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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教育系统可视有感整治推进工作汇报

    时间:2022-12-26 14:10:09来源:百花范文网本文已影响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教育系统可视有感整治推进工作汇报,供大家参考。希望对大家写作有帮助!

    教育系统可视有感整治推进工作汇报

    教育系统可视有感整治推进工作汇报4篇

    【篇一】教育系统可视有感整治推进工作汇报

    宾县教育系统法制教育工作汇报

    我们宾县教育系统“五五”普法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在县人大重视和监督下,在市局、县依法治县办公室的关心和指导下,认真贯彻依法治理,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的基本方略,坚持实施一把手工程,采取有力措施,积极组织广大教职工和青少年学生参加“五五”普法学习教育活动,做到学法、知法、懂法、守法,使广大师生普遍增强了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促进了学校管理的法制化、科学化和规范化,为教育改革和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法制环境。

    一、加强领导,明确任务,确保普法教育活的深入开展

    一是提高认识,把普法工作当作一件大事来抓,纳入整体规划,摆上重要工作日程,做为一把手工程。每学期开始,我们都要根据“五五”普法规划,结合实际制定年初(或学期初)的法制教育活动方案。每个年初,教育局都要召开党政领导班子会,研究新一年普法工作,审议年度普法计划,明确新的一年普法工作目标、内容和工作任务,接着要召开全县中小学校长会议,部署工作任务,把普法工作用签定目标责任状的办法给予工作上的保证。

    二是领导干部带头学法讲法,增强领导意识,提高执法水平。年初,确定了局领导班子成员讲法任务,编写讲稿,着重围绕教育法律法规进行讲解。教育局局长徐新军、主管普法工作副书记戴国栋带头学法、讲法,班子成员都根据自己所负责的工作,讲解相关法律法规。局执法股室围绕行政执法责任要求,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能力。

    三是发挥领导职能作用,形成党、政、青、妇齐抓共管的局面。各校都有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工作有专人负责。围绕学校法制教育工作,落实各项工作任务,做到法制教育活动同学校的德育工作结合起来,同落实教育局年度创建"平安校园"活动结合起来,同推进法制化学校建设工作结合起来,同学校的日常其他活动有机结合起来,同对师生遵纪守法教育、安全教育结合起来。“六个结合”使各部门法制教育的作用得到发挥。

    二、采取多种形式开展校园法制教育活动。

    近年来,我们紧紧围绕中宣部、教育部、司法部关于加强中小学生法制教育意见,全面落实"五五"普法规划,全方位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通过多种具体的有效活动,创新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形式,搭建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载体,扩大教育法制宣传的社会影响,逐步提高教育工作者和中小学生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为创建平安和谐校园、办好人民满意教育做出了贡献。我们的工作经验在去年10月16日市法律进学校工作推进会上进行交流,得到与会领导的好评。县法制办在今年9月份的《依法治县工作动态》报道了宾县教育局采取多种形式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情况。具体做法是:

    一是充分利用校园广播、板报、橱窗等宣传工具,宣传法制教育、创建平安内容。具体要求:各校每月办1期专题板报或橱窗,每周办1次校园广播专题节目,在醒目的地方悬挂宣传条幅,向家长印发宣传品或致家长一封信。能够办校报的学校可在每期里开辟法制教育专栏。通过多种宣传工具和宣传手段,积极营造法制教育、创建平安校园活动的浓烈氛围。县直初高中都办了双周刊的校园小报,设有普法栏目,每期刊都有法律常识。大千中学的“每周一法”对学生法制教育更有益处。

    二是上好法制教育课,充分发挥课堂在法制教育中的主渠道作用。我们根据教育部、司法部、中央综治办、团中央《关于加强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工作的若干意见》,逐步将法制教育纳入教学大纲,纳入教学计划,真正做到计划、教材、课时、师资"四落实"。根据上级有关要求,中小学每月可设一节法制教育课,通过品德课、初中思想品德课和高中思想政治课,以及班团队会、地方课课时完成。同时,要在相关学科教学过程中渗透法制教育内容。教材暂时由学校根据品德课、初中思想品德课和高中思想政治课相关法制教育内容,结合青少年实际确定。为便于检查落实情况,教师要单独编写教案。教育局将检查法制课"四落实"情况,并列为教学考评内容。

    三是以开展法制教育宣传月活动为契机推动普法工作,从2003年开始,我们结合创建“平安校园”活动,每年的五月份在全县中小学开展了法制教育宣传月活动,宣传教育相关法规,宣传法制教育工作先进典型。各校利用校园广播、板报、橱窗等宣传工具,形成法制教育宣传氛围。活动月中,各校请法制副校长做报告,说案讲法。各校还组建了宣传小组,利用课余时间去街道、村屯宣传法律法规。我们按照五月活动月要求,在全县中小学校开展了法律知识答题活动,以《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为主要内容,从《宪法》常识、未成年人基本权利、行为规范、自我保护等方面进行答题,并要求在教师,在家长指导下进行。这不仅使学生受到了一次深刻的法律知识教育,也使教师、家长对担负教育的责任和义务更为明确、责任意识更加增强。

    四是认真开展"带法回家"活动。根据依法治县办公室、县教育局、县司法局关于在全县中小学生中开展"带法回家"活动的实施意见,积极组织学生、学生家长参加带法回家活动。首先从宣传工作入手,创造“带法回家”活动氛围。各校利用宣传工具宣传有关法律法规,宣传带法回家活动的意义和法制教育内容。学校还向社会发放宣传单、致家长一封信、组成宣传队到大街小巷、张贴宣传标语等多种形式进行宣传,使这次活动家喻户晓,使家长自觉主动支持活动,积极参与到活动中来。第二、学生把法律带回家中。各校以国家《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义务教育法》《食品卫生安全法》《国防教育法》等常用法律法规知识为重点内容,有计划、有重点在每周里确定1-2条法律问题,由学生和学生家长共同完成。为了不流于形式,学校有针对性确定法律问题,特别是家长关心的问题,家长要做到的问题。比如,家长在义务教育法中要尽到什么责任,采取哪些措施预防青少年犯罪,未成年人受到哪些法律特殊保护等等。家长对活动非常满意,主动找资料,请教他人,认真完成法律作业。在带法回家活动中,教育局将结合教育实际,通过学校、家庭、社会三方面学法互动,解决三个实际问题:一是加强《义务教育法》的学习和宣传,使家长进一步明确义务教育的责任,保证子女读完九年义务教育。二是加强《未成年人保护法》的宣传和学习,使社会各界人士、各部门都来关心和重视未成年人的成长,为他们创造良好的身心发展环境。三是加强《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学习和宣传,用触目惊心的案例教育家长,让家长认识到责任的重大,增强家长教育和管理子女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带法回家活动,对加强学校法制教育工作,提高全县中小学生和家长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构建平安和谐校园都将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五是开展法制手抄报展评活动。全县三年级以上的学生,每人和家长一起完成一份法制宣传教育手抄报。班级、学校、教育局层层评选,在2008年9月上旬参加全县手抄报展评。县城各校积极组织学生参加。学生制作出一张张内容丰富、形式新颖、品位高雅的优秀作品。170多名同学获奖。10月14日,获奖作品在宾县法律广场展出,县领导参加了颁奖活动,对作品给予高度评价。

    六是积极调动社会力量,形成校内外法制教育互动局面。去年10月19日,由宾县依法治县工作领导小组牵头,县委宣传部、县委政法委、县教育局、司法局、公安局、文体局、团县委、县妇联、县总工会等部门共同举办了庆祝十七大宾县中小学生"学法、守法、从我做起"主题演讲演唱暨万人签名活动。活动中,学生代表宣读了"学法、守法,从我做起"倡议书,万名中小学生在誓做守法小公民的百米长布上签名,县城中小学校用演讲、诗歌朗诵、文艺表演等形式宣传法律法规,表达学法守法决心。宾县依法治县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主持这次活动,主办部门的主要领导参加了这次活动,省市法治工作领导应邀参加了这次活动,他们也在百米长布上签名,观看了学生表演的节目。市县新闻部门及时给予了宣传报道。县委宣传部、依法治县办、教育局、司法局联合印发了《关于“法律进学校”活动实施方案》,不断推进法律进学校工作的开展。我们积极开展“警校共建”活动,稳定校园秩序。近年来,我们始终坚持开展“警校共建”活动,每学期,学校都要把民警请来给学生和教师讲课,主要讲“交通法规”、“治安条例”、“消防法”等有关法规,并帮助学校健全各种安全制度,协助学校抓好治安工作。通过法制副校长的配备,这项工作得到加强。去年秋季开学初,教育局与交警队在宾县七小学召开交通安全现场会,局长徐新军、交警队领导在会上讲话,新甸、二小等学习在会上介绍学习宣传交通法律法规、强化交通安全、推进校园平安创建活动深入开展工作经验。由于“警校共建”制度的有力实施,使各校周边秩序井然,多年来,学校基本上无火灾、无盗窃、无刑事案件、无交通事故。

    七是树立和表彰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的先进典型。各校在活动中不断总结经验,大力宣传表扬学法用法、遵纪守法先进人物和事迹,引导和鼓励广大师生积极参加法制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形成"五五"普法热潮。教育局今年部署了评选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先进集体和评选"学法用法、遵纪守法好少年"活动。拟定11月份,将表彰一批法制教育工作先进集体,将授予一大批中小学生为"学法用法、遵纪守法好少年"光荣称号。

    三、结合实际进行法制教育,推进教育事业的向前发展。

    我们主要抓了以下几项工作:

    (一)认真贯彻《义务教育法》,“两基”成果显著。我们把《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规,印发到学生家中,有的学校组成宣传队到街区和村屯进行宣传,达到家喻户晓。我们根据法律规定,为学生办理入学法律公证,执法小组依法强制辍学生返校,依法控辍工作力度加强。中学生辍学率为2.7%,小学为0.7%,都控制在国标之内。

    (二)深化教育内部改革,依法治理见成效。几年来,我们根据教育工作的需要,加大了教育内部管理体制改革,在改革中建立健全了管理制度。首先,在中小学普遍实行了“校长聘任制、教师聘任制、岗位目标管理责任制和结构工资制”,从而增强了全体教职工的法制观念和竞争意识,也增强了工作责任感和使命感。第二,在教师中贯彻落实《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全面提高教师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文化素质和心理素质,为实施素质教育提供可靠的保证。第三,在学生进行普法教育中,注重了德育教育,以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教育为主旋律,贯彻中小学生守则和行为规范,结合实际情况,形成“一日常规”,对学生进行养成教育,使学生的文明素质不断提高。

    (三)贯彻《教师法》,实施申诉制度,保障教师合法权益不受侵害。我们在组织教师学习《教师法》中,让教师明确教师申诉是《教师法》赋予了的权利,并且明确教师要在法律规定范畴内进行诉讼活动。教育局通过两种渠道与教师沟通,一条是信访渠道,教育局主要领导、主管领导设立周一、周三接访日,认真接待教师的申诉请求,并责令主管部门负责解决。另一条渠道是纪检部门,纪检领导随时接待教师上访,涉及领导侵害教师的行为,纪检部门认真追查领导责任,事实清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去年,某学校领导在评定职称工作中,侵害了教师合法权益。教育局依法处理问题,不仅使该教师合法权益得到保护,并把该校校长给予校长撤职处分。今年,评定职称工作上访案件明显下降。今年,接待教师维权上访21次,每件都有着落,达到教师满意,维护教育的稳定局面。

    (四)加强民主管理,完善权力约束机制。首先,我们注重改革工会组织形式,发挥教育工会的维权作用。根据《工会法》规定的基本法律原则,在完善以中心学校为单位成立工会工作委员会的基础上,加大教育工会职能,使教育工会真正能够成为教师利益的代表;
    第二,健全学校教代会制度,发挥教代会的民主管理职能。坚持校长向教代会报告工作制度和学校重大事项提交教代会审议或讨论通过,落实好教职工对学校管理的知情权和参与权;
    第三,完善校内管理体制,建立管理者(特别是校长)权力监督与制约机制。通过党政工联系会议制度、服务承诺制度、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制度、民主评议干部制度等,确保学校管理者在法律法规赋予的权限范围内行使其权力。

    (五)依法治理校园周边环境有收获。为了保证良好的教学秩序,我们进行了校园周边环境治理。配合工商、公安部门取缔了校门前的摊床、取缔了离校近,对学校有影响的“三厅一室”(舞厅、放像厅、游艺厅和台球室)。今年,我们重点开展了远离网吧、远离乱花钱、远离不良习惯“三远离”活动,特别是教育学生远离网吧,配合公安、文化、工商等部门两次到网吧检查,按教育局要求,每校向家长致一封公开信,讲网吧对未成年人的危害,请家长能够主动配合。还请电视台到各校把活动进行宣传报道,现在收到了较好的效果。我们始终注意加强对学生学习、生活和各项活动的管理,指导学生积极参加有益的社会活动,告别“三厅一室”和黄赌毒,净化学生心灵,使学生身心健康得到发展。

    四、建设一支法制教育工作队伍,发挥其骨干带头作用。

    在“五五”普法工作中,我们每年都举办骨干培训,培训重点对象中包括普法“宣传员”、“报告员”、“辅导员”、“讲师团”成员、党支部成员、政教主任、团书记和局机关全体干部。几年来,我们先后请县法院同志讲《赔偿法》和《行政诉讼法》,请教育科研所研究人员讲《义务教育法》和《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请督导室领导讲《教育法》和《教师法》,请市教院领导和教授系统讲授教育法规。参加培训的包括中小学校长,人数达700多人次。

    五、创建法治化管理示范校工作正稳步推进。

    “五五”普法以来,我们在抓依法治校、法制教育、行政执法等工作的基础上,逐步向规范化、制度化、经常化的轨道上迈进。去年,我们制定了创建法治化管理示范校工作方案,并以高中宾县二中、初中大千中学、小学宾县二小学为典型推进工作,获得了好的工作经验。我们又按照市委依法治市办公室、市教育局要求,制定了《宾县创建法治化管理示范学校工作活动方案》,明确标准,印发了市评估细则,制定了工作推进表,使学校有章可循,并按县创建方案要求组织实施,按创建标准努力达标,按创建细则检查、改进和完善创建工作,把创建工作切实落到实处。

    今后,我们将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针,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精神,积极开展学校法制教育活动,加强学校法制建设工作,创建民主、和谐、平安的校园环境,为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而努力。

    宾县教育局

    二○一○年九月三日

    【篇二】教育系统可视有感整治推进工作汇报

    深入推进教育系统反腐倡廉建设

    为教育事业科学发展提供服务保障

    ——在2010年全省教育纪检监察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尉 纬

    (2010年3月24日)

    同志们:

    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认真学习贯彻十七届中央纪委第五次全会、国务院第三次廉政工作会议、省政府廉政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省纪委八届八次全会和全国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回顾总结2009年教育纪检监察工作,研究部署2010年主要工作任务。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党组对这次会议高度重视,省委常委、副省长、省委教育工委书记陈桦同志会前专门听取会议筹备情况汇报,专题研究会议召开的议程、任务及相关事项,对推进2010年教育系统反腐倡廉建设提出明确具体的要求。省委教育工委副书记、教育厅厅长鞠维强同志将在会上作重要讲话,我们要认真学习领会,抓好贯彻落实。省纪委常委沈山煌同志莅临这次会议,体现了省纪委、监察厅对教育系统反腐倡廉建设一贯的关心、重视和支持。下面,我讲三个问题。

    一、2009年工作回顾

    过去的一年,我省教育纪检监察工作在省纪委、监察厅和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党组的领导下,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整体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深入开展政风行风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思路更加清晰、职责更加明确、措施更加有力、成效更加明显,为我省教育事业科学发展提供了有力的纪律保证。

    (一)突出责任意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得到有效落实。中央纪委第三次、四次全会、国务院和省政府廉政工作会议、省纪委八届五次、六次全会和2009年全国教育纪检监察工作会议召开后,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党组及时召开全省教育纪检监察工作会议,统一思想认识,全面部署工作任务,确保中央和省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总体部署在教育系统的贯彻落实。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党组高度重视教育系统反腐倡廉建设,把推进惩防体系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作为一项政治任务,融入教育事业科学发展各项工作。省委常委、省政府副省长、省委教育工委书记陈桦同志坚持每月听取一次党风廉政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分析形势,提出思路、措施和要求,跟踪督促检查工作任务落实;
    参加全省教育系统纪检监察工作会议,对反腐倡廉工作作出具体部署;
    做到对反腐倡廉重大问题亲自批示、对反腐倡廉重要工作亲自部署、对反腐倡廉重要案件亲自督办,2009年仅信访件及违纪违法线索批办就达29件。教育厅党组强化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厅长与副厅长、副厅长与分管处室、直属单位负责人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认真开展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监督检查,连续两年召开全省教育系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情况点评会进行点评。及时组织全省教育系统学习贯彻中央和省委关于反腐倡廉建设的部署精神,各级党政领导班子及其成员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自觉性不断提高,“一岗双责”的意识明显强化。经组织检查和分析统计,全省教育系统县级以上教育行政机关以及省、设区市属学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总体落实有效,教育系统反腐倡廉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进一步健全完善。

    (二)突出工作重点,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有力推进。各地各高校紧紧抓住教育、制度、监督三个关键环节,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工作规划》、省委《实施办法》和教育系统《实施办法》,有力有效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在教育方面,持续开展廉洁自律“五个一”活动,举办高校反腐倡廉专题教育讲座,加强对教育系统党员干部的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和警示教育。各地各校建立反腐倡廉宣传教育联席会议制度,充分利用教育网、校园网、电台广播、宣传栏,深入开展反腐倡廉宣传教育;
    按照省委《实施办法》关于加强学校廉政文化建设的要求,全省2.23万所学校以推进“廉洁教育进校园”活动为载体,开展读书征文、书画展览、主题研讨、志愿服务、社会调查等活动,加强廉政文化和反腐倡廉研究,有力促进了学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在制度方面,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先后出台8份反腐倡廉文件。制定《福建省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突出招生考试、基建工程、物资采购、科研经费、职称评审、学科遴选等六项重点,形成用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管理体制和机制;
    出台《福建省高等学校基本建设管理监督暂行办法》和《福建省高等学校科研经费管理暂行办法》,从组织领导、制度执行、管理职责、纪律与监督等方面进一步规范高校基本建设和科研经费管理;
    制定《福建省校务公开工作实施意见》,完善校务公开工作点评和通报制度,试行校务公开内容季报备制度和社会评议制度,明确校务公开工作责任追究,推进校务公开工作向纵深发展。在监督方面,认真落实党内监督制度,2009年省教育厅开展领导干部任前谈话25人、诫勉谈话12次,委厅领导干部全部参加述职述廉,监督措施在落实中进一步完善。省教育纪工委制定《福建省教育系统开展推进惩防体系建设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工作方案》,将主要工作任务量化细化成具体项目,并由委厅领导带队进行检查、开展点评。从检查的11所省属高校和7所厅属学校情况看,对照60个重点检查项目进行评分,89%的受检学校达到“好”的等级,惩防体系建设呈现良好发展态势。

    (三)突出攻坚克难,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取得重大进展。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教育纠风工作,省委常委、省政府副省长、省委教育工委书记陈桦同志多次就治理教育乱收费作出批示、提出要求。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按照省领导的指示和要求,坚持把治理教育乱收费作为办人民满意教育的民生工程,相继召开全省教育纪检监察工作会议、全省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和省治理教育乱收费厅际联席会议,对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进行动员部署。加强与纠风、监察、物价等部门联系和配合,指导和协调各地各校落实治理教育乱收费各项工作任务。认真开展创建教育收费规范校(单位)和教育收费示范县、规范县(市、区)活动,全省检查验收“示范县”23个、“规范县”57个、“规范校”6468个。继2008年下发十个规范教育收费、严肃收费纪律的文件后,2009年制定《福建省教育收费规程》、《关于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阶段借读生接收工作的通知》和《关于规范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教辅材料征订发行管理工作的通知》等5份文件,教育收费进一步规范。深入开展治理教育乱收费集中整治活动,组织50个调查组跨地市交叉检查,对违规收费的21所学校,按照一案一函一处理的原则,向有关设区市教育纪工委提出处理意见,督促违规学校限期整改。全省共组织县级以上检查组461个,检查各级各类学校7451所,发现违规收费学校159所,自查自纠和查处乱收费714万元,已清退违规收费666.48万元;
    调查处理乱收费案件76件,其中省教育纪工委直接督办9件,撤职校长5人。组织政风行风监督员并邀请省行评代表,深入全省9个设区市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从行风评议、专项检查及全国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专项督查组对我省检查的情况看,我省教育收费政策体系逐步完善,学校收费行为基本规范,教育系统乱收费不正之风得到根本遏制,实现“四个明显下降”和“二个明显提高”,即群众对教育乱收费的举报量明显下降、教育收费政策咨询量明显下降、查处违规收费金额明显下降、查处乱收费违纪案件比例数明显下降,学校依法依规收费意识和人民群众对教育规范收费的满意度明显提高,基本实现了治理教育乱收费的预期目标。

    (四)突出有效监督,教育专项执法监察职能进一步发挥。各级教育纪检监察机构认真履行职责,采取多种措施,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确保中央、省委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加强对新增中央和地方投资项目的监督检查,组织开展中央、省关于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截留挪用、挥霍浪费等行为,确保中小学危房改造、中等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原苏区初中校改建工程等项目按时顺利推进。加强招生和考试监察,组织对2009年普通高考自主命题全过程监督,加强对研究生考试、普通高考、自学考试、高中会考等各类国家、省教育统一考试考风考纪的督查,推动高招平行志愿改革,加强招生工作监察,维护招生考试公平、公正、公开。2009年我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违纪舞弊率明显下降,仅为0.12‰,继续保持全国较低水平,社会各界和学生家长比较满意。加强内部审计监督,重点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基建修缮审计、“小金库”专项治理、高校财务检查等工作,清理“小金库”金额709万元,完成内部审计项目2862项,审计金额58.44亿元,提出审计建议1161条,促进增收节支1.74亿元;
    督促部分高校做好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的整改,有效发挥了内部审计的“免疫系统”功能;
    组织内部审计人员后续教育培训180人次。加强专项监察,开展在全省村主干中录用公务员考试命题、面试专项监察和农村教师公开招聘命题工作监察等,开展第24届福建省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监察工作,对初高中新课程管理系统硬件、福建省小学电子学籍管理系统招投标,以及全省校方责任保险等招投标过程进行监督,确保招投标工作程序规范、公平公正。

    (五)突出从严执纪,查处违纪违法案件力度进一步加大。认真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工作和信访分析、核查和跟踪督办,妥善化解矛盾纠纷,促进教育和谐稳定发展。省教育厅纪检组监察室2009年受理群众信访件834件,已办结831件,其中领导批办件364件;
    初核违纪线索25起,转立案11件,协助省纪委查处一批案件,处分处级干部7人,涉及金额405.176万元,挽回直接经济损失316.0495万元。全省教育纪检监察机构立案调查261件,结案260件,涉案321人,受党政纪处分338人,移送司法机关9人,查处的违纪案件数比2008年增加39%,涉及违纪违法金额490.5354万元,查办案件的综合效应进一步发挥。

    (六)突出主题实践,教育纪检监察干部素质得到新提升。按照中央纪委和省纪委的统一部署,全省教育纪检监察机构在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同步开展了“做党的忠诚卫士、当群众的贴心人”主题实践活动。坚持以主题实践活动为载体,深入学习王瑛同志先进事迹,组织纪检监察干部参加中央、省纪委组织的各种业务培训和专题学习,选派干部挂职锻炼,教育纪检监察干部理论和专业知识水平不断提高。充分认识并切实提升高校纪检监察工作的地位和作用,出台《关于高等学校党委常委(委员)、纪委书记在党委班子成员中排序的意见》,全省公办高校已全部落实。积极探索教育系统推荐选拔优秀纪检监察干部办法,教育系统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得到调整充实,高校纪委书记的配置工作有序推进。总体上看,过去的一年,全省教育系统广大纪检监察干部以更加拼搏的精神、更加务实的作风,致力推进教育系统反腐倡廉建设,付出了艰辛努力、树立了良好形象、取得了显著成效。实践证明,教育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是一支素质高、能吃苦、不断开拓创新的队伍,是一支领导和群众信赖的能服务和保障教育改革发展需要的队伍。借此机会,我向在座的各位同志并通过你们向全省教育纪检监察干部致以崇高的敬意和诚挚的问候!

    回顾总结过去一年的工作,主要有以下六点体会:第一,必须始终坚持党的领导、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认真执行中央、省委和省纪委、省委教育工委反腐倡廉的指导思想、路线方针政策和工作部署,把纪检监察工作主动融入各项教育科学发展事业,这是做好教育系统反腐倡廉工作的基本前提;
    第二,必须始终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在解决教育系统突出问题上抓出成效,切实维护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这是推进教育反腐倡廉建设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第三,必须始终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坚持整体推进和重点突破相结合,紧紧依靠各级党员干部和广大师生,积极构建具有教育系统特色的开放的、动态的、创新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这是确保教育反腐倡廉建设取得实效的重要保证;
    第四,必须始终坚持求真务实、改革创新,积极探索适应新形势新任务发展需要的思路和举措,把加强思想教育和健全管理制度紧密结合,不断完善源头治理的制度措施,这是推进教育反腐倡廉建设的不竭动力;
    第五,必须始终坚持统筹协调、密切配合,充分调动相关单位和业务部门的力量,增强整体工作合力,这是推动教育反腐倡廉工作深入开展的重要条件;
    第六,必须始终坚持从严治党、严肃执纪,持续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这是推进教育反腐倡廉建设的有效手段。

    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必须清醒地看到,当前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仍存在一些问题,特别是随着海西教育事业改革发展的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面临许多新情况、新问题,反腐倡廉形势依然严峻、任务依然艰巨。个别学校、个别领导对推进惩防体系建设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仍未落实到位;
    一些反腐倡廉制度或政策不够落实,特别是高校在执行财经制度和政策方面仍然存在一些突出问题;
    治理教育乱收费虽然取得转折性进展,但成果还比较脆弱,稍不注意还容易出现反弹;
    教育违纪违法案件在一些领域仍时有发生,案件查处力度仍需加强。我们要从保障和促进教育事业科学发展、办人民满意教育的高度,充分认识教育系统反腐倡廉建设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以更加坚决的态度、更加有力的措施、更加务实的作风,持续推进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二、2010年主要任务

    2010年,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总的要求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中央纪委、省委、省政府和教育部关于反腐倡廉的决策部署,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着力加强学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着力加快推进惩防体系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着力解决学校现代化管理、师德师风建设、学生教育管理存在的突出问题,坚持改革创新,加快健全制度,强化监督检查,深入开展反腐倡廉各项工作,为推进教育事业科学发展、办人民满意教育提供坚强有力保证。今年要重点抓好以下六项工作:

    (一)强化监督检查,保证中央省委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加强对中央和省委关于教育事业科学发展重大决策部署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是教育纪检监察工作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重要体现。各级教育纪检监察机构要紧紧围绕教育改革发展大局,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优势,加强与相关部门配合,增强监督的合力和实效,督促领导机关和党员干部严明党的纪律,坚决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教育改革发展各项重大决策部署,确保政令畅通。一要严明党的政治纪律。教育系统承担着教书育人的重任,是党的意识形态的重要阵地,严明党的政治纪律更具有特殊意义。各级教育纪检监察机构要积极协助党委深入开展政治纪律教育,促进广大党员干部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忧患意识,始终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加强对政治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严禁发表同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相背离的言论,决不允许编造和传播政治谣言,决不允许参与非法组织和非法活动,维护党的团结统一。要坚持党的宗教政策,加强党的宗教政策宣传教育,引导师生正确看待和对待宗教问题,坚持教育与宗教相分离的原则,加强各类宗教活动的管理,绝不允许利用宗教干预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共产党员不得信仰宗教,不得参加宗教活动。对学校党员师生组织或参与宗教活动,如坚持不改的要劝其退党,教师校内组织学生参与宗教活动或吸收发展宗教组织成员的要劝其辞职或予以辞退。二要维护教育系统稳定。建立健全舆情信息长效工作机制,及时掌握思想理论动向和校园舆情动态,及时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有效疏通舆情信息表达渠道,把不稳定因素解决在萌芽状态。各地各校既要积极引导教师群体合法合理表达诉求,也要强调纪律的约束力,教师不得以任何理由罢课、不上课,如发现要严肃处理,特别是对串联鼓动的组织者,要从重从快处理,触犯刑律的,要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对一般参与者,要依纪依法追究纪律责任、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或组织处理;
    对其他盲从人员,要加强教育,加强管理,并根据情节给予效能告诫等处理。三要积极开展专项检查。要继续抓好中央、省委扩大内需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快推进校园安全工程建设、中小学危房改造、中等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原苏区初中校改建工程等项目建设,努力实现项目工程安全、资金安全、干部廉政安全;
    要重点抓好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各项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严禁挤占、挪用、截留、平调教育经费;
    要全力抓好学校生均经费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会同教育督导部门对全省学校逐校评估,收集统计相关数据,如实向省财政部门提供并提出建议,保证教育经费足额及时拨付到位;
    要着力抓好对高校奖助学金发放及中职生免学费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严防虚报冒领和吃“空饷”等问题的发生,严肃查处套取国家教育资金等违纪违法行为,确保中央各项惠民政策落到实处。今年中央将加大对各地落实扩大内需政策及具体项目的审计力度,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积极配合国家审计署等部门对我省“初中校工程”及中职基础能力建设项目的专项审计。四要巩固专项治理成果。去年省教育厅部署开展高校财务检查等工作,各高校要在自查的基础上,对存在问题认真抓好整改。各地要组织开展高校财务、治理“小金库”工作“回头看”,继续开展专项检查,着力在健全长效管理机制上下功夫,促进高校财务管理规范,巩固“小金库”专项治理成果;
    要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的实施意见,全面排查工程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完善管理制度,加强监督管理。教育部将制定规范高校基建工程管理和物资设备采购招投标的宏观指导意见,省教育厅计划制定《福建省高校物资采购管理监督办法》,各地各校要依据下发的文件,结合实际建立和完善相关制度,加强监督管理,促进教育系统基本建设和物资采购工作高效、安全、廉洁。

    (二)强化作风建设,着力促进领导干部廉洁从政从教。中央纪委五次全会对加强作风建设、促进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等作出了具体部署,近日又颁布了《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详细规定了领导干部从政行为八个方面的“禁止”,并具体列出52种“不准”行为。各级教育纪检监察机构要认真组织学习,切实按照中央提出的要求,着力解决教育系统党性、党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以优良的党风政风促行风校风。一要全面深化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加强教育是反腐倡廉的基础性工作,省教育厅将根据中央纪委等六部门下发的《关于加强廉政文化建设的意见》精神,制定关于加强教育系统廉政教育的文件,把反腐倡廉教育纳入教育系统党校、团校和干部培训必学内容,并提出具体明确要求,建立宣传教育长效机制。各地各校要认真贯彻意见精神,继续深入开展廉政文化进校园活动,加强学校廉政文化研究,努力培育廉政文化精品,扩大校园廉政文化建设的影响力和教育面。积极开展岗位廉政教育,加强对重要岗位、重点部位工作人员法律法规、财经纪律等教育,增强拒腐防变意识。深入开展廉政警示教育,进一步提高领导干部的风险防范意识。二要切实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各级教育纪检监察机构要积极协助党委把增强党性修养、加强作风建设作为促进教育事业科学发展的切入点,在教育系统大兴密切联系群众之风,大兴求真务实之风,大兴艰苦奋斗之风,大兴批评与自我批评之风,推动干部作风改进优化,努力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坚持以人为本,认真办理人民群众和师生的来信来访,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的教育改革发展中的突出问题,着力解决师生员工反映的实际问题,切实维护好人民群众和广大师生的利益;
    深入推进公开工作,凡涉及群众利益的重大决策都要及时向群众公开,强化校务公开工作的责任追究,推进校务公开工作向纵深发展。三要着力加强教师师德师风建设。办人民满意的教育,必须有一支让人民群众满意的教师队伍。当前,人民群众深切呼唤更高质量的教育、更加优秀的教师、更加良好的师德风尚。各地各校要把师德师风建设放在更加重要的位置,针对师德师风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积极探索将师德师风建设与教师培养培训、资格准入、职务聘任和绩效考核等方面相结合的有效办法,重点加强中小学校骨干教师和高校学科带头人、科研项目负责人、评审专家等人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加大学术不端行为的治理力度,积极营造实事求是、潜心钻研、严谨治学的良好氛围。高校要成立学风监察小组,开展学风整治活动,遏制学术不端行为,进一步加强高校学风建设。四要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结合教育系统实际,认真开展廉洁自律自查自纠,重点治理违反规定收送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放任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利用领导干部职权和职务影响谋取非法利益,违规插手学校建设工程招投标和物资采购以及高校在职领导干部违规兼职兼薪等行为。

    (三)强化制约监督,全面深入推进高校惩防体系建设。各地各校要认真深入总结高校推进惩防体系建设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做法与成效,分析存在的问题与不足,突出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加快建立完善长效管理机制,不断深化高校反腐倡廉建设工作。一要强化责任意识。中央纪委全会和省纪委全会都强调要加强高校党风廉政建设。各地党委教育工作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要切实加强对高校反腐倡廉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工作指导,进一步健全以领导责任体系、工作责任体系和责任追究体系为主要内容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体系,推动高校自觉主动抓好党风廉政建设。二要完善决策机制。各地各校要坚持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进一步建立完善领导班子集体决策、科学决策、民主决策机制,严格执行以民主集中制为核心的各项规章制度,凡属“三重一大”事项都必须集体讨论决定,健全决策程序规则,明确用权界限,规范权力运行流程,防止个别人专断和决策失误。积极探索建立决策、执行、监督相互制约、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促进高校健康发展。三要加强财务管理。近年来省审计厅对部分省属高校及高校领导干部离任进行审计,发现高校不同程度的存在内部管理制度不够健全、执行不够到位、监督不够有力等深层次问题。教育部要求今年在直属高校中全面实施会计委派制,同时推行审计结果通报和公告等制度,进一步加强高校审计监督。教育厅将按照教育部要求,积极探索会计委派等财务监管方式,成立厅内部审计工作小组,加强审计监督,重点加大对领导干部离任审计的力度,完善经济责任审计制,科学运用审计成果。召开高校财务管理专题会议,结合高校审计、财务检查和惩防体系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加强对高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财务制度和相关法律法规教育。四要开展专项检查。各地各校要认真总结推进惩防体系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的做法经验,抓紧做好存在问题整改。省委教育工委将在总结推广好经验,加强薄弱环节整治,进一步运用好检查成果的基础上,重点检查多数高校普遍存在的问题和个别高校存在的具体问题,延伸开展《福建省高等学校基本建设管理监督暂行办法》、《福建省高等学校科研经费管理暂行办法》贯彻落实情况专项检查,推动高校反腐倡廉建设不断深化。

    (四)强化攻坚克难,巩固和拓展规范教育收费成果。教育收费事关群众切身利益,事关教育事业科学发展。通过持续有效治理,我省教育乱收费已不成为群众反映的热点问题。但应该看到,要完全遏制教育乱收费并不出现反弹,尚有很多工作要做。各地各校不能掉以轻心,要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着力在完善收费制度、推进源头治理上下功夫,继续保持查处乱收费的高压态势,巩固规范教育收费成果,向以下八个方面延伸拓展。一要进一步加强中小学财务管理。认真贯彻落实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财政厅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财务管理工作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资金管理的若干意见》等国家和省里有关加强中小学财务管理文件精神,严格按照对中小学财务收入、支出、资产、财会队伍建设、审计及责任追究等方面的规范性要求,督促各地切实落实部门、学校之间经费管理责任,理顺中小学财务管理体制,完善中小学校预算管理,加强中小学财务管理基础性工作,规范资金支付程序,提高教育经费使用效益。二要规范民办学校收费,严格按照民办教育收费管理实施细则,规范各类民办教育收费标准,加大民办教育收费情况检查。三要规范教辅材料收费,按照教育部即将出台的治理教辅材料散滥问题的指导意见,进一步规范教辅材料征订发行,着力解决教辅材料散滥、强制征订等问题,实行对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家庭学生实行依申请免费提供教辅材料的政策。四要规范补课行为,严格执行“除报经批准的初、高三毕业班周六和高二暑期可组织适当的‘培优补差’外,其他年级学校一律不得补课”规定,禁止教师在校内组织有偿补课,经查实从事有偿补课的教师要给予效能告诫,扣发当年全部绩效工资。五要规范服务性收费、代办收费,按照教育部即将出台的规范中小学校服务性收费、代收费的指导意见,服务性收费和代办收费坚持学生自愿和非营利原则,不得与学费合并统一收取,严禁强制服务和强制收费,也不得在代办收费中加收其他费用。六要规范择校收费,严格执行公办普通高中招收择校生“三限”(限分数、限人数、限钱数)政策,今年城市公办普通高中招收择校生的比例控制在本校当年招生计划数的25%以下,低于此比例的不得提高;
    严格禁止义务教育阶段以赞助费等名义收取借读费,一经发现并查实的,对主要责任人一律先予免职再追究纪律责任,所收款项退还当事人,借读生回原户籍或常住地就近入学。七要规范学生托管收费,统一托管标准,维护托管秩序,推广托管试点经验,整治违规托管行为。八要规范幼儿园收费,认真调查、测算和充分听取社会各方面意见,联合物价、财政等部门,制定具体收费标准,规范幼儿园保育教育收费标准,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幼儿园上学贵的突出问题。

    各地要按照省教育厅的统一部署,自下而上深入开展教育收费规范校检查验收,在各级各类学校认真开展自查的基础上,教育主管部门组织力量逐校审核,一校一评,认定是否有乱收费行为,做出评估结论,适时向社会公示。凡2007年以来没有群众举报、未发生违规收费行为的,评为2009年度教育收费合格校;
    2007年以来发生违规收费但认真自查自纠、及时整改,违规收费全部退还学生的列入2010年度教育收费合格校提名。通过普查查验,力争2010年教育收费合格校达到全省学校数的98%以上,规范县(市、区)达到全省的90 %以上。对2009年以后发生的乱收费行为,发现一起,严厉查处一起,对主要责任人给予撤职以上处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对已授牌的学校予以摘牌,向社会公布,并列入教育收费重点监控对象。

    (五)强化制度创新,促进治本抓源头工作向纵深发展。制度建设是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核心,是从源头上预防腐败的重要保证。各地各校要坚持把制度建设贯穿于反腐倡廉工作各个环节,加快推进以制度建设为核心的惩防体系建设。要按照省委《实施办法》和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的要求,深入研究分析制度建设中的漏洞和不足,根据教育改革发展的新形势、新情况,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干部人事、财务管理、特殊类型招生、基建工程、物资采购、校办企业、后勤服务等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的制度创新,制定法规制度建设规划,制定和遵守教育行政审批、许可、审查事项工作流程,加快构建符合本地本校实际的法规制度体系的基本框架。要充分利用互联网、校园网等媒体,加强法律法规和各项制度宣传,为制度执行提供良好的环境和氛围。要建立制度执行的问责机制和惩处机制,对党员干部执行制度情况开展经常性的监督检查,严肃及时处理违反制度的行为,提高制度的执行力,维护制度的权威。

    (六)强化案件查处,坚决遏制腐败现象易发多发势头。各级教育纪检监察机构要以从严治党、严肃执纪为基本职责,敢于和善于查办案件,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坚决遏制腐败现象在教育系统易发多发的势头。一要突出办案重点。今年要重点查办发生在教育行政机关、高校和领导干部中滥用职权、贪污贿赂、腐化堕落、失职渎职的案件,严肃查办群体性事件和重大责任事故背后的腐败问题,严肃查办侵害群众利益、严重违反政治纪律、组织人事纪律和财经纪律的案件,严肃查办招生考试中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等案件。二要增强办案合力。教育系统各级党委、行政主要领导要重视和支持查办案件工作,纪检监察机构要不断推进查办案件方式方法和工作创新,完善查办案件的沟通协调机制,加强与检察、审计和业务主管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加强与其他单位纪检监察机构的工作联系,对于重要线索和重大案件要及时提请上级纪检监察机关介入,形成惩治腐败的整体合力。三要改进办案工作。坚持依纪依法办案,规范办案程序,正确使用办案措施,保障被调查人的合法权益。注重现代科技手段的应用,加强案件信息管理。坚持实事求是,注意保护干部和教职工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善于从大局上把握办案工作,努力取得良好的政治效果、法纪效果和社会效果。四要增强办案实效。按照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工作思路,严格执行“一案两报告”制度,利用典型案件开展警示教育,做到查处一起案件、教育一批干部、完善一套制度,充分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各地各校要定期对违纪违法案件的主要特点、发案原因和发案趋势进行综合分析,及时发现和掌握不同时期、不同领域的人员在廉洁自律方面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制定措施,完善制度,加强管理,把腐败现象遏制在萌芽状态。

    三、抓好反腐倡廉任务的落实

    2010年是实施《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福建省2010-2012年教育改革和发展的重点实施意见》的第一年,这对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各级教育纪检监察机构要从推动教育事业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出发,锐意进取,真抓实干,确保反腐倡廉各项任务顺利完成,不断推进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取得新成效。

    (一)要切实落实领导责任。教育系统各级党委、行政要增强责任意识,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切实担负起领导和组织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政治责任。要把反腐倡廉建设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坚持和完善反腐倡廉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健全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各级党委是反腐倡廉的责任主体,主要领导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的政治职责,对班子内部和管理范围内的反腐倡廉建设负总责,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应抓好自己职责范围内的反腐倡廉工作,全面落实“一岗双责”。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必须把反腐倡廉工作寓于各项改革和政策措施中,与教育事业改革发展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要建立健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等次评定、考核情况通报、考核结果运用等一系列制度和工作程序,使责任制起到应有的激励约束作用。

    (二)要切实推动工作创新。今年是福建教育改革发展的关键一年,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要更好的保障和服务教育科学发展,就必须勇于创新、善于创新。各级教育纪检监察机构要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研究教育发展规律,深入探索新形势下开展教育纪检监察工作的规律,加快转变不适应、不符合科学发展观要求的思想观念和做法,紧紧围绕保障和服务教育科学发展来谋划工作,加强预防工作的前瞻性研判,及时总结归纳新鲜经验和特色做法,加强工作指导,发挥典型示范作用。要积极推进工作方式方法创新,促进教育纪检监察工作更加体现科学性、富有创造性、具有实效性。要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理念,抓住群众最期待解决、管理最需要解决的问题,集中力量攻坚克难,切实维护好广大师生、教职员工和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三)要切实加强队伍建设。今年教育纪检监察工作的主要任务已经明确,各级教育纪检监察机构要认真学习领会中纪委五次全会和省纪委八次全会精神,巩固和拓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成果,认真总结开展“做党的忠诚卫士、当群众贴心人”主题实践活动的成效和经验,建立加强自身建设的长效机制,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强、公正清廉、纪律严明、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要不断提高政治修养,把思想理论建设放在首位,坚持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头脑,坚定理想信念,增强政治意识、表率意识、法治意识、创新意识、宗旨意识,始终保持政治上的清醒和坚定。要不断强化实践锻炼,努力学习、掌握和运用纪检监察工作所需要的新思想、新知识和新经验,不断提高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提高开展反腐倡廉工作的能力和水平。要不断优化工作作风,以敬业、勤业、精业为铭训,形成学责、知责、尽责风气,达到想事、干事、成事境界;
    大力倡导敢想、敢抓、敢管的无畏有为精神,纪检监察干部在关键时刻要挺起决心,错误行为面前要抹下面子,批评制止时要冲得上去,树立可亲、可信、可敬的形象。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离不开党委行政的重视和支持,希望教育系统各级党委行政继续大力支持纪检监察部门开展工作,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的教育、培养和使用,从政治上、组织上、工作上、生活上为他们的成长成才创造有利条件。

    同志们,面对教育改革发展和反腐倡廉建设的新形势、新任务,我们肩负的责任重大,使命光荣。我们要按照省委省政府和省纪委的部署,在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的领导下,开拓创新,狠抓落实,以反腐倡廉建设的丰硕成果取信于民,以干成事的拼搏奋斗为海西建设新飞跃作出新贡献!

    【篇三】教育系统可视有感整治推进工作汇报

    20XX年教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工作汇报材料

    教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工作汇报材料
    近年来,我区把教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作为加快教育事业发展的生命线和原动力,牢固树立科学人才观,深入实施人才优先发展战略,采取“重在培养,加大引进,灵活机制,强化管理”等措施,逐步建立起一支以中青年教师为主体,具有良好业务素质、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群体优化、相对稳定的教师队伍。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区现有各类学校151所,其中普通中学42所(完全中学4所,高级中学2所,独立初中21所,九年一贯制学校15所)、中专1所、职高1所、小学68所、幼儿园38所、特教学校1所,另有103个教学点。
    各类学校在校学生62834人,其中高中生13744人,初中生12326人,小学生21527人,中职生3123人,在园(班)幼儿12074人,特教学生40人。
    现有教职工5462人,其中公办教职工5430人(专任教师5372人、工勤人员58人),区聘教师32人。专任教师中幼儿园464人,小学2357人,初中 1558人,特教学校18人,普通高中723人,中等职业学校252人。5546名教职工中,研究生59人,本科3852人,专科1172人,中师268人,高中98人,初中13人。45岁以下教师3927人,占71.90%,中青年教师为中小学教师队伍的主体。专任教师中,中高职称535人,中级2164人,助理及以下2592人。
    二、主要做法
    (一)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建立健全教育、宣传、考核、监督与奖惩并重的师德师风建设长效机制。制定下发《***教职工管理办法》、《关于禁止教师从事有偿家教违规办班补课的规定》、《关于全面排查整改教师队伍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教师教育管理的通知》和《关于印发加强师德师风长效机制的实施办法》等文件,切实解决个别学校教育管理松散,少数教师敬业精神不强、校外兼课、有偿补课、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等突出问题。认真开展师德师风建设周活动,把教师职业理想、职业道德以及心理健康教育融入教师培训和管理的全过程。完善师德考评制度,制定《***中小学教师师德师风考核办法》,将师德建设作为学校工作考核和办学质量评估的重要指标,把师德表现作为教师资格定期注册、业绩考核、职称评审、岗位聘用、评先选优的首要内容,对教师实行师德表现“一票否决”制。完善学生、家长和社会参与的师德监督机制。
    (二)优化教师资源配置。一是坚持补充引进。建立中小学教师补充长效机制,针对农村学校部分学科教师结构性短缺矛盾,坚持每年通过高校签约、公开招考等方式引进教师,并优先补充农村学校师资,优化了农村学校师资结构,增强了教师队伍活力。18年—18年,招聘引进185名国家重点师范院校免费师范生、紧缺专业本科毕业生、研究生和师范类大专及以上毕业生到中小学任教;
    通过“民生实事项目”、“国家特岗计划”录用分配高校毕业生229名(其中特岗128人),并全部分配到农村学校任教。二是开展支教工作。为大力促进城乡教师流动,加强支教教师选派和管理,充分发挥支教教师在农村中小学校的教学示范、辐射带动作用,有效促进农村教育发展,制定下发《***支教教师选派和考核管理办法》和《关于进一步加强支教工作的通知》。18年以来,城区16所学校每校帮扶1所农村学校,安排区内支教教师144名。18年—18年,按上级教育主管部门要求,安排66名“三区”计划支教教师开展为期一年的支教工作。三是实行公开选调。18年以来,开展城区中学和农村完全中学公开选调教师工作,制定招考工作方案,经过组织报名、笔试、试讲、拟选调人员公示等环节,选调407名农村教师到城区中学、农村完全中学和教体局机关事业股室工作,学区间交流调配教师166名。18年从城区学校选调23名教师到新建学校交流任教。18年城区学校计划招考教师212名。四是推进轮岗交流。为进一步优化教师资源配置,推进义务教育高水平均衡发展,制定下发《******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实施办法(试行)》。校长教师交流轮岗的重点是推动优秀校长和骨干教师到农村学校、薄弱学校任职任教,并发挥示范带头作用。全区范围内,重点推动城镇学校向乡村学校交流轮岗;
    乡镇范围内,重点推动中心学校向村小学、教学点交流轮岗。城区学校交流到农村学校的教师,交流后服务时间应不少于3年。城镇学校新招聘的教师,按照教师队伍建设的有关规定,首先安排到农村学校或薄弱学校任教3年以上,并纳入教师交流工作计划。目前,在全区内摸底调研,掌握各学区、学校师资需求和在编教职工基本情况,根据区域内校长和骨干教师队伍建设需要,统筹制定校长和教师交流轮岗年度指导计划。五是加强学校班子建设。坚持把加强学校领导班子建设作为提高教育管理水平的关键环节来抓,制定了《***中小学校长管理办法》,严格按照中小学校长任职条件选拔任(聘)用校长,定期考察补充调整学校班子,促进学校管理队伍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发展。重视后备人才梯队建设,通过民主推荐、组织考察,及时更新后备人才储备库,并加强考核与管理,形成“储备一批、培养一批、使用一批”的良性循环机制,有效保障教育管理队伍的可持续发展。
    (三)重视教师培养培训。一是加强校长岗前培训。组织新任中学校长参加市级以上培训,新任小学校长参加区级以上培训,培训合格颁发校长任职资格证书。二是紧紧依托“国培”、“省培”、基金会培训项目,构建名优骨干教师培训体系,在名额分解上适当向农村教师倾斜。18年以来,参加国家级培训2832人次,省级培训1251人次,市级培训785人次,基金会培训423人次。三是实施新课改教师学科跟进培训,通过开展赛课、区域观摩、交流研讨等活动,积极研究和推广新课改和高效课堂建设实践成果,引导带动全区新课程改革和高效课堂建设向纵深发展。四是依托全国高中课改联盟,聚焦高中课改热点、难点问题,组织高中校长、骨干教师到全国课改名校学访交流。五是18年以来,以区上每年拨付100万元教师培训经费为保障,加大“请进来”“走出去”交流研训力度,扩大覆盖面,严格落实二次延伸培训。六是依托城乡研训共同体,加强校本培训。采取专家讲座、教师论坛、经验交流、观摩学习、以研促训、以会代训、校校联谊等形式,认真组织开展丰富多样的校本培训。
    (四)完善教师激励机制。为了建立和完善学校、校长、教师激励机制,制定了《***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实施方案》、《***义务教育学校及教职工绩效考核实施办法》,严格执行教师绩效工资分等发放、班主任津贴、偏远补助和教育教学质量监控评价制度。落实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表彰奖励制度,逐年加大表彰力度,树立典型,示范引领。建立健全评优选先工作机制,严格履行推荐程序,坚持评选标准,突出实际业绩,评选重点面向基层学校,面向基层一线教师。区财政每年筹措100万元,建立奖励基金,奖励优秀教师和高考中取得优异成绩的学校和个人。从18年秋季开学起,落实班主任岗位津贴制度,并逐步提高班主任工作待遇。同时,我区将教师安居工程和教师周转房建设列入政府议事日程,建设完成教师周转房300多套。妥善解决在岗代课人员问题并落实省市有关政策。
    (五)加大优秀人才培养。通过实施《骨干教师“366”培养计划》,目前,共培养省市区级骨干教师965名(省级骨干教师97名、市级骨干教师204名、区级骨干教师584名),省市区级学科带头人80名(省级学科带头人2名、市级学科带头人17名、区级学科带头人61名),市管、区管拔尖、领军人才38人(市管人才7人、区管拔尖人才19人、区管领军人才2人),区级教育教学专家1人,省市区级青年教学能手115名,在岗特级教师5人,省“园丁奖”40人。各级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教学能手在教育教学改革中发挥了示范带头和辐射引领作用。
    三、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一)教师学科结构不合理。全区5372名专任教师中,音乐、美术、学前教育教师紧缺(配置标准:独立初中配备2名音乐、美术教师,普通初中、九年制每所学校配备1—2名音乐、美术教师);
    心理健康专业教师和专职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紧缺(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督导评估指标:“城镇中小学要根据实际需要配备1—2名专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农村学校要至少配备1名兼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和“寄宿制学校或600人以上的非寄宿制学校,配备持有卫生专业执业资格证书的专职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职业学校文化课教师与专业课教师比例不够合理,专业课教师缺口大(汽车运用技术、中餐烹饪、会计电算化、护理、学前教育等专业课教师相对短缺,需要大量外聘专业教师,既增加了学校经济负担,又难以聘用优秀教师,直接影响专业技能课的教学),并且“双师型”教师比例低,实操教学水平不高,不能满足现代社会新工种、新技术的能力教学需求。
    (二)教师编制与教学需求矛盾突出。一是农村学龄人口逐年减少,但农村小学布局分散、班额小,课程门类多,寄宿制学校增多,后勤管理岗位增加,城区又新建6所中小学、幼儿园,目前,按省定师生比配备教师,不能满足教学及管理需求。近年来,随着新建行政村幼儿园不断投入使用,学前教育专业师资严重不足,制约着学前教育的发展。二是部分教师编制得不到解决。18年以来,考录的国家特岗计划、民生实事项目人员服务期满后留用的教师,编制一直未得到解决。
    (三)引进紧缺专业人才缺乏政策支持。根据上级部门编制核定,全区教师总量超编,省上未下达事业单位招考指标,导致无法引进紧缺专业人才。
    四、建议
    (一)增加教师编制数量。根据我区农村学龄人口逐年减少,但农村小学布局分散、班额小,课程门类多,寄宿制学校增多,后勤管理岗位增加,城区又新建6所中小学幼儿园的现状,急需重新核定、增加编制,用来解决在岗无编人员编制和引进紧缺专业人才。
    (二)加大培训支持力度。目前仅依托国培计划、政府拨付的专项培训经费和学校公用经费中5%的培训经费,很难满足教师培训需求,制约教师的专业化发展。建议加大培训经费投入。
    (三)关注教师身心健康。教师身心健康是教师综合素质的核心要素, 是教师整体素质和教育教学质量提高的基础和保障。建议加大资金投入,每年对教师进行体检。

    【篇四】教育系统可视有感整治推进工作汇报

    鲤城区教育系统行风建设工作汇报


    鲤城区是历史文化名城泉州市的中心城区,人文荟萃,文化积淀丰厚。多年来,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关心、支持下,鲤城区始终坚持教育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在实施“科教强区”战略,全面推进鲤城教育现代化进程中,取得显著成效:1997-20XX年连续六年保持“双高”水平通过“两基”跟踪检查;
    省政府授予鲤城区“基本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基本扫除青壮年文盲”区;
    泉州市政府授予鲤城区教育“两基”工作先进区;
    省教育厅确定鲤城区为首批课改实验区。20XX年在全市首家接受素质教育督导评估,20XX年3月在全市首家通过“双高普九”市级核查,5月在全省首批接受“双高普九”省级验收,8月省政府授牌表彰。20XX年,被授予福建省高水平高质量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区(闽教督[20XX]8号),省教育厅刘平副厅长及各项目组长对鲤城区“双高普九”给予高度肯定,指出鲤城区教育总体发展基础好、水平高;
    教育局被评为福建省“五小”公民道德先进集体;
    泉州七中、区实小被确认为福建省中小学校素质教育工作先进校;
    区实小被评为省级课改实验校;
    各类示范校创建有新成效,省、市、区文明校比率占全区学校总数的%;
    一批省级示范校及优质园顺利通过复评;
    区实小、通政小学被授予“省级道德实验校”;西隅小学被确定为省小学数学发展性教学实验与研究实验基地校;
    现代教育技术建设有新成效,通过市级小学“十配套”验收比率达%,居全市首位;
    全区专任教师学历达标率为100%,小学专任教师专科比率、初中专任教师本科比率列全市首位。从学前教育到高中阶段各类教育全面发展,可以满足鲤城地面适龄少年儿童入学需求。“双高普九”主要指标都达到验收标准,其中部分指标如学前三年入学率%、初中入学率%、高中阶段毛入学率%,走在全省前列,并充分发挥了示范、辐射作用。
    在教育发展进程中,鲤城区教育系统始终坚持把行风建设作为系统内部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来抓,以“内抓管理,外树形象,争创文明单位”为目标,围绕区委、区政府“科教强区”发展战略,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强化措施,接受监督,务求实效,全面推动了教育系统行风建设工作。根据上级有关开展行风评议工作的文件精神,结合本系统的工作实际,深入开展民主评议行风建设工作,将行风建设与教育管理、教育教学有机渗透,形成教育工作的统一体,积极推进鲤城教育现代化进程。现将主要工作汇报如下:
    一、加强领导、统一部署,确保行评工作顺利开展。
    我区教育系统党政领导高度重视民主评议行风工作,把教育的行风建设作为教育

    软环境建设的重中之重提到了重要日程,在人员变动的情况下,及时调整充实了民主评议行风领导小组,组成了以教育局局长为组长,各相关科室负责人为主要成员的民主评议行风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民主评议行风工作的领导。同时续聘金国渊、庄村生、金培强、陈天成等同志为行风评议代表,强化检查、督促、指导职能。领导小组在深入实际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制定了《20XX年鲤城区教育系统民主评议行风工作的实施方案》《关于进一步做好教育系统民主评议行风工作的意见》以及更新充实《鲤城区教育系统行风状况问卷调查表》内容,明确了评议工作的指导思想、组织领导、对象、内容、方法步骤和主要措施,将群众反映强烈的治理中小学乱收费及师德师风建设等问题作为系统行风评议工作的重点。教育局每年多次召开全局干部会议和校长书记会议,传达上级关于民主评议行风的工作精神,树立“教育就是服务”的观念,明确当前教育系统中仍然个别存在着收费、师德等方面的行风问题,强调民主评议行风是一项长期性的工作,对于巩固治理乱收费成果,深化师德师风建设,净化育人环境,维护社会和学校的稳定,促进教育事业的改革与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进一步做好民主评议行风工作,我们要求各基层单位要切实做好了“五个一”工作:召开一场家长及社会人士座谈会,对学校教育行风状况进行面对面评议;
    召开一次民主评议行风评议大会,对教育系统行评工作进行总结;
    做一次民主评议行风工作民意调查(发出调查卷7759张,收回7582张,满意、较满意7206张,满意率达95%),各校针对群众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制定整改措施,并逐条逐项抓好落实;
    出一期行风工作版报;
    每位教师写一篇在教育教学实践提升师德水平的心得体会。
    二、完善规章制度,规范收费管理。
    学校收费是一项社会极为敏感的工作,做好收费管理工作是行风建设的热点、难点问题。鲤城区教育局不折不扣地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学校收费管理的各项规定,按照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部署,以坚定的信心、坚决的态度、得力的措施,把教育系统广大干部群众的思想进一步统一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上来,把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作为当前的重要工作和头等大事来抓,积极推行义务教育阶段“一费制”收费听证、收费公示、校务公开、会计集中核算、收费“四统一”(即:统一收费项目、统一收费标准、统一使用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款分离专业票据、统一缴入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投诉举报、责任追究等规章制度,用制度规范教育收费,做到防范在前,使治理工作旗帜更鲜明,态度更坚决,成效更明显。
    1、建章立制。教育系统制定了《鲤城区义务教育“一费制”实施办法》《鲤城区治理教育乱收费实施方案》、《鲤城区教育系统会计核算中心工作实施方案》《鲤

    城区教育系统报帐及审核暂行办法》,从制度上为我区全面治理教育乱收费,推进教育健康、快速发展提供政策保障。还建立了治理教育乱收费局际联席会议制度,并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将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任务和责任层层落实,分解到位;
    要求各校不得以任何借口和理由忽视和放松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更不允许违规擅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
    2、明确责任。教育系统坚持把教育收费管理作为行风工作的重点,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每个学期初要求校长与教育局签定收费责任书,明确收费政策,进一步落实责任。全面推行“收费项目上墙”制度,强调学校收费必须严格按“省立项目、省定标准”原则执行,真正做到“基层收费,主管部门管理,基层学校使用,财政监督、审计跟踪”的规范管理。
    3、迅速行动。区教育局在全国及全市治理教育乱收费会议召开后,立即召开全区学校书记、校长、总务主任及财务人员会议,全面传达两个会议的精神,并根据教财[20XX]7号文、闽价[20XX]费259号文、泉鲤政教[20XX]99号文及泉鲤价[20XX]9号文的要求,严格依法治校、规范教育收费,坚持自查自纠,推进鲤城区教育收费进一步规范化,从根源上杜绝乱收费行为。各校做好春秋两季收费自查工作,查找工作差距、排查工作盲点,研究和采取治本之策,填报福建省中小学收费专项检查自查登记表,并认真写好文字汇报材料上报教育局。教育局3月份、9月份组织相关人员对学校进行“拉式检查”和不定期地抽查,对查出的问题责令其整改。今年9月21日顺利通过了省物价厅、教育厅、财政厅等几个部门联合组的检查。
    4、监督检查。通过新闻媒体、公示牌、公开信等形式向学生家长和社会公示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真正把学校收费政策交给广大人民群众。为了让社会监督我区教育收费情况,鲤城区教育局多次登报公布举报,并将教育收费的管理办法公布在报纸上,对社会作出了承诺,让群众了解、理解、支持教育的收费工作,营造有利于治理教育乱收费的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教育局为了进一步加强对教育收费的监察力度,还专门设立监察室,由专人负责,实行首问首接制,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及时了解、及时处理、及时反馈。三、推行政务公开,加强机关效能建设
    为进一步深入做好教育系统政务公开各项工作,今年九月,教育局再一次调整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和行风评议领导组织机构,对人员进行充实,并对有关工作进一步细化,成立各专门小组负责相关工作。一是再次向基层学校及社会公布教育局政务公开投诉号码,方便群众观看及提出意见、建议,投诉由专人值班,对群众所反映意见集中进行分类,交由相关股室限期答复处理,并反馈给群众。二是充分利用鲤城区政府公众信息及本局局域公布政务工作。每月8日在政务公众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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