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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年度市委传达学习〈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管理规【精选推荐】

    时间:2022-09-13 14:25:08来源:百花范文网本文已影响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2年度市委传达学习〈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管理规【精选推荐】,供大家参考。希望对大家写作有帮助!

    2022年度市委传达学习〈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管理规【精选推荐】

    市委传达学习〈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管理规6篇

    第一篇: 市委传达学习〈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管理规

    党政干部配偶子女投资入股经商办企业从业规定

      党政干部配偶子女投资入股经商办企业从业规定党政干部配偶、子女违规经商办企业,违反了党政干部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影响了党政干部的形象,容易滋生腐败。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中共湖北省纪委、中共湖北省委组织部《关于切实解决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和干部选拔任用方面突出问题的通知》(纪发[2019]15号)文件精神,进一步规范党政干部及其配偶、子女经商办企业的行为,制定本规定。

      一、党政干部要严格执行不得经商办企业和违规在企业兼职或从事中介活动谋取非法利益的规定。

      二、党政干部配偶、子女不准以任何形式参与矿山(煤、铜、锰、铁、陶土、河砂等采掘业)、民爆物资等经营活动。

      三、党政干部配偶子女不准在该党政干部管辖范围内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及相关代理、评估、咨询等有偿中介活动。

      四、党政干部配偶子女不准从事歌厅、舞厅、夜总会等娱乐业和洗浴按摩等行业的经营活动。

      五、党政干部的配偶、子女及配偶不准从事与该党政干部管辖业务相同或可能与公共利益发生冲突以及不符合规定的某些特种行业的经商办企业活动。

      六、党政干部不准为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提供便利和优惠条件。

      党政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近亲属从事宾馆、酒店、茶楼、美容美发等服务业的,该党政干部所在单位和直管单位的公务接待不得安排到这些场所进行消费。

      七、党政干部的配偶、子女及其配偶所办的宾馆、酒店、茶楼、美容美发室等营业性场所,发生卖淫、嫖娼、赌博等违纪违法行为的,除由公安机关实施处罚外,还要追究该党政干部的纪律责任。

      八、凡党政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从事经商办企业或投资入股办企业活动的,党政干部本人要作为重大事项按规定进行报告,并在民主生活会和述职述廉中说明,接受组织和干部群众的监督。

      九、中央和省制定的关于厅局级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配偶从事经商办企业活动的具体规定适用于我市党政干部。

    第二篇: 市委传达学习〈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管理规

    党政干部配偶子女投资入股经商办企业从业规定

    党政干部配偶子女投资入股经商办企业从业规定

    党政干部配偶子女投资入股经商办企业从业规定  

    党政干部配偶、子女违规经商办企业,违反了党政干部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影响了党政干部的形象,容易滋生腐败。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中共湖北省纪委、中共湖北省委组织部《关于切实解决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和干部选拔任用方面突出问题的通知》(纪发[20xx]15号)文件精神,进一步规范党政干部及其配偶、子女经商办企业的行为,制定本规定。  

    一、党政干部要严格执行不得经商办企业和违规在企业兼职或从事中介活动谋取非法利益的规定。  

    二、党政干部配偶、子女不准以任何形式参与矿山(煤、铜、锰、铁、陶土、河砂等采掘业)、民爆物资等经营活动。  

    三、党政干部配偶子女不准在该党政干部管辖范围内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及相关代理、评估、咨询等有偿中介活动。  

    四、党政干部配偶子女不准从事歌厅、舞厅、夜总会等娱乐业和洗浴按摩等行业的经营活动。  

    五、党政干部的配偶、子女及配偶不准从事与该党政干部管辖业务相同或可能与公共利益发生冲突以及不符合规定的某些特种行业的经商办企业活动。  

    六、党政干部不准为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提供便利和优惠条件。党政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近亲属从事宾馆、酒店、茶楼、美容美发等服务业的,该党政干部所在单位和直管单位的公务接待不得安排到这些场所进行消费。

      

    七、党政干部的配偶、子女及其配偶所办的宾馆、酒店、茶楼、美容美发室等营业性场所,发生**、嫖娼、赌博等违纪违法行为的,除由公安机关实施处罚外,还要追究该党政干部的纪律责任。  

    八、凡党政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从事经商办企业或投资入股办企业活动的,党政干部本人要作为重大事项按规定进行报告,并在民主生活会和述职述廉中说明,接受组织和干部群众的监督。  

    九、中央和省制定的关于厅局级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配偶从事经商办企业活动的具体规定适用于我市党政干部。  

    十、党政干部及其配偶、子女违规经商办企业的,党政干部的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应退出可能与公共利益发生冲突的行业,或者该党政干部辞去现任职务或组织责令该党政干部辞职、对其工作进行调整,或按有关规定给予该党政干部纪律处分。对党政干部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活动谋取利益的,一经查实,从严惩处。  

    十一、本规定适用于全市党委机关、人大机关、政府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人民团体、事业单位和中央、省在永单位的党员、干部。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的领导班子成员参照本规定执行。  

    十二、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中共津市纪委津监察局  

    20xx年8月18日  

    公司卫生标准

    公司卫生和绿化的好与坏,直接代表着公司的形象的管理水平,必须时刻保持环境优雅和卫生清洁。为此,特制定本制度。

    1、公司各部门室外卫生区由保卫科绘制“卫生区划分图”以书面形式统一划分;
    室内卫生由各部门自行负责;
    公司各个位置的厕所、洗刷、走廊、楼梯等公共地方,在单个部门内部的由相关部门负责清理,分布在二个部门以上公共位置的,由保卫科书面划分清理。

    2、公司各部门分管的卫生、绿化区必须在早晨点名之前高标准、彻底清理完毕。任何部门不准在点名之后打扫卫生、洗涮茶具、浇花等。

    3、负责清扫厕所和洗刷间的部门或车间,必须在点完名之后5分钟之内清扫完毕。

    4、卫生清理标准:

    (1)地面标准:无尘土、沙粒、纸屑,无污水、泥浆、痰迹等杂物。

    (2)绿化区标准:无杂草、杂物、无落叶。

    (3)窗户标准:玻璃光亮透明、无污点,窗台无灰尘,窗角无灰挂。

    (4)墙壁标准:无蜘蛛、蟑螂;
    墙角无灰挂,墙壁无残痕、无污染等。

    (5)室内物品标准:桌面整齐无杂物、无灰尘;
    日光灯无灰尘;
    卫生工具整齐地摆放在隐蔽位置;
    纸篓、报夹、椅子等物品摆放合理有序。

    (6)水池、便池标准:无污垢、尿锈、无异味,水嘴、水阀不跑、冒、漏、滴。

    5、清理卫生的用具、水桶、拖把等物品用完后要定位存放,具体定位规定如下:

    (1)办公楼物品定位:拖把放在制作的拖把架上,并在用完之后放好,毛刷、水管及铁筋挂在洗刷间的墙上,水桶放在下水道口处,笤帚挂在各室部的门后墙上,大扫帚放在楼梯底处.

    (2)各车间清洗厕所物品定位:拖把用完之后放在各车间的拖把架上,厕所用的水管放在各厕所一角墙上。

    6、在打扫厕所、洗刷间及室外卫生时,必须注意:

    (1)清擦厕所、洗刷间墙壁和隔板时用拧干水的半湿抹布,禁止直接用水冲洗(车间厕所除外),以免搞得到处是水渍。对于重点脏的部位,可用毛刷用力擦洗(如已干结的便渍、痰渍、污渍等)。厕所、洗刷间在清扫完毕前,必须用干拖把将地面的水渍拖干。

    (2)打扫各办公楼内厕所、洗涮间内的卫生时,用洗涮干净的半湿拖把拖地(半湿拖把以拧干提着走10-15米不滴水为标准)。

    (3)在洗涮间洗涮物品时,必须先将杂物倒入洗刷间设置的杂物桶内,严禁倒入水池,堵塞管道,洗涮完毕后,将水池部拭干净,并随手将水龙头关妥当,以不滴漏为准。

    (4)到厕所便后,一定将便盆冲洗干净,然后把水龙头关好,以不滴漏为准。

    (5)洗涮间、厕所内一切设施,人人有责爱护,谁损谁赔偿,如查不出损坏人,由当天清理负责人赔偿或负责修复。

    (6)提倡使用卫生纸上厕所,禁止使用报纸等容易堵塞厕所和影响人身健康的纸张。

    (7)负责打扫厕所和洗涮间的部门如发现管道堵塞、设施损坏,由负责清理部门立即组织疏通或维修。

    (8)浇花时如将水洒到盆外应立即拖干,花卉平时须加强管理,使花卉枝叶茂盛,生机勃勃,直观有美感。花草摆放要量足、定位、严禁空缺,不得摆有影响美化布局和环境的花卉。

    (9)分管室外卫生的部门,大面积用扫帚清扫,小面积特别是边角处用笤帚清扫,以保持地面卫生标准。剪草机剪过后的边角高草,必须剪完后12小时内用大剪刀清剪净。夏天7天左右、春秋15天左右连续不下雨,必须浇一次水,浇水时不得利用正常上班时间:窗户在风、雪、雨、雾天过后,要及时抹拭,保持标准要求。

    (10)雪天,各部门首先清理本部门卫生区积雪,清理时,将积雪均匀地铺到绿化带内(以不压坏花木为标准)。清理完本部门积雪后,积极帮助其他部门清理,不得有偷懒现象。

    7、违犯以上制度,每人每次给予罚款50元。

    医务人员参加学术活动和继续教育的规定

    医务人员参加学术活动和继续教育的规定  

    为规范医院医务人员参加学术活动和继续医学教育,特规定如下:  

    一、参加资格、次数及地点范围:  

    (一)各级继续教育项目及有学分的年会,限于职称晋升需要的医务人员,具体规定按浙江省继续教育委员会现行文件执行。  

    (二)医务人员每年只能报销一次学术活动经费。有论文交流的各专业学术组主委、副主委参加本专业组织的学术会议不受此限制。  

    (三)护师参加学术活动的地点限于本省内和上海;
    医、药、技和护理中级职称限于江、浙、沪;
    科主任、护士长、副高限于华东地区;
    正高、职能部门主任限于全国范围,在国外举办的专业会议需经院长特批。  

    (四)本院举办的继续教育项目,内容可兼顾的以参加本院学习为主,举办继续教育项目科室的项目负责人、主讲人不计入规定次数。

      

    二、下列学术活动(含年会)可不计入规定次数的费用开支:  

    (一)市级以上计划内课题,经费由课题支出。  

    (二)重点学科重点培养的由学科建设基金支出。  

    (三)医院重点发展专科培养由专科建设基金支出。  

    三、信息索取:  

    医教部负责收集本学年中各地举办的国家级及省级继续教育项目,有关内容在医院局域网上公布,供申请参加者选择参考,亦可直接到医教部查询。对全国性专业学术会议,鼓励医务人员积极投稿,凡被录取为大会发言的,可凭会议邀请函申请参会。学习通知分发到各科室主任,护理专业分发到护理部。

      

    四、申请、备案、报销:  

    外出学习的医、药和技类人员凭会议邀请函或会议通知,经所在科室主任同意后报医教部主任审批;
    护理人员由科室护士长同意后报护理部主任审批;
    医教部和护理部再分别报分管院长审批,其中科主任和护士长外出需报院长审批。护理人员待审批后到医教部备案。  

    (一) 费用由医院支付的,在符合第一、第二条后经本人填写外出学习申请表,并办理相关审批手续,方可填写学习回执。学习结束后凭会议邀请信及审批手续到财务部核准报销相关费用。  

    (二) 费用不需医院支付的,经本人申请、科主任批准后到医教部主任审批,可不计入规定次数。  

    (三)外出学习时,为保障医疗工作正常秩序,护理人员到护理部备案,其余医务人员到医教部备案,在征得同意后方能外出参会或学习。  

    五、传达学习与学分证备案:  

    学习回院后,科主任或护理部根据学习内容安排科内或向医教部申请全院性讲课,本人须将i类学分证及时送交医教部或护理部备案。  

     

    第三篇: 市委传达学习〈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管理规

    关于开展领导干部配偶子女经商办企业专项治理工作有关纪律规定摘编

    来源:   更新时间:2014-12-03 04:00:48

        更新时间:2014-12-03 04:00:48

    来源:    更新时间:2014-12-03 04:00:48

     一、《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有关规定:

    第五条  禁止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为亲属及身边工作人员谋取利益。不准有下列行为:

    (一)要求或者指使提拔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其他亲属以及身边工作人员;

    (二)用公款支付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以及其他亲属学习、培训、旅游等费用,为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以及其他亲属出国(境)定居、留学、探亲等向个人或者机构索取资助;

    (三)妨碍涉及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其他亲属以及身边工作人员案件的调查处理;

    (四)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其父母、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以及其他特定关系人收受对方财物;

    (五)默许、纵容、授意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其他亲属以及身边工作人员以本人名义谋取私利;

    (六)为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以及其他亲属经商、办企业提供便利条件,或者党员领导干部之间利用职权相互为对方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以及其他亲属经商、办企业提供便利条件;

    (七)允许、纵容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在本人管辖的地区和业务范围内个人从事可能与公共利益发生冲突的经商、办企业、社会中介服务等活动,在本人管辖的地区和业务范围内的外商独资企业或者中外合资企业担任由外方委派、聘任的高级职务;

    (八)允许、纵容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在异地工商注册登记后,到本人管辖的地区和业务范围内从事可能与公共利益发生冲突的经商、办企业活动。

    第十五条  本准则适用于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中县(处)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
    人民团体、事业单位中相当于县(处)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

    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含国有和国有控股金融企业)及其分支机构领导人员中的党员;
    县(市、区、旗)直属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的科级党员负责人,乡镇(街道)党员负责人,基层站所的党员负责人参照执行本准则。

    二、《〈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实施办法》有关规定:

    第三十八条  默许、纵容、授意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其他亲属以及身边工作人员以党员领导干部本人名义谋取私利的,依照《党纪处分条例》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处理。

    第三十九条  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为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以及其他亲属经商、办企业提供便利和优惠条件的,依照《党纪处分条例》第七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处理。

    党员领导干部之间利用职权相互为对方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以及其他亲属经商、办企业提供便利条件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理。

    第四十条  允许、纵容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在本人管辖的地区和业务范围内个人从事可能与公共利益发生冲突的经商、办企业、社会中介服务等活动,在本人管辖的地区和业务范围内的外商独资企业或者中外合资企业担任由外方委派、聘任的高级职务的,责令该领导干部予以纠正;
    拒不纠正的,责令其本人辞去现任职务或者由组织予以调整职务;
    不辞去现任职务或者不服从组织调整职务的,依照《党纪处分条例》第七十六条的规定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第四十一条  允许、纵容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在异地工商注册登记后,到该党员领导干部管辖的地区和业务范围内从事可能与公共利益发生冲突的经商、办企业活动的,依照本实施办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处理。

    三、《中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有关规定:

    第七十六条 党员领导干部的配偶、子女及其配偶,违反有关规定在该党员领导干部管辖的区域或者业务范围内从事可能影响其公正执行公务的经营活动,或者在该党员领导干部管辖的区域或者业务范围内的外商独资企业、中外合资企业中担任由外方委派、聘任的高级职务的,该党员领导干部应当按照规定予以纠正;
    拒不纠正的,其本人应当辞去现任职务或者由组织予以调整职务;
    不辞去现任职务或者不服从组织调整职务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第七十七条 违反有关规定从事营利活动,有下列行为之一,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
    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一)经商办企业的;

    (二)个人违反规定买卖股票或者进行其他证券投资的;

    (三)从事有偿中介活动的;

    (四)在国(境)外注册公司或者投资入股的;

    (五)有其他违反有关规定从事营利活动行为的。

    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其亲友的经营活动谋取利益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理。

    违反有关规定兼职或者兼职取酬的,依照第一款规定处理。

    第八十二条有其他违反廉洁自律规定的行为,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
    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四、中央纪委《关于“不准在领导干部管辖的业务范围内个人从事可能与公共利益发生冲突的经商办企业活动”解释》(中纪发[2000]4号):

    个人从事经商办企业活动是指个人经办或与他人合办私营经济组织;
    个人受聘担任私营经济组织的高级职务;
    个人进行有偿社会中介活动;
    个人在国(境)外注册公司后回国(境)从事经营活动等。

    “不准在该领导干部管辖的业务范围内从事可能与公共利益发生冲突的经商办企业活动”具体包括:

    (一)主管行业的部门和行政机构的领导干部,党委、政府领导班子成员中分管上述部门和行政机构的领导干部,其配偶、子女不准在该领导干部管辖的业务范围内,从事与该领导干部管辖的行业业务相同的经商办企业活动;
    不准与该领导干部管辖的部门、行政机构、行业内的机关、社会团体、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直接发生商品、劳务、经济担保等经济关系。

    (二)主管教育、文化、体育、卫生、民政等事业的部门和行政机构的领导干部,党委、政府领导班子成员中分管上述部门和行政机构的领导干部,其配偶、子女不准在该领导干部管辖的业务范围内,从事属于该领导干部管辖的部门和行政机构管理的经营性活动;
    不准与该领导干部管辖的部门和行政机构及其所属的机关、社会团体、事业单位直接发生商品、劳务、经济担保等经济关系。

    (三)除第一、二项以外的其他党政机关的领导干部,其配偶、子女不准从事向该领导干部管辖的业务范围内的党政机关、社会团体提供商品、劳务等经营活动;
    不准在该领导干部管辖的业务范围内从事由政府投资或审批的项目的投标、承包等活动。

    (四)领导干部的配偶、子女不准在该领导干部任职单位管辖的地区内从事营业性歌厅、舞厅、夜总会等娱乐业,洗浴按摩等行业的经营活动。

    (五)单位领导班子中的领导干部,其配偶、子女不准为该单位直接管辖的案件和具体事项提供有偿社会中介和法律服务活动;
    单位内设机构的领导干部,其配偶、子女不准为该内设机构直接管辖的案件和具体事项提供有偿社会中介和法律服务活动。

    这里所称的“社会中介和法律服务活动”,是指在会计师(审计)事务所、财会咨询公司、税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各种资产评估、价格鉴证、工程造价审计(审核、咨询)等机构中任职所从事的社会中介和法律服务活动。

    (六)上市公司的行业主管部门、上市公司的国有控股单位的主管部门、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领导干部,其配偶、子女不准从事上述部门、机构所管理的公司的证券交易活动。

    (七)不准从事其他可能与公共利益发生冲突的经商办企业活动。

                                                   (哈尔滨市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提供)

    第四篇: 市委传达学习〈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管理规

    领导干部配偶、子女经商办企业问题的表现形式和特点

    贺家铁;

    【期刊名称】《党政干部参考》

    【年(卷),期】2002(000)001

    【摘要】近几年来,领导干部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为配偶、子女经商办企业谋取非法利益的现象不断增多,已成为一些领导干部违纪违法的一个突出问题。一、表现形式一是当后台。领导干部的特殊身份和地位往往成为其配偶、子女所办企业的无形资本,领导干部则有意无意、自觉不自觉地充当了配偶、子女经商办企业的"保护伞"和"铁后台"。有的领导干部的配偶、子女经商办企业之所以能够心想事成、大发横财,主要是靠领导干

    【总页数】1页(P.27-27)

    【关键词】领导干部;商办企业;表现形式;配偶;子女;非法利益;突出问题;利用职权;违纪违法;无形资本

    【作者】贺家铁;

    【作者单位】;

    【正文语种】英文

    【中图分类】D2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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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中共司法部党组关于司局级以上领导干部配偶子女个人经商办企业的具体规定 [J],

    5.关于印发《中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党组关于厅局级以上领导干部配偶、子女个人经商办企业的具体规定》的通知 [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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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五篇: 市委传达学习〈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管理规

    关于治理党政干部及其配偶子女违规经商办企业问题的思考

      党政干部及其配偶子女经商办企业,由于信息的不对称和掌握资源与权力的不平衡,不仅会严重破坏市场经济法则,导致市场竞争的不公平,而且会严重导致腐败的滋生蔓延,影响党和政府的形象,损害国家、集体和群众的利益。治理党政干部及其配偶子女违规经商办企业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党政干部及其配偶子女违规经商办企业的主要表现形式
      党政干部经商办企业的主要表现形式:一是以党政干部自己的名义在工商、税务机关登记经营各类流通或中介实体或生产性企业。二是党政干部以配偶子女或亲戚的名义在工商、税务机关登记经商办企业。三是党政干部利用手中的职权或朋友、熟人关系入股经商办企业。
      党政干部的配偶子女违规经商办企业的主要表现形式:一是其配偶子女在事业单位工作,在工商税务机关登记经商办企业。二是其配偶子女虽无工作单位,在工商税务机关登记经商办企业,打着党政干部旗号或党政干部利用手中职权为其经商办企业提供方便。
      二、当前我县党政干部及其配偶、子女经商办企业的现状
      近年来,中央、省、市、县明确禁止党政干部经商办企业及其配偶子女违规经商办企业,以党政干部个人名义在工商税务机关登记经商办企业的基本上没有了。但是,隐形经商办企业的问题还存在。隐形经商办企业主要有以下三种情况:第一种是以配偶子女或亲戚的名义经商办企业。有的党政干部前些年一直在参与经办企业,随着中央、省、市相关规定的出台,便将工商、税务登记转移到配偶、子女或亲戚的名义上,但实际上企业的事情仍然由其决策。第二种是利用手中职权之便为其配偶子女经商办企业提供方便。如:有一党政领导干部的配偶没有工作,开了一个餐馆,他就把单位所有接待安排在自己配偶办的餐馆中去消费,一年下来接待费达15万元之多。第三种是合伙参股,投资经商办企业。有的党政干部以个人的名义入股,合伙参股,合作经商办企业,只出资不参加经营管理活动或者提供业务政策咨询,凭借参与股份从中分红利或索取劳务酬金、补助等。从所掌握的情况来看,我县党政干部的配偶子女有86人经商办企业,其中领导干部的配偶子女有19人经商办企业。
      三、治理党政干部及其配偶子女违规经商办企业的对策措施
      治理党政干部及其配偶子女违规经商办企业,合理划分政策界线是前提,抓好教育是基础,健全制度是关键,加强监督查处是保证。为此,我们认为应从以下四个方面着力:
      1、摸清家底,合理划分政策界线是前提。制发统一的《清理登记表》,层层签订《责任书》,由各单位“一把手”负责定期进行自查清理。对于领导干部已退出经商办企业的,要在媒体上进行公布,接受监督,看其是否真正退出,是否隐形经商办企业:一是从主体上鉴别。要看本人是否还存在继续参与生产经营和管理活动,是否还在利用职权帮助企业搞勾兑、拉关系、谋生意,在生产经营管理上是否还在发挥着决策者或者参与作用。二是从产权转移关系的实质来鉴别。看其是否与原来企业做到了彻底脱勾,着重要看是否“明转移,暗操作”等虚假交易问题。三是从利润分配的去向来鉴别。看其是否是最终获利者,同时要注意防止以股转债等形式参与企业分红。对于领导干部的配偶子女经商办企业的也要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的监督,看其是否违规:一是从企业经营的业务范围来看,是否与领导干部手中的权力有关,特别是要防止“靠山吃山,靠水吃水”。如不允许国土和建设部门干部的配偶子女涉足土地经营、矿产开采和房地产开发;
    应禁止煤碳部门干部的配偶子女涉足煤碳开采等等。二是从企业经营的领域来看,其经营活动范围是否在领导干部职权管辖的范围内。若领导干部的配偶子女在其他地方创办或经营与领导干部职权无关的实体,就不应认定为违规。三是从企业获利水平来看,其获利中是否高于平均利润水平,并且这种超额利润是因为利用领导干部手中的权力得来的。如,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办餐馆、搞酒楼,领导干部所在单位或下属甚至管理对象将其变成定点接待地,破坏市场公平竞争环境的行为应视为违规。
      以人为本,搞好教育是基础。要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党政干部学习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搞好正面典型教育,加强警示教育,引导党政干部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从思想上认识到违规经商办企业的危害性,增强廉洁自律意识和守法意识,主动退出利益格局,从根本上解决问题。要采取写出承诺或保证书,明确规定凡今后群众有举报,经调查属实后,一律责令辞去领导干部职务并辞去公务员身份等强硬措施进行震慑教育,杜绝隐形经商办企业行为。
      完善制度,强化管理是关键。要在严格执行现行关于公务员管理若干制度的基础上,进一步建立健全党政干部配偶子女经商办企业相关管理制度,要明确规定党政干部配偶子女经商办企业属个人重大事项,必须向组织汇报并征得同意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同时,要研究制定《党政干部家庭财产申报和公开制度》,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严禁公务员和党政干部经商办企业,严格考勤考核,坚决禁止停薪留职或留薪留职,使党政干部没有时间和精力去从事经商办企业活动。
      强化监督,严肃查处是保证。设立举报监督电话,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充分发挥组织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和人大政协监督的作用,加大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对群众反映较大、一时又难以查清是否在经商办企业或利用手中职权为配偶子女经商办企业提供方便的领导干部,可免去领导职务,减少利用职权谋取私利的条件和空间。对群众反映较大的、一时又难以查清是否在经商办企业或利用手中的职权为配偶子女经商办企业提供方便的实权部门干部可调整到其他权力因素较弱的部门工作。要坚决查处领导干部经商办企业和领导干部配偶子女违规经商办企业行为,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涉嫌违纪的,要给予纪律处分;
    对构成违法的,要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六篇: 市委传达学习〈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管理规

    领导干部配偶子女经商办企业情况申报表

    领导干部姓名

    工作单位及职务(含兼职)

    分管工作

    身份证号

    衣春生

    东北农业大学农学院党委书记

    党委

    配偶子女经商办企业情况

    关 系

    姓名

    身份证号

    企业名称

    经营范围

    注册地点

    注册

    资本

    (万元)

    投资

    金额

    (万元)

    所占

    份额

    (%)

    配偶子女从业情况(非经商办企业)

    关 系

    姓 名

    身份证号

    工 作 单 位

    现任职务

    单位性质

    夫妻

    宁永梅

    黑龙江龙沃工程机械有限公司

    财务总监

    私企

    父子

    衣宁

    美国宾夕法尼亚州立大学

    学生

    其他

    领导干部配偶子女经商办企业情况申报表

    领导干部姓名

    工作单位及职务(含兼职)

    分管工作

    身份证号

    邹德堂

    东北农业大学农学院院长

    负责全面工作

    配偶子女经商办企业情况

    关 系

    姓名

    身份证号

    企业名称

    经营范围

    注册地点

    注册

    资本

    (万元)

    投资

    金额

    (万元)

    所占

    份额

    (%)

    配偶子女从业情况(非经商办企业)

    关 系

    姓 名

    身份证号

    工 作 单 位

    现任职务

    单位性质

    夫妻

    赵宏伟

    东北农业大学农学院

    教授

    事业

    女儿

    邹佳男

    东北农业大学生命学院

    学生

    领导干部配偶子女经商办企业情况申报表

    领导干部姓名

    工作单位及职务(含兼职)

    分管工作

    身份证号

    潘俊波

    东北农业大学农学院党委副书记

    学生工作

    配偶子女经商办企业情况

    关 系

    姓名

    身份证号

    企业名称

    经营范围

    注册地点

    注册

    资本

    (万元)

    投资

    金额

    (万元)

    所占

    份额

    (%)

    配偶子女从业情况(非经商办企业)

    关 系

    姓 名

    身份证号

    工 作 单 位

    现任职务

    单位性质

    夫妻

    陈永红

    黑龙江省林业设计研究院

    纪委书记

    事业

    母女

    陈思潘

    哈尔滨市虹桥二小

    学生

    事业

    领导干部配偶子女经商办企业情况申报表

    领导干部姓名

    工作单位及职务(含兼职)

    分管工作

    身份证号

    杨德光

    东北农业大学农学院副院长

    科研

    配偶子女经商办企业情况

    关 系

    姓名

    身份证号

    企业名称

    经营范围

    注册地点

    注册

    资本

    (万元)

    投资

    金额

    (万元)

    所占

    份额

    (%)

    配偶子女从业情况(非经商办企业)

    关 系

    姓 名

    身份证号

    工 作 单 位

    现任职务

    单位性质

    夫妻

    李春梅

    东北农业大学财务处

    主任科员

    事业

    父子

    杨锡朗

    122中学

    学生

    领导干部配偶子女经商办企业情况申报表

    领导干部姓名

    工作单位及职务(含兼职)

    分管工作

    身份证号

    樊东

    东北农业大学农学院副院长/教授

    本科教学

    配偶子女经商办企业情况

    关 系

    姓名

    身份证号

    企业名称

    经营范围

    注册地点

    注册

    资本

    (万元)

    投资

    金额

    (万元)

    所占

    份额

    (%)

    配偶子女从业情况(非经商办企业)

    关 系

    姓 名

    身份证号

    工 作 单 位

    现任职务

    单位性质

    夫妻

    王婧琪

    哈尔滨市第一医院

    副主任护师

    事业

    父子

    樊星

    东北农业大学

    学生

    事业

    领导干部配偶子女经商办企业情况申报表

    领导干部姓名

    工作单位及职务(含兼职)

    分管工作

    身份证号

    武小霞

    东北农业大学农学院副院长

    学科、平台、协管研究生

    配偶子女经商办企业情况

    关 系

    姓名

    身份证号

    企业名称

    经营范围

    注册地点

    注册

    资本

    (万元)

    投资

    金额

    (万元)

    所占

    份额

    (%)

    配偶子女从业情况(非经商办企业)

    关 系

    姓 名

    身份证号

    工 作 单 位

    现任职务

    单位性质

    夫妻

    苏安玉

    东北农业大学资源与环境学院

    教师

    事业

    母女

    苏萌

    哈尔滨第三中学三年六班

    学生

    领导干部配偶子女经商办企业情况申报表

    领导干部姓名

    工作单位及职务(含兼职)

    分管工作

    身份证号

    李曼

    东北农业大学农学院副处级辅导员

    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及日常管理

    配偶子女经商办企业情况

    关 系

    姓名

    身份证号

    企业名称

    经营范围

    注册地点

    注册

    资本

    (万元)

    投资

    金额

    (万元)

    所占

    份额

    (%)

    配偶子女从业情况(非经商办企业)

    关 系

    姓 名

    身份证号

    工 作 单 位

    现任职务

    单位性质

    夫妻

    杨石穿

    东北农业大学学生工作处

    副处长

    事业

    母女

    杨首歌

    哈尔滨市虹桥二小

    学生

    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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