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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年度经营租赁合同13篇

    时间:2024-02-28 10:00:12来源:百花范文网本文已影响

    经营租赁合同()××字第号兹证明出租方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的代理人)与承租方代表(承租经营者)〔或承租方〕于×年×月×日在(签约地点或本公证处)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经营租赁合同13篇,供大家参考。

    经营租赁合同13篇

    经营租赁合同篇1

      ( )××字第号

      兹证明出租方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的代理人)与承租方代表(承租经营者)〔或承租方〕于×年×月×日在(签约地点或本公证处),在我的面前,签订了前面的《×企业租赁经营合同》。

      经查,上述双方当事人的签约行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五十五条的`规定;合同上双方当事人的签字、印章属实;合同内容符合《全民所有制小型工业企业租赁经营暂行条例》和(相应的法规、规章)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省××市(县)公证处

      公证员 (签名)

      ×年×月×日

      注:1.此格式适用于《全民所有制小型工业企业租赁经营暂行条例》规定的企业租赁合同;

      2.有担保人的,担保人应在证词中列明;

      3.如合同并非在公证员面前签订,证词中“在我的面前”一句不写;

      4.其它类型的企业租赁经营合同公证参照此格式出具。

      颁布单位:国家工商管理局

      颁布日期: 来源:公开选拨领导考试

    经营租赁合同篇2

      企业租赁经营合同

      第一条 订立合同双方:

      甲方:(以下称出租方):

      地 址: 邮码: 电话:

      法定代表人: 职务:

      乙方:(以下称承租方):

      地 址: 邮码: 电话:

      法定代表人: 职务:

      第二条 根据出租人的公开招标和承租人的投标与答辩,经过评标委员会的最后评标,________及其合伙人被确定为中标承租人。出租人和承租双方依据招标标底所确定的基本内容,特订立本合同。

      第三条 租赁双方表示,租赁经营是一种新型的社会主义经营方式,愿意在搞活企业、提高经济效益的前提下,创出企业租赁经营的新经验。

      第四条 租赁经营后,仍然是国有企业性质。

      第五条 租赁经营后,必须坚持社会主义方向,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法令,依法经营。

      第六条 经营范围和产品方向,原则上应符合本行业的特点和发展规划。

      第七条 租赁经营后,应成为独立核算、照章纳税、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具有自我改造和自我发展能力的人。

      第二章 租赁期限、财产和租金

      第八条 租赁经营期限为____年,即 年____月____日起,至 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九条 本厂共有财产 元,其中;国家资产 ,流动资金____________元。租给承租人的自主经营。

      第十条 租金定为 元,为____年缴纳。

      其中:

      ________年度________元;

      ________年度________元;

      ________年度________元;

      第十一条 租金于应交年度的年后30日内,由银行划拨,一次付清。

      第十二条 出租人为了本厂发展需要,将租金收入返回承租人,作为扩大生产的资金,应当相应增加租金。承租人应做到专款专用。

      第十三条 承租人对租赁的固定资产,应提取不低于____%的折旧基金和____%的大修理基金,必须做到专款专用。

      第十四条 本厂租赁经营前的债务,由出租人清偿。

      第十五条 承租人用个人所得对本厂投资,产权归承租人所有,租赁期满后,可以带走,也可以折价给下一个承租人。

      第三章 承租人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六条 承租人的权利

      1.承租人是本厂租赁经营期间的法定代表人和当然厂长。合伙租赁的承租代表人为法人代表和副厂长。

      2.承租人对租赁的财产有完全的使用权。

      3.承租人对本厂的经营有完全的自主权。

      4.承租人对本厂经营管理有机构设置权;人事任免权;专业技术人员的聘任权;奖惩、招用和辞退职工权。

      5.自选工资形式、自定工资标准和资金分配权。

      6.本厂纳税后剩余的利润,由承租人自主支配,分配的办法,承租人可以和职工商量决定。

      7.承租人从租赁之月开始,停发工资、奖金,但保留原工资级别,并享受国家统一的晋级权。档案工资允许计入成本。

      8.承租人在租赁期间,享受国家规定的全民所有制企业职工的劳保福利待遇和公费医疗待遇。

      9.承租人对租赁的设备中闲置无用、技术性能落后的旧设备,可以提出处理意见,经出租人同意,办理手续,进行更新改造。

      第十七条 承租人的义务

      1.承租人必须按照有关规定缴纳各种税、费和统筹基金,其中包括国家能源交通重点建设基金。

      2.承租人必须近期如数缴纳租金。

      3.承租人必须保证租赁的厂房、设备的完好,按照设备管理的有关规定,对设备进行定期维护保养。不经出租人的同意不得转租、转包他人经营。

      合同终止时,承租人应当保证租赁的固定资产净值不减少。

      承租人应当对租赁的厂房、设备进行财产保险。

      4.承租人要自觉接受党组织的监督,尊重职工的民主权利,向职工报告工作,听取职工的意见和合理化建议。

      承租人要支持基层党组织、工会、共青团的工作,解决所需人员的工资及必要的活动经费和活动场所。

      5.承租人必须保障本厂职工的合法权益,应当在提高经济效益的前提下,不断提高职工的平均收入,不断改善职工的劳动条件和福利待遇。

      6.承租人应当有价值 元的财产作抵押,抵押物在租赁经营期间只有使用权,无处分权。抵押物应申请家庭财产保险。抵押金应交出租方存入银行,利息归承租人所有。

      第四章 出租人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八条 出租人的权利

      1.有权按时如数向承租人收取租金。

      2.有权监督租赁财产不受损害。

      3.有权监督本厂的产品方向。

      4.对本厂财务有监督、审计权。

      5.对本厂的产品质量有检查权。

      6.有权维护本厂职工的合法权益。

      第十九条 出租人的义务

      1.根据承租人的请求,积极协助解决经营活动中的困难和问题。

      2.不得违反合同规定,干涉承租人的经营自主权,干扰承租人的经营管理活动。

      3.不得平调本厂的设备和特资

      4.应当按照合同规定保障承租人的合法权益。

      第五章 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第二十条 合同生效后,即具有法律约束力,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需要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应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

      第二十一条 合同履行期间,如果国家政策与合同签订时发生较大变化时,受影响的一方可以提出变更或解除合同。

      第二十二条 因承租人经营管理不善,或者重大决策失误,给工厂造成连续一年以上亏损或重大损失时,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不负违约责任,保留向承租人要求赔偿损失的权利。

      第二十三条 由于出租人违反合同规定,干扰承租人的经营管理活动,使承租人无法继续经营,或者承租人的合法收入得不到保障时,承租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出租人承担违约责任。

      第二十四条 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使合同无法完全履行或者无法履行的时候,经过双方协商,可以变更或解除合同。

      第二十五条 租赁期满,合同自行终止。

      租赁期满前30日,承租人将本厂的固定资产和流动资金评估表和债权、债务平衡表交出租人审核,出租人会同财政、税务、银行、审计等有关部门代表进行审核,审核无误后,经租赁双方代表签字后,承租人可以离职。

      第二十六条 租赁期满后,本厂仍要租赁经营时,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承租的权利。

      第六章 违约责任

      第二十七条 租赁双方应全面、实际履行合同,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的应负违约责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条款处理。

      第二十八条 承租人不能按期缴纳租金的,应承担违约责任,支付当年租金____%的违约金,并按每日万分之____支付滞纳金。

      第二十九条 承租人无力支付租金的,应当用风险保证金支付,风险保证金不足缴纳租金的,承租人应用抵押物或抵押金(保证人的保证金)折抵租金。

      合伙承租的合伙人负连带责任。

      第三十条 承租期满,承租人不能按质量交还租赁的财产,承租人应赔偿损失并支付缺少数量价值____%的违约金。

      第三十一条 出租人违反合同规定,应承担违约责任,给承租人造成经济损失的,应赔偿直接损失,并支付当年租金____%的违约金。

      第三十二条 租赁双方发生纠纷以后,应当协商或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到人民法院起诉。

      第七章 附则

      第三十三条 承租代表人发生意外事故,由合伙人根据合伙协议另行推选承租代表人。

      第三十四条 出租人的《租赁经营方案》、《招标书》和承租人的《投标书》、《答辩材料》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与合同正文有矛盾之处,以合同正文为准。

      第三十五条 本合同由出租方代表、承租方代表签字并经公证处公证后生效。

      出租方代表:(签字)____________

      年____月____日

      承租方代表:(签字)____________

      年____月____日

    经营租赁合同篇3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订立合同双方:

      甲方:(以下称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邮码: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

      乙方:(以下称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邮码: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

      第二条 根据出租人的公开招标和承租人的投标与答辩,经过评标委员会的最后评标,________及其合伙人被确定为中标承租人。出租人和承租双方依据招标标底所确定的基本内容,特订立本合同。

      第三条 租赁双方表示,租赁经营是一种新型的社会主义经营方式,愿意在搞活企业、提高经济效益的前提下,创出企业租赁经营的新经验。

      第四条 租赁经营后,仍然是国有企业性质。

      第五条 租赁经营后,必须坚持社会主义方向,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法令,依法经营。

      第六条 经营范围和产品方向,原则上应符合本行业的特点和发展规划。

      第七条 租赁经营后,应成为独立核算、照章纳税、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具有自我改造和自我发展能力的人。

      第二章 租赁期限、财产和租金

      第八条 租赁经营期限为____年,即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九条 本厂共有财产____元,其中;国家资产____元,流动资金____________元。租给承租人的自主经营。

      第十条 租金定为____元,为____年缴纳。

      其中:

      ________年度________元;

      ________年度________元;

      ________年度________元;

      第十一条 租金于应交年度的年后30日内,由银行划拨,一次付清。

      第十二条 出租人为了本厂发展需要,将租金收入返回承租人,作为扩大生产的        资金,应当相应增加租金。承租人应做到专款专用。

      第十三条 承租人对租赁的固定资产,应提取不低于____%的折旧基金和____%的大修理基金,必须做到专款专用。

      第十四条 本厂租赁经营前的债务,由出租人清偿。

      第十五条 承租人用个人所得对本厂投资,产权归承租人所有,租赁期满后,可以带走,也可以折价给下一个承租人。

      第三章 承租人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六条 承租人的权利

      1.承租人是本厂租赁经营期间的法定代表人和当然厂长。合伙租赁的承租代表人为法人代表和副厂长。

      2.承租人对租赁的财产有完全的使用权。

      3.承租人对本厂的经营有完全的自主权。

      4.承租人对本厂经营管理有机构设置权;人事任免权;专业技术人员的聘任权;奖惩、招用和辞退职工权。

      5.自选工资形式、自定工资标准和资金分配权。

      6.本厂纳税后剩余的利润,由承租人自主支配,分配的办法,承租人可以和职工商量决定。

      7.承租人从租赁之月开始,停发工资、奖金,但保留原工资级别,并享受国家统一的晋级权。档案工资允许计入成本。

      8.承租人在租赁期间,享受国家规定的全民所有制企业职工的劳保福利待遇和公费医疗待遇。

      9.承租人对租赁的设备中闲置无用、技术性能落后的旧设备,可以提出处理意见,经出租人同意,办理手续,进行更新改造。

      第十七条承租人的义务

      1.承租人必须按照有关规定缴纳各种税、费和统筹基金,其中包括国家能源交通重点建设基金。

      2.承租人必须近期如数缴纳租金。

      3.承租人必须保证租赁的厂房、设备的完好,按照设备管理的有关规定,对设备进行定期维护保养。不经出租人的同意不得转租、转包他人经营。

      合同终止时,承租人应当保证租赁的固定资产净值不减少。

      承租人应当对租赁的厂房、设备进行财产保险。

      4.承租人要自觉接受党组织的监督,尊重职工的民主权利,向职工报告工作,听取职工的意见和合理化建议。

      承租人要支持基层党组织、工会、共青团的工作,解决所需人员的工资及必要的活动经费和活动场所。

      5.承租人必须保障本厂职工的合法权益,应当在提高经济效益的前提下,不断提高职工的平均收入,不断改善职工的劳动条件和福利待遇。

      6.承租人应当有价值____元的财产作抵押,抵押物在租赁经营期间只有使用权,无处分权。抵押物应申请家庭财产保险。抵押金应交出租方存入银行,利息归承租人所有。

      第四章 出租人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八条 出租人的权利

      1.有权按时如数向承租人收取租金。

      2.有权监督租赁财产不受损害。

      3.有权监督本厂的产品方向。

      4.对本厂财务有监督、审计权。

      5.对本厂的产品质量有检查权。

      6.有权维护本厂职工的合法权益。

      第十九条 出租人的义务

      1.根据承租人的请求,积极协助解决经营活动中的困难和问题。

      2.不得违反合同规定,干涉承租人的经营自主权,干扰承租人的经营管理活动。

      3.不得平调本厂的设备和特资

      4.应当按照合同规定保障承租人的合法权益。

      第五章 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第二十条 合同生效后,即具有法律约束力,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需要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应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

      第二十一条 合同履行期间,如果国家政策与合同签订时发生较大变化时,受影响的一方可以提出变更或解除合同。

      第二十二条 因承租人经营管理不善,或者重大决策失误,给工厂造成连续一年以上亏损或重大损失时,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不负违约责任,保留向承租人要求赔偿损失的权利。

      第二十三条 由于出租人违反合同规定,干扰承租人的经营管理活动,使承租人无法继续经营,或者承租人的合法收入得不到保障时,承租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出租人承担违约责任。

      第二十四条 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使合同无法完全履行或者无法履行的时候,经过双方协商,可以变更或解除合同。

      第二十五条 租赁期满,合同自行终止。

      租赁期满前30日,承租人将本厂的固定资产和流动资金评估表和债权、债务平衡表交出租人审核,出租人会同财政、税务、银行、审计等有关部门代表进行审核,审核无误后,经租赁双方代表签字后,承租人可以离职。

      第二十六条 租赁期满后,本厂仍要租赁经营时,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承租的权利。

      第六章 违约责任

      第二十七条 租赁双方应全面、实际履行合同,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        的应负违约责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条款处理。

      第二十八条 承租人不能按期缴纳租金的,应承担违约责任,支付当年租金____%的违约金,并按每日万分之____支付滞纳金。

      第二十九条 承租人无力支付租金的,应当用风险保证金支付,风险保证金不足缴纳租金的,承租人应用抵押物或抵押金(保证人的保证金)折抵租金。

    经营租赁合同篇4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订立合同双方:

      甲方::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根据出租人的公开招标和承租人的投标与答辩,经过评标委员会的最后评标,________及其合伙人被确定为中标承租人。出租人和承租双方依据招标标底所确定的基本内容,特订立本合同。

      第三条租赁双方表示,租赁经营是一种新型的社会主义经营方式,愿意在搞活企业、提高经济效益的前提下,创出企业租赁经营的新经验。

      第四条租赁经营后,仍然是国有企业性质。

      第五条租赁经营后,必须坚持社会主义方向,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法令,依法经营。

      第六条经营范围和产品方向,原则上应符合本行业的特点和发展规划。

      第七条租赁经营后,应成为独立核算、照章纳税、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具有自我改造和自我发展能力的人。

      第二章租赁期限、财产和租金

      第八条租赁经营期限为____年,即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九条本厂共有财产____元,其中国家资产____元,流动资金____________元。租给承租人的自主经营。

      第十条租金定为____元,为____年缴纳。

      其中:

      ________年度________元

      ________年度________元

      ________年度________元

      第十一条租金于应交年度的年后30日内,由银行划拨,一次付清。

      第十二条出租人为了本厂发展需要,将租金收入返回承租人,作为扩大生产的资金,应当相应增加租金。承租人应做到专款专用。

      第十三条承租人对租赁的固定资产,应提取不低于____%的折旧基金和____%的大修理基金,必须做到专款专用。

      第十四条本厂租赁经营前的债务,由出租人清偿。

      第十五条承租人用个人所得对本厂投资,产权归承租人所有,租赁期满后,可以带走,也可以折价给下一个承租人。

      第三章承租人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六条承租人的权利

      1.承租人是本厂租赁经营期间的法定代表人和当然厂长。合伙租赁的承租代表人为法人代表和副厂长。

      2.承租人对租赁的财产有完全的使用权。

      3.承租人对本厂的经营有完全的自主权。

      4.承租人对本厂经营管理有机构设置权人事任免权专业技术人员的聘任权奖惩、招用和辞退职工权。

      5.自选工资形式、自定工资标准和资金分配权。

      6.本厂纳税后剩余的利润,由承租人自主支配,分配的办法,承租人可以和职工商量决定。

      7.承租人从租赁之月开始,停发工资、奖金,但保留原工资级别,并享受国家统一的晋级权。档案工资允许计入成本。

      8.承租人在租赁期间,享受国家规定的全民所有制企业职工的劳保福利待遇和公费医疗待遇。

      9.承租人对租赁的设备中闲置无用、技术性能落后的旧设备,可以提出处理意见,经出租人同意,办理手续,进行更新改造。

      第十七条承租人的义务

      1.承租人必须按照有关规定缴纳各种税、费和统筹基金,其中包括国家能源交通重点建设基金。

      2.承租人必须近期如数缴纳租金。

      3.承租人必须保证租赁的厂房、设备的完好,按照设备管理的有关规定,对设备进行定期维护保养。不经出租人的同意不得转租、转包他人经营。

      合同终止时,承租人应当保证租赁的固定资产净值不减少。

      承租人应当对租赁的厂房、设备进行财产保险。

      4.承租人要自觉接受党组织的监督,尊重职工,承租人要支持基层党组织、工会、共青团的工作,解决所需人员的工资及必要的活动经费和活动场所。

      5.承租人必须保障本厂职工的合法权益,应当在提高经济效益的前提下,不断提高职工的平均收入,不断改善职工的劳动条件和福利待遇。

      6.承租人应当有价值____元的财产作抵押,抵押物在租赁经营期间只有使用权,无处分权。抵押物应申请家庭财产保险。抵押金应交出租方存入银行,利息归承租人所有。

      第四章出租人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八条出租人的权利

      1.有权按时如数向承租人收取租金。

      2.有权监督租赁财产不受损害。

      3.有权监督本厂的产品方向。

      4.对本厂财务有监督、审计权。

      5.对本厂的产品质量有检查权。

      6.有权维护本厂职工的合法权益。

      第十九条出租人的义务

      1.根据承租人的请求,积极协助解决经营活动中的困难和问题。

      2.不得违反合同规定,干涉承租人的经营自主权,干扰承租人的经营管理活动。

      3.不得平调本厂的设备和特资

      4.应当按照合同规定保障承租人的合法权益。

      第五章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第二十条合同生效后,即具有法律约束力,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需要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应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

      第二十一条合同履行期间,如果国家政策与合同签订时发生较大变化时,受影响的一方可以提出变更或解除合同。

      第二十二条因承租人经营管理不善,或者重大决策失误,给工厂造成连续一年以上亏损或重大损失时,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不负违约责任,保留向承租人要求赔偿损失的权利。

      第二十三条由于出租人违反合同规定,干扰承租人的经营管理活动,使承租人无法继续经营,或者承租人的合法收入得不到保障时,承租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出租人承担违约责任。

      第二十四条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使合同无法完全履行或者无法履行的时候,经过双方协商,可以变更或解除合同。

      第二十五条租赁期满,合同自行终止。

      租赁期满前30日,承租人将本厂的固定资产和流动资金评估表和债权、债务平衡表交出租人审核,出租人会同财政、税务、银行、审计等有关部门代表进行审核,审核无误后,经租赁双方代表签字后,承租人可以离职。

      第二十六条租赁期满后,本厂仍要租赁经营时,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承租的权利。

      第六章违约责任

      第二十七条租赁双方应全面、实际履行合同,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的应负违约责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条款处理。

      第二十八条承租人不能按期缴纳租金的,应承担违约责任,支付当年租金____%的违约金,并按每日万分之____支付滞纳金。

      第二十九条承租人无力支付租金的,应当用风险保证金支付,风险保证金不足缴纳租金的,承租人应用抵押物或抵押金折抵租金。

      合伙承租的合伙人负连带责任。

      第三十条承租期满,承租人不能按质量交还租赁的财产,承租人应赔偿损失并支付缺少数量价值____%的违约金。

      第三十一条出租人违反合同规定,应承担违约责任,给承租人造成经济损失的,应赔偿直接损失,并支付当年租金____%的违约金。

      第三十二条租赁双方发生纠纷以后,应当协商或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到人民法院起诉。

      第七章附则

      第三十三条承租代表人发生意外事故,由合伙人根据合伙协议另行推选承租代表人。

      第三十四条出租人的《租赁经营方案》、《招标书》和承租人的《投标书》、《答辩材料》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与合同正文有矛盾之处,以合同正文为准。

      第三十五条本合同由出租方代表、承租方代表签字并经公证处公证后生效。

      出租方代表: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承租方代表: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附件

      公证书编号:_________

      兹证明出租方________的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与承租方代表_________于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在________,在我的面前,签订了前面的《________企业租赁经营合同》

      经查,上述双方当事人的签约行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十五条的规定合同上双方当事人的签字、印章属实合同内容符合《全民所有制小型工业企业租赁经营暂行条例》和《_________》的规定。

      公证处:_________

    经营租赁合同篇5

      订立合同双方:

      甲方:(以下称出租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乙方:(以下称承租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第二条

      根据出租人的公开招标和承租人的投标与答辩,经过评标委员会的最后评标,_________及其合伙人被确定为中标承租人。出租人和承租双方依据招标标底所确定的基本内容,特订立本合同。

      第三条

      租赁双方表示,租赁经营是一种新型的社会主义经营方式,愿意在搞活企业、提高经济效益的前提下,创出企业租赁经营的新经验。

      第四条

      租赁经营后,仍然是国有企业性质。

      第五条

      租赁经营后,必须坚持社会主义方向,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法令,依法经营。

      第六条

      经营范围和产品方向,原则上应符合本行业的特点和发展规划。

      第七条

      租赁经营后,应成为独立核算、照章纳税、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具有自我改造和自我发展能力的人。第二章

      租赁期限、财产和租金

      第八条

      租赁经营期限为_________年,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第九条

      本厂共有财产_________元,其中;国家资产_________元,流动资金_________元。租给承租人的自主经营。

      第十条

      租金定为_________元,为_________年缴纳。其中:_________年度_________元;_________年度_________元;_________年度_________元。

      第十一条

      租金于应交年度的年后30日内,由银行划拨,一次付清。

      第十二条

      出租人为了本厂发展需要,将租金收入返回承租人,作为扩大生产的资金,应当相应增加租金。承租人应做到专款专用。

      第十三条

      承租人对租赁的固定资产,应提取不低于_________%的折旧基金和_________%的大修理基金,必须做到专款专用。

      第十四条

      本厂租赁经营前的债务,由出租人清偿。

      第十五条

      承租人用个人所得对本厂投资,产权归承租人所有,租赁期满后,可以带走,也可以折价给下一个承租人。第三章

      承租人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六条

      承租人的权利

      1.承租人是本厂租赁经营期间的法定代表人和当然厂长。合伙租赁的承租代表人为法人代表和副厂长。

      2.承租人对租赁的财产有完全的使用权。

      3.承租人对本厂的经营有完全的自主权。

      4.承租人对本厂经营管理有机构设置权;人事任免权;专业技术人员的聘任权;奖惩、招用和辞退职工权。

      5.自选工资形式、自定工资标准和资金分配权。

      6.本厂纳税后剩余的利润,由承租人自主支配,分配的办法,承租人可以和职工商量决定。

      7.承租人从租赁之月开始,停发工资、奖金,但保留原工资级别,并享受国家统一的晋级权。档案工资允许计入成本。

      8.承租人在租赁期间,享受国家规定的全民所有制企业职工的劳保福利待遇和公费医疗待遇。

      9.承租人对租赁的设备中闲置无用、技术性能落后的旧设备,可以提出处理意见,经出租人同意,办理手续,进行更新改造。

      第十七条

      承租人的义务

      1.承租人必须按照有关规定缴纳各种税、费和统筹基金,其中包括国家能源交通重点建设基金。

      2.承租人必须近期如数缴纳租金。

      3.承租人必须保证租赁的厂房、设备的完好,按照设备管理的有关规定,对设备进行定期维护保养。不经出租人的同意不得转租、转包他人经营。

      4.合同终止时,承租人应当保证租赁的固定资产净值不减少。

      5.承租人应当对租赁的厂房、设备进行财产保险。

      6.承租人要自觉接受党组织的.监督,尊重职工的民主权利,向职工报告工作,听取职工的意见和合理化建议。

      7.承租人要支持基层党组织、工会、共青团的工作,解决所需人员的工资及必要的活动经费和活动场所。

      8.承租人必须保障本厂职工的合法权益,应当在提高经济效益的前提下,不断提高职工的平均收入,不断改善职工的劳动条件和福利待遇。

      9.承租人应当有价值_________元的财产作抵押,抵押物在租赁经营期间只有使用权,无处分权。抵押物应申请家庭财产保险。抵押金应交出租方存入银行,利息归承租人所有。第四章

      出租人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八条

      出租人的权利

      1.有权按时如数向承租人收取租金。

      2.有权监督租赁财产不受损害。

      3.有权监督本厂的产品方向。

      4.对本厂财务有监督、审计权。

      5.对本厂的产品质量有检查权。

      6.有权维护本厂职工的合法权益。

      第十九条

      出租人的义务

      1.根据承租人的请求,积极协助解决经营活动中的困难和问题。

      2.不得违反合同规定,干涉承租人的经营自主权,干扰承租人的经营管理活动。

      3.不得平调本厂的设备和特资

      4.应当按照合同规定保障承租人的合法权益。第五章

      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第二十条

      合同生效后,即具有法律约束力,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需要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应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

      第二十一条

      合同履行期间,如果国家政策与合同签订时发生较大变化时,受影响的一方可以提出变更或解除合同。

      第二十二条

      因承租人经营管理不善,或者重大决策失误,给工厂造成连续一年以上亏损或重大损失时,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不负违约责任,保留向承租人要求赔偿损失的权利。

      第二十三条

      由于出租人违反合同规定,干扰承租人的经营管理活动,使承租人无法继续经营,或者承租人的合法收入得不到保障时,承租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出租人承担违约责任。

      第二十四条

      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使合同无法完全履行或者无法履行的时候,经过双方协商,可以变更或解除合同。

      第二十五条

      租赁期满,合同自行终止。

      租赁期满前30日,承租人将本厂的固定资产和流动资金评估表和债权、债务平衡表交出租人审核,出租人会同财政、税务、银行、审计等有关部门代表进行审核,审核无误后,经租赁双方代表签字后,承租人可以离职。

      第二十六条

      租赁期满后,本厂仍要租赁经营时,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承租的权利。第六章

      违约责任

      第二十七条

      租赁双方应全面、实际履行合同,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的应负违约责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条款处理。

      第二十八条

      承租人不能按期缴纳租金的,应承担违约责任,支付当年租金_________%的违约金,并按每日万分之_________支付滞纳金。

      第二十九条

      承租人无力支付租金的,应当用风险保证金支付,风险保证金不足缴纳租金的,承租人应用抵押物或抵押金(保证人的保证金)折抵租金。

      合伙承租的合伙人负连带责任。

      第三十条

      承租期满,承租人不能按质量交还租赁的财产,承租人应赔偿损失并支付缺少数量价值_________%的违约金。

      第三十一条

      出租人违反合同规定,应承担违约责任,给承租人造成经济损失的,应赔偿直接损失,并支付当年租金_________%的违约金。

      第三十二条

      租赁双方发生纠纷以后,应当协商或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到人民法院起诉。第七章

      附则

      第三十三条

      承租代表人发生意外事故,由合伙人根据合伙协议另行推选承租代表人。

      第三十四条

      出租人的《租赁经营方案》、《招标书》和承租人的《投标书》、《答辩材料》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与合同正文有矛盾之处,以合同正文为准。

      第三十五条

      本合同由出租方代表、承租方代表签字并经公证处公证后生效。出租方代表(签字):_________

      承租方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件

      公证书编号:_________兹证明出租方_________的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的代理人)_________与承租方代表_________(承租经营者)(或承租方_________)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在_________(签约地点或本公证处),在我的面前,签订了前面的《_________企业租赁经营合同》。经查,上述双方当事人的签约行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五十五条的规定;合同上双方当事人的签字、印章属实;合同内容符合《全民所有制小型工业企业租赁经营暂行条例》和《_________》(相应的法规、规章)的规定。公证处(盖章):_________

    经营租赁合同篇6

      出租方:____;(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____;(以下简称乙方)

      一、租赁企业概况(详见附表1)

      1.固定资产:____

      2.自有流动资金:____

      3.产品、产值、产量:____

      二、租赁期限共____年,即自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三、交接手续:____

      四、经营目标

      承租方在承租期内必须完成下列指标:

      1.总产值:____元,其中____年____元;____年____元;____年____元。

      2.实现利润:____元,其中____年____元;____年____元;____年____元。

      五、租金

      1.租金数额:____

      2.租金计算方法:____

      3.租金交付期限和交付办法:____________

      六、租赁收入的分配

      1.承租期间所得收入,除依法纳税外,以下列比例划分为承租方收入(含租金)、生产发展基金、奖励基金和福利基金:____________

      2.对承租方的收入,扣除租金外,每一租赁年度支付给承租方____,其余部分作为风险基金留存,承租方无权支配。具体办法为:____________

      3.承租经营者合伙承租成员在租赁期间可预支生活费。数额为:____________,预支办法为:____________

      七、企业租赁前债权债务及遗留亏损的处理____________

      八、担保

      1.承租方提供下列财产作抵押:现金____元;____、____、____,折价____元;总额计为____元。

      2.____自愿作为承租方的保证人,提供下列财产作为担保:____________,总额____元。

      3.________自愿作为承租方的保证人,提供下列财产作为担保____________,总额为____元。

      九、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出租方有权:

      承租方有权:

      出租方有义务:

      承租方有义务:

      十、合同的变更和解除____________

      十一、违约责任

      出租方的责任

      承租方的责任

      1.因亏损不能交纳租金时,先以风险基金抵交;风险基金不足抵交的部分,以承租方的抵押财产抵交;抵押财产不足抵交的部分,以____、____的保证财产抵交。此外,还应在____天内支付出租方违约金,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____

      2.不按期交付租金时,按下列方法和时间期限支付违约金:____________

      3.部分支付租金时,按下列方法和时间期限支付违约金:____________

      4.对企业资产未尽维护、保养义务,造成损害时,按下列方法和时间期限支付赔偿金:____

      5.承租方对应交付的违约金和赔偿金,应如期交付。不按期交付时,

      十二、租赁期满后资产的返还和验收____________

      十三、争议的解决方式

      双方因本合同发生纠纷时,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以下列第____种方法解决:

      1.提交____工商行政管理局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仲裁。

      2.提交____人民法院审判。

      十四、本合同自____________时起生效。合同正本一式2份,出租方和承租方各执1份,____________;副本一式_____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经营租赁合同篇7

      出租方:____

      承租方:____

      出租方与承租方双方根据____,经协商签订本合同。

      一、租赁企业概况(详见附表1)

      1.固定资产:____

      2.自有流动资金:____

      3.产品、产值、产量:____

      二、租赁期限共____年,即自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三、交接手续:____

      四、经营目标

      承租方在承租期内必须完成下列指标:

      1.总产值:____元,其中____年____元;____年____元;____年____元。

      2.实现利润:____元,其中____年____元;____年____元;____年____元。

      五、租金

      1.租金数额:____

      2.租金计算方法:____

      3.租金交付期限和交付办法:____________

      六、租赁收入的分配

      1.承租期间所得收入,除依法纳税外,以下列比例划分为承租方收入(含租金)、生产发展基金、奖励基金和福利基金:____________

      2.对承租方的收入,扣除租金外,每一租赁年度支付给承租方____,其余部分作为风险基金留存,承租方无权支配。具体办法为:____________

      3.承租经营者合伙承租成员在租赁期间可预支生活费。数额为__________,预支办法为:____________

      七、企业租赁前债权债务及遗留亏损的处理____________

      八、担保

      1.承租方提供下列财产作抵押:现金____元;____、____、____,折价____元;总额计为____元。

      2.____自愿作为承租方的保证人,提供下列财产作为担保:____________,总额____元。

      3.________自愿作为承租方的保证人,提供下列财产作为担保____________,总额为____元。

      九、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出租方有权:

      承租方有权:

      出租方有义务:

      承租方有义务:

      十、合同的变更和解除____________

      十一、违约责任

      出租方的责任

      承租方的责任

      1.因亏损不能交纳租金时,先以风险基金抵交;风险基金不足抵交的部分,以承租方的抵押财产抵交;抵押财产不足抵交的部分,以____、____的"保证财产抵交。此外,还应在____天内支付出租方违约金,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____

      2.不按期交付租金时,按下列方法和时间期限支付违约金:__3.部分支付租金时,按下列方法和时间期限支付违约金:____________

      4.对企业资产未尽维护、保养义务,造成损害时,按下列方法和时间期限支付赔偿金:____

      5.承租方对应交付的违约金和赔偿金,应如期交付。不按期交付时,____________

      十二、租赁期满后资产的返还和验收____________

      十三、争议的解决方式

      双方因本合同发生纠纷时,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以下列第____种方法解决:

      1.提交____工商行政管理局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仲裁。

      2.提交____人民法院审判。

      十四、本合同自____________时起生效。合同正本一式2份,出租方和承租方各执1份,____________;副本一式_____份,____________

      出租方:____(公章)承租方:____

      地址:____地址:____

      签约时间:____年____月____日

    经营租赁合同篇8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订立合同双方:

      甲方:(以下称出租方):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乙方:(以下称承租方):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第二条 根据出租人的公开招标和承租人的投标与答辩,经过评标委员会的最后评标,_________及其合伙人被确定为中标承租人。出租人和承租双方依据招标标底所确定的基本内容,特订立本合同。

      第三条 租赁双方表示,租赁经营是一种新型的社会主义经营方式,愿意在搞活企业、提高经济效益的前提下,创出企业租赁经营的新经验。

      第四条 租赁经营后,仍然是国有企业性质。

      第五条 租赁经营后,必须坚持社会主义方向,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法令,依法经营。

      第六条 经营范围和产品方向,原则上应符合本行业的特点和发展规划。

      第七条 租赁经营后,应成为独立核算、照章纳税、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具有自我改造和自我发展能力的人。

      第二章 租赁期限、财产和租金

      第八条 租赁经营期限为_________年,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第九条 本厂共有财产_________元,其中;国家资产_________元,流动资金_________元。租给承租人的自主经营。

      第十条 租金定为_________元,为_________年缴纳。其中:_________年度_________元;_________年度_________元;_________年度_________元。

      第十一条 租金于应交年度的年后30日内,由银行划拨,一次付清。

      第十二条 出租人为了本厂发展需要,将租金收入返回承租人,作为扩大生产的资金,应当相应增加租金。承租人应做到专款专用。

      第十三条 承租人对租赁的固定资产,应提取不低于_________%的折旧基金和_________%的大修理基金,必须做到专款专用。

      第十四条 本厂租赁经营前的债务,由出租人清偿。

      第十五条 承租人用个人所得对本厂投资,产权归承租人所有,租赁期满后,可以带走,也可以折价给下一个承租人。

      第三章 承租人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六条 承租人的权利

      1.承租人是本厂租赁经营期间的法定代表人和当然厂长。合伙租赁的承租代表人为法人代表和副厂长。

      2.承租人对租赁的财产有完全的使用权。

      3.承租人对本厂的经营有完全的自主权。

      4.承租人对本厂经营管理有机构设置权;人事任免权;专业技术人员的聘任权;奖惩、招用和辞退职工权。

      5.自选工资形式、自定工资标准和资金分配权。

      6.本厂纳税后剩余的利润,由承租人自主支配,分配的办法,承租人可以和职工商量决定。

      7.承租人从租赁之月开始,停发工资、奖金,但保留原工资级别,并享受国家统一的晋级权。档案工资允许计入成本。

      8.承租人在租赁期间,享受国家规定的全民所有制企业职工的劳保福利待遇和公费医疗待遇。

      9.承租人对租赁的设备中闲置无用、技术性能落后的旧设备,可以提出处理意见,经出租人同意,办理手续,进行更新改造。

      第十七条 承租人的义务

      1.承租人必须按照有关规定缴纳各种税、费和统筹基金,其中包括国家能源交通重点建设基金。

      2.承租人必须近期如数缴纳租金。

      3.承租人必须保证租赁的厂房、设备的完好,按照设备管理的有关规定,对设备进行定期维护保养。不经出租人的同意不得转租、转包他人经营。

      4.合同终止时,承租人应当保证租赁的固定资产净值不减少。

      5.承租人应当对租赁的厂房、设备进行财产保险。

      6.承租人要自觉接受党组织的监督,尊重职工的民主权利,向职工报告工作,听取职工的意见和合理化建议。

      7.承租人要支持基层党组织、工会、共青团的工作,解决所需人员的工资及必要的活动经费和活动场所。

      8.承租人必须保障本厂职工的合法权益,应当在提高经济效益的前提下,不断提高职工的平均收入,不断改善职工的劳动条件和福利待遇。

      9.承租人应当有价值_________元的财产作抵押,抵押物在租赁经营期间只有使用权,无处分权。抵押物应申请家庭财产保险。抵押金应交出租方存入银行,利息归承租人所有。

      第四章 出租人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八条 出租人的权利

      1.有权按时如数向承租人收取租金。

      2.有权监督租赁财产不受损害。

      3.有权监督本厂的产品方向。

      4.对本厂财务有监督、审计权。

      5.对本厂的产品质量有检查权。

      6.有权维护本厂职工的合法权益。

      第十九条 出租人的义务

      1.根据承租人的请求,积极协助解决经营活动中的困难和问题。

      2.不得违反合同规定,干涉承租人的经营自主权,干扰承租人的经营管理活动。

      3.不得平调本厂的设备和特资

      4.应当按照合同规定保障承租人的合法权益。

      第五章 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第二十条 合同生效后,即具有法律约束力,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需要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应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

      第二十一条 合同履行期间,如果国家政策与合同签订时发生较大变化时,受影响的一方可以提出变更或解除合同。

      第二十二条 因承租人经营管理不善,或者重大决策失误,给工厂造成连续一年以上亏损或重大损失时,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不负违约责任,保留向承租人要求赔偿损失的权利。

      第二十三条 由于出租人违反合同规定,干扰承租人的经营管理活动,使承租人无法继续经营,或者承租人的合法收入得不到保障时,承租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出租人承担违约责任。

      第二十四条 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使合同无法完全履行或者无法履行的时候,经过双方协商,可以变更或解除合同。

      第二十五条 租赁期满,合同自行终止。

      租赁期满前30日,承租人将本厂的固定资产和流动资金评估表和债权、债务平衡表交出租人审核,出租人会同财政、税务、银行、审计等有关部门代表进行审核,审核无误后,经租赁双方代表签字后,承租人可以离职。

      第二十六条 租赁期满后,本厂仍要租赁经营时,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承租的权利。

      第六章 违约责任

      第二十七条 租赁双方应全面、实际履行合同,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的应负违约责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条款处理。

      第二十八条 承租人不能按期缴纳租金的,应承担违约责任,支付当年租金_________%的违约金,并按每日万分之_________支付滞纳金。

      第二十九条 承租人无力支付租金的,应当用风险保证金支付,风险保证金不足缴纳租金的,承租人应用抵押物或抵押金(保证人的保证金)折抵租金。

      合伙承租的合伙人负连带责任。

      第三十条 承租期满,承租人不能按质量交还租赁的财产,承租人应赔偿损失并支付缺少数量价值_________%的违约金。

      第三十一条 出租人违反合同规定,应承担违约责任,给承租人造成经济损失的,应赔偿直接损失,并支付当年租金_________%的违约金。

      第三十二条 租赁双方发生纠纷以后,应当协商或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到人民法院起诉。

      第七章 附则

      第三十三条 承租代表人发生意外事故,由合伙人根据合伙协议另行推选承租代表人。

      第三十四条 出租人的《租赁经营方案》、《招标书》和承租人的《投标书》、《答辩材料》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与合同正文有矛盾之处,以合同正文为准。

      第三十五条 本合同由出租方代表、承租方代表签字并经公证处公证后生效。

      出租方代表(签字):_________     承租方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经营租赁合同篇9

      合同号码: 20xx0428

      合同签订日期:20xx0428

      合同签订地:江苏省XX市 XX公司办公室

      出租人: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地址:江苏省XX市路8号

      邮政编码:224

      法定代表人:

      电 话:

      开户银行:

      帐 号:

      传 真:

      承租人: (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地址: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

      电 话:

      开户银行:

      帐 号:

      传 真:

      甲乙双方同意按照下列条款签订本经营租赁合同。

      第一条 租赁资产

      甲方根据乙方的要求,将甲方全部账面资产(见附表01表所记载的资产组,以下简称租赁资产),采取经营租赁的方式,对乙方进行出租。乙方则向甲方承租并使用该资产。

      (一)生产及办公、生活用地

      包括生产车间、仓储用地等可使用土地面积平方米,办公室间,职工宿舍 套。

      (二)生产设备

      租赁现有甲方可使用的生产设备、仓库及附属设施。见清单。

      (三)配套水、电、网、话设施

      乙方承租甲方可使用的现有供水、供电、通讯、网络等基础设施,包括600KVA变压器一台。

      第二条 租赁期限、用途

      租赁期间为5年,自20xx年x月x日至20xx年x月xx日止。租赁资产租赁给乙方作生产经营,乙方不得改作其他用途。

      租赁期满,甲方收回租赁资产,乙方应如期交还。

      第三条 租金

      考虑乙方前期开发费用较高和市场逐步提升的情况,租金采取逐年递增的方式,根据乙方的承受能力和市场销售情况,每年议定一次。20xx年度租金定义 万元,每月15日结付。

      鉴于经营租赁的性质,乙方先交付甲方保证金50万元。

      第四条 租赁资产的交付

      所有租赁资产,乙方按照资产接收清单,以X公司所在地作为交付地点,由甲方向乙方交付。甲方资产如有欠款未付,仍然由甲方偿付,任何与资产所有权相关的欠款或产权纠纷均与乙方无关。

      在交接租赁资产时,双方在交接资产清单上签字确认。

      第五条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有权签订本协议,本协议生效后即受其约束;

      2、甲方有权按本协议约定向乙方收取租金;

      3、甲方承诺,截止本协议签订之日,甲方未在租赁资产上设定任何担保物权或者其他权利限制;在本协议的租赁期限内,将不在租赁资产上设定任何担保权或者其他权利限制;

      4、甲方保证截止本协议签订之日租赁资产处于良好的可适用状态;

      5、甲方承诺并保证,不干预乙方对租赁资产的正常使用,不干预乙方的正常生产经营和管理活动。

      6、甲方有权监督乙方所租赁资产的使用,若因乙方原因造成租赁资产非正常性损坏,甲方有权利索要赔偿。

      第六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有权签订本协议,本协议生效后即受其约束;

      2、乙方应按本协议约定按时向甲方支付租金;如第三人对租赁资产主张权利,致使乙方不能对租赁资产使用、收益的,乙方有权要求减少租金或不支付租金;

      3、乙方承诺,不利用租赁资产进行非法活动;

      4、乙方负责维护、检修、保养租赁资产,资产增值部分归乙方所有;经甲方同意,乙方可对租赁资产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以及进行技术改造或工艺路线调整,因此而增加的资产归乙方所有;

      5、乙方按照本协议约定或者租赁资产的`性质使用租赁资产受到损耗的,乙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条 租赁资产质量问题的处理

      甲乙双方是同一股东的关联方,租赁过程中的所有问题都可以友好协商解决。原则上,乙方一次性按收全部资产,此后发生的资产瑕疵或设备修理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第八条 租赁资产的管理、使用和费用

      1.乙方在租赁期间内,可完全使用租赁资产。

      2.乙方除非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不得将租赁资产迁离现有场所,不得转让给第三者或允许他人使用。

      3.租赁资产在管理、保管、使用及租金的交付等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税款(包括国家新开征的一切税种应交纳的税款),由乙方负担(甲方对租金缴纳的营业税和全部利润应纳的所得税除外)。

      4、租赁期间,乙方不得损坏租赁资产,合理正常使用设备,加强设备保养;如需改变房屋的内部结构或装修,需经征得甲方书面同意,费用由乙方自理。租赁期满后,乙方不得拆除和损坏,乙方对租赁房屋资产的修理及添置物归甲方所有,甲方不予任何经济补偿。

      第九条 租赁资产的灭失及毁损

      在合同履行期间,租赁资产灭失及毁损风险,由乙方承担(但正常损耗不在此限)。如租赁资产灭失或毁损,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甲方可选择下列方式之一,由乙方负责处理并负担一切费用:

      (1)将租赁资产复原或修理至完全正常使用之状态。

      (2)更换与租赁资产同等状态、性能的物件。

      第十条 保险

      租赁资产,由乙方以甲方的名义对租赁资产投保,并使之在本合同履行完毕之前持续有效,保险金额按本合同所规定的所定损失金的金额。保险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十一条 违反合同处理

      1.如乙方不支付租金或不履行合同所规定其他义务时,甲方有权采取下列措施:

      (1)要求即时付清部分或全部租金及一切应付款项。

      (2)强行收回租赁资产,并由乙方赔偿甲方的全部损失。

      2.虽然甲方采取前款(1)、(2)项的措施,但并不因之免除本合同规定的乙方其他义务。

      3.在租赁资产交付之前,由于乙方违反本合同而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乙方也应负责赔偿。

      4.乙方如发生关闭、停业、合并、分立等情况时,应立即通知甲方并提供有关证明文件,如上述情况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时,甲方有权采取本条第1款的措施,并要求乙方及担保人对甲方由此而发生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租赁期间,租赁资产不属于承租方破产清算的范围。

    经营租赁合同篇10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订立合同双方:      甲方:(以下称出租方):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乙方:(以下称承租方):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第二条 根据出租人的公开招标和承租人的投标与答辩,经过评标委员会的最后评标,_________及其合伙人被确定为中标承租人。出租人和承租双方依据招标标底所确定的基本内容,特订立本合同。    

      第三条 租赁双方表示,租赁经营是一种新型的社会主义经营方式,愿意在搞活企业、提高经济效益的前提下,创出企业租赁经营的新经验。    

      第四条 租赁经营后,仍然是国有企业性质。    

      第五条 租赁经营后,必须坚持社会主义方向,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法令,依法经营。    

      第六条 经营范围和产品方向,原则上应符合本行业的特点和发展规划。    

      第七条 租赁经营后,应成为独立核算、照章纳税、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具有自我改造和自我发展能力的人。

      第二章 租赁期限、财产和租金    

      第八条 租赁经营期限为________年,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九条 本厂共有财产_________元,其中;国家资产_________元,流动资金_________元。租给承租人的自主经营。    

      第十条 租金定为_________元,为________年缴纳。其中:________年度_________元;________年度_________元;________年度_________元。    

      第十一条 租金于应交年度的年后____日内,由划拨,一次付清。    

      第十二条 出租人为了本厂发展需要,将租金收入返回承租人,作为扩大生产的资金,应当相应增加租金。承租人应做到专款专用。    

      第十三条 承租人对租赁的固定资产,应提取不低于_________%的折旧基金和_________%的大修理基金,必须做到专款专用。    

      第十四条 本厂租赁经营前的债务,由出租人清偿。    

      第十五条 承租人用个人所得对本厂投资,产权归承租人所有,租赁期满后,可以带走,也可以折价给下一个承租人。

      第三章 承租人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六条 承租人的权利        

      1.承租人是本厂租赁经营期间的法定代表人和当然厂长。合伙租赁的承租代表人为法人代表和副厂长。        

      2.承租人对租赁的财产有完全的使用权。        

      3.承租人对本厂的经营有完全的自主权。        

      4.承租人对本厂经营管理有机构设置权;人事任免权;专业技术人员的聘任权;奖惩、招用和辞退职工权。        

      5.自选工资形式、自定工资标准和资金分配权。        

      6.本厂纳税后剩余的利润,由承租人自主支配,分配的办法,承租人可以和职工商量决定。        

      7.承租人从租赁之月开始,停发工资、奖金,但保留原工资级别,并享受国家统一的晋级权。档案工资允许计入成本。        

      8.承租人在租赁期间,享受国家规定的全民所有制企业职工的劳保福利待遇和公费医疗待遇。        

      9.承租人对租赁的设备中闲置无用、技术性能落后的旧设备,可以提出处理意见,经出租人同意,办理手续,进行更新改造。    

      第十七条 承租人的义务        

      1.承租人必须按照有关规定缴纳各种税、费和统筹基金,其中包括国家能源交通重点建设基金。        

      2.承租人必须近期如数缴纳租金。        

      3.承租人必须保证租赁的厂房、设备的完好,按照设备管理的有关规定,对设备进行定期维护保养。不经出租人的同意不得转租、转包他人经营。        

      4.合同终止时,承租人应当保证租赁的固定资产净值不减少。        

      5.承租人应当对租赁的厂房、设备进行财产保险。        

      6.承租人要自觉接受党组织的监督,尊重职工的民主权利,向职工报告工作,听取职工的意见和合理化建议。        

      7.承租人要支持基层党组织、工会、共青团的工作,解决所需人员的工资及必要的活动经费和活动场所。        

      8.承租人必须保障本厂职工的合法权益,应当在提高经济效益的前提下,不断提高职工的平均收入,不断改善职工的劳动条件和福利待遇。        

      9.承租人应当有价值_________元的财产作抵押,抵押物在租赁经营期间只有使用权,无处分权。抵押物应申请家庭财产保险。抵押金应交出租方存入,利息归承租人所有。

      第四章 出租人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八条 出租人的权利        

      1.有权按时如数向承租人收取租金。        

      2.有权监督租赁财产不受损害。        

      3.有权监督本厂的产品方向。        

      4.对本厂财务有监督、审计权。        

      5.对本厂的产品质量有检查权。        

      6.有权维护本厂职工的合法权益。    

      第十九条 出租人的义务        

      1.根据承租人的请求,积极协助解决经营活动中的困难和问题。        

      2.不得违反合同规定,干涉承租人的经营自主权,干扰承租人的经营管理活动。        

      3.不得平调本厂的设备和特资        

      4.应当按照合同规定保障承租人的合法权益。

      第五章 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第二十条 合同生效后,即具有法律约束力,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需要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应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    

      第二十一条 合同履行期间,如果国家政策与合同签订时发生较大变化时,受影响的一方可以提出变更或解除合同。    

      第二十二条 因承租人经营管理不善,或者重大决策失误,给工厂造成连续________年以上亏损或重大损失时,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不负违约责任,保留向承租人要求赔偿损失的权利。    

      第二十三条 由于出租人违反合同规定,干扰承租人的经营管理活动,使承租人无法继续经营,或者承租人的合法收入得不到保障时,承租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出租人承担违约责任。    

      第二十四条 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使合同无法完全履行或者无法履行的时候,经过双方协商,可以变更或解除合同。    

      第二十五条 租赁期满,合同自行终止。      租赁期满前____日,承租人将本厂的固定资产和流动资金评估表和债权、债务平衡表交出租人审核,出租人会同财政、税务、审计等有关部门代表进行审核,审核无误后,经租赁双方代表签字后,承租人可以离职。    

      第二十六条 租赁期满后,本厂仍要租赁经营时,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承租的权利。

      第六章 违约责任    

      第二十七条 租赁双方应全面、实际履行合同,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的应负违约责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条款处理。    

      第二十八条 承租人不能按期缴纳租金的,应承担违约责任,支付当年租金_________%的违约金,并按每日万分之_________支付滞纳金。    

      第二十九条 承租人无力支付租金的,应当用风险保证金支付,风险保证金不足缴纳租金的,承租人应用抵押物或抵押金(保证人的保证金)折抵租金。      合伙承租的合伙人负连带责任。    

      第三十条 承租期满,承租人不能按质量交还租赁的财产,承租人应赔偿损失并支付缺少数量价值_________%的违约金。    

      第三十一条 出租人违反合同规定,应承担违约责任,给承租人造成经济损失的,应赔偿直接损失,并支付当年租金_________%的违约金。    

      第三十二条 租赁双方发生纠纷以后,应当协商或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到人民法院起诉。

      第七章 附则    

      第三十三条 承租代表人发生意外事故,由合伙人根据合伙协议另行推选承租代表人。    

      第三十四条 出租人的《租赁经营方案》、《招标书》和承租人的《投标书》、《答辩材料》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与合同正文有矛盾之处,以合同正文为准。    

      第三十五条 本合同由出租方代表、承租方代表签字并经公证处公证后生效。出租方代表(签字):_________     承租方代表(签字):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附件公证书编号:_________兹证明出租方_________的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的代理人)_________与承租方代表_________(承租经营者)(或承租方_________)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在_________(签约地点或本公证处),在我的面前,签订了前面的《_________企业租赁经营合同》。经查,上述双方当事人的签约行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十五条的规定;合同上双方当事人的签字、印章属实;合同内容符合《全民所有制小型工业企业租赁经营暂行条例》和《_________》(相应的法规、规章)的规定。公证处(盖章):_________

      返

    经营租赁合同篇11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订立合同双方:

      甲方:(以下称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以下称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根据出租人的公开招标和承租人的投标与答辩,经过评标委员会的最后评标,________及其合伙人被确定为中标承租人。出租人和承租双方依据招标标底所确定的基本内容,特订立本合同。

      第三条 租赁双方表示,租赁经营是一种新型的社会主义经营方式,愿意在搞活企业、提高经济效益的前提下,创出企业租赁经营的新经验。

      第四条 租赁经营后,仍然是国有企业性质。

      第五条 租赁经营后,必须坚持社会主义方向,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法令,依法经营。

      第六条 经营范围和产品方向,原则上应符合本行业的特点和发展规划。

      第七条 租赁经营后,应成为独立核算、照章纳税、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具有自我改造和自我发展能力的人。

      第二章 租赁期限、财产和租金

      第八条  租赁经营期限为____年,即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九条本厂共有财产____元,其中;国家资产____元,流动资金____        _______元。租给承租人的自主经营。

      第十条 租金定为____元,为____年缴纳。

      其中:

      ________年度________元;

      ________年度________元;

      ________年度________元;

      第十一条 租金于应交年度的年后30日内,由银行划拨,一次付清。

      第十二条 出租人为了本厂发展需要,将租金收入返回承租人,作为扩大生产的资金,应当相应增加租金。承租人应做到专款专用。

      第十三条 承租人对租赁的固定资产,应提取不低于____%的折旧基金和____%的大修理基金,必须做到专款专用。

      第十四条 本厂租赁经营前的债务,由出租人清偿。

      第十五条 承租人用个人所得对本厂投资,产权归承租人所有,租赁期满后,可以带走,也可以折价给下一个承租人。

      第三章 承租人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六条 承租人的权利

      1.承租人是本厂租赁经营期间的法定代表人和当然厂长。合伙租赁的承租代表人为法人代表和副厂长。

      2.承租人对租赁的财产有完全的使用权。

      3.承租人对本厂的经营有完全的自主权。

      4.承租人对本厂经营管理有机构设置权;人事任免权;专业技术人员的聘任权;奖惩、招用和辞退职工权。

      5.自选工资形式、自定工资标准和资金分配权。

      6.本厂纳税后剩余的利润,由承租人自主支配,分配的办法,承租人可以和职工商量决定。

      7.承租人从租赁之月开始,停发工资、奖金,但保留原工资级别,并享受国家统一的晋级权。档案工资允许计入成本。

      8.承租人在租赁期间,享受国家规定的全民所有制企业职工的劳保福利待遇和公费医疗待遇。

      9.承租人对租赁的设备中闲置无用、技术性能落后的旧设备,可以提出处理意见,经出租人同意,办理手续,进行更新改造。

      第十七条 承租人的义务

      1.承租人必须按照有关规定缴纳各种税、费和统筹基金,其中包括国家能源交通重点建设基金。

      2.承租人必须近期如数缴纳租金。

      3.承租人必须保证租赁的厂房、设备的完好,按照设备管理的有关规定,对设备进行定期维护保养。不经出租人的同意不得转租、转包他人经营。

      合同终        时,承租人应当保证租赁的固定资产净值不减少。

      承租人应当对租赁的厂房、设备进行财产保险。

      4.承租人要自觉接受党组织的监督,尊重职工,承租人要支持基层党组织、工会、共青团的工作,解决所需人员的工资及必要的活动经费和活动场所。

      5.承租人必须保障本厂职工的合法权益,应当在提高经济效益的前提下,不断提高职工的平均收入,不断改善职工的劳动条件和福利待遇。

      6.承租人应当有价值____元的财产作抵押,抵押物在租赁经营期间只有使用权,无处分权。抵押物应申请家庭财产保险。抵押金应交出租方存入银行,利息归承租人所有。

      第四章 出租人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八条 出租人的权利

      1.有权按时如数向承租人收取租金。

      2.有权监督租赁财产不受损害。

      3.有权监督本厂的产品方向。

      4.对本厂财务有监督、审计权。

      5.对本厂的产品质量有检查权。

      6.有权维护本厂职工的合法权益。

      第十九条 出租人的义务

      1.根据承租人的请求,积极协助解决经营活动中的困难和问题。

      2.不得违反合同规定,干涉承租人的经营自主权,干扰承租人的经营管理活动。

      3.不得平调本厂的设备和特资

      4.应当按照合同规定保障承租人的合法权益。

      第五章 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第二十条 合同生效后,即具有法律约束力,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需要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应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

      第二十一条 合同履行期间,如果国家政策与合同签订时发生较大变化时,受影响的一方可以提出变更或解除合同。

      第二十二条 因承租人经营管理不善,或者重大决策失误,给工厂造成连续一年以上亏损或重大损失时,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不负违约责任,保留向承租人要求赔偿损失的权利。

      第二十三条 由于出租人违反合同规定,干扰承租人的经营管理活动,使承租人无法继续经营,或者承租人的合法收入得不到保障时,承租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出租人承担违约责任。

      第二十四条 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使合同无法完全履行或者无法履行的时候,经过双方协商,可以变更或解除合同。

      第二十五条 租赁期满,合同自行终止。        

      租赁期满前30日,承租人将本厂的固定资产和流动资金评估表和债权、债务平衡表交出租人审核,出租人会同财政、税务、银行、审计等有关部门代表进行审核,审核无误后,经租赁双方代表签字后,承租人可以离职。

      第二十六条 租赁期满后,本厂仍要租赁经营时,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承租的权利。

      第六章 违约责任

      第二十七条 租赁双方应全面、实际履行合同,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的应负违约责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条款处理。

      第二十八条 承租人不能按期缴纳租金的,应承担违约责任,支付当年租金____%的违约金,并按每日万分之____支付滞纳金。

      第二十九条 承租人无力支付租金的,应当用风险保证金支付,风险保证金不足缴纳租金的,承租人应用抵押物或抵押金(保证人的保证金)折抵租金。

    经营租赁合同篇12

      хх字第хх号

      兹证明出租方хххх的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的代理人)ххх与承租方代表ххх(承租经营者)[或承租方ххх]于х年х月х日在хх(签约地点或本公证处),在我的面前,签订了前面的《хххх企业租赁经营合同》。

      经查,上述双方当事人的签约行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五十五条的规定;合同上双方当事人的.签字、印章属实;合同内容符合《全民所有制小型工业企业租赁经营暂行条例》和《хххх》(相应法规、规章)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хх省хх市(县)公证处

      

      20xx年XX月XX日

    经营租赁合同篇13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日

      第一条租赁房屋(场所)坐落在__________,面积__________平方米。

      第二条租赁期限: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___日

      第三条租赁用途:______

      第四条租金(大写)(小写) ______

      第五条租金的"支付期限及方式: ______

      第六条承租方负责支付出租房屋的水费、电费、煤气费、电话费、闭路电视收视费、卫生费、物业管理费等。

      第七条出租方允许承租方对租赁的房屋进行装修或改善增设他物。

      第八条承租方经出租方同意允许转租租赁的房屋,有下列情形之一,出租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1)承租方不交付或不按约定交付租金达1个月以上;

      (2)承租方所欠各项费用达1000元以上;

      (3)承租方在出租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

      第九条合同期满,承租方应当在10天内返还房屋。

      第十条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第十一条本合同一式三份,合同双方各执一份,送工商登记主管机关备案一份。

      出租方(签字或盖章) ______承租方(签字或盖章) ______

      负责人(签字) ______负责人(签字) 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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