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公文大全 个人文档 实用范文 讲话致辞 实用工具 心得体会 哲学范文 总结范文 范文大全 报告 合同 文书 信函 实用
  • 汇报体会
  • 节日庆典
  • 礼仪
  • 毕业论文
  • 评语寄语
  • 导游词
  • 口号大全
  • 其他范文
  • 百花范文网 > 实用范文 > 评语寄语 > 学校教职工出差管理制度5篇

    学校教职工出差管理制度5篇

    时间:2023-10-10 13:00:13来源:百花范文网本文已影响

    学校教职工出差管理制度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的高低关键因素在于教师思想、业务素质的高低。为了达到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实施素质教育,面向全体学生,促进学生全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学校教职工出差管理制度5篇,供大家参考。

    学校教职工出差管理制度5篇

    学校教职工出差管理制度篇1

      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的高低关键因素在于教师思想、业务素质的高低。为了达到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实施素质教育,面向全体学生,促进学生全面和谐发展,能充分体现新课程改革理念的目的,使学校拥有一支高素质的教师队伍,特制定培训制度:

      一、加强师德师风培训。认真学习《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商洛市教师十不准、商南县教师的六条禁令,每学年上交两篇以上的师德师风学习心得体会,并将其纳入学年度考核之中。

      二、强化业务理论学习。认真学习相关的教育教学文件,用教育教学理论武装头脑,提高自身素质。

      三、教导处每月要对教师集中进行一次业务培训,要对培训内容、培训过程与方法进行详细记录,教师也要认真做好笔记,学校每月常规检查时要进行详细检查,并将检查结果纳入教师量化考核之中。

      四、教师还要将每月的教学反思写在业务学习笔记上,不得低于800字,要有针对性。

    学校教职工出差管理制度篇2

      一、总则

      1、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因公出差的教职员工;

      2、本制度中所有报销项目均需凭发票等票据报销

      3、本制度中涉及费用的报销由报账员进行初次审核,主管领导审核签字报销,对于费用的超标部分不予报销;

      4、本制度中的规定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违背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二、教职工出差签核流程

      1、所有因公出差的教职工在出差前须填写“出差申请审核表”,经主管领导审核批准后方可执行。

      2、出差教职工(管理人员除外)在出差前须到办公室办理考勤登记。

      3、出差人员需事先和办事有关部门联系,确认可以办理时,按时出差,不折不扣完成工作任务,并按规定时间返回。因病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需要延长出差时限的,须及时通知主管领导并在出差结束后提供相关证明。出差教职工违反此规定者,不予报销差旅费,并视其情节轻重予以不同程度的处罚。

      4、因公出差的教职工需预支差旅费的,凭核准的“出差申请审核表”到报账员处按规定办理差旅费预支,预支金额为核准金额的50%。

      5、教职工出差期间原则上不得报支加班费;节假日出差的,经办公室复核后,可酌情安排补休。

      6、员工出差核准权限:

      a、省、市内出差须经单位主管领导核准;

      b、国内出差须经文教局主管领导核准;

      7、凡参加各种会议,交纳会务费,在会议期间不再报销住宿费和差旅费;

      8、凡两人一同出差,住宿费用按一人计算,超出标准住宿者,超出部分费用自理。

      9、出差结束后应在7个工作日之内办理出差费用核销及提交相关报告。

      三、教职工出差相关规定

      1、市内出差

      学校教职工在市内出差,一般情况下不派公务车且不得乘坐出租车,特殊情况需要单位派公务车或乘坐出租车的,事前主管领导审核批准。

      2、出差费用管理制度

      (1)住宿费、交通费按标准报销,超标自付,欠标不补;由会议安排住宿的,不得重复报支。

      (2)差旅费用一律凭证报销,不得虚报、冒领,上述情形一经查出,除追回报销款外,并视其情节轻重给以不同程度的处罚。

      (3)出差当日返回不报销住宿费。

    学校教职工出差管理制度篇3

      为规范学校教师外出学习培训管理,使全体教师能按照学校制度进行工作、教研和学习,树立学校教师良好的师表形象,更好地提高教师业务水平,加快教师专业化成长,使每次学习活动达到学有所获,学有所值,资源共享的目的,特制定本制度:

      1.教师外出学习、培训须根据上级有关部门的文字通知,经学校统筹考虑,由教研处安排并登记。

      2.教师外出学习时,须提前调好课并带调课单向教务处汇报,以便于教务处常规检查。

      3.外出学习培训教师必须遵守培训单位的活动安排,认真学习,作好笔记,并积极参加交流讨论。

      4.外出学习培训教师应严格遵守活动纪律,不得擅自外出办私事,不得迟到早退。

      5.外出教师必须仪表端庄,举止文明,虚心好学,遵守社会公德,维护学校声誉,处处为人师表。

      6.外出学习培训教师学习结束后一周内将学习情况向学校进行汇报,并上交一篇心得体会、一张图片等资料(上交对口处室)。学校再安排合适时间通过汇报课或讲座等形式传达学习精神,使全体教师了解教育教学新动态。

      7.外出学习培训教师回校后,学习培训费用在完成交流汇报、材料上交后,由分管领导签字证明、校长签字审批,方可到学校总务处报销有关费用。

      8.学校尽可能多的创造条件安排教师外出学习或培训,有名额限制时,按对应年级安排,优先考虑工作兢兢业业,乐于奉献,爱学习,师德高,能力强的中青年教师及骨干教师参加学习或培训,轮流指派。

    学校教职工出差管理制度篇4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和规范学校差旅费预算管理,完善公务活动管理制度,本着厉行节约的原则,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党政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暂行)》,结合学校所在地和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差旅费是指工作人员临时到常驻地以外地区公务出差所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和伙食补助费。

      第三条:差旅费标准按照分地区、分级次、分项目的原则制定。

      第四条:学校建立公务差旅费审批制度,学校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区内外各种会议或培训需经分管领导或联系领导批准,其他人员参加区内外各种会议或培训需经单位主要负责人批准。上述人员报销差旅费时,需持领导批准的参加各种会议或培训通知书,财务处按规定报销费用。

      第五条:学校各单位要从严控制出差人数和天数;加强差旅费预算管理,控制差旅费支出规模;严禁无实质内容、无明确公务目的的差旅活动。

      第二章:交通费

      第六条:交通费分城市间交通费和市内交通费。城市间交通费是指工作人员因公到常驻地以外地区出差乘坐火车、轮船、飞机等交通工具所发生的费用。市内交通费是指工作人员因公出差期间发生的市内交通费用。

      第七条:出差人员应当按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

      第八条:城市间交通费按乘坐交通工具的等级凭据报销。订票费、经批准发生的签转或退票费可以凭据报销。

      第九条:乘坐飞机的,民航发展基金、燃油附加费可以凭据报销。

      第十条:乘坐飞机、火车、轮船等交通工具的,每人次限购买交通意外保险一份,凭据报销。

      第十一条:出差人员的市内交通费按出差自然(日历)天数计算,实行定额补助,包干使用。在固原市内出差,每人每天补助50元(包括教师带学生实习、见习、写生等);在区内其他四市(银川市、石嘴山市、吴忠市、中卫市)和自治区外出差,每人每天补助80元。

      第三章:住宿费

      第十二条:住宿费是指工作人员因公出差期间入住宾馆(包括饭店、招待所,下同)发生的房租费用。

      第十三条:工作人员出差住宿费开支标准按自治区内、区外和地区确定。在自治区内具体标准如下:

      银川市:学校校级领导每人每天470元、其他公务人员每人每天330元。

      石嘴山市、吴忠市、中卫市、固原市:学校校级领导每人每天430元、其他公务人员每人每天330元。

      在自治区以外地方出差的住宿费开支标准,参照财政部发布的中央和国家机关差旅住宿费限额标准执行。

      住宿费标准在旺季可适当上浮,具体标准和规定根据财政部、财政厅另行发布的通知执行。

      第十四条:学校校级领导、其他公务人员依据住宿费等级开支标准住普通单间或标准间。

      第十五条:住宿费在标准限额之内凭发票据实报销。出差人员无住宿发票的,不报销住宿费。

      出差人员当天往返的,原则上不报销住宿费。当天往返但公务活动超过半天的,可安排午休房,住宿费最高按全天房价的一半报销。

      以上未按规定限额标准住宿的,超支部分个人自理。

      第四章:伙食补助费

      第十六条:伙食补助费是指对工作人员因公出差期间给予的伙食补偿费用。

      第十七条:伙食补助费按出差自然(日历)天数计算,按规定标准定额补助,包干使用。

      第十八条:在自治区内出差的伙食补助费标准为:每人每天补助100元。

      在自治区以外地方出差的伙食补助费标准,参照财政部发布的中央和国家机关差旅伙食补助费标准执行。

      第五章:学习、培训、会议、实(见)习差旅费

      第十九条:经学校同意离职读硕士研究生或博士研究生的教职工必须在就读学校的普通学生公寓住宿。经学校同意在职读硕士研究生或博士研究生的教职工,住宿费上限标准每人每天150元。其他费用报销按宁师院发〔20xx〕116号文件执行。

      第二十条:经学校同意参加自治区厅(局)组织的学习或培训(个人继续教育学习除外)一个月及其以上的职工,学习期间因公事,经学校领导同意返回单位的,报销往返长途客车或火车交通费(学校派车接送的除外)。

      第二十一条:经学校同意安排去党校、干部学院、其他大学等单位脱产学习、培训、进修、挂职的人员,按财政厅转发的《中央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宁财(行)发〔20xx〕1312号)规定执行,在自治区内:伙食费补助标准每人每天5元;在自治区外:伙食费补助标准每人每天10元。住宿费按校内住宿规定,据实凭据报销不再发放公杂费。宁师院发〔20xx〕116号文件关于“参加中期培训和长期培训者,专任教师每月核发生活补贴600元,双肩挑人员岗位津贴照发”。在途期间按照学校差旅费规定报销。

      经自治区党委组织部等部门安排学校职工在区内挂职(学习)的,按财政厅转发的<中央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宁财(行)发〔20xx〕1312号)规定执行,每人每天补助15元,不报销住宿费和公杂费。在途期间按照学校差旅费规定报销。

      该条款根据新文件规定可随时调整。

      第二十二条:经学校同意工作人员参加各类会议,由召集单位统一安排食宿的,会议费严格按照会议通知规定凭据报销,不享受住宿费和伙食费包干补贴;召集单位未统一安排食宿的,按照学校差旅费规定报销;往返在途期间按照学校差旅费规定报销。

      第二十三条:教师带学生实习(见习、写生)期间学校计算课时津贴,教师带学生实习(见习、写生)期间,在自治区内伙食费补助标准每人每天60元。

      第二十四条:学校学生在见习、写生期间或参加一些竞赛、演出活动等期间,应本着节约的原则,两个学生住一个标准间。在自治区内:标准间每天200元;在自治区外:标准间每天300元。

      第二十五条:学校安排的长期支教、扶贫人员,实行交通费、差旅费包干补助办法。原州区内每人每天补助12元,固原市所属其他县每人每天补助15元。

      第二十六条:两地分居的教职工探望配偶或与父母长期远居的未婚职工探望父母的,每年可报销一次往返乘坐火车或长途客车交通费。与父母长期远居的已婚职工探望父母(不含配偶父母)每四年可报销一次往返乘坐火车或长途客车交通费(分居和远居指居住在自治区以外省(市、区))。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七条:工作人员因公出差乘坐由单位提供交通工具的,不报销市内交通费补助。住宿费、机票支出等按规定用公务卡结算。

      第二十八条:本办法由财务处负责解释。

      第二十九条:本办法报自治区财政厅备案。

      第三十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执行。原宁师院发〔20xx〕20号、宁师院发〔20xx〕156号文件同时废止。

    学校教职工出差管理制度篇5

      第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人民依照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根据《工会法》、《教育法》、《教师法》的有关规定,学校在实行校长负责制的同时,建立和健全党支部领导下的教职工代表大会制。

      第二条 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以下简称教代会)是教职工群众对本单位事务行使当家作主的民主权利、参加决策、监督评议干部、 民主管理学校的基本形式和基本制度。

      第三条 学校教代会的基本任务是: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贯彻党的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正确处理国家、集体和教职工个人三者利益关系,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保障教职工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权利,团结和动员教职工投身教育改革,完成教育、教学、教科研、管理、服务等各项任务,群策群力,办好学校。

      第四条 教代会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

      第五条 教代会依法行使下列权利:

      (一)定期听取和审议校长的"工作报告,讨论和审议学校的发展规划、工作计划、财务预决算、改革方案、教职工队伍建设等,提出建议和意见。

      (二)在本单位及教代会职权范围内,审议和通过重要规章制度、教职工奖惩办法、结构工资调整方案等有关教职工切身利益的问题,并提交校长颁布实施。

      (三)在本单位职权范围内,审议决定教职工福利费用使用原则及办法,审议决定其他有关教职工集体福利事项,并责成有关部门付诸实施。

      (四)民主评议和监督领导干部的德、能、勤、绩,并根据需要提出奖惩建议,并报告干部主管部门。

      (五)征集和处理教职工代表提案,组织提案工作委员会,对提案进行审核、立案、落实和反馈。

      (六)代行工会代表大会的职权,审议和批准工会工作报告,审议和批准工会经费收支情况报告和经费审查委员会工作报告,选举学校工会委员会和经费审查委员会。

      第六条 教代会要尊重和支持校长行使职权,维护学校行政系统的权威,要教育教职工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 以主人翁的责任感努力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第七条 校长和学校行政系统要尊重教代会的职权,执行教代会的决议。如校长对教代会决议有不同意见,可以提请教代会复议,复议仍有不同意见,应按决议执行,同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学校有关部门必须认真负责地处理教代会的提案,努力及时落实提案内容,不能落实的要说明原因,并虚心接受教职工代表的质询和检查。

      第八条 教代会的代表, 以组或部门为单位,根据人数按比例分配名额,在本组或部门内按民主程序由教职工直接选举产生。凡是享有公民权的在编教职工均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代表实行任期制,一届一任,换届改选,可以连选连任。代表受原选举单位教职工的监督,必要时选举单位可以更换或递补代表。

      第九条 教代会代表享有以下权利:

      (一)在教代会上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有权按规定的程序,提出教代会议案和提案。

      (三)有权对教代会及其工作机构的工作提出批评和建议。

      (四)有权向有关部门反映教职工的要求和意愿,对学校有关部门的工作进行质询和批评。

      (五)因依法行使民主权利受到压制、阻挠和打击报复时,有权向有关部门申诉、控告。

      (六)因参加教代会活动而占用工作时间,其待遇不受影响。

      第十条 教职工代表应承担下列义务:

      (一)努力学习并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积极做好本职工作。

      (二)遵守和维护社会公德、职业道德,提高自身素质和参与民主管理的能力。

      (三)认真贯彻教代会的决议,积极参加教代会的活动,做好教代会安排的工作。

      (四)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三者的利益关系,密切联系教职工群众,广泛听取并如实反映群众意见,接受群众监督。

      第十一条 每次教代会召开时,可根据需要邀请校内外各方面同志作为列席代表或特邀代表参加会议,其人数应加以适当控制。列席代表、特邀代表有发言权,无选举权和表决权。

      第十二条 教代会每三年为一届,一般每学期召开一次,至少每年召开一次。必要时,根据三分之一代表要求或由学校工会委员会提出,经学校党支部批准,可召开临时代表会议。每次代表大会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代表出席才能举行。

      第十三条 召开教职工代表大会时,选举大会主席团主持会议。主席团成员应由学校各方面人员组成,具有广泛的代表性,其中教师应占多数。大会主席团负责处理大会召开期间事务,大会闭幕期间不能代行教代会的职权。

      第十四条 教代会的议题,应根据教代会的基本任务和教职工迫切关心的问题,在教代会职权范围内广泛听取教职工的意见,经大会主席团审核后,提请大会通过。每次大会应突出主题或重点,切实解决实际问题。

      第十五条 教代会以组或部门为单位建立代表小组。教代会根据需要可组织若干专门工作委员会,其任务是对教代会讨论的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提出建议,审核有关提案,检查有关部门贯彻教代会决议和处理提案的情况。

      第十六条 教代会的选举和表决,应充分尊重教职工代表的个人意愿,可视情况采用举手表决和无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选举、表决均须获得全体代表半数以上同意才有效。

      第十七条 教代会决议,应以书面形式明确表达教职工代表的意见和态度。决议的内容要符合党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要符合群众意愿和学校及教代会的权限。教代会决议,经大会通过后即生效。学校各级领导和教职工都必须执行教代会的决议。

      第十八条 学校工会委员会承担教代会工作机构的职责。教代会闭会期间,工会委员会应在党支部的领导和行政的支持下,紧紧依靠群众,做好下列工作:

      (一)会同有关部门共同做好会议筹备工作和会务工作。组织选举教职工代表,征集和整理提案,提出大会议案和主席团建议名单,经党支部批准,召开大会。

      (二)组织代表团及各专门工作委员会的活动,传达贯彻大会精神,督促检查大会决议及提案的落实。

      (三)遇有重大问题,可召集教职工小组组长或代表小组组长会议,提出建议,报请党支部审批。

      (四)向代表和教职工群众进行宣传教育,保障他们的民主权利,接受他们的申诉,并对代表进行培训。

      (五)处理教代会交办的有关资料建档工作及其他事宜。

    相关热词搜索:教职工 管理制度 出差

    • 范文大全
    • 说说大全
    • 学习资料
    • 语录
    • 生肖
    • 解梦
    • 十二星座

    推荐访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