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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年度规范上下班制度8篇

    时间:2023-10-21 20:33:05来源:百花范文网本文已影响

    规范上下班制度一、自驾汽车、摩托车上下班。1、自驾汽车、摩托车上下班的,必须有国家规定的驾驶资质,且车辆牌照、保险、车况符合国家相关法律规定。2、要认真学习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规范上下班制度8篇,供大家参考。

    规范上下班制度8篇

    规范上下班制度篇1

    一、自驾汽车、摩托车上下班。

    1、 自驾汽车、摩托车上下班的,必须有国家规定的驾驶资质,且车辆牌照、保险、车况符合国家相关法律规定。

    2、 要认真学习安全交通法规,严格遵守交通规则,文明、安全行车。

    3、 遇到雨、雪、雾等特殊天气,要减速慢行,提高警惕。

    4、 自驾汽车要系好安全带,骑摩托车时要戴好头盔。

    5、 严禁酒后驾驶,严禁开赌气车、英雄车,严禁超速行驶。

    二、骑自行车、电动车上下班。

    1、 认真学习安全交通法规,严格遵守交通规则。

    2、 自行车、电动车状况要求:

    (1) 刹车功能有效,且便于操作。

    (2) 车尾红色反光器光亮。

    (3) 脚踏黄色反光器光亮。

    (5) 车链松紧适宜,车链虚位(上下松动)不得超过3cm。

    (6) 车铃位置适合,使用有效,声音响亮,

    (7) 轮胎花纹清晰,气压适合。

    (8) 车撑坚固、稳定。

    (9) 链盒状况良好,无损坏。

    3、行驶要求

    (1) 行车前将车座调到适当高度,尽量穿颜色鲜明或浅色衣服;天黑后行驶应穿带有反光条纹的衣服。

    (2) 任何有可能影响你控制或会缠住车轮、车链的衣物均不应穿用。宽阔的裤脚、松散的鞋带等有可能缠夹车链,使骑车人摔倒。

    (3) 行驶途中应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未划分车道的道路应靠右行驶。

    (4) 前方有站牌或其他车辆停放时,要注意减速避让。

    (5) 横过公路时应停车观察,确认安全时方可通过。

    (6) 骑车时不准接打电话,不准收发短息。

    (7) 骑电动车须佩戴头盔。

    (9) 大雨、大雾、下雪、5级以上风力等特别天气时,不

    骑自行车、电动车上下班。

    (10)不带人行驶。

    三、步行上下班。

    1、 认真学习交通法规,严格遵守交通规则。上下班路途,在确

    保安全的情况下前行。

    2、 行走时,要走人行道,没有分车道的应靠右行走。

    3、 横穿公路时应走斑马线,按交通信号指示行走。无斑马线的

    路段,应左右观察,在确认安全的前提下通过。

    4、 横过公路时不准接打电话,不准收发短信,不准嬉闹追逐。

    四、乘公交车上下班。

    1、 认真学习安全交通法规,严格遵守交通规则。

    2、 应在公交车停车站(点)乘车,不得在非停车点拦车。

    3、 在等候停车时,要站在站台上或车道以外,不准站在车道上(包括机动车道和非机动车车道)候车。

    4、 等候下车一定抓好扶手,以保持身体平衡。车辆停稳后方可上下,先下后上。

    5、 文明乘车。行车途中不准大声喧哗、走动、吸烟、乱扔垃圾,不准占位、抢位,要主动给老、幼、病、残、孕者让座。

    6、 行车中,要对紧急刹车有预防,避免摔倒、碰伤。

    7、 乘车时,不准把头、手、胳膊伸出窗外,以免意外受伤。不准向车外扔物品、垃圾。

    8、 车未停稳前不得下车,下车时应观察左右是否有车辆驶来,防止相撞。

    9、 下车后,不能急于从车前或车后横穿公路,应在公交车驶出50米外后,观察左右来车情况,确认安全后通过。

    10、 行走时,要走人行道,没有分车道的应靠右行走。

    11、 横过公路时应走斑马线,按交通信号灯指示行走。无斑马线

    的路段,应左右观察,确认安全的前提下通过。

    12.横过公路时不准接打电话,不准收发短信,不准嬉闹追逐。

    规范上下班制度篇2

    为了整顿公司纪律,提高工作效率。经公司研究决定,所有员工上下班实行打卡制度,针对员工的打卡制度有以下的规定:

    1、上班时间: 冬季(11月01--4月30)上午9:00—下午5:30

    夏季(5月01—10月31)上午8:30—下午6:00

    2、公司考勤实行打卡制度,员工每天上下班时应先打卡,不打卡者按旷工处理,有特殊情况须提前通知部门领导报行 政部备案以便考核。

    3、本公司员工应按作息时间之规定准时上下班。

    4、正常情况下,员工上、下班须保持各1次打卡记录。出现多次打卡记录,上班以当日最早时间记录为准,下班以当日最晚时间记录为准。

    5、迟到15分钟以上罚款10元。迟到1小时以上记为旷工半日。早退者一律做旷工一日处理,不得补请事假、病假抵充。连续旷工三天或一个月内累计6天,则予以开除并追究相应责任。

    6、出勤但未打卡者,需根据具体情况填写《未打卡情况说明表》,经部门负责人/总经理签字确认。

    7、上下班打卡均由本人亲自操作,严禁代人或托人打卡,如有违者,责任双方均罚款20元。

    8、没有上班、加班而打虚假卡的,按旷职工一日论处。

    9、遇停电或打卡机故障,未能正常打卡时,于12小时内报行政部门备案。过时不予受理。

    10、如有事不能实行正常打卡的,必须先报行政部门说明情况,严禁因为私人事情耽误打卡。

    如与本制度条款制度相抵触的,依照本制度执行,各部门负责人与相关人员配合行政人事部监督落实执行!

    规范上下班制度篇3

    第一条:本公司所有员工、管理人员上下班,悉依本制度执行。

    第二条:本公司所有员工、管理人员都应按作息时间之规定准时上下班。

    第三条:迟到、早退、旷职(工)按下列办法处理:

    (1)迟到

    上班迟到5-15分钟,予以5元/次的处罚;15分钟至30分钟内的,予以10元/次处罚;超过30分钟后的,以扣发当日薪资的处罚:

    (2)早退的一律予以扣发当日薪资的处罚:

    (3)旷职(工)的予以扣发三日薪资的处罚;连续旷职(工)三天或一个月内累计3天的,均以自动离职论处。

    第四条:上下班打卡及外出公差、私事,均应严守秩序,规定如下:

    (1)上下班同时打卡超过三人时,必须排队依次进行,如有争抢、插队等扰乱秩序的行为,经监督人员指出后,仍不改正的,视情形予以20-50元/次的处罚。

    (2)无论何种班次,上班者不得打了上班卡后私自外出或办理私事,如有违者,按早退论处。

    (3)下班者应先打卡后外出,如有违者,即按早退论处。

    (4)下班时间到后,方得停止工作,不得提前下班等候打卡,如有违者,即按早退论处,所属主管人员负连带的责任。

    (5)上下班打卡均由本人亲自操作,严禁代人或托人打卡,如有违者,责任双方均按旷职(工)半日论处。

    (6)没有上班、加班而打虚假卡的,按旷职(工)一日论处。

    (7)遇停电或卡机故障,未能正常打卡时,应在两天内交由所属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并交人事部,过时不予受理,如违规签卡,责任双方均按旷职(工)半日论处。

    (8)漏打补签每月不得超过三次,每超过一次按上班迟到15分钟内论处;漏打未签的,每次按上班迟到30分钟内论处。如因公事外出末打卡的需填写补卡申请条。

    (9)工作时间内,因事外出或提前下班的,须持有效请假单或外出放行条,保安方可放行。如有违者,按早退或旷职(工)论处。

    (10)个人请事(病)假需提前申请,由部门主管和人事部审批后方算生效,非特殊情况下所有事后请假一律作旷工论处。

    第五条:本制度条款如有与目前制度相抵触的,依照本制度执行。

    第六条:本制度由各部门负责人与相关人员配合行政人事部监督落实执行。

    规范上下班制度篇4

    1、坚持按时上班,不迟到、不早退。

    2、每一天上下班须签到和签退,他人不得代签,每次签到时光幅度不超过IO分钟,不准提前签退。

    3、严禁上班时办私事或随便离开岗位。

    4、因公需出差,本人报科室领导,先由分管领导提出意见后,由局长签批。

    5、实行查岗制度。凡未按规定请假者或上班中途无故离开岗位一律视为旷工,每次扣发月度考勤补助10元。并纳入月、季、年终考核、评奖、评优参考条件之一。

    6、月度考勤统计缺勤累计超过3日或事假超过7日,当月度考勤补助按半数发放;缺勤累计超过6日或事假超过10日,病假超过20日,取消当月考勤补助。

    以上制度凡违规3次者在局会议上作自我检查;5次者年度不能评优;超过10次者,年度考评视为不称职。

    规范上下班制度篇5

    1.公司职工必须严格遵守上下班的时光标准(上午8:00~12:30,午时1:30~5:30),自觉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

    2.有事必须请假的,的应向本人所属部门领导申请,超过二天(含二天)者须向公司经理书面申请。

    3.超过上班规定时光10分钟以上者,视为迟到,提前10分钟以上下班者,视为早退,迟到超过2小时以上者,则视为旷工。

    4.奖罚规定:

    1.职工迟到或早退二次以上(含二次)者,应于每次20元罚款

    2.职工每旷工一次,应扣发当月5%工资。职工请事假按有关规定执行。

    3.职工在一个月内迟到或早退累计超过五次(含五次)者,应于每次30元罚款

    4.每月所收罚款,公司将全部奖励于按时上班工作态度好的员工。

    本项规定自20XX年X月X日起执行

    规范上下班制度篇6

    所有员工必须按排班表准时上班,不得无故缺勤、旷工、迟到、早退,严禁代人打卡。每个月推荐全勤员工,进行公布表扬和奖励100元,所谓全勤是全月没有迟到,早退,请假。延迟半小时之内上班,为迟到行为,提前半小时下班的,为早退行为。

    上班时光:

    上午:8:00-12:00午时:2:00-6:00加班:7:00-10:00

    一、迟到、早退、旷工。

    具体规定:

    1、员工每月予许有2次迟到,而累计迟到时光不得超过30分钟。迟到3次以上(包含3次)超过30分钟,当旷工1小时处理。超过1小时按旷工半天论。(因偶发事故迟到超过30分钟以上经主管或人事人员查明属实者可准予补办请假。)

    2、员工未到规定时光提前30分钟下班的为早退,超过30分钟提前下班的按旷工处理。

    3、员工每月予许有2次漏打卡,漏打卡应找主管签卡处理,发生3次以上(含3次)漏打卡情景虽有经过部门主管核准的上班证明,但仍应处罚,超出此数员工按10元次处理。

    4、员工漏打卡需填写《员工漏打卡情景说明》,部门主管确认工时后,由行政部作相应处理。

    5、办公室负责本规定在全公司贯彻,各部门主管应督导员工按规定时光出勤。主管违规核准缺勤,隐瞒员工缺勤情景等,按违规员工应扣金额双倍处罚。

    6、保安人员认真执行并监督公司规定的打卡制度,不允许代打、不允许手写、涂改,打完卡应按编号放在相应位置。对代打卡的员工一经发现,给予30元人次经济处罚(罚款对象:代打卡人、被打卡人);若保安人员带打卡,则给予50元罚款并停岗处理。

    7、上班时光内因有事外出的,要按规定凭放行条交到保安室才能离厂(各部门员工向部门主管请示批准,部门主管和办公室向总经理请示批准,)。放行条应有部门主管的签名同意,和行政签名确认方可生效。否则当旷工半天处理。

    8、若部门主管和办公室外出无法报告,应向行政人员请假备案

    二、请假。

    1、任何类别的假期都需部门主管事前批准,并到行政部登记

    2、如有紧急情景,不能事先请假,应在两小时以内电话通知本部门主管和行政部并在上班当日补办手续,否则以旷工计。

    3、当月请假1天(或1次)扣除35全勤

    4、当月请假2天以上没有全勤。

    5、员工身体不适请病假,须告知主管,填写[请假条]交给主管签名同意,遇紧急情景先电话通知主管同意批准,病后上班应补回[请假条]。否则当旷工处理。

    6、病假的请假条应附带医生证明,医院病历表正本,医院发票。(经审核无误后退还)

    三、旷工。

    1、连续三个工作日无故缺勤,或未经批准休假者将被视为旷工。直接主管将亲自联络本人查明原因,并于满三天后的二天内交出"辞退处分报告"。

    2、在30天内未经批准缺勤总计3天(24小时)者被视为旷工,按旷工处罚。

    规范上下班制度篇7

    为加强公司员工劳动纪律,维护公司正常生产秩序,进一步规范公司内部管理体制,特制定本制度。

    1、适应范围

    本规定适应公司全体员工

    2、考勤方法及考勤效用

    2、1公司员工凭厂卡在上、下班规定时光内进行打卡,公司相关部门经过考勤系统进行相关数据收集。

    2、2保安、实习生经过考勤钟进行打卡。

    2、3考勤与工资挂钩,考勤与全勤奖挂钩,考勤与年终奖挂钩。

    3、员工考勤标准、纪律

    3.1日常考勤

    3.1.1公司员工每日正常工作时光为:

    班次一:上午8:00至12:00;午时1:30至5:30、

    班次二:上午7:45至11:45;午时13:15至17:15、

    其它特殊部门工作时光见附表—、二—《员工班次设定表》《员工打卡时光设定表》。

    3.1.2正常情景下员工每周一至周五为工作时光。特殊情景下因生产需要的部门会安排周六加班,周日休息。

    3.1.3员工正常上、下班内不得迟到、早退,未在正常规定班次时光内上班的,按迟到计算,未按正常时光下班的按早退计算。

    3.1.4迟到或早退的员工,当月迟到或早退时数累积超过15分钟的,不计所有迟到或早退时数内工资(计时员工按每小时基本工资核算,计件员工按基本工资为450元进行计算),并取消当月全勤奖。

    3.1.5正常上、下班时光内未经请假不上班的按旷工处理,计时员工不计旷工时数内工资,旷工员工取消当月全勤奖;连续旷工3天(含3天)以上者,按自动离职处理,自动离职不计发当时所有未发放工资及全勤奖。

    3.1.6当月各类事假累计时光4小时以上(不含4小时)的,不计全勤奖;当月病假1天以上(不含1天)的,不计全勤奖。

    3.1.7员工必须按公司规定时光段、在规定打卡机处进行打卡,不得代人打卡、托人打卡、不得未上班偷打卡。代人打卡、托人打卡者取消当月全勤奖,并执行相应行政处理;未上班偷打卡按旷工计算,不计当月全勤奖。

    3.1.8未打卡员工必须在1天之内到人力资源部签卡,不按时签卡者,财务部及人力资源部有权不受理核算其当天工资。

    3.1.9员工每月可签卡两次,签卡3次(含3次)以上的,取消当月全勤奖,因公事(含出差不到1天的)和请假员工签卡除外。

    3.2出差考勤

    3.2.1员工出差1天(含1天)以上的,出差之前均应填写《出差审批表》,主管以下人员出差由部门经理审批,经理出差由总经理审批,审批后《出差审批表》交由人力资源部考勤。特殊情景需延长或缩短出差时光的,回公司后24小时内,必须到人力资源部补办延长工缩短出差手续,即按《出差审核表》填写“实际出差时光”,并再由部门经理或总经理再次审批。

    3.2.2无特殊情景不按出差程序审批的,按缺勤处理。

    3.3请假考勤

    3.3.1请假员工需填写请假单或供给相关证明文件,并经相关人员审批后,方可交人力资源部考勤。

    3.3.2有工具、厂服等物资的员工,请长假前需将相关工具、厂服等交指导工(班长)或相关负责人,并由指导工(班长)或相关负责人在请假单签名处签名确认,人力资源部依此办理手续。

    3.3.3请假7天(含7天)以上人员视同长假人员。长假人员需到人力资源部办理长假手续,即递交厂证、并做相关登记。未上交厂证或未配合做好相关登记人员,视同旷工处理。

    3.3.4长假到期员工,需在回厂后24小时内到人力资源部销假;请长假提前回厂未及时销假的,以实际假单日期处理;请长假推迟假期未在回厂后24小时内销假的,延长的时光视同旷工处理。

    3.4加班考勤

    3.4.1加班人员须先填写《加班申请表》,并经相关人员审批,交人力资源部考勤,加班时光内按规定时光段打卡;未上交经相关人员审批后的《加班申请表》,或未打卡的,均不予核算加班工资。

    3.5保安、实习生考勤

    3.5.1保安员考勤经过考勤钟进行,每月底人力资源部汇总,并供给给财务部,并依此核算工资。

    3.5.2实习生考勤经过考勤钟进行,新来实习生到人力资源部实施登记后,考勤经过西门保安处考勤钟进行考勤。

    4、请假、加班程序及假期标准

    4.1请假手续办理

    4.1.1请假前由员工本人填写《请假条》,写明请假年月日,小时假需写清具体时光段,并交相关部门负责人审批后方可交人力资源部,人力资源部考勤负责人负责在请假单上标明事假、病假、婚假、产假、丧假、工伤假等类别。

    4.1.2请年假前先到人力资源部查询应享受年假天数,再由请假人填写《年假申请》,写明请假年月日,交相关负责人审批后方可交人力资源部考勤。

    4.1.3请病假需供给镇级以上公立医院证明;婚假需供给结婚证明;计划内生育产假需供给准生证明、出生证明,无准生证明视同事假处理;丧假需供给死亡证明。

    4.2请假审批权限

    4.2.1经理级人员请假由总经理审批。

    4.2.2主管(助理主管)级人员请假由部门经理审批。

    4、2.3指导工(班长)级人员请假由部门主管、经理审批。

    4.2.4普通员工请假1天(含1天)以下的,由指导工(班长)、主管(助理主管)审批,1天以上的由指导工(班长)、主管(助理主管)、经理审批。

    4.3加班手续办理

    4.3.1加班人员须填写《加班申请表》,经部门主管或经理审批后交人力资源部,人力

    资源部对加班审批程序进行监督确认。

    4.3.2人力资源部负责对不按正常审批程序加班的人员,进行抽查了解,并将异常情景供给给财务部,财务部依此作为工资核算依据。

    4.4各类假期标准期限

    4.4.1产假标准期限:90天

    4.4.2婚假标准期限:3天

    4.4.3年假标准期限:工作满1年享受6天年假;工作满3年享受10天年假;工作满5年享受14天年假。年假必须在当年休完,当年未休完的一律作废,不可累计至第二年休。

    4.4.4丧假期限:1至3天丧假界定范围:职工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死亡享有丧假。

    4.4.5工伤假(工伤医疗期):按工伤管理制度执行

    4.5国家法定假标准

    元旦1天

    春节3天

    劳动节3天

    国庆节3天

    5、请假、法定假、加班工资计发标准

    5.1请病、事假人员请假期间内不计发工资。

    5.2请产假、婚假、年假、丧假人员请假期间内,属计件人员的按当地最低保障工资标准计发;属定薪人员的。按月度基本工资计发,工作天数均按26天标准核算;工伤假按工伤管理相关制度执行。

    5.3加班工资计发标准

    5.3.1管理人员、写字楼文职人员,周日加班计算加班费;计件人员加班均计加班补贴。

    5.3.2计时员工加班,按基本工资作为基数,换算成每小时平均工资,工作天数按26天进行计算,实际加班时数乘以平均小时工资即为加班工资。

    5.3.3计件员工加班除计算计件工资外,并按每加班一小时补一元加班补贴规律进行加班补贴计算。

    6、部门职责

    6.1人力资源部职责

    6.1.1人力资源部负责员工考勤统计,包括日常考勤、出差考勤、加班考勤、各类假期考勤的相关资料统计,并将相关数据供给给财务。

    6.1.2人力资源部负责各部门加班申请的审批程序的监督管理。

    6.1.3人力资源部负责员工请假审批程序的监督管理。

    6.1.4人力资源部负责监督员工按规定进行考勤;负责对违反考勤纪律员工进行处理。

    6.1.5人力资源部负责对员工考勤纪律的宣传及监督执行。

    6.2财务部职责

    6.2.1财务部负责依据人力资源部供给的考勤统计资料核算工资。

    6.2.2财务部负责凭人力资源部供给的员工加班审批表、出差申报表对照人事系统打卡情景进行贴合性审核,并依此进行工资核算。

    6.3其它各部门职责

    6.3.1各部门负责配合人力资源部监督本部门员工按规定考勤,对违反考勤纪律员工上报人力资源部处理。

    6.3.2各部门负责配合人力资源部对员工做好相关考勤纪律或制度的宣传。

    7、员工违反以上考勤纪律,均可依实际情景进行通报批评、警告、辞退等行政处分。

    规范上下班制度篇8

    为确保公司进行有秩序的。经营管理而制定<上下班管理制度>,本制度适用于全体员工。进一步规范公司管理,严肃上下班纪律,本公司所有员工干部上下班,悉依本制度执行。

    一、员工必须按时上下班上午9:00-12:00,下午13:00-18:00。间隔时间为吃饭和休息。办公室人员每周休息一天休息为星期日,生产车间每月休息两天,一天为轮休,一天在15号后的第一个星期日。

    二、员工必须严格执行上下班指纹打卡制度和卫生值日制度;

    三、保持办公环境的安静卫生,不得在办公室内乱仍纸张、大声喧哗;

    四、上班时间不准会私客、打私人电话,在公司办紧急私人事务会客时间不得超过20分钟,特殊情况需向部门主管请示;

    五、上班时间不得串岗、干私活、扯闲话、说脏话、吃零食、听歌上网玩游戏等;

    六、办公室内一律禁止饮酒、打牌、赌博等;

    七、上班前一律不准饮酒,如有员工因故饮酒而影响工作,部门负责应劝告其先休息后上班,并扣发当天工资;

    八、自觉爱护公司财产和他人物品,一次性水杯专供来客使用,公司员工不得随意使用。

    九、未经部门主管同意,不能动用该部门的电脑、电话、资料等。

    十、做好一切安全防范工作;

    (一)下班后要认真关好门窗、切断电源等。

    (二)本公司员工应按作息时间之规定准时到退。

    (三)上班时间3分钟后15分钟内为迟到,十五分钟后列为旷职(工),早退者一律作旷职半日论,不得补请事假,病假抵充,违者作旷职(工)半日论。

    (四)迟到早退按下列办理:

    (1)迟到次数的计算,以当月为限。

    (2)迟到折合的事假,均按事假规定办理。

    (3)当月第一次迟到不计,第二次以事假2小时计,第三次加4小时计,以后每多一次即累加2小时计算。

    (4)15分钟内早退者一律作旷职(工)半日论。

    (五)旷职(工)按下列规定办理:

    (1)旷职(工)不发当日薪资。

    (2)连续旷职(工)三天或一个月内累计6天,均予开除。

    (六)上下班因公外出经过门房,如保卫人员有所询问或检查,应即接受,不得拒绝,违者议处。

    (七)上下班打卡及进出行动,均应严守秩序,原则如下:

    (1)无论何种班次,上班者均应于规定的上班时间前先吃饭后打卡,不得于上班打卡后出外吃饭或办理私事。

    (2)下班者应先打卡后外出、

    3。下班时间到后方才停止工作,不得未到下班时间就等候打卡,如有故违,查实后即按擅离职守处分,主管人员应负连带的责任。

    (八)上下班打卡均须本人亲自打卡,不得托人代打,否则除予旷职(工)半日论处,其代人打卡者,受同等处分。

    (九)工作时间内,不论日夜班,凡有睡觉和擅离工作岗位及其他聊天怠惰情形予以议处。

    (十)日夜轮班工作,应按时交班,接班,倘接班者届时未到,应报请主管处理不得擅自离去。

    (十一)工作时间内,因事外出,须时有请假单,否则人事人员有权禁止外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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