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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年中外合资经营企业股东协议(上海)7篇

    时间:2024-03-01 20:33:03来源:百花范文网本文已影响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股东协议(上海)投资合同:设立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_____(以下简称甲方)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组织并建立的独立法人。其总部设在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股东协议(上海)7篇,供大家参考。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股东协议(上海)7篇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股东协议(上海)篇1

      投资合同:设立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

      _____(以下简称甲方)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组织并建立的独立法人。其总部设在_____。

      _____(以下简称乙方)其主要业务所在地设在_____。

      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同意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就下列各条款及其附件的内容达成协议,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定义

      除因特殊需要在本合同上下文另有明确含义外,下列各词词语在本合同中的定义如下:

      1.1公司是指甲乙双方合资经营的_____公司。

      1.2专有技术(-)是指_____方从获得的按技术转让和许可证合同转让给公司的,为设计、生产、制造和销售本公司产品,以及为改进本公司这些产品进行技术改造所需的一切专有技术、知识、经验的技能。它包括技术资料、图纸、试验方法、试验报告、制造工艺、设备说明书、质量控制、计算机程序与应用、安装与调试方法、企业管理、销售、技术服务和_____方通过其关联公司派遣的技术人员、管理人员与工人所掌握的各种经验、知识和技巧。

      1.3专利是指_____方从其关联公司得到的,以_____方在_____国和其他国家已获取专利和将依据技术转让许可证合同转让给公司的发明。

      1.4合同产品是指公司按本合同附件中所列的要求而设计、生产、制造、安装和调试的电站锅炉、工业锅炉和有关产品。

      1.5工业锅炉是指压力小于_____公斤/平方厘米,容量小于_____吨/小时的蒸汽锅炉和不同容量等级的热水锅炉。

      1.6电站锅炉是指容量大小或等于_____,用于发电的锅炉。

      1.7签字日期是指合资经营双方正式签订本合同的日期。

      1.8批准日期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经济贸易主管部门正式批准本合同的日期。

      1.9成立日期是指在上述当局批准后,由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注册登记,签发本公司营业执照的日期。

      1.10筹备期是指成立日期后,不超过_____个月这一段时间。

      1.11开业日期是指筹备期结束,公司开始营业和生产的日期。

      1.12合同是指本合同及其附件。

      1.13关联公司是指合营任何一方具有法人地位的任何直接或间接的母公司及合营任何一方或直接或间接母公司的子公司。

      1.14主管部门是指_____。

      第二条公司名称、法定地址

      2.1双方同意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令和条例共同组成有限责任公司,其中文名称为_____,英文名称为_____,法定地址是_____。

      2.2本公司的名称和地址未经甲乙双方一致书面同意,不得变更,本公司改组、变更或期满时,应分别报请对外经济贸易部批准和工商行政管理局变更或撤销注册。

      2.3本公司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法人,是有限责任公司。公司的一切活动应遵守中国有关的法律、法令、条例和规定。

      2.4当公司合营期满、终止、解散或_____方不再是公司资产拥有者时,_____方同意在公司完成最后一个销售合同交货后,更改公司的名称,并使更改后的公司名称不再有“_____”或类似字样。_____方和公司将尽最大努力在合营期满,终止或解散或_____方不再是资产拥有者之后六个月内,完成公司名称的更改。

      2.5根据业务发展需要,经董事会同意,报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经济贸易部批准,公司可在中国设立分公司、子公司、关联公司、办事处和代理机构,或在其他国家和地区设立销售机构。

      第三条宗旨、经营范围

      3.1公司的宗旨是在中国设计、生产、制造和装配电站锅炉、工业锅炉和有关产品及服务,并在中国国内和国外销售这些产品,以获取合理的利润。经董事会决定,并经中国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公司可以从事其他适当的经营活动。

      3.2公司的经营范围如下:

      (1)设计、生产、制造和销售各种电站锅炉、工业锅炉和其他有关产品;

      (2)装配、维修、保养和调试上述产品;

      (3)进口有关上述产品的原材料或部件,在国内外市场上销售上述产品。

      3.3公司的生产、销售和发展规划如下:

      (1)初期目标:

      _____年前公司达到年生产_____千瓦电站锅炉和_____蒸吨/时工业锅炉的能力。_____年前公司达到年生产能力_____千瓦电站锅炉和_____蒸吨/时的能力。

      产品质量应达到国际标准并有合理的盈利。公司产品以_____千瓦电站锅炉为主。

      (2)发展目标:

      _____年以后根据市场需要,公司将把_____千瓦电站锅炉和超临界参数_____锅炉作为发展目标。

      第四条注册资本和投资

      4.1公司_____年投资总额为_____美元,注册资本为_____美元,甲方缴百分之_____,为_____美元,乙方认缴百分之_____,为_____美元。公司注册资本由甲乙双方按其出资比例分_____期交付。每期的应缴数额如下:

      投资合同:设立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

      _____(以下简称甲方)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组织并建立的独立法人。其总部设在_____。

      _____(以下简称乙方)其主要业务所在地设在_____。

      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同意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就下列各条款及其附件的内容达成协议,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定义

      除因特殊需要在本合同上下文另有明确含义外,下列各词词语在本合同中的定义如下:

      1.1公司是指甲乙双方合资经营的_____公司。

      1.2专有技术(-)是指_____方从获得的按技术转让和许可证合同转让给公司的,为设计、生产、制造和销售本公司产品,以及为改进本公司这些产品进行技术改造所需的一切专有技术、知识、经验的技能。它包括技术资料、图纸、试验方法、试验报告、制造工艺、设备说明书、质量控制、计算机程序与应用、安装与调试方法、企业管理、销售、技术服务和_____方通过其关联公司派遣的技术人员、管理人员与工人所掌握的各种经验、知识和技巧。

      1.3专利是指_____方从其关联公司得到的,以_____方在_____国和其他国家已获取专利和将依据技术转让许可证合同转让给公司的发明。

      1.4合同产品是指公司按本合同附件中所列的要求而设计、生产、制造、安装和调试的电站锅炉、工业锅炉和有关产品。

      1.5工业锅炉是指压力小于_____公斤/平方厘米,容量小于_____吨/小时的蒸汽锅炉和不同容量等级的热水锅炉。

      1.6电站锅炉是指容量大小或等于_____,用于发电的锅炉。

      1.7签字日期是指合资经营双方正式签订本合同的日期。

      1.8批准日期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经济贸易主管部门正式批准本合同的日期。

      1.9成立日期是指在上述当局批准后,由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注册登记,签发本公司营业执照的日期。

      1.10筹备期是指成立日期后,不超过_____个月这一段时间。

      1.11开业日期是指筹备期结束,公司开始营业和生产的日期。

      1.12合同是指本合同及其附件。

      1.13关联公司是指合营任何一方具有法人地位的任何直接或间接的母公司及合营任何一方或直接或间接母公司的子公司。

      1.14主管部门是指_____。

      第二条公司名称、法定地址

      2.1双方同意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令和条例共同组成有限责任公司,其中文名称为_____,英文名称为_____,法定地址是_____。

      2.2本公司的名称和地址未经甲乙双方一致书面同意,不得变更,本公司改组、变更或期满时,应分别报请对外经济贸易部批准和工商行政管理局变更或撤销注册。

      2.3本公司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法人,是有限责任公司。公司的一切活动应遵守中国有关的法律、法令、条例和规定。

      2.4当公司合营期满、终止、解散或_____方不再是公司资产拥有者时,_____方同意在公司完成最后一个销售合同交货后,更改公司的名称,并使更改后的公司名称不再有“_____”或类似字样。_____方和公司将尽最大努力在合营期满,终止或解散或_____方不再是资产拥有者之后六个月内,完成公司名称的更改。

      2.5根据业务发展需要,经董事会同意,报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经济贸易部批准,公司可在中国设立分公司、子公司、关联公司、办事处和代理机构,或在其他国家和地区设立销售机构。

      第三条宗旨、经营范围

      3.1公司的宗旨是在中国设计、生产、制造和装配电站锅炉、工业锅炉和有关产品及服务,并在中国国内和国外销售这些产品,以获取合理的利润。经董事会决定,并经中国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公司可以从事其他适当的经营活动。

      3.2公司的经营范围如下:

      (1)设计、生产、制造和销售各种电站锅炉、工业锅炉和其他有关产品;

      (2)装配、维修、保养和调试上述产品;

      (3)进口有关上述产品的原材料或部件,在国内外市场上销售上述产品。

      3.3公司的生产、销售和发展规划如下:

      (1)初期目标:

      _____年前公司达到年生产_____千瓦电站锅炉和_____蒸吨/时工业锅炉的能力。_____年前公司达到年生产能力_____千瓦电站锅炉和_____蒸吨/时的能力。

      产品质量应达到国际标准并有合理的盈利。公司产品以_____千瓦电站锅炉为主。

      (2)发展目标:

      _____年以后根据市场需要,公司将把_____千瓦电站锅炉和超临界参数_____锅炉作为发展目标。

      第四条注册资本和投资

      4.1公司_____年投资总额为_____美元,注册资本为_____美元,甲方缴百分之_____,为_____美元,乙方认缴百分之_____,为_____美元。公司注册资本由甲乙双方按其出资比例分_____期交付。每期的应缴数额如下:

      投资合同:设立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

      _____(以下简称甲方)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组织并建立的独立法人。其总部设在_____。

      _____(以下简称乙方)其主要业务所在地设在_____。

      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同意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就下列各条款及其附件的内容达成协议,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定义

      除因特殊需要在本合同上下文另有明确含义外,下列各词词语在本合同中的定义如下:

      1.1公司是指甲乙双方合资经营的_____公司。

      1.2专有技术(-)是指_____方从获得的按技术转让和许可证合同转让给公司的,为设计、生产、制造和销售本公司产品,以及为改进本公司这些产品进行技术改造所需的一切专有技术、知识、经验的技能。它包括技术资料、图纸、试验方法、试验报告、制造工艺、设备说明书、质量控制、计算机程序与应用、安装与调试方法、企业管理、销售、技术服务和_____方通过其关联公司派遣的技术人员、管理人员与工人所掌握的各种经验、知识和技巧。

      1.3专利是指_____方从其关联公司得到的,以_____方在_____国和其他国家已获取专利和将依据技术转让许可证合同转让给公司的发明。

      1.4合同产品是指公司按本合同附件中所列的要求而设计、生产、制造、安装和调试的电站锅炉、工业锅炉和有关产品。

      1.5工业锅炉是指压力小于_____公斤/平方厘米,容量小于_____吨/小时的蒸汽锅炉和不同容量等级的热水锅炉。

      1.6电站锅炉是指容量大小或等于_____,用于发电的锅炉。

      1.7签字日期是指合资经营双方正式签订本合同的日期。

      1.8批准日期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经济贸易主管部门正式批准本合同的日期。

      1.9成立日期是指在上述当局批准后,由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注册登记,签发本公司营业执照的日期。

      1.10筹备期是指成立日期后,不超过_____个月这一段时间。

      1.11开业日期是指筹备期结束,公司开始营业和生产的日期。

      1.12合同是指本合同及其附件。

      1.13关联公司是指合营任何一方具有法人地位的任何直接或间接的母公司及合营任何一方或直接或间接母公司的子公司。

      1.14主管部门是指_____。

      第二条公司名称、法定地址

      2.1双方同意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令和条例共同组成有限责任公司,其中文名称为_____,英文名称为_____,法定地址是_____。

      2.2本公司的名称和地址未经甲乙双方一致书面同意,不得变更,本公司改组、变更或期满时,应分别报请对外经济贸易部批准和工商行政管理局变更或撤销注册。

      2.3本公司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法人,是有限责任公司。公司的一切活动应遵守中国有关的法律、法令、条例和规定。

      2.4当公司合营期满、终止、解散或_____方不再是公司资产拥有者时,_____方同意在公司完成最后一个销售合同交货后,更改公司的名称,并使更改后的公司名称不再有“_____”或类似字样。_____方和公司将尽最大努力在合营期满,终止或解散或_____方不再是资产拥有者之后六个月内,完成公司名称的更改。

      2.5根据业务发展需要,经董事会同意,报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经济贸易部批准,公司可在中国设立分公司、子公司、关联公司、办事处和代理机构,或在其他国家和地区设立销售机构。

      第三条宗旨、经营范围

      3.1公司的宗旨是在中国设计、生产、制造和装配电站锅炉、工业锅炉和有关产品及服务,并在中国国内和国外销售这些产品,以获取合理的利润。经董事会决定,并经中国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公司可以从事其他适当的经营活动。

      3.2公司的经营范围如下:

      (1)设计、生产、制造和销售各种电站锅炉、工业锅炉和其他有关产品;

      (2)装配、维修、保养和调试上述产品;

      (3)进口有关上述产品的原材料或部件,在国内外市场上销售上述产品。

      3.3公司的生产、销售和发展规划如下:

      (1)初期目标:

      _____年前公司达到年生产_____千瓦电站锅炉和_____蒸吨/时工业锅炉的能力。_____年前公司达到年生产能力_____千瓦电站锅炉和_____蒸吨/时的能力。

      产品质量应达到国际标准并有合理的盈利。公司产品以_____千瓦电站锅炉为主。

      (2)发展目标:

      _____年以后根据市场需要,公司将把_____千瓦电站锅炉和超临界参数_____锅炉作为发展目标。

      第四条注册资本和投资

      4.1公司_____年投资总额为_____美元,注册资本为_____美元,甲方缴百分之_____,为_____美元,乙方认缴百分之_____,为_____美元。公司注册资本由甲乙双方按其出资比例分_____期交付。每期的应缴数额如下:

      投资合同:设立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

      _____(以下简称甲方)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组织并建立的独立法人。其总部设在_____。

      _____(以下简称乙方)其主要业务所在地设在_____。

      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同意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就下列各条款及其附件的内容达成协议,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定义

      除因特殊需要在本合同上下文另有明确含义外,下列各词词语在本合同中的定义如下:

      1.1公司是指甲乙双方合资经营的_____公司。

      1.2专有技术(-)是指_____方从获得的按技术转让和许可证合同转让给公司的,为设计、生产、制造和销售本公司产品,以及为改进本公司这些产品进行技术改造所需的一切专有技术、知识、经验的技能。它包括技术资料、图纸、试验方法、试验报告、制造工艺、设备说明书、质量控制、计算机程序与应用、安装与调试方法、企业管理、销售、技术服务和_____方通过其关联公司派遣的技术人员、管理人员与工人所掌握的各种经验、知识和技巧。

      1.3专利是指_____方从其关联公司得到的,以_____方在_____国和其他国家已获取专利和将依据技术转让许可证合同转让给公司的发明。

      1.4合同产品是指公司按本合同附件中所列的要求而设计、生产、制造、安装和调试的电站锅炉、工业锅炉和有关产品。

      1.5工业锅炉是指压力小于_____公斤/平方厘米,容量小于_____吨/小时的蒸汽锅炉和不同容量等级的热水锅炉。

      1.6电站锅炉是指容量大小或等于_____,用于发电的锅炉。

      1.7签字日期是指合资经营双方正式签订本合同的日期。

      1.8批准日期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经济贸易主管部门正式批准本合同的日期。

      1.9成立日期是指在上述当局批准后,由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注册登记,签发本公司营业执照的日期。

      1.10筹备期是指成立日期后,不超过_____个月这一段时间。

      1.11开业日期是指筹备期结束,公司开始营业和生产的日期。

      1.12合同是指本合同及其附件。

      1.13关联公司是指合营任何一方具有法人地位的任何直接或间接的母公司及合营任何一方或直接或间接母公司的子公司。

      1.14主管部门是指_____。

      第二条公司名称、法定地址

      2.1双方同意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令和条例共同组成有限责任公司,其中文名称为_____,英文名称为_____,法定地址是_____。

      2.2本公司的名称和地址未经甲乙双方一致书面同意,不得变更,本公司改组、变更或期满时,应分别报请对外经济贸易部批准和工商行政管理局变更或撤销注册。

      2.3本公司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法人,是有限责任公司。公司的一切活动应遵守中国有关的法律、法令、条例和规定。

      2.4当公司合营期满、终止、解散或_____方不再是公司资产拥有者时,_____方同意在公司完成最后一个销售合同交货后,更改公司的名称,并使更改后的公司名称不再有“_____”或类似字样。_____方和公司将尽最大努力在合营期满,终止或解散或_____方不再是资产拥有者之后六个月内,完成公司名称的更改。

      2.5根据业务发展需要,经董事会同意,报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经济贸易部批准,公司可在中国设立分公司、子公司、关联公司、办事处和代理机构,或在其他国家和地区设立销售机构。

      第三条宗旨、经营范围

      3.1公司的宗旨是在中国设计、生产、制造和装配电站锅炉、工业锅炉和有关产品及服务,并在中国国内和国外销售这些产品,以获取合理的利润。经董事会决定,并经中国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公司可以从事其他适当的经营活动。

      3.2公司的经营范围如下:

      (1)设计、生产、制造和销售各种电站锅炉、工业锅炉和其他有关产品;

      (2)装配、维修、保养和调试上述产品;

      (3)进口有关上述产品的原材料或部件,在国内外市场上销售上述产品。

      3.3公司的生产、销售和发展规划如下:

      (1)初期目标:

      _____年前公司达到年生产_____千瓦电站锅炉和_____蒸吨/时工业锅炉的能力。_____年前公司达到年生产能力_____千瓦电站锅炉和_____蒸吨/时的能力。

      产品质量应达到国际标准并有合理的盈利。公司产品以_____千瓦电站锅炉为主。

      (2)发展目标:

      _____年以后根据市场需要,公司将把_____千瓦电站锅炉和超临界参数_____锅炉作为发展目标。

      第四条注册资本和投资

      4.1公司_____年投资总额为_____美元,注册资本为_____美元,甲方缴百分之_____,为_____美元,乙方认缴百分之_____,为_____美元。公司注册资本由甲乙双方按其出资比例分_____期交付。每期的应缴数额如下:

      投资合同:设立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

      _____(以下简称甲方)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组织并建立的独立法人。其总部设在_____。

      _____(以下简称乙方)其主要业务所在地设在_____。

      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同意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就下列各条款及其附件的内容达成协议,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定义

      除因特殊需要在本合同上下文另有明确含义外,下列各词词语在本合同中的定义如下:

      1.1公司是指甲乙双方合资经营的_____公司。

      1.2专有技术(-)是指_____方从获得的按技术转让和许可证合同转让给公司的,为设计、生产、制造和销售本公司产品,以及为改进本公司这些产品进行技术改造所需的一切专有技术、知识、经验的技能。它包括技术资料、图纸、试验方法、试验报告、制造工艺、设备说明书、质量控制、计算机程序与应用、安装与调试方法、企业管理、销售、技术服务和_____方通过其关联公司派遣的技术人员、管理人员与工人所掌握的各种经验、知识和技巧。

      1.3专利是指_____方从其关联公司得到的,以_____方在_____国和其他国家已获取专利和将依据技术转让许可证合同转让给公司的发明。

      1.4合同产品是指公司按本合同附件中所列的要求而设计、生产、制造、安装和调试的电站锅炉、工业锅炉和有关产品。

      1.5工业锅炉是指压力小于_____公斤/平方厘米,容量小于_____吨/小时的蒸汽锅炉和不同容量等级的热水锅炉。

      1.6电站锅炉是指容量大小或等于_____,用于发电的锅炉。

      1.7签字日期是指合资经营双方正式签订本合同的日期。

      1.8批准日期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经济贸易主管部门正式批准本合同的日期。

      1.9成立日期是指在上述当局批准后,由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注册登记,签发本公司营业执照的日期。

      1.10筹备期是指成立日期后,不超过_____个月这一段时间。

      1.11开业日期是指筹备期结束,公司开始营业和生产的日期。

      1.12合同是指本合同及其附件。

      1.13关联公司是指合营任何一方具有法人地位的任何直接或间接的母公司及合营任何一方或直接或间接母公司的子公司。

      1.14主管部门是指_____。

      第二条公司名称、法定地址

      2.1双方同意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令和条例共同组成有限责任公司,其中文名称为_____,英文名称为_____,法定地址是_____。

      2.2本公司的名称和地址未经甲乙双方一致书面同意,不得变更,本公司改组、变更或期满时,应分别报请对外经济贸易部批准和工商行政管理局变更或撤销注册。

      2.3本公司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法人,是有限责任公司。公司的一切活动应遵守中国有关的法律、法令、条例和规定。

      2.4当公司合营期满、终止、解散或_____方不再是公司资产拥有者时,_____方同意在公司完成最后一个销售合同交货后,更改公司的名称,并使更改后的公司名称不再有“_____”或类似字样。_____方和公司将尽最大努力在合营期满,终止或解散或_____方不再是资产拥有者之后六个月内,完成公司名称的更改。

      2.5根据业务发展需要,经董事会同意,报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经济贸易部批准,公司可在中国设立分公司、子公司、关联公司、办事处和代理机构,或在其他国家和地区设立销售机构。

      第三条宗旨、经营范围

      3.1公司的宗旨是在中国设计、生产、制造和装配电站锅炉、工业锅炉和有关产品及服务,并在中国国内和国外销售这些产品,以获取合理的利润。经董事会决定,并经中国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公司可以从事其他适当的经营活动。

      3.2公司的经营范围如下:

      (1)设计、生产、制造和销售各种电站锅炉、工业锅炉和其他有关产品;

      (2)装配、维修、保养和调试上述产品;

      (3)进口有关上述产品的原材料或部件,在国内外市场上销售上述产品。

      3.3公司的生产、销售和发展规划如下:

      (1)初期目标:

      _____年前公司达到年生产_____千瓦电站锅炉和_____蒸吨/时工业锅炉的能力。_____年前公司达到年生产能力_____千瓦电站锅炉和_____蒸吨/时的能力。

      产品质量应达到国际标准并有合理的盈利。公司产品以_____千瓦电站锅炉为主。

      (2)发展目标:

      _____年以后根据市场需要,公司将把_____千瓦电站锅炉和超临界参数_____锅炉作为发展目标。

      第四条注册资本和投资

      4.1公司_____年投资总额为_____美元,注册资本为_____美元,甲方缴百分之_____,为_____美元,乙方认缴百分之_____,为_____美元。公司注册资本由甲乙双方按其出资比例分_____期交付。每期的应缴数额如下:

      投资合同:设立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

      _____(以下简称甲方)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组织并建立的独立法人。其总部设在_____。

      _____(以下简称乙方)其主要业务所在地设在_____。

      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同意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就下列各条款及其附件的内容达成协议,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定义

      除因特殊需要在本合同上下文另有明确含义外,下列各词词语在本合同中的定义如下:

      1.1公司是指甲乙双方合资经营的_____公司。

      1.2专有技术(-)是指_____方从获得的按技术转让和许可证合同转让给公司的,为设计、生产、制造和销售本公司产品,以及为改进本公司这些产品进行技术改造所需的一切专有技术、知识、经验的技能。它包括技术资料、图纸、试验方法、试验报告、制造工艺、设备说明书、质量控制、计算机程序与应用、安装与调试方法、企业管理、销售、技术服务和_____方通过其关联公司派遣的技术人员、管理人员与工人所掌握的各种经验、知识和技巧。

      1.3专利是指_____方从其关联公司得到的,以_____方在_____国和其他国家已获取专利和将依据技术转让许可证合同转让给公司的发明。

      1.4合同产品是指公司按本合同附件中所列的要求而设计、生产、制造、安装和调试的电站锅炉、工业锅炉和有关产品。

      1.5工业锅炉是指压力小于_____公斤/平方厘米,容量小于_____吨/小时的蒸汽锅炉和不同容量等级的热水锅炉。

      1.6电站锅炉是指容量大小或等于_____,用于发电的锅炉。

      1.7签字日期是指合资经营双方正式签订本合同的日期。

      1.8批准日期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经济贸易主管部门正式批准本合同的日期。

      1.9成立日期是指在上述当局批准后,由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注册登记,签发本公司营业执照的日期。

      1.10筹备期是指成立日期后,不超过_____个月这一段时间。

      1.11开业日期是指筹备期结束,公司开始营业和生产的日期。

      1.12合同是指本合同及其附件。

      1.13关联公司是指合营任何一方具有法人地位的任何直接或间接的母公司及合营任何一方或直接或间接母公司的子公司。

      1.14主管部门是指_____。

      第二条公司名称、法定地址

      2.1双方同意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令和条例共同组成有限责任公司,其中文名称为_____,英文名称为_____,法定地址是_____。

      2.2本公司的名称和地址未经甲乙双方一致书面同意,不得变更,本公司改组、变更或期满时,应分别报请对外经济贸易部批准和工商行政管理局变更或撤销注册。

      2.3本公司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法人,是有限责任公司。公司的一切活动应遵守中国有关的法律、法令、条例和规定。

      2.4当公司合营期满、终止、解散或_____方不再是公司资产拥有者时,_____方同意在公司完成最后一个销售合同交货后,更改公司的名称,并使更改后的公司名称不再有“_____”或类似字样。_____方和公司将尽最大努力在合营期满,终止或解散或_____方不再是资产拥有者之后六个月内,完成公司名称的更改。

      2.5根据业务发展需要,经董事会同意,报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经济贸易部批准,公司可在中国设立分公司、子公司、关联公司、办事处和代理机构,或在其他国家和地区设立销售机构。

      第三条宗旨、经营范围

      3.1公司的宗旨是在中国设计、生产、制造和装配电站锅炉、工业锅炉和有关产品及服务,并在中国国内和国外销售这些产品,以获取合理的利润。经董事会决定,并经中国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公司可以从事其他适当的经营活动。

      3.2公司的经营范围如下:

      (1)设计、生产、制造和销售各种电站锅炉、工业锅炉和其他有关产品;

      (2)装配、维修、保养和调试上述产品;

      (3)进口有关上述产品的原材料或部件,在国内外市场上销售上述产品。

      3.3公司的生产、销售和发展规划如下:

      (1)初期目标:

      _____年前公司达到年生产_____千瓦电站锅炉和_____蒸吨/时工业锅炉的能力。_____年前公司达到年生产能力_____千瓦电站锅炉和_____蒸吨/时的能力。

      产品质量应达到国际标准并有合理的盈利。公司产品以_____千瓦电站锅炉为主。

      (2)发展目标:

      _____年以后根据市场需要,公司将把_____千瓦电站锅炉和超临界参数_____锅炉作为发展目标。

      第四条注册资本和投资

      4.1公司_____年投资总额为_____美元,注册资本为_____美元,甲方缴百分之_____,为_____美元,乙方认缴百分之_____,为_____美元。公司注册资本由甲乙双方按其出资比例分_____期交付。每期的应缴数额如下:

      投资合同:设立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

      _____(以下简称甲方)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组织并建立的独立法人。其总部设在_____。

      _____(以下简称乙方)其主要业务所在地设在_____。

      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同意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就下列各条款及其附件的内容达成协议,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定义

      除因特殊需要在本合同上下文另有明确含义外,下列各词词语在本合同中的定义如下:

      1.1公司是指甲乙双方合资经营的_____公司。

      1.2专有技术(-)是指_____方从获得的按技术转让和许可证合同转让给公司的,为设计、生产、制造和销售本公司产品,以及为改进本公司这些产品进行技术改造所需的一切专有技术、知识、经验的技能。它包括技术资料、图纸、试验方法、试验报告、制造工艺、设备说明书、质量控制、计算机程序与应用、安装与调试方法、企业管理、销售、技术服务和_____方通过其关联公司派遣的技术人员、管理人员与工人所掌握的各种经验、知识和技巧。

      1.3专利是指_____方从其关联公司得到的,以_____方在_____国和其他国家已获取专利和将依据技术转让许可证合同转让给公司的发明。

      1.4合同产品是指公司按本合同附件中所列的要求而设计、生产、制造、安装和调试的电站锅炉、工业锅炉和有关产品。

      1.5工业锅炉是指压力小于_____公斤/平方厘米,容量小于_____吨/小时的蒸汽锅炉和不同容量等级的热水锅炉。

      1.6电站锅炉是指容量大小或等于_____,用于发电的锅炉。

      1.7签字日期是指合资经营双方正式签订本合同的日期。

      1.8批准日期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经济贸易主管部门正式批准本合同的日期。

      1.9成立日期是指在上述当局批准后,由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注册登记,签发本公司营业执照的日期。

      1.10筹备期是指成立日期后,不超过_____个月这一段时间。

      1.11开业日期是指筹备期结束,公司开始营业和生产的日期。

      1.12合同是指本合同及其附件。

      1.13关联公司是指合营任何一方具有法人地位的任何直接或间接的母公司及合营任何一方或直接或间接母公司的子公司。

      1.14主管部门是指_____。

      第二条公司名称、法定地址

      2.1双方同意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令和条例共同组成有限责任公司,其中文名称为_____,英文名称为_____,法定地址是_____。

      2.2本公司的名称和地址未经甲乙双方一致书面同意,不得变更,本公司改组、变更或期满时,应分别报请对外经济贸易部批准和工商行政管理局变更或撤销注册。

      2.3本公司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法人,是有限责任公司。公司的一切活动应遵守中国有关的法律、法令、条例和规定。

      2.4当公司合营期满、终止、解散或_____方不再是公司资产拥有者时,_____方同意在公司完成最后一个销售合同交货后,更改公司的名称,并使更改后的公司名称不再有“_____”或类似字样。_____方和公司将尽最大努力在合营期满,终止或解散或_____方不再是资产拥有者之后六个月内,完成公司名称的更改。

      2.5根据业务发展需要,经董事会同意,报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经济贸易部批准,公司可在中国设立分公司、子公司、关联公司、办事处和代理机构,或在其他国家和地区设立销售机构。

      第三条宗旨、经营范围

      3.1公司的宗旨是在中国设计、生产、制造和装配电站锅炉、工业锅炉和有关产品及服务,并在中国国内和国外销售这些产品,以获取合理的利润。经董事会决定,并经中国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公司可以从事其他适当的经营活动。

      3.2公司的经营范围如下:

      (1)设计、生产、制造和销售各种电站锅炉、工业锅炉和其他有关产品;

      (2)装配、维修、保养和调试上述产品;

      (3)进口有关上述产品的原材料或部件,在国内外市场上销售上述产品。

      3.3公司的生产、销售和发展规划如下:

      (1)初期目标:

      _____年前公司达到年生产_____千瓦电站锅炉和_____蒸吨/时工业锅炉的能力。_____年前公司达到年生产能力_____千瓦电站锅炉和_____蒸吨/时的能力。

      产品质量应达到国际标准并有合理的盈利。公司产品以_____千瓦电站锅炉为主。

      (2)发展目标:

      _____年以后根据市场需要,公司将把_____千瓦电站锅炉和超临界参数_____锅炉作为发展目标。

      第四条注册资本和投资

      4.1公司_____年投资总额为_____美元,注册资本为_____美元,甲方缴百分之_____,为_____美元,乙方认缴百分之_____,为_____美元。公司注册资本由甲乙双方按其出资比例分_____期交付。每期的应缴数额如下: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股东协议(上海)篇2

      第一章 总则   _____,_____和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简称“合资法”)和中国的其他有关法律和规定,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通过友好协商,同意在中国_____共同举办合营企业,特订立本合同。   

      第二章 合营各方   第2.01条 本合同的各方为:   甲 方:_____,_____(上述两个实体合称甲方,两个实体可共同和各自享受与承担在本合同下的有关甲方的所有权利和义务。)   法定地址:_____   法定代表:姓名:_____   职 务:_____   国 籍:_____   法定地址:_____   法定代表:姓名:_____   职 务:_____   国 籍:_____   乙 方:_____   法定地址:_____   法定代表:姓名:_____   职 务:_____   国 籍:_____   

      第三章 成立合资经营公司  第3.01条 甲、乙双方根据“合资法”和中国的其他有关法律和规定,同意在中国境内建立合资经营的制药有限公司。  第3.02条  1.合营公司名称是:_____(以下简称合营公司)。  其英文名称:_____  为此,合营公司与乙方将签订一个许可使用“_____”名称的合同。  无论什么原因,如果乙方在合营公司中不再有_____%的股份,甲方同意改变合营公司的名称,以使合营公司的中英文名称中不再出现“_____”的字样。  2.合营公司的法定地址:_____  第3.03条 合营公司在中国具有法人资格,受中国法律的管辖和保护,其一切活动必须遵守中国法律和有关规定。  第3.04条 合营公司的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甲、乙方以各自认缴的出资额对合营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各方按其出资额在注册资本中的比例分享利润和分担风险及亏损。  除各自认缴的注册资本的出资额外,各方均不对合营公司的债务负有更多的责任,合营公司的债权人只能向合营公司的财产求偿。 

      第四章 生产经营目的、范围和规模  第4.01条 1.合营公司的目的是:根据平等互利的原则和长期真诚合作的愿望,努力吸取合营双方各自的专长采用适宜的先进技术以及科学的管理方法,将合营公司建成一个现代化的制药企业,使其在产品的品种、质量及价格方面在国内外市场上具有竞争能力,并使甲方和乙方获得满意的经济效益。合营公司应依照世界卫生组织规定的药品生产管理规范(“GMP”)以及乙方制定的内部的质量规格条例,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和中国卫生部的有关规定的条件下从事生产和推销医药产品。  2.为了达到上述的主要目的,合营公司可以单独或依照中国法律和有关规定与各种形式和性质的公司、企业、经济组织、经济实体、机构及个人合作,根据“合资法”与本合同在国内外成立分公司、子公司。  第4.02条 合营公司的经营范围是制造和销售各种剂型的药品。药品的包装包括大包装(例如粉、颗粒、片剂、胶囊剂等)和适合消费者的需要的小包装。  为了达到它的主要目的,合营公司有权开展自己的经营活动。  第4.03条 合营公司将生产如在不断调整的本合同附件中列出的产品。  A类:用中国国内生产的原料药生产的产品,由合营公司通过乙方包销的形式在国外市场销售。  B类:用乙方或其子公司提供的原料药生产的产品,由合营公司通过乙方包销的形式在国外市场销售。  C类:用乙方或其子公司提供的原料药生产的产品,由合营公司利用甲方的销售机构,根据合营公司和甲方签订的代销合同在国内市场销售。  D类:董事会可于将来决定D类产品。包括下述产品:  (1)用乙方或中国国内原料药生产乙方开发的产品,使用乙方的商标,由合营公司在国内国外销售。出口产品应由乙方包销。  (2)用中国国内的原料,生产合营公司开发的产品,包括先进的中草药制剂产品,使用合营公司的商标,由合营公司在国内国外销售,按董事会的决定出口产品可由合营公司直接或通过乙方销售。  生产B类、C类及部分D类产品所需进口的原料药,合营公司按不高于乙方及其子公司或其团体公司之间购买同类原料药时的平均价格从乙方或其子公司购买。  第4.04条 按合营公司工厂的设计能力,合营公司初期的生产规模为年产量_____至_____片/粒。根据市场情况,今后再增加约_____美元的投资。合营公司的年产量可增至_____片/粒。  第4.05条 合营公司生产经营所需外汇主要由出口A、B类以及部分D类产品来解决。如外汇仍有不足,特别是当合营公司未能成功地按合理的条款和条件出口产品时,合营公司也可以按本合同第十九章所述通过其他途径解决。  第4.06条 合营公司今后将努力进行研究和开发工作。其研究和开发的成果和产品均属合营公司所有。这些成果和产品,可按照董事会决定的条款和条件,分配给或转让给甲方或乙方,或双方。  

      第五章 投资总额和注册资本  第5.01条 合营公司投资总额为相当于_____美元的人民币或_____币。  第5.02条 合营公司注册资本为_____美元。  甲方出资额占注册资本的_____%。  其中:以土地使用权出资,作价为_____美元。现金出资为相当于_____美元的人民币。  乙方出资额占注册资本的_____%。  其中:以工厂设施的设计及服务出资,作代价为_____美元。现金出资为相当于_____美元的_____币。  第5.03条 合营公司总投资额与注册资本之间差额将由合营公司向中国境内的银行或其他经合营公司选择并经中国国家外汇管理局批准的金融机构贷款解决。从甲方和/或乙方要求的对合营公司的贷款的担保或担保物应由双方按各自在注册资本的出资额的比例给予提供。  第5.04条 1.甲方除以现金对合营公司的注册资本出资外,还以_____平方米场地(以下称“场地”)使用权作为出资额出资。场地使用年限为_____年。场地使用权的出资作价为_____美元。  2.乙方除以现金对合营公司的注册资本出资外,还以如本合同第12.01条及本合同附件四所述的条款和条件进行设计的设计工作和服务,并以此作为出资额出资,作价为_____美元。  第5.05条 双方应制定对注册资本分阶段的、同等出资的初步计划。一旦董事会正式成立,董事会应根据合营公司的实际要求调整该出资计划,但最后的出资应在合营公司厂房土建完成之前支付。以现金出资时,甲、乙双方应按出资计划规定的出资日期和出资以现金存入合营公司在中国银行所立的人民币帐户和外币帐户。  甲方和乙方的出资是按美元折算的。运用的外汇兑换率为实际出资日中国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的人民币对美元、瑞士法郎对美元的兑换率。出资后外汇兑换率的变化不影响双方出资额在注册资本中所占的比例。  任何一方如果推迟了应交纳的资金时,应交付拖欠利息,利率比出资日中国银行公布的年度贷款的利率高_____%,直到交足资金并全部付清拖欠应付利息为止。  第5.06条 甲方和乙方应在出资计划规定特定事项完成后分别向注册资本出资。  第5.07条 合营公司的双方投资额需经中国的注册会计师验资,出具验资证明。合营公司据此给出资者出具有董事长、副董事长共同签署的出资证明。  第5.08条 合营期内,合营公司不得减少注册资本的数额。合营公司注册资本的增加须经甲、乙双方一致同意,并经审批机构批准。  第5.09条 任何一方转让其全部或部分出资额、事先都需取得对方书面同意。一方转让时,对方有优先购买权。  第5.10条 合营公司注册资本的增加或转让经董事会一致通过后,报审批机构批准,并向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第5.11条 当双方的出资额达到注册资本后,合营公司一旦取得了为使合营公司能有效地经营所需要的各种许可,合营公司将请求甲、乙双方协助合营公司安排所需的长期贷款。  

      第六章 合营各方责任  第6.01条 甲方责任如下:  1.向有关中国机关申请批准本合同及其附件,代表合营公司进行登记和取得营业执照以及办理有关合营公司建立的其他事项。  2.根据本合同第五章的规定对合营公司的注册资本进行出资。  3.协助合营公司办理有关场地的开发事宜。  4.协助合营公司对场地获得的接通水、电和燃料,接通通讯、交通及其他有关的基础设施。  5.根据本合同第9.01条的规定,向甲方已有客户代销合营公司的内销产品。  6.协助合营公司招聘合格雇员,及时任命合营公司的董事和董事长,推荐第14.01条的副总经理和第14.03条规定的其他高级职员。  7.协助合营公司申请并取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所必须的批准。  8.协助合营公司办理合营公司从中国境外购置的所有机器设备的进口及海关手续。  9.协助合营公司申请确认附于本合同后的“合营公司和合营各方的税务待遇的申请书”中提出的税务待遇。  10.协助合营公司与中国境内的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进行贷款谈判。  11.协助合营公司和乙方的外国雇员和职工获得他们进入中国从事有关合营公司业务所要求的签证和工作许可。  12.严格遵守本合同及其附件的所有规定。  13.办理合营公司委托甲方的其他事项。  第6.02条 乙方的责任如下:  1.根据本合同第十二章负责工厂设施设计,并就该设计工作与中国设计院密切合作。  2.为合营公司推荐在海外购置所需机器设备。  3.根据本合同附件三“技术转让协议”的条款和条件技术转让和提供技术服务。  4.协助合营公司申请并取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所有必须的批准。  5.直接或通过其子公司向合营公司出售合营公司根据本合同第11.03条为B类、C类和部分D类产品的生产所需要的所有原料药。  6.协助合营公司招聘合格雇员和及时任命合营公司董事及副董事长,推荐14.01条的总经理和14.03条规定的高级职员。  7.协助合营公司同在中国境外的金融机构进行贷款谈判。  8.协助合营公司和甲方的中国雇员、职工取得他们在中国境外从事有关合营公司事务的旅行所要求的去往国境外的国家或地区的签证和工作许可。  9.根据第9.02条规定的合营公司和乙方签订的包销合同,通过合营公司产品的出口以及通过第19.01条(b)(iii)、(iv)、(v)(vi)条规定的其他方法协助合营公司获得足够的外汇。  10.严格遵守合同及其附件的所有规定。  11.办理合营公司委托乙方的其他事项。  

      第七章 技术合作  第7.01条 在合营期内,根据合营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乙方应向合营公司转让其产品的先进技术,以及乙方今后对这些产品的改进。该技术转让的详细内容和条件规定在本合同附件三“技术转让协议”中。  (1)乙方应以技术资料和医学/科学资料的形式向合营公司转让A类、B类、C类和部分D类产品的生产配方、工艺技术、质量控制等专有技术的数据、资料和知识,包括今后的改进和进一步的发展,以使合营公司可能根据“GMP”和乙方质量规格和不断修改的“药品生产指南”进行生产、包装和销售该产品。  (2)乙方准予合营公司使用属于乙方的商标的使用许可,其条件和条款规定在本合营附件“技术转让协议”中。  (3)作为乙方转让技术和继续发展该技术如上述(1)项和(2)项的报酬,合营公司应在单项产品开始商业性销售后的_____年期间,按该单项产品的净销售额的_____%向乙方支付该单项产品技术提成费。_____年的提成期过后,不再支付提成费。合营公司有权无偿继续使用转让的技术和生产销售所转让的产品。  (4)对用于乙方转让给合营公司的产品的属于乙方拥有的,但未在中国专利局登记的具有专利权的技术,乙方应向合营公司提交有关专利证书。经乙方与合营公司董事会同意,根据不同情况,合营公司按运用该有专利权的技术的单项产品的净销售额的_____% ̄_____%给乙方支付附加技术提成费。该附加技术提成费应在专利有产期内支付,但支付该附加技术提成费最长不超过自该单项产品开始商业性销售后的_____年期间,_____年期间过后不再支付任何提成费,合营公司有权无偿继续使用该项具有专利权的技术。  (5)对用于乙方转让给合营公司的产品的属于乙方拥有的并在中国专利局登记批准的具有专利的技术,合营公司将根据(4)的原则与乙方另行签订专利许可合同。  (6)乙方与合营公司的签订的按本合同附件三的形式的技术转让合同期限与合营合同期限相同,原则上董事会认为必要时经与乙方协商同意可对技术转让合同进行修改。  (7)合营公司在使用乙方转让的技术时,对于第三者提出的权益要求,不负任何责任。  第7.02条 合营公司开发的产品作如下规定:  1.合营公司将来按董事会批准所开发的D类产品应具有疗效、稳定性、有效期内的安全性。合营公司应严格地依据“GMP”和乙方的标准操作程序和不断修改的“药品生产指南”以及所有适用的法律和规则(如《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和被普遍接受的安全标准来制造和包装产品。  2.在合营公司对该D类产品或该D类产品的新的药品剂型或新的剂量进行首次制造或包装前,合营公司应交给甲方和乙方完整的产品文件,包括全部技术资料和全部医学/科学资料,让甲方和乙方作出意见和批准,即确认所有文件是否完整。  3.在合营期限内,如合营公司发觉它未能保持或不能保证严格地按照合营公司为了“GMP”,安全健康或其他目的所提出的该D产品的产品规格来制造,包装、质量控制、贮藏和运输任何产品时,合营公司应尽最大努力减少或在可能的情况下防止损失,并立即把以上情况通知甲方和乙方。  4.根据乙方规定由合营公司制造和/或包装的产品,合营公司应保存参考样品,所用原料、包装材料及产品的完整的资料,也根据乙方规定由合营公司进行随后的稳定性的检验。  5.合营公司自己开发的产品属于合营公司所有,并使用合营公司自己的商标。  6.除上述1、2、3、4、5规定外,如果合营公司要求从甲方或乙方给予附加的技术帮助或先进技术。对此,合营公司应就适应的报酬与甲方或乙方达成协议。  第7.03条 经董事会同意并根据中国有关法律规定,合营公司可从第三者引进甲方和乙方所没有的先进技术。合营公司也可向第三者转让合营公司自己开发的技术。  

      第八章 场地使用  第8.01条 甲方保证合营公司在第23.01条所规定的合营期间中享有对场地的使用权。  第8.02条 合营公司承担场地的开发费,即取得场地的占地所发生的费用(劳动力安置,土地补偿费、青苗补偿费、新菜田开发费、拆迁费等)以及接通公用设施的费用。甲方和乙方估计总的开发费为人民币_____元左右。  第8.03条 合营公司应委托一个合适的机构负责安排和办好所有有关劳动力安置、土地补偿、青苗补偿、新菜田开发及拆迁等事宜。委托该机构在六个月内完成这些事宜。 

      第九章 产品销售  第9.01条 合营公司应负责在国内销售其产品,并委托甲方作为甲方已有的客户的销售代理人。由甲方代销的条款和条件应在合营公司与甲方签证的销售代理合同中给予规定,或应包括下列原则:  1.甲方应是合营公司产品在国内销售给甲方已有客户的销售代理人。  2.产品的宣传和广告工作应由合营公司进行。  3.产品的销售价格应由合营公司决定并且能够使产品在国内市场具有竞争力。  4.甲方应享有销售佣金,该佣金占净销售额的比例由合营公司和甲方协议决定。  第9.02条 计划由合营公司出口的乙方的A类、B类和部分D类产品以及合营公司开发并由董事会决定由乙方在国外销售的D类产品,由乙方在中国境外包销。由乙方包销的条款和条件应在合营公司与乙方签订的包销合同中给予规定,并应包括下列原则:  1.乙方应为独家的出口产品包销商。  2.乙方应以出厂价FOB北京的条件,从合营公司购买出口产品,该价格应能使乙方按照国际市场有竞争力的价格转售出口产品。乙方应定期地向合营公司提供有关在中国境外销售的市场资料。  3.合营公司应负责为该出口产品取得出口许可证,乙方应负责在出口产品销售的国家和地区取得销售许可。  第9.03条 由合营公司开发的D类产品亦可由合营公司直接出口。  第9.04条 合营公司应进行市场调查,以使决定当地市场条件和了解为国内市场服务的最佳途径和方法,据此,合营公司应在晚些时候运用该市场调查资料建立其自己的销售组织。 

      第十章 设备、辅料、包装材料的购置  第10.01条 董事会已经做出有关合营公司生产产品的最终决策之后,应根据乙方推荐购置机器设备。乙方应提供机器设备的型号、规格和供应者。为了确保工厂设施的经营根据“GMP”和乙方的规格,合营公司应从乙方推荐的可靠性、信誉好的供应者购置机器设备。乙方应协助合营公司从海外定购机器设备。  第10.02条 关于购买零件、分析测定仪器、机械设备、交通工具和办公用品等,如果能符合规格、保证要求、与其他部件配套,可靠的并在其他方面如服务、维修、维护及改进的服务和质量符合要求,可以对在中国购买给予优先考虑。  第10.03条 在符合乙方质量规格和质量控制条件下,合营公司可以从中国或外国的来源购买辅料和包装材料。 

      第十一章 原料药的供应  第11.01条 为A类产品的生产和合营公司开发的D类产品所要求的原料药和物质应在中国购买。  第11.02条 为获得技术转让合同的技术目标以及维持最高的生产标准。合营公司应从乙方购买所有其需要的原料药,以生产B类、C类和部分D类产品。  第11.03条 乙方应向合营公司按乙方同合营公司签订的供应合同规定的条款和条件供应第11.02条提到的原料药,该供应合同应包括下列原则:  1.乙方对原料药的报价不应高于乙方向其子公司的并不时修改的报价的平均价格,其价格条件应是CIF。  2.向合营公司供应的原料药应符合乙方的标准规格。  3.所有原料需求的预测、订货和支持应根据供应合同的规定。  4.合营公司同意它应仅从乙方或其子公司购买所有它所需要的原料药。  5.合营公司应用双方同意的自由兑换的货币为该原料药支付。  6.合营公司应负责为该原料药获得必要的进口许可和政府批准,并应负责为该进口支付的任何关税和税款。  

      第十二章 工厂设施的设计准备和建筑  第12.01条 1.为确保合营公司将拥有和经营一个有先进的设计特点的现代化的药品(生产)工厂设施以便遵循“GMP”和_____方规格,并符合中国政府有关设计的规范要求,_____方应为该工厂设施准备设计。  合营公司与_____方应根据本合同附件“设计协议”的形式及条款和条件签订设计合同。_____方与一个_____设计院合作来完成该项设计工作。合营公司将与_____设计院签订一个设计合同,明确规定设计分工、协作、责任和报酬。_____方积极地参加该设计合同的谈判。  2._____方应通过准备工厂的初步设计和实施设计(护大初步设计),指导并监督_____设计院的设计是否符合_____方的设计规格。_____方对该项设计工作负有全面的责任。需要_____方确认的设计和图纸,应由合营公司负责安排译成_____文。  3.上述第2款中所述的_____方的设计工作和服务,连同_____方由于设计工作需要派专家/技师来往_____的飞机票费(飞机票最多应不超过_____人次),应根据第5.04条作为_____方对合营公司的注册资本出资,其作价为_____美元。合营公司应支付该专家/技师的食宿费(每次不超过两周,最多_____人次)。合营公司应负责支付_____设计院的设计费。  第12.02条 本合同批准日后的一个月内,合营公司应建立一个建设和筹备办公室(筹备办公室)。董事会应委托该筹备办公室的工作人员。筹备办公室应在合营公司总经理和副总经理的领导下工作。  第12.03条 筹备办公室的一般责任为:  1.在本合同批准日后三个月内,准备总设计费的预算。为了便于主管部门对设计的审批协助_____方工作。  2.根据设计与工厂建筑的总承包商就建筑合同(“建筑合同”)进行谈判。  3.组织购置和检验工厂的建筑所要求的设备和材料,并在_____码头办理所有进口手续和海关申报。  4.组织所有设置及设施的安装并在_____方指导监督下进行技术投试。  5.决定项目建设的总进度。  6.编制开支计划,并进行项目的财务管理。  7.编制有关管理程序。  8.保存和管理所有在建筑阶段期间的文件、图纸、档案和资料。  9.定期准备由董事会审查的建筑报告。  第12.04条 该工厂设施设计批准后,合营公司应与筹备办公室选中的总承包商签订建筑合同。该建筑合同应根据批准的设计和董事会满意的条款和条件来进行。  第12.05条 筹备办公室应监督工程的实施以确保其符合设计和建筑合同的规定。  第12.06条 筹备办公室的费用和其工作人员的报酬应包括在合营公司建设预算中。  第12.07条 工厂建筑完工后,筹备办公室应安排董事会进行工程的验收。  在工厂设施根据批准的设计的完工以及对交接程序的完成表示满意后,董事会应解散筹备办公室。  第12.08条 除上述工作外,合营公司在其建设期间的其他生产准备工作应由总经理和副总经理根据实际情况安排。  第

      十三章 董事会  第13.01条 1.董事会是合营公司最高权力机构,董事会的权力和职责在《公司章程》中予以规定。  2.合营公司的重大事项应由董事会全体一致决定。该重大事项在《公司章程》中第二十九条予以规定。  3.除上述条款外的其他事项应由多数票通过决议决定,但是至少各方委派的一名董事投了赞成票。该事项在《公司章程》第三十条予以规定。  第13.02条 董事会应由_____名董事组成,各方应各委派_____名董事。甲方应在其董事中委派一名董事长,乙方应在其董事中委派一名副董事长。  董事、董事长和副董事长任职期限应为四年,经委派方决定可以连任。  第13.03条 合营公司的营业执照颁发之日为其董事会成立之日。  第13.04条 董事会的董事长是合营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如果董事长因故不能履行其职责,副董事长就被暂时授权来履行董事长的职责。  第13.05条 董事会会议应每年举行_____次,并由董事长召集和主持,会议程序、法定人数要求、代理、投票等事宜在《公司章程》第四章中规定。  

      第十四章 管理机构  第14.01条 合营公司应设一名总经理和一名副总经理。总经理和副总经理应由董事会任命。总经理应由_____方推荐,副总经理应由_____方推荐。他们的任期为四年,同样可根据董事会的决定连任。  第14.02条 总经理应对董事会负直接责任。他应执行董事会的各种决定并应组织和领导合营公司的日常工作和管理。副总经理应协助总经理进行工作,当总经理缺席时,副总经理就代表总经理履行其职责。关于主要事项的决定需要总经理和副总经理共同签署,在《公司章程》第三十三条中予以规定。  第14.03条 1.合营公司应建立在总经理和副总经理领导下的,由生产经营部经理、质量控制总经理、车间工程师、人事部经理、财务管理经理(即:总会计师)以及销售和物料供应部(材料管理)经理组成的管理机构,上述人员均应由董事会任命,各高级职员的任期应为四年,亦可根据董事会的决定连任。  2.甲方应推荐质量控制部经理、人事部经理和总会计师。乙方应推荐生产经营部经理、车间工程师、销售和物料供应部(材料管理)经理。在晚些时候董事会可对甲乙双方推荐的职位作调整。  第14.04条 高级职员有营私舞弊和严重渎职的情况,可由董事会的决议随时解聘,触犯刑法者应对其犯罪行为根据中国刑法承担责任。  第14.05条 合营公司高级职员工资和报酬应由董事会根据下述原则决定:  (a)合营公司高级职员中的外国雇员的工资和报酬应与中国的医药合营公司的同样职位的同类职员的平均工资标准相似,并应以双方同意的可自由兑换的货币支付。如果法律允许,在中国境内一般日常开销所需那一部分工资和报酬,经董事会决定应以人民币支付。  (b)合营公司高级职员中的中国当地雇员的工资和报酬应与中国的医药合营公司的同样职位的同类职员的平均工资标准相似。该工资和报酬应以人民币支付。  第14.06条 如董事会决定,合营公司应自费或支付住房补贴为合营公司的外国高级职员提供住房。该提供的住房或支付的住房补贴应有一个合理的标准,该标准与中国其他医药合营公司为外国管理人员提供的住房或住房补贴标准相似。  第14.07条 所有其他事项,如合营公司的中外高级职员的津贴、福利、旅行费用标准等等应由董事会决定。  

      第十五章 劳动管理  第15.01条 1.合营公司的职员、工人的雇用、招聘、解雇和辞职,以及他们的工资、福利待遇、劳动保险、劳动保护、劳动纪律及其他事宜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企业劳动管理规定》及其实施条例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办理。  2.合营公司职员、工人的工资和报酬应根据中国政府的有关规定制定,其个人实得工资水平是_____地区国营医药企业职员、工人实得工资收入的_____,该工资应全部付给每一个职员、工人。  3.在合营公司职员工人不能适合合营公司的要求条件下,合营公司将尽力保持将其职员、工人的长期雇用政策,接受特殊培训职员、工人的雇用期不得少于_____年。  4.如果职员、工人过剩或经过培训后仍不断适合合营公司的要求,合营公司可解雇他们,但将依法给予补偿。  5.上述1、2、3和4款的所述事宜按董事会的决定将在合营公司与职员、个人集体或个人所签订的劳动合同中作出具体规定。劳动合同应向市劳动部门备案。  第15.02条 合营公司的奖励、福利基金只能用于支付合营公司职员和工人的奖金、福利,不得它用。 

      第十六章 工会  第16.01条 合营公司的职员、工人有权按《合资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的规定组织工会,开展工会活动。合营公司对工会的工作将给予支持,给予其房屋、设备的使用权,以便工会的办公,开会及开展其他活动。  第16.02条 合营公司的工会在本合营公司内享有《公司章程》第九章所规定的权利及义务。  第16.03条 合营公司将拨出合营公司职员、工人工资总额的2%作为工会活动经费。工会将按全国总工会的有关规定使用这笔经费。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股东协议(上海)篇3

      第一章 合营企业的组成

      第二章 饭店的规模及造价标准

      第三章 出资总额,出资比例及资本转让

      第四章 合营期限

      第六章 建造期间合同各方的责任

      第七章 董事会

      第八章 经营管理机构

      第九章 财务会计制度

      第十章 劳动管理

      第十一章 设备、配件及材料的采购

      第十二章 纳税

      第十三章 保险

      第十四章 违约责任

      第十五章 不可抗力

      第十六章 争议的解决

      第十七章 适用法律

      第十八章 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第十九章 合同的生效及其它

      序言

      中国_________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和中国的其它有关法规,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通过友好协商,同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_____省_________市共同投资联合经营饭店,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章 合营企业的组成

      1.1 合营双方

      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注册登记地: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姓名:_________

      职 务:_________

      国 籍:_________

      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注册登记地: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姓名:_________

      职 务:_________

      国 籍:_________

      (如合营者为多方,可按丙,_________方称)

      1.2 合营企业的名称和法定地址

      合营企业的名称:_________

      外文名称: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

      1.3 合营企业是在中国建立的,合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是中国的法人。企业的一切经营活动,必须遵守中国的法律,法令和有关条例的规定。

      第二章 饭店的规模及造价标准

      2.1 饭店的占地面积为_________平方米;饭店的建筑面积为_________平方米。

      设:旅馆(其中豪华客房_________套,中档高级客房_________套,普通客房_________套)、各类餐厅、商场、医疗室、健身房、舞厅、停车场、游泳池及娱乐场所各种服务设施。

      2.2 饭店还包括以下设施和装置:中央冷暖空调系统,电脑管理控制系统,防火灾自动报警系统,闭路电视和音响系统,锅炉房,洗衣房,水塔,排污系统,汽车队及建造和营业可能需要的其它设备。

      2.3 饭店造价标准

      普通客房每平方米平均造价_________元;

      中档高级客房每平方米平均造价_________元;

      豪华客房每平方米平均造价_________元;

      其它设施每平方米造价_________元。(注:可根据具体情况制定)

      第三章 出资总额、出资比例及资本转让

      3.1 合营企业的注册资本为_________元人民币(或合营各方商定的货币)

      其中甲方出资_________元,占注册资本_________%;

      乙方出资_________元,占注册资本_________%。

      3.2 合营各方将以下列方式作为出资

      甲方:现金_________元;

      土地使用费_________元;

      设备_________元;

      其它_________元;

      共_________元。

      乙方:现金_________元;

      机械设备_________元;

      其它_________元;

      共_________元。

      3.3 投资范围

      饭店土建工程投资:包括房屋及附属设施、建筑费、设计费、水费、工程材料费。

      装修、设备家俱等投资:包括物资的购置、包装运输、在建造期间的财产保险费。

      开办费:包括员工培训、宣传广告、管理以及其它必要的费用开支。

      筹建费:包括筹建资金、银行担保费、建设期间贷款利息。双方筹建人员的工资、奖金、补贴、旅差费、办公费等。

      福利设施费:包括职工住宅的征地、拆迁、建造及设备安装等。

      不可预见费:经筹建处批准、用于饭店建设开办期间不可预见的开支。

      流动资金用于开业周转金。

      3.4 合营各方在合营企业得到营业执照后_________天内,分期缴足出资资金,其应付金额和付款期限规定如下:_________

      任何一方对其出资额逾期缴付或欠缴均按14.3条办理。

      3.5 注册资本的变动

      3.5.1 注册资本的增加,转让均经董事会讨论通过,并报原审批机关办理登记手续。

      3.5.2 合营一方向第三者转让全部或部分出资额,须经合营另一方同意,合营另一方有权优先购买其转让股份。合营一方向第三者转让出资额的条件,不得比向合营另一方转让的条件优惠。

      第四章 利润分配和亏损负担

      4.1 合营企业利润在按中国税法纳税后,由董事会决定扣除合营企业的储备基金,企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后,合营各方按出资比例,分享利润,分担风险或亏损。

      4.2 合营企业的资产负债,仅以企业注册资本为限。

      第五章 合营期限

      5.1 合营企业在领取营业执照后,即可以法人身份开始营业,期限为_________年。合营期限届满,合营合同自行终止。

      5.2 经合营各方同意,延长合营企业期限,应在合营期满前六个月,向审批机构提出延长申请,每次延长以_________年为限。

      5.3 在合营期限届满时,甲方将用_________币购买外国投资者的股份,购买价格另行商定。

      第六章 建设期间合营各方的责任

      6.1 合营各方各负其责,完成以下各项事宜

      甲方责任:

      (1)按基本建设进度计划向饭店筹建处提供达到可进行施工的场地,即办理场地征用手续并负责迁移拆除清理地面障碍物。

      (2)负责饭店界区以外的三通(通电、通水、通路)及市政配套工程。

      (3)协助办理饭店的设计施工方面的报批手续。

      (4)协助申请在中国境内采购材料设备等物资的计划指标。

      (5)组织合营企业的其它工程设计施工工作。

      (6)协助外籍工作人员办理所需入境签证、工作、许可证等手续。

      (7)协助合营企业招聘当地的中国籍经营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其它工作人员。

      (8)负责办理合营企业委托的其它事宜。

      乙方责任:

      (1)按3.4的规定,及时将作为出资的机器设备运抵中国港口。

      (2)协助办理设计委托,审查设计方案等工作。

      (3)协助合营企业招聘外国籍高级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

      (4)指派能胜任的工程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参加饭店筹建工作。

      (6)培训合营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和服务人员。

      (7)负责办理合营企业委托的其它事宜。

      第七章 董事会

      7.1 合营企业设立董事会,董事会为合营企业的最高权力机构。董事会由名董事组成,其中甲方_________名,乙方_________名,董事长由甲方委派,设副董事长_________名,由_________方委派。

      7.2 董事长,副董事长及董事会的任期为四年。任期届满后,如获继续委派的,可以连任。

      7.3 董事会的职权,决议程序及董事会的召开,均按合营企业的章程执行。

      第八章 经营管理机构

      8.1 合营企业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设总经理一名,由方推荐。副总经理_________名,由甲方推荐_________名,乙方推荐_________名。正副总经理任期为_________年。

      8.2 总经理的职责是负责执行董事会的决议,组织和领导合营企业的经营管理工作。副总经理根据合营章程规定协助总经理工作。

      合营企业将根据本企业的业务需要,设立部门经理,负责部门业务的日常工作,并对总经理和副总经理负责。

      8.3 正副总经理由合营企业董事会任命和免职。正副总经理不得兼任其它公司和企业的总经理和副总经理的职务。各部门经理由总经理任命。

      第九章 财务会计制度

      9.1 合营企业的财务会计制度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和财会规定,结合本企业的实际情况加以制定。合营企业注册登记后,应及时到当地财政部门和税务机关备案。合营企业在中国银行开立人民币和外汇帐户,也可以在经批准和指定的国外其它银行开立帐户。

      9.2 合营企业的财务会计年度应采用日历年制。自公历每年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为一个会计年度。企业的会计采用国际通用的权责发生制和借贷记帐法记帐。一切记帐凭证,单据,报表,帐簿必须用中文书写(也可以同时用甲,乙双方商定的另一种外文书写)。

      9.3 合营公司设总会计师,副总会计师各一名,总会计师的职权和责任按合营企业章程的规定执行。总会计师由_________方推荐、副总会计师由_________方推荐。总会计师,副总会计师均由董事会任命。

      第十章 劳动管理

      10.1 合营企业职工的雇用、辞退、工资、福利、劳动保护、劳动保险及劳动纪律等事宜,均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劳动管理规定》和合营企业与个人签订的劳动合同办理。劳动合同订立后,即报当地劳动管理部门备案。

      10.2 甲乙方双方推荐及聘用的高级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的工资及福利待遇等问题由董事会讨论决定。

      第十一章 设备、配件的采购

      11.1 合营企业为经营所需要的设备、配套件、运输工具和办公用品等,原则上由双方采购,在同等条件下,应优先在中国购买。对需要在国外采购的产品,一般应选择具有国际先进性和适用性的产品。其价格不应超出国际市场的公平价格。

      选购前,合营各方应充分酝酿协商,必要时可以公开招标采购。

      第十二章 纳 税

      12.1 合营企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法及有关规定缴纳各种税金。

      12.2 合营企业的职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税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第十三章 保 险

      13.1 合营企业的各项保险均向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投保。合营企业成立后,由总经理、副总经理向董事会提出企业的保险计划。经董事会讨论决定后,以合营企业的名义办理各种投保手续。

      第十四章 违约责任

      14.1 合营各方因不履行合同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条件,造成合营另一方损失时,受损失一方有权要求赔偿损失或采取其它补救措施。补救措施采取后,未能完全弥补另一方所遭到的损失的,另一方仍有权要求赔偿损失。

      14.2 合营一方因违反合同所承担的赔偿责任,应相当于另一方因此而受到的损失,并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其违约金的计算方法如下:_________。(根据具体情况订)

      14.3 合营一方未按期支付合同规定的应付金额,合营企业有权收取迟延支付金额的利息。从逾期的第一个月计算。

      上述逾期的利息,以各自出资的货币支付。

      第十五章 不可抗力

      15.1 合营各方因地震、台风、严重的水灾和火灾战争及其它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事故,造成一方延迟履行或无法履行本合同,在符合下列全部规定的情况下,不当作违约处理:

      15.1.1 不可抗力事件必须是阻止、阻碍、迟延受事件影响的一方履行合同的直接原因。

      15.1.2 受事件影响的一方,在事件发生的情况下,必须已采取了所有能够实施的合理措施。

      15.1.3 受事件影响的一方,在遭受事件时,已立即通知合营另一方,并在十五天内以书面的形式提供事故及处理情况,以及迟延履行或无法履行本合同的理由.并由该事故发生地的有关机构出具证明。

      15.2 在事件影响结束后,受事件影响的一方必须立即通知另一方。

      第十六章 争议的解决

      16.1 合同发生争议时,合营各方应尽可能通过协商解决,或经第三者调解解决。当事人不愿协商和调解的,可以提交中国的仲裁机构或双方同意其它仲裁机构。在中国仲裁应遵守中国仲裁机构的仲裁程序,在其它仲裁机构仲裁应遵守该仲裁机构的仲裁程序。

      仲裁裁决是终局裁决,对双方都有约束力。

      16.2 仲裁费用由败诉方承担,或者由仲裁裁决。

      第十七章 适用法律

      17.1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为本合同的适用法律。

      17.2 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

      第十八章 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18.1 经合营各方协商同意后,可以变更或修改合营合同,但合营各方必须就此签署书面协议并经原审批机关批准方能有效。

      18.2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营一方有权通知另一方解除合同:

      18.2.1 企业发生严重亏损,无力继续经营;

      18.2.2 另一方违反合同,以致严重影响订立合同时所期望的经济效益;

      18.2.3 另一方在约定期限内没有履行合同,在被允许延迟履行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合同。

      18.2.4 发生不可抗力事件,致使合同的全部义务不能履行;

      18.2.5 合同规定的解除合同条件已经出现。

      18.3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合同即告解除:

      18.3.2 法院判决解除的合同。

      18.3.3 双方商定同意解除合同。

      18.4 合营任何一方未征得合营他方的书面同意,不能将本合同章程或合同附件规定的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者。违反上述规定以任何方式转让的合同均属无效。

      第十九章 合同生效及其它

      19.1 按照本合同原则订立的如下附件:包括章程、协议、附件等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本合同条款与附件条款发生矛盾时,应以本合同条款为准。

      19.2 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签字后,需经批准,方能生效。

      19.3 本合同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由甲乙双方的授权代表在_________地签字。

      19.4 本合同用中文和_________文书就,两种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

      甲方见证人(签字):_________     乙方见证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股东协议(上海)篇4

      第一章 合营企业的组成

      第二章 饭店的规模及造价标准

      第三章 出资总额,出资比例及资本转让

      第四章 合营期限

      第六章 建造期间合同各方的责任

      第七章 董事会

      第八章 经营管理机构

      第九章 财务会计制度

      第十章 劳动管理

      第十一章 设备、配件及材料的采购

      第十二章 纳税

      第十三章 保险

      第十四章 违约责任

      第十五章 不可抗力

      第十六章 争议的解决

      第十七章 适用法律

      第十八章 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第十九章 合同的生效及其它

      序言

      中国_________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和中国的其它有关法规,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通过友好协商,同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_____省_________市共同投资联合经营饭店,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章 合营企业的组成

      1.1 合营双方

      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注册登记地: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姓名: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国籍:_________

      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注册登记地: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姓名: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国籍:_________

      (如合营者为多方,可按丙,_________方称)

      1.2 合营企业的名称和法定地址

      合营企业的名称:_________

      外文名称: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

      1.3 合营企业是在中国建立的,合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是中国的法人。企业的一切经营活动,必须遵守中国的法律,法令和有关条例的规定。

      第二章 饭店的规模及造价标准

      2.1 饭店的占地面积为_________平方米;饭店的建筑面积为_________平方米。

      设:旅馆(其中豪华客房_________套,中档高级客房_________套,普通客房_________套)、各类餐厅、商场、医疗室、健身房、舞厅、停车场、游泳池及娱乐场所各种服务设施。

      2.2 饭店还包括以下设施和装置:中央冷暖空调系统,电脑管理控制系统,防火灾自动报警系统,闭路电视和音响系统,锅炉房,洗衣房,水塔,排污系统,汽车队及建造和营业可能需要的其它设备。

      2.3 饭店造价标准

      普通客房每平方米平均造价_________元;

      中档高级客房每平方米平均造价_________元;

      豪华客房每平方米平均造价_________元;

      其它设施每平方米造价_________元。(注:可根据具体情况制定)

      第三章 出资总额、出资比例及资本转让

      3.1 合营企业的注册资本为_________元人民币(或合营各方商定的货币)

      其中甲方出资_________元,占注册资本_________%;

      乙方出资_________元,占注册资本_________%。

      3.2 合营各方将以下列方式作为出资

      甲方:现金_________元;

      土地使用费_________元;

      设备_________元;

      其它_________元;

      共_________元。

      乙方:现金_________元;

      机械设备_________元;

      其它_________元;

      共_________元。

      3.3 投资范围

      饭店土建工程投资:包括房屋及附属设施、建筑费、设计费、水费、工程材料费。

      装修、设备家俱等投资:包括物资的购置、包装运输、在建造期间的财产保险费。

      开办费:包括员工培训、宣传广告、管理以及其它必要的费用开支。

      筹建费:包括筹建资金、银行担保费、建设期间贷款利息。双方筹建人员的工资、奖金、补贴、旅差费、办公费等。

      福利设施费:包括职工住宅的征地、拆迁、建造及设备安装等。

      不可预见费:经筹建处批准、用于饭店建设开办期间不可预见的开支。

      流动资金用于开业周转金。

      3.4 合营各方在合营企业得到营业执照后_________天内,分期缴足出资资金,其应付金额和付款期限规定如下:_________

      任何一方对其出资额逾期缴付或欠缴均按14.3条办理。

      3.5 注册资本的变动

      3.5.1 注册资本的增加,转让均经董事会讨论通过,并报原审批机关办理登记手续。

      3.5.2 合营一方向第三者转让全部或部分出资额,须经合营另一方同意,合营另一方有权优先购买其转让股份。合营一方向第三者转让出资额的条件,不得比向合营另一方转让的条件优惠。

      第四章 利润分配和亏损负担

      4.1 合营企业利润在按中国税法纳税后,由董事会决定扣除合营企业的储备基金,企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后,合营各方按出资比例,分享利润,分担风险或亏损。

      4.2 合营企业的资产负债,仅以企业注册资本为限。

      第五章 合营期限

      5.1 合营企业在领取营业执照后,即可以法人身份开始营业,期限为_________年。合营期限届满,合营合同自行终止。

      5.2 经合营各方同意,延长合营企业期限,应在合营期满前六个月,向审批机构提出延长申请,每次延长以_________年为限。

      5.3 在合营期限届满时,甲方将用_________币购买外国投资者的股份,购买价格另行商定。

      第六章 建设期间合营各方的责任

      6.1 合营各方各负其责,完成以下各项事宜

      甲方责任:

      (1)按基本建设进度计划向饭店筹建处提供达到可进行施工的场地,即办理场地征用手续并负责迁移拆除清理地面障碍物。

      (2)负责饭店界区以外的三通(通电、通水、通路)及市政配套工程。

      (3)协助办理饭店的设计施工方面的报批手续。

      (4)协助申请在中国境内采购材料设备等物资的计划指标。

      (5)组织合营企业的其它工程设计施工工作。

      (6)协助外籍工作人员办理所需入境签证、工作、许可证等手续。

      (7)协助合营企业招聘当地的中国籍经营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其它工作人员。

      (8)负责办理合营企业委托的其它事宜。

      乙方责任:

      (1)按3.4的规定,及时将作为出资的机器设备运抵中国港口。

      (2)协助办理设计委托,审查设计方案等工作。

      (3)协助合营企业招聘外国籍高级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

      (4)指派能胜任的工程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参加饭店筹建工作。

      (6)培训合营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和服务人员。

      (7)负责办理合营企业委托的其它事宜。

      第七章 董事会

      7.1 合营企业设立董事会,董事会为合营企业的最高权力机构。董事会由名董事组成,其中甲方_________名,乙方_________名,董事长由甲方委派,设副董事长_________名,由_________方委派。

      7.2 董事长,副董事长及董事会的任期为四年。任期届满后,如获继续委派的,可以连任。

      7.3 董事会的职权,决议程序及董事会的召开,均按合营企业的章程执行。

      第八章 经营管理机构

      8.1 合营企业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设总经理一名,由方推荐。副总经理_________名,由甲方推荐_________名,乙方推荐_________名。正副总经理任期为_________年。

      8.2 总经理的职责是负责执行董事会的决议,组织和领导合营企业的经营管理工作。副总经理根据合营章程规定协助总经理工作。

      合营企业将根据本企业的业务需要,设立部门经理,负责部门业务的日常工作,并对总经理和副总经理负责。

      8.3 正副总经理由合营企业董事会任命和免职。正副总经理不得兼任其它公司和企业的总经理和副总经理的职务。各部门经理由总经理任命。

      第九章 财务会计制度

      9.1 合营企业的财务会计制度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和财会规定,结合本企业的实际情况加以制定。合营企业注册登记后,应及时到当地财政部门和税务机关备案。合营企业在中国银行开立人民币和外汇帐户,也可以在经批准和指定的国外其它银行开立帐户。

      9.2 合营企业的财务会计年度应采用日历年制。自公历每年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为一个会计年度。企业的会计采用国际通用的权责发生制和借贷记帐法记帐。一切记帐凭证,单据,报表,帐簿必须用中文书写(也可以同时用甲,乙双方商定的另一种外文书写)。

      9.3 合营公司设总会计师,副总会计师各一名,总会计师的职权和责任按合营企业章程的规定执行。总会计师由_________方推荐、副总会计师由_________方推荐。总会计师,副总会计师均由董事会任命。

      第十章 劳动管理

      10.1 合营企业职工的雇用、辞退、工资、福利、劳动保护、劳动保险及劳动纪律等事宜,均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劳动管理规定》和合营企业与个人签订的劳动合同办理。劳动合同订立后,即报当地劳动管理部门备案。

      10.2 甲乙方双方推荐及聘用的高级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的工资及福利待遇等问题由董事会讨论决定。

      第十一章 设备、配件的采购

      11.1 合营企业为经营所需要的设备、配套件、运输工具和办公用品等,原则上由双方采购,在同等条件下,应优先在中国购买。对需要在国外采购的产品,一般应选择具有国际先进性和适用性的产品。其价格不应超出国际市场的公平价格。

      选购前,合营各方应充分酝酿协商,必要时可以公开招标采购。

      第十二章 纳税

      12.1 合营企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法及有关规定缴纳各种税金。

      12.2 合营企业的职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税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第十三章 保险

      13.1 合营企业的各项保险均向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投保。合营企业成立后,由总经理、副总经理向董事会提出企业的保险计划。经董事会讨论决定后,以合营企业的名义办理各种投保手续。

      第十四章 违约责任

      14.1 合营各方因不履行合同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条件,造成合营另一方损失时,受损失一方有权要求赔偿损失或采取其它补救措施。补救措施采取后,未能完全弥补另一方所遭到的损失的,另一方仍有权要求赔偿损失。

      14.2 合营一方因违反合同所承担的赔偿责任,应相当于另一方因此而受到的损失,并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其违约金的计算方法如下:_________。(根据具体情况订)

      14.3 合营一方未按期支付合同规定的应付金额,合营企业有权收取迟延支付金额的利息。从逾期的第一个月计算。

      上述逾期的利息,以各自出资的货币支付。

      第十五章 不可抗力

      15.1 合营各方因地震、台风、严重的水灾和火灾战争及其它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事故,造成一方延迟履行或无法履行本合同,在符合下列全部规定的情况下,不当作违约处理:

      15.1.1 不可抗力事件必须是阻止、阻碍、迟延受事件影响的一方履行合同的直接原因。

      15.1.2 受事件影响的一方,在事件发生的情况下,必须已采取了所有能够实施的合理措施。

      15.1.3 受事件影响的一方,在遭受事件时,已立即通知合营另一方,并在十五天内以书面的形式提供事故及处理情况,以及迟延履行或无法履行本合同的理由.并由该事故发生地的有关机构出具证明。

      15.2 在事件影响结束后,受事件影响的一方必须立即通知另一方。

      第十六章 争议的解决

      16.1 合同发生争议时,合营各方应尽可能通过协商解决,或经第三者调解解决。当事人不愿协商和调解的,可以提交中国的仲裁机构或双方同意其它仲裁机构。在中国仲裁应遵守中国仲裁机构的仲裁程序,在其它仲裁机构仲裁应遵守该仲裁机构的仲裁程序。

      仲裁裁决是终局裁决,对双方都有约束力。

      16.2 仲裁费用由败诉方承担,或者由仲裁裁决。

      第十七章 适用法律

      17.1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为本合同的适用法律。

      17.2 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

      第十八章 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18.1 经合营各方协商同意后,可以变更或修改合营合同,但合营各方必须就此签署书面协议并经原审批机关批准方能有效。

      18.2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营一方有权通知另一方解除合同:

      18.2.1 企业发生严重亏损,无力继续经营;

      18.2.2 另一方违反合同,以致严重影响订立合同时所期望的经济效益;

      18.2.3 另一方在约定期限内没有履行合同,在被允许延迟履行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合同。

      18.2.4 发生不可抗力事件,致使合同的全部义务不能履行;

      18.2.5 合同规定的解除合同条件已经出现。

      18.3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合同即告解除:

      18.3.2 法院判决解除的合同。

      18.3.3 双方商定同意解除合同。

      18.4 合营任何一方未征得合营他方的书面同意,不能将本合同章程或合同附件规定的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者。违反上述规定以任何方式转让的合同均属无效。

      第十九章 合同生效及其它

      19.1 按照本合同原则订立的如下附件:包括章程、协议、附件等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本合同条款与附件条款发生矛盾时,应以本合同条款为准。

      19.2 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签字后,需经批准,方能生效。

      19.3 本合同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由甲乙双方的授权代表在_________地签字。

      19.4 本合同用中文和_________文书就,两种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

      甲方见证人(签字):_________     乙方见证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第一章 合营企业的组成

      第二章 饭店的规模及造价标准

      第三章 出资总额,出资比例及资本转让

      第四章 合营期限

      第六章 建造期间合同各方的责任

      第七章 董事会

      第八章 经营管理机构

      第九章 财务会计制度

      第十章 劳动管理

      第十一章 设备、配件及材料的采购

      第十二章 纳税

      第十三章 保险

      第十四章 违约责任

      第十五章 不可抗力

      第十六章 争议的解决

      第十七章 适用法律

      第十八章 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第十九章 合同的生效及其它

      序言

      中国_________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和中国的其它有关法规,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通过友好协商,同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_____省_________市共同投资联合经营饭店,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章 合营企业的组成

      1.1 合营双方

      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注册登记地: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姓名: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国籍:_________

      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注册登记地: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姓名: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国籍:_________

      (如合营者为多方,可按丙,_________方称)

      1.2 合营企业的名称和法定地址

      合营企业的名称:_________

      外文名称: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

      1.3 合营企业是在中国建立的,合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是中国的法人。企业的一切经营活动,必须遵守中国的法律,法令和有关条例的规定。

      第二章 饭店的规模及造价标准

      2.1 饭店的占地面积为_________平方米;饭店的建筑面积为_________平方米。

      设:旅馆(其中豪华客房_________套,中档高级客房_________套,普通客房_________套)、各类餐厅、商场、医疗室、健身房、舞厅、停车场、游泳池及娱乐场所各种服务设施。

      2.2 饭店还包括以下设施和装置:中央冷暖空调系统,电脑管理控制系统,防火灾自动报警系统,闭路电视和音响系统,锅炉房,洗衣房,水塔,排污系统,汽车队及建造和营业可能需要的其它设备。

      2.3 饭店造价标准

      普通客房每平方米平均造价_________元;

      中档高级客房每平方米平均造价_________元;

      豪华客房每平方米平均造价_________元;

      其它设施每平方米造价_________元。(注:可根据具体情况制定)

      第三章 出资总额、出资比例及资本转让

      3.1 合营企业的注册资本为_________元人民币(或合营各方商定的货币)

      其中甲方出资_________元,占注册资本_________%;

      乙方出资_________元,占注册资本_________%。

      3.2 合营各方将以下列方式作为出资

      甲方:现金_________元;

      土地使用费_________元;

      设备_________元;

      其它_________元;

      共_________元。

      乙方:现金_________元;

      机械设备_________元;

      其它_________元;

      共_________元。

      3.3 投资范围

      饭店土建工程投资:包括房屋及附属设施、建筑费、设计费、水费、工程材料费。

      装修、设备家俱等投资:包括物资的购置、包装运输、在建造期间的财产保险费。

      开办费:包括员工培训、宣传广告、管理以及其它必要的费用开支。

      筹建费:包括筹建资金、银行担保费、建设期间贷款利息。双方筹建人员的工资、奖金、补贴、旅差费、办公费等。

      福利设施费:包括职工住宅的征地、拆迁、建造及设备安装等。

      不可预见费:经筹建处批准、用于饭店建设开办期间不可预见的开支。

      流动资金用于开业周转金。

      3.4 合营各方在合营企业得到营业执照后_________天内,分期缴足出资资金,其应付金额和付款期限规定如下:_________

      任何一方对其出资额逾期缴付或欠缴均按14.3条办理。

      3.5 注册资本的变动

      3.5.1 注册资本的增加,转让均经董事会讨论通过,并报原审批机关办理登记手续。

      3.5.2 合营一方向第三者转让全部或部分出资额,须经合营另一方同意,合营另一方有权优先购买其转让股份。合营一方向第三者转让出资额的条件,不得比向合营另一方转让的条件优惠。

      第四章 利润分配和亏损负担

      4.1 合营企业利润在按中国税法纳税后,由董事会决定扣除合营企业的储备基金,企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后,合营各方按出资比例,分享利润,分担风险或亏损。

      4.2 合营企业的资产负债,仅以企业注册资本为限。

      第五章 合营期限

      5.1 合营企业在领取营业执照后,即可以法人身份开始营业,期限为_________年。合营期限届满,合营合同自行终止。

      5.2 经合营各方同意,延长合营企业期限,应在合营期满前六个月,向审批机构提出延长申请,每次延长以_________年为限。

      5.3 在合营期限届满时,甲方将用_________币购买外国投资者的股份,购买价格另行商定。

      第六章 建设期间合营各方的责任

      6.1 合营各方各负其责,完成以下各项事宜

      甲方责任:

      (1)按基本建设进度计划向饭店筹建处提供达到可进行施工的场地,即办理场地征用手续并负责迁移拆除清理地面障碍物。

      (2)负责饭店界区以外的三通(通电、通水、通路)及市政配套工程。

      (3)协助办理饭店的设计施工方面的报批手续。

      (4)协助申请在中国境内采购材料设备等物资的计划指标。

      (5)组织合营企业的其它工程设计施工工作。

      (6)协助外籍工作人员办理所需入境签证、工作、许可证等手续。

      (7)协助合营企业招聘当地的中国籍经营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其它工作人员。

      (8)负责办理合营企业委托的其它事宜。

      乙方责任:

      (1)按3.4的规定,及时将作为出资的机器设备运抵中国港口。

      (2)协助办理设计委托,审查设计方案等工作。

      (3)协助合营企业招聘外国籍高级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

      (4)指派能胜任的工程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参加饭店筹建工作。

      (6)培训合营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和服务人员。

      (7)负责办理合营企业委托的其它事宜。

      第七章 董事会

      7.1 合营企业设立董事会,董事会为合营企业的最高权力机构。董事会由名董事组成,其中甲方_________名,乙方_________名,董事长由甲方委派,设副董事长_________名,由_________方委派。

      7.2 董事长,副董事长及董事会的任期为四年。任期届满后,如获继续委派的,可以连任。

      7.3 董事会的职权,决议程序及董事会的召开,均按合营企业的章程执行。

      第八章 经营管理机构

      8.1 合营企业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设总经理一名,由方推荐。副总经理_________名,由甲方推荐_________名,乙方推荐_________名。正副总经理任期为_________年。

      8.2 总经理的职责是负责执行董事会的决议,组织和领导合营企业的经营管理工作。副总经理根据合营章程规定协助总经理工作。

      合营企业将根据本企业的业务需要,设立部门经理,负责部门业务的日常工作,并对总经理和副总经理负责。

      8.3 正副总经理由合营企业董事会任命和免职。正副总经理不得兼任其它公司和企业的总经理和副总经理的职务。各部门经理由总经理任命。

      第九章 财务会计制度

      9.1 合营企业的财务会计制度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和财会规定,结合本企业的实际情况加以制定。合营企业注册登记后,应及时到当地财政部门和税务机关备案。合营企业在中国银行开立人民币和外汇帐户,也可以在经批准和指定的国外其它银行开立帐户。

      9.2 合营企业的财务会计年度应采用日历年制。自公历每年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为一个会计年度。企业的会计采用国际通用的权责发生制和借贷记帐法记帐。一切记帐凭证,单据,报表,帐簿必须用中文书写(也可以同时用甲,乙双方商定的另一种外文书写)。

      9.3 合营公司设总会计师,副总会计师各一名,总会计师的职权和责任按合营企业章程的规定执行。总会计师由_________方推荐、副总会计师由_________方推荐。总会计师,副总会计师均由董事会任命。

      第十章 劳动管理

      10.1 合营企业职工的雇用、辞退、工资、福利、劳动保护、劳动保险及劳动纪律等事宜,均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劳动管理规定》和合营企业与个人签订的劳动合同办理。劳动合同订立后,即报当地劳动管理部门备案。

      10.2 甲乙方双方推荐及聘用的高级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的工资及福利待遇等问题由董事会讨论决定。

      第十一章 设备、配件的采购

      11.1 合营企业为经营所需要的设备、配套件、运输工具和办公用品等,原则上由双方采购,在同等条件下,应优先在中国购买。对需要在国外采购的产品,一般应选择具有国际先进性和适用性的产品。其价格不应超出国际市场的公平价格。

      选购前,合营各方应充分酝酿协商,必要时可以公开招标采购。

      第十二章 纳税

      12.1 合营企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法及有关规定缴纳各种税金。

      12.2 合营企业的职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税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第十三章 保险

      13.1 合营企业的各项保险均向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投保。合营企业成立后,由总经理、副总经理向董事会提出企业的保险计划。经董事会讨论决定后,以合营企业的名义办理各种投保手续。

      第十四章 违约责任

      14.1 合营各方因不履行合同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条件,造成合营另一方损失时,受损失一方有权要求赔偿损失或采取其它补救措施。补救措施采取后,未能完全弥补另一方所遭到的损失的,另一方仍有权要求赔偿损失。

      14.2 合营一方因违反合同所承担的赔偿责任,应相当于另一方因此而受到的损失,并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其违约金的计算方法如下:_________。(根据具体情况订)

      14.3 合营一方未按期支付合同规定的应付金额,合营企业有权收取迟延支付金额的利息。从逾期的第一个月计算。

      上述逾期的利息,以各自出资的货币支付。

      第十五章 不可抗力

      15.1 合营各方因地震、台风、严重的水灾和火灾战争及其它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事故,造成一方延迟履行或无法履行本合同,在符合下列全部规定的情况下,不当作违约处理:

      15.1.1 不可抗力事件必须是阻止、阻碍、迟延受事件影响的一方履行合同的直接原因。

      15.1.2 受事件影响的一方,在事件发生的情况下,必须已采取了所有能够实施的合理措施。

      15.1.3 受事件影响的一方,在遭受事件时,已立即通知合营另一方,并在十五天内以书面的形式提供事故及处理情况,以及迟延履行或无法履行本合同的理由.并由该事故发生地的有关机构出具证明。

      15.2 在事件影响结束后,受事件影响的一方必须立即通知另一方。

      第十六章 争议的解决

      16.1 合同发生争议时,合营各方应尽可能通过协商解决,或经第三者调解解决。当事人不愿协商和调解的,可以提交中国的仲裁机构或双方同意其它仲裁机构。在中国仲裁应遵守中国仲裁机构的仲裁程序,在其它仲裁机构仲裁应遵守该仲裁机构的仲裁程序。

      仲裁裁决是终局裁决,对双方都有约束力。

      16.2 仲裁费用由败诉方承担,或者由仲裁裁决。

      第十七章 适用法律

      17.1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为本合同的适用法律。

      17.2 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

      第十八章 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18.1 经合营各方协商同意后,可以变更或修改合营合同,但合营各方必须就此签署书面协议并经原审批机关批准方能有效。

      18.2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营一方有权通知另一方解除合同:

      18.2.1 企业发生严重亏损,无力继续经营;

      18.2.2 另一方违反合同,以致严重影响订立合同时所期望的经济效益;

      18.2.3 另一方在约定期限内没有履行合同,在被允许延迟履行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合同。

      18.2.4 发生不可抗力事件,致使合同的全部义务不能履行;

      18.2.5 合同规定的解除合同条件已经出现。

      18.3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合同即告解除:

      18.3.2 法院判决解除的合同。

      18.3.3 双方商定同意解除合同。

      18.4 合营任何一方未征得合营他方的书面同意,不能将本合同章程或合同附件规定的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者。违反上述规定以任何方式转让的合同均属无效。

      第十九章 合同生效及其它

      19.1 按照本合同原则订立的如下附件:包括章程、协议、附件等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本合同条款与附件条款发生矛盾时,应以本合同条款为准。

      19.2 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签字后,需经批准,方能生效。

      19.3 本合同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由甲乙双方的授权代表在_________地签字。

      19.4 本合同用中文和_________文书就,两种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

      甲方见证人(签字):_________     乙方见证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股东协议(上海)篇5

      第一章 总 则

      中国______公司和______国______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和中国的其他有关法规,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通过友好协商,同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__省______市,共同投资举办合资经营企业,特订立本合同。

      第二章 合营各方

      第一条 本合同的各方为:

      中国______公司(以下简称甲方),在中国______地登记注册,其法定地址在中国______市______区______街______号,法定代表,姓名______职务______国籍______。

      ______国______公司(以下简称乙方),在______国______地登记住册,其法定地址在______。

      法定代表:姓名______职务______国籍______。

      (注:若有两个以上合营者,依次称丙、订 …方。)

      第三章 成立合资经营公司

      第二条 甲、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和中国的其他有关法规,同意在中国境内建立合资经营______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合营公司)。

      第三条 合营公司的名称为______有限公司。

      外文名称为______。

      合营公司的法定地址为______省______市______路______号。

      第四条 合营公司的一切活动,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令和有关条例规定。

      第五条 合营公司的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甲、乙方以各自认缴的出资额对合营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各方按其出资额在注册资本中的比例分享利润和分担风险及亏损。

      第四章 生产经营目的、范围和规模

      第六条 甲、乙方合资经营的目的是:本着加强经济合作和技术交流的愿望,采用先进而适用的技术和科学的经营管理方法,提高产品质量,发展新产品,并在质量、价格等方面具

      有国际市场上的竞争能力,提高经济效益,使投资各方获得满意的经济利益(注:在具体合同中要根据具体情况写)。

      第七条 合营公司生产经营范围是:

      生产和销售______产品;

      对销售后的产品进行维修服务;

      研究和发展新产品。(注:要根据具体情况写。)

      第八条 合营公司的生产规模如下:

      1.合营公司投产后的生产能力为______。

      2.随着生产经营的发展,生产规模可增加到______。产品品种将发展______。(注:要根据具体情况写。)

      第五章 投资总额与注册资本

      第九条 合营公司的投资总额为人民币______元(或双方商定的一种外币)。

      第十条 甲、乙方的出资额共为人民币______元,以此为合营公司的注册资本。

      其中:甲方______元,占______%,乙方______元,占______%。

      第十一条 甲、乙双方将以下列作为出资:

      甲方:现金______元

      机械设备______元

      厂房______元

      土地使用权______元

      工业产权______元

      其他______元共______元

      乙方:现金______元

      机械设备______元

      工业产权______元

      其他______元共______元

      (注:以实物、工业产权作为出资时,甲、乙双方应另行订立合同,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十二条 合营公司注册资本由甲、乙方按其出资比例分______期缴付,每期缴付的

      数额如下:(注:根据具体情况写。)

      第十三条 甲、乙任何一方如向第三者转让其全部或部分出资额,须经另一方同意,

      第六章 合营各方的责任

      第十四条 甲、乙方应各自负责完成以下各项事宜:

      甲方责任:

      办理为设立合营公司向中国有关主管部门申请批准、登记注册、领取营业执照等事宜:

      向土地主管部门办理申请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手续;

      组织合营公司厂房和其他工程设施的设计、施工;

      按第十一条规定提供现金、机械设备、厂房……;

      协助办理乙方作为出资而提供的机械设备的进口报关手续和在中国境内的运输;

      协助合营公司在中国境内购置或租赁设备、材料、原料、办公用具、交通工具、通讯设施等;

      协助合营公司联系落实水、电、交通等基础设施;

      协助合营公司招聘当地的中国籍的经营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工人和所需的其他人员;

      协助外籍工作人员办理所需的入境签证、工作许可证和旅行手续等;

      负责办理合营公司委托的其他事宜。

      乙方责任:

      按第十一条规定提供现金、机械设备、工业产权……并负责将作为出资的机械设备等实物运至中国港口;

      办理合营公司委托在中国境外选购机械设备、材料等有关事宜;

      提供需要的设备安装、调试以及试生产技术人员、生产和检验技术人员;

      培训合营公司的技术人员和工人;

      如乙方同时又是技术转让方,则应负责合营公司在规定的期限内按设计能力稳定地生产合格产品;

      负责办理合营公司委托的其他事宜。

      (注:要根据具体情况写)。

      第七章 技术转让

      第十五条 甲、乙双方同意,由合营公司与______方或第三者签订技术转让协议,以取得为达到本合同第四章规定的生产经营目的、规模所需的先进生产技术,包括产品设计、制造工艺、测试方法、材料配方、质量标准、培训人员等。(注:要在合同中具体写明)。

      第十六条 乙方对技术转让提供如下保证:(注:在乙方负责向合营公司转让技术的合营合同中才有此条款。)

      1.乙方保证为合营公司提供的——(注:要写明产品名称)的设计、制造技术、工艺流程、测试和检验等全部技术是完整的、准确的、可靠的,是符合合营公司经营目的要求的,保证能达到本合同要求的产品质量和生产能力;

      2.乙方保证本合同和技术转让协议规定的技术全部转让给合营公司,保证提供的技术是乙方同类技术中最先进的技术,设备的选型及性能质量是优良的,并符合工艺操作和实际使用的要求;

      3.乙方对技术转让协议中规定的各阶段提供的技术和技术服务,应开列详细清单作为该协议的附件,并保证实施;

      4.图纸、技术条件和其他详细资料是所转让的技术的组成部分,保证如期提交;

      5.在技术转让协议有效期内,乙方对该项技术改进,以及改进阶情报和技术资料,应及时提供给合营公司,不另收费用;

      6.乙方保证在技术转让协议规定的期限内使合营公司技术人员和工人掌握所转让的技术。

      第十七条 如乙方末按本合同及技术转让协议的规定提供设备和技术,或发现有欺骗或隐瞒之行为,乙方应负责赔偿合营公司的直接损失。

      第十八条 技术转让费采取提成方式支付。提成率为产品出厂净售额的______%。提成文付期限按照本合同第十九条规定的技术转让协议期限为期限。

      第十九条 合营公司与乙方签订的技术转让协议期限为______年。技术转让协议期满后,合营公司有权继续使用和研究发展该引进技术。

      (注:技术转让协议期限一般不超过十年,协议须经对外经济贸易部或其委托的审批机构批准。)

      第八章 产品的销售

      第二十条 合营公司的产品,在中国境内外市场上销售,外销部分占______%,内销部分占______%。

      (注:可根据实际情况写明各个年度内外销的比例和数额。一般情况下,外销量至少应能满足合资公司外汇支出的需要。)

      第二十一条 产品可由下述渠道向国外销售:

      由合营公司直接向中国境外销售的占______%。

      由合营公司与中国外贸公司订立销售合同,委托其代销,或由中国外贸公司包销的占%由合营公司委托乙方销售的占______%。

      第二十二条 合营公司内销产品可由中国物资部门、商业部门包销或代销,或由合营公司直接销售。

      第二十三条 为了在中国境内外销售产品和进行销售后的产品维修服务,经中国有关部门批准,合营公司可在中国境内外设立销售维修服务的分支机构。

      第二十四条 合营公司的产品使用商标为______。

      第九章 董 事 会

      第二十五条 合营公司注册登记之日,为事合营公司董事会成立之日。

      第二十六条 董事会由______名董事组成,其中甲方委派______名,乙方委派______名。董事长由甲方委派,副董事长由乙方委派。董事、董事长和副董事长任期四年,经委派方继续委派可以连任。

      第二十七条 董事会是合营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决定合营公司的一切重大事宜。对于重大问题(注:按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六条列举主要内容),应一致通过,方可作出决定。对其他事宜,可采取多数通过或简单多数通过决定o(注:在具体合同中要明确规定o)

      第二十八条 董事长是合营公司法定代表。董事长因故不能行其职责时,可临时授权副董事长或其他董事为代表。

      第二十九条 董事会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由董事长召集并主持会议。经三分之一 以上的董事提议,董事长可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会议记录应归档保存。

      第十章 经营管理机构

      第三十条 合营公司设经营管理机构,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经营管理机构 设总经理一人,由______方推荐;副总经理______人,由甲方推荐______人,乙方推荐 ______人。总经理、副总经理由董事会聘请,任期______年。

      第三十一条 总经理的职责是执行董事会会议的各项决议,组织领导合营公司的日常 经营管理工作。副总经理协助总经理工作。

      经营管理机构可设若干部门经理,分别负责企业各部门的工作,办理总经理和副总经理交办的事项,并对总经理和副总经理负责o

      第三十二条 总经理、副总经理有营私舞蔽或严重失职的,经董事会会议决议可随时撤换。

      第十一章 设备购买

      第三十三条 合营公司所需原材料、燃料、配套件、运输工具和办公用品等,在条件相同情况下,尽先在中国购买。

      第三十四条 合营公司委托乙方在国外市场选购设备时,应邀请甲方派人参加。

      第十二章 筹备和建设

      第三十五条 合营公司在筹备、建设期间,在董事会下设立筹建处。筹建处由______人组成,其中甲方______人,乙方______人。筹建处主任一人,由______方推荐,副主任一人,由______方推荐。筹建和主任、副主任由董事会任命。

      第三十六条 筹建处具体负责审查工程设计、签订工程施工承包合同,组织有关设备、材料等物资的采购和验收,制定工程施工总进度,编制用款计划,掌握工程财务支付和工程决算,制定有关的管理方法,做好工程施工过程中文件、图纸、档案、资料的保管和整理等工作。

      第三十七条 甲乙双方指派若干技术人员组成技术小组,在筹建处领导下,负责对设计、工程质量、设备材料和引进技术的审查、监督、检验、验收阶性能考核等工作。

      第三十八条 筹建处工作人员的编制、报酬及费用,经甲乙双方同意后,列人工程预算。

      第三十九条 筹建处在工程建设完成并办理完毕移交手续后,经董事会批准撤销。

      第十三章 劳动管理

      第四十条 合营公司职工的招收、招聘、辞退、工资、劳动保险、生活福利和奖惩等事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劳动管理规定》及其实施办法,经董事会研究制定方案,由合营公司和合营公司的工会组织集体或个别地订立劳动合同加以规定。劳动合同订立后,报当地劳动管理部门备案。

      第四十一条 甲、乙方推荐的高级管理人员的聘请和工资待遇,社会保险、福利、差旅费标准等,由董事会会议讨论决定。

      第十四章 税务、财务、审计

      第四十二条 合营公司按照中国的有关法律和条例规定缴纳各项税金。

      第四十三条 合营公司职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第四十四条 合营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的规定提取储备基金、企业发展基金及职工福利奖励基金,每年提取的比例由董事会根据公司经营情况讨论决定o

      第四十五条 合营公司的会计年度从每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一切记帐凭证、单据、报表、帐簿,用中文书写。(注:也可同时用甲乙双方同意的一种外文书写o)

      第四十六条 合营企业的财务审计聘请在中国注册的会计师审查、稽核,并将结果报告董事会和总经理。

      如乙方认为需要聘请其他国家的审计师对年度财务进行审查,甲方应予以同意。其所需要一切费用由乙方负担。

      第四十七条 每一营业年度的头三个月,由总经理组织编制上一年度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计算书和利润分配方案,提交董事会会议审查通过。

      第十五章 合营期限

      第四十八条 合营公司的期限为______年。合营公司的成立日期为合营公司营业执照签发之日。 经一方提议,董事会会议一致通过,可以在合营期满六个月前向对外经济贸易部(或其委托的审批机构)申请延长合营期限。

      第十六章 合营期满财产处理

      第四十九条 合营期满或提前终止合营,合营公司应依法进行清算,清算后的财产,根据甲、乙各方投资比例进行分配。

      第十七章保 险

      第五十条 合营公司的各项保险均在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投保,投保险别、保险价值、保期等按照中国人民保险公司的规定由合营公司董事会会议讨论决定。

      第十八章 合同的修改、变更与解除

      第五十一条 对本合同及其附件的修改,必须经甲、乙双方签署书面协议,并报原审批机构批准,才能生效。

      第五十二条 由于不可抗力,使致合同无法履行,或是由于合营公司连年亏损,无力继续经营,经董事会一致通过,并报原审批机构批准,可以提前终止合营期限和解除合同。

      第五十三条 由于一方不履行合同、章程规定的义务,或严重违反合同、章程规定,造成合营公司无法经营或无法达到合同规定的经营目的,视作违约方片面终止合同,对方除有权向违约一方索赔外,并有权按合同规定报原审批机构批准终止合同。如甲、乙双方同意继续经营,违约方应赔偿合营公司的经济损失。

      第十九章 违约责任

      第五十四条 甲、乙任何一方末按本合同第五章的规定依期按数提交完出资额时,从逾期第一个月算起,每逾期一个月,违约一方应缴付应交出资额的百分之______的违约金给守约的一方。如逾期三个月仍未提交,除累计缴付应交出资额的百分之______的违约金外,守约一方有权按本合同第五十三条规定终止合同,并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

      第五十五条 由于一方的过失,造成本合同及其附件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由过失的一方承担违约责任;如属双方的过失,根据实际情况,由双方分别承担各自应负的违约责任。

      第五十六条 为保证本合同及其附件的履行,甲、乙各方应相互提供履约的银行担保书。

      第二十章 不可抗力

      第五十七条 由于地震、台风、水灾、战争以及其他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致使直接影响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约定的条件履行时,遇有上述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电报通知对方,并应在十五天内,提供不可抗力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证明文件,此项证明文件应由不可抗力发生地区的公证机构出具。按其对履行合同影响的程度,由双方协商决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第二十一章 适用法律

      第五十八条 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管辖。

      第二十二章 争议的解决

      第五十九条 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应提交北京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对外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根据该会的仲裁程序暂行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都有约束力。

      或者

      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应提交______国______地______仲裁机构根据该仲裁机构的仲裁程

      序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都有约束力。

      或者

      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 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应提交仲裁。

      仲裁在被诉人所在国进行;

      在中国,由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对外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根据该会的仲裁程序暂行规则进行仲裁。

      在(被诉人国名),由(被诉人国家的仲裁组织名称)根据该组织的仲裁程序进行仲裁。

      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都有约束力。

      (注:在订立合同时,上述三种方式仅能选一。)

      第六十条 在仲裁过程中,除双方有争议正在进行仲裁的部分外,本合同应继续履行。

      第二十三章 文 字

      第六十一条 本合同用中文和______文写成,两种文字具有同等效力。上述两种文本如有不符,以中文本为准。

      第二十四章 合同生效及其他

      第六十二条 按照本合同规定的各项原则订立如下的附属协议文件,包括:工程协议、技术转让协议、销售协议……,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六十三条 本合同及其附件,均须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经济贸易部(或其委托的审批机构)批准,自批准之日起生效。

      第六十四条 甲、乙双方发送通知的方法,如用电报、电传通知时,凡涉及各方权利、义务的,应随之以书面信件通知。合同中所列甲、乙双方的法定地址即为甲、乙双方的收件地址。

      第六十五条 本合同于一九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由甲、乙双方的授权代表在中国______签字。

      中国______公司代表______国______公司代表

      (签字)                                (签字)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股东协议(上海)篇6

      本协议,于19 年 月 日由以下两方签订:是一家依墨西哥法律组成的公司,主要经营__年__月__日场所为___(以下简称X),代表人为____:YYY是一家依___法律组成的公司,主要经营场所为____(以下简称Y),代表人为____。 兹证明 鉴于

      本协议,于19 年 月 日由以下两方签订:是一家依墨西哥法律组成的公司,主要经营__年__月__日场所为___(以下简称X),代表人为____:YYY是一家依___法律组成的公司,主要经营场所为____(以下简称Y),代表人为____。

      兹证明

      鉴于X为在___方面投资以___为目的而设立,并有意从事生产和销售合同产品业务;

      鉴于Y多年从事研究、开发和制造____以及在世界不同地区销售____;

      鉴于Y具有在外国生产合同产品的经验并有能力提供生产这类产品的技术服务;

      鉴于X和Y有意互相合作共同的墨西哥设立一家新公司,生产以下具体描述的产品;并且 鉴于X和Y有意使新公司从Y获得制造这类产品的技术服务并且Y愿意向新公司提供这种技术服务;

      为此,以本协议所述的相互义务及房地产对价,双方共同达如下条款:

      第一条 设立新公司1.2 本协议各方在FCAM资本中所占股份比例为:X和其三名指定人共占百分之五十一(51%),Y和其三名指定人共占百分之四十九(49%);除非双方书面同意,该股份比例在本协议期间将保持不变。墨西哥法律规定股份公司至少要有五

      (5)名股东。为了与该规定一致,X和Y每一方可委派指定人三名,每人持一股并不多于一股每方所持的股份。X和Y将始终对他们各自指定人遵守本协议和FCAM公司章程条款负责,并对持FCAM股份的指定人的继承人和受让人负责。任命指定人之前,X和Y需与对方协商。

      1.3 本协议期间,无论自愿或法律要求或其他另有规定,除非符合本协议和FCAM章程,任何一方都不能出售、分配、转让、抵押、担保或以任何其他方式处置每一方所持的FCAM的股份(或由此产生的权利和利益)。

      1.4 X将根据其获得____和墨西哥政府有关当局的许可的需要,投资建立FCAM最初资本及随后增加的资本金,该投资额以满足实施法律对需获许可的要求为限。X将尽其努力获得_____政府的批准。

      1.5 FCAM一旦组成,双方将根据墨西哥外国投资法立刻着手使FCAM申请并获得其注册以及申请X和Y在FCAM的股份在墨西哥外资国家注册局注册。

      第二条 产品和技术服务

      2.2 FCAM生产和销售的产品是____,以下简称“合同产品”。如经双方同意,其它类型产品也可补充定义为合同产品。

      2.2 协议双方同意Y将向FCAM提供有关生产产品的许可证和技术服务,FCAM和Y将订立技术服务协议并作为本协议附件二(以下称作“技术服务协议”)”

      第三条 产品销售

      3.1 因为这对FCAM来说是经济效益最大,符合其最大利益,所以 FCAM生产的合同产品将由其本身直接销售给在墨西哥的第三方。

      3.2 当FCAM董事会建议FCAM生产的产品出口的话,协议双方同意将使FCAM通过Y来出口其产品,因为FCAM利用国际销售设施来出口其产品对FCAM有利;这同样是因为Y拥有包括合同产品在内的销售这类产品的独家销售权。因此,如果FCAM试图通过____以外的渠道出口的话,将造成____一方严重违反____与第三方的法律责任。

      FCAM和Y将决定其帮助FACM料品出口应得的佣金和报酬。

      第四条 商标

      4.1 协议双方同意,除非另有约定,FCAM生产的全部产品使用____商标。该商标归Y所有。FCAM使用该商标的条件是符合由FCAM和Y达成的本协议附件三商标许可协议的条款(以下称作“商标许可协议”)。

      4.2 X同意其本身以及FCAM只选择____商标,而不使用与墨西哥其他商标有关联的商标,除非墨西哥法律规定使用该关联商标。不过,如果使用这种关联商标是法律上要求的,但是法律又允许可设法免于这种要求的话,X将尽其努力使FCAM获得这种豁免。如果使用墨西哥关联商标是不可避免的话,那么最终使用的墨西哥商标需得到X和Y的一致同意,并且该商标应作为FCAM的财产。

      第五条 “FCAM”的管理

      5.1 双方同意FCAM的董事会将根据公司章程和本协议有关条款管理FCAM。

      5.2 协议双方同意授权管理FCAM的董事会对公司整体经营计划的报批和监督执行负责。该经营计划需提交协议双方审阅和批准。

      5.3 尽管本协议作了上 5.1条款,协议双方应在FCAM股东大会的决议前,本着友好和相互信任的精神,就FCAM管理和业务有关的需讨论的所有问题,经常互相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只要任何一方希望与对方协商的话。

      所有这些问题用以下例子举例,但例举不意味着对描述的限制:

      (1)FCAM应遵循的业务和管理政策;

      (2)短、中、长期经营计划及其调整;

      (3)资本金的增加与减少;

      (4)董事会成员的增加或减少,或董事会的重新选举;

      (5)审阅和批准财务报表,分配FCAM财政年度的利润利润。对于FCAM股利的公布及利润分配,协议双方愿意遵循留足内部储备用于业务有效发展的政策。另外,双方愿意在储备留足后通过取得相互一致意见,发布胜制分配方案;

      (6)为FCAM的经营和发展筹措资金;

      (7)重要的人事问题;

      (8)扩大生产能力;

      (9)负责审定执行期超过一年的FCAM所订立的协议或安排;

      (10)新产品的引进;

      (11)FCAM检查、审计及法律咨询人员的聘用。

      5.4 对于任何法律规定需有董事会或/和股东大会决定的事项,协议双方应使其在董事会的代表或在一般或特别股东大会上的代表根据双方以5.3条款为原则业已达成的意见投票。

      5.5 协议双方同意保证FCAM将尽实际可能最大限度地使用Y所要求的表格式样,用于FCAM向协议双方提供管理和财务信息材料;并且FCAM应建好会计和财务账目以备协议双方的检查或审计。

      5.6 双方理解并同意FCAM董事会应建立经常性限制代表FCAM的总经理及FCAM其它高级管理人员的权力以及其它管理的制度。代表FCAM和用于支付款项的所有支票本票及其他任何可议付凭证任何时候应由董事会任命的实际任职的两名授权代表共同签字,才能生效并对FCAM构成约束。

      他们两人中的一位应是总经理、行政财务经理、商务经理或生产经理,而另一位应是会计经理、总会计师、审计师或直接对财会经理负责的管理人员

      第六条 人员调换

      6.1 除了由任命为FCAM董事会成员的人员外,协议双方同意,经双方认为需要或必要,将他们各自的雇员调任FCAM管理部门的主要岗位。协议双方考虑将由FCAM担任会计经理、生产经理以及任命销售经理助理,将由____担任会计经理、生产经理以及任命销售经理助理,将由____派员担任总经理、商务经理、行政和财务经理等职务。总经理届时空缺期间,FCAM全面管理将由FCAM选派的会计经理和生产经理负责。

      6.2 来自 X或 Y的调换人员的工资,包括津贴,应由 FCAM根据其在 FCAM工作时间支付。调换人员来往

      ____和墨西哥发生的费用,根据具体情况,由FCAM支付或裣给X或Y,需要的话由协议双方达成一致意见。支付或补给____的款项应是美元。

      6.3 本协议有关论述不能被理解为不允许FCAM根据自身的需要雇佣其自己的经理或其他雇员。

      6.4 协议双方同意为了使FCAM的管理协调有效,FCAM董事会应要求FCAM总经理定期召集FCAM主要管理经理共同讨论研究他们各自部门重要事项,并且总经理应就涉及公司中方针政策的事项以及主要经理不能取得一致意见的事项向董事会汇报或征求董事会的建议。

      第七条 机器设备的销售

      协议双方同意并将使 FCAM同意 Y将向 FCAM出售,FCAM通过 Y购买经过Y和FCAM协商决定的特定机器设备,以保证根据技术服务协议由Y向FCAM提供的技术决巧得到有效使用,并以协议双方同意的价格和条件成交。双方理解并同意在本协议提及的技术服务协议生效之后,Y才根据该协议向FCAM进供技术资料。

      第八条 双方合作

      8.1 一旦FCAM提出合理要求,Y作为合资公司的一方同意向墨西哥经理和其他人员或FCAM主要雇员提供由Y组织进行的现行培训计划的合作。

      8.2一旦FCAM提出合理要求,并符合相互同意的书面条件,视具体情况,由Y或X向FCAM提供合作。尽可能地提供咨询、资料和指导或提供其雇员的服务,或有关方认为以下事项中适宜提供的合作。双方同意,或Y作为在墨西哥东道国的合资方,将主要向FCA

      M提供A组的合作,或 X将主要向FACM提供B组事项的合作:

      A.

      (1)获得进口设备、零件和材料所需的许可证;

      (2)招雇工作;

      (3)解决劳资纠纷。

      (4)注册或任何其它法律和现行规定要求FCAM进行的法律程序;获得墨西哥当局授权给予的许可证、优惠政策、认可及其它权利;

      (5)就墨西哥税法和财会惯例给予咨询;

      (6)与墨西哥当局和____进行谈判;

      (7)处理FCAM与第三方的法律诉讼及其它法样行为;

      (8)对FCAM为达到不断提出的经营目标而需增加的销售量,当FCAM需要时,给予商务上的帮助;

      B.

      (1)产品营销、市场调研和产品计划,从而达到FCAM不断提出的经营目标;

      (2)作好与产品有关的广告和助销的准备工作;

      (3)零件和材料的购买;

      (4)获取第三方所有的专利或其他工业产权的许可和认可;

      (5)会计和财务分析,成本计算;特定事项的进行或实施负责(FCAM应独自对上述事项的进行或实施负责),也不能要求向FCAM提供合作的任何一方承担因处理上述事项发生的费用(这些费用应由FCAM独自承担)。另外,双方同意,当X或Y提出要求时,FCAM应向X或Y支付或补偿其向FCAM提供的服务发生的费用。支付或补偿的种是美元

      第九条 期限和终止

      9.1 在本协议 1.5条款所述的注册继续有效以及或 X和或Y继续是 FCAM的股东的条件下本协议以1.4条款所述的最后一项政府批准获得之日作为本协议的生效日。

      9.2 当下述任何一项事项发生时,本协议终止:

      (1)X作为一方或Y作为另一方根据FCAM公司章检条款许可的方式处理他们在FCAM的全部股份,结果X作为一方或Y作为另一方不再拥有FCAM的股份;

      (2)提交FCAM破产申请三十天后,并且在这三十天内该破产申请未被取消;或将全部或实质上全部FCAM资产分配给债权人之时;或当任命FCAM全部或实际全部财产接受人或托管人之时;或在FCAM自动或被动解散之时;

      (3)所有以

      (2)中描述事件的发生与X相关,而非FCAM;

      (4)Y,而非FCAM发生了与上述

      (2)所描述的相关事件;

      (5)X根据9.4条款终止本协议,或

      (6)Y根据9.4条款终止本协议,或

      (7)如果商标许可协议和技术服务协议两者或其一在本协议生效日后一百八十(180)天仍未生效。

      9.3 如果当墨西哥法律不再允许Y拥有FCAM发行并认购股份的百分之四十九(49%);或因商标许可协议条款或任何原因终止或不再延长商标许可协议或附加商标许可协议,如果FCAM和Y之间签署了这种协议的话;和/或提前终止技术服务协议和/或FCAM和Y订立的附加技术服务协议,X将有权选择问Y至少提前

      (90)天之时发出书面通知,终止本协议。

      9.4 本协议的任何一方应有权以向另一方发出书面的协议终止通知方式终止本协议,条件是另一方实质性地违反了本协议和/或FCAM公司章程的任何条款,并且在书面通知书交于违约方九十

      (90)天内违约未得纠正。在违约方努力改正其违约行为的前提下,如果因下面违约方自身不能控制的事件造成纠正时间延长(最长不能超过三百六十(360)天,在计算时间时应扣除因这些事件造成的延误。这些事件例如不可抗力、政府或其有关部们的疏忽、遵从政府当局的要求规定、命令、火灾、风暴、洪水、地震、公共敌对行为、战争、反叛、起义、暴乱、破坏、入侵、检疫限制、罢工、停工、运输障碍和延误及禁运等。一方行使终止权利不能影响该方根据本协议因享受的

      任何权利,除非另有原委。任何一方没有或推迟行使本协议赋于其的终止权利并不构成对其就其它或引发的违约行使终止权产生影响。

      9.5 一旦依据协议9.2的

      (3)或

      (5)或者9.3条款终止本协议,X将被认为 将Y拥有的FCAM所有股份根据FCAM公司章程的相应条款的出售给X。

      9.6 当出现9.2

      (2)的情况(除非FCAM主动解散或被动的解散),双方都将作为FCAM的股东行使各自的股票权使得尽可能的迅速主动解散FCAM。

      9.7 当出现本协议一方根据 FCAM公司章程将其拥有的 FCAM股份全部出售给另一方的情况时,任何FCAM欠出售股份方的欠款或出售方欠FCAM的欠款均将与支付所出售的股份价款同时到期并得以偿付。另外,在出售方对FCAM负债给予担保的情况下,仍旧是FCAM股东的一方要么使得出售方免除对该债务的担保,要么对售方的债务给予补偿。

      第十条 技术资料的使用及保密

      为了协议双方和FCAM的最大利益,互相达成如下规定;

      (1)协议双方应保证向PCAM提供的技术决窍和知识或由Y向FCAM提供的机器设备只能为了生产产品由FCAM独家使用;FCAM提供的机器设备只能为了生产产品由FCAM独家使用;FCAM不能将该技术决窍或知识或设备供第三方使用,另外FCAM不能复制任何这类设备。

      (2)X将保存并对Y提供给FCAM用于建立FCAM的任何和全部资料和知识给予保密。

      (3)除非墨西哥法律另有规定,协议任何一方不能将本协议或FCAM与Y订立的任何协议透露给任何第三方,同样也不允许FCAM作任何透露。

      (4)在非本协议任何一方的过错造成的知识公开之前,上述各方对本协议和FCAM与Y订立的任何协议及任何一项具体的技术资料、决窍或知识的保存、保密或禁止非授权使用或泄露应尽责任均使这些协议得以存在,避免终止。

      第十一条 竞争和分销

      为了避免降低FCAM的价值,协议双方将在本协议期间不直接或间接待有除FCAM外其它个人或公司的股票或在其享有利益,如果这些个人或公司在墨西哥现在或将来生产和/或销售与FCAM相同类型或相同规格的合同产品和/或者这些个人或公司根据与本协议不同的方式从事生产或/或销售该产品的话。Y通过其自己贸易渠道根据____和 FCAM 之间的协议选择进口在墨西哥使用和销售的该类型合同产品例外。

      Y和FACM将在相互认为方便的时候订立一个进口____或其它类型或规格的与FCAM能向其客户提供____全套产品,但这种销售要符合上一段落所述的例外情况。

      第十二条 总条

      12.1 通知

      为达到本协议目的,任何本协议涉及的通知应使用被认为有效的英文和____作出。

      A.如果派人递送,送达之时应视作收到;

      B.根据以下提供的地址用航空邮件寄出,或本协议之后一方书面提供给另一方的其它地址;用挂号或登X:____Y____并要求返回收条,预付邮资。以这种方式寄送应理解为收件人在邮件寄出之日后其十个工作日内收到的邮件。

      12.2 仲裁

      协议双方同意对于解释和执行本协议中双方间产生的分歧,差异或争议将尽其努力友好解决。但是,万一这些分歧、差异或争议不能得到解决,它们将提交并最终通过___依国际商会仲裁规则仲裁解决。仲裁由任何一方提出。仲裁员根据该商会规则任命一名或多名。仲裁程序用英文进行。

      视具体情况,根据仲裁员意见作出的判决可要求任何有管辖权的法院或向该法院申请接受裁定并给予执行。

      12.3 继任者和委派人

      本协议所有条款对本协议各方和他们各自的继任者和委派人构成利益和约束。在本事先取得本协议另一方的书面同意的情况下,任何一方不能自主或采取法律行动委托或转让本协议或本协议规定的任何权利或义务。任何未经同意的委派或转让无效。

      12.4 协议整体性和修改

      本协议双方订立的本协议对本协议所涉及的事宜具体整体性。当本协议生效之时,本协议将替代并废除其它所有与本协议涉及事宜有关的协议、谈判、承诺和文字。本协议可修改、修订、替代或取消。本协议和有关的条款、条件上有根据本协议设各方的书面文件才能放弃。任何一方一次或多次放弃本协议任何一个条件并不构成以后进一步放弃任何条件。

      12.5 适用法律

      本协议的有效性、建立和执行将适用墨西哥法律。

      12.6 条款标题

      本协议中所用条款标题只为了查阅便利,并不构成本协议的一部分,不能影响对本协议的有效解释。

      12.7 协议语言

      本协议和任何本协议的附加合同或协议都将用英文书就并寄送。该英语文本,尽管会被译成英文以外的其它语言,在出现与其它语方文本与英文本与英文不一致情况时,起决定和控制作用。

      12.8 去除公司标志

      A.本协议各方同意,当Y以任何理由不再参加FCAM时,立即把Y名字从FCAM公司名称中去除,并停止使用Y或类似有关名字。

      B.当X在FCAM发行并认购的股票中持有量不足百分之四十九(49%)减三

      (3)时,只要X出具书面要求,上述A中提到的义务即靠成立。

      12.9 去除公司标志

      A.本协议各方同意,当X以任何理由不再参加FCAM时,立即把X外字从FCAM公司名称中去除,并停止使用类似名字。

      B.当X在FCAM发行并认购的股票中持有量不足百分之五十一(51%)减了

      (三)时,只要Y有书面要求,本条款上述A中提到的义务即该成立。12.11 生产计划

      如果经本协议双方批准的生产计划需提交墨西哥政府批准,墨西哥政府将在一定的条件和条款下批准该计划,然而在任何一方看来这样的计划难以实施,协议双方将就如何处理这种情况进行友好洽商。

      协议各方在以上文首所写日期正式订立本协议,此证。

      X公司 YYY公司

      代表:_____ 代表:_____

      年 月 日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股东协议(上海)篇7

      第一章 总则

      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与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条例》以及中国政府的其他有关法规(以下简称法律),通过诚挚友好的协商,一致同意共同投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以下简称中国)建立合资经营企业_________(英文名称__________________,简称_________),以下简称合营公司。

      双方于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在中国__________________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执行。

      第二章 合营各方及合资经营公司

      第一条 本合同各方的法定地址及法定代表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国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国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合资经营公司的名称为_____________。英文名称为_________________。

      合营公司的法定地址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合营公司的经营目的是加强国际经济合作和技术交流,采用先进的技术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及_________地区的计算机用户提供优质的技术和教育服务,提供国际市场信息和提供咨询服务,并使投资各方获得应有的利润。

      第四条 合营公司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法人。合营公司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一切活动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令和有关条例规定,并受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保护。合营公司还应遵守本合同及章程的各项规定。

      第五条 合营公司的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甲、乙方仅以各自认缴的出资额对合营公司承担责任。各方按其出资额在注册资本中的比例分享利润和分担风险及亏损。

      第六条 合营公司自成立日起合营期限_________年。成立日为营业执照签发之日。经甲、乙双方一致同意,并报经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部门批准,合营公司合营期限可以延长。双方至迟于合营期满之日前六个月达成延长合营期限的协议。

      第七条 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管辖。

      第三章 投资总额与注册资本

      第八条 合营公司的投资总额为_________美元。

      第九条 甲、乙双方的出资额共为_________美元,以此为合营公司的注册资本(人民币一美元的比价按交付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的外汇售出牌价计算)。

      甲、乙双方按下列比例出资: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折合_________美元,占注册资的_________%

      乙方:现金_________美元,_________(其中包括合营公司经营所必需用的部分设备等)_________美元,占注册资本的_____%

      第十条 合营公司注册资本由甲、乙方按其出资比例分二期缴付。第一期共缴付_________美元,双方各缴付_________万美元。并应在合营公司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_________天内付清。第二期出资的缴付时间由合营公司董事会决定。

      第十一条 合营公司的开户银行为中国银行或中国银行同意的其他银行。甲、乙方投资中的外汇和合营公司的外汇收入均应以外汇存入开户银行。只有当董事会决定将外汇(全部或部分)兑换成人民币以支付合营公司在中国境内的开支时,才能将外汇存款兑换为人民币。

      第十二条 任何一方如不能按规定时间缴纳全部或部分出资,则出资不足部分按年(365天)息_______%向合营公司支付利息,按日计算,每月缴付一次。人民币一美元比价按滞交期间的最高比价计算。

      第十三条 投资双方缴付出资额之后,应由合营公司聘请在中国注册的会计师验证,并开具验资报告,向投资双方发给出资证明书,并向中国有关部门报告。

      第十四条 甲、乙任何一方如向第三方转让或出售其全部或部分出资额,须经合营另一方同意,并报审批机构批准。任何一方均不能无理由地不同意另一方所要求的转让。

      第四章 合营公司的经营范围及规模

      第十五条 合营公司的经营范围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及_________地区的计算机用户和未来的用户提供下列服务

      (1)计算机硬件的安装/拆除和软件的安装

      (2)改进计算机硬件和软件的技术性能

      (3)计算机硬件和软件的维修、保修

      (4)计算机及处部设备的翻新、改装

      (5)计算机和外部设备的技术性能鉴定

      (6)计算机硬件和软件的技术的技术咨询服务

      (7)计算机系统的现场规划

      (8)供应计算机备件、备机

      (9)大专水平的计算机硬件和软件职业技术教育

      (10)国际市场计算机价格的咨询服务

      (11)代理_________公司在中国和_________地区的销售服务

      (12)来料加工性质的技术劳务和高级技术劳务出口

      (13)开发计算机系统软件和应用软件

      第十六条 合营公司的发展

      第一阶段:主要为中国境内的计算机用户和未来用户提供服务

      第二阶段:建立大专水平的计算机技术职业教育机构

      第三阶段:建立分公司或分支机构

      第四阶段:为中国境外_________地区提供服务

      第五章 合营公司经营场所

      第十七条 合营公司设立在中国_________,所需的生产、经营、教育、办公等场所由甲方以优惠条件提供,合营公司按月缴付租赁费。合营公司与甲方签订租赁合同。上述场所也可以由合营公司自建,甲方以能争取的优惠条件提供需用土地及水、电等设施。

      第十八条 合营公司所使用的场所发生土地使用费,按中国政府的有关规定,由合营公司承担。

      第六章 合营双方的责任

      第十九条 甲方的责任

      1.办理向中华人民共和国主管部门批准登记,注册,领取营业执照等事宜。

      2.协助合营公司联系落实合营公司经营活动所需场所,水、电以及其他为实施本合同所必需的物资。

      3.选派有相当水平和实际工作经验的经理、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其他工作人员,经合营公司考试合格后参加合营公司的工作。

      4.协助办理乙方派遣来合营公司工作人员的入境签证等手续。并提供工作和生活设施的方便。

      5.协助合营公司对合营公司的技术人员和其他工作人员在中国进行的培训工作,培训费用由合营公司支付,甲方提供优惠条件。

      6.协助合营公司在中国境内购置或租赁设施、材料、办公用品、通讯设施、交通工具、燃料及运输设施等。

      7.向合营公司提供中国国内市场信息,并协助合营公司开辟中国国内市场的代理销售渠道。

      8.协助合营公司办理取得按本合同规定进行业务活动所需要的外汇的手续。

      9.协助合营公司办理可能的减税、退税和免税的手续。

      10.负责办理合营公司委托的其他有关事宜。

      第二十条 乙方的责任

      1.根据合营公司的委托协助合营公司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寻找计算机用户。在转售过程中所取得的利润归合营公司所有,乙方只收取手续费或佣金。乙方在中国和_________地区的全部在合营公司业务范围内的业务活动应通过合营公司进行。

      2.以优惠价格向合营公司提供计算机及外部设备的备件和备机;测试仪器和工具;以及软件等合营公司经营所需要的其他产品。

      3.根据合营公司的要求,乙方应选派优秀的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参加合营公司的管理和在中国或_________地区参加计算机硬件的安装、维修和开发软件等技术工作或进行技术指导。合营公司向乙方付费并承担上述人员的日常开支。

      4.协助合营公司办理合营公司人员赴_________时的入境签证等手续,并提供工作、学习和生活设施的方便。

      5.根据合营公司要求的培训计划接受合营公司选派的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到乙方的设备上和学校内进行培训。经过培训之后应能够按所学内容独立工作。培训费按乙方的标准价格减半。合营公司支付培训费及受训人员的旅费和生活费。

      6.为合营公司提供计算机产品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销售或进行服务的_________国政府许可证。向合营公司提供计算机及其系统的安装、管理、维修、翻新等方面的专有技术。

      7.定期向合营公司提供国际市场信息,并协助合营公司进行来料加工性质的技术劳务和高级技术劳务出口。

      8.尽最大努力帮助合营公司的代理销售计算机硬件及软件的服务,并向合营公司缴付代销佣金。

      9.负责办理合营公司委托的其他有关事宜。

      第七章 技术转让与保密

      第二十一条 合营公司可以与甲方或乙方或任何第三方签订技术转让协议,以取得为达到本合同规定的经营目的、经营范围及规模所需要的先进技术、专利和专有技术(Know—how),甲方或乙方与合营公司之间的技术转让均采取优惠条件。

      第二十二条 合营公司在经营过程中所获得的发明或专利权或专有技术属合营公司所有,有关的全部资料由合营公司独立保存。

      第二十三条 合营公司通过技术转让协议所取得的专利权或专有技术的保密按双方签订的有关转让协议的规定办理。

      第二十四条 非经合营公司批准,合营的任何一方均不得使用合营公司拥有的技术知识。合营的任何一方要使用合营公司的技术知识时,须与合营公司签订技术转让协议并履行协议规定的保密条款,合营公司按优惠价格收取技术转让费。

      第二十五条 合营双方应要求各自选派到合营公司工作的人员履行对技术知识的保密职责。

      第八章 技术成果、专有技术及专利管理

      第二十六条 由合营公司的雇员、转包者、代理人在为合营公司工作过程中形成的发明,软件或者专有技术的发展或改进,所属权均归合营公司所有。与此有关发明的专利申请以合营公司的名义进行。

      第九章 合营公司的采购与销售

      第二十七条 合营公司所需原材料、设备、计算机及外部设备的备件,备机应优先在中国购买。合营公司在中国境内的采购争取与中国其他单位享有同等价格,并且以人民币支付。如果在中国市场采购的物品不能满足合营公司的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价格、数量、质量、性能和可使用性),合营公司将以优惠价格从乙方采购。但若乙方价格高于国际市场价格,合营公司可以自行在国际市场采购。若准备在国际市场采购,合营公司将通知乙方价格和条件。

      第二十八条 合营公司备件库中的备件和任何计算机设备、软件、专用工具以及其他产品的销售和计算机服务、培训可以由合营公司及其分支机构在中国境内或_________国家进行,也可以委托合营的双方或第三方代理。这种活动除应遵守中国政府的有关法律和法令外,还应参照_________国政府的有关规定。这些产品和服务的价格,在有竞争力的条件下,应保证合营公司的经营获利。不在中国境内生产的或者不是由合营公司分支机构生产的计算机硬件、软件的销售,合营公司将以乙方代理人的身份进行。有关协议应当在乙方和客户之间签署。但合营公司的再出售和再出口除外。

      合营公司将获得一定比例的硬件代理销售佣金。只有当乙方收到可立即使用的客户付款之后,才付给合营公司这种佣金,佣金将以乙方收到的同样的付款形式付给合营公司。

      第十章 董事会

      第二十九条 合营公司登记注册之日为合营公司董事会成立之日。董事会是合营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决定合营公司的一切重大问题。

      第三十条 董事会由_________名董事组成,其中甲方委派_________名,乙方委派_________名。董事长由甲方委派,副董事长由乙方委派。董事会的任期_________年,董事会的成员经委派方继续委派可以连任。

      第三十一条 董事长是合营公司法定代表。董事长因故不能履行其职责时,可临时授权副董事长为代表。

      第三十二条 董事可委派另外一人在开董事会时作为他(她)的全权代理人行使其权利。出现此情况时应将全权代理委托书交董事会

      第三十三条 董事会决定以出席会议的董事或其全权代理人的多数票通过,但重大事宜必须经全体董事或其全权代理人同意方能通过,其中包括(但不限于)

      1.章程条款的修订

      2.异常情况的处置,包括异常情况的建立、撤销和延期

      3.注册资本的增加或转让

      4.双方其余各期出资额投入日期

      5.经营范围的任何改变

      6.与其他经济组织的合并

      7.利润分配方案

      8.总经理、副总经理、总工程师、总会计师、独立审计师的聘请或解聘

      9.预算的决定或决算的批准

      10.价格和销售条件的决定

      11.超过_________美元的合同的签订

      12.分公司或分支机构的建立或撤销

      13.每季度借款超过_________美元或每年借款超过_________美元

      第三十四条 董事会每年召开一次,由董事长负责召集并主持。董事会在合营公司会计年度的头三个月内召开。董事长不能召集时由副董事长召集并主持。如遇特殊情形,由董事长或三分之二以上董事提议,在必要时可召集董事会临时会议。董事会会议一般在合营公司的法定地址举行,若经董事会决定,也可以在其他地点举行。

      第十一章 经营管理机构

      第三十五条 合营公司设经营管理机构,负责合营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经营管理机构设总经理一人,由甲乙双方共同推荐。第一任总经理由_________方推荐。第一任副总经理由_________方推荐。经营管理机构应包括总会计师一人。上述人员由董事会聘请,任期四年。经董事会批准可以连任。

      第三十六条 总经理的职责是执行董事会会议的各项决议,组织领导合营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副总经理协助总经理的工作。

      经营管理机构可以设若干部门经理,分别负责合营公司各部门的工作,办理总经理和副总经理交办的事项,并对总经理和副总经理负责。

      第三十七条 总经理、副总经理、总会计师有营私舞弊或严重失职的,不能或不愿履行其职责的,或无能力成功地经营合营公司的,经董事会会议决议可随时撤换。

      第十二章 劳动管理

      第三十八条 合营公司招聘职工,须经合营公司考试合格后录用。在合同的头_________年,人员的选择、考试和录用应由合营公司和甲、乙双方联合进行。

      第三十九条 合营公司职工的招聘、解雇、辞职、工资福利、劳动保护、劳动保险、劳动纪律等事宜,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企业劳动管理规定》及其实施办法,经董事会研究制定方案,由合营公司订立劳动合同加以规定。

      第四十条 甲、乙双方推荐的高级管理人员的聘请和工资待遇、社会保险、福利、差旅费标准等,由董事会会议讨论决定。

      第十三章 财务和利润分配

      第四十一条 合营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和外汇管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有关法规办理。但是为使合营公司的经营有足够的外汇,应当做出安排。

      第四十二条 合营公司采用国际通用的权责发生制和借贷记帐法记帐。一切凭证、簿记、收支单据、帐册、统计报表均同时使用中、英两种文字。合营公司的人民币收支和美元收支分别记帐以人民币为统一记帐核算单位。

      第四十三条 合营公司的会计制度采用日历年制自公历每年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第四十四条 合营公司获得的毛利润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法规定缴纳公司所得税后,扣除储备基金、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企业发展基金之后为合营公司的可分配利润。可分配利润按双方投资比例分配。上述三项基金的比例由董事会视合营公司经营情况决定,其中储备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扣除的比例应超过毛利润的_________%,且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及法令的规定。

      第四十五条 合营公司的可分配利润根据各方投资比例分配,_________方优先取得外汇。分配后由合营公司立即汇至各方的开户银行。合营公司将在_________方协助下采用来料加工加工费的方式解决_________方所分得利润中的人民币部分。

      第四十六条 合营公司有关的税务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税法办理。合营公司将尽量取得减、免税的优惠,即:根据现行法律规定,合营公司在获利经营的头_________年免缴所得税,并且在此后_________年减免所得税_________%。合营公司还将申请在允许的最长时期享受各种减、免税的优惠待遇。

      第四十七条 合营公司的财务审计聘请在中国注册的审计师审查、稽核合营公司的一切凭证、簿记、收支单据、帐册、统计报表和财务报告,并将结果报告董事会和总经理。如果甲方或乙方欲聘请他自己选择的其他审计师对年度财务进行审查时,他有权进行这种审查,而且合营公司将予以充分的合作,所聘请的其他审计师的费用由聘方承担。但是任何这种额外审计的内部费用应由合营公司承担。

      第十四章 保险

      第四十八条 合营公司的一切保险均在中国的保险公司投保。投保险别、险值、保险期限由董事会讨论决定。保险费由合营公司缴付。

      第四十九条 合营公司的保险如在任何中国保险公司业务范围之外时,可以由双方同意的在中国境外的保险公司投保。投保险别、险值、保险期限由董事会讨论决定。

      第十五章 特别约定

      第五十条 如果由于中国或_________国政府有关法律、法令和政策的变化,至使本合同任何条款的执行受阻甚至无法执行时,有关一方必须立即通知另一方,并立即转交上述的有关文件。

      第五十一条 上述第五十条情况发生时,双方应迅速通过谈判对本合同作出相应的修改,以使投资双方不致因此而受损失。如果一方不同意作出上述变动,另一方有权根据第五十四条的规定中止本合同,但应提前_________天书面通知对方。

      第五十二条 由于受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以及其他不可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拒事故的影响,致使合营公司无法经营或使本合同的履行困难或不可能时,遭受上述不可抗拒事故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电告对方,并应于可能的最短的时间向对方提供事故详情以及对合营公司经营的影响或损毁情况的有效证明文件。该证明文件应由事故发生地区的公证机关出具。根据事故对合营公司损毁或影响的程度,由双方协商决定是否解散合营公司,或者部分免除或暂缓合营公司的经营活动,或者停止合营公司的经营活动。

      第五十三条 由于发生不可抗拒事故致使合营公司无法经营,或者由于合营公司连年亏损无力继续经营,经董事会一致通过并报原批准本合同的主管机构批准,可以提前解散合营公司。

      第五十四条 合营任一方不是由于不可抗拒事故而不履行本合同或章程规定的义务,或严重违反本合同或章程的规定,造成合营公司无法继续经营或无法实现本合同规定的经营目的,均视为违约,合营另一方除有权向违约方索赔外,还有权按本合同规定终止本合同。若合营双方仍同意继续经营,违约方应赔偿合营公司的经济损失。

      第五十五条 合营公司经营期满而又没有延长其经营期,或提前终止解散时,应由董事会组成清算委员会提出清算程序。合营公司的财产将按清算时的帐面余额进行清算。现舍应以现金分配,其它财产,包括应收的帐目,应按当时在中国或国际市场可得到的最高价格兑换成现金。在清偿债务之后,清算财产按双方的投资比例分配给甲方和乙方。分配后由合营公司立即汇至各方的开户银行。

      第五十六条 当本合同终止,如果合营公司尚有资产或者在销售区域内有产品,双方可以按合营公司同意的,但不超过购入价格购买这些资产或产品。在做资产负债表时,应记入这些金额。

      第五十七条 当本合同终止时,按本合同第五十五条、第五十六条处理,任何一方可以优先购买另一方的清算时分得的财产。

      第五十八条 对本合同及其附件的任何修改必须经合营双方签署书面协议,并报原批准本合同的主管机构批准方能生效。

      第十六章 争议的解决

      第五十九条 在合同有效期或延长期,双方之间发生的争议和要求,或有关结束合同的争议和要求。应当由有关双方在友好和信任的气氛下通过诚挚的协商和谈判解决。若双方不能在_________天内解决争议,应交由_________仲裁院按照此协议签订日有效的仲裁规则仲裁。仲裁将由_________仲裁院选定的仲裁员进行。他的裁决将是最后的,对双方有约束力的。整个仲裁过程,包括辩论和摘要都用_________语进行。由仲裁院做出的决定被认为是最后的,对双方都有约束力。有关仲裁的花费应由败诉方承担。双方各自承担自己的专家、证人和法律顾问的花费。

      第六十条 在仲裁过程中,除双方有争议正在进行仲裁的部分外,本合同应继续履行。

      第十七章 合同文字

      第六十一条 本合同用中文和英文写成,两种文字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八章 合同的生效及其他

      第六十二条 此合同,包括附件、日程、附属文件和附录,只有在双方授权的代表签署并经中国有关部门批准后方能生效。

      第六十三条 本合同的附件(略)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第六十四条 一旦本合同结束,字头_________和字词_________不经_________方的书面允许,不得继续使用。

      第六十五条 甲、乙双方向对方发送通知,可以采取电传或电报。但若通知涉及双方权利或义务时,应同时以书面文件通知。邮件应是邮资已付的航空挂号邮寄。

      双方的法定地址为邮件的收件地址。

      第六十六条 本合同于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由甲、乙双方的授权代表以中、英文两种文本在中国__________________签字。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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