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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标合同12篇

    时间:2023-09-25 08:22:03来源:百花范文网本文已影响

    商标合同许可人:_________________,系依据中国法律成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及其全权代表的相关下属企业或单位被许可人:_________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商标合同12篇,供大家参考。

    商标合同12篇

    商标合同篇1

      许可人:_________________,系依据中国法律成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及其全权代表的相关下属企业或单位

      被许可人:_______________,系依据中国法律成立并合法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鉴于:_________(许可人)获国务院批准,对其资产进行了重组(以下简称“重组”),并作为发起人,依据中国法律于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成立了_________(被许可人)。

      _________(被许可人)注入重组前属于________(许可人)及其下属企业或单位的主营业务,包括石油、天然气的勘探和开发、炼油、化工、管道运输、产品销售、有关科研机构以及相关的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以下统称“核心业务”)。________(许可人)拥有用于核心业务的商标,并愿意将该等商标许可给________(许可人)使用,且________(被许可人)有意使用该等商标。

      据此,双方协议如下:

      第1条 许可人

      本合同许可人是________(许可人)及其全权代表的相关下属企业或单位,其中包括________(许可人)本身,以及向________(许可人)发出关于代表其签署本合同等事宜的“授权委托书”的________(许可人)的全资子公司及其所控制的企业或单位。

      第2条 商标

      本合同项下的商标是指截止至本合同生效时,许可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已经登记注册的与核心业务有关的商标,包括但不限于附件所列的商标(以下统称“许可商标”)。

      第3条 许可

      3.1 许可人允许被许可人及其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公司依照商标注册类别在其生产的商品上和提供的服务中使用许可商标,包括但不限于附件所列之使用商品(以下简称“许可使用商品”)。

      3.2 被许可人根据本合同的规定使用许可商标,且该等使用系排他性的使用,但许可人仍然可以使用该等商标。除非经被许可人同意,许可人不得允许第三方使用,亦不得向第三方转让任何许可商标。

      第4条 期限

      4.1 被许可人可以使用任何一个或多个许可商标直至许可商标注册期届满而不受法律保护或直至双方达成协议的终止使用日期。

      4.2 上述4.1条所述之注册期后满或终止,不影响本合同项下其他未到期或未终止使用的商标的许可使用。

      第5条 费用

      本合同双方同意被许可人可以无偿使用本合同项下之许可商标,但被许可人须于每年______月______日之前向许可人支付该年度许可人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维系该等商标的有效性而已经实际支出的费用。但是,被许可人不需向许可人支付按照本合同的规定被许可人已经停止使用的本合同项下一个或多个许可商标的维系费用。

      第6条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6.1 许可人的权利:

      有权按本合同的规定使用本合同项下的商标。

      有权要求被许可人依本合同约定支付许可商标维系费用。

      6.2 许可人的义务:

      除非经被许可人同意,许可人不得允许第三方使用,亦不得向第三方转让许可商标。

      承诺并保证本合同项下商标许可的合法性。如果因本合同导致第三人的索赔、诉讼或给被许可人造成任何损失,许可人保证使被许可人免受该类索赔、诉讼和损失的侵害,并就此向被许可人进行赔偿。

      许可人保证按时向有关机关交纳有关维系许可商标有效性的费用;负责保持许可商标的注册状况,不放弃续展注册,不申请注销;并依据被许可人的要求,在被许可人要求的国家和地区注册登记该商标。

      本合同签订后,许可人负责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及商标管理机关办理本合同备案存查手续。

      根据被许可人要求或许可商标保护需要,向国家有关机构就有关许可商标申请保护。

      6.3 被许可人的权利:

      有权按本合同的规定依法使用许可商标。

      有权就许可使用商品参加各级名优产品的评比,所获得的荣誉和物质利益归被许可人所有。

      6.4 被许可人的义务:

      非经许可人同意,被许可人不得与第三人就许可商标再签订使用许可合同。

      如发生许可商标侵权事宜,许可人负责向有关部门投诉或起诉,被许可人应当协助查明事实。

      依照本合同约定,按时向许可人支付许可商标的维系费用。

      第7条 双方进一步的保证

      本合同双方有义务采取进一步的其他必要的行动,包括签署其他有关的协议或合同或文件,以确保本合同宗旨和规定内容的实现。

      第8条 合同的变更和终止

      8.1 对本合同的任何变更,须经双方同意,并以书面形式作出方可生效。

      8.2 本合同按下列方式终止:

      本合同期限后满,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有效期限内双方达成终止协议,或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地震、风暴、水灾、战争等不可抗力丧失继续履行本合同的能力,或__________。

      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或有管辖权的法院或仲裁机构所做出的终止本合同的判决、裁定或决定而终止本合同。

      8.3 无论8.1和8.2条如何规定,每年______月______日之前,被许可人有权按其生产经营需要,决定终止使用本合同项下一个或多个许可商标,并须在该日之前书面通知许可人该等终止。一俟被许可人按前款规定终止使用该等商标,则被许可人从下一个年度起对该等商标不再支付本合同第5条所规定之费用。

      第9条 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违约,另一方可以要求或采纳本合同和法律所允许的补救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实际履行和补偿经济损失。

      第10条 双方的陈述和保证

      10.1 许可人的陈述和保证:

      许可人是依法成立的企业,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现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许可人一直依法从事经营活动,并未从事任何超出法律规定的营业范围的活动。

      许可人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政府审批(如需要)以及内部授权程序都已获得或完成,签署本合同的是许可人的有效授权代表,并且本合同一经签署即构成对许可人有约束力的责任。

      许可人签署本合同或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并不违反其订立的任何其他协议或其公司章程,亦不违反任何法律、法规或规定。

      10.2 被许可人的陈述和保证:

      被许可人是依法成立的股份制企业,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现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被许可人一直依法从事经营活动,并未从事任何超出法律规定的营业范围的活动。

      被许可人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都已完成,签署本合同的是被许可人的有效授权代表,并且本合同一经签署即构成对被许可人有约束力的责任。

      被许可人签署本合同或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并不违反其订立的任何其他协议或其公司章程,亦不违反任何法律、法规或规定。

      第11条 不可抗力

      11.1 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囚受不可抗力事件(不可抗力事件指受影响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无法预料或即使可预料到也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签订日之后出现的,使该方对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水灾、火灾、旱灾、台风、地震、及其它自然灾害、交通意外、罢工、骚动、暴乱及战争(不论曾否宣战)以及政府部门的作为及不作为)影响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碍其履行期间应予中止。

      11.2 声称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尽可能在最短的时间内通过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该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十五日内以手递或挂号空邮向另一方提供关于此种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续时间的适当证据。声称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其对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一方,有责任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减轻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11.3 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双方应立即通过友好协商决定如何执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双方须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各项义务。如不可抗力及其影响无法终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丧失继续履行合同的能力,则适用本合同8.2关于合同终止的规定。

      第12条 其他规定

      12.1 除本合同另有规定外,未经另一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转让其在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或部分权利或义务。

      12.2 合同及其附件构成双方全部协议,并取代双方以前就该等事项而达成之全部口头或书面的协议、合约、理解和通信。

      12.3 本合同任何一条款成为非法、无效或不可强制执行并不影响本合同其它条款的效力及可强制执行性。

      12.4 本合同或其附件的修订仅可经书面协议并经双方授权代表签且须经双方采取适当的法人行动批准而作出。

      12.5 除非另有规定,一方未行使或延迟行使其在本合同项下的权利、权力或特权并不构成对这些权利、权力或特权的放弃,而单一或部分行使这些权利、权力或特权并不排斥任何其它权利、权力或特权的行使。

      12.6 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约束力,如同已被纳入本合同。

      第13条 通讯

      一方根据本合同规定作出的通知或其它通讯应采用书面形式并以中文书写,并可经专人手递或挂号邮务发至以下规定的另一方地址,或传真至另一方规定的传真号码,通知被视为已有效作出的日期应按以下的规定确定:

      经专人交付的通知应在专人交付之日被视为有效。

      以挂号邮务寄出的通知应在付邮(以邮戳日期为准)后第7天(若最后一天是星期日或法定节假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被视为有效。

      以传真形式发出的通知应被视作于传真完毕的时间作出,唯发件人应出示传真机就其所发出的文件而打印的报告以证明有关文件已经完满地传给对方。

      双方通讯地址和传真号码如下:

      __________________(许可人)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被许可人)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

      若一方更改其通讯地址或传真号码,应尽快按本条规定书面通知另一方。

      第14条 适用法律和争议的解决

      14.1 本合同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并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解释。

      14.2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将该等争议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仲裁委员会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第15条 附则

      15.1 本合同以中文书写。

      15.2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份。本合同在双方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后生效,且其效力追溯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各份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许可人(盖章):_________被许可人(盖章):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_______授权代表(签):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商标合同篇2

      商标专用权质押合同

      商标专用权质押合同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

      出质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质权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民法典》和《商标专用权质押登记程序》的规定,甲乙双方遵循自愿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达成协议如下:

      一、为了_____________________,甲方将其已注册的使用在《商标注册用商品和服务国际分类》第_________类_________商品上的第_________号_________商标质押给乙方,作为_________的担保。

      商标图样:(略)

      二、根据国家工商局指定的_________商标评估机构的评估,该商标的实际价值为人民币_________元。

      三、主债权的种类、数额、履行期限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甲方质押担保的范围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质押期限为_______年_______个月,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六、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不得将该质押商标转让或许可他人使用。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        后,甲方可以将质押商标转让或许可他人使用,但转让费不得低于该商标的评估价值。

      无论转让或许可,甲方所得的转让费或许可费都应当用于清偿所担保的债权。

      七、如甲方到期不能履行本合同第三条规定的债务,乙方有权将质押商标拍卖或者变卖,用所得的价款清偿债务。价款超过部分归甲方所有,不足部分由甲方承担。

      八、其他事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

      商标专用权质押合同

      商标专用权质押合同

    商标合同篇3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

      鉴于转让人拥有中国商标局注册使用于商品/服务国际分类第_________类_________等商品上的第_________号商标标示以及该商标设计图样的著作权(以下简称该权利),鉴于受让人希望受让权利,转让人和受让人签署商标转让协议如下:

      1.转让人同意将该权利全部转让给受让人。

      2.转让费、著作权金额为_________,其中商标权转让费用_________。

      3.转让人保证该权利无任何瑕疵,包括未曾许可他人使用或作为抵押。

      4.转让人保证在国际分类第_________类以及在其他类别的与第_________类有关商品类似的商品上,转让人没有任何与该权利相同的或近似的商标获得注册或提出申请注册。

      5.转让人保证在本合同生效后,将不以任何方式谋求对该权利或与其类似的商标的包括所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处分权在内的任何权益,且上述所有权利均将由受让人行使。

      6.转让人在签署本合同时同时签署该权利的商标专用权的注册商标转让申请书,并同时将该商标商标注册证正本交受让人或受让人的代理人。

      7.受让人在签署本合同时签署商标转让申请书,按法定程序办理该商标转让。

      8.付款方式:在转让人签署本合同与商标转让申请书时,由受让人将转让费支付给转让方。

      9.在本合同签署后,该权利中的著作权即完全归受让人所有,该权利中的商标专用权就完全归受让人所有;在商标局核准该商标转让后,转让人即丧失与该商标有关的所有权利,并保证停止使用该商标,并不得直接或间接地对该商标提出撤销申请。

      10.国家商标局核准该商标转让后,受让人即享有与该商标有关的所有权利。

      11.如果该商标转让申请被商标局驳回,转让人应退回已付的全部商标转让费用。

      12.转让人、受让人双方保证遵守本合同的全部条款,即便商标局不批准该商标转让,也不影响本合同的履行。

      13.如遇严重的自然灾害或社会动荡等因素影响了本合同的按时履行的,双方应在上述因素消除的三十天内履行合同。

      14.转让人、受让人双方保证遵守本合同的全部条款,转让人不遵守本合同的规定的,由转让人向受让人支付违约金。受让人不遵守本合同规定的,由受让人向转让人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全部转让费用的20%。在支付违约金后,本合同仍应履行。

      15.受让方预先支付_________定金,余款_________必须在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支付。

      16.本协议一式_________份,转让方、受让方、代理人和国家商标局各_________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商标合同篇4

      甲方:

      乙方: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充分平等协商,现就甲方所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核准注册的第( )号使用于( )上的注册商标的转让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二条 甲方自愿将其所有的本协议第一条所述的注册商标无偿转让给乙方所有,乙方作为受让人应当在本协议签署之日起( )日内向甲方支付转让费共计人民币( )元,支付方式为( )。

      第三条 甲方保证此协议签订时,任何第三人无权就此注册商标主张权利,该注册商标上不存在有任何妨碍乙方作为注册商标受让人权利行使的障碍。

      第四条 双方应当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 )日内共同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提出注册商标转让申请。双方约定转让此注册商标之一切申请手续由乙方负责办理,甲方负有积极协助办理之义务。

      第五条 自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核准此注册商标的转让申请后,发给相应证明,并予以公告之日起,乙方成为此注册商标的所有人,享有作为此注册商标所有人所应当享有的一切权益,并承担所应当承担之一切法律义务。

      第六条 乙方保证此注册商标转让完成后,使用该注册商标所提供服务的质量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并维护商标的声誉。

      第七条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签订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补充协议与本协议不一致时,以补充协议为准。

      第八条 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如果发生争议,双方应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应当提交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裁决。

      第九条 本协议一式份,双方各执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日期:

    商标合同篇5

      转让人:

      受让人:

      鉴于转让人拥有中国_____局注册使用于商品/服务国际分类第?类?等商品上的第?号?_____标示以及该_____设计图样的著作权(以下简称该权利),鉴于受让人希望受让权利,转让人和受让人签署_____转让协议如下:

      1、转让人同意将该权利全部转让给受让人。

      2、转让费、著作权金额为_________。

      3、转让人保证该权利无任何瑕疵,包括未曾许可他人使用或作为抵押。

      4、转让人保证在国际分类第?类以及在其他类别的与第?类有关商品类似的商品上,没有任何与该权利相同的或近似的_____获得注册或提出申请注册。

      5、转让人在签署本合同时同时签署该权利的_____专用权的注册_____转让申请书,并同时将该_____注册证正本交受让人或受让人的代理人。

      6、付款方式:在转让人签署本合同与_____转让申请书时,由受让人将转让费支付给转让方或转让人的代理人。

      7、在本合同签署后,该权利中的著作权即完全归受让人所有,该权利中的_____专用权就完全归受让人所有。

      8、注册_____转让合同生效后,核准公告前,受让人在合同签订之日起独占使用该注册_____,并授予受让人对_____侵权行为起诉权的,受让人可以起诉。在_____局核准该_____转让后,转让人即丧失与该_____有关的所有权利,并保证停止使用该_____,并不得直接或间接地对该_____提出撤销申请。

      9、国家_____局核准该_____转让后,受让人即享有与该_____有关的所有权利。

      10、如果该_____转让申请被_____局驳回,转让人应退回已付的全部_____转让费用。

      11、转让人、受让人双方保证遵守本合同的全部条款,转让人不遵守本合同的规定的,由转让人向受让人支付违约金。受让人不遵守本合同规定的,由受让人向转让人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全部转让费用的20%。在支付违约金后,本合同仍应履行。

      12、受让方预先支付?整定金,余款?整必须在?月?日前支付。另_____权转让手续费用?由受让方承担。

      13、本协议一式四份,转让方、受让方、代理人和国家_____局各一份。

      转让人:?受让人:

      地址:?地址:

      签署日期:?年?月?日

    商标合同篇6

      本协议由________公司(以下称为许可方)与__________(以下称为被许可方)于______年___月___日签订。

      鉴于许可方拥有具有一定价值并经注册的商标和服务标志,且拥有并可出售其他如附文第一节所述的许可方财产,其中包括“商标”。这一商标在广播或电视中经常使用,并出现在各种促销和广告业务中,得到公众的广泛认可,在公众印象中与许可方有密切关系;

      鉴于被许可方有意于在制造、出售、分销产品时使用这一商标;

      因此考虑到双方的保证,达成如下协议:

      一、授权许可

      1.产品

      根据以下规定的条款,许可方授与被许可方,被许可方接受单独使用这一商标的许可权力,且只在制造和出售、分销以下产品中使用。

      (加入产品描述)

      2.地域

      许可协议只在________地区有效。被许可方同意不在其他地区直接或间接使用或授权使用这一商标,且不在知情的情况下向有意或有可能在其他地区出售协议下产品的第三者销售该产品。

      3.期限

      许可协议自________日生效,如未提前终止,至________日期满。若满足协议条件,本协议期限每年自动续展,直至最后一次续展终止于________年12月31日。始于________年12月31日,本许可协议在每一期末自动续展一年,到下一年的12月31日止,除非一方在协议到期前30天以前书面通知另一方终止协议的执行。

      二、付款方式

      1.比例

      被许可方同意向许可方支付其或其附属公司、子公司等出售协议产品的净销售额的________%作为使用费。“净销售额”指总销售额减去数量折扣和利润,但不包括现金折扣和不可收账目折扣。在制造、出售或利用产品时的费用均不可从被许可方应支付的使用费中折扣。被许可方同意如向其他许可方支付更高的使用费或更高比例的许可使用费,将自动马上适用于本协议。

      2.最低限度使用费

      被许可方同意向许可方支付最低限度使用费________美元,作为对合同第一期应支付使用费的最低保证,上述最低限度使用费将在第一期的最后一次或此前支付。在协议签字时支付的预付款将不包括在内。此最低限度使用费在任何情况下都不会再归还给被许可方。

      3.定期报告

      第一批协议产品装运后,被许可方应立即向许可方提供完整、精确的报告,说明被许可方在前一期售出的产品数量、概况、总销售额、详细列明的总销售额折扣、净销售额及前一期中的利润。被许可方将使用后附的,由许可方提供给其的报告样本。无论被许可方在前一期中是否销售了产品,均应向许可方提供报告。

      4.使用费支付

      除上述最低使用费以外的使用费需在销售期后________日交付,同时提交的还有上述要求的报告。许可方接受被许可方按协议要求提供的报告和使用费(或兑现支付使用的支票)后,如发现报告或支付中有不一致或错误,可以在任何时间提出质疑,被许可方需及时改正、支付。支付应用美元。在许可地内的应缴国内税由被许可方支付。

      三、专用权

      1.除非许可证认可在协议有效期内不在协议有效区域内再授予别人销售第一节所述产品时使用这一商标,本协议不限制许可方授予其他人使用这一商标的权力。

      2.协议规定如果许可方向被许可方提出购买第一节所述产品,用于奖励、赠给或其他促销安排,被许可方有________天时间决定是否同意。如果被许可方在

      ________天内未接受这一要求,许可方有权通过其他生产者进行奖励、赠给或其他促销安排。在这种情况下,当其他生产者的价格比许可方向被许可方支付的高时,被许可方有3天时间去满足生产者生产此种产品的要求。被许可方保证在未得到许可方书面同意前,不把协议产品与其他产品或服务一起作为奖励,不与其他作为奖励的产品或服务一起出售协议产品。

      四、信誉

      被许可方承认与该商标相关联的信誉的价值,确认这一商标、相关权利及与该商标相关联的信誉只属于许可方,这一商标在公众印象中有从属的含义。

      五、许可方的所有权及许可方权利的保护

      1.被许可方同意在协议有效期内及其后,不质疑许可方就该商标享有的所有权和其他权利,不质疑本协议的有效性。如果许可方能及时收到索赔和诉讼的通知,许可方保护被许可方,使其不受仅由本协议所授权的商标使用引起的索赔和诉讼的损害,许可方可选择就这样的诉讼进行辩护。在未得到许可方的同意之前,不应就这样的索赔和诉讼达成解决办法。

      2.被许可方同意向许可方提供必要的帮助来保护许可方就该商标拥有的权利。许可方根据自己的意愿,可以自己的名义、被许可方的名义或双方的名义针对索赔和诉讼应诉。被许可方在可知范围内将书面告知许可方就协议产品的商标的侵权和仿制行为;只有许可方有权决定是否对这样的侵权和仿制行为采取行动。若事先未得到许可方的书面同意,被许可方不应就侵权和仿制行为提出诉讼或采取任何行动。

      六、被许可方提供的保证及产品责任保险

      被许可方负责为自己和/或许可方就其非经授权使用协议产品商标、专利、工艺、设施思想、方法引起的索赔、诉讼或损失,就其他行为或产品瑕疵导致的索赔、诉讼或损失进行辩护,并使许可方免受损失。被许可方将自己负担费用,向一家在________地区有经营资格的保险公司承保产品责任险,为许可方(同时也为被许可方)因产品瑕疵导致的索赔、诉讼或损失提供合理的保护。被许可方将向许可方提交以许可方为被保险人的已付款保险单,在此基础上,许可方才能同意产品出售。如果对保险单有所改动,需事先得到许可方的同意。许可方有权要求被许可方向其提供新的保险单。许可方一词包括其董事、代理人、雇员、下属和附属机构,名字被许可使用的人,包装制造人,名字被许可使用的广播、电视节目制作人,节目转播台,节目主办者和其广告代理,及这些人的董事、代理人和雇员。

      七、商品质量

      被许可方同意协议产品将符合高标准,其式样、外观和质量将能发挥其最好效益,将保护并加强商标名誉及其代表的信誉。同时协议产品的生产、出售、分销将遵守适用的联邦、州、地方法律,并不得影响许可方、其计划及商标本身的名声。为了达到这一目标,被许可方应在出售协议产品之前,免费寄给许可方一定量的产品样品,其包装纸箱、集装箱和包装材料,以取得许可方的书面同意。协议产品及其纸箱、集装箱和包装材料的质量和式样需得到许可方的同意。向许可方提交的每份产品在得到其书面同意前不能视作通过。样品按本节所述得到同意后,被许可方在未得到许可方的书面同意前不能做实质变动。而许可方除非提前________天书面通知被许可方,不能撤销其对样品的同意。对被许可方开始出售协议产品后,应许可方的要求,将免费向许可方提供不超过________件的随机抽样样品及相关的纸箱、包装箱和包装材料。

      八、标签

      1.被许可方同意在出售许可合同项下产品或在产品广告、促销和展示材料中将根据第一节附文中商标权第五、六条的规定标明“注册商标________公司________年”,或其他许可方要求的标志。如果产品、或其广告、促销、展示材料含有商标或服务标志,应标明注册的法律通知及申请。如果产品在市场出售时其包装纸箱、集装箱或包装材料上带有商标,在上述物品上也应标明相应标志。被许可方在使用小牌、标签、标记或其他标志时,在广告、促销和展示材料中标明商标,需事先得到许可方的同意。许可方的同意不构成此协议下许可方权利和被许可方责任的放弃。

      2.被许可方同意与许可方真诚合作,确保和维护许可方(或许可方的授与人)对商标拥有的权利。如果商标、产品、相关材料事先未注册,被许可方应许可方的要求,由许可方承担费用,以许可方的名义对版权、商标、服务标志进行恰当注册,或应许可方的要求,以被许可方自己的名义注册。但是,双方确认本协议不能视作向被许可方转让了任何与商标有关的权利、所有权和利益。双方确认除根据本许可协议,被许可方享有严格按协议使用商标的权利外,其他相关权利都由许可方保留。被许可方同意协议终止或期满时,将其已获得的或在执行协议项下行为而获得的有关商标的一切权利、权益、信誉、所有权等交回给许可方。被许可方将采取一切许可方要求的方式来完成上述行为。此种交回的权利范围只能基于本协议或双方的契约而产生。

      3.被许可方同意其对商标的使用不损害许可方的利益,而且不因为其使用该商标而取得关于商标的任何权利。

      九、促销资料

      1.在任何情况下,被许可方如果期望得到本协议产品的宣传材料,那么生产该宣传材料的成本和时间由被许可方承担。所有涉及本协议商标或其复制品的宣传材料的产权应归被许可方所有,尽管该宣传材料可能由被许可方发明或使用,而许可方应有权使用或将其许可给其他方。

      2.许可方有权,但没有义务使用本协议商标或被许可方的商标,以使本协议商标、许可方或被许可方或其项目能够完满或卓越。许可方没有义务继续在电台或电视台节目中宣传本协议商标或其数字、符合或设计等。

      3.被许可方同意,在没有得到许可方的事先书面批准的情况下,不在电台或电视台作使用本协议商标的产品的宣传或广告。许可方可以自由决定同意批准或不批准。

      十、分销

      1.被许可方同意将克尽勤勉,并且持续制造、分销或销售本协议产品,而且还将为此做出必要和适当的安排。

      2.被许可方在没有得到许可方的书面同意前,不得将本协议产品销售给那些以获取佣金为目的的、有可能将本协议产品当作促销赠品的,以促进其搭售活动目的的及销售方式有问题的批发商、零售商、零售店及贸易商等。

      十一、会计记录

      被许可方同意建立和保留所有有关本协议项下交易活动的会计账本和记录。许可方或其全权代表有权在任何合理的时间内查询该会计账本或记录及其它所有与交易有关的、在被许可方控制之下的文件和资料。许可方或其全权代表为上述目的可摘录其中的内容。应许可方的要求,被许可方应自行承担费用,将其至许可方提出要求之日止的所有销售活动情况,包括数量、规格、毛价格和净价格等以独立的、公开账本方式,向被许可方提供一份详细的会计报告申明。所有的会计账本和记录应保留至本协议终止________年之后。

      十二、破产、违约等

      1.如果被许可方在达成协议后________个月内未开始生产和销售一定量的第一节所述的产品,或者________个月后的某个月未销售产品(或类产品),许可方在采取其他补偿措施以外,可书面通知被许可方因其该月未生产销售协议产品(或类产品)而终止合同。通知自许可方寄出之日起生效。

      2.如果被许可方提出破产陈诉,或被判破产,或对被许可方提起破产诉状,或被许可方无偿还能力,或被许可方为其债权人的利益而转让,或依照破产法做出安排,或被许可方停止经营,或有人接收其经营,则此许可合同自动终止。除非得到许可方书面表示的同意意见,被许可方、其接收者、代表、受托人、代理人、管理人、继承人或被转让人无权出售、利用或以任何方式经营协议产品,或相关的纸箱,集装箱、包装材料、广告、促销和陈列材料。这是必须遵守的。

      3.如果被许可方违反本协议条款下的义务,许可方在提前________天书面通知后有权终止合同,除非被许可方在________天内对其违约行为做出全部补偿,令许可方满意。

      4.根据第十二条所述条款,终止许可合同将不影响许可方对被许可方拥有的其他权利。当协议终止时,基于销售额的使用费即刻到期需马上支付,不能缺交最低限度使用费,且最低限度使用费将不返还。

      十三、竞争产品

      如果协议第一节所述的产品与目前、今后生产的使用该商标的产品,或其下属、附属机构生产的使用该商标的产品相矛盾,许可方有权终止协议。许可方书面通知被许可方后________天此通知生效。根据第十五条的条款,被许可方在协议终止后有________天时间来处理手中的协议产品和在接到终止协议通知前正在生产的产品。然而,如果在________天期间,对协议产品的终止有效,被许可方应缴纳的实际使用费少于当年的预付保证金,许可方将把签约当年已付的预付保证金与实际使用费之间的差额退还给被许可方。上句所述的退还条款仅适用于第十三条规定的协议终止情况,而不影响除表述相矛盾的条款外其它所有条款的适用性。

      十四、最后报告

      在协议期满后________天内,或收到终止通知的________天以内,或是在无需通知的协议终止情况下________天以内,被许可方应向许可方出具一份报告以说明手中的和正在加工中的协议产品的数量和种类。许可方有权进行实地盘存以确认存货情况和报告的准确。若被许可方拒绝许可方的核查,将失去处理存货的权利。许可方保留其拥有的其他法律权利。

      十五、存货处理

      协议根据第十二条的条款终止后,在被许可方已支付预付款和使用费,并已按第二条要求提供报告的情况下,如协议中无另外规定,被许可方可以在收到终止协议通知后________天内处理其手中的和正在加工中的协议产品。合同到期后,或因被许可方未在产品,或其包装纸箱、集装箱、包装材料和广告、促销、展示材料上加贴版权、商标和服务标志注册标签后,或因被许可方生产的产品的质量、式样不符合第七条所述许可方的要求,而导致协议终止,被许可方不得再生产、出售、处理任何协议产品。

      十六、协议终止或期满的效果

      协议终止或期满后,授予被许可方的一切权利即刻返还许可方。许可方可自由地向他人转让在生产、出售、分销协议产品过程中使用该商标的权利。被许可方不得再使用该商标,或直接、间接地涉及该商标。除第十五条所述的情况下,被许可方不得在制造、出售、分销其自己的产品时使用类似的商标。

      十七、对许可方的补偿

      1.被许可方认识到(除另有规定外),如果其在协议生效后________个月内未开始生产、分销一定量的协议产品,或在协议期内未能持续地生产、分销、出售协议产品,将立即导致许可方的损失。

      2.被许可方认识到(除另有规定外),如果在协议终止或期满后,未能停止生产、出售、分销协议产品,将导致许可方不可弥补的损失,并损害后继被许可方的权利。被许可方认识到,对此没有恰当的法律补偿。被许可方同意在此情况下,许可方有权获得衡平法上的救济,对被许可方实施暂时或永久禁令,或实施其他法庭认为公正、恰当的裁决。

      3.实施这些补偿措施,不影响许可方在协议中规定享有的其他权利和补偿。

      十八、无法执行协议的原因

      若由于政府法规的变化,或因国家紧急状态、战争状态和其他无法控制的原因,一方无法执行协议,书面通知对方原因和希望解除协议的意愿,则被许可方将被免除协议下的义务,本协议将终止,而基于销售额的使用费将立即到期应付,最低限度使用费将不会返还。

      十九、通知

      除非有更改地址的书面通知,所有的通知、报告、

    商标合同篇7

      范本模板  转让人:_________________公司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受让人:_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转让人和受让人签署商标转让合同如下:  

      一、转让人同意将其在商标局注册使用于第_______类____________商品上的第____________号“____________”商标、第_______号“____________”商标及第____________号“____________”商标转让给受让人。  

      二、转让费用总金额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元整;  

      三、转让人保证有关上述商标的所有知识产权无任何瑕疵,包括未曾许可他人使用或设定质押。  

      四、转让人保证在第_________类以及其他类别类似商品上,未就与上述商标相同或近似的任何商标获得注册或提出注册申请。  

      五、转让人保证在本合同生效后,不以任何方式谋求对上述商标或与其相似商标的39;包括专用权、收益权在内的任何权益。  

      六、转让人在签署本合同时签署“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商标转让申请书,并同时将“_______”、“______”、“_________”商标注册证正本交受让人保管。  

      七、受让人在签署本合同时签署“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商标转让申请书,按法定程序办理该商标转让手续,并承担涉及上述商标转让的官方费用。  

      八、本合同第二项所涉及的转让费用由受让人在商标局发布公告、颁发有关证书证明核准上述商标转让后____日内以____方式,向转让人支付。逾期应向转让人支付每日万分之三的违约金。  

      九、商标局核准上述商标转让后,转让人即丧失与上述商标有关的所有权利,并保证立即停止使用上述商标;受让人则即刻起享有与上述商标有关的所有权利。  

      十、如果上述商标转让申请被商标局驳回,则受让人无须向转让人支付任何费用。  十

      一、如遇不可抗力影响了合同的按时履行,双方应在不可抗力原因消除后____日内继续履行本合同。  十

      二、本合同在双方签署后生效。  转让人: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  授权代表: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让人:__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商标合同篇8

      甲方(委托方):

      住所地:

      通信地址: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

      签约代表人:

      合同联系人:

      联系电话:

      传真:

      电子信箱:

      乙方(受托方):

      住所地:

      通信地址: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

      签约代表人:

      合同联系人:

      证件号码:

      联系电话:

      传真:

      电子信箱: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有关法规的规定,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就公司标志设计或公司产品商标设计事项,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信守执行。

      第一条 委托之事项

      甲方委托 为其公司设计标志 个,公司产品商标 个。

      第二条 委托设计费用

      2.1公司标志设计单价为人民币 元(大写: ),公司产品商标设计单价为人民币 元(大写: );

      2.2总价为:人民币 元,(大写: )。

      第三条 付款方式

      3.1甲方需在合同签订之日起 个工作日内将委托设计总费用的 %通过电汇或银行转账到乙方公司账户(乙方收到甲方的银行划账凭据后作为标志设计的开始时间)。

      3.2标志设计完成后,甲方需在 天内签名或盖章确认(以传真方式确认同样有效),确认后甲方应当即付标志设计费用的全部余款。

      3.3如有相关设计,设计费用需另计,标志通过即付总项目费用的 %,余款在相关设计完成后支付。如只有标志设计,标志通过即付所有余款。

      第四条 乙方设计作品的时间、交付方式

      4.1乙方需在 个工作日内设计出甲方公司的标志初稿。单个标志设计完成的时间为 个工作日;

      4.2乙方以电子稿交付方式交付设计的作品。具体的交付方式为:乙方在收到甲方余款结清后的有关凭据后 个工作日内,通过网络或邮寄的方式把电子稿交予甲方。

      第五条 知识产权约定

      5.1乙方对设计完成的作品享有著作权。甲方将委托设计的所有费用结算完毕后,乙方可将作品著作权转让给甲方(需另行签订转让合同);

      5.2甲方在未付清所有委托设计费用之前,乙方设计的作品著作权归乙方,甲方对该作品不享有任何权利;

      5.3甲方在余款未付清之前擅自使用或者修改使用乙方设计的作品而导致的侵权,乙方有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六条 双方的权利义务

      6.1甲方权利

      6.1.1甲方有权对乙方的设计提出建议和思路,以使乙方设计的作品更符合甲方企业文化内涵;

      6.1.2甲方有权对乙方所设计的作品提出修改意见;

      6.1.3甲方在付清所有设计费用后有权要求签订著作权转让合同,以享有设计作品的所有权利。

      6.2甲方义务

      6.2.1甲方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相关费用;

      6.2.2甲方有义务提供有关企业资料或其他有关资料给乙方;

      6.3乙方权利

      6.3.1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有关企业资料供乙方设计参考;

      6.3.2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相应款项;

      6.3.3乙方对设计的作品享有著作权,有权要求甲方在未付清款项之前不得使用该设计作品。

      6.4乙方义务

      6.4.1乙方需按照甲方的要求进行作品设计;

      6.4.2乙方需按照合同约定按时交付设计作品。

      第七条 违约责任

      7.1甲方在设计作品初稿完成前终止合同,其预付的 %费用无权要求退回;甲方在乙方作品初稿完成后终止合同的,应当支付全额的设计费用;

      7.2乙方如无正当理由提前终止合同,所收取的费用应当全部退回给甲方。

      第八条 合同的终止

      本合同在下列情形下终止:

      8.1乙方的工作全部结束,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8.2甲乙双方通过书面协议解除本合同;

      8.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8.4在委托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的;

      8.5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8.6当事人有其他违约或违法行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8.7其他: 。

      第九条 保密

      9.1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向第三方披露相关商标、标志设计、制作的细节。

      9.2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在相关商标、标志公开前向任何第三方披露该商标、标志设计制作相关的一切信息。若本合同未生效,乙方不得泄露在签约过程中知悉的甲方的商业秘密。

      9.3甲乙双方保证对在讨论、签订、执行本协议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对方的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文件及资料(包括商业秘密、公司计划、运营活动、财务信息、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资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另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保密期限为 年

      第十条 通知

      10.1根据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 (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10.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 。

      10.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 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关责任

      第十一条 合同的变更

      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特殊情况时,甲、乙任何一方需变更本合同的,要求变更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征得对方同意后,双方在规定的时限内(书面通知发出 天内)签订书面变更协议,该协议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经双方签署书面文件,任何一方无权变更本合同,否则,由此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十二条 合同的转让

      除合同中另有规定外或经双方协商同意外,本合同所规定双方的任何权利和义务,任何一方在未经征得另一方书面同意之前,不得转让给第三者。任何转让,未经另一方书面明确同意,均属无效。

      第十三条 争议的处理

      13.1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13.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①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②依法向 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 不可抗力与意外事件

      14.1不可抗力:

      14.1.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碍其履行期间应予中止。

      14.1.2声称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尽可能在最短的时间内通过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该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 日内向另一方提供关于此种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续时间的适当证据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声称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其对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一方,有责任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减轻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14.1.3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双方应立即通过友好协商决定如何执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双方须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各项义务。如不可抗力及其影响无法终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丧失继续履行合同的能力,则双方可协商解除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无须为此承担责任。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14.1.4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受影响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无法预料或即使可预料到也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签订日之后出现的,使该方对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水灾、火灾、旱灾、台风、地震,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不论曾否宣战)、政府行为或法律规定等。

      14.2意外事件:

      14.2.1非因双方当事人过错,出现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可抗力事件以外的甲乙双方不能控制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天气反常以及相关商标、标志的主要设计人员、技术人员生病、受到意外伤害或死亡等,致使标志设计迟延,乙方应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并将计划顺延的时间书面通知甲方;因此而未能按原计划完成相关商标、标志设计制作,乙方无需承担违约责任。

      14.2.2若本条规定的情况致使相关商标、标志的设计迟延超过 天,任何一方皆可通过书面形式通知对方而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三条 合同的解释

      本合同的理解与解释应依据合同目的和文本原义进行,本合同的标题仅是为了阅读方便而设,不应影响本合同的解释

      第二十四条 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二十五条 合同的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各方应在本合同正本加盖骑缝章。

      本合同有效期为 年,自 年 月 日至自 年 月 日。

      本合同正本一式 份,双方各执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 授权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签订地点:

    商标合同篇9

      注册_____转让方:(甲方)?注册_____受让方:(乙方)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对注册_____的转让达成如下协议:

      一、转让的_____名称:

      二、_____图样(贴_____图样,并由转让方盖骑缝章)

      三、_____注册号:

      国别:

      四、该_____下次应续展的时间:

      五、该_____取得注册所包括的商品或服务的类别及商品或服务的具体名称:

      在本合同签订之前,该_____曾与_________签订过非独占(或独占)的_____使用许可合同。本_____转让合同生效之日起,原与_________签订的_____使用许可合同转由受让方为合同当事人,原合同所规定的全部权利和义务由受让方享有和承担。所有权转让事宜由转让方通知_________。

      七、注册_____转让后,受让方的权限:

      1、可以使用该_____的商品种类(或服务的类别及名称):

      2、可以使用该_____的地域范围:

      八、注册_____转让的性质(可在下列项目中作出选择):

      1、永久性的_____权转让(?);

      2、非永久性的_____权转让(?)。

      九、注册_____转让的时间:

      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或办妥_____转让变更注册手续后,该注册_____正式转归受让方。

      属非永久性_____权转让的,注册_____转让的期限为____年,自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转让方将在本合同期满之日起收回注册_____。

      十、注册_____转让合同生效后的变更手续:

      由甲方(或乙方)在注册_____转让合同生效后,办理变更注册人的手续,变更注册人所需费用由___方承担。

      十一、商品质量的保证:

      注册_____转让方要求受让方保证该_____所标示的产品质量不低于转让方原有水平,转让方应向受让方提供商品的样品,提供制造该类商品的技术指导或技术诀窍(可另外签订技术转让合同);还可提供商品说明书、商品包装法、商品维修法,在必要时还应提供经常购买该商品的客户各单。

      属非永久性转让的,转让方可以监督受让方的生产,并有权检查受让方生产情况和产品质量。

      十二、双方均承担保守对方生产经营情况秘密的义务;受让方在合同期内及合同期后,不得泄漏转让方为转让该_____而一同提供的技术秘密与商业秘密。

      十三、转让方应保证被转让的_____为有效_____,并保证没有第三方拥有该_____所有权。

      十四、注册_____转让的转让费与付款方式:

      1、转让费按转让的权限计算共____万元;

      2、付款方式:

      3、付款时间:

      十五、转让方保证在合同有效期内,不在该_____的注册有效地域内经营带有相同或相似_____的商品,也不得从事其他与访商品的产、销相竞争的活动。

      十六、双方的违约责任:

      1、转让方在合同生效后,违反合同约定,仍在生产的商品上继续使用本_____,除应停止使用本_____外,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2、受让方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未交付_____转让费用,转让方有权拒绝交付_____的所有权,并可以通知受让方解除合同;

      3、其他……

      十七、其他条款或双方商定的其他事项:

      十八、合同纠纷的解决方式:

      十九、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但如果转让注册_____申请未经_____局核准的,本合同自然失效;责任由双方自负。

      转让方:(章)?受让方:(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地址:?地址:

      编码:?编码:

      电话:?电话: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银行账号:

      合同签订地点:?合同签订地点:

      合同签订日期:?年?月?日?合同签订日期:?年?月?日

    商标合同篇10

      合同编号:

      甲方:

      签订地点:

      乙方:

      签订时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声明:

      1.合同双方已相互提示就本合同各条款作全面、准确的理解,并应对方要求作了相应的说明,签约双方对本合同的含义认识一致。

      2.合同双方均承诺自身符合法律对签约要求的强制性规定,并履行了必要的手续。

      鉴于:

      甲方与乙方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的《中国石化加油站特许经营合同》(以下简称《特许经营合同》)的约定,《特许经营合同》项下的乙方加油站,可以有条件的使用中国石化的商标。

      甲方经商标持有人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的授权,通过与乙方友好协商,就甲方再授权许可乙方在《特许经营合同》项下的乙方加油站中使用商标的具体事宜,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定义

      1.商标: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已注册的,商标注册号为1385942、1948353、1948357、________,类别为第37类、第__类的商标(具体内容见附件),及该商标包含文字、图案或组合。

      2.特许经营站:依照甲、乙双方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的《特许经营合同》,乙方已经履行了相应义务,应当获得特许经营权的加油站。

      3.特有形象:任何表现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和下属单位(本合同中统称中国石化),及其商品、服务和活动的特有公司标志、所有权标志、未注册标志、营业名称、服务名称、包装形状、颜色组合、标签款式、图案,以及能够被第三方认为与中国石化相关联的其他特有形象。

      4.油品:汽油、柴油、煤油和润滑油。

      第二条授权范围

      甲方向乙方授予在____省境内的下述非独有的权利:

      1.在特许经营站使用商标对该站经营的油品进行宣传,或者对特许加油站自身进行宣传。

      2.在乙方参与的与特许经营站经营相关的活动中,使用和展示商标。

      3.商标的使用期限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合同解除之日时止。期间如商标注册期限届满,由甲方负责办理商标续展。

      第三条商标使用费

      1.商标使用费按下列第__种方式收取:

      (1)商标使用费为____元/年,乙方于每年的____月____日前汇入甲方指定账户。合同生效年度的商标使用费为____元,于生效之日起____日内汇入甲方指定账户。逾期付款的,按_________________计算逾期利息。

      (2)商标使用费根据上一年度特许加油站的销售额(乙方上一年度向所有客户开出发票上所列已付油品的总值)计算,具体比例为销售额的__%,但最低不得低于____元。乙方于每年的____月____日前汇入甲方指定账户。合同生效年度的商标使用费为____元,于生效之日起____日内汇入甲方指定账户。逾期付款的,按_________________计算逾期利息。

      2.自收到第一笔商标使用费起____日内,甲方向乙方交付与商标有关的标志图案样品,由乙方自行委托具有商标印制资格的单位印制,并自行承担有关费用。

      第四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的特许经营站所经营的油品及提供的服务,应在任何时候都符合当时甲方规定或认可的质量、性能、规格与标准,遵守甲方关于商标管理的规章制度。

      2.乙方不得任意改变商标的文字、图形或其组合,不得超越授权范围使用商标;使用商标的方式,不会损害商标和特有形象的独特性、有效性和声誉。

      3.乙方不得以任何甲方认为有损于商标和特有形象的独特性、有效性和声誉的商业名称或标志来经营业务。

      4.乙方在使用商标时,应标明自身或下属单位的名称,不得采取在自己或下属单位的商业名称使用商标或特有形象等任何可能导致乙方与中国石化相混淆的情形。

      5.方授权代表有权在一切合理的时间为以下目的进入特许经营站:

      (1)检查特许经营站的油品、服务和有关活动;

      (2)检查商标使用、展示方式和相关情况;

      甲方在行使上述权利时,有权要求乙方提供合理的样品,包括但不限于包装、广告、促销材料、标签和其他印刷品。

      6.乙方一旦发现下述现象,应立即通知甲方:

      (1)第三方侵犯或涉嫌侵犯商标和特有形象的权益;

      (2)第三方注册与商标和特有形象相同或近似的商标,或使用与商标和特有形象相同或近似的形象;

      (3)其他乙方认为影响商标权益的行为。

      乙方通知甲方后,甲方认为需要采取必要措施或行动的,乙方应予以积极配合。但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自行采取有关行动。

      7.乙方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权利再授权给任何第三方行使。

      8.甲方发现乙方有违反上述约定的情形的,有权要求乙方纠正。

      9.在甲方合法拥有商标再授权权利的情形下,无须就乙方行使本合同赋予的权利而发生的法律纠纷承担任何责任。若甲方因乙方行使本合同赋予的权利而遭受第三方的索赔,相关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10.双方应对合作过程中知悉的对方的经营情况和信息予以保密。本项义务不以本合同解除而免除。

      第五条授权终止的情形

      1.发生下列情形的,甲方可立即向乙方发出通知,终止商标的授权使用:

      (1)乙方失去《特许经营合同》赋予的特许经营资格;

      (2)逾期支付商标使用费,超过____日;

      (3)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四条的约定,经甲方发出通知要求纠正____日内仍未予以纠正;乙方违反上述约定情节严重的,甲方可不经通知要求纠正,直接终止授权;

      (4)乙方不当经营被政府有关部门查处、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或给甲方的财产、声誉造成损失;

      (5)乙方不再经营与商标有关的业务;

      (6)乙方进入清算。

      2.乙方在使用商标的过程中,因本条第1款的情形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3.本合同因到期或因本条第1款的情形而终止后,乙方应立即拆除经营设施上的商标或特有形象标志,停止使用任何带有商标或特有形象的商品、包装、广告、促销材料、标签和其他印刷品。

      第六条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天灾、水灾、地震或其他灾难,战争或暴乱,以及其他在受影响的一方合理控制范围以外且经该方合理努力后也不能防止或避免的类似事件。“政府行为”是指国家依据法律、法规、规章或政策实施的强制行为,包括但不限于拆迁、征收、禁令,以及其他本合同当事方无法控制的且对合同履行有实质性影响的事件。

      2.由于不可抗力或政府行为的原因,而不能履行合同或延迟履行合同的一方可视不可抗力的实际影响免除部分或全部违约责任。但受不可抗力或政府行为影响的一方应在通知可能的情况下立即通知对方,并在不可抗力发生后15天内特快专递邮寄相关的主管部门签发的证明文件,以便其他各方审查、确认。

      3.发生不可抗力或政府行为事件终止或消除后,受不可抗力或政府行为影响的一方,应立即通知对方,发生不可抗力或政府行为事件终止或消除后15天内特快专递邮寄相关的主管部门签发的证明文件确认不可抗力或政府行为事件的终止或消除。

      4.因不可抗力或政府行为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双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互不承担责任。

      第七条附则

      1.本合同为双方签订的《特许经营合同》的附件,随《特许经营合同》的生效、变更和终止而生效、变更和终止。

      2.甲方可授权(指定)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____石油分公司行使本合同中甲方权利和义务。

      3.本合同未尽事宜,适用《特许经营合同》的约定。

      4.在合同实施过程中,合同双方一切联系均以书面通知为准,特殊情况可先口头通知并即补书面通知。双方共同签署的有关文件,属于合同的补充文件。双方联系的具体规定(代表、地点、方式等)在特殊条款中订明。未作特殊约定的,通讯地址为本合同首部载明的地址。

      送达时间以下列规定为准:

      (1)专人交付之日视为送达之日;

      (2)邮递以邮政部门可以证明的收到日视为送达之日;

      (3)传真以顺利发出当天后的第一个工作日视为送达之日。

      5.除国家法律本身明确规定外,后继立法或法律变更对本合同无追溯力。本合同可根据后继立法或法律变更进行修改与补充,但必须采用书面形式提出申请并经双方签字同意后执行。

      6.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解决/________仲裁委员会裁决,仲裁书对双方具有终局效力。

      7.本合同一式__份,甲方、乙方各执__份。本合同采用中文和____文字书写,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不同文字的文本内容如有不符,以中文为准。另由甲方将合同副本报工商部门和商标管理部门备案。

      (签字盖章页)

      甲方(盖章)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签约代表:

      联系电话:

      开户银行:

      账号:

      邮政编码:

      乙方(盖章)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签约代表:

      联系电话:

      开户银行:

      账号:

      邮政编码:

      方担保人(盖章)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签约代表:

      联系电话:

      开户银行:

      账号:

      邮政编码:

    商标合同篇11

      本协议由________公司(以下称为许可方)__________(以下称为被许可方)于________年___月___日签订。

      鉴于许可方拥有具有一定价值并经注册的商标和服务标志,且拥有并可出售其他如附文第一节所述的许可方财产,其中包括“商标”。这一商标在广播或电视中经常使用,并出现在各种促销和广告业务中,得到公众的广泛认可,在公众印象中与许可方有密切关系;

      鉴于被许可方意于在制造、出售、分销产品时使用这一商标;

      因此考虑到双方的保证,达成如下协议:

      一、授权许可

      1.产品

      根据以下规定的条款,许可方授与被许可方,被许可方接受单独使用这一商标的许可权力,且只在制造和出售、分销以下产品的使用。(加入产品描述)

      2.地域

      许可协议只在________地区有效。被许可方同意不在其他地区直接或间接使用或授权使用这一商标,且不在知情的情况下向有意或有可能在其他地区出售协议下产品的第三者销售该产品。

      3.期限

      许可协议自________日生效,如未提前终止,至________日期满。若满足协议条件,本协议期限每年自动续展,直至最后一次续展终止于________年12月31日。始于________年12月31日,本许可协议在每一期末自动续展一年,到下一年的12月31日止,除非一方在协议到期前30天以前书面通知另一方终止协议的执行。

      二、付款方式

      1.比例

      被许可方同意向许可方支付其或其附属公司、子公司等出售协议产品的净销售额的________%作为使用费。“净销售额”指总销售额减去数量折扣和利润,但不包括现金折扣和不可收帐目折扣。在制造、出售或利用产品时的费用均不可从被许可方应支付的使用费中折扣。被许可方同意如向其他许可方支付更高的使用费或更高比例的许可使用费,将自动马上适用于本协议。

      2.最低限度使用费

      被许可方同意向许可方支付最低限度使用费________美元,作为对合同第一期应支付使用费的最低保证,上述最低限度使用费将在第一期的最后一次或此前支付。在协议签字时支付的预付款将不包括在内。此最低限度使用费在任何情况下都不会再归还给被许可方。

      3.定期报告

      第一批协议产品装运后,被许可方应立即向许可方提供完整、精确的报告,说明被许可方在前一期售出的产品数量、概况、总销售额、详细列明的总销售额折扣、净销售额及前一期中的利润。被许可方将使用后附的,由许可方提供给其的报告样本。无论被许可方在前一期中是否销售了产品,均应向许可方提供报告。

      4.使用费支付

      除上述最低使用费以外的使用费需在销售期后________日交付,同时提交的还有上述要求的报告。许可方接受被许可方按协议要求提供的报告和使用费(或兑现支付使用的支票)后,如发现报告或支付中有不一致或错误,可以在任何时间提出质疑,被许可方需及时改正、支付。支付应用美元。在许可地内的应缴国内税由被许可方支付。

      三、专用权

      1.除非许可证认可在协议有效期内不在协议有效区域内再授予别人销售第一节所述产品时使用这一商标,本协议不限制许可方授与其他人使用这一商标的权力。

      2.协议规定如果许可方向被许可方提出购买第一节所述产品,用于奖励、赠给或其他促销安排,被许可方有10天时间决定是否同意。如果被许可方在10天内未接受这一要求,许可方有权通过其他生产者进行奖励、赠给或其他促销安排。在这种情况下,当其他生产者的价格比许可方向被许可方支付的高时,被许可方有3天时间去满足生产者生产此种产品的要求。被许可方保证在未得到许可方书面同意前,不把协议产品与其他产品或服务一起作为奖励,不与其他作为奖励的产品或服务一起出售协议产品。

      四、信誉

      被许可方承认与该商标相关联的信誉的价值,确认这一商标、相关权力及与该商标相关联的信誉只属于许可方,这一商标在公众印象中有从属的含义。

      五、许可方的所有权及许可方权利的保护

      1.被许可方同意在协议有效期内及其后,不质疑许可方就该商标享有的所有权和其他权利,不质疑本协议的有效性。如果许可方能及时收到索赔和诉讼的通知,许可方保护被许可方,使其不受仅由本协议所授权的商标使用引起的索赔和诉讼的损害,许可方可选择就这样的诉讼进行辩护。在未得到许可方的同意之前,不应就这样的索赔和诉讼达成解决办法。

      2.被许可方同意向许可方提供必要的帮助来保护许可方就该商标拥有的权利。许可方根据自己的意愿,可以自己的名义、被许可方的名义或双方的名义针对索赔和诉讼应诉。被许可方在可知范围内将书面告知许可方就协议产品的商标的侵权和仿制行为;只有许可方有权决定是否对这样的侵权和仿制行为采取行动。若事先未得到许可方的书面同意,被许可方不应就侵权和仿制行为提出诉讼或采取任何行动。

      六、被许可方提供的保证及产品责任保险

      被许可方负责为自己和/或许可方就其非经授权使用协议产品商标、专利、工艺、设施思想、方法引起的索赔、诉讼或损失,就其他行为或产品瑕疵导致的索赔、诉讼或损失进行辩护,并使许可方免受损失。被许可方将自己负担费用,向一家在________地区有经营资格的保险公司承保产品责任险,为许可方(同时也为被许可方)因产品瑕疵导致的索赔、诉讼或损失提供合理的保护。被许可方将向许可方提交以许可方为被保险人的已付款保险单,在此基础上,许可方才能同意产品出售。如果对保险单有所改动,需事先得到许可方的同意。许可方有权要求被许可方向其提供新的保险单。许可方一词包括其官员、董事、代理人、雇员、下属和附属机构,名字被许可使用的人,包装制造人,名字被许可使用的广播、电视节目制作人,节目转播台,节目主办者和其广告代理,及这些人的官员、董事、代理人和雇员。

      七、商品质量

      被许可方同意协议产品将符合高标准,其式样、外观和质量将能发挥其最好效益,将保护并加强商标名誉及其代表的信誉。同时协议产品的生产、出售、分销将遵守适用的联邦、州、地方法律,并不得影响许可方、其计划及商标本身的名声。为了达到这一目标,被许可方应在出售协议产品之前,免费寄给许可方一定量的产品样品,其包装纸箱、集装箱和包装材料,以取得许可方的书面同意。协议产品及其纸箱、集装箱和包装材料的质量和式样需得到许可方的同意。向许可方提交的每份产品在得到其书面同意前不能视作通过。样品按本节所述得到同意后,被许可方在未得到许可方的书面同意前不能做实质变动。而许可方除非提前60天书面通知被许可方,不能撤销其对样品的同意。对被许可方开始出售协议产品后,应许可方的要求,将免费向许可方提供不超过________件的随机抽样样品及相关的纸箱、包装箱和包装材料。

      八、标签

      1.被许可方同意在出售许可合同项下产品或在产品广告、促销和展示材料中将根据第一节附文中商标权第五、六条的规定标明“注册商标________公司________年”,或其他许可方要求的标志。如果产品、或其广告、促销、展示材料含有商标或服务标志,应标明注册的法律通知及申请。如果产品在市场出售时其包装纸箱、集装箱或包装材料上带有商标,在上述物品上也应标明相应标志。被许可方在使用小牌、标签、标记或其他标志时,在广告、促销和展示材料中标明商标,需事先得到许可方的同意。许可方的同意不构成此协议下许可方权力和被许可方责任的放弃。

      2.被许可方同意与许可方真诚合作,确保和维护许可方(或许可方的授与人)对商标拥有的权力。如果商标、产品、相关材料事先未注册,被许可方应许可方的要求,由许可方承担费用,以许可方的名义对版权、商标、服务标志进行恰当注册,或应许可方的要求,以被许可方自己的名义注册。但是,双方确认本协议不能视作向被许可方转让了任何与商标有关的权利、所有权和利益。双方确认除根据本许可协议,被许可方享有严格按协议使用商标的权利外,其他相关权利都由许可方保留。被许可方同意协议终止或期满时,将其已获得的或在执行协议项下行为而获得的有关商标的一切权利、权益、信誉、所有权等交回给许可方。被许可方将采取一切许可方要求的方式来完成上述行为。此种交回的权利范围只能基于本协议或双方的契约而产生。

      3.被许可方同意其对商标的使用不损害许可方的利益,而且不因为其使用该商标而取得关于商标的任何权利。

      九、促销资料

      1.在任何情况下,被许可方如果期望得到本协议产品的宣传材料,那么生产该宣传材料的成本和时间由被许可方承担。所有涉及本协议商标或其复制品的宣传材料的产权应归被许可方所有,尽管该宣传材料可能由被许可方发明或使用,而许可方应有权使用或将其许可给其他方。

      2.许可方有权,但没有义务使用本协议商标或被许可方的商标,以使本协议商标、许可方或被许可方或其项目能够完满或卓越。许可方没有义务继续在电台或电视台节目中宣传本协议商标或其数字、符合或设计等。

      3.被许可方同意,在没有得到许可方的事先书面批准的情况下,不在电台或电视台作使用本协议商标的产品的宣传或广告。许可方可以自由决定同意批准或不批准。

      十、分销

      1.被许可方同意将克尽勤勉,并且持续制造、分销或销售本协议产品,而且还将为此做出必要和适当的安排。

      2.被许可方在没有得到许可方的书面同意前,不得将本协议产品销售给那些以获取佣金为目的的、有可能将本协议产品当作促销赠品的,以促进其搭售活动目的的及销售方式有问题的批发商、零售商、零售店及贸易商等。

      十一、会计记录

      被许可方同意建立和保留所有有关本协议项下交易活动的会计帐本和记录。许可方或其全权代表有权在任何合理的时间内查询该会计帐本或记录及其它所有与交易有关的、在被许可方控制之下的文件和资料。许可方或其全权代表为上述目的可摘录其中的内容。应许可方的要求,被许可方应自行承担费用,将其至许可方提出要求之日止的所有销售活动情况,包括数量、规格、毛价格和净价格等以独立的、公开帐本方式,向被许可方提供一份详细的会计报告申明。所有的会计帐本和记录应保留至本协议终止两年之后。

      十二、破产、违约等

      1.如果被许可方在达成协议后3个月内未开始生产和销售一定量的第一节所述的产品,或者3个月后的某个月未销售产品(或类产品),许可方在采取其他补偿措施以外,可书面通知被许可方因其该月未生产销售协议产品(或类产品)而终止合同。通知自许可方寄出之日起生效。

      2.如果被许可方提出破产陈诉,或被判破产,或对被许可方提起破产诉状,或被许可方无偿还能力,或被许可方为其债权人的利益而转让,或依照破产法做出安排,或被许可方停止经营,或有人接收其经营,则此许可合同自动终止。除非得到许可方书面表示的同意意见,被许可方、其接收者、代表、受托人、代理人、管理人、继承人或被转让人无权出售、利用或以任何方式经营协议产品,或相关的纸箱,集装箱、包装材料、广告、促销和陈列材料。这是必须遵守的。

      3.如果被许可方违反本协议条款下的义务,许可方在提前10天书面通知后有权终止合同,除非被许可方在10天内对其违约行为做出全部补偿,令许可方满意。

      4.根据第十二条所述条款,终止许可合同将不影响许可方对被许可方拥有的其他权利。当协议终止时,基于销售额的使用费即刻到期需马上支付,不能缺交最低限度使用费,且最低限度使用费将不返还。

      十三、竞争产品

      如果协议第一节所述的产品与目前、今后生产的使用该商标的产品,或其下属、附属机构生产的使用该商标的产品相矛盾,许可方有权终止协议。许可方书面通知被许可方后30天此通知生效。根据第十五条的条款,被许可方在协议终止后有60天时间来处理手中的协议产品和在接到终止协议通知前正在生产的产品。然而,如果在60天期间,对协议产品的终止有效,被许可方应缴纳的实际使用费少于当年的预付保证金,许可方将把签约当年已付的预付保证金与实际使用费之间的差额退还给被许可方。上句所述的退还条款仅适用于第十三条规定的协议终止情况,而不影响除表述相矛盾的条款外其它所有条款的适用性。

      十四、最后报告

      在协议期满后60天内,或收到终止通知的10天以内,或是在无需通知的协议终止情况下10天以内,被许可方应向许可方出具一份报告以说明手中的和正在加工中的协议产品的数量和种类。许可方有权进行实地盘存以确认存货情况和报告的准确。若被许可方拒绝许可方的核查,将失去处理存货的权利。许可方保留其拥有的其他法律权利。

      十五、存货处理

      协议根据第十二条的条款终止后,在被许可方已支付预付款和使用费,并已按第二条要求提供报告的情况下,如协议中无另外规定,被许可方可以在收到终止协议通知后60天内处理其手中的和正在加工中的协议产品。合同到期后,或因被许可方未在产品,或其包装纸箱、集装箱、包装材料和广告、促销、展示材料上加贴版权、商标和服务标志注册标签后,或因被许可方生产的产品的质量、式样不符合第七条所述许可方的要求,而导致协议终止,被许可方不得再生产、出售、处理任何协议产品。

      十六、协议终止或期满的效果

      协议终止或期满后,授与被许可方的一切权利即刻返还许可方。许可方可自由地向他人转让在生产、出售、分销协议产品过程中使用该商标的权利。被许可方不得再使用该商标,或直接、间接地涉及该商标。除第十五条所述的情况下,被许可方不得在制造、出售、分销其自己的产品时使用类似的商标。

      十七、对许可方的补偿

      1.被许可方认识到(除另有规定外),如果其在协议生效后3个月内未开始生产、分销一定量的协议产品,或在协议期内未能持续地生产、分销、出售协议产品,将立即导致许可方的损失。

      2.被许可方认识到(除另有规定外),如果在协议终止或期满后,未能停止生产、出售、分销协议产品,将导致许可方不可弥补的损失,并损害后继被许可方的权利。被许可方认识到,对此没有恰当的法律补偿。被许可方同意在此情况下,许可方有权获得衡平法上的救济,对被许可方实施暂时或永久禁令,或实施其他法庭认为公正、恰当的裁决。

      3.实施这些补偿措施,不影响许可方在协议中规定享有的其他权利和补偿。

      十八、无法执行协议的原因

      若由于政府法规的变化,或因国家紧急状态、战争状态和其他无法控制的原因,一方无法执行协议,书面通知对方原因和希望解除协议的意愿,则被许可方将被免除协议下的义务,本协议将终止,而基于销售额的使用费将立即到期应付,最低限度使用费将不会返还。

      十九、通知

      除非有更改地址的书面通知,所有的通知、报告、声明及款项均应寄至协议记载的双方正式地址。邮寄日视作通知、报告等发出之日。

      二十、不允许合资企业

      根据本协议,双方不应组成合伙人关系或合资企业。被许可方无权要求或限制许可方的行为。

      二十一、被许可方不得再行转让、许可

      本协议和协议下被许可方的权利、义务,未经许可方书面同意,不得转让、抵押、再许可,不因法律的实施或被许可方的原因而受到阻碍。

      许可方可以进行转让,但需向被许可方提供书面通知。

      二十二、无免责

      除非有双方签字的书面契约,本协议的任何条款不得被放弃或修改。本协议以外的陈述、允诺、保证、契约或许诺都不能代表双方全部的共识。任一方不行使或延误行使其协议下的权利,将不被视作对协议权利的放弃或修改。任一方可在适用法律允许的时间内采取恰当的法律程序强制行使权利。除了如第六条和第十二条的规定,被许可方和许可方以外的任何人、公司、集体(无论是否涉及该商标),都不因本协议而获得任何权利。

      许可方被许可方

      签字人:签字人:

      职务:职务:

    商标合同篇12

      本协议由____________公司(以下称为许可人)____________ (以下称为被许可人)于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签订。

      鉴于许可人拥有具有一定价值并经注册的商标和服务标志,且拥有并可出售其他如附文第一节所述的许可人财产,其中包括"商标"。这一商标在广播或电视中经常使用,并出现在各种促销和广告业务中,得到公众的广泛认可,在公众印象中与许可人有密切关系;

      鉴于被许可人意于在制造、出售、分销产品时使用这一商标;

      因此考虑到双方的保证,达成如下协议:__________

      一、授权许可

      1.产品

      根据以下规定的条款,许可人授与被许可人,被许可人接受单独使用这一商标的许可权力,且只在制造和出售、分销以下产品的使用。

      (加入产品描述)

      2.地域

      许可协议只在 地区有效。被许可人同意不在其他地区直接或间接使用或授权使用这一商标,且不在知情的情况下向有意或有可能在其他地区出售协议下产品的第三者销售该产品。

      3.期限

      许可协议自 ________日生效,如未提前终止,至 ________日期满。若满足协议条件,本协议期限每年自动续展,直至最后一次续展终止于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始于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本许可协议在每一期末自动续展一年,到下一年的 ________月 ________日止,除非一方在协议到期前3天以前书面通知另一方终止协议的执行。

      二、付款方式

      1.比例

      被许可人同意向许可人支付其或其附属公司、子公司等出售协议产品的净销售额的 ________%作为使用费。"净销售额"指总销售额减去数量折扣和利润,但不包括现金折扣和不可收帐目折扣。在制造、出售或利用产品时的费用均不可从被许可人应支付的使用费中折扣。被许可人同意如向其他许可人支付更高的使用费或更高比例的许可使用费,将自动马上适用于本协议。

      2.最低限度使用费

      被许可人同意向许可人支付最低限度使用费 美元,作为对合同第一期应支付使用费的最低保证,上述最低限度使用费将在第一期的最后一次或此前支付。在协议签字时支付的预付款将不包括在内。此最低限度使用费在任何情况下都不会再归还给被许可人。

      3.定期报告

      第一批协议产品装运后,被许可人应立即向许可人提供完整、精确的报告,说明被许可人在前一期售出的产品数量、概况、总销售额、详细列明的总销售额折扣、净销售额及前一期中的利润。被许可人将使用后附的,由许可人提供给其的报告样本。无论被许可人在前一期中是否销售了产品,均应向许可人提供报告。

      4.使用费支付

      除上述最低使用费以外的使用费需在销售期后 ________日交付,同时提交的还有上述要求的报告。许可人接受被许可人按协议要求提供的报告和使用费(或兑现支付使用的支票)后,如发现报告或支付中有不一致或错误,可以在任何时间提出质疑,被许可人需及时改正、支付。支付应用美元。在许可地内的应缴国内税由被许可人支付。

      三、专用权

      1.除非许可证认可在协议有效期内不在协议有效区域内再授予别人销售第一节所述产品时使用这一商标,本协议不限制许可人授与其他人使用这一商标的权力。

      2.协议规定如果许可人向被许可人提出购买第一节所述产品,用于奖励、赠给或其他促销安排,被许可人有1天时间决定是否同意。如果被许可人在1天内未接受这一要求,许可人有权通过其他生产者进行奖励、赠给或其他促销安排。在这种情况下,当其他生产者的价格比许可人向被许可人支付的高时,被许可人有3天时间去满足生产者生产此种产品的要求。被许可人保证在未得到许可人书面同意前,不把协议产品与其他产品或服务一起作为奖励,不与其他作为奖励的产品或服务一起出售协议产品。

      四、信誉

      被许可人承认与该商标相关联的信誉的价值,确认这一商标、相关权力及与该商标相关联的信誉只属于许可人,这一商标在公众印象中有从属的含义。

      五、许可人的所有权及许可人权利的保护

      1.被许可人同意在协议有效期内及其后,不质疑许可人就该商标享有的所有权和其他权利,不质疑本协议的有效性。如果许可人能及时收到索赔和诉讼的通知,许可人保护被许可人,使其不受仅由本协议所授权的商标使用引起的索赔和诉讼的损害,许可人可选择就这样的诉讼进行辩护。在未得到许可人的同意之前,不应就这样的索赔和诉讼达成解决办法。

      2.被许可人同意向许可人提供必要的帮助来保护许可人就该商标拥有的权利。许可人根据自己的意愿,可以自己的名义、被许可人的名义或双方的名义针对索赔和诉讼应诉。被许可人在可知范围内将书面告知许可人就协议产品的商标的侵权和仿制行为;只有许可人有权决定是否对这样的侵权和仿制行为采取行动。若事先未得到许可人的书面同意,被许可人不应就侵权和仿制行为提出诉讼或采取任何行动。

      六、被许可人提供的保证及产品责任保险

      被许可人负责为自己和/或许可人就其非经授权使用协议产品商标、专利、工艺、设施思想、方法引起的索赔、诉讼或损失,就其他行为或产品瑕疵导致的索赔、诉讼或损失进行辩护,并使许可人免受损失。被许可人将自己负担费用,向一家在 地区有经营资格的保险公司承保产品责任险,为许可人(同时也为被许可人)因产品瑕疵导致的索赔、诉讼或损失提供合理的保护。被许可人将向许可人提交以许可人为被保险人的已付款保险单,在此基础上,许可人才能同意产品出售。如果对保险单有所改动,需事先得到许可人的同意。许可人有权要求被许可人向其提供新的保险单。许可人一词包括其官员、董事、代理人、雇员、下属和附属机构,名字被许可使用的人,包装制造人,名字被许可使用的广播、电视节目制作人,节目转播台,节目主办者和其广告代理,及这些人的官员、董事、代理人和雇员。

      七、商品质量

      被许可人同意协议产品将符合高标准,其式样、外观和质量将能发挥其最好效益,将保护并加强商标名誉及其代表的信誉。同时协议产品的生产、出售、分销将遵守适用的联邦、州、地方法律,并不得影响许可人、其计划及商标本身的名声。为了达到这一目标,被许可人应在出售协议产品之前,寄给许可人一定量的产品样品,其包装纸箱、集装箱和包装材料,以取得许可人的书面同意。协议产品及其纸箱、集装箱和包装材料的质量和式样需得到许可人的同意。向许可人提交的每份产品在得到其书面同意前不能视作通过。样品按本节所述得到同意后,被许可人在未得到许可人的书面同意前不能做实质变动。而许可人除非提前天书面通知被许可人,不能撤销其对样品的同意。对被许可人开始出售协议产品后,应许可人的要求,将向许可人提供不超过 件的随机抽样样品及相关的纸箱、包装箱和包装材料。

      八、标签

      1.被许可人同意在出售许可合同项下产品或在产品广告、促销和展示材料中将根据第一节附文中商标权第五、六条的规定标明"注册商标 公司 ________年",或其他许可人要求的标志。如果产品、或其广告、促销、展示材料含有商标或服务标志,应标明注册的法律通知及申请。如果产品在市场出售时其包装纸箱、集装箱或包装材料上带有商标,在上述物品上也应标明相应标志。被许可人在使用小牌、标签、标记或其他标志时,在广告、促销和展示材料中标明商标,需事先得到许可人的同意。许可人的同意不构成此协议下许可人权力和被许可人责任的放弃。

      2.被许可人同意与许可人真诚合作,确保和维护许可人(或许可人的授与人)对商标拥有的权力。如果商标、产品、相关材料事先未注册,被许可人应许可人的要求,由许可人承担费用,以许可人的名义对版权、商标、服务标志进行恰当注册,或应许可人的要求,以被许可人自己的名义注册。但是,双方确认本协议不能视作向被许可人转让了任何与商标有关的权利、所有权和利益。双方确认除根据本许可协议,被许可人享有严格按协议使用商标的权利外,其他相关权利都由许可人保留。被许可人同意协议终止或期满时,将其已获得的或在执行协议项下行为而获得的有关商标的一切权利、权益、信誉、所有权等交回给许可人。被许可人将采取一切许可人要求的方式来完成上述行为。此种交回的权利范围只能基于本协议或双方的契约而产生。

      3.被许可人同意其对商标的使用不损害许可人的利益,而且不因为其使用该商标而取得关于商标的任何权利。

      九、促销资料

      1.在任何情况下,被许可人如果期望得到本协议产品的宣传材料,那么生产该宣传材料的成本和时间由被许可人承担。所有涉及本协议商标或其复制品的宣传材料的产权应归被许可人所有,尽管该宣传材料可能由被许可人发明或使用,而许可人应有权使用或将其许可给其他方。

      2.许可人有权,但没有义务使用本协议商标或被许可人的商标,以使本协议商标、许可人或被许可人或其项目能够完满或卓越。许可人没有义务继续在电台或电视台节目中宣传本协议商标或其数字、符合或设计等。

      3.被许可人同意,在没有得到许可人的事先书面批准的情况下,不在电台或电视台作使用本协议商标的产品的宣传或广告。许可人可以自由决定同意批准或不批准。

      十、分销

      1.被许可人同意将克尽勤勉,并且持续制造、分销或销售本协议产品,而且还将为此做出必要和适当的安排。

      2.被许可人在没有得到许可人的书面同意前,不得将本协议产品销售给那些以获取佣金为目的的、有可能将本协议产品当作促销赠品的,以促进其搭售活动目的的及销售方式有问题的批发商、零售商、零售店及贸易商等。

      十一、会计记录

      被许可人同意建立和保留所有有关本协议项下交易活动的会计帐本和记录。许可人或其全权代表有权在任何合理的时间内查询该会计帐本或记录及其它所有与交易有关的、在被许可人控制之下的文件和资料。许可人或其全权代表为上述目的可摘录其中的内容。应许可人的要求,被许可人应自行承担费用,将其至许可人提出要求之日止的所有销售活动情况,包括数量、规格、毛价格和净价格等以独立的、公开帐本方式,向被许可人提供一份详细的会计报告申明。所有的会计帐本和记录应保留至本协议终止两年之后。

      十二、破产、违约等

      1.如果被许可人在达成协议后3个月内未开始生产和销售一定量的第一节所述的产品,或者3个月后的某个月未销售产品(或类产品),许可人在采取其他补偿措施以外,可书面通知被许可人因其该月未生产销售协议产品(或类产品)而终止合同。通知自许可人寄出之日起生效。

      2.如果被许可人提出破产陈诉,或被判破产,或对被许可人提起破产诉状,或被许可人无偿还能力,或被许可人为其债权人的利益而转让,或依照破产法做出安排,或被许可人停止经营,或有人接收其经营,则此许可合同自动终止。除非得到许可人书面表示的同意意见,被许可人、其接收者、代表、受托人、代理人、管理人、继承人或被转让人无权出售、利用或以任何方式经营协议产品,或相关的纸箱,集装箱、包装材料、广告、促销和陈列材料。这是必须遵守的。

      3.如果被许可人违反本协议条款下的义务,许可人在提前1天书面通知后有权终止合同,除非被许可人在1天内对其违约行为做出全部补偿,令许可人满意。

      4.根据第十二条所述条款,终止许可合同将不影响许可人对被许可人拥有的其他权利。当协议终止时,基于销售额的使用费即刻到期需马上支付,不能缺交最低限度使用费,且最低限度使用费将不返还。

      十三、竞争产品

      如果协议第一节所述的产品与目前、今后生产的使用该商标的产品,或其下属、附属机构生产的使用该商标的产品相矛盾,许可人有权终止协议。许可人书面通知被许可人后3天此通知生效。根据第十五条的条款,被许可人在协议终止后有天时间来处理手中的协议产品和在接到终止协议通知前正在生产的产品。然而,如果在天期间,对协议产品的终止有效,被许可人应缴纳的实际使用费少于当年的预付保证金,许可人将把签约当年已付的预付保证金与实际使用费之间的差额退还给被许可人。上句所述的退还条款仅适用于第十三条规定的协议终止情况,而不影响除表述相矛盾的条款外其它所有条款的适用性。

      十四、最后报告

      在协议期满后天内,或收到终止通知的1天以内,或是在无需通知的协议终止情况下1天以内,被许可人应向许可人出具一份报告以说明手中的和正在加工中的协议产品的数量和种类。许可人有权进行实地盘存以确认存货情况和报告的准确。若被许可人拒绝许可人的核查,将失去处理存货的权利。许可人保留其拥有的其他法律权利。

      十五、存货处理

      协议根据第十二条的条款终止后,在被许可人已支付预付款和使用费,并已按第二条要求提供报告的情况下,如协议中无另外规定,被许可人可以在收到终止协议通知后天内处理其手中的和正在加工中的协议产品。合同到期后,或因被许可人未在产品,或其包装纸箱、集装箱、包装材料和广告、促销、展示材料上加贴版权、商标和服务标志注册标签后,或因被许可人生产的产品的质量、式样不符合第七条所述许可人的要求,而导致协议终止,被许可人不得再生产、出售、处理任何协议产品。

      十六、协议终止或期满的效果

      协议终止或期满后,授与被许可人的一切权利即刻返还许可人。许可人可自由地向他人转让在生产、出售、分销协议产品过程中使用该商标的权利。被许可人不得再使用该商标,或直接、间接地涉及该商标。除第十五条所述的情况下,被许可人不得在制造、出售、分销其自己的产品时使用类似的商标。

      十七、对许可人的补偿

      1.被许可人认识到(除另有规定外),如果其在协议生效后3个月内未开始生产、分销一定量的协议产品,或在协议期内未能持续地生产、分销、出售协议产品,将立即导致许可人的损失。

      2.被许可人认识到(除另有规定外),如果在协议终止或期满后,未能停止生产、出售、分销协议产品,将导致许可人不可弥补的损失,并损害后继被许可人的权利。被许可人认识到,对此没有恰当的法律补偿。被许可人同意在此情况下,许可人有权获得衡平法上的救济,对被许可人实施暂时或永久禁令,或实施其他法庭认为公正、恰当的裁决。

      3.实施这些补偿措施,不影响许可人在协议中规定享有的其他权利和补偿。

      十八、无法执行协议的原因

      若由于政府法规的变化,或因国家紧急状态、战争状态和其他无法控制的原因,一方无法执行协议,书面通知对方原因和希望解除协议的意愿,则被许可人将被免除协议下的义务,本协议将终止,而基于销售额的使用费将立即到期应付,最低限度使用费将不会返还。

      十九、通知

      除非有更改地址的书面通知,所有的通知、报告、声明及款项均应寄至协议记载的双方正式地址。邮寄作通知、报告等发出之日。

      二十、不允许合资企业

      根据本协议,双方不应组成合伙人关系或合资企业。被许可人无权要求或限制许可人的行为。

      二十一、被许可人不得再行转让、许可

      本协议和协议下被许可人的权利、义务,未经许可人书面同意,不得转让、抵押、再许可,不因法律的实施或被许可人的原因而受到阻碍。

      许可人可以进行转让,但需向被许可人提供书面通知。

      二十二、无免责

      除非有双方签字的书面契约,本协议的任何条款不得被放弃或修改。本协议以外的陈述、允诺、保证、契约或许诺都不能代表双方全部的共识。任一方不行使或延误行使其协议下的权利,将不被视作对协议权利的放弃或修改。任一方可在适用法律允许的时间内采取恰当的法律程序强制行使权利。除了如第六条和第十二条的规定,被许可人和许可人以外的任何人、公司、集体(无论是否涉及该商标),都不因本协议而获得任何权利。

      按契约规定时间执行协议的双方:__________

      许可人:__________                 被许可人:__________

      签字人:__________                 签字人: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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