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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营租赁合同14篇

    时间:2024-01-18 13:11:03来源:百花范文网本文已影响

    经营租赁合同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订立合同双方:甲方:(以下称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经营租赁合同14篇,供大家参考。

    经营租赁合同14篇

    经营租赁合同篇1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订立合同双方:

      甲方:(以下称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以下称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根据出租人的公开招标和承租人的投标与答辩,经过评标委员会的最后评标,________及其合伙人被确定为中标承租人。出租人和承租双方依据招标标底所确定的基本内容,特订立本合同。

      第三条 租赁双方表示,租赁经营是一种新型的社会主义经营方式,愿意在搞活企业、提高经济效益的前提下,创出企业租赁经营的新经验。

      第四条 租赁经营后,仍然是国有企业性质。

      第五条 租赁经营后,必须坚持社会主义方向,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法令,依法经营。

      第六条 经营范围和产品方向,原则上应符合本行业的特点和发展规划。

      第七条 租赁经营后,应成为独立核算、照章纳税、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具有自我改造和自我发展能力的人。

      第二章 租赁期限、财产和租金

      第八条  租赁经营期限为____年,即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九条本厂共有财产____元,其中;国家资产____元,流动资金____        _______元。租给承租人的自主经营。

      第十条 租金定为____元,为____年缴纳。

      其中:

      ________年度________元;

      ________年度________元;

      ________年度________元;

      第十一条 租金于应交年度的年后30日内,由银行划拨,一次付清。

      第十二条 出租人为了本厂发展需要,将租金收入返回承租人,作为扩大生产的资金,应当相应增加租金。承租人应做到专款专用。

      第十三条 承租人对租赁的固定资产,应提取不低于____%的折旧基金和____%的大修理基金,必须做到专款专用。

      第十四条 本厂租赁经营前的债务,由出租人清偿。

      第十五条 承租人用个人所得对本厂投资,产权归承租人所有,租赁期满后,可以带走,也可以折价给下一个承租人。

      第三章 承租人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六条 承租人的权利

      1.承租人是本厂租赁经营期间的法定代表人和当然厂长。合伙租赁的承租代表人为法人代表和副厂长。

      2.承租人对租赁的财产有完全的使用权。

      3.承租人对本厂的经营有完全的自主权。

      4.承租人对本厂经营管理有机构设置权;人事任免权;专业技术人员的聘任权;奖惩、招用和辞退职工权。

      5.自选工资形式、自定工资标准和资金分配权。

      6.本厂纳税后剩余的利润,由承租人自主支配,分配的办法,承租人可以和职工商量决定。

      7.承租人从租赁之月开始,停发工资、奖金,但保留原工资级别,并享受国家统一的晋级权。档案工资允许计入成本。

      8.承租人在租赁期间,享受国家规定的全民所有制企业职工的劳保福利待遇和公费医疗待遇。

      9.承租人对租赁的设备中闲置无用、技术性能落后的旧设备,可以提出处理意见,经出租人同意,办理手续,进行更新改造。

      第十七条 承租人的义务

      1.承租人必须按照有关规定缴纳各种税、费和统筹基金,其中包括国家能源交通重点建设基金。

      2.承租人必须近期如数缴纳租金。

      3.承租人必须保证租赁的厂房、设备的完好,按照设备管理的有关规定,对设备进行定期维护保养。不经出租人的同意不得转租、转包他人经营。

      合同终        时,承租人应当保证租赁的固定资产净值不减少。

      承租人应当对租赁的厂房、设备进行财产保险。

      4.承租人要自觉接受党组织的监督,尊重职工,承租人要支持基层党组织、工会、共青团的工作,解决所需人员的工资及必要的活动经费和活动场所。

      5.承租人必须保障本厂职工的合法权益,应当在提高经济效益的前提下,不断提高职工的平均收入,不断改善职工的劳动条件和福利待遇。

      6.承租人应当有价值____元的财产作抵押,抵押物在租赁经营期间只有使用权,无处分权。抵押物应申请家庭财产保险。抵押金应交出租方存入银行,利息归承租人所有。

      第四章 出租人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八条 出租人的权利

      1.有权按时如数向承租人收取租金。

      2.有权监督租赁财产不受损害。

      3.有权监督本厂的产品方向。

      4.对本厂财务有监督、审计权。

      5.对本厂的产品质量有检查权。

      6.有权维护本厂职工的合法权益。

      第十九条 出租人的义务

      1.根据承租人的请求,积极协助解决经营活动中的困难和问题。

      2.不得违反合同规定,干涉承租人的经营自主权,干扰承租人的经营管理活动。

      3.不得平调本厂的设备和特资

      4.应当按照合同规定保障承租人的合法权益。

      第五章 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第二十条 合同生效后,即具有法律约束力,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需要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应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

      第二十一条 合同履行期间,如果国家政策与合同签订时发生较大变化时,受影响的一方可以提出变更或解除合同。

      第二十二条 因承租人经营管理不善,或者重大决策失误,给工厂造成连续一年以上亏损或重大损失时,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不负违约责任,保留向承租人要求赔偿损失的权利。

      第二十三条 由于出租人违反合同规定,干扰承租人的经营管理活动,使承租人无法继续经营,或者承租人的合法收入得不到保障时,承租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出租人承担违约责任。

      第二十四条 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使合同无法完全履行或者无法履行的时候,经过双方协商,可以变更或解除合同。

      第二十五条 租赁期满,合同自行终止。        

      租赁期满前30日,承租人将本厂的固定资产和流动资金评估表和债权、债务平衡表交出租人审核,出租人会同财政、税务、银行、审计等有关部门代表进行审核,审核无误后,经租赁双方代表签字后,承租人可以离职。

      第二十六条 租赁期满后,本厂仍要租赁经营时,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承租的权利。

      第六章 违约责任

      第二十七条 租赁双方应全面、实际履行合同,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的应负违约责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条款处理。

      第二十八条 承租人不能按期缴纳租金的,应承担违约责任,支付当年租金____%的违约金,并按每日万分之____支付滞纳金。

      第二十九条 承租人无力支付租金的,应当用风险保证金支付,风险保证金不足缴纳租金的,承租人应用抵押物或抵押金(保证人的保证金)折抵租金。

    经营租赁合同篇2

      订立合同双方:

      甲方:(以下称出租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乙方:(以下称承租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第二条

      根据出租人的公开招标和承租人的投标与答辩,经过评标委员会的最后评标,_________及其合伙人被确定为中标承租人。出租人和承租双方依据招标标底所确定的基本内容,特订立本合同。

      第三条

      租赁双方表示,租赁经营是一种新型的社会主义经营方式,愿意在搞活企业、提高经济效益的前提下,创出企业租赁经营的新经验。

      第四条

      租赁经营后,仍然是国有企业性质。

      第五条

      租赁经营后,必须坚持社会主义方向,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法令,依法经营。

      第六条

      经营范围和产品方向,原则上应符合本行业的特点和发展规划。

      第七条

      租赁经营后,应成为独立核算、照章纳税、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具有自我改造和自我发展能力的人。第二章

      租赁期限、财产和租金

      第八条

      租赁经营期限为_________年,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第九条

      本厂共有财产_________元,其中;国家资产_________元,流动资金_________元。租给承租人的自主经营。

      第十条

      租金定为_________元,为_________年缴纳。其中:_________年度_________元;_________年度_________元;_________年度_________元。

      第十一条

      租金于应交年度的年后30日内,由银行划拨,一次付清。

      第十二条

      出租人为了本厂发展需要,将租金收入返回承租人,作为扩大生产的资金,应当相应增加租金。承租人应做到专款专用。

      第十三条

      承租人对租赁的固定资产,应提取不低于_________%的折旧基金和_________%的大修理基金,必须做到专款专用。

      第十四条

      本厂租赁经营前的债务,由出租人清偿。

      第十五条

      承租人用个人所得对本厂投资,产权归承租人所有,租赁期满后,可以带走,也可以折价给下一个承租人。第三章

      承租人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六条

      承租人的权利

      1.承租人是本厂租赁经营期间的法定代表人和当然厂长。合伙租赁的承租代表人为法人代表和副厂长。

      2.承租人对租赁的财产有完全的使用权。

      3.承租人对本厂的经营有完全的自主权。

      4.承租人对本厂经营管理有机构设置权;人事任免权;专业技术人员的聘任权;奖惩、招用和辞退职工权。

      5.自选工资形式、自定工资标准和资金分配权。

      6.本厂纳税后剩余的利润,由承租人自主支配,分配的办法,承租人可以和职工商量决定。

      7.承租人从租赁之月开始,停发工资、奖金,但保留原工资级别,并享受国家统一的晋级权。档案工资允许计入成本。

      8.承租人在租赁期间,享受国家规定的全民所有制企业职工的劳保福利待遇和公费医疗待遇。

      9.承租人对租赁的设备中闲置无用、技术性能落后的旧设备,可以提出处理意见,经出租人同意,办理手续,进行更新改造。

      第十七条

      承租人的义务

      1.承租人必须按照有关规定缴纳各种税、费和统筹基金,其中包括国家能源交通重点建设基金。

      2.承租人必须近期如数缴纳租金。

      3.承租人必须保证租赁的厂房、设备的完好,按照设备管理的有关规定,对设备进行定期维护保养。不经出租人的同意不得转租、转包他人经营。

      4.合同终止时,承租人应当保证租赁的固定资产净值不减少。

      5.承租人应当对租赁的厂房、设备进行财产保险。

      6.承租人要自觉接受党组织的.监督,尊重职工的民主权利,向职工报告工作,听取职工的意见和合理化建议。

      7.承租人要支持基层党组织、工会、共青团的工作,解决所需人员的工资及必要的活动经费和活动场所。

      8.承租人必须保障本厂职工的合法权益,应当在提高经济效益的前提下,不断提高职工的平均收入,不断改善职工的劳动条件和福利待遇。

      9.承租人应当有价值_________元的财产作抵押,抵押物在租赁经营期间只有使用权,无处分权。抵押物应申请家庭财产保险。抵押金应交出租方存入银行,利息归承租人所有。第四章

      出租人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八条

      出租人的权利

      1.有权按时如数向承租人收取租金。

      2.有权监督租赁财产不受损害。

      3.有权监督本厂的产品方向。

      4.对本厂财务有监督、审计权。

      5.对本厂的产品质量有检查权。

      6.有权维护本厂职工的合法权益。

      第十九条

      出租人的义务

      1.根据承租人的请求,积极协助解决经营活动中的困难和问题。

      2.不得违反合同规定,干涉承租人的经营自主权,干扰承租人的经营管理活动。

      3.不得平调本厂的设备和特资

      4.应当按照合同规定保障承租人的合法权益。第五章

      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第二十条

      合同生效后,即具有法律约束力,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需要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应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

      第二十一条

      合同履行期间,如果国家政策与合同签订时发生较大变化时,受影响的一方可以提出变更或解除合同。

      第二十二条

      因承租人经营管理不善,或者重大决策失误,给工厂造成连续一年以上亏损或重大损失时,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不负违约责任,保留向承租人要求赔偿损失的权利。

      第二十三条

      由于出租人违反合同规定,干扰承租人的经营管理活动,使承租人无法继续经营,或者承租人的合法收入得不到保障时,承租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出租人承担违约责任。

      第二十四条

      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使合同无法完全履行或者无法履行的时候,经过双方协商,可以变更或解除合同。

      第二十五条

      租赁期满,合同自行终止。

      租赁期满前30日,承租人将本厂的固定资产和流动资金评估表和债权、债务平衡表交出租人审核,出租人会同财政、税务、银行、审计等有关部门代表进行审核,审核无误后,经租赁双方代表签字后,承租人可以离职。

      第二十六条

      租赁期满后,本厂仍要租赁经营时,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承租的权利。第六章

      违约责任

      第二十七条

      租赁双方应全面、实际履行合同,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的应负违约责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条款处理。

      第二十八条

      承租人不能按期缴纳租金的,应承担违约责任,支付当年租金_________%的违约金,并按每日万分之_________支付滞纳金。

      第二十九条

      承租人无力支付租金的,应当用风险保证金支付,风险保证金不足缴纳租金的,承租人应用抵押物或抵押金(保证人的保证金)折抵租金。

      合伙承租的合伙人负连带责任。

      第三十条

      承租期满,承租人不能按质量交还租赁的财产,承租人应赔偿损失并支付缺少数量价值_________%的违约金。

      第三十一条

      出租人违反合同规定,应承担违约责任,给承租人造成经济损失的,应赔偿直接损失,并支付当年租金_________%的违约金。

      第三十二条

      租赁双方发生纠纷以后,应当协商或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到人民法院起诉。第七章

      附则

      第三十三条

      承租代表人发生意外事故,由合伙人根据合伙协议另行推选承租代表人。

      第三十四条

      出租人的《租赁经营方案》、《招标书》和承租人的《投标书》、《答辩材料》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与合同正文有矛盾之处,以合同正文为准。

      第三十五条

      本合同由出租方代表、承租方代表签字并经公证处公证后生效。出租方代表(签字):_________

      承租方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件

      公证书编号:_________兹证明出租方_________的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的代理人)_________与承租方代表_________(承租经营者)(或承租方_________)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在_________(签约地点或本公证处),在我的面前,签订了前面的《_________企业租赁经营合同》。经查,上述双方当事人的签约行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五十五条的规定;合同上双方当事人的签字、印章属实;合同内容符合《全民所有制小型工业企业租赁经营暂行条例》和《_________》(相应的法规、规章)的规定。公证处(盖章):_________

    经营租赁合同篇3

      合同号码: 20xx0428

      合同签订日期:20xx0428

      合同签订地:江苏省XX市 XX公司办公室

      出租人: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地址:江苏省XX市路8号

      邮政编码:224

      法定代表人:

      电 话:

      开户银行:

      帐 号:

      传 真:

      承租人: (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地址: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

      电 话:

      开户银行:

      帐 号:

      传 真:

      甲乙双方同意按照下列条款签订本经营租赁合同。

      第一条 租赁资产

      甲方根据乙方的要求,将甲方全部账面资产(见附表01表所记载的资产组,以下简称租赁资产),采取经营租赁的方式,对乙方进行出租。乙方则向甲方承租并使用该资产。

      (一)生产及办公、生活用地

      包括生产车间、仓储用地等可使用土地面积平方米,办公室间,职工宿舍 套。

      (二)生产设备

      租赁现有甲方可使用的生产设备、仓库及附属设施。见清单。

      (三)配套水、电、网、话设施

      乙方承租甲方可使用的现有供水、供电、通讯、网络等基础设施,包括600KVA变压器一台。

      第二条 租赁期限、用途

      租赁期间为5年,自20xx年x月x日至20xx年x月xx日止。租赁资产租赁给乙方作生产经营,乙方不得改作其他用途。

      租赁期满,甲方收回租赁资产,乙方应如期交还。

      第三条 租金

      考虑乙方前期开发费用较高和市场逐步提升的情况,租金采取逐年递增的方式,根据乙方的承受能力和市场销售情况,每年议定一次。20xx年度租金定义 万元,每月15日结付。

      鉴于经营租赁的性质,乙方先交付甲方保证金50万元。

      第四条 租赁资产的交付

      所有租赁资产,乙方按照资产接收清单,以X公司所在地作为交付地点,由甲方向乙方交付。甲方资产如有欠款未付,仍然由甲方偿付,任何与资产所有权相关的欠款或产权纠纷均与乙方无关。

      在交接租赁资产时,双方在交接资产清单上签字确认。

      第五条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有权签订本协议,本协议生效后即受其约束;

      2、甲方有权按本协议约定向乙方收取租金;

      3、甲方承诺,截止本协议签订之日,甲方未在租赁资产上设定任何担保物权或者其他权利限制;在本协议的租赁期限内,将不在租赁资产上设定任何担保权或者其他权利限制;

      4、甲方保证截止本协议签订之日租赁资产处于良好的可适用状态;

      5、甲方承诺并保证,不干预乙方对租赁资产的正常使用,不干预乙方的正常生产经营和管理活动。

      6、甲方有权监督乙方所租赁资产的使用,若因乙方原因造成租赁资产非正常性损坏,甲方有权利索要赔偿。

      第六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有权签订本协议,本协议生效后即受其约束;

      2、乙方应按本协议约定按时向甲方支付租金;如第三人对租赁资产主张权利,致使乙方不能对租赁资产使用、收益的,乙方有权要求减少租金或不支付租金;

      3、乙方承诺,不利用租赁资产进行非法活动;

      4、乙方负责维护、检修、保养租赁资产,资产增值部分归乙方所有;经甲方同意,乙方可对租赁资产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以及进行技术改造或工艺路线调整,因此而增加的资产归乙方所有;

      5、乙方按照本协议约定或者租赁资产的`性质使用租赁资产受到损耗的,乙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条 租赁资产质量问题的处理

      甲乙双方是同一股东的关联方,租赁过程中的所有问题都可以友好协商解决。原则上,乙方一次性按收全部资产,此后发生的资产瑕疵或设备修理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第八条 租赁资产的管理、使用和费用

      1.乙方在租赁期间内,可完全使用租赁资产。

      2.乙方除非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不得将租赁资产迁离现有场所,不得转让给第三者或允许他人使用。

      3.租赁资产在管理、保管、使用及租金的交付等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税款(包括国家新开征的一切税种应交纳的税款),由乙方负担(甲方对租金缴纳的营业税和全部利润应纳的所得税除外)。

      4、租赁期间,乙方不得损坏租赁资产,合理正常使用设备,加强设备保养;如需改变房屋的内部结构或装修,需经征得甲方书面同意,费用由乙方自理。租赁期满后,乙方不得拆除和损坏,乙方对租赁房屋资产的修理及添置物归甲方所有,甲方不予任何经济补偿。

      第九条 租赁资产的灭失及毁损

      在合同履行期间,租赁资产灭失及毁损风险,由乙方承担(但正常损耗不在此限)。如租赁资产灭失或毁损,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甲方可选择下列方式之一,由乙方负责处理并负担一切费用:

      (1)将租赁资产复原或修理至完全正常使用之状态。

      (2)更换与租赁资产同等状态、性能的物件。

      第十条 保险

      租赁资产,由乙方以甲方的名义对租赁资产投保,并使之在本合同履行完毕之前持续有效,保险金额按本合同所规定的所定损失金的金额。保险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十一条 违反合同处理

      1.如乙方不支付租金或不履行合同所规定其他义务时,甲方有权采取下列措施:

      (1)要求即时付清部分或全部租金及一切应付款项。

      (2)强行收回租赁资产,并由乙方赔偿甲方的全部损失。

      2.虽然甲方采取前款(1)、(2)项的措施,但并不因之免除本合同规定的乙方其他义务。

      3.在租赁资产交付之前,由于乙方违反本合同而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乙方也应负责赔偿。

      4.乙方如发生关闭、停业、合并、分立等情况时,应立即通知甲方并提供有关证明文件,如上述情况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时,甲方有权采取本条第1款的措施,并要求乙方及担保人对甲方由此而发生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租赁期间,租赁资产不属于承租方破产清算的范围。

    经营租赁合同篇4

      租字第 号

      出租方:孝义市义乌商品交易博览城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孝义市迎宾路与城南大道交汇处 联系电话:0538-78

      承租方: 身份证号/营业执照号:(以下简称乙方) 住址: 联系电话:

      本着公平、自愿的原则,根据《合同法》及其它有关经济法规,为了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合同。

      一、商铺数量、位置和经营类别

      乙方自愿承租孝义市义乌商品交易博览城 区 幢区域内商铺间,商铺号分别为,经营类别为 。 区 幢区域内商铺间,商铺号分别为,经营类别为 。 区 幢区域内商铺间,商铺号分别为,经营类别为 。 区 幢区域内商铺间,商铺号分别为,经营类别为 。 区 幢区域内商铺间,商铺号分别为,经营类别为 。 区 幢区域内商铺间,商铺号分别为,经营类别为 。 区 幢区域内商铺间,商铺号分别为,经营类别为 。 合计实用面积为 平方米,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

      二、租赁期限、租金和保证金

      (一)租金及租赁期限

      1、遵循“先付款后使用”原则。

      2、租金总额合计为¥ 元,(大写:)

      3、租赁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4、以上所有租金费用不含市场管理费、物业管理费、水电费、采暖费等费用。

      5、起租日期以所租赁区域市场统一开业日期为准,如果开业日期延后,起租日期自动延后,乙方可持合同原件到市场部更改日期。

      6、租赁期限到期后,租金标准由甲方根据市场情况统一确定。

      (二)市场管理费、物业管理费、水电费、采暖费等费用

      1、在本合同租赁期限内免收市场管理费用、物业管理费;

      2、租赁期限到期后,市场管理费、物业管理费由甲方根据市场情况统一确定。

      3、水电费、采暖费等费用按照孝义市相关部门的标准收取。

      (三)保证金

      1、乙方向甲方承租的商铺的保证金为¥元,大写: ,于合同签订之时一次性付清。

      2、本合同约定的保证金包括⑴装修保证金⑵开业保证金⑶逾期租金及滞纳金⑷私自转租罚金⑸水电

      费用保证金⑹物业管理费、市场管理费保证金⑺物业损毁赔偿、物业恢复或完整保留场地装修保证金⑻其他保证金(如第三方质量保证)。保证金仅作为违约保证,并非以上各项之和,因此保证金在承租期内不单项退还。

      3、乙方对甲方的房屋及附属财产须妥善使用保管,未经允许不得擅自改造和变更,如损坏或短少,乙方应负责赔偿或自行修复,否则甲方有权从乙方保证金中自动扣除。合同期满,所租物业须保管完好(完整保留墙体、地面、门、柱、吊顶等场地装修部分或恢复租赁时原样)。

      4、若乙方在经营过程中有违反市场经营管理相关规定的行为,由甲方根据其实际情况,扣除其相应额度的保证金,在不解除合同情况下,甲方有权从乙方保证金中自动扣除。合同期满,乙方须做到不拖欠相关费用、不涉及第三方质量承诺。

      5、若乙方在经营过程中的行为导致甲方承担责任的或出现损失的(含第三方质量承诺),在不解除合同的情况下,甲方有权从乙方的保证金中先行扣除。

      6、上述3、4、5各条款如保证金不足以冲抵相关费用的,乙方须承担不足部分,且乙方须在甲方通知三日内补齐相应保证金。

      7、乙方在同时满足上述第三条第3、4、5、6条款的.前提下,保证金在撤场叁个月后无息退还,否则可在保证金内扣除相关费用及第三方质量保证金后余款无息退还乙方。乙方对第三方质量承诺承担最终责任。

      三、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l、甲方应按时向乙方提供合同约定的经营场地保证乙方经营活动顺利开展。

      2、甲方有权对乙方的经营活动进行统一管理监督,对乙方违反甲方管理制度的行为实施处理。

      3、甲方有权向乙方收取租金、保证金、市场管理费、物业管理费、水电费及其他有偿服务等费用。

      四、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l、乙方必须提供合法的法人资格证明、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有效文件,如有违规违法行为受到有关部分查处,乙方自行承担一切责任。

      2、乙方有权以自己的名义在本合同第一条约定的经营范围内独立从事合法经营,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乙方应严格遵守税务工商等规定,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自理,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3、乙方必须遵守甲方的管理制度,服从甲方的统一管理,不得超范围经营,乙方应积极参加甲方统一组织的促销企化等活动,须及时交纳相应的有偿服务费用。乙方必须维护甲方整体企业形象(商品展示、营业秩序等)。乙方必须文明经商、公平竞争,不得使用不正当的手段。乙方必须严格执行甲方关于营业时间的规定,不得无故停业或非营业时间内营业,以保证市场的正常运作。

      4、乙方须在合同签订之日起七日内入场装修,乙方须将室内及门头装修方案报甲方审核同意后方可进场施工,装修时不得影响消防,不得改变和破坏商铺外形结构,应使用国家合格的防火装修材料,对人为原因造成甲方的财产损失或影响其他经营者利益情况,乙方须承担全部责任。装修结束后应通知甲方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开业经营。

      5、乙方应妥善使用和维护公共设施,乙方必须承担租赁场地内消防安全责任,采取必要的防火措施,因在乙方商铺内吸烟,私拉乱接电话、电器,将明火、易燃易爆物品带进场或装修违规操作等引起的火灾事故,其经济、法律责任由乙方负全责。

      6、乙方必须参加投保相关的人身、财产保险,保险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不承担因盗窃导致乙方损失的赔偿责任。

      7、乙方自行负责商铺内的卫生保洁工作,保证甲方所提供的设备、设施完好无损,如有损坏,乙方应负责修缮或者赔偿。乙方商铺内电话费、宽带费、水电费等由乙方自理。

      8、乙方因经营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按照实际发生按时向甲方交纳,包括租金,保证金、市场经营管理费、物业管理费、水电费及其他有偿服务等费用,如无故拖欠,甲方有权向乙方加收滞纳金,滞纳金为实欠费用3%按天计算。租赁期间,乙方引致租赁物内与房屋质量有关的设备损毁,维修费由乙方承担。

      9、乙方不得擅自在租赁房屋外墙附加任何物件或涂刷任何涂料或做出任何更改。如有确实需要,必须提前一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获得甲方同意后还需把改造效果图发给甲方审查,若实际改造效果不符合效果图,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赔偿要求。

      10、乙方如需对原有物业内部进行改造、装修须按装修管理相关规定进行,且必须在不损害场地、物业主体结构的前提下,否则引发的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物业改造及恢复所涉及到的所有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对已改造的物业,乙方在承租期满后不续租的,应当将物业恢复原样或完整保留所有装修(墙面、地面、吊顶、门、窗、柱及场地其他装修部分)。

      五、合同续签或解除

      1、租赁期满,乙方需续签本合同,须于合同期满前叁个月书面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须于合同期满前壹个月办理完所有续签手续。合同期满乙方不续租场地,乙方须于合同期满前叁个月书面通知甲方,并须办理完所有退场手续后方可退场。乙方在规定时间内不向甲方提出任何书面申请的,视为乙方不续签合同,如乙方逾期不搬迁的,甲方有权从已经解除租赁关系的房屋中将乙方的物品搬出,不承担保管义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因此而产生的费用,并有权诉之法律,同时甲方有权另行出租商铺。

      2、乙方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乙方已交保证金、租金(含未尽期间的租金)等不予退还,甲方无需通知乙方,而有权另行出租其商铺位置,同时甲方有权根据合同约定追究乙方的其他违约责任;

      (1)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天内安装门头并七日内安装完毕,七天内入场装修,一个月内装修完毕;不符合本条约定的。

      (2)不按时交纳租金,保证金、市场经营管理费、物业管理费、水电费及其他有偿服务等费用或未按时补齐保证金不足部分,逾期七日以上的。

      (3)违反工商、物价、税务、治安、卫生、消防、技监等法规,经书面警告后仍不纠正的。

      (4)因商品质量或服务质量被新闻单位曝光影响甲方声誉的。

      (5)违反市场管理制度,给甲方或其他经营者造成严重影响的。

      (6)不妥善使用、维护公共设施,造成甲方严重财产损失的。

      (7)产品经常出现质量问题或销售伪劣产品,经甲方警告,不予纠正的。

      (8)与市场内其他经营人员、顾客或甲方吵架、打架,或者有其他严重侮辱顾客行为影响甲方声誉的。

      (9)一个月内无故停业累计超过十天的。

      (10)未经甲方同意私自转租所承租的商铺的。

      六、违约责任

      1、如乙方在签订合同后单方中止合同或因违反本合同相关规定被解除合同的,乙方所交纳的保证金、租金(含未尽期间租金)不予退还(如未按时交纳相关费用的,应以违约期间所属年度全年应缴纳租金及保证金总金额的双倍作为违约金),甲方无需通知乙方,而有权另行出租其商铺位置,且乙方需承担合同约定的相关违约责任。

      2、如甲方违约,租期未满单方解约的,甲方须退还乙方保证金及乙方未尽期间的租金;同时乙方依本合同相关约定追究甲方的违约责任。

      七、其他约定事项

      l、租赁期间,甲方如将房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应符合国家有关房地产转让规定,不必乙方同意,但甲方应提前通知乙方。同时,在承租期内,房屋所有权的转移应不影响本合同的履行。

      2、本合同所约定事项乙方如有违反,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追究乙方违约责任。

      八、不可抗力

      租赁期内,如发生政府规划、拆迁、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造成损失的,由各方自行承担,双方不作违约。

      九、争议的解决方式及其他

      l、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2、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3、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合同,凡与本合同有关的补充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样的法律效力。

      4、本合同签订时,须一并签订孝义义乌商品交易国际博览城《市场经营管理合同》及相关附件。《市场经营管理合同》及相关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壹份,经签章或签字后即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 孝义市义乌商品交易博览城有限公司

      市场负责人:

      经办人: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 经办人: 年 月 乙方签章日

    经营租赁合同篇5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日

      第一条租赁房屋(场所)坐落在__________,面积__________平方米。

      第二条租赁期限: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___日

      第三条租赁用途:______

      第四条租金(大写)(小写) ______

      第五条租金的"支付期限及方式: ______

      第六条承租方负责支付出租房屋的水费、电费、煤气费、电话费、闭路电视收视费、卫生费、物业管理费等。

      第七条出租方允许承租方对租赁的房屋进行装修或改善增设他物。

      第八条承租方经出租方同意允许转租租赁的房屋,有下列情形之一,出租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1)承租方不交付或不按约定交付租金达1个月以上;

      (2)承租方所欠各项费用达1000元以上;

      (3)承租方在出租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

      第九条合同期满,承租方应当在10天内返还房屋。

      第十条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第十一条本合同一式三份,合同双方各执一份,送工商登记主管机关备案一份。

      出租方(签字或盖章) ______承租方(签字或盖章) ______

      负责人(签字) ______负责人(签字) 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年____月____日

    经营租赁合同篇6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订立合同双方:

      甲方:(以下称出租方):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乙方:(以下称承租方):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第二条 根据出租人的公开招标和承租人的投标与答辩,经过评标委员会的最后评标,_________及其合伙人被确定为中标承租人。出租人和承租双方依据招标标底所确定的基本内容,特订立本合同。

      第三条 租赁双方表示,租赁经营是一种新型的社会主义经营方式,愿意在搞活企业、提高经济效益的前提下,创出企业租赁经营的新经验。

      第四条 租赁经营后,仍然是国有企业性质。

      第五条 租赁经营后,必须坚持社会主义方向,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法令,依法经营。

      第六条 经营范围和产品方向,原则上应符合本行业的特点和发展规划。

      第七条 租赁经营后,应成为独立核算、照章纳税、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具有自我改造和自我发展能力的人。

      第二章 租赁期限、财产和租金

      第八条 租赁经营期限为_________年,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第九条 本厂共有财产_________元,其中;国家资产_________元,流动资金_________元。租给承租人的自主经营。

      第十条 租金定为_________元,为_________年缴纳。其中:_________年度_________元;_________年度_________元;_________年度_________元。

      第十一条 租金于应交年度的年后30日内,由银行划拨,一次付清。

      第十二条 出租人为了本厂发展需要,将租金收入返回承租人,作为扩大生产的资金,应当相应增加租金。承租人应做到专款专用。

      第十三条 承租人对租赁的固定资产,应提取不低于_________%的折旧基金和_________%的大修理基金,必须做到专款专用。

      第十四条 本厂租赁经营前的债务,由出租人清偿。

      第十五条 承租人用个人所得对本厂投资,产权归承租人所有,租赁期满后,可以带走,也可以折价给下一个承租人。

      第三章 承租人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六条 承租人的权利

      1.承租人是本厂租赁经营期间的法定代表人和当然厂长。合伙租赁的承租代表人为法人代表和副厂长。

      2.承租人对租赁的财产有完全的使用权。

      3.承租人对本厂的经营有完全的自主权。

      4.承租人对本厂经营管理有机构设置权;人事任免权;专业技术人员的聘任权;奖惩、招用和辞退职工权。

      5.自选工资形式、自定工资标准和资金分配权。

      6.本厂纳税后剩余的利润,由承租人自主支配,分配的办法,承租人可以和职工商量决定。

      7.承租人从租赁之月开始,停发工资、奖金,但保留原工资级别,并享受国家统一的晋级权。档案工资允许计入成本。

      8.承租人在租赁期间,享受国家规定的全民所有制企业职工的劳保福利待遇和公费医疗待遇。

      9.承租人对租赁的设备中闲置无用、技术性能落后的旧设备,可以提出处理意见,经出租人同意,办理手续,进行更新改造。

      第十七条 承租人的义务

      1.承租人必须按照有关规定缴纳各种税、费和统筹基金,其中包括国家能源交通重点建设基金。

      2.承租人必须近期如数缴纳租金。

      3.承租人必须保证租赁的厂房、设备的完好,按照设备管理的有关规定,对设备进行定期维护保养。不经出租人的同意不得转租、转包他人经营。

      4.合同终止时,承租人应当保证租赁的固定资产净值不减少。

      5.承租人应当对租赁的厂房、设备进行财产保险。

      6.承租人要自觉接受党组织的监督,尊重职工的民主权利,向职工报告工作,听取职工的意见和合理化建议。

      7.承租人要支持基层党组织、工会、共青团的工作,解决所需人员的工资及必要的活动经费和活动场所。

      8.承租人必须保障本厂职工的合法权益,应当在提高经济效益的前提下,不断提高职工的平均收入,不断改善职工的劳动条件和福利待遇。

      9.承租人应当有价值_________元的财产作抵押,抵押物在租赁经营期间只有使用权,无处分权。抵押物应申请家庭财产保险。抵押金应交出租方存入银行,利息归承租人所有。

      第四章 出租人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八条 出租人的权利

      1.有权按时如数向承租人收取租金。

      2.有权监督租赁财产不受损害。

      3.有权监督本厂的产品方向。

      4.对本厂财务有监督、审计权。

      5.对本厂的产品质量有检查权。

      6.有权维护本厂职工的合法权益。

      第十九条 出租人的义务

      1.根据承租人的请求,积极协助解决经营活动中的困难和问题。

      2.不得违反合同规定,干涉承租人的经营自主权,干扰承租人的经营管理活动。

      3.不得平调本厂的设备和特资

      4.应当按照合同规定保障承租人的合法权益。

      第五章 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第二十条 合同生效后,即具有法律约束力,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需要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应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

      第二十一条 合同履行期间,如果国家政策与合同签订时发生较大变化时,受影响的一方可以提出变更或解除合同。

      第二十二条 因承租人经营管理不善,或者重大决策失误,给工厂造成连续一年以上亏损或重大损失时,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不负违约责任,保留向承租人要求赔偿损失的权利。

      第二十三条 由于出租人违反合同规定,干扰承租人的经营管理活动,使承租人无法继续经营,或者承租人的合法收入得不到保障时,承租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出租人承担违约责任。

      第二十四条 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使合同无法完全履行或者无法履行的时候,经过双方协商,可以变更或解除合同。

      第二十五条 租赁期满,合同自行终止。

      租赁期满前30日,承租人将本厂的固定资产和流动资金评估表和债权、债务平衡表交出租人审核,出租人会同财政、税务、银行、审计等有关部门代表进行审核,审核无误后,经租赁双方代表签字后,承租人可以离职。

      第二十六条 租赁期满后,本厂仍要租赁经营时,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承租的权利。

      第六章 违约责任

      第二十七条 租赁双方应全面、实际履行合同,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的应负违约责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条款处理。

      第二十八条 承租人不能按期缴纳租金的,应承担违约责任,支付当年租金_________%的违约金,并按每日万分之_________支付滞纳金。

      第二十九条 承租人无力支付租金的,应当用风险保证金支付,风险保证金不足缴纳租金的,承租人应用抵押物或抵押金(保证人的保证金)折抵租金。

      合伙承租的合伙人负连带责任。

      第三十条 承租期满,承租人不能按质量交还租赁的财产,承租人应赔偿损失并支付缺少数量价值_________%的违约金。

      第三十一条 出租人违反合同规定,应承担违约责任,给承租人造成经济损失的,应赔偿直接损失,并支付当年租金_________%的违约金。

      第三十二条 租赁双方发生纠纷以后,应当协商或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到人民法院起诉。

      第七章 附则

      第三十三条 承租代表人发生意外事故,由合伙人根据合伙协议另行推选承租代表人。

      第三十四条 出租人的《租赁经营方案》、《招标书》和承租人的《投标书》、《答辩材料》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与合同正文有矛盾之处,以合同正文为准。

      第三十五条 本合同由出租方代表、承租方代表签字并经公证处公证后生效。

      出租方代表(签字):_________     承租方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经营租赁合同篇7

      хх字第хх号

      兹证明出租方хххх的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的代理人)ххх与承租方代表ххх(承租经营者)[或承租方ххх]于х年х月х日在хх(签约地点或本公证处),在我的面前,签订了前面的《хххх企业租赁经营合同》。

      经查,上述双方当事人的签约行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五十五条的规定;合同上双方当事人的.签字、印章属实;合同内容符合《全民所有制小型工业企业租赁经营暂行条例》和《хххх》(相应法规、规章)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хх省хх市(县)公证处

      

      20xx年XX月XX日

    经营租赁合同篇8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订立合同双方:

      甲方:(以下称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邮码: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

      乙方:(以下称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邮码: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

      第二条 根据出租人的公开招标和承租人的投标与答辩,经过评标委员会的最后评标,________及其合伙人被确定为中标承租人。出租人和承租双方依据招标标底所确定的基本内容,特订立本合同。

      第三条 租赁双方表示,租赁经营是一种新型的社会主义经营方式,愿意在搞活企业、提高经济效益的前提下,创出企业租赁经营的新经验。

      第四条 租赁经营后,仍然是国有企业性质。

      第五条 租赁经营后,必须坚持社会主义方向,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法令,依法经营。

      第六条 经营范围和产品方向,原则上应符合本行业的特点和发展规划。

      第七条 租赁经营后,应成为独立核算、照章纳税、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具有自我改造和自我发展能力的人。

      第二章 租赁期限、财产和租金

      第八条 租赁经营期限为____年,即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九条 本厂共有财产____元,其中;国家资产____元,流动资金____________元。租给承租人的自主经营。

      第十条 租金定为____元,为____年缴纳。

      其中:

      ________年度________元;

      ________年度________元;

      ________年度________元;

      第十一条 租金于应交年度的年后30日内,由银行划拨,一次付清。

      第十二条 出租人为了本厂发展需要,将租金收入返回承租人,作为扩大生产的        资金,应当相应增加租金。承租人应做到专款专用。

      第十三条 承租人对租赁的固定资产,应提取不低于____%的折旧基金和____%的大修理基金,必须做到专款专用。

      第十四条 本厂租赁经营前的债务,由出租人清偿。

      第十五条 承租人用个人所得对本厂投资,产权归承租人所有,租赁期满后,可以带走,也可以折价给下一个承租人。

      第三章 承租人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六条 承租人的权利

      1.承租人是本厂租赁经营期间的法定代表人和当然厂长。合伙租赁的承租代表人为法人代表和副厂长。

      2.承租人对租赁的财产有完全的使用权。

      3.承租人对本厂的经营有完全的自主权。

      4.承租人对本厂经营管理有机构设置权;人事任免权;专业技术人员的聘任权;奖惩、招用和辞退职工权。

      5.自选工资形式、自定工资标准和资金分配权。

      6.本厂纳税后剩余的利润,由承租人自主支配,分配的办法,承租人可以和职工商量决定。

      7.承租人从租赁之月开始,停发工资、奖金,但保留原工资级别,并享受国家统一的晋级权。档案工资允许计入成本。

      8.承租人在租赁期间,享受国家规定的全民所有制企业职工的劳保福利待遇和公费医疗待遇。

      9.承租人对租赁的设备中闲置无用、技术性能落后的旧设备,可以提出处理意见,经出租人同意,办理手续,进行更新改造。

      第十七条承租人的义务

      1.承租人必须按照有关规定缴纳各种税、费和统筹基金,其中包括国家能源交通重点建设基金。

      2.承租人必须近期如数缴纳租金。

      3.承租人必须保证租赁的厂房、设备的完好,按照设备管理的有关规定,对设备进行定期维护保养。不经出租人的同意不得转租、转包他人经营。

      合同终止时,承租人应当保证租赁的固定资产净值不减少。

      承租人应当对租赁的厂房、设备进行财产保险。

      4.承租人要自觉接受党组织的监督,尊重职工的民主权利,向职工报告工作,听取职工的意见和合理化建议。

      承租人要支持基层党组织、工会、共青团的工作,解决所需人员的工资及必要的活动经费和活动场所。

      5.承租人必须保障本厂职工的合法权益,应当在提高经济效益的前提下,不断提高职工的平均收入,不断改善职工的劳动条件和福利待遇。

      6.承租人应当有价值____元的财产作抵押,抵押物在租赁经营期间只有使用权,无处分权。抵押物应申请家庭财产保险。抵押金应交出租方存入银行,利息归承租人所有。

      第四章 出租人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八条 出租人的权利

      1.有权按时如数向承租人收取租金。

      2.有权监督租赁财产不受损害。

      3.有权监督本厂的产品方向。

      4.对本厂财务有监督、审计权。

      5.对本厂的产品质量有检查权。

      6.有权维护本厂职工的合法权益。

      第十九条 出租人的义务

      1.根据承租人的请求,积极协助解决经营活动中的困难和问题。

      2.不得违反合同规定,干涉承租人的经营自主权,干扰承租人的经营管理活动。

      3.不得平调本厂的设备和特资

      4.应当按照合同规定保障承租人的合法权益。

      第五章 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第二十条 合同生效后,即具有法律约束力,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需要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应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

      第二十一条 合同履行期间,如果国家政策与合同签订时发生较大变化时,受影响的一方可以提出变更或解除合同。

      第二十二条 因承租人经营管理不善,或者重大决策失误,给工厂造成连续一年以上亏损或重大损失时,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不负违约责任,保留向承租人要求赔偿损失的权利。

      第二十三条 由于出租人违反合同规定,干扰承租人的经营管理活动,使承租人无法继续经营,或者承租人的合法收入得不到保障时,承租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出租人承担违约责任。

      第二十四条 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使合同无法完全履行或者无法履行的时候,经过双方协商,可以变更或解除合同。

      第二十五条 租赁期满,合同自行终止。

      租赁期满前30日,承租人将本厂的固定资产和流动资金评估表和债权、债务平衡表交出租人审核,出租人会同财政、税务、银行、审计等有关部门代表进行审核,审核无误后,经租赁双方代表签字后,承租人可以离职。

      第二十六条 租赁期满后,本厂仍要租赁经营时,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承租的权利。

      第六章 违约责任

      第二十七条 租赁双方应全面、实际履行合同,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        的应负违约责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条款处理。

      第二十八条 承租人不能按期缴纳租金的,应承担违约责任,支付当年租金____%的违约金,并按每日万分之____支付滞纳金。

      第二十九条 承租人无力支付租金的,应当用风险保证金支付,风险保证金不足缴纳租金的,承租人应用抵押物或抵押金(保证人的保证金)折抵租金。

    经营租赁合同篇9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订立合同双方:      甲方:(以下称出租方):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乙方:(以下称承租方):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第二条 根据出租人的公开招标和承租人的投标与答辩,经过评标委员会的最后评标,_________及其合伙人被确定为中标承租人。出租人和承租双方依据招标标底所确定的基本内容,特订立本合同。    

      第三条 租赁双方表示,租赁经营是一种新型的社会主义经营方式,愿意在搞活企业、提高经济效益的前提下,创出企业租赁经营的新经验。    

      第四条 租赁经营后,仍然是国有企业性质。    

      第五条 租赁经营后,必须坚持社会主义方向,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法令,依法经营。    

      第六条 经营范围和产品方向,原则上应符合本行业的特点和发展规划。    

      第七条 租赁经营后,应成为独立核算、照章纳税、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具有自我改造和自我发展能力的人。

      第二章 租赁期限、财产和租金    

      第八条 租赁经营期限为________年,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九条 本厂共有财产_________元,其中;国家资产_________元,流动资金_________元。租给承租人的自主经营。    

      第十条 租金定为_________元,为________年缴纳。其中:________年度_________元;________年度_________元;________年度_________元。    

      第十一条 租金于应交年度的年后____日内,由划拨,一次付清。    

      第十二条 出租人为了本厂发展需要,将租金收入返回承租人,作为扩大生产的资金,应当相应增加租金。承租人应做到专款专用。    

      第十三条 承租人对租赁的固定资产,应提取不低于_________%的折旧基金和_________%的大修理基金,必须做到专款专用。    

      第十四条 本厂租赁经营前的债务,由出租人清偿。    

      第十五条 承租人用个人所得对本厂投资,产权归承租人所有,租赁期满后,可以带走,也可以折价给下一个承租人。

      第三章 承租人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六条 承租人的权利        

      1.承租人是本厂租赁经营期间的法定代表人和当然厂长。合伙租赁的承租代表人为法人代表和副厂长。        

      2.承租人对租赁的财产有完全的使用权。        

      3.承租人对本厂的经营有完全的自主权。        

      4.承租人对本厂经营管理有机构设置权;人事任免权;专业技术人员的聘任权;奖惩、招用和辞退职工权。        

      5.自选工资形式、自定工资标准和资金分配权。        

      6.本厂纳税后剩余的利润,由承租人自主支配,分配的办法,承租人可以和职工商量决定。        

      7.承租人从租赁之月开始,停发工资、奖金,但保留原工资级别,并享受国家统一的晋级权。档案工资允许计入成本。        

      8.承租人在租赁期间,享受国家规定的全民所有制企业职工的劳保福利待遇和公费医疗待遇。        

      9.承租人对租赁的设备中闲置无用、技术性能落后的旧设备,可以提出处理意见,经出租人同意,办理手续,进行更新改造。    

      第十七条 承租人的义务        

      1.承租人必须按照有关规定缴纳各种税、费和统筹基金,其中包括国家能源交通重点建设基金。        

      2.承租人必须近期如数缴纳租金。        

      3.承租人必须保证租赁的厂房、设备的完好,按照设备管理的有关规定,对设备进行定期维护保养。不经出租人的同意不得转租、转包他人经营。        

      4.合同终止时,承租人应当保证租赁的固定资产净值不减少。        

      5.承租人应当对租赁的厂房、设备进行财产保险。        

      6.承租人要自觉接受党组织的监督,尊重职工的民主权利,向职工报告工作,听取职工的意见和合理化建议。        

      7.承租人要支持基层党组织、工会、共青团的工作,解决所需人员的工资及必要的活动经费和活动场所。        

      8.承租人必须保障本厂职工的合法权益,应当在提高经济效益的前提下,不断提高职工的平均收入,不断改善职工的劳动条件和福利待遇。        

      9.承租人应当有价值_________元的财产作抵押,抵押物在租赁经营期间只有使用权,无处分权。抵押物应申请家庭财产保险。抵押金应交出租方存入,利息归承租人所有。

      第四章 出租人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八条 出租人的权利        

      1.有权按时如数向承租人收取租金。        

      2.有权监督租赁财产不受损害。        

      3.有权监督本厂的产品方向。        

      4.对本厂财务有监督、审计权。        

      5.对本厂的产品质量有检查权。        

      6.有权维护本厂职工的合法权益。    

      第十九条 出租人的义务        

      1.根据承租人的请求,积极协助解决经营活动中的困难和问题。        

      2.不得违反合同规定,干涉承租人的经营自主权,干扰承租人的经营管理活动。        

      3.不得平调本厂的设备和特资        

      4.应当按照合同规定保障承租人的合法权益。

      第五章 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第二十条 合同生效后,即具有法律约束力,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需要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应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    

      第二十一条 合同履行期间,如果国家政策与合同签订时发生较大变化时,受影响的一方可以提出变更或解除合同。    

      第二十二条 因承租人经营管理不善,或者重大决策失误,给工厂造成连续________年以上亏损或重大损失时,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不负违约责任,保留向承租人要求赔偿损失的权利。    

      第二十三条 由于出租人违反合同规定,干扰承租人的经营管理活动,使承租人无法继续经营,或者承租人的合法收入得不到保障时,承租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出租人承担违约责任。    

      第二十四条 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使合同无法完全履行或者无法履行的时候,经过双方协商,可以变更或解除合同。    

      第二十五条 租赁期满,合同自行终止。      租赁期满前____日,承租人将本厂的固定资产和流动资金评估表和债权、债务平衡表交出租人审核,出租人会同财政、税务、审计等有关部门代表进行审核,审核无误后,经租赁双方代表签字后,承租人可以离职。    

      第二十六条 租赁期满后,本厂仍要租赁经营时,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承租的权利。

      第六章 违约责任    

      第二十七条 租赁双方应全面、实际履行合同,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的应负违约责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条款处理。    

      第二十八条 承租人不能按期缴纳租金的,应承担违约责任,支付当年租金_________%的违约金,并按每日万分之_________支付滞纳金。    

      第二十九条 承租人无力支付租金的,应当用风险保证金支付,风险保证金不足缴纳租金的,承租人应用抵押物或抵押金(保证人的保证金)折抵租金。      合伙承租的合伙人负连带责任。    

      第三十条 承租期满,承租人不能按质量交还租赁的财产,承租人应赔偿损失并支付缺少数量价值_________%的违约金。    

      第三十一条 出租人违反合同规定,应承担违约责任,给承租人造成经济损失的,应赔偿直接损失,并支付当年租金_________%的违约金。    

      第三十二条 租赁双方发生纠纷以后,应当协商或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到人民法院起诉。

      第七章 附则    

      第三十三条 承租代表人发生意外事故,由合伙人根据合伙协议另行推选承租代表人。    

      第三十四条 出租人的《租赁经营方案》、《招标书》和承租人的《投标书》、《答辩材料》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与合同正文有矛盾之处,以合同正文为准。    

      第三十五条 本合同由出租方代表、承租方代表签字并经公证处公证后生效。出租方代表(签字):_________     承租方代表(签字):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附件公证书编号:_________兹证明出租方_________的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的代理人)_________与承租方代表_________(承租经营者)(或承租方_________)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在_________(签约地点或本公证处),在我的面前,签订了前面的《_________企业租赁经营合同》。经查,上述双方当事人的签约行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十五条的规定;合同上双方当事人的签字、印章属实;合同内容符合《全民所有制小型工业企业租赁经营暂行条例》和《_________》(相应的法规、规章)的规定。公证处(盖章):_________

      返

    经营租赁合同篇10

      企业租赁经营合同

      第一条 订立合同双方:

      甲方:(以下称出租方):

      地 址: 邮码: 电话:

      法定代表人: 职务:

      乙方:(以下称承租方):

      地 址: 邮码: 电话:

      法定代表人: 职务:

      第二条 根据出租人的公开招标和承租人的投标与答辩,经过评标委员会的最后评标,________及其合伙人被确定为中标承租人。出租人和承租双方依据招标标底所确定的基本内容,特订立本合同。

      第三条 租赁双方表示,租赁经营是一种新型的社会主义经营方式,愿意在搞活企业、提高经济效益的前提下,创出企业租赁经营的新经验。

      第四条 租赁经营后,仍然是国有企业性质。

      第五条 租赁经营后,必须坚持社会主义方向,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法令,依法经营。

      第六条 经营范围和产品方向,原则上应符合本行业的特点和发展规划。

      第七条 租赁经营后,应成为独立核算、照章纳税、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具有自我改造和自我发展能力的人。

      第二章 租赁期限、财产和租金

      第八条 租赁经营期限为____年,即 年____月____日起,至 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九条 本厂共有财产 元,其中;国家资产 ,流动资金____________元。租给承租人的自主经营。

      第十条 租金定为 元,为____年缴纳。

      其中:

      ________年度________元;

      ________年度________元;

      ________年度________元;

      第十一条 租金于应交年度的年后30日内,由银行划拨,一次付清。

      第十二条 出租人为了本厂发展需要,将租金收入返回承租人,作为扩大生产的资金,应当相应增加租金。承租人应做到专款专用。

      第十三条 承租人对租赁的固定资产,应提取不低于____%的折旧基金和____%的大修理基金,必须做到专款专用。

      第十四条 本厂租赁经营前的债务,由出租人清偿。

      第十五条 承租人用个人所得对本厂投资,产权归承租人所有,租赁期满后,可以带走,也可以折价给下一个承租人。

      第三章 承租人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六条 承租人的权利

      1.承租人是本厂租赁经营期间的法定代表人和当然厂长。合伙租赁的承租代表人为法人代表和副厂长。

      2.承租人对租赁的财产有完全的使用权。

      3.承租人对本厂的经营有完全的自主权。

      4.承租人对本厂经营管理有机构设置权;人事任免权;专业技术人员的聘任权;奖惩、招用和辞退职工权。

      5.自选工资形式、自定工资标准和资金分配权。

      6.本厂纳税后剩余的利润,由承租人自主支配,分配的办法,承租人可以和职工商量决定。

      7.承租人从租赁之月开始,停发工资、奖金,但保留原工资级别,并享受国家统一的晋级权。档案工资允许计入成本。

      8.承租人在租赁期间,享受国家规定的全民所有制企业职工的劳保福利待遇和公费医疗待遇。

      9.承租人对租赁的设备中闲置无用、技术性能落后的旧设备,可以提出处理意见,经出租人同意,办理手续,进行更新改造。

      第十七条 承租人的义务

      1.承租人必须按照有关规定缴纳各种税、费和统筹基金,其中包括国家能源交通重点建设基金。

      2.承租人必须近期如数缴纳租金。

      3.承租人必须保证租赁的厂房、设备的完好,按照设备管理的有关规定,对设备进行定期维护保养。不经出租人的同意不得转租、转包他人经营。

      合同终止时,承租人应当保证租赁的固定资产净值不减少。

      承租人应当对租赁的厂房、设备进行财产保险。

      4.承租人要自觉接受党组织的监督,尊重职工的民主权利,向职工报告工作,听取职工的意见和合理化建议。

      承租人要支持基层党组织、工会、共青团的工作,解决所需人员的工资及必要的活动经费和活动场所。

      5.承租人必须保障本厂职工的合法权益,应当在提高经济效益的前提下,不断提高职工的平均收入,不断改善职工的劳动条件和福利待遇。

      6.承租人应当有价值 元的财产作抵押,抵押物在租赁经营期间只有使用权,无处分权。抵押物应申请家庭财产保险。抵押金应交出租方存入银行,利息归承租人所有。

      第四章 出租人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八条 出租人的权利

      1.有权按时如数向承租人收取租金。

      2.有权监督租赁财产不受损害。

      3.有权监督本厂的产品方向。

      4.对本厂财务有监督、审计权。

      5.对本厂的产品质量有检查权。

      6.有权维护本厂职工的合法权益。

      第十九条 出租人的义务

      1.根据承租人的请求,积极协助解决经营活动中的困难和问题。

      2.不得违反合同规定,干涉承租人的经营自主权,干扰承租人的经营管理活动。

      3.不得平调本厂的设备和特资

      4.应当按照合同规定保障承租人的合法权益。

      第五章 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第二十条 合同生效后,即具有法律约束力,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需要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应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

      第二十一条 合同履行期间,如果国家政策与合同签订时发生较大变化时,受影响的一方可以提出变更或解除合同。

      第二十二条 因承租人经营管理不善,或者重大决策失误,给工厂造成连续一年以上亏损或重大损失时,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不负违约责任,保留向承租人要求赔偿损失的权利。

      第二十三条 由于出租人违反合同规定,干扰承租人的经营管理活动,使承租人无法继续经营,或者承租人的合法收入得不到保障时,承租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出租人承担违约责任。

      第二十四条 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使合同无法完全履行或者无法履行的时候,经过双方协商,可以变更或解除合同。

      第二十五条 租赁期满,合同自行终止。

      租赁期满前30日,承租人将本厂的固定资产和流动资金评估表和债权、债务平衡表交出租人审核,出租人会同财政、税务、银行、审计等有关部门代表进行审核,审核无误后,经租赁双方代表签字后,承租人可以离职。

      第二十六条 租赁期满后,本厂仍要租赁经营时,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承租的权利。

      第六章 违约责任

      第二十七条 租赁双方应全面、实际履行合同,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的应负违约责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条款处理。

      第二十八条 承租人不能按期缴纳租金的,应承担违约责任,支付当年租金____%的违约金,并按每日万分之____支付滞纳金。

      第二十九条 承租人无力支付租金的,应当用风险保证金支付,风险保证金不足缴纳租金的,承租人应用抵押物或抵押金(保证人的保证金)折抵租金。

      合伙承租的合伙人负连带责任。

      第三十条 承租期满,承租人不能按质量交还租赁的财产,承租人应赔偿损失并支付缺少数量价值____%的违约金。

      第三十一条 出租人违反合同规定,应承担违约责任,给承租人造成经济损失的,应赔偿直接损失,并支付当年租金____%的违约金。

      第三十二条 租赁双方发生纠纷以后,应当协商或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到人民法院起诉。

      第七章 附则

      第三十三条 承租代表人发生意外事故,由合伙人根据合伙协议另行推选承租代表人。

      第三十四条 出租人的《租赁经营方案》、《招标书》和承租人的《投标书》、《答辩材料》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与合同正文有矛盾之处,以合同正文为准。

      第三十五条 本合同由出租方代表、承租方代表签字并经公证处公证后生效。

      出租方代表:(签字)____________

      年____月____日

      承租方代表:(签字)____________

      年____月____日

    经营租赁合同篇11

      出租方:____

      承租方:____

      出租方与承租方双方根据____,经协商签订本合同。

      一、租赁企业概况(详见附表1)

      1.固定资产:____

      2.自有流动资金:____

      3.产品、产值、产量:____

      二、租赁期限共____年,即自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三、交接手续:____

      四、经营目标

      承租方在承租期内必须完成下列指标:

      1.总产值:____元,其中____年____元;____年____元;____年____元。

      2.实现利润:____元,其中____年____元;____年____元;____年____元。

      五、租金

      1.租金数额:____

      2.租金计算方法:____

      3.租金交付期限和交付办法:____________

      六、租赁收入的分配

      1.承租期间所得收入,除依法纳税外,以下列比例划分为承租方收入(含租金)、生产发展基金、奖励基金和福利基金:____________

      2.对承租方的收入,扣除租金外,每一租赁年度支付给承租方____,其余部分作为风险基金留存,承租方无权支配。具体办法为:____________

      3.承租经营者合伙承租成员在租赁期间可预支生活费。数额为__________,预支办法为:____________

      七、企业租赁前债权债务及遗留亏损的处理____________

      八、担保

      1.承租方提供下列财产作抵押:现金____元;____、____、____,折价____元;总额计为____元。

      2.____自愿作为承租方的保证人,提供下列财产作为担保:____________,总额____元。

      3.________自愿作为承租方的保证人,提供下列财产作为担保____________,总额为____元。

      九、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出租方有权:

      承租方有权:

      出租方有义务:

      承租方有义务:

      十、合同的变更和解除____________

      十一、违约责任

      出租方的责任

      承租方的责任

      1.因亏损不能交纳租金时,先以风险基金抵交;风险基金不足抵交的部分,以承租方的抵押财产抵交;抵押财产不足抵交的部分,以____、____的"保证财产抵交。此外,还应在____天内支付出租方违约金,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____

      2.不按期交付租金时,按下列方法和时间期限支付违约金:__3.部分支付租金时,按下列方法和时间期限支付违约金:____________

      4.对企业资产未尽维护、保养义务,造成损害时,按下列方法和时间期限支付赔偿金:____

      5.承租方对应交付的违约金和赔偿金,应如期交付。不按期交付时,____________

      十二、租赁期满后资产的返还和验收____________

      十三、争议的解决方式

      双方因本合同发生纠纷时,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以下列第____种方法解决:

      1.提交____工商行政管理局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仲裁。

      2.提交____人民法院审判。

      十四、本合同自____________时起生效。合同正本一式2份,出租方和承租方各执1份,____________;副本一式_____份,____________

      出租方:____(公章)承租方:____

      地址:____地址:____

      签约时间:____年____月____日

    经营租赁合同篇12

      出租方:____;(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____;(以下简称乙方)

      一、租赁企业概况(详见附表1)

      1.固定资产:____

      2.自有流动资金:____

      3.产品、产值、产量:____

      二、租赁期限共____年,即自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三、交接手续:____

      四、经营目标

      承租方在承租期内必须完成下列指标:

      1.总产值:____元,其中____年____元;____年____元;____年____元。

      2.实现利润:____元,其中____年____元;____年____元;____年____元。

      五、租金

      1.租金数额:____

      2.租金计算方法:____

      3.租金交付期限和交付办法:____________

      六、租赁收入的分配

      1.承租期间所得收入,除依法纳税外,以下列比例划分为承租方收入(含租金)、生产发展基金、奖励基金和福利基金:____________

      2.对承租方的收入,扣除租金外,每一租赁年度支付给承租方____,其余部分作为风险基金留存,承租方无权支配。具体办法为:____________

      3.承租经营者合伙承租成员在租赁期间可预支生活费。数额为:____________,预支办法为:____________

      七、企业租赁前债权债务及遗留亏损的处理____________

      八、担保

      1.承租方提供下列财产作抵押:现金____元;____、____、____,折价____元;总额计为____元。

      2.____自愿作为承租方的保证人,提供下列财产作为担保:____________,总额____元。

      3.________自愿作为承租方的保证人,提供下列财产作为担保____________,总额为____元。

      九、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出租方有权:

      承租方有权:

      出租方有义务:

      承租方有义务:

      十、合同的变更和解除____________

      十一、违约责任

      出租方的责任

      承租方的责任

      1.因亏损不能交纳租金时,先以风险基金抵交;风险基金不足抵交的部分,以承租方的抵押财产抵交;抵押财产不足抵交的部分,以____、____的保证财产抵交。此外,还应在____天内支付出租方违约金,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____

      2.不按期交付租金时,按下列方法和时间期限支付违约金:____________

      3.部分支付租金时,按下列方法和时间期限支付违约金:____________

      4.对企业资产未尽维护、保养义务,造成损害时,按下列方法和时间期限支付赔偿金:____

      5.承租方对应交付的违约金和赔偿金,应如期交付。不按期交付时,

      十二、租赁期满后资产的返还和验收____________

      十三、争议的解决方式

      双方因本合同发生纠纷时,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以下列第____种方法解决:

      1.提交____工商行政管理局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仲裁。

      2.提交____人民法院审判。

      十四、本合同自____________时起生效。合同正本一式2份,出租方和承租方各执1份,____________;副本一式_____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经营租赁合同篇13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订立合同双方:

      甲方::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根据出租人的公开招标和承租人的投标与答辩,经过评标委员会的最后评标,________及其合伙人被确定为中标承租人。出租人和承租双方依据招标标底所确定的基本内容,特订立本合同。

      第三条租赁双方表示,租赁经营是一种新型的社会主义经营方式,愿意在搞活企业、提高经济效益的前提下,创出企业租赁经营的新经验。

      第四条租赁经营后,仍然是国有企业性质。

      第五条租赁经营后,必须坚持社会主义方向,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法令,依法经营。

      第六条经营范围和产品方向,原则上应符合本行业的特点和发展规划。

      第七条租赁经营后,应成为独立核算、照章纳税、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具有自我改造和自我发展能力的人。

      第二章租赁期限、财产和租金

      第八条租赁经营期限为____年,即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九条本厂共有财产____元,其中国家资产____元,流动资金____________元。租给承租人的自主经营。

      第十条租金定为____元,为____年缴纳。

      其中:

      ________年度________元

      ________年度________元

      ________年度________元

      第十一条租金于应交年度的年后30日内,由银行划拨,一次付清。

      第十二条出租人为了本厂发展需要,将租金收入返回承租人,作为扩大生产的资金,应当相应增加租金。承租人应做到专款专用。

      第十三条承租人对租赁的固定资产,应提取不低于____%的折旧基金和____%的大修理基金,必须做到专款专用。

      第十四条本厂租赁经营前的债务,由出租人清偿。

      第十五条承租人用个人所得对本厂投资,产权归承租人所有,租赁期满后,可以带走,也可以折价给下一个承租人。

      第三章承租人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六条承租人的权利

      1.承租人是本厂租赁经营期间的法定代表人和当然厂长。合伙租赁的承租代表人为法人代表和副厂长。

      2.承租人对租赁的财产有完全的使用权。

      3.承租人对本厂的经营有完全的自主权。

      4.承租人对本厂经营管理有机构设置权人事任免权专业技术人员的聘任权奖惩、招用和辞退职工权。

      5.自选工资形式、自定工资标准和资金分配权。

      6.本厂纳税后剩余的利润,由承租人自主支配,分配的办法,承租人可以和职工商量决定。

      7.承租人从租赁之月开始,停发工资、奖金,但保留原工资级别,并享受国家统一的晋级权。档案工资允许计入成本。

      8.承租人在租赁期间,享受国家规定的全民所有制企业职工的劳保福利待遇和公费医疗待遇。

      9.承租人对租赁的设备中闲置无用、技术性能落后的旧设备,可以提出处理意见,经出租人同意,办理手续,进行更新改造。

      第十七条承租人的义务

      1.承租人必须按照有关规定缴纳各种税、费和统筹基金,其中包括国家能源交通重点建设基金。

      2.承租人必须近期如数缴纳租金。

      3.承租人必须保证租赁的厂房、设备的完好,按照设备管理的有关规定,对设备进行定期维护保养。不经出租人的同意不得转租、转包他人经营。

      合同终止时,承租人应当保证租赁的固定资产净值不减少。

      承租人应当对租赁的厂房、设备进行财产保险。

      4.承租人要自觉接受党组织的监督,尊重职工,承租人要支持基层党组织、工会、共青团的工作,解决所需人员的工资及必要的活动经费和活动场所。

      5.承租人必须保障本厂职工的合法权益,应当在提高经济效益的前提下,不断提高职工的平均收入,不断改善职工的劳动条件和福利待遇。

      6.承租人应当有价值____元的财产作抵押,抵押物在租赁经营期间只有使用权,无处分权。抵押物应申请家庭财产保险。抵押金应交出租方存入银行,利息归承租人所有。

      第四章出租人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八条出租人的权利

      1.有权按时如数向承租人收取租金。

      2.有权监督租赁财产不受损害。

      3.有权监督本厂的产品方向。

      4.对本厂财务有监督、审计权。

      5.对本厂的产品质量有检查权。

      6.有权维护本厂职工的合法权益。

      第十九条出租人的义务

      1.根据承租人的请求,积极协助解决经营活动中的困难和问题。

      2.不得违反合同规定,干涉承租人的经营自主权,干扰承租人的经营管理活动。

      3.不得平调本厂的设备和特资

      4.应当按照合同规定保障承租人的合法权益。

      第五章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第二十条合同生效后,即具有法律约束力,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需要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应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

      第二十一条合同履行期间,如果国家政策与合同签订时发生较大变化时,受影响的一方可以提出变更或解除合同。

      第二十二条因承租人经营管理不善,或者重大决策失误,给工厂造成连续一年以上亏损或重大损失时,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不负违约责任,保留向承租人要求赔偿损失的权利。

      第二十三条由于出租人违反合同规定,干扰承租人的经营管理活动,使承租人无法继续经营,或者承租人的合法收入得不到保障时,承租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出租人承担违约责任。

      第二十四条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使合同无法完全履行或者无法履行的时候,经过双方协商,可以变更或解除合同。

      第二十五条租赁期满,合同自行终止。

      租赁期满前30日,承租人将本厂的固定资产和流动资金评估表和债权、债务平衡表交出租人审核,出租人会同财政、税务、银行、审计等有关部门代表进行审核,审核无误后,经租赁双方代表签字后,承租人可以离职。

      第二十六条租赁期满后,本厂仍要租赁经营时,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承租的权利。

      第六章违约责任

      第二十七条租赁双方应全面、实际履行合同,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的应负违约责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条款处理。

      第二十八条承租人不能按期缴纳租金的,应承担违约责任,支付当年租金____%的违约金,并按每日万分之____支付滞纳金。

      第二十九条承租人无力支付租金的,应当用风险保证金支付,风险保证金不足缴纳租金的,承租人应用抵押物或抵押金折抵租金。

      合伙承租的合伙人负连带责任。

      第三十条承租期满,承租人不能按质量交还租赁的财产,承租人应赔偿损失并支付缺少数量价值____%的违约金。

      第三十一条出租人违反合同规定,应承担违约责任,给承租人造成经济损失的,应赔偿直接损失,并支付当年租金____%的违约金。

      第三十二条租赁双方发生纠纷以后,应当协商或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到人民法院起诉。

      第七章附则

      第三十三条承租代表人发生意外事故,由合伙人根据合伙协议另行推选承租代表人。

      第三十四条出租人的《租赁经营方案》、《招标书》和承租人的《投标书》、《答辩材料》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与合同正文有矛盾之处,以合同正文为准。

      第三十五条本合同由出租方代表、承租方代表签字并经公证处公证后生效。

      出租方代表: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承租方代表: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附件

      公证书编号:_________

      兹证明出租方________的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与承租方代表_________于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在________,在我的面前,签订了前面的《________企业租赁经营合同》

      经查,上述双方当事人的签约行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十五条的规定合同上双方当事人的签字、印章属实合同内容符合《全民所有制小型工业企业租赁经营暂行条例》和《_________》的规定。

      公证处:_________

    经营租赁合同篇14

      ( )××字第号

      兹证明出租方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的代理人)与承租方代表(承租经营者)〔或承租方〕于×年×月×日在(签约地点或本公证处),在我的面前,签订了前面的《×企业租赁经营合同》。

      经查,上述双方当事人的签约行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五十五条的`规定;合同上双方当事人的签字、印章属实;合同内容符合《全民所有制小型工业企业租赁经营暂行条例》和(相应的法规、规章)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省××市(县)公证处

      公证员 (签名)

      ×年×月×日

      注:1.此格式适用于《全民所有制小型工业企业租赁经营暂行条例》规定的企业租赁合同;

      2.有担保人的,担保人应在证词中列明;

      3.如合同并非在公证员面前签订,证词中“在我的面前”一句不写;

      4.其它类型的企业租赁经营合同公证参照此格式出具。

      颁布单位:国家工商管理局

      颁布日期: 来源:公开选拨领导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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