责 4.3.13.1 负责集控中心所有设备、设施的软硬件检查、维护。

    4.3.13.2负责无人值守通讯系统设备、设施的检查、维护、保养。包括机房、站(所)、硐室远控终端至工业环网交换机接口处的设施维护。

    4.3.13.3 每月组织各运维组对所辖机房、站(所)、硐室设备完好和运维情况进行检查。

    五 岗位职责 5.1集控中心人员岗位职责 5.1.1 集控中心负责人职责 5.1.1.1 集控中心负责人是本中心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具体负责集控中心全面管理工作。

    5.1.1.2 组织全中心人员进行培训学习、安全活动和各类演习,及时传达上级有关文件,组织工作和业绩考核;
    监督、落实本中心人员的岗位责任制。

    5.1.1.3 组织编制和完善各类规章制度及管理办法。

    5.1.1.4 参与所辖机房、站(所)、硐室范围内的事故追查,主持本中心运行分析会,提出反事故措施和预案。

    5.1.1.5 负责组织编制本中心现场运行规程、事故处理应急预案等。

    5.1.1.6 对每天发现的无人值守机房、站(所)、硐室设备缺陷进行分析、汇总后报科室、队组有关领导,及时组织消除缺陷。

    5.1.1.7 根据设备检修规范、要求与人员情况编制年、月度工作计划、值班轮值表,并督促执行;
    审查各种报表并按时上报。

    5.1.1.8 参与新、扩、改建工程的设计审核,参与所辖机房、站(所)、硐室新建、扩建、改造及检修后设备的集控中心端“五遥”信息验收工作。

    5.1.1.9 认真贯彻、落实各项反事故技术措施,主持本中心的反事故演习,定期进行运行分析,参加设备事故、故障及异常的调查分析,对出现的不安全因素提出防范措施。

    5.1.1.10 督促生产、修试、技改、更新等计划的执行,掌握设备的运行状况,负责设备缺陷管理。

    5.1.2 集控中心值长职责 5.1.2.1 值长是中心值班人员的负责人,负责值班员的安全生产工作;
    制定值班员工作计划、注意事项、危险点分析与预控及人员分工。

    5.1.2.2 对工作票进行核对、登记、存档,并详细告知值班员。

    5.1.2.3 发现设备缺陷及异常情况应及时核实、分析和汇报。

    5.1.2.4 组织开展值班员的培训工作。

    5.1.2.5 参加本中心内安全活动,执行各项安全技术措施。

    5.1.2.6 参与所辖机房、站(所)、硐室新建、扩建、改造及检修后设备的集控中心端“五遥”信息验收工作。

    5.1.2.7 审查本值记录,并按规定监督好交接班工作。

    5.1.2.8 负责两票、各项记录,掌握生产运行情况,组织安全经济运行及电能质量分析工作。

    5.1.2.9 负责对值班员汇报的问题进行筛查,分类汇报中心管理负责人。

    5.1.2.10 建立健全各种记录、技术档案、图纸资料、报表管理,并定期审查,做好技术资料和生产技术文件的管理,以及协助中心负责人抓好电能质量、可靠性管理工作。

    5.1.2.11 参与编写、修订本中心运行规程、事故处理应急预案等;
    参与运行分析,制定保证安全的组织和技术措施。

    5.1.2.12 每日检查集控室内计算机的外储存器接口,无本中心负责人批准,严禁任何人在工控设备上使用外存储设备。

    5.1.2.13 编制本中心的培训计划,组织本中心值班人员的技术培训工作,定期组织本中心人员熟悉现场运行设备,建立人员培训档案。

    5.1.2.14 每周对各站(所)设备运行记录参数,进行认真分析比对,分析设备运行状态,发现参数变化较大的,要立即汇报中心负责人、分管队组队长并做好记录。

    5.1.2.15 参与所辖机房、站(所)、硐室新建、扩建、改建及检修后设备的集控中心端“五遥”信息验收工作。

    5.1.2.16 参与编制和完善本中心运行管理制度、日常运行管理、组织对现场进行定期巡视、定期组织运行分析、督促落实对设备设施的维护保养工作,检查落实并督促本中心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并编制本中心的轮值表。

    5.1.2.17 组织或协助组织本中心的安全活动,分析本中心的安全情况并提出改进措施。

    5.1.2.18 开展本中心的季节性安全大检查、安全性评价、危险点分析和预控等工作。

    5.1.3 集控中心主值职责 5.1.3.1 协助值长做好当值期间的安全、运行、交接班等工作。

    5.1.3.2 根据停送电命令,监护值班员对设备进行远方遥控操作;
    负责与运维组、设备分管队组之间的操作联系任务。

    5.1.3.3 负责监视所辖站(所)的运行状况;
    遇有设备事故、障碍及异常运行等情况,及时向中心负责人、值长及设备分管队组值班队干汇报并做好记录。

    5.1.3.4 填写或审核各种记录,做好交接班工作。

    5.1.3.5 按规定接受操作指令,并监护执行。

    5.1.3.6 根据培训计划,做好培训工作。

    5.1.3.7 参加本中心开展的安全活动,执行各项安全技术措施。

    5.1.3.8 参与所辖站(所)新建、扩建、改造及检修后设备的监控中心端“五遥”信息验收工作。

    5.1.4 集控中心值班员职责 5.1.4.1 在主值监护下,按指令正确进行操作。

    5.1.4.2 负责监视所辖站(所)的运行状况;
    遇有设备事故、故障及异常运行等情况,及时向机电科、值长汇报并进行相关处理。

    5.1.4.3 填写或审核各种记录,协助值长和主值做好交接班工作。

    5.1.4.3 按要求接受培训,并认真做好培训记录。

    5.1.4.5 参加本中心开展的安全活动,执行各项安全技术措施。

    5.1.4.6 参与所辖机房、站(所)、硐室新建、扩建、改造及检修后设备的集控中心端“五遥”信息验收工作。

    5.1.4.7 负责监视所辖机房、站(所)、硐室的运行状况,并在值长的领导下进行事故及异常情况处理。

    5.1.4.8 保管好工具、仪表、钥匙、备件以及本班卫生清扫等工作。

    5.1.4.9 每班核实无人值守系统运行情况,出现异常立即汇报中心值长,并填写记录。

    六 安全管理 6.1 消防管理制度 6.1.1 集控中心、无人值守机房、站(所)、硐室消防设备的设置应符合相关部门的规定,并建立消防设备台帐。

    6.1.2 无人值守机房、站(所)、硐室每月检查一次消防设施的放置、完好情况,并清点数量建立《消防设施检查记录本》记录消防设施检查情况,如发现消防器材存在到期或失效等问题时应及时汇报更换。

    6.1.3 集控中心应严格执行动态检查远方机房、站(所)、硐室视频画面信息及遥视信息,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

    6.1.4 集控中心、无人值守机房、站(所)、硐室应有防火预案,一旦发生火情,按预案程序采取措施,灭火中要严格执行电气设备灭火注意事项。

    6.1.5 集控中心、巡视运维人员应熟知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熟知火警电话及报警方法。每年进行一次消防演习,每季度进行一次消防学习并做好相关记录。

    6.1.6 巡视运维组每季度对所辖机房站(所)的烟雾报警系统的完好性进行一次全面检查、试验,对存在的故障及时上报。

    6.1.7 无人值守机房、站(所)、硐室内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6.1.8 按相关保卫规定,未经审批和采取必要安全措施的易燃、易爆物品严禁携带进站。

    6.1.9 地面无人值守机房站(所)室外严禁种植高杆植物。

    6.2 安全保卫管理制度 6.2.1 集控中心应严格执行视频巡视管理制度,每班定时用遥视功能对无人值守机房、站(所)、硐室保安状况进行巡视,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

    6.2.2 无人值守机房、站(所)、硐室的大门正常应关闭、上锁。

    6.2.3 各级领导、外来参观人员等必须履行相关手续,并戴好安全帽,在管理单位或运维人员的带领下方可入内,并履行登记手续。

    6.2.4 因工作需要进入无人值守机房、站(所)、硐室的相关人员应事先与管理队组或巡视运维人员联系方可入内,并履行登记手续。

    6.2.5 巡视运维组运行人员在巡视设备时应兼顾安全保卫设施的巡视检查。

    6.3 防小动物管理制度 6.3.1 无人值守机房、站(所)、硐室应有防小动物管理制度,由现场巡视运维组负责定期检查落实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做好记录。

    6.3.2 无人值守机房、站(所)、硐室各设备室严禁存放食品,应设置捕鼠器械并定期检查。

    6.3.3 无人值守机房、站(所)、硐室各配电室、控制室和端子箱应采取防止小动物进入的措施。

    6.3.4 地面无人值守机房站(所)各设备室的门窗应完好严密,出入时随手将门关好,各设备室出入门应装有防鼠挡板。

    6.3.5 无人值守机房、站(所)、硐室设备室通往室外的电缆沟、道应严密封堵,因施工拆动后应及时封堵。若工作间断时,在收工前施工人员必须设置合格的临时封堵。

    6.3.6 地面无人值守机房站(所)室外严禁种植高杆植物和引鼠作物。

    6.4 防汛、防风、防潮、防冰冻工作管理制度 6.4.1 巡视运维组负责所辖站(所)防汛、防风、防潮、防冰冻的工作管理,根据气候特点和所辖机房、站(所)、硐室设备情况,制订相应的防范措施。

    6.4.2 防汛管理:
    6.4.2.1 无人值守机房站(所)站内应根据需要配备适量的防汛设备和防汛物资。

    6.4.2.2 雨季来临前对所辖站(所)可能积水的电缆沟、电缆隧道及场区的排水设施进行全面检查和疏通,做好防水和排水措施, 6.4.2.3 下雨时对房屋渗漏、下水管排水情况进行检查,雨后检查地下室、电缆沟、电缆隧道等积水情况,并及时排水。对硐室内有无淋水情况进行检查,发现淋水及时上报处理,并采取防范措施。

    6.4.3 防风管理:定期检查和清理无人值守机房站(所)内异物,防止大风时引起设备故障。刮大风时,应重点检查设备引入线、避雷针、避雷网、瓦斯继电器防雨罩等是否存在风偏影响、搭挂异物等异常情况。

    6.4.4防潮管理:
    6.4.4.1 定期检查开关、电气设备加热除湿运行情况、防爆电气设备完好情况、瓦斯继电器防雨罩等设备设施是否完好,端子箱等室外设备箱门应关闭,密封良好。

    6.4.4.2 潮湿天气季节应重点检查电气设备、端子箱、变压器的吸湿剂是否失效,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6.4.4.3 设备室潮气过大时做好通风。

    6.4.5 防冰冻管理:冬季巡视运维组应配备适量的除冰工器具,冬季来临前对除冰工器具进行检查。寒冷冰冻季节应加强巡视,尤其关注对风机房蝶阀和压风机房风包放水阀门的定时巡视,及时掌握冰情发展情况,必要时开展除冰工作。

    6.5 无人值守机房站(所)应急管理制度 6.5.1 集控中心及巡视运维组应对无人值守机房站(所)可能发生的预警或应急状态制定事故预案并经上级部门审核批准。机电科定期组织集控中心及巡视运维组人员进行针对性的反事故演习。

    6.5.2 集控中心及巡视运维组应制定相应事故应急预案,明确相关人员职责及流程,在编制值班轮值表时应充分考虑预警或应急情况下轮休人员的紧急调配,满足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要求,轮休人员在接到应急处理的通知时,必须服从安排,不得推诿。

    6.5.3 当发生火灾、水灾、地震、灾害性天气、各类预警发布期间,重点保运设备、综合自动化设备通信中断等情况尚未造成电网或设备事故时的应急措施。

    6.5.3.1 综合管理办公室可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将无人值守机房站(所)改为有人值班模式。

    6.5.3.2 集控中心负责人应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增加运行值班人员加强监视。

    6.5.3.3 特殊情况巡视运维组长应根据实际情况安排特巡工作。

    6.5.4 当电网、设备发生异常或事故时的应急措施:
    6.5.4.1 集控中心负责人及巡视运维组长应立即赶往值班室组织、协调事故或异常处理。

    6.5.4.2 集控中心应根据事故处理及应急响应的需要适当增加运行值班人员并加强监视,按规定进行事故处理。

    6.5.4.3 巡视运维组应立即安排值班人员赶往现场进行事故处理,同时巡视运维组组长应根据事故处理及应急响应的需要调配轮休人员及车辆赶往巡视运维组集中或指定机房、站(所)、硐室进行事故处理。

    七 集控中心管理 7.1 倒闸操作管理 7.1.1 正常情况下(只拉开或合上断路器的操作)对于无人值守机房、站(所)、硐室倒闸操作时应由集控中心进行,转冷备状态或检修状态应由巡视运维组根据“两票”逐项进行操作。

    7.1.2 集控中心与停送电发令人及巡视运维组进行业务联系时,应互报单位和姓名,使用规范调度术语。

    7.1.3 集控中心、巡视运维组、发令人之间进行与机房、站(所)、硐室相关的操作联系时,应使用设备的“三重命名”(即机房、站(所)、硐室名称+设备名称+设备编号)。

    7.1.4 集控中心的遥控、遥调操作必须执行一人操作、另一人监护,由于设备原因不能正常执行遥控操作时,应及时汇报分管队组队干并通知巡视运维组到现场按规定进行操作。

    7.1.5 对需要现场执行的倒闸操作,必须有批准的书面通知,操作前后必须与集控中心可靠联系,由巡视运维组操作人员按两票操作程序进行。

    7.1.6 巡视运维组操作人员现场“两票”操作开始前和结束后均应报集控中心,操作过程中集控中心应加强运行及操作过程监视,若发现疑问应立即告知巡视运维组操作人员停止现场操作,并汇报集控中心负责人和队组值班队干,排除疑问后方可继续操作。

    7.1.7 当巡视运维组操作人员在无人值守机房、站(所)、硐室进行现场操作时,集控中心运行人员在未征得现场操作人员同意的情况下不得对该站进行任何遥控操作。

    7.1.8 现场倒闸操作过程中发生电网或设备异常、事故以及产生疑问时,巡视运维组操作人员应立即停止现场操作,及时向工作负责人和队组值班队干汇报并告知集控中心。问题解决后后,告知集控中心方可继续进行操作。

    7.1.9 无人值守机房、站(所)、硐室现场作业人员、停送电发令人与集控中心通话时集控中心应用录音电话接听。

    7.1.10 无人值守机房、站(所)、硐室开关“远方”、“就地”方式切换操作:
    7.1.10.1 正常情况下,无人值守机房站(所)运行或热备用状态的开关,必须置于“远方”控制方式对应的位置。

    7.1.10.2 断路器由热备用转为冷备用或检修状态前,方式切换开关应首先切至“就地”位置;
    断路器由冷备用或检修状态转为热备用后,方式切换开关应切至“远方”位置。

    7.1.10.3 开关“远方”、“就地”方式切换操作,应写入倒闸操作票中,防止遗漏。

    7.1.11 倒闸操作的其他规定按华北电网颁发的《变电站倒闸操作实施细则》及《电气工作票管理规定及实施细则》执行。

    7.2 设备异常及事故处理 7.2.1 设备发生异常或事故时,集控中心值班人员应迅速准确地向综合管理办公室、矿调度、分管队组值班队干汇报情况(包括异常或事故发生的时间、无人值守机房/站(所)/硐室名称、设备名称及其状态,继电保护和自动装置动作情况),巡视运维组有关人员接到通知后应立即前往现场进行处理,巡视运维组维修人员到达现场后直接与集控中心联系,汇报现场检查情况。

    7.2.2 巡视运维组在设备巡视时发生异常或事故,应立即向矿调度、机电科、分管队组和集控中心汇报,并按相关规程进行处理。

    7.3 工作票管理制度 7.3.1无人值守机房、站(所)两票办理流程 对于地面机房、站(所)计划性检修需办理工作票时,由设备分管队组停送电联系人提前一天到机电科办理工作票,检修当日在集控中心进行登记,并告知集控中心值班员有关检修内容。登记后由工作负责人携带工作票至工作站(所),并按照工作票任务填写倒闸操作票,操作前与集控中心联系稳妥后按照操作票内容进行倒闸操作,操作后及时向集控中心汇报,集控中心值班员应对通过相关信息和视频进行监视与核对。

    7.3.2 工作票签发:工作票由机电科分管供电负责人签发,分管负责人因事离矿时由机电副总工程师签发,其他人员签发无效。

    7.3.3工作票许可制度:工作前工作票必须经检修设备分管队组值班队干和集控中心负责人共同签字(二人以许可人身份),一份由检修负责人现场持有,一份由集控中心当班值班人员持有。

    7.3.4巡视运维组工作负责人收到工作票应及时审核,发现错误或疑问时,应与工作票签发人联系,不合格的工作票,退回重新签发。

    7.3.5检修开关前检修负责人现场必须首先通知集控中心然后再将控制方式打到“就地”位置。

    7.3.6 工作结束,工作负责人负责现场工作验收。验收完毕,拆除设安全装置、设施,开关转热备状态,远控/近控开关转为“远控”状态,并由工作负责人汇报集控中心。

    7.3.7检修后由集控中心远控送电,一切正常后检修工作人员方准离开现场。

    送电后检修负责人必须将工作票送集控中心并经双方签字确认并加盖“已执行”章后方可视为检修工作正式结束。工作票一份放检修设备站/所,另一份放集控中心存档,保存期至少为一年。

    7.3.8工作结束,工作票已完成签字盖章,不管任何原因不许检修人员再次从事本工作票所定检修工作,如若发现存在没有解决的问题必须重新办理工作票方可进行检修工作。

    7.3.9 工作票的其它规定按华北电网公司颁发的《变电站标准化管理条例》及《电气工作票管理规定及实施细则》规定执行。

    八 运行管理 8.1 值班制度 8.1.1 集控中心人员必须按有关规定进行培训、学习,经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8.1.2 集控中心值班 8.1.2.1集控中心每班应至少两人值班,实行“三班制”值班模式;
    集控中心值长负责编制轮值表,未经许可不得擅自调班。

    8.1.2.2 因工作需要,集控中心负责人有权调动管辖范围内的人员(包括轮休人员)到集控中心加强监控;

    8.1.3 集控中心运行人员必须24小时监视所辖站(所)一、二次设备、远动、通信、辅助系统等运行情况。所辖站(所)发生事故或异常告警信号时,集控中心值班人员应根据监控系统反映的信息量做出判断,立即汇报分管队组值班队干,分管队组及时派巡视运维人员赶赴现场作进一步检查。

    8.1.4 无人值守机房、站(所)、硐室原则上不设现场运行值班人员,在特殊情况下(特殊气象条件及其他特殊情况)分管队组可临时安排专职人员进行值班。

    8.1.5 值班期间,应穿着统一的工作服,衣着整齐,佩带值班岗位标志,保持良好精神状态,不得进行与工作无关的其他活动。

    8.1.6 值班期间进行的各项工作都应填写相关记录。

    8.1.7 必须保证通讯工具始终处于良好状态。

    8.2 交接班管理制度 8.2.1 值班人员应按照现场交接班制度的规定进行正点交接。接班人员应提前20分钟到岗,查阅交接班记录,认真了解管辖设备的运行方式、运行状况,了解有关运行注意事项。

    8.2.2 交班人员必须在交班前详细填写当值的各种记录,核对一次系统接线图,做好卫生清洁以及其它有关工作。

    8.2.3 交接班时,双方应履行交接手续,按规定的项目交接清楚后,交、接班人员分别在运行日志上签字。

    8.2.4 交接班前、后30分钟内,一般不进行远控操作。在处理事故或倒闸操作时,不得进行交接班;
    交接班时发生事故,应停止交接班,由交班人员处理,接班人员在交班负责人指挥下协助工作,待事故得以控制后方可进行交接班。

    8.2.5 交接班时,集控中心负责人或值长要组织当班人员开好班前会,结合当时的具体情况和存在的问题,明确重点工作及注意事项;
    并根据天气、运行方式、工作情况、设备情况等,安排好各项工作,做好事故预想。

    8.2.6 集控中心交接班内容 8.2.6.1 运行方式:系统以及所辖站(所)的一、二次设备运行方式变动。

    8.2.6.2 自动化、通信、继电保护、自动装置以及电源系统等运行和变更情况。

    8.2.6.3 无人值守机房、站(所)、硐室发生的设备事故、异常、缺陷以及处理情况。

    8.2.6.4 倒闸操作情况,包括操作记录。

    8.2.6.5 集控中心各系统的运行情况。

    8.2.6.6 上级指示及其他事务性工作。

    8.2.6.7 本值未完成需下一值做的工作和注意事项等。

    8.2.6.8 集控中心的环境卫生状况。

    8.3 巡视管理制度 8.3.1 集控中心巡视管理 8.3.1.1 集控中心主要负责监视所辖站(所)的遥信、遥测、遥视信息的巡视。

    8.3.1.2 集控中心运行人员通过监控系统进行日常巡视,内容主包括:
    (1)各机房、站(所)、硐室运行方式、变压器及开关负荷、电流、电压及继电保护、自动装置的运行情况。

    (2)风机风量、负压、振动、温度参数及变化。

    (3)水泵运行参数(真空度、压力、电流、流量等)、水池水位。

    (4)压风机电压、电流、温度、风压等 (5)各类告警事项、异常信号等遥信、遥测信息;

    8.3.1.3集控中心运行人员使用视频系统巡视内容:
    对所辖站(所)设备、环境、安保等情况进行巡视,每2小时1次,内容包括各机房、站(所)、硐室所有视频画面信息。

    8.3.1.4 每次巡视的情况应在运行日志中记录,在巡视中发现异常及时汇报。

    8.3.1.5 集控中心负责对监控范围内设备负荷进行监视时,当设备负荷在80%及以上或过载时,应加强巡视并立即汇报。

    8.3.1.5 当所辖站(所)发生预警或其它异常时,集控中心应增加巡视次数并及时汇报和记录。

    8.3.2 地面无人值守机房站(所)现场巡视管理 各机房站(所)日常巡视由巡视运维组人员进行巡视,巡视内容包括:
    8.3.2.1 地面变电站正常巡视内容 (1)充油设备有无漏油、渗油现象,油位、油压、油温指示及油色是否正常。

    (2)接头、接点有无过热现象,金具有无变形和螺丝有无断损和脱落,导线有无散股、断股,接地有无锈蚀断裂。

    (3)旋转设备声音是否异常。

    (4)设备吸潮装置是否变色失效、加热除湿装置是否按规定投入。

    (5)设备绝缘子、瓷套有无破损和灰尘污染是否严重。

    (6)避雷器泄漏电流有无异常。

    (7)有无异常放电声音和痕迹,是否有异常气味。

    (8)保护及自动装置设备信号指示是否正常,切换开关、压板投退位置是否正确,灯光信号及微机保护的液晶显示是否正确,空气开关或保险投退是否正确。 (9)仪表指示读数正确,计量电压、电流回路完好。

    (10)交直流电源是否正常,有无直流接地,蓄电池电压及运行状况是否正常。

    (11)监控系统、辅助系统运行是否正常。

    (12)现场安保情况、防鼠设施、灭火装置和材料是否符合要求。

    (13)熄灯巡视是检查设备有无电晕、放电、接头有无过热现象。

    8.3.2.2 地面风机房正常巡视内容 (1)各转动部位无异响,振动值在0-2.8mm/s范围内正常运行。

    (2)轴承温度达到75℃时应立即汇报,达到85℃时自动报警。

    (3)定子温度达到115℃时应立即汇报,达到120℃时自动报警。

    (4)开关及控制设备运行是否正常、完好。

    (5)电压应在额定值±5%范围以内。

    (6)风机风量负压变化情况。

    (7)电机是否过载(大于24.3A) (8)主机、防爆门、风门及辅属设备设施是否完好、正常。

    (9)冬季巡视还要重点检查蝶阀是否有结冰现象,发现蝶阀结冰必须立即汇报和处理。

    (10)将现场运行参数报集控中心值班员,双方进行核对。

    8.3.2.3 无人值守压风机房巡视内容 (1)各转动部位无异响。

    (2)维护期限是否已到期。

    (3)轴承温度不得超过75℃,排气口温度不超过93℃,停机温度为107℃。

    (4)电压应在额定值±5%范围以内否则应经队组技术队长或分管供电技术员审核,确定是否继续运行。

    (5)压风机冷却风机工作是否正常。

    (6)检查油位是否符合规定,停机油位在黄色区,运行油位在绿色区,低油位为红色区。

    (7)保护及自动装置设备信号指示是否正常,切换开关、压板投退位置是否正确,灯光信号及微机保护的液晶显示是否正确,空气开关及保险投退是否正确。 (8)各类仪表指示读数正确。

    (9)交、直流电源是否正常,有无直流接地,蓄电池电压及运行状况是否正常。

    (10)熄灯巡视是检查设备有无电晕、放电、接头有无过热现象。

    (11)各管路阀门是否漏气,风包排水情况,保证排水正常。

    8.3.2.4 地面无人值守机房站(所)正常巡视周期 (1)正常巡视周期:地面无人值守机房站(所)应保证每班三次。

    (2)特殊巡视应根据需要进行。

    8.3.3 井下无人值守机房硐室巡视管理 8.3.3.1 巡视人员必须加强业务知识的学习,熟悉机电硐室内设备的性能、原理、运行方式,并持证上岗。同时按照《煤矿安全规程》、《井下电气设备防爆检查标准》、《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工作规程》等规定、要求进行巡回检查。

    8.3.3.2 巡检人员应熟悉设备及运行情况,确保巡视质量。

    8.3.3.3 巡视人员每月对高压配电装置的漏电保护进行一次跳闸试验(队组编制安全技术措施)。

    8.3.3.4 巡视人员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汇报和处理,并做好记录。

    8.3.3.5 井下无人值守机房硐室正常巡回的内容 (1)巡检人员应严格按照巡视路线,逐项进行巡视检查,确保不漏检。

    (2)巡视人员应对机电硐室内的设施、设备、仪器、安全用具、消防设施、视频设施完好情况进行全面检查。

    (3)检查安全用具、绝缘用具是否在有效期内,是否合格,数量是否符合标准;
    灭火设施是否齐全、合格并摆放整齐。

    (4)对机电硐室内外接地装置、警示灯、灯箱、缆线吊挂,穿墙管的封堵情况,栅栏门、防火门、密闭门的完好情况进行检查,同时要保证防火门上的通风孔要畅通。

    (5)检查设备防爆性能、完好状态、各种仪表、显示装置、指示灯指示是否正确,接地装置是否牢固可靠、闭锁装置是否完好,完好标志牌填写是否齐全、正确。

    (6)检查水泵、管路、阀门各紧固件及放水装置是否齐全,有无松动,压力表指数正常,水泵无异常响声,电机是否运转平稳,电压波动正常。

    (7)检查缆线的吊挂是否符合标准、电缆吊挂是否整齐、电缆是否完好、电缆标识牌填写是否正确。电缆沟是否有积水,硐室内的电缆是否处于淋水状态。

    (8)检查硐室内的照明灯是否完好,标志牌是否齐全。

    (9)检查接地母线、连接导线、接地极连接是否可靠,接地线布线是否整齐,接地标识是否齐全,接地标志牌填写是否准确。

    (10)机电硐室顶板是否牢固可靠,是否有掉皮、淋水现象;
    通风是否保持畅通。

    8.3.3.6 井下无人值守机房硐室巡视周期 (1)正常巡视周期:无人值守机房硐室应保证每班不少于二次。

    (2)特殊巡视应根据需要进行。

    8.3.4 特殊巡视 特殊巡视检查的内容,按现场运行规程规定执行。遇有以下情况,应进行特殊巡视:
    8.3.4.1 大风、雷雨、暴雪、大雾等特殊气象条件时的巡视。

    8.3.4.2系统调整、设备变动后的巡视。

    8.3.4.3新设备投入试运行期的巡视。

    8.3.4.3设备经过检修、改造或长期停运后重新投入系统运行后的巡视。

    8.3.4.5过负荷或负荷剧增、超温、设备发热、系统冲击、跳闸、有接地故障情况等,应加强巡视。必要时,应派专人监视。

    8.4 记录管理 8.4.1 集控中心应有如下记录:
    8.4.1.1 变电站、变电所运行日志;

    8.4.1.2 断路器故障跳闸记录;

    8.4.1.3停送电指令记录;

    8.4.1.4 设备缺陷记录;

    8.4.1.5 水泵、风机、压风机运行记录; 8.4.1.6安全活动记录;

    8.4.1.7运行分析记录;

    8.4.1.8培训记录;

    8.4.1.9反事故演习记录;

    8.4.1.10技术问答记录;

    8.4.1.11检修维护记录; 8.4.1.12干部上岗查岗记录 8.4.2 无人值守变电站(所)现场应有如下记录:
    8.4.2.1 巡检记录;

    8.4.2.2 检修试验整定记录;

    8.4.2.3 设备测温记录(地面);

    8.4.2.4 消防设施检查记录;

    8.4.2.5 防小动物措施检查记录(地面);

    8.4.2.7 设备缺陷与消除记录;

    8.4.2.8 避雷器动作记录;

    8.4.2.9 蓄电池测量记录(地面);

    8.4.2.10 变电站外来人员出入登记记录;

    8.4.2.11干部上岗查岗记录 8.4.2.12规程措施贯彻记录;

    8.4.2.13安全活动记录本。

    8.4.3无人值守机房现场应有如下记录:
    8.4.3.1 防小动物措施检查记录(地面);

    8.4.3.2 消防设施检查记录;

    8.4.3.3 注、换油记录;

    8.4.3.4 检修试验整定记录;

    8.4.3.5 反事故演习记录;

    8.4.3.6 事故预想记录;

    8.4.3.7 干部上岗查岗记录;

    8.4.3.8 运行分析记录;

    8.4.3.9 蓄电池测试记录(地面);

    8.4.3.10 设备缺陷与消除记录;

    8.4.3.11 规程措施贯彻记录;

    8.4.3.12 周安全活动记录本。

    8.4.3.13外来人员登记记录;

    8.4.3.14巡回检查记录 8.5 运行分析制度 8.5.1 集控中心运行分析制度 8.5.1.1 集控中心运行分析主要是对各机房、站(所)、硐室自动化监控系统及辅助系统的运行状况、系统设备的运行情况、设备的异常及缺陷对机房、站(所)、硐室运行的影响、运行的重载设备等进行分析,通过分析不断总结经验,达到使监控运行人员掌握和了解各监控系统和所控站的设备现状,掌握运行工作规律,找出薄弱环节,制订防范措施,提高运行工作质量和运行管理水平的目的。运行分析分为综合分析、专题分析两种。

    8.5.1.2 集控中心综合分析的主要内容:综合分析主要是对集控中心及所辖机房、站(所)、硐室影响安全(包括各监控系统、设备运行状况和缺陷等)、经济运行的因素,运行管理上存在的问题等,提出建议、措施及注意事项,对可能出现的问题,制定对策,半年进行一次综合分析。

    8.5.1.3 集控中心根据具体生产、运行实际情况,每月至少开展一次有针对性的专题分析。专题分析可根据本值可能出现或已出现的事件进行分析,并提出相应的防范措施和注意事项。

    8.5.2 运行分析的要求:
    8.5.2.1 运行分析应有记录,并符合实际。

    8.5.2.2 综合分析由机电科组织,主要分析系统存在的问题,制定问题解决方案。

    8.5.2.3 专题分析由队组技术队长组织进行,应根据运行中出现的问题,分析原因、制定对策,形成建议和措施,并及时落实和汇报。

    九 设备管理 9.1 设备缺陷管理制度 9.1.1 集控中心通过监控、遥视等系统发现的机房、站(所)、硐室设备缺陷,应汇报分管队组,由分管队组通知巡视运维组安排人员前往核实,并将情况报集控中心和分管队组值班队干。缺陷情况属实队组应及时安排处理并将处理情况报集控中心,集控中心做好记录。

    9.1.2 巡视运维组在设备巡视、倒闸操作、设备检修时发现的缺陷,应及时汇报和处理。缺陷处理完毕后,巡视运维组维修人员应向集控中心汇报。

    9.1.3 集控中心设备缺陷管理:集控中心负责本中心井上下监控系统、自动化系统以及所辖机房、站(所)、硐室的图像监视系统等相关设备缺陷管理工作,负责缺陷的上报、统计、分析、消缺等工作;

    9.1.4 巡视运维组设备缺陷管理:巡视运维组负责机房、站(所)、硐室内设备(其中现场巡视中发现的设备及各系统缺陷,告知集控中心)缺陷的消缺、上报、统计、分析等工作。

    9.1.5 无人值守机房、站(所)、硐室设备缺陷消除后,巡视运维组维护人员和巡视看护人员应认真验收。属集控中心管辖范围内,需巡视运维组配合处理的缺陷,缺陷消除后应由集控中心与巡视运维组人员共同验收。

    9.1.6 设备缺陷在未消除之前,集控中心和巡视运维组巡视看护人员均应加强监视、巡视。

    9.2 设备电气试验管理制度 9.2.1 电气设备的电气试验是检查、鉴定设备的健康状况,防止设备在运行中发生故障的重要措施。根据相关规定,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9.2.2 电气试验管理及要求 9.2.2.1 全矿电气设备、设施试验,由设备分管队组根据要求实施,综合管理办公室进行检查监督。

    9.2.2.2 电气试验必须有专项措施,现场必须指定专人负责,高压设备必须严格执行两票制度。

    9.2.2.3 不论高低压电气设备、设施试验,都要填写试验报告,试验报告一式二份,其中报机电科一份,运行点留存一份。对试验不合格的,要立即停止运行,并通知维护单位及时处理,同时进行复试,合格后方可投入运行。

    9.2.2.4 电力变压器绝缘电阻、直流电阻、工频耐压试验、油绝缘强度试验、油色谱分析、直流泄漏电流(35KV以上)的试验,每年一次。

    9.2.2.5 电压互感器绝缘电阻、绕组直流电阻、工频耐压试验每年一次。

    9.2.2.6 消弧线圈直流电阻、绝缘电阻、工频耐压、油绝缘强度试验,每年一次。

    9.2.2.7 氧化锌避雷器绝缘电阻、直流耐压、泄漏电流的试验,每年一次。

    9.2.2.8 高压开关柜交流耐压、绝缘电阻、断路器接触直流电阻、断路器直流耐压(35KV以上)、操动机构的绝缘电阻和直流电阻试验,每年一次。

    9.2.2.9 35KV及以上浇注式电流互感器的局部放电试验,每三年一次。

    9.2.2.10 电力电缆绝缘电阻、直流耐压试验,每年一次(新安装电缆安装前)。

    9.2.2.11 高压电动机绝缘电阻、直流电阻、直流耐压和泄漏电流试验,每年一次。

    9.2.2.12 电力电容器绝缘电阻、电容量测定、耐压试验,每三年一次。

    9.2.2.13 系统电容电流测试每年进行一次。

    9.2.2.14 接地装置的试验,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标准参照有关规定。

    9.2.2.15 高压线路及井下高开的耐压、泄漏试验每年一次;
    高开的绝缘电阻摇测每半年一次;
    固定电缆的绝缘电阻摇测每季度一次;
    移动电缆的绝缘电阻摇测每月一次;
    继电保护的校验和整定每半年一次。

    9.2.2.16 35KV变电站备自投试验每年按照春、秋两次停电检修进行试验。

    9.2.2.17 小电流接地选线装置试验,每年一次。

    9.2.2.18 常用电器绝缘工具试验:
    (1) 绝缘靴试验,每半年一次。

    (2) 绝缘手套试验,每半年一次。

    (3) 绝缘杆试验,每年一次。

    (4) 绝缘隔板试验,每年一次。

    (5) 验电笔,每年一次。

    (6) 接地线,每年三次。

    (7)电气设备的仪表校验每年一次(包括电能表、电流表、电压表、功率因数表)由生产科组织校验。

    9.2.2.19 井下接地装置,每季要详细检查一次,接地电阻每季测定一次。

    9.2.2.20井下高开及移变高压侧检漏装置每月进行一次跳闸试验,低压馈电开关每天进行一次漏电跳闸试验,照明信号综保每天进行一次跳闸试验。远方漏电保护每月至少进行一次人工漏电试验,以上试验由机电科技术组和设备分管队组技术员组织实施,并做好记录。

    9.2.3 保护装置的定值计算、审核、整定工作。

    9.2.3.1 保护定值的计算地面0.693KV及以下由机电队统一负责,井下1.2KV及以下机运队统一负责,报机电科审核。高压10KV及以上保护定值每年电气预防性试验前,由机电科技术组组长根据统计的实际负荷进行保护定值计算,经机电科技术主管审核,机电副总审批后由队组技术员或专业电工负责修改。

    9.2.3.2 如用电单位出现负荷增减情况,地面应及时报机电队井下报机运队修改保护定值。

    修改定值需到机电科领取保护整定修改审批表,并由分管领导批准后方可进行保护定值修改。

    9.2.3.3 定值修改每半年一次,负荷变化时随时修改。

    9.2.3.4定值单和定值修改审批表由机电科、队组分别存档。

    9.3 视频设备管理制度 9.3.1 巡视运维人员应对视频设备进行检查、清扫。

    9.3.2 不得擅自对摄像机进行强行手动转向,不得无故关闭图像监控机器及设备的电源。

    9.3.3 非当值值班人员未经许可不得擅自操作视频遥控系统。

    9.3.4 集控中心应每月抽查视频监控系统的录像备份情况并做好相关记录。

    9.4 网络和微机管理制度 9.4.1 网络和微机管理由集控中心监管。

    9.4.2 机房内电脑机箱USB口和交换机备用口,由信息中心负责全部用易碎贴封口。严禁使用U盘,不得撕开U盘封口纸和计算机封口纸;
    如需使用USB口和交换机备用口时,需经信息中心审批并由专人进行监督,使用完后,立即封口。

    9.4.3 网络微机检查纳入机电队组每月大型设备检查中,并由机电科进行标准化考核。

    9.4.4 集控中心、巡视运维组应设立兼职计算机管理员,负责本班站网络及计算机的安全管理,负责组织本班站人员学习、遵守有关网络及计算机安全管理制度。

    9.4.5 集控中心、巡视运维组及无人值守机房站(所)内联网计算机不得存放或安装与工作无关的文件和程序。

    9.4.6 监控系统、五防系统、图像监控系统所使用的计算机严禁使用任何外接存储设备。

    9.4.7 系统内联网计算机严禁通过任何方式与外网连接。

    9.4.8 联网计算机必须安装防火墙,要定期升级定期检测病毒。

    9.4.9 严禁更改、删除系统文件,严禁私自改变微机安全设置。

    9.4.10 发现网络及计算机的任何异常,需及时向上级计算机管理部门上报。

    9.5 备品备件管理制度 9.5.1 备品备件要有专柜或固定地点存放,并建卡建帐。

    9.5.2 严格管理保证帐、卡、物一致,任何人不得随便动用。

    9.5.3 备品备件由专人负责管理,摆放整齐并按规定要求定期检查、维护、补充。

    9.5.4 各种保险、空气开关应按照相应的配置表适量配置,满足正常工作的需要,分类定点存放。

    9.5.5 按规定由集控中心、巡视运维组提出领取备品备件计划。

    9.6设备启动与切换管理 9.6.1风机切换管理 9.6.1.1风机切换必须根据切换管理制度或持有经审批的允许切换报告,报告送交集控中心。

    9.6.1.2切换时机电队必须派2名现场巡视运维人员到机房现场,现场人员必须与集控中心联系稳妥。由集控中心进行远方操作进行切换,现场人员现场监视。

    9.6.1.3切换后经现场人员巡视,风机运行稳定并经集控中心核实一切正常后方准现场人员离开。

    9.6.1.4若远方切换功能异常,现场人员应立即转为“就地”方式进行切换并报集控中心,一切正常后及时将问题汇报值班队干,同时检查并处理问题。

    9.6.1.5风机切换必须在10分钟内完成。

    9.6.2中央泵房水泵启、停管理 9.6.2.1水泵启停由地面集控中心进行远程控制。为有利于“避峰填谷节能降耗”管理,水泵启、停控制不按水位上、下限进行自动启停控制。

    9.6.2.2根据无人值守巡视规定和排水规律,机运队应合理安排巡视人员的巡视时间,保证水泵启、停时有人现场巡视。

    9.6.2.3水泵启动时集控中心应注意水泵启动过程中和启动后真空度、电压、电流、流量、压力等参数是否正常,发现问题及时汇报。

    9.6.2.4水泵远控/近控功能必须正常,现场巡视运维人员必须定期(每旬)进行一次就地切换试验,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和处理并做好记录。

    9.6.3压风机启、停管理 9.6.3.1压风机启停控制,原则上根据压力变化采取联动启停运行,但集控中心值班员必须按规定巡视其运行状态,发现问题及时汇报,运维巡视人员接到通知后应及时到现场进行检查处理。

    9.6.3.2为保证联动可靠性,运维人员必须定期(每周一次)做压风机温度保护断电试验并做好记录。保护动作可靠的情况下方准采用联动启停控制方式。

    十、无人值守站/所停送电管理 10.1停送电管理 10.1.1无人值守站/所开关停送电正常情况下由集控中心远控方式进行操作。

    10.1.2无人值守站/所的有计划停送电,必须有经机电科签发的停送、电工作联系单,集控中心方可安排远程停送电操作。

    10.1.3无计划大停电恢复送电时,必须由矿井停送电总指挥现场指挥,由集控中心远控操作进行送电。同时队组运维人员接到指令,立即到指定地点听从指挥。

    10.1.4特殊情况来不及办理停送电审批手续时,可由停送电总指挥于集控中心口述命令或电话指挥停送电操作,电话发令时受令人必须使用录音电话受令,受令人必须复颂发令人指令,双方确认发、受令正确后方可执行,受令人作好记录。发、受令人通话必须使用普通话和专业术语。发令时,发令人必须明确停送电站/所名称、开关名称和编号,操作内容,送电用“合上”,停电用“拉开”。受令人记录内容:1、发令人姓名。2、发令时间。3、发令内容:××站(所),××开关、编号××。4、操作内容:送电时用“合上”,停电时用“拉开”。5、受令人姓名。6、监护、操作员姓名。7、操作完成时间。8、操作确认:停、送电操作后,经运行状态参数、视频摇视、电话联系等手段,确认是否实现操作指令目的,已实现用“操作成功”,未实现用“操作失败”。

    10.1.5设备检修停送电,必须有经过审批的工作票(一式两份), 10.1.6高压开关(10KV及以上)因故障跳闸后,集控中心值班员必须记录跳闸开关有关信息,包括站/所名称、开关名称、开关编号、跳闸原因、故障参数等,开关跳闸后值班员必须立即汇报矿停送电总指挥和队组值班队干,经矿井停送电总指挥批准方可试送一次,未经许可严禁送电。试送失败应立即汇报并要求分管队组派检修人员查明原因消除故障。

    10.1.7通风队进行瓦电闭锁试验,必须有经机电科、通风区、矿调度主管领导签字同意的试验申请书并交机电集控中心,试验完毕通风队现场试验负责人通知集控中心可以送电时集控中心值班员方可进行送电操作,操作前必须将视频画面调至现场监视状态,并做好记录。

    10.1.8远控送电操作必须一人操作一人监护,确保操作准确无误。

    10.1.9低压开关停送电(1.2KV及以下),开关只承担机电队或机运队本队组供电任务,且不影响矿井正常生产,停电申请由分管队组停送电联系人签字并交集控中心即可执行;
    凡停电影响其他队组正常工作时,必须经矿调度和机电科批准集控中心方可安排停电操作,队组现场操作,操作人员还必须在操作前后与集控中心汇报。

    10.1.10井下风机切换送电,队组所派切换人员在切换前和切换后必须首先汇报集控中心,集控中心方可进行远方送电操作,其他任何人联系送电,集控中心可拒绝执行。

    10.1.11无人职守站/所开关停送电,严禁任何人不经机电集控中心私自进行现场操作(持有有效的申请报告除外),否则对责任人按“严重三违”进行处罚。

    10.1.12开关保护试验时的停送电,队组必须办理试验审批手续和安全技术措施,就地进行操作试验,试验前和试验后必须告知集控中心,严禁私自随意进行试验操作。

    10.1.13停送电指挥、联系人 1、全矿停送电总指挥:李继忠、盛长斌 停送电联系范围:指挥全矿地面、井下高低压开关停送电。

    2、机电队停送电联系人:闫利鹏 张志强 联系范围:地面供机电队本队低压开关停送电 3、机运队停送电联系人:闫学文 刘旭杰 联系范围:井下变电所供本队范围内1.2KV及以下电压等级开关停送电。

    4、矿井35KV线路停送电联系人 盛长斌、李玉虎、张志强 联系范围:东—葛线路、车—葛线路停送电 十一、 技术资料管理 11.1 集控中心应具备的规程及技术资料 11.1.1 电力作业安全运行规程;

    11.1.2 国家电网公司变电站集中监控管理规范;

    11.1.3 华北电网变电站标准化管理条例;

    11.1.4 正利公司无人值守机房站(所)硐室操作规程;

    11.1.5 正利公司无人值守机房站(所)硐室管理制度汇编;

    11.1.6 正利公司机电管理制度;

    11.1.7 煤矿安全规程;

    11.1.8 正利公司无人值守机房硐室应急预案;

    11.1.9 正利公司应急预案汇编;

    11.1.10 正利公司机电设备操作规程;

    11.1.11 现场运行规程及制度;

    11.2 集控中心应具备的图表类资料 11.2.1 正利公司井上下供电系统图;

    11.2.2 正利公司压风系统图;

    11.2.3 正利公司通风系统图;

    11.2.4 正利公司供排水系统图;

    11.2.5 正利公司井下设备布置图;

    11.2.6 正利公司工业环网网络布置图;

    十二 培训管理 12.1 集控中心及巡视运维组的运行人员,应经培训考试合格取得资格,方可担任正式值班工作,持证上岗。

    12.2 集控中心及巡视运维组制定全年培训工作计划,由分管队组负责落实,每年应有培训工作总结。

    12.3 因工作调动或脱离本岗位连续3个月及以上的运行人员,重新上岗担任正式值班工作前,应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12.4 集控中心及巡视运维组每季度应组织一次反事故演练;
    各单位每年至少组织两次由综合管理办公室、集控中心、巡视运维组参加的联合反事故演习。

    12.5 集控中心及巡视运维组每月至少开展一次针对性技术培训。

    12.6 集控中心及巡视运维组开展技术问答应结合值班人员技术弱点和设备存在的问题等实际情况进行,每人每月一次。

    十三 文明生产管理 13.1 值班人员仪表行为规范,精神状态良好。

    13.1.1 值班人员在值班期间必须按照规定着装,佩戴上岗证。

    13.1.2 着装保持整洁、整齐,不得穿规定以外的衣着。

    13.1.3 举止得体,谈吐文明,精神振作,姿态良好。

    13.1.4 对来访人员,应热情礼貌,致以问候并询问来意。

    13.1.5 接听电话应及时、礼貌,并使用文明用语。

    13.1.6 工作场所应保持肃静,工作时间不得打闹、嬉笑,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工作前及工作期间不得饮酒, 13.2 集控中心环境管理制度 13.2.1 上岗人员不许在集控中心抽烟。

    13.2.2 值班桌上只能摆放显示器、打印机、电话等;

    13.2.3 对有权发布操作命令的人员名单、有权签发工作票人员名单、停送电联系人员名单、各级有关人员名单及联系电话表等常用图表应按顺序统一压在值班台玻璃板底下并及时更新。

    — EN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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