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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百花范文网 > 心得体会 > 工作心得体会 > [医院经济合同管理制度2篇模板]

    [医院经济合同管理制度2篇模板]

    时间:2021-10-16 10:10:58来源:百花范文网本文已影响

    医院经济合同管理制度2篇模板   医院经济合同管理制度(2)   为加强我院经济合同管理,减少失误及经济纠纷,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院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一、经济合同的签订   1、签订经济合同,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政策及有关规定。

      2、对外签订经济合同,除我院法定代表人外,必须是持有法人委托书的法人委托人。法人委托人必须对本院负责,在授权范围内行使签约权。

      3、签约人在签订经济合同之前,必须认真了解对方当事人的情况。包括:对方单位是否具有法人资格、有否经营权、有否履约能力及其资信情况,对方签约人是否法定代表人或法人委托人及其代理权限。做到既要考虑本方的经济效益,又要考虑对方的条件和实际履约能力,防止签订无效经济合同,确保所签合同有效、有利。

      4、签订经济合同,必须贯彻“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等价有偿、择优签约”的原则。

      5、签订经济合同,如涉及医院内部其他科室的,应事先在内部进行协商,统一权衡,然后签约。

      6、经济合同一律采用书面格式,并必须采用统一的经济合同文本。

      7、合同双方当事人权利、义务的规定必须明确、具体,文字表达要清楚、准确。

      8、任何人对外签订合同,都必须以维护我院合法权益和提高经济效益为宗旨,决不允许在签订经济合同时假公济私、损公肥私、谋取私利,违者依法严惩。

      二、经济合同的审查批准   1、医院各类经济合同由法人代表及院长或其授权委托人审批,主要包括如下经济合同:
      (1)医院的各类经营性经济合同;   (2)对外招商、招标、合作经营等重大对外经济合同;   (3)医院自建或承建的各类安装、建筑、装饰、修缮工程合同;   (4)医院各类固定资产购置合同;   2、经济合同审查的主要内容:
      (1)合同的合法性。包括:当事人有无签订、履行该合同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合同内容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政策和本《制度》规定;当事人的意思表达是否真实、一致,权利、义务是否平等;订约程序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2)合同的严密性。包括:合同应具备的条款是否齐全;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是否具体、明确;文字表述是否确切无误。

      (3)合同的可行性。包括:当事人双方特别是对方是否具备履行合同的能力、条件;预计取得的经济效益和可能承担的风险;合同非正常履行时可能受到的经济损失。

      3、根据法律规定或实际需要,经济合同还应当或可以呈报上级主管机关见证、批准,或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鉴证,或请公证处公证。

      4、经济合同的审批程序如下:
      (1)合同申报   各类经济合同的经办人员,应事先填写“合同会审表”,经科室负责人审核签字后按审批程序报医院各级领导审核批准。

      (2)合同会审   ① 由医院院务会议对送审的经济合同的价格条款进行审核,经调查研究后出具审核意见;   ② 由医院法律顾问对合同的合法性、严密性、可行性提出审核意见;   ③ 由合同涉及的相关业务科室出具审核意见。

      (3)合同审批   经院务会议会审后的合同文本,报各领导按权限审批。

      三、经济合同的履行   1、经济合同依法成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一切与合同有关的部门人员都必须本着“重合同、守信誉”的原则,严格执行合同所规定的义务,确保合同的全面履行。

      2、合同履行完毕的标准,应经合同条款或法律规定为准。没有合同条款或法律规定的,一般应以物资交清,工程竣工并验收合格、价款结清、无遗留交涉手续为准。

      3、相关科室应及时了解、掌握经济合同的履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及时向相关领导汇报。同时对医院重大经济合同的履行情况应进行定期检查。检查内容着重以下几方面:   (1)合同履行情况;   (2)合同未能履约的原因、责任;   (3)合同管理的工作程序、标准及资料登记情况;   (4)合同履行过程中的存在问题和处理意见;   (5)其他情况。

      四、经济合同的变更、解除   1、在经济合同履行过程中如确有不可克服的困难而需要变更、解除合同时,应在法律规定或合理期限内与对方当事人进行协商。

      2、对方当事人提出变更、解除合同的,应从维护本企业合法权益出发,从严控制。

      3、变更、解除经济合同,必须符合《经济合同法》的规定,并应在医院内办理有关审批手续。

      4、经公证机关公证的合同,在达成变更、解除协议后,必须报公证机关重新公证,才具有法律效力。

      5、变更、解除经济合同,一律必需采用书面形式(包括当事人双方的信件、函电、电传等),口头形式一律无效。

      6、因变更、解除合同而使当事人的利益遭受损失的,除法律允许免负责任的以外,均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并在变更、解除合同的协议书中明确规定。

      五、经济合同纠纷的处理   1、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与对方当事人发生纠纷的,应按《经济合同法》等有关法规和本《制度》规定妥善处理。

      2、合同纠纷由签约科室负责处理。签约人对纠纷的处理必须具体负责。

      3、处理合同纠纷的原则:
      (1)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法律没规定的,以国家政策或合同条款为准。

      (2)以双方协商解决为基本办法。纠纷发生后,应及时与对方当事人友好协商,在既维护本院合法权益,又不侵犯对方合法权益的基础上,互谅互让,达成协议,解决纠纷。

      (3)因对方责任引起的纠纷,应坚持原则,保障我方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因我方责任引起的纠纷,应尊重对方的合法权益,主动承担责任,并尽量采取补救措施,减少我方损失;   4、医院各科室在处理纠纷时,应积极主动地做好应做的工作,不互相推诿、指责、埋怨。

      5、合同纠纷应在法律规定的时效内进行,并必须考虑有申请仲裁或起诉的足够时间。

      六、经济合同的管理   1、本医院经济合同的管理由院长总负责,由办公室管理。

      2、医院合同管理的主要职责是:
      (1)负责管理本医院签订的合同;   (2)负责审查本医院签订的合同文本的完整性;对须报请上级主管机关审批、见证、签证或公证的合同,办理申报手续,提出初步意见;   (3)负责本院法人代表委托书的日常管理;   (4)根据法律及本《制度》的规定,制定本医院合同管理的实施细则,采取切实措施,搞好合同管理工作;   (5)负责处理本医院合同纠纷及经济合同资料的汇总、分类、归档、保管及合同台帐的设立、统计、上报等基础管理工作。

      3、医院必须认真做好经济合同管理工作。具体如下:
      (1)建立合同档案。

      每一份合同都必须有一个编号,不得重复或遗漏。每一份合同包括合同正本、副本及附件,合同文本的签收记录,合同分批履行的情况记录,变更、解除合同的协议(包括文书、电传等),均应妥善保管。

      (2)建立合同管理台帐。

      医院应根据合同的不同种类,建立经济合同的分类台帐和总台帐。其主要内容包括:序号、合同号、经手人、签约日期、合同标的、金额、对方单位、履行情况及备注等。台帐应逐日填写,做到准确、及时、完整。

      xx县中医医院合同管理制度(3)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医院合同管理工作,维护单位合法权益,防范各种风险,促进医院经济业务健康发展,结合医院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合同的订立   1、该制度适用医院(各科室)对外签订的各类合同和协议书。医院对外经济业务发生时,原则上各立项科室以医院名义签订合同并依合同办事,一般标的金额在1万元及以上的工程、设备、物资、维保及服务的采购必须签订书面合同。

      2、医院签订合同时,应尽可能参照各类示范文本合同进行签订,若没有示范文本合同可参照,则合同条款中应包含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报酬、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权利义务、违约责任、解决争议方法和对方的名称及住所等合同要素。

      3、对外签订合同时,由医院法人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否则医院不支持所签订的合同。合同内容由两张及两张以上纸张组成的,相关科室需加盖合同骑缝章。

      4、医院在签订房屋等不动产买卖、赠与合同,重大基建项目承包合同等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需办理公证的合同,需由相关职能科室办理公证手续。

      二、合同会签   1、合同会签人有:经办人、立项科室、财务科、审计科、办公室负责人、分管院领导、院长。各会签人一般在2个工作日内完成会签。

      2、立项科室会签时应将招投标文件、合同、会议研究情况等资料准备齐全,并根据审核意见和各科室会签意见,与合同另一当事人(合同的对方)进行沟通并根据意见进行修改。

      3、合同会签科室应根据各自的工作职责进行认真会签,切实维护医院利益,防范各种风险,必要时需经医院聘用的法律顾问进行会签与审核。

      4、合同审核与会签完成后,立项科室才能提交分管院领导、院长签订合同。若另一当事人对审核和会签意见持不同意见,则立项科室应与相关科室进一步沟通协调,协调一致后再签订合同。

      三、合同的履行与管理   1、合同签订生效后,医院应严格执行合同条款,履行权利与义务。若另一当事人出现违约时,立项科室应及时按合同约定条款或法律法规规定追究违约方责任,并视违约责任的大小,医院将部分履行或停止履行合同义务,同时向医院领导报告合同履行情况。

      2、合同履行过程中,对需要医院支付款项的合同,立项科室应按合同条款约定和执行进度建立台账管理;对形成医院收入的合同,立项科室应加强与财务科的核对工作。

      3、所有签订的合同应进行统一编号,合同编号统一由医院办公室编写与提供并规范编码,合同编号由xx县中医医院拼音第一个字母、年份和合同序列号(三位码表示)组成。如xx县中医医院2017年度第1个合同的编号为“zyyy2017001”。若另一当事人同时要求合同编号的,则实行双编号办法。

      4、合同签订完成生效后,医院办公室、财务科和立项科室分别对合同进行存档,并由专人做好汇总、分类、保管工作;医院办公室负责对全院合同的存档(原则上要求正本合同);财务将合同作为原始凭证予以存档;立项科室保存好合同审核、会签流程资料和合同文本,并履行与管理好合同;若该合同涉及审计程序,则审计科应按审计资料存档;存档年限不少于15年。

      5、医院办公室、财务科、审计科、纪检办对合同履行和保管负有检查与监督权力及义务,应定期或不定期开展检查工作。

      四、其他规定   1、若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时,立项科室应及时向分管院领导和医院法人代表报告纠纷情况,并及时通知财务科,暂时停止一切付款行为。

      2、立项科室应主动收集、整理对方违约证据材料以及其他与纠纷有关资料。

      3、立项科室应及时与医院法律顾问以及有关科室进行咨询,积极主动地做好应对工作。立项科室应坚持原则,维护医院利益,加强与另一当事人进行友好协商,合情合理合法地寻求解决方案。

      4、经协商仍无法解决,可提交上级主管部门、仲裁部门或人民法院依法处理。

      5、相关科室应严格按照医院合同管理制度执行,对未按有关规定执行、应当报送相关科室审核与会签而未报送会签的、未经医院法人代表批准私自更改或签订合同的相关人员应当追究责任,造成医院经济损失的应根据有关规定或责任大小赔偿经济损失。

      五、本合同管理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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